【馬金生】我們今天需要的是一套符合時代潮流的現代殯葬禮儀體係

欄目:殯葬改革
發布時間:2016-11-17 2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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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men) 今天需要的是一套符合時代潮流的現代殯葬禮儀(yi) 體(ti) 係

作者:馬金生

來源:澎湃新聞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十月十七日壬寅

          耶穌2016年11月16日

 

 

 

當代中國殯葬改革的發展,離不開學界的廣泛參與(yu) 。然而,一直以來,學界對殯葬研究有著某種先天的規避情結。除部分曆史和民俗學者外,學界對殯葬特別是當代殯葬改革的關(guan) 注與(yu) 研究似乎缺乏濃厚的興(xing) 趣。在此背景下,二十一位知名學者聯名投書(shu) 澎湃新聞,呼籲應對鄉(xiang) 村的傳(chuan) 統喪(sang) 葬禮俗進行保護,反對部分地區政府“一刀切”式的殯葬改革方式,應當說這一行為(wei) 本身,便是頗具意義(yi) 的。倡議書(shu) 在刊出後,在社會(hui) 上引起了較大反響。對於(yu) 從(cong) 事殯葬改革的科研人員來說,這顯然也是一個(ge) 值得深刻省思的機會(hui) 。

 

關(guan) 於(yu) 倡議書(shu) 中的觀點,讚同者有之,反對者亦不乏其人,可謂見仁見智。總體(ti) 來看,至少倡議書(shu) 所提到的如下兩(liang) 點,是能夠站得住腳跟的。

 

第一,對傳(chuan) 統喪(sang) 葬禮俗的價(jia) 值評估。作為(wei) 古代“五禮”之一,傳(chuan) 統喪(sang) 禮基本成型於(yu) 秦漢時期。從(cong) 秦漢到清末相當長的曆史時期內(nei) ,其在維護社會(hui) 倫(lun) 理、規範社會(hui) 秩序、塑造人文道德等方麵發揮了重要的曆史功能。倡議書(shu) 對此有著較為(wei) 全麵地歸納和總結,是符合曆史事實的。這一點,恐怕沒有多少人會(hui) 反對。

 

第二,對於(yu) 部分地方政府殯葬改革方式過於(yu) 簡單的事實判斷。在新中國成立後的一段時期內(nei) ,殯葬改革一直是在政府的強勢主導下進行的。簡化或揚棄傳(chuan) 統的喪(sang) 葬禮俗,是殯葬改革的一項重要內(nei) 容。在殯葬改革中,也確實存在“一切從(cong) 簡”的指導理念。相關(guan) 思維一直到今天,依然在部分地方政府中有著一定影響。這種對人的遺體(ti) 偏於(yu) “技術化”處理的傾(qing) 向,不可避免地導致殯葬改革中“人文”取向的薄弱與(yu) 缺失,也成為(wei) 了政府與(yu) 民眾(zhong) 間在殯葬改革上易生隔閡的一個(ge) 關(guan) 鍵所在。因此,倡議書(shu) 呼籲應合理確定殯葬改革的原則,是合乎道理的。

 

至於(yu) 倡議書(shu) 所提及的應加強對鄉(xiang) 村傳(chuan) 統喪(sang) 葬禮俗的保護,這一點倒是有加以討論的必要。一方麵,伴隨著社會(hui) 的急劇轉型以及城鎮化的迅速發展,鄉(xiang) 村的傳(chuan) 統日常生活習(xi) 俗在逐步減少、變異或消亡。因此,對具有地區和民族特色的傳(chuan) 統喪(sang) 葬習(xi) 俗進行保護是非常可取的。比如,土家族傳(chuan) 統的“跳喪(sang) 舞”(又稱“散憂禍”),以其獨特的喪(sang) 葬儀(yi) 式反映著傳(chuan) 統巴人樂(le) 觀豁達的生死觀念,具有重要的文化類型學意義(yi) ,現已成為(wei) 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另如彝族、苗族等傳(chuan) 統喪(sang) 葬儀(yi) 式及其文化,現也正麵臨(lin) 消亡。史詩《查姆》是彝族民間辦理喪(sang) 事時,“畢摩”念誦的經書(shu) 。現懂此經書(shu) 的“畢摩”已不多,懂的人且多已步入高年,相關(guan) 知識確實應進行搶救性研究與(yu) 保護。

