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就是英雄三論(鄧曦澤)

欄目:電視劇《施琅大將軍》
發布時間:2010-03-2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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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鄧曦澤,武漢大學博士生

施琅就是英雄!——論“施琅降清”與“施琅統台”這兩件事之關係(以此參與關於施琅的爭論)

關於如何評價施琅,我想如下切入。

一、原則

第一,一切主義之鬥爭,讓位於愛國主義。【“主義”一詞可以不要,僅僅為了表述方便而使用之。】

第二,愛國主義蘊含的一個必要內容:領土完整與主權獨立。

第三,根據第二,凡是反對國家領土之統一的,都不是愛國主義者,並且都是賣國主義者。

第四,為了維護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可以、應該而且必須采取一切手段。在能夠維護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的諸種手段之中,選擇代價最小的手段。

第五,凡是不克盡職守維護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之政府、政黨、政治集團,都是事實上的賣國賊。凡是不履行維護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之命令而臨危而退之個人都是事實上的賣國賊。凡是能為維護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而作力所能及之工作而懈怠或逃遁者,均不是愛國者。

二、解釋

(1)愛國必須有其實現方式。當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遭遇危險時,維護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是一個愛國者、一個愛國群體(包括政府、政黨、政治集團等)證明自己愛國的最基本的方式,也是必須的方式。否則就是不愛國乃至賣國的。

如果否定“領土完整與主權獨立”這一條,那麽,國家就會因為種種原因或者借口而無限分裂,成為碎片,則吾國吾民在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秩序中必定淪為被蠶食鯨吞的對象,則吾國吾民吾中華不複存在。

(2)當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遭遇危險時,一切主義之爭(意識形態之爭)、政治分歧之爭、集團利益之爭都必須讓位於維護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這一首要使命。凡是以個人私利或者集團私利淩駕於維護國家領土之完整和主權之獨立之崇高使命之上者,都是事實上的賣國賊。
【以上原則不是為了評價施琅而提出的,而是經常發生在吾國曆史上的原則,這裏不過是以自己的行文方式將之提取出來而已。以下直接對施琅進行評價。注意,施琅是英雄,不僅可以通過上述原則作出,而且可以就事論事地作出:“施琅降清”與“施琅統台”是兩件事而不是一件事。】

三、施琅就是英雄

在對施琅的爭論中,有一個關鍵就是:如何看待施琅降清與施琅統台之間的關係。我認為,評價施琅的方法非常簡單。關於施琅,有一點是肯定的,即“施琅降清”與“施琅統台”是兩件事而不是一件事。為什麽要把兩件不同的事情看成一回事並納入一種評價體係中看呢?

施琅降清與施琅統台這兩件事涉及的(行為)主體、主體之間的關係,主體要達到的目的以及實現方式都不相同,如何揉成一塊?

(一)施琅降清該作如何評價,在明王朝以及它的堅定遺民看來,施琅肯定是貳臣。(在隋朝看來,降唐的人何嚐不是貳臣?)但是,有一點必須肯定,因為這是事實,即:明王朝當時已經完全不能正德利用厚生而喪失了政治合法性,而清王朝無論如何強於明王朝,並逐步建立的政治合法性。【合法性乃是一個變遷過程。一個政權、政府或者政黨,乃至一個人的行為的合法性都是變遷的。任一主體在彼時彼地的彼種行為可能不合法,但在此時此地的此種行為卻是合法的。在明末的許多遺民眼裏,滿清的確是不合法的;但很快,清朝就通過自己的努力建立的合法性。在六國遺民眼裏,秦朝是不合法的,同樣,秦朝很快建立的自己的合法性。】因此,施琅是不是貳臣乃是一個國家內部的不同集團的評價體係作出的不同評價。

(二)由於清朝已經建立了合法性,成為了中華之正統,所以,施琅統台已經不是民族與民族之間的鬥爭,而是解決國家分裂的問題,即統一問題也即解決領土完整的問題。當貳臣問題與統一問題同時發生,二者發生衝突時,貳臣問題讓位於統一問題,統一問題優先於貳臣問題。而在史實上,施琅降清與施琅統台乃是先後發生的兩件事情,故二者沒有衝突。因此,根本不能用對施琅降清的評價來評價施琅統台,也不能用對施琅統台的評價來評價施琅降清。【原則:第一至第四】

