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差那麽一點點——儒佛辨異(餘樟法)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10-03-2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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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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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儒佛兩家都強調治病救人。動機都很好,發心都很大,都是為了把人救出各種苦難。佛教的心願尤其大,不僅治人的病救度全人類,而且範圍擴大到鬼畜等“眾生”。
但是,兩家救人的目的和方法有別。
先說目的。佛教的最終目的在彼岸,是要把人救出世間,度到“三界”外,“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金剛經》)
佛教隻講萬法歸一,不講一歸萬法,所以把“萬法”、把宇宙萬物及人的生命全都視為“一”的幻化,都是沒有意義的,唯一的或者說最大的意義就是從萬法中,從一切現象(包括肉體及精神)中解脫出來,永離世間,歸於“一”,歸於“無餘涅槃”。
隨意網友曰:“‘無住而生心’是在‘心出世身入世’上更上一層:‘心出世、心再入世’(經過出世洗禮的第二個心不同於第一個心)……佛道以‘出世’為重心,因為這是‘入世’的先決條件。”雲雲。
此君不乏佛學修養,但此言實已有違佛教宗旨。因為,對於佛教來說,“出世”是根本追求,是“最高理想”,不能當作“入世”的先決條件看待。“心出世身入世”也好,“心出世、心再入世”也好,都不是最終目的,都僅僅是“度人”的方便。大乘菩薩乘願重來,也是為了把更多的人度離世間。
二
儒家的最高目的在此岸,是為了把人度到“良知”之中,讓人成德成聖。儒家也很重視“性與天道”,但特別強調現世現實,認為離開了現實世界別無天道可言,離開了生命現象(包括肉體及精神現象)別無本性可言。
佛教是“出世還家”,把最終歸宿安置於“西天極樂世界”或“涅槃”,要求信徒疏離政治、社會乃至家庭,最後跳出三界外;儒家則是“就地回家”,從事事物物中去明明德、致良知。佛教的佛要脫離三界,儒家的良知佛(聖人)則是即世即身的成就,而且隻有世間才能成就。“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的太平世大同理想就是儒家的“東方極樂世界”。我說過:
在發現更加適宜人類生活的星球之前,儒者的良知國、佛國就在地球上,致得良知、識得仁性者就是良知佛。從自己做起、以身作則將世人的良知普遍喚醒,從中國開始、把人世間建設成為良知世界、良知佛國、人間淨土----大同理想的最高境界,此乃東海的最高追求,也是東海派世世代代的理想和偉業。(《東海之罵》)
隻講萬法歸一,不講一歸萬法,“離世覓菩提”是必然的。“一”為性,為本體,為菩提,“萬法”為相,為現象,為世間。不講一歸萬法,重體輕用,重性輕相,重菩提輕世間,在所難免。
佛教強調“不離世間覺”、“不許離世覓菩提”,其實在根本處仍有性相割裂之嫌,原因就在這裏。拋開世界求真如,拋開現象求本質,在根本上畢竟仍是“離世覓菩提”了。熊師十力說佛教有“反人生、反宇宙”的傾向,道理也就在這裏。
三
重性輕相的流弊是很大的,比如缺乏科學精神(對格物致知沒有興趣),製度精神輕視外物,輕視外境,輕視現世,輕視世間各種知識學問乃至是非善惡的分別等,所謂“人生如夢”,正是末流“輕相”者的人生態度。
隨意網友與東海爭辯,強調“體上著眼,跟誰都是哥們兒”、“釋尊跟提婆達多是哥們兒”的觀點,也是“輕相”的征兆。(詳見《三複隨意網友》)。
釋尊在世時曾與提婆達多的“邪說”作堅決鬥爭並視之為不可救藥者逐出教團,而提婆達多則多次企圖謀害、暗殺釋尊。如果這算是哥們兒,那也是一種極特殊的“哥們兒”,勢不兩立的“哥們兒”,不是世人可以理解的。
說提婆達多是釋尊前世最初發心學佛時的老師,其分裂教團、發表邪說、折磨並企圖謀害釋尊是為了“引導釋尊”,乃是某些佛經的說法,東海不置可否。但要警惕這種說法成為某些別有用心之徒作惡犯罪的借口。
前世是前世,今生一是今生,動機是動機,結果是結果,有聯係,但不能完全混同。即使佛經上述說法是真的,釋尊也沒有因此在提婆達多“叛變”後仍“跟提婆達多做哥們兒”。這體現了釋尊對佛法的責任感,可見釋尊本人還是有譜的。
