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召開“規範使用孔子藝術造像”調研會(hui)
來源:中國孔子網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三月初一日己未
耶穌2016年4月7日
3月30日,“規範使用孔子藝術造像”調研會(hui) 在文化部召開,文化部藝術司諸迪司長主持會(hui) 議,文化部藝術司文學美術處、公共文化司事業(ye) 發展處,住建部、國家漢辦、中國孔子基金會(hui) 、中央美院、中國美協、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美術館等有關(guan) 涉及孔子藝術造像的機構、部門負責人參加會(hui) 議。
諸司長指出,孔子作為(wei) 中華文化的代表,其思想在我國及世界範圍內(nei) 都有深遠影響。近期,部分基層文化人士反映,當前,孔子藝術造像在部分公共場所被隨意塑造、濫用,一定程度上給孔子文化傳(chuan) 播帶來不良影響。他們(men) 建議,將孔子藝術造像在公共場所及國際交往等領域的使用進行規範,甄選一批藝術範本進行傳(chuan) 播推廣。部分文化界人士指出,低劣的孔子藝術造像引起觀賞者的反感,有的地方孔子塑像甚至可用“麵目全非”來形容,造成難以辨認識別。而在文化名人藝術造像規製標準上有國際經驗可循,如英國的莎士比亞(ya) 、德國的歌德、西班牙的塞萬(wan) 提斯等,這些文化名人在公共場合的塑像較為(wei) 統一和規範。他們(men) 認為(wei) ,孔子塑像既不能“醜(chou) 化”,也不能“神話”。規範藝術造像並非限製藝術創作,而是鼓勵在尊重孔子文化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藝術塑造、創作,讓孔子藝術造像既具有藝術美感,又贏得公眾(zhong) 認同。
諸司長指出,部分基層文化人士和文化界人士的情況反映,已引起中央領導的高度關(guan) 注,需要相關(guan) 單位協調配合,統一行動,研究提出解決(jue) 問題之策。
參會(hui) 代表在討論發言時,一致認為(wei) 規範使用孔子藝術造像,十分必要,非常及時。均表示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yu) 這項工作。
會(hui) 議討論了下一步規範使用孔子藝術造像的工作方向及其建議,文化部藝術司在匯集各方意見,深入調研的基礎上,作出相應安排。
參會(hui) 代表中國孔子基金會(hui) 辦公室主任康承寶表示,會(hui) 議在規範使用孔子藝術造像上取得廣泛共識,中國孔子基金會(hui) 在這項工作上,已經作出了嚐試和探索,推出了”孔子標準像”,下一步將根據會(hui) 議精神,在文化部的指導下,孔子基金會(hui) 同美術界及有關(guan) 方麵密切配合,甄選一批孔子藝術造像範本,推薦給公眾(zhong) 在不同場合安放,不斷擴大孔子這一“文化符號”“文化標識”的傳(chuan) 播力和影響力。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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