施琅代表清朝統台,乃是新興王朝重新統一國家的行動,即正統政權對偏安政權的統一。除了清王朝是滿族人做皇帝外,施琅代表清朝統一台灣跟今天我們的反台獨促統一完全一樣。如果李自成推翻明王朝後能夠穩紮穩打,李自成王朝也就成為新的正統,他同樣可能授命施琅統一台灣。【同樣,對於明王朝而言,投降李自成也是貳臣。對於明王朝而言,不論投降誰,隻要背叛明王朝而投降,都是貳臣。】

(三)因此,不論施琅是不是貳臣,施琅都是英雄。是不是需要在“英雄”前麵加上“民族”,這裏可以不討論,我采用另一個更基於事實的評價——施琅是統一祖國的英雄或者施琅是統一台灣的英雄。既然施琅是統一祖國的英雄或者施琅是統一台灣的英雄,那麽,施琅就是英雄。

(四)若說施琅與鄭氏有這種恩怨,這完全不重要。無論施琅與鄭氏有無恩怨,統一台灣都是應該的,施琅都是英雄。當家仇與國恨並存時,隻要沒有以私害公,就不能指責施琅與鄭氏有恩怨。而且,儒家並不反對甚至主張家仇國恨一起報。回頭看看,有多少人是因為家仇而走上抗日的道路的,難道能夠因此而否定那些抗日英雄的壯烈舉動?儒家講身、家、國、天下在分殊處看是多,在理一處看是一,根本就沒有必要無條件地把家仇國恨分開。從正麵講,如果袁隆平心想如果發明了某種水稻種子既能利國利民,又能給自己漲工資,於是就努力科研,這難道不可以嗎?就算是有些人出於利己的目的,但他的行動在事實上是利國利民的,也要支持——前提是:不能以私害公。這個前提乃是底線。隻要在底線之上,都不反對。利國利民利己之事,不但沒有害公,而且利公,故不但不能反對,還應該支持。

(五)佐證。不論共產黨人殺了多少國民黨人,也不論國民黨人殺了多少共產黨人,這都隻是內部鬥爭。這種鬥爭讓位於內外鬥爭,讓位於維護領土完整與主權獨立這一首要使命。因此,在抗日戰爭中,共產黨和國民黨都是愛國的,都是英雄,或者都是民族英雄。

在內部的貳臣問題看來,對於國民黨而言,投降共產黨的國民黨人就是貳臣;對於共產黨而言,投降國民黨的共產黨人都是貳臣。但是,不論是投降了共產黨的國民黨人還是投降了國民黨的共產黨人(不論是誰投降誰,誰是誰的貳臣),隻要他在抗日戰爭中是抗日的,就是抗日英雄或者民族英雄;隻要他反台獨,就是統一祖國的英雄或者民族英雄。【民族英雄這個概念可以指在不同民族之間的鬥爭中為本民族作出重大貢獻的人,也可以指在民族的正常發展中為本民族的繁榮富強作出巨大貢獻的人,前者如文天祥、嶽飛、蘇武、張自忠、劉湘等;後者如錢學森、鄧稼先、袁隆平、王選等。施琅是民族英雄,但不是在民族鬥爭中戰勝另一民族那個意義的英雄,而是完成國家統一大業因此對中國或者中華民族作出了巨大貢獻的人。如果覺得“民族英雄”這個詞語有歧義,完全可以用“國家英雄”這個詞語。】

關於夷夏正統問題的一點看法(以此參與關於施琅的爭論)

鄧曦澤

第一,如果取消滿清的正統地位,滿清又該視作什麽?如果取消滿清的合法性,就會取消中國,這是大大的要害。

第二,夷夏之變化的。滿清曾經把自己的祖先追溯到了殷代,認為自己的殷人的後裔。這是他自願歸於正統。

第三,若清代不是正統,秦朝也不是。因為秦國在周王朝以及齊魯等看來就是夷狄。

第四,《左傳》中,楚吳起初也是被視作夷狄的,諸夏不曾與之聘問。後來楚吳強大了,諸夏才與之相互聘問。按理說,楚為顓頊之後,吳為太伯之後,怎麽就是夷狄了呢?——夷狄是個曆史地生成和變遷的概念。

