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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
香港繁榮穩定以經濟和法治為(wei) 基礎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香港《大公報》2016年5月24日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四月十八日丙午
耶穌2016年5月24日
張德江來港,反對派四名代表性議員會(hui) 麵進言,氣氛相對融洽。這是政改失敗以來中央最高層級官員與(yu) 反對派的正式會(hui) 晤,盡管雙方對香港問題的症結與(yu) 對策思考存在較大出入,但已顯示出關(guan) 係破冰和信任重建的跡象。中央理解到,香港反對派及其選民基礎是香港多元社會(hui) 的重要力量,是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因素。反對派亦理解到,激進本土主義(yi) 與(yu) 單純的對抗策略勢必刺激中央更嚴(yan) 對待,沒有前途,不利於(yu) 香港重建和反對派政治利益擴展,因而需要尋求達成與(yu) 中央之間的某種政治和解。
不過,雙方的信任顯然不可能通過一次會(hui) 麵就得以重建,反對派仍然聚焦重啟政改和更換特首這樣的政治性議題,而中央的判斷是,香港的根本困難在於(yu) 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穩定。
回避政改的情由
張德江在一帶一路論壇和歡迎晚宴上的講話,其主旨在於(yu) 肯定一國兩(liang) 製的憲製穩定性以及確證香港在一帶一路中的角色,同時期待香港法治繼續成為(wei) 社會(hui) 秩序的基石。這代表了中央對香港繁榮穩定的一般性看法:繁榮依賴於(yu) 經濟發展,而穩定依賴於(yu) 法治。張德江同時提及了對危及香港穩定的本土分離運動的擔憂,認為(wei) 是冒用本土之名行分離之實,對繁榮穩定有損害。
張德江未正麵提及和回應反對派念茲(zi) 在茲(zi) 的重啟政改與(yu) 普選問題。這反映出中央對此留有一定的疑慮和期待:一方麵,中央判斷認為(wei) 香港政治情勢在後政改時期未有改善,反而因本土分離運動有所惡化,重啟政改時機未到;另一方麵,中央期望香港反對派自我反思及承擔起政治和解責任,重新確立對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的政治忠誠,以此作為(wei) 討論普選推進的政治前提。從(cong) 會(hui) 麵交流過程來看,張德江進一步了解到反對派關(guan) 於(yu) 重啟政改的強烈需求,但似乎沒有明確看到反對派尋求政治和解及重新效忠基本法的積極取態。此次會(hui) 麵開啟了一種反對派與(yu) 最高層領導直接對話的先例和機製,如果反對派對中央的疑慮和期待有所理解和積極回應,相信在以後的多次互動合作基礎上,重啟政改並非不可直接談。
反對派提出更換特首的要求,是一種政治問責的體(ti) 現。反對派認為(wei) ,現任特首未能充分反映港人政改意願並積極向中央爭(zheng) 取寬鬆普選框架,同時亦未能在具體(ti) 施政上兌(dui) 現社會(hui) 期待已久的公平正義(yi) ,需要負主要責任。不過,這種民主責任製下的政治問責,在中央所秉承的政治文化中似乎難以得到積極理解和回應,中央會(hui) 將之視為(wei) 一種變相的“管治權爭(zheng) 奪”,而且是一種對中央信任之香港高級官員的政治打擊,其後果將導致香港官員在央港矛盾中不敢挺身而出維護國家利益。張德江以“依法辦事”加以回應,實際上表明不便於(yu) 簡單地歸責於(yu) 現任特首。事實上,現任特首在占中和政改期間的政治表現至少在中央看來是合格的,如今距離特首換屆選舉(ju) 不足一年,臨(lin) 時更換恐怕會(hui) 帶來更大的政治不確定性。不過,通過包括此次會(hui) 麵在內(nei) 的多個(ge) 管道所傳(chuan) 遞出的“不信任現任特首”的政治信號與(yu) 訴求,甚至建製派內(nei) 部的不同意見,對現任特首尋求連任及中央最終權衡合適人選,顯然將產(chan) 生一定的引導和塑造作用。
地方法治的兩(liang) 麵性