“體上著眼,跟誰都是哥們兒”這話本來沒錯,這正是儒家“民胞物與”、“天下萬物一體之仁”的通俗化表達。隨意網友錯在隻知其一不知其二,沒有分清本體(性)與現象(相)的區別,所以才會與東海爭辯不休。
本體與現象不二亦不一。“五百年前是一家”,所以不二;而現在,人人各異,物物不同,“親親仁民愛物”,不能不有所分別,區別對待。在大善大惡大是大非麵前,更是一點含糊不得。
本體無善無惡、非善非惡,超越善惡,但在現象界,善是善惡是惡,是則是非則非,不能任意混同,更不能用惡的手段去達成“善果”。象某些佛經那樣,將提婆達多的邪說及其毀害如來的惡行說成“微密妙行大方便”,這在儒家是絕對不允許的。不論動機如何,惡行就是惡行,在儒家看來,為了善的目的而行惡以及打著善的招牌的惡,都是比單純的惡更可怕的。
不由得想起幾年前,有海外人士一邊對東海謊謠攻擊,一邊卻私下表示是為我的安全著想。理由是東海名頭太好,隻有多潑汙水,才能幫我逃避橫禍雲雲,令我齒冷。而今想來,那種“說法”或許是受到某些佛經的啟發吧。
四
儒佛兩家治病救人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儒家治病救人是不拘一格、“不擇手段”的,在仁本立場上,任何方式方法手段都可以使用。格物致知是科學手段,誠意真心是道德手段,齊治平是政治手段,任何手段都可以修身,都歸結為修身,修成仁義之身,良知之身。
對於人類社會來說,法律的健全、製度的優化、政治的文明特別重要,所以儒家隊這一個方麵也特別關注。儒家的禮學、外王學就是關於製度建設、政治文明的學說。
佛教好講方便善巧六度萬行,但碰上政治就不“方便”了。六度萬行,偏偏排斥製度和政行(政治行為)。佛教的“五明”,都在儒家的方法之內,佛教的“五明”卻涵蓋不了“製度明”。這就是“用”上不全麵。根據體用不二原則,用的問題就是體的問題,所謂“全體大用”,用倘有缺,體焉得全?
作為個人“修養”,佛教對於某些人是很好的法門,作為一個國家的指導思想,顯然儒家要適合得多。無論個人還是群體,對於儒家怎麽尊、怎麽崇都沒關係,越尊崇越好。自古以來,崇儒、皈儒的人普遍高尚,尊儒的王朝都相對文明。崇佛也是好的,但如果崇過了頭、崇佛甚於尊儒甚至以佛壓儒,那就有問題了。個人如何因人而異,崇佛過頭的時代或王朝往往很亂,如南北朝。
曾有“梁上君子”偷盜六祖首級,寺僧認為“梁上君子”這麽做也是出於對六祖的愛戴和對佛法的向往,為之說情,要求官府莫究。作為出家人,這是慈悲為懷。但是,世法畢竟與佛法有異,如果對於犯罪行為不予追究和問罪,那麽,社會就亂套了。
佛教有其特長和優點,對於儒家和人類社會,都有很好的輔助作用,但是,應該實事求是地給它一個恰當的定位。比如,無論怎樣自詡圓滿,佛教終究“融”不了儒家外王學說,“融”不了政治製度,“融”不了很多世間法。當然,作為出世法,這無可厚非。這裏隻是指出這一事實罷了。這是局限也是特點,它如果真把這些東西“融”去了,也就不成其為出世法了。
另外,要治病救人,首先要解決“欲望”問題。因為,人類的各種毛病,人世間各種問題,往往出在欲望的過度和不良上。
佛教對欲望的態度十分嚴厲,強調禁之絕之;儒家反對縱欲,但也不讚同禁絕,而是主張節製有度和良性引導。顯然這是最合乎人性、人道也最合乎本性和“天道”的。宋儒講“存天理滅人欲”,盡管嚴厲了些,其實仍有分寸。因為宋儒要滅的是不良的欲望,正常的欲望是被宋儒視為“天理”(實為天理的作用)的。
欲望本是“性體”(即道體)的作用,是人類文明發展乃至生命延續的必要,一種非善非惡、超越人間善惡概念的至善力量。強行禁絕,屬於“逆天而行”,於個體利弊難言(因人而異),於社會則絕對是利少弊多。
小結
儒佛兩家人生觀、價值觀的種種差異,兩家救人的目的和方法差異,無不根源於兩家本性論(即本體論)的差異。這方麵的問題東海在《大良知學》中論之已透,廣而言之千經萬論,概乎言之兩句話八個字:良知生生,真如無生。一字之差而已。
佛教自詡圓融,比起古今中外各家各派,佛法確實高明,比古今中外諸家學說包括比道學(道家學說)都高明。佛徒往往好辯也擅辯,自古以來不少佛教大師都是“辯”遍天下無敵手的,教義的高明是很重要的原因。
不過,佛教終究不夠圓融,終究有那麽“一點點”沒有到位。小乘不要說了,大乘包括始、頓、終、圓諸教,終究未能圓證“道體”,與“極高明而道中庸”的儒家相比,終究隔了那麽一點點。東海雖對佛經博覽深研,上求下索,最後還是皈了“仁教”,主要原因就在這裏。
2010-3-7東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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