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嵐】節日擁堵怎麽治?古人應對出行高峰思路佳

欄目:諫議策論
發布時間:2016-04-08 17: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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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日擁堵怎麽(me) 治?古人應對出行高峰思路佳

作者:張海嵐(華東(dong) 師範大學民俗學研究所)

來源:澎湃新聞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二月廿九日戊午

           耶穌2016年4月6日


 

2016年4月2日,滬寧高速南京往上海方向常州段發生重大連環車禍事故,現場至少50輛車連環相撞,交通單向中斷,已致3人死亡。

 

一個(ge) 清明劫。

 

民間社會(hui) 的清明節氣,如果變成官方的清明節日?

 

 

 

二十四節氣中,既是節氣又是節日的隻有清明。而促使清明變成節日的,還是掃墓習(xi) 俗的出現。

 

在唐代,比清明節氣提前三天的寒食節期間,掃墓習(xi) 俗蔚然成風。“寒食節,前後一日,都三日暇。家家拜墓。”(日·圓仁:《人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卷三)當時的掃墓活動通常在清明節氣的前十天或後十天進行(早清明,晚寒食)。因為(wei) 作為(wei) 節氣的清明的日子並不固定,一般情況下,每年春分後15天左右即為(wei) 清明,會(hui) 出現在每年4月4日至6日中的一天。因此在5日之前的十天和之後的八天,都算清明節氣。

 

也正因為(wei) 節期的延續性,自發的掃墓習(xi) 俗影響到了正常的社會(hui) 管理。例如官吏回鄉(xiang) 掃墓,時有耽誤職守的事發生。有些地方的掃墓活動甚至長達一個(ge) 月。唐玄宗不得不頒布政令製定法定假期以規範社會(hui) 管理。《唐六典》卷二記假寧令有“寒食通清明四日”。其卷六記:“官戶奴婢,元日、冬至、寒食,放三日假。”自此,一個(ge) 民間自發習(xi) 俗逐漸納入官方社會(hui) 時間的管控之中,並且以國家假日的形式出現。

 

此後曆朝曆代,都有國家層麵的清明假日出現,使得作為(wei) 節氣的清明逐步演變為(wei) 作為(wei) 節日的清明。清明,再也沒有脫離國家對社會(hui) 時間的控製體(ti) 係。從(cong) 內(nei) 涵上看,清明的文化意義(yi) 增加了。但是從(cong) 時間外延上看,清明的時間屬性已經發生了變化:表現為(wei) 從(cong) 一個(ge) 農(nong) 事標誌的“時間段式”的節氣逐漸演變為(wei) 有固定日期的“時間節點式”的節日。

 

宋代,清明節已基本取代了寒食節,成為(wei) 與(yu) 冬至、元旦並列的三大節日之一,並且有了放假七天的優(you) 厚待遇。這無異於(yu) 今天的“黃金周”。

 

古人如何應對掃墓的出行高峰?

 

 

 

也是從(cong) 唐朝開始,無論城內(nei) 的大街小巷,還是城郊的田間小道,凡近清明,路上滿是上墳掃墓的人——既有宮人車馬,更多則是擔擔挑挑的士庶百姓,不管身份地位,不論階層等級,人人都要出門掃墓。

 

宋人孟元老在《東(dong) 京夢華錄》中用“四野如市”來形容這一情形。吳自牧的《夢梁錄》中記載的更為(wei) 誇張:“至日……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墳,以盡思時之敬。車馬往來繁盛,堵塞都門。”莊綽的《雞肋篇》中有言:或寒食日陰雨,及有墳墓異地者,必擇良辰相繼而出。也就是說,如果天氣不好、墳墓不近所居之地,古人也要選擇天氣好、時間方便之日,再去掃墓。

 

由此可見,無論是祭祀還是踏青,從(cong) 古至今,清明時節都是一個(ge) 出行高峰期。那麽(me) 古人如何應對出行高峰呢?

 

查閱史料我們(men) 可以發現,雖然曆朝曆代的政令上都規定了清明節假期的具體(ti) 時間,但就民間來說,依然保持了清明作為(wei) 一個(ge) 節氣的時間彈性。我們(men) 習(xi) 慣上說清明掃墓,其實並不僅(jin) 僅(jin) 是在清明節這一天,在清明前後的不少日子都可以進行,隻是從(cong) 哪天開始到哪天結束,因時因地而異。

 