占中是一場超越法治的民主追求,即便在香港核心價(jia) 值體(ti) 係內(nei) 部,也是一次異化和僭越。惟其如此,占中也因為(wei) 法治的權威性本身而退場。中央在占中運動中看到了香港法治深入民心,看到了香港法治對社會(hui) 穩定與(yu) 秩序維係的根本價(jia) 值。不過,中央還看到了另一麵,即香港法治在占中判決(jue) 和旺角判決(jue) 等事後追懲程序中的相對虛弱,看到其維穩有餘(yu) 而重建及引導不足的缺陷。香港法治的權威性掌握於(yu) 香港的獨立司法係統及高度職業(ye) 化的香港法律界,不僅(jin) 中央無法滲透幹預,即便是本港立法與(yu) 行政分支亦難以抗衡。這就在香港基本法內(nei) 部造成了一種“司法至上”的管治格局,基本法預期的“行政主導”受到嚴(yan) 重削弱。更關(guan) 鍵的是,關(guan) 於(yu) 基本法中的國家權力、國家權威與(yu) 國家利益,香港的普通法傳(chuan) 統無法有效識別和維護。於(yu) 是,在占中判決(jue) 和旺角判決(jue) 中,法官不可避免地根據先例原則和對自由民主的同情而做出輕判,並不能審慎考量輕判的政治社會(hui) 後果和法治的一般預防效應,也不能對法官的公共政策角色加以自覺。近期關(guan) 於(yu) 港獨組織行為(wei) ,律政司及香港法律界有識之士痛心疾首,希望以香港本土法例《香港回歸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等發起法律行動,但又忌憚於(yu) 香港司法立場及敗訴風險而行動遲緩,引發社會(hui) 憂慮和批評。也因此,內(nei) 地憲法學者莫紀宏教授提出了香港普通法的“國家法屬性”問題,這不是單純的法律專(zhuan) 業(ye) 視角問題或普通法的實踐傳(chuan) 統問題,而是香港基本法的構成性與(yu) 憲製屬性問題,值得認真對待。
張德江代表中央表達了對這種法治兩(liang) 麵性的憂慮。特別是在港獨組黨(dang) 和立法會(hui) 選舉(ju) 的特殊時刻,基本法的法治秩序正麵臨(lin) 嚴(yan) 峻挑戰,法官若一味輕判固然滿足了自身內(nei) 在價(jia) 值觀和反對派政治認可,卻難以作為(wei) 法律秩序真正的守護者和塑造者,長期來看必然損及香港司法權威。事實上,司法輕判已經在縱容港獨力量發展和行動挑釁,參與(yu) 者認為(wei) 反正也無需承擔多重的法律責任,反而可以做“抗爭(zheng) 英雄”,特區政府甚至中央的嚴(yan) 厲警告毫無意義(yi) ,因為(wei) 法官們(men) 在保護他們(men) 。當然,這種司法兩(liang) 麵性實際上來自於(yu) 基本法憲製構造的內(nei) 在缺陷:港獨觸及基本法底線及國家利益,但香港司法是完全地方化的,這就導致了法益的國家性和司法的地方性的錯位與(yu) 張力,有限的數次人大釋法即源於(yu) 此。人大釋法是對基本法中司法主權地方化不得以的憲製性補救,具有基本法上的規範正當性和一國兩(liang) 製實踐上的合理性,因為(wei) 依法治港原則必然要求中央以合法方式(修法或解釋)享有最低限度的司法主權。
這就造成了香港司法的乖戾品格:一方麵是秩序兜底和普遍輕判,另一方麵是排拒人大釋法和監督,意圖維持香港司法的完全獨立性。香港司法缺乏有效的國家觀和維護國家利益的司法自覺,這在突出兩(liang) 製隔離的回歸初期或許還不顯著,但在兩(liang) 製自然融合及國家利益凸顯的“一帶一路”時代,恐怕會(hui) 是依法治港的重大憲製性軟肋。白皮書(shu) 看到了香港司法的不合時宜性,意圖以“三軌製”(人大主動釋法、特首提請釋法和終審法院釋法)的基本法解釋模式取代舊有的完全司法獨立模式,彌補在兩(liang) 製互動新時期香港司法的國家觀缺陷。當然,在某些細節上,比如外籍法官製度,也可能引入改革議程之中。香港司法之國家觀的建構,是基本法下香港回歸的憲製性任務之一,也是有效疏解“雙普選”進程下中央治港“法治化轉向”的必然選擇。香港基本法是一場與(yu) 時間性及治理實踐高度相關(guan) 的製度實驗,不變的是一國兩(liang) 製的大框架,變的是有利於(yu) 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及國家發展利益的具體(ti) 製度支架。一帶一路將為(wei) 香港帶來與(yu) 內(nei) 地融合發展的全新機遇和曆史時刻,香港法治也因此不可能孤芳自賞,獨善其身,而需要因時而變,切合香港民主發展與(yu) 國家憲製調控的需要。
