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龔鵬程作者簡介:龔鵬程,江西吉安人,1956年生於(yu) 台北。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博士畢業(ye) ,曆任淡江大學文學院院長,台灣南華大學、佛光大學創校校長,美國歐亞(ya) 大學校長等職。2004年起,任北京師範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師範大學教授。現任北京大學中文係特聘教授,北京大學文化資源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領域廣泛,涉及中國文史哲、宗教等,已出版專(zhuan) 著70餘(yu) 種。 |
儒家如何以義(yi) 為(wei) 利?
作者:龔鵬程
來源:原載於(yu) 新浪博客
時間:甲午年十一月初九
西曆2014年12月30日
一、引論:本題在經濟學上的重要性
近人論儒家,主要是從(cong) 政治學、形上學、倫(lun) 理學方麵論,很少由經濟方麵去討論。
但這個(ge) 話題其實早在一百年前就有康有為(wei) 弟子陳煥章的《孔門理財學》大開論域了。康有為(wei) 本來即寫(xie) 過《物質理財救國論》,陳氏受其影響,故專(zhuan) 就經濟方麵弘揚孔教。
該書(shu) 是中國學者在西方刊行的第一部中國經濟思想著作,也是迄今影響最大的一部。因為(wei) 其後的儒家學者多不嫻經濟學,儒家又被視為(wei) 現代經濟發展的絆腳石,故幾乎沒有賡續的討論。
書(shu) 是陳氏在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的博士論文,由該校正式出版。可見水平頗獲好評。出版次年(1912),梅納德·凱恩斯就在《經濟學雜誌》上撰寫(xie) 書(shu) 評;馬克斯·韋伯在《儒教與(yu) 道教》中也把它列為(wei) 重要參考文獻;熊彼特之名著《經濟分析史》亦承認其重要性。
在凱恩斯的眼中,孔子簡直就是極端經濟自由主義(yi) 的先驅。例如《論語·子路》說:“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凱恩斯認為(wei) 這就可見孔子把富民放在了第一位,肯定了經濟在社會(hui) 生活中的重要性。在談論財富分配時,凱恩斯又發現了《中庸》:“日省月試,既廩稱事,所以勸百工也”,是最典型的按勞分配思想。討論到婦女地位時,凱恩斯則引用《詩經·邶風·穀風》:“涇以渭濁,湜湜其沚。宴爾新婚,不我屑以。毋逝我梁,毋發我笱。我躬不閱,遑恤我後。”認為(wei) 孔子具有超前的女權思想,可看出傳(chuan) 統中國社會(hui) 對婦女和老年人的保障。此外,中國貨幣製度的變遷、人口理論的發展、土地製度的特征等均讓他讚歎。他從(cong) 《周官》裏讀出了最早的貨幣交易體(ti) 製;也發現賈誼已經明白了“格雷欣法則”(劣幣驅逐良幣)。
但是陳煥章畢竟是按照西方經濟學的模式來安排《孔門理財學》之結構和體(ti) 例的。全書(shu) 共分五部分。一是介紹,總述儒學思想背景、中國人認識的經濟學以及一般經濟學原理;二討論消費,即中國人的消費觀念,幸福和快樂(le) 的感受;三討論生產(chan) 要素,分別從(cong) 古典經濟學的三大要素——勞動、自然和資本來分析。接著繼續從(cong) 產(chan) 業(ye) 結構、分配、社會(hui) 政策等層麵來討論。四討論公共金融,主要是稅收問題;五是結論。顯然,從(cong) 結構上來看,這是典型的西方經濟學模式,和以亞(ya) 當·斯密《國富論》為(wei) 代表的西方經濟學寫(xie) 作體(ti) 例有著親(qin) 緣關(guan) 係。
亞(ya) 當斯密《國富論》探討的是典型的資本主義(yi) 市場,強調每一個(ge) 企業(ye) 最基本的動機就是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在這之外,亞(ya) 當斯密同時還寫(xie) 了一本《道德情操論》,強調在市場經濟中,企業(ye) 或個(ge) 人,如何在追求自己最大利潤時,還要重視道德。
此書(shu) ,他極其重視,一生中修訂過六次。從(cong) 人類的情感和同情心出發,討論了善惡、美醜(chou) 、正義(yi) 、責任等概念,揭示人類社會(hui) 賴以維係、和諧發展的秘密,而這也恰是市場經濟良性運行不可或缺的。事實上,在市場經濟大潮中,每一個(ge) 人都會(hui) 麵臨(lin) 著貧富差距拉大,企業(ye) 改革,股市非理性繁榮等各種問題,感到被自私、虛榮、妒嫉、仇恨、貪婪和背信棄義(yi) 等不道德的情感所包圍,因而更加向往感恩、大度、慷慨、正直、勤儉(jian) 、自我克製等人性的美德。故此書(shu) 在西方也越來越受重視。
同情心,近乎儒家說的仁。亞(ya) 當斯密以此為(wei) 市場經濟乃至社會(hui) 運行之基礎,正是呼應著傳(chuan) 統儒家學說的。可惜陳煥章的書(shu) 隻從(cong) 技術上討論孔門理財學,而尚未探本溯源於(yu) 仁義(yi) 。
而義(yi) ,則是連亞(ya) 當斯密也還沒討論到的。我這次演講,就準備結合學界的一些研究跟自己的心得,接續他們(men) 的話題,談談義(yi) 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希望對各位有點幫助。
二、儒家的主張
