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易學泰鬥的扛鼎之作《周易尚氏學》出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二月十七日丙午
耶穌2016年3月25日
基本信息:
作者:尚秉和 著 張善文 點校
出版時間:2016年3月
定價(jia) :40.00元
開本:32開
裝幀:平裝
編輯推薦:
近代易學泰鬥尚秉和的扛鼎之作,象數派易學的集大成之作。
中華書(shu) 局延請當代著名易學研究大家張善文教授精心整理點校,首次推出這部易學經典的平裝簡體(ti) 橫排標點本。
學界推薦:
於(yu) 省吾評價(jia) 此書(shu) 說:“由於(yu) 《周易》無象外之辭,而先生的絕大發明則在乎象,解決(jue) 了舊所不解的不可勝數的易象問題,可以說,先生對易象的貢獻是空前的。”
王晉卿評論尚秉和說:“使西漢易學複明於(yu) 世,孟子所謂其功不在禹下。”
內(nei) 容簡介:
《周易尚氏學》是對《易經》、《易傳(chuan) 》全文的注釋。尚秉和繼承了象數學的傳(chuan) 統,故重在以象釋《易經》。其在“說例”節寫(xie) 到:“故讀《易經》者,須先知卦爻辭之從(cong) 何象而生,然後象與(yu) 辭方相屬。”全書(shu) 二十卷,均在詮釋《易經》之卦爻辭由何象而來之經過,是近代易經學的經典著作。
作者簡介:
尚秉和晚清進士,近現代易學泰鬥,象數派易學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對易象的發明及對《周易》的筮法、治易的根本等重大易學問題所提出的卓越觀點,解決(jue) 了易學史上諸多長期懸而未決(jue) 的問題,因此在中國近現代易學史上占據重要的一席。其所作《周易尚氏學》《周易古筮考》等著作,更是易學的扛鼎之作。
張善文福建師範大學易學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古典文獻學博士點帶頭人。兼任中國周易學會(hui) 副會(hui) 長、國家《續修四庫全書(shu) 》經部特約編委、東(dong) 方國際易學研究院學術委員。主持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重點項目《中國古籍總目提要?周易卷》、全國高校古籍整理委員會(hui) 重點項目《周易注疏點校》等工作。曾多次應邀赴海外講學。已出版《周易譯注》《周易辭典》等多種易學專(zhuan) 著。
目錄:
前言
自序
說例
總論
上經
卷一
乾卦第一
卷二
坤卦第二
屯卦第三
蒙卦第四
需卦第五
訟卦第六
卷三
師卦第七
比卦第八
小畜卦第九
履卦第十
卷四
泰卦第十一
否卦第十二
卷五
同人卦第十三
大有卦第十四
謙卦第十五
豫卦第十六
卷六
隨卦第十七
蠱卦第十八
臨(lin) 卦第十九
觀卦第二十
噬嗑卦第二十一
賁卦第二十二
卷七
剝卦第二十三
複卦第二十四
無妄卦第二十五
大畜卦第二十六
卷八
頤卦第二十七
大過卦第二十八
坎卦第二十九
離卦第三十
下經
卷九
鹹卦第三十一
恒卦第三十二
卷十
遯卦第三十三
大壯卦第三十四
晉卦第三十五
明夷卦第三十六
卷十一
家人卦第三十七
睽卦第三十八
蹇卦第三十九
解卦第四十
卷十二
損卦第四十一
益卦第四十二
卷十三
夬卦第四十三
姤卦第四十四
萃卦第四十五
升卦第四十六
困卦第四十七
井卦第四十八
卷十四
革卦第四十九
鼎卦第五十
震卦第五十一
艮卦第五十二
卷十五
漸卦第五十三
歸妹卦第五十四
豐(feng) 卦第五十五
旅卦第五十六
卷十六
巽卦第五十七