經濟優(you) 先的前景
“笨蛋,是經濟”,這樣的政治睿見並未過時。5月12日,巴西總統彈劾案參議院第一次投票通過,魅力型總統羅塞夫被停職180天,主要理由是經濟衰退和腐敗,但如果僅(jin) 有腐敗一項,可能不會(hui) 這樣慘。香港經濟有著四小龍時代的輝煌,但今天還有誰在談論四小龍,那基本上已經成為(wei) 東(dong) 亞(ya) 經濟史的一部分了。人們(men) 更多談論的是“中國龍”。盡管對中國改革走向及地區安全行為(wei) 之確定性仍有多種疑慮,但中國經濟的實力和潛力已經得到了國際社會(hui) 的承認。歐洲議會(hui) 近期以壓倒性多數反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主要原因不在於(yu) 貿易自由主義(yi) ,而在於(yu) 貿易保護主義(yi) 。歐洲的經濟衰退導致其政治保守,變得害怕放開市場,害怕中國產(chan) 品的強勢競爭(zheng) 。而害怕競爭(zheng) 本身是反市場的。
香港的傳(chuan) 統精神與(yu) 核心價(jia) 值觀是獅子山精神,是愛拚才會(hui) 贏,但近年來香港的競爭(zheng) 力和競爭(zheng) 精神似乎同步衰退。青年人似乎更願意迷信民主化和社會(hui) 抗爭(zheng) 是唯一出路,而不願意從(cong) 自我奮鬥和自我反思出發重建自我。他們(men) 對自由行、港珠澳大橋、粵深港高鐵及一帶一路戰略的消極與(yu) 抵製,顯示出了國際視野和競爭(zheng) 意願的雙重衰退。香港引以為(wei) 傲的國際視野正在退化為(wei) 一種偏狹局促的本土視野,一種帶有反現代性甚至無政府主義(yi) 的鄉(xiang) 土氣質。這種氣質固然可以孕育和培養(yang) 一大批藝術家、政客和社運組織,但香港卻在遠離這個(ge) 時代真正的國際性和國家發展進程。香港反對派習(xi) 慣於(yu) 以政治問題取代一切問題,有其合理關(guan) 切和理念依據,但其視野、判斷和對新香港的想象力卻陷入了一種固有曆史觀和滯後國際觀的雙重束縛之中。
由此,一帶一路對於(yu) 新香港的意義(yi) 本身就不亞(ya) 於(yu) 反對派意念中的普選。在我看來,普選是基本法既定的實施目標,在政治條件和時機成熟時肯定會(hui) 到來,不過即便到來也不意味著香港經濟轉好、社會(hui) 矛盾消弭和居民生活幸福。普選主要解決(jue) 政治權力的合法性來源問題,而不解決(jue) 經濟績效與(yu) 競爭(zheng) 力問題。如果香港落後了,普選不能使香港先進,但如果香港先進了,普選卻可以使之錦上添花。香港的新曆史正行進在兩(liang) 個(ge) 時間之流中:一方麵是有序的經濟重建進程,即中央主推的依法治港和香港參與(yu) 一帶一路的經濟重建,旨在提升香港新經濟的競爭(zheng) 力和社會(hui) 參與(yu) 度,並使香港與(yu) 國家的政治經濟關(guan) 係得到重構,呈現出一種正常狀態;一方麵是不確定的重啟政改進程,即反對派咬定和聚焦的真普選問題,旨在麵對國家日益強勢的整合壓力以及特區政府固有的管治缺陷,尋求以更直接的民主形式解決(jue) 公權力認受性及自治權“封頂鞏固”的問題。委員長來港本身就包含著政治經濟雙重內(nei) 涵,相對突出了中央治港之法治與(yu) 經濟維度及中央關(guan) 於(yu) 香港發展問題的大局判斷,對香港社會(hui) 甚至反對派有所啟發,但對反對派之重啟政改議題暫未適當回應,留有餘(yu) 地和想象空間。未來適當時刻,中央如能提出政改再保證,無論是當麵會(hui) 晤,還是隔空喊話,都將積極拉近雙方心理距離,修補信任裂痕,整合國家與(yu) 香港各方力量共同建設新香港。
對於(yu) 反對派而言,你見或者不見,一國兩(liang) 製和基本法就在那裏,但新香港的機遇未必在那裏。新香港正在路上,這條路走得如何,需要中央和香港社會(hui) 包括反對派共擔責任,協力前行。而此次委員長來港,無疑是香港的一次曆史性機遇,需要珍惜,更要有勇氣和智慧前行。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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