 

另一方麵,當代鄉(xiang) 村的喪(sang) 葬禮俗魚龍混雜,需要加以辨證審慎地區分。比如倡議書(shu) 所津津樂(le) 道的傳(chuan) 統喪(sang) 葬禮俗的程序化、規範化、儀(yi) 式化,的確在倫(lun) 理道德教化方麵發揮著一定功能,但相關(guan) 禮俗的繁瑣俗套也頗限製生者真情實感的投入。與(yu) 此同時,還極易產(chan) 生靡費鋪張的現象。此外,民間喪(sang) 葬禮俗中還往往摻雜著不同程度的風水迷信行為(wei) 。諸如倡議書(shu) 所說對當下鄉(xiang) 村擺路祭、摔喪(sang) 盆、打喪(sang) 幡等喪(sang) 葬禮俗也應予以保護,恐怕就有些走了“回頭路”。自民國時期以來,破除迷信、務求簡便、革除繁雜靡費、實行短喪(sang) 等,一直是國家殯葬改革所追求的目標。事實上,隨著近些年來鄉(xiang) 村社會(hui) 的發展,當下鄉(xiang) 村的喪(sang) 葬禮俗自身也有著不同程度的簡化,這也是國人部分進行革新的結果。因此,客觀地講,類似披麻戴孝、擺路祭等相關(guan) 傳(chuan) 統喪(sang) 葬禮俗,恐怕更多隻在民俗學的層麵上更具意義(yi) 。

 

毋庸置疑,喪(sang) 葬禮俗屬於(yu) 文化的範疇。恰如文化學者所指出,文化具有三個(ge) 層次:即與(yu) 文明同構的文化內(nei) 核、輔助內(nei) 核的宗教價(jia) 值觀體(ti) 係以及人們(men) 的日常生活習(xi) 俗、習(xi) 慣等適應自然、利用自然的各種技巧。三者之間,文化內(nei) 核居於(yu) 主導地位。文化內(nei) 核發生變化後,第二、三層次的文化也會(hui) 隨之發生改變。隻不過,包括日常生活習(xi) 俗在內(nei) 的第三層次的文化,變化相對緩慢。

 

若以此來關(guan) 照中國喪(sang) 葬禮俗的曆史變遷,便會(hui) 發現,傳(chuan) 統喪(sang) 葬禮儀(yi) 的製定,實際上是我國傳(chuan) 統農(nong) 業(ye) 文明的產(chan) 物。與(yu) 此同時,必須明確一點,那就是傳(chuan) 統喪(sang) 禮的本質在於(yu) 維持、強化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宗法製度,與(yu) 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等級製度是相適應的。民國時期等級製度解體(ti) 後,傳(chuan) 統的喪(sang) 葬禮儀(yi) 也便失去了存在的社會(hui) 基礎,已不能滿足時代的發展和需要。為(wei) 了建設現代國家以及構建現代文明之需,民國時期曆屆政府也著意對傳(chuan) 統習(xi) 俗進行改造。如在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先後出台了一係列新式喪(sang) 禮(諸如國葬、公葬等),反映著新的時代氣息,是符合時代潮流發展的。

 

民國時期改造舊習(xi) 俗、建設新型國家的努力,為(wei) 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繼承。1956年殯葬改革的啟動,表麵上看與(yu) 當時相對貧困的經濟環境有著極大關(guan) 係。但就曆史淵源而言,與(yu) 民國時期揭櫫的建設現代文明的曆史脈絡也是一致的。在新中國殯葬改革啟動後的一段時期內(nei) ,黨(dang) 和國家政府對傳(chuan) 統殯葬禮俗進行改革的目的,便是要將喪(sang) 葬活動的意義(yi) 從(cong) 傳(chuan) 統的指向宗法家族的層麵轉移到對社會(hui) 貢獻的麵向上來。一個(ge) 人的死亡,已不僅(jin) 僅(jin) 在其宗族或家族譜係中具有位置,更重要的是還將其納入到對國家和社會(hui) 貢獻的坐標體(ti) 係之中。比如,具有廣泛社會(hui) 動員作用的追悼會(hui) ,在新中國後第一個(ge) 三十年便曾得到廣泛運用。這與(yu) 當時國家所推行和倡導的社會(hui) 組織、意識形態是相一致的。在政府部門的強勢介入下,傳(chuan) 統的喪(sang) 葬習(xi) 俗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曾經一度絕跡。