兌(dui) 卦第五十八
渙卦第五十九
節卦第六十
卷十七
中孚卦第六十一
小過卦第六十二
既濟卦第六十三
未濟卦第六十四
卷十八
係辭上傳(chuan)
卷十九
係辭下傳(chuan)
卷二十
說卦傳(chuan)
序卦傳(chuan)
雜卦傳(chuan)
精彩章節:
前言
於(yu) 省吾
一九六二年九月,我去濟南參加孔子討論會(hui) ,得識尚先生高足盧鬆安同誌,談及先生遺著《周易尚氏學》一書(shu) ,盧同誌打算由私人集資,先印行若幹部,以免失傳(chuan) 。當時我建議,最好由中華書(shu) 局出版,盧同誌也同意這樣作。孔子討論會(hui) 結束後,我到北京,向中華書(shu) 局負責同誌推薦此書(shu) ,嗣後由盧鬆安同誌將原稿送去,經過審核,認為(wei) 可以出版。今年三月,中華書(shu) 局以《周易尚氏學》稿本見寄,要求我作一篇序言。回憶二十年前,與(yu) 尚先生過從(cong) 時,得聞易象緒論。拙著《易經新證》先生曾為(wei) 之序,獎勉有加,今先生墓已宿草,反而序先生之書(shu) ,追懷昔遊,不禁涕零。茲(zi) 不揣冒昧,對先生之書(shu) 妄評得失,僅(jin) 供讀者作為(wei) 參考而已。
易卦起源於(yu) 原始宗教中巫術占驗方法之一的八索之占。古也稱繩為(wei) 索,八索即八條繩子。金川彝族所保持的原始式八索之占,係用牛毛繩八條,擲諸地上以占吉凶。《易?係辭》稱庖犧氏(即伏羲氏)始作八卦,乃指八索之占言之。八索這一名稱,最早見於(yu) 《左傳(chuan) 》、《國語》。八索之占是八卦的前身,八卦是八索之占的繼續和發展。近年來的學者們(men) ,都說八卦與(yu) 伏羲氏完全無涉,這就未免“數典忘祖”,截斷了易卦的來源(詳拙著《伏羲氏與(yu) 八卦的關(guan) 係》)。
原始宗教的八索之占,到了階級社會(hui) 的西周就發展為(wei) 八卦;到了戰國時人所作的《易傳(chuan) 》,又以卦爻辭為(wei) 基礎,進一步作哲學理論的推闡。《易?係辭傳(chuan) 》說:“剛柔相摩,八卦相蕩”;“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易之為(wei) 書(shu) 也不可遠,為(wei) 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唯變所適”;“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由此可見,作者認為(wei) 宇宙間的萬(wan) 事萬(wan) 物都處於(yu) 不斷運動、變化和矛盾鬥爭(zheng) 的過程中,誠然具有辯證法的因素。但是,總的說來,還脫離不了否泰、剝複和消息盈虛之說。例如《蠱?彖傳(chuan) 》所說的“終則有始”,《係辭傳(chuan) 》所說的“原始反終”,仍然是循環論者的論調。
《左?昭二年傳(chuan) 》敘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與(yu) 《魯春秋》”。其稱《易》為(wei) 《易象》,足征《易》之為(wei) 書(shu) 是以象為(wei) 主的。《易?係辭傳(chuan) 》也說:“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因為(wei) 辭由象生,故《易》無象外之辭。《周易》的每一卦辭和每一爻辭,往往在幾句話裏有幾種不同的內(nei) 容,假若不依象以釋辭,則奇奇怪怪,迷離惝恍,既不知其辭之所本,更不知其義(yi) 之所由生。但是,《說卦傳(chuan) 》所敘的象頗為(wei) 簡略,遠遠概括不了易卦中各種各樣的象。於(yu) 是主漢易以說象者,對於(yu) 不解之象,則以“卦變”、“爻變”為(wei) 釋,故尚先生敘清儒解《易》說:“……而以漢人為(wei) 依歸,是矣。乃於(yu) 漢人之曲說,亦靡不依據以為(wei) 護符。至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變以成其象,奉虞氏為(wei) 不刊法則,而易學遂故步自封矣。”(見《焦氏易詁?凡例》)