有一個事情在處理夷夏關係時被忽略了,就是文武周公製禮作樂,推行天下。在周代推行自己的典章製度禮儀之前,還有夏禮和殷禮,周王朝損益之而成為自己的禮。我們知道,太伯奔吳是製禮作樂之前的事。後來周代推行自己的禮樂後,諸夏的禮樂發生了變化,到春秋時已經好幾百年了,而吳楚等地仍舊不變,故諸夏之禮樂與其他地區差異極大,諸夏把自己看作夏,看作正,把吳楚看作夷狄。夷狄一詞,並無什麽貶義,常常是在中性意義上使用的。

並且,古人有許多仍為夷狄優於華夏的論述。程樹德《論語集釋》在《八佾》的“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下就引用了不少相關史料(中華書局版第149-150頁)。程樹德引用《四書辨疑》說:“蓋謂夷狄尊奉君命,而有上下之分,是為有其君矣。諸夏蔑棄君命,而無上下之分,是為亡其君矣。此夫子傷時亂而歎之也。又‘如’字作‘似’字說,意為易見。”程樹德評論說:“此說較皇邢二疏均長,似可從。”【引者按:我也認為《四書辨疑》之解釋更好。】程樹德又引用顧炎武《日知錄》說:“曆九州之風俗,中國之不如外國者有之矣……”

蒙元、滿清為正統,不亦可乎?

如果滿清為絕統,之後就是民國、五四,那麽,試問:我們又該如何看待西化甚重的民國、五四運動以來的新統以及國朝?這算不算絕統呢?如果不算,西化都不算絕統,滿清如何能夠算絕統?如果算絕統,我們如何看來我們的曆史的延續性呢?我們的曆史是否是斷裂了的呢?

我的態度和方法都是:因時而論!如果我生活在明末,我既反明(明王朝實在太糟糕了),也反清(反入侵),也反李自成(李自成也實在太糟糕了),建立更好之中國。如果我生活在康熙之世,我順應清朝。如果我生活在清末,我反清——合法性是變遷的。假定我們的爺爺輩生活在國民黨時代,他們反共,難道我們也要繼續反共?

堅決反對清算曆史舊賬和所謂的“漢族主義”

鄧曦澤



蒙古、滿族曾經入主中國,成為中國的唯一的也是最高的統治者,也就是當了所有中國人尤其是漢人的皇帝。辛亥革命後,漢人重新當“皇帝”了,所以有人開始清算曆史舊賬了。【關於辛亥革命之後,中國人當“皇帝”,而主要的思想資源都來自於西方,因此西方人當“太上皇”,這裏不作討論。】

我直截了當對清算者們提一個問題:你們為什麽要清算舊賬?為什麽包括“因為什麽”和“為了什麽”兩個問題。

對蒙元滿清的舊賬清算者列舉了蒙元滿清入主中國時犯下的許多罪行。在曆史事實上,我完全承認,這些史實都是事實,當時的蒙元滿清都是錯的。但是,時過境遷,清算舊賬究竟為了什麽?為了討個曆史公道嗎?這個問題非常好辦!——當時的蒙元滿清的殘暴是錯誤的,我們從來不會認為他們是對的。

為了追究責任,追回曆史的損失嗎?好,這並不是辦不到!但是,要他們賠錢,他們能賠嗎?要他們賠命,好,殺人吧!你們蒙人滿人的先人殺了我們的那麽多先人,我們今天要你們這些子孫還債,殺了你們!好,結果是什麽?民族分裂,國土分裂,中國陷入動亂,外國趁機入侵,中國完蛋。

重新追問:為什麽要清算舊賬?答案隻能是:為了民族複興,國家富強,斯文興盛,人民安居樂業。問題是:無論你們有多麽崇高的目的(“文革”也有崇高的目的),你們采取的方式能夠達到你們的目的嗎?我承認你們可能有的崇高目的,我隻問你們的方式。毫無疑問,采取清算曆史舊賬的方式隻能背離我們的目的。

為了民族複興,國家富強,斯文興盛,人民安居樂業,我們不但不能清算舊賬,反而必須團結各個民族,平等相待,和睦共處,團結一致,同心同德,奮勇前進。



如果要清算蒙滿,為什麽不清算“文革”中的違法分子。即使到了今天,還有許多曾經在文革中做了壞事的人活著,而且其中有許多人在今天已經成為實權派,是我們國家的中堅力量的重要部分。那麽,是不是需要把那些曾經是做過壞事(如參加“紅衛兵”造反)的人重新糾出來清算清算,或罰或殺?