“《易》說卦德,常說元亨利貞。如開卷第一卦乾卦就說:“乾,元亨利貞。”<文言傳(chuan) >解釋:“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hui) 也。利者,義(yi) 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ti) 仁,足以長人。嘉會(hui) ,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合義(yi) 。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整個(ge) 《易經》講元亨利貞的,計有乾、坤、屯、臨(lin) 、無妄、革、隨七卦。其他單說利貞的更多。可見儒家重視利,且認為(wei) 利是與(yu) 義(yi) 相關(guan) 聯著的。
既如此,為(wei) 什麽(me) 後世老有儒家隻談義(yi) 不談利的印象呢?
這是孟子的影響。
《孟子.梁惠王篇》: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裏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yi) 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wan) 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wan) 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wei) 不多矣。苟為(wei) 後義(yi) 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qin) 者也,未有義(yi) 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yi) 而已矣,何必曰利?”
此即所謂“義(yi) 利之辨”,是後世儒者堅持的根本原則之一。董仲舒即說過:君子應“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後人往往奉此為(wei) 座右銘。
可是孟子這句話容易引起誤解,令人諱言利,隻知高談仁義(yi) 。殊不知孟子當時乃是當頭棒喝之說、冰水澆背之言,意思是不可僅(jin) 著眼於(yu) 利,需由仁義(yi) 行,才能真正獲利。
所以這就還要看《大學》。《大學》的論述既詳細又完整,發人深省:
《詩》雲(yun) :“殷之未喪(sang) 師,克配上帝。儀(yi) 鑒於(yu) 殷,峻命不易。”道得眾(zhong) 則得國,失眾(zhong) 則失國。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
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nei) 末,爭(zheng) 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康誥》曰:“惟命不於(yu) 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
《楚書(shu) 》曰:“楚國無以為(wei) 寶,惟善以為(wei) 寶。”舅犯曰:“亡人無以為(wei) 寶,仁親(qin) 以為(wei) 寶。”
《秦誓》曰:“若有一個(ge) 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實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嫉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實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yu) 同中國。此謂唯仁人為(wei) 能愛人,能惡人。見賢而不能舉(ju) ,舉(ju) 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災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zhong) ,食之者寡,為(wei) 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yi) 者也,未有好義(yi) 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yu) 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yu) 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wei) 利,以義(yi) 為(wei) 利也。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wei) 善之,小人之使為(wei) 國家,災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wei) 利,以義(yi) 為(wei) 利也。
《大學》這部分,教人的,正是治國理財的大道理。可惜後世多隻注意它前麵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的部分,在那裏吵來吵去,對此就不免輕忽了。
他告訴我們(men) :生財有大道有小道,小道是以利為(wei) 利,大道是以義(yi) 為(wei) 利。發財有兩(liang) 種,一種以