魏晉以前之說《易》者都主象,自王輔嗣掃象不談,專(zhuan) 以承乘比應為(wei) 解,曆唐至宋,便極盛一時。尚先生說:“王輔嗣深知其謬,而不能求得其象,乃倡為(wei) 得意忘象之說,以掩其短。此端一開,程伊川遂謂得其義(yi) 則象數在其中,本末顛倒。”(見《焦氏易詁?凡例》)這是說程氏不能依象數以解卦爻辭,全憑主觀臆想以為(wei) 之說,反而說象數在臆想之中,這樣倒末為(wei) 本,是極其荒謬的。
先生鑽研《焦氏易林》十餘(yu) 年,著《焦氏易林注》十六卷,參考各家詁訓,反複推勘,積疑生悟,因而在《易林》中發現了久已失傳(chuan) 而與(yu) 《周易》有關(guan) 的內(nei) 外卦象、互象、對象、正反象、半象、大象等凡百二十餘(yu) 象的應用規律。驗之於(yu) 《左傳(chuan) 》、《國語》的占象而合,驗之於(yu) 《逸周書(shu) ?時訓》的準象而合,驗之於(yu) 《周易》卦象也都基本上相合。先生以《易林》逸象與(yu) 《周易》交融互證,分條加以闡發,著《焦氏易詁》十一卷。今就此書(shu) 節錄三條於(yu) 下:
一、乾日:“《易林》乾之泰雲(yun) ,白日皎皎。泰下乾,乾為(wei) 日,互震為(wei) 白,故曰皎皎。又泰之恒雲(yun) ,逾日曆月。恒互兌(dui) 為(wei) 月,乾為(wei) 日,故曰逾日曆月。是《易林》顯以乾為(wei) 日也。後思易乾九三雲(yun) ,君子終日乾乾。乾為(wei) 日,三居卦末,故曰終日。大畜九三雲(yun) ,日閑輿衛。日亦指乾。”(卷一)
二、兌(dui) 月:“《易林》複之臨(lin) 雲(yun) ,月出平地。坤為(wei) 地,兌(dui) 為(wei) 月,在下,故曰平地。又晉之小過雲(yun) ,月出阜東(dong) 。小過艮為(wei) 阜,互兌(dui) 為(wei) 月,震為(wei) 東(dong) ,故月出阜東(dong) 。……後思易小畜之月幾望,中孚、歸妹之月幾望,恒彖之日月得天久照,蓋皆以兌(dui) 為(wei) 月。故《易林》用之,邵子亦用之也。”(卷一)
三、坤水:“《易林》乾之觀雲(yun) ,江河淮海,天之奧府。按觀下重坤,故曰江河淮海。又坤之升雲(yun) ,憑河登山。升上坤,坤水,故曰憑河。又訟之泰,弱水之西。坤水、坤柔,故曰弱水。”(卷一)“凡易言利往、利涉者,義(yi) 無不通。特坤水象至東(dong) 漢失傳(chuan) ,必以坎為(wei) 大川,遂爾歧誤,而解益之大川尤扞格難通。”(卷五“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解”。按“川”字原本誤作“利”。)