如果我們沒有遺忘,就應該記得:文革及其以前的一段時間,清算舊賬傷了多少棄暗投明的人的心?傷了多少放棄外國的舒適生活而歸國報效祖國的誌士仁人的心?從而在多大程度上瓦解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感召力、向心力、推動力?

如果要清算舊賬,為什麽不清算參與“六四”的分子?要知道,“六四”是反共的。但是,今天的共產黨並沒有繼續清算,大體采取了冷處理的方式。——我們要盡量放棄前嫌,團結一切力量,實現民族複興!

如果要清算舊賬,為什麽不清算國民黨?國民黨殺了多少共產黨人?但是,如果清算,會發生什麽情況?不說你們也知道。

如果要清算舊賬,為什麽不清算秦始皇?秦始皇滅掉六國,殺了多少人?今天的姓周的,大概都是周代姬姓的後裔,他們是否也應該清算秦始皇呢?

如果要清算舊賬,為什麽不清算黃帝堯舜文武周公等?他們又滅掉了多少當時的異族人民?黃帝戰蚩尤不就是例子嗎?

如果要清算舊賬,曆史上的許多少數民族的在今天已經漢化的後裔是否應該清算漢族的舊賬?如果某人能夠考證出他是匈奴族後裔,他是否就可以因此揭竿而起?我們知道,今天姓元、慕、尉的,就是鮮卑族後裔,他們是否應該造反複國?



是否一切曆史清算都是不對的?也不是。

凡是不再是敵人的,都不必清算。今天的蒙族、滿族等是我們的敵人嗎?不是。(孫中山後來都不提“驅除韃虜”了!)他們已經是我們的同胞!我們共同生活在一個大家庭中——中華民族!【盡管中華民族這個概念起源甚晚,但它是適用的。】冤家宜解不宜結,能夠和睦共處,為什麽要怒目相視呢?

但是,對於那種曆史上曾經侵我中華而且至今不悔過,仍然這樣那樣地與我們為敵的國家、民族或者集團,就應該清算。

清算的前提是:被清算者仍然不悔過因此仍然構成吾國之威脅。

但是,清算要基於實力,如果實力不夠,不但不能清算別人,反而可能重新遭到侵略。



那些欲圖對已經相互和睦共處的異族進行曆史清算的人,完全不識大體、不知要害!——不知我們的最重要的任務乃是團結一致,實現民族複興!

如果那些曆史舊賬清算者具有良好用心,則是思想糊塗,其采取的實現目標的方式可謂南轅北轍,用心良苦,適得其反!

如果那些曆史舊賬清算者居心叵測,那麽,他們實在聰明得很。如果清算曆史舊賬,中國就立馬陷入動亂,陷入民族鬥爭,以至四分五裂,甚至徹底滅亡。

無論其用心如何,隻要清算這些不該清算的曆史舊賬,結果都是中國就立馬陷入動亂,陷入民族鬥爭,甚至徹底滅亡。

——所以,堅決反對清算曆史舊賬!

五(附論)

欲圖清算蒙滿者,大概有個旗號就是所謂的漢族主義。說一說“漢族主義”也許未嚐不可,主義一詞本來就是外來詞,在西方各種主義多得很。似乎可以說,隻要“漢族主義”一詞不蘊含以漢族淩駕於其他各族的含義,那麽,“漢族主義”就是中性詞。但是,如果清算曆史舊賬者使用“漢族主義”,那麽,“漢族主義”就決不是中性詞,而具有惟漢族獨尊,排斥、打擊其他各族的含義。由於這個名詞具有必須反對的歧義,所以我反對“漢族主義”這個概念。

無論“漢族主義”的用心如何,它都將導致中國民族分裂的局麵,導致國家四分五裂,甚至徹底滅亡。

——所以,堅決反對“漢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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