 

不過,這樣的一種情形,在上個(ge) 世紀八十年代初卻逐漸發生了變化。伴隨著社會(hui) 單位製度的解體(ti) 以及市場經濟的興(xing) 起,特別是政府在民俗改造運動中的有意無意退出,對殯葬禮俗的規範忽然出現了“真空”。由於(yu) 各種原因,追悼會(hui) 等新型喪(sang) 葬儀(yi) 式在上個(ge) 世紀末以來開始走向邊緣。由此一來,在傳(chuan) 統喪(sang) 葬禮俗受到巨大衝(chong) 擊、“新”式的喪(sang) 葬禮俗未曾完全確立反而逐漸式微的情形下,導致民間特別是鄉(xiang) 村的傳(chuan) 統喪(sang) 葬習(xi) 俗再次抬頭,並在新的時代背景下泥沙俱下,發生著程度不同的變異。換句話說,當下鄉(xiang) 村的喪(sang) 葬禮俗,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夠代表傳(chuan) 統喪(sang) 葬禮俗,恐怕也要打上一個(ge) 問號!

 

盡管如此,倡議書(shu) 卻也向人們(men) 提出了一個(ge) 問題:那就是殯葬禮儀(yi) 之於(yu) 喪(sang) 葬活動的重要性以及究竟當如何來對待傳(chuan) 統。回顧六十年來的殯葬改革,政府部門在喪(sang) 葬禮俗上“破”多而“立”少。儀(yi) 式的一味簡化,必不可少地帶來了內(nei) 容的缺失,同時也使得相關(guan) 儀(yi) 式的教化功能隨之弱化乃至消亡。

 

可以說,時至今日,在關(guan) 係殯葬改革的一些基本問題上,政府、社會(hui) 和民眾(zhong) 之間,仍有許多方麵未能達成共識。政府部門在殯葬改革方麵,也已進入瓶頸期。比如,殯葬活動的本質,究竟當是什麽(me) ?麵對傳(chuan) 統的喪(sang) 葬禮儀(yi) ,究竟如何推陳出新?殯葬改革究竟應朝哪個(ge) 方向發展?如此等等一係列基礎理論問題,依然在困擾著當下殯葬改革的進一步深入。由此一來,也便難以建立起一套既尊重傳(chuan) 統又符合時代潮流發展的現代殯葬禮儀(yi) 體(ti) 係。而這,也便使得政府的殯葬改革極易受到社會(hui) 各界的詬病!

 

時代的發展,顯然需要符合時代潮流的現代殯葬禮儀(yi) 體(ti) 係。《論語》有雲(yun) :“喪(sang) ,與(yu) 其易也,寧戚”。在很大程度上,殯葬活動是生者向逝者表達哀思的高級情感和文化活動。殯葬活動的這一本質屬性,也便決(jue) 定了在現代社會(hui) 殯葬禮儀(yi) 的構建上,首先應以有利於(yu) 真情實感抒發的“盡哀”為(wei) 指歸,其次才是被賦予一定的社會(hui) 文化意涵。隻要對殯葬活動的本質以及自上世紀初以來的殯葬改革史進行一番正本清源的省思,其實也並不是沒有可資借鑒的相關(guan) 資源。在現代社會(hui) 形成的時代背景下,如何在尊重傳(chuan) 統的基礎上,探討更加富有彈性、更具柔性的現代殯葬改革路徑,滿足人們(men) 多元化、個(ge) 性化的現代殯葬需求,進而構建出一套現代的喪(sang) 葬禮儀(yi) 體(ti) 係,已是政府、學界乃至社會(hui) 各界亟待解決(jue) 的一個(ge) 大課題。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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