以上所引三條,用《易林》乾日、兌(dui) 月、坤水之象,與(yu) 《周易》相證發,六通四辟,若合符契。學者隻知離為(wei) 日,坎為(wei) 月為(wei) 水,則多與(yu) 卦象不相應。先生以《焦氏易詁》為(wei) 基礎(讀本書(shu) 者,須參閱《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詁》、《左傳(chuan) 國語易象釋》三書(shu) ),對於(yu) 曆來的易象和易解,廣搜博采,評判其得失,取長舍短;同時,又結合其師吳摯甫《易說》的“陽遇陰則通、遇陽則阻”的原理(見本書(shu) “說例”)而加以發展,謂“易之道如電然,同性則相違,異性則相感”(見《易詁》“同人利涉大川解”),著《周易尚氏學》二十卷。於(yu) 是久已晦盲的易象,始昭然若揭,可謂發幽闡微,集象學之大成。《焦氏易林注》仵墉敘引王晉卿說:“此書(shu) 將二千年易家之盲詞囈說,一一駁倒,使西漢易學複明於(yu) 世,孟子所謂其功不在禹下。”又引陳散原說:“讀尚氏《焦氏易詁》,歎為(wei) 千古絕作。以今世竟有此人著此絕無僅(jin) 有之書(shu) ,本朝諸儒見之當有愧色。”
以上所述,主要是說明先生對易象的卓越發明。但是,本書(shu) 也還存在著某些缺點和錯誤,例如:
一、有關(guan) 《周易》作者的問題先生對於(yu) 畫卦者以及卦爻辭、《易傳(chuan) 》的作者,多因襲舊說。在本書(shu) “總論”中“第三論古易之類別”說:“伏羲既畫卦,必更有書(shu) 以申明其義(yi) 。……後人謂黃帝始造字,伏羲隻畫卦無文字者,謬也”;“第四論《周易》誰作”說:“……故夫《周易》卦爻辭,純為(wei) 文王一人所作,其欲加入周公者,毫無根據,不可信也”;“第六論《十翼》誰作”說:“……故《十翼》非孔子不能為(wei) ,不敢為(wei) ,而紀錄《十翼》者,則孔子之門人也”。像以上各種肯定的說法,都脫離不了舊有圈套。先生對於(yu) 近年來學者們(men) 的若幹新說,一概置之不理。縱然他們(men) 對於(yu) 舊解有著一筆抹殺的過分主張,未可盡信,可是,伏羲氏既畫卦又重卦,以及文王作卦爻辭,孔子作《十翼》等傳(chuan) 統說法,畢竟是靠不住的。
二、震象為(wei) 丘《說文》謂“四方高中央下為(wei) 丘”,《淮南子?墬形》的“和丘”,高注謂“四方而高曰丘”。按震作,象四方高中央下之形。丘字卜辭作,金文作,以卦畫有橫無豎驗之,則古文字的丘字正與(yu) 震象相符洽。《易林》革之頤說:“尼父孔丘”(尚先生謂反震為(wei) 孔),頤下震為(wei) 丘,故曰“尼父孔丘”;又屯之噬嗑說:“營邱(同丘)是適”,噬嗑下震為(wei) 丘(尚先生謂“震往故曰適”),故曰“營邱是適”。這都是《易林》以震為(wei) 丘之證。以震為(wei) 丘,於(yu) 《周易》中之言丘者無一不合。賁卦作,六五:“賁於(yu) 丘園”,丘園指“上互”為(wei) 震言之;頤卦作,六二:“拂經於(yu) 丘”,丘指內(nei) 卦為(wei) 震言之;渙卦作,六四:“渙有丘”,丘指渙“下互”為(wei) 震言之。丘與(yu) 虛古通用。古人多居丘。《說文》謂:“虛,大丘也”,又謂“四邑為(wei) 丘,丘謂之虛”。升卦作,九三:“升虛邑”,馬注謂“虛,丘也”。丘邑指“上互”為(wei) 震言之。總之《周易》中言丘者三見,言虛者一見,都取象於(yu) 震。而先生有的謂艮為(wei) 山以當丘,有的訓丘為(wei) 空,又以巽為(wei) 虛,既不能一以貫之,又均背於(yu) 易象。此外,鼎卦作,《乾鑿度》謂“鼎象以器”。毛奇齡《仲氏易》說:“鼎有足有腹有耳有鉉,而卦文俱象之。下畫偶似足,二三四畫奇皆中實,似腹,五畫偶似耳,上畫奇似鉉。”按毛解甚確,而先生於(yu) 本書(shu) 從(cong) 端木國瑚之說,謂“鼎之象不在鼎,而在伏象屯”,舍鼎形之實象而信伏象,未免疏失。