比如,明代杭州一帶,掃墓從(cong) 二月初一之後就開始了。根據田汝成的《西湖遊覽誌餘(yu) 》記載:“二月朔日,唐宋時謂之中和節,今雖不舉(ju) ,而民間猶以青囊盛五穀瓜果之種相遺,謂之獻生子。自是城中士女已有出郭探青掃墓設奠者,湖中遊舫倩價(jia) 日增矣。”民國期間的遼寧海域,習(xi) 慣以清明前後十日為(wei) 掃墓日。上海則有“前七後八,陰司放假”的說法,清明前後的七到八天都可以掃墓。在廣東(dong) 長樂(le) ,掃墓要在四月八日前停止,俗信這天閉墓。在廣東(dong) 翁源,掃墓多在春分與(yu) 清明間舉(ju) 行,因為(wei) 農(nong) 事繁忙,也有提前到元宵進行的。而在廣西上林,從(cong) 清明到穀雨都可以掃墓。在山東(dong) 墾利,自清明節前三日算起,成為(wei) 大寒食、二寒食、三寒食,第四日為(wei) 清明,人們(men) 過去於(yu) 這四日內(nei) 掃墓。河北邯鄲,以每年農(nong) 曆十月一日為(wei) 放鬼日,以清明節為(wei) 收鬼日,清明這天閻王要將放出去的鬼收回來,因此,掃墓必須在這天之前完成。在河南洛陽地區,過了二月二就可以開始掃墓了。蘇州地區、南通、淮安、鹽城等地的地方縣誌上都有這樣的記載:清明,配柳祀先,先後十日掃墓。

 

此外,除了墓祭以外,祠堂也是家族祭祀的主要場所。祠堂祭祖的時間,曆代有變化,各地也不盡相同。比如大年初一、元宵、清明、端午、中元節、冬至等節日,各地往往會(hui) 在祠堂舉(ju) 行祭祖的儀(yi) 禮,十分隆重。這也相對分散了清明去郊野掃墓的壓力。

 

從(cong) 各地的民間掃墓時間的不定可以看出,雖然官方指定了“清明節”作為(wei) 掃墓的官方節日,但是民間依然有著自己的一套社會(hui) 時間調節機製,作為(wei) “節氣”的清明的象征意義(yi) 依然存在,並且實際發揮著民眾(zhong) 社會(hui) 時間的調控作用。在國家製定的“法定節日”中,祭祀習(xi) 俗中的時間和地點表現出強大的地方社會(hui) “自治”的張力。

 

怎樣進行節日治理?尊重習(xi) 俗,多一些時間和政策彈性

 

 

 

4月4日一早8點,天馬山公墓在九號線洞涇站設立的短駁車接駁點就排起了長龍,掃墓的市民拎著大包小包排隊坐車。澎湃新聞記者雍凱圖

 

那麽(me) 現代呢?

 

2006年,經國務院批準,清明節同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一起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名錄。2008年,再經國務院批準,清明節與(yu) 端午節、中秋節一起成為(wei) 國家法定假日,放假三天。

 

由此,原本以家庭掃墓為(wei) 主的清明節再一次與(yu) 政府的社會(hui) 時間管控發生了密切關(guan) 聯。和曆史上的清明假期一樣,當代的清明節也成為(wei) 了每年例行的出行高峰期。尤其萬(wan) 一遇上“清明時節雨紛紛”的天氣,路況複雜伴隨車輛增加,常常容易導致特大交通事故。

 

從(cong) 民俗學的角度來看,這一現象折射的是民眾(zhong) 的信仰體(ti) 係得以安放的時間和空間都在壓縮。

 

就空間來說,在當今社會(hui) ,能夠祭祀祖先的家族祠堂已消失殆盡,絕大部分民眾(zhong) 以墓祭為(wei) 主;就時間來說,原本在很多傳(chuan) 統節日中都涵有祖先祭祀,如春節、元宵,但近些年來,其他傳(chuan) 統節日越發變為(wei) “休閑節”和“購物節”,慎終追遠的祖先崇拜惟有“清明節”一節承擔。而把清明節再一次固定成“法定節日”,又把民間原本有彈性的祭祀時間段壓縮為(wei) 一個(ge) 社會(hui) 統一的時間點。以“傳(chuan) 承優(you) 秀文化”為(wei) 製定假日初衷的管理者也許沒有想到的是,需要解決(jue) 由此伴生的社會(hui) 治理問題。

 

要解決(jue) 當代清明節的節日擁堵問題,可以從(cong) 兩(liang) 個(ge) 層麵出發。一是尊重古老的習(xi) 俗對社會(hui) 時間的自發調控,使得作為(wei) 時間點的清明節恢複為(wei) 作為(wei) 時間段的清明節氣,大力提倡在一個(ge) 時間段內(nei) 分散進行掃墓活動。畢竟,社會(hui) 風俗曆來都是國家治理極為(wei) 重要的調控手段和行政依據。尊重並借助自發的風俗進行社會(hui) 調控,往往比強勢的行政命令效果要好。

 

二是提倡祖先祭祀時間和形式的多樣化。在古代中國,祭祀先祖的時間和場合有很多,如三大鬼節,而清明隻是其中之一。當代社會(hui) 更應提倡祭祀形式的多樣化,如網絡祭祀等。

 

孔子曰:使民以時。社會(hui) 時間的控製體(ti) 係中最重要的還是順應天時。在已經脫離農(nong) 耕時代的今天,歲時的意義(yi) 更多在於(yu) 讓百姓在忙碌的現代生活中體(ti) 味生命的意義(yi) 。如果在今天的節日治理中,可以多一些時間和政策彈性,也許“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的清明就真的能實現。所謂詩意的生活,也許真的並不在遠方。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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