三、訓詁和史實《說卦傳(chuan) 》以坎為(wei) 月,先生據《易林》逸象以兌(dui) 為(wei) 月,用以解易,無一不通。但是,為(wei) 甚麽(me) 以兌(dui) 為(wei) 月,則未加說明。按《說文》:“月,闕也。”《釋名?釋天》:“月,闕也,滿則闕也。”是月、闕疊韻,以音為(wei) 訓。再就形言之,古文字月作或,正像月闕形。兌(dui) 上偶畫中闕,故以兌(dui) 為(wei) 月(其他卦象,與(yu) 文字形或音有關(guan) 係者,在此不加詳論)。小過六二:“過其祖,遇其妣”,先生誤從(cong) 《爾雅?釋親(qin) 》“母曰妣”以為(wei) 之解。按妣為(wei) 祖母,《詩?斯幹》的“似續妣祖”,《豐(feng) 年》的“烝畀祖妣”,均以祖與(yu) 妣對稱。《周禮?大司樂(le) 》“以享先妣”與(yu) “以享先祖”,相偶為(wei) 文。卜辭和金文均稱祖母為(wei) 妣,從(cong) 無以妣為(wei) 母者。以妣為(wei) 母,始見於(yu) 戰國末期的典籍,與(yu) 易辭不符。否九五:“其亡其亡,係於(yu) 苞桑。”陸績訓苞桑為(wei) 叢(cong) 桑,甚是。不言係於(yu) 桑而言係於(yu) 叢(cong) 桑,自係就鞏固為(wei) 言。而先生謂“桑而叢(cong) 生,其柔可知,係於(yu) 柔木,其危可知”,未能允當。坎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約為(wei) 勺的借字,即酌酒之鬥。《考工記》鄭注謂“勺,故書(shu) 或作約”,是其證。《詩?采》:“於(yu) 以奠之,宗室牖下”,是古奠祭於(yu) 牖下之證。“納勺自牖”,是說祭時自牖納勺於(yu) 樽以挹酒。而先生引《周禮?司約》的“治神之約”以為(wei) 之解,乖於(yu) 本義(yi) 。《晉卦辭》:“康侯用錫馬蕃庶”,康侯即《書(shu) ?康誥》的康叔封,金文作“康侯豐(feng) ”。而先生誤謂“康侯略如大侯,為(wei) 諸侯之美稱”。益六四:“利用為(wei) 依遷國”,依應讀作殷,即《書(shu) 序》所說的“成周既成,遷殷頑民”。而先生誤據《說文》訓依為(wei) 倚。升六四:“王用享於(yu) 岐山”,先生謂“紂能囚文王,何不可到岐山”。其實,紂何曾到過岐山?歸妹六五:“帝乙歸妹”,先生謂“帝乙,湯也”。其實,帝乙謂紂父,太乙何曾有帝乙之稱?
總起來說,先生的主要成就是通過對《焦氏易林》的多年鑽研,在極為(wei) 錯綜複雜的情況下,用歸納方法,分析和總結了各種逸象的應用規律,進一步以之詮釋《周易》,基本上都是吻合無間的。因此,《左傳(chuan) 》、《國語》、《易林》和《易》卦的用象,才由前此的對立得到統一。由於(yu) 《周易》無象外之辭,而先生的絕大發明則在乎象,解決(jue) 了舊所不解的不可勝數的易象問題,可以說,先生對易象的貢獻是空前的。但是,也無可諱言,先生對《周易》的作者,隻沿襲傳(chuan) 統舊說;並且,對某些卦象,以及文字、聲韻、訓詁和史實方麵,仍有許多可議之處。不過,前者的若幹發明是主要的,後者的某些缺點和錯誤是次要的。由於(yu) 是非得失係客觀存在,不以個(ge) 人愛憎為(wei) 轉移。有關(guan) 本書(shu) 的某些缺點和錯誤,與(yu) 其使讀者勞神筆墨,一一加以指責,不如先事擇要說明之為(wei) 愈。因此,本文不敢阿其所好,為(wei) 先生回短護非,遂不自量地舉(ju) 出一些事例,評論其得失(當然限於(yu) 篇幅,很不全麵)。庶幾瑕不掩瑜,晶光赫露,而先生的苦心孤詣和一係列的發明,也可以信今而傳(chuan) 後了。
一九六三年四月於(yu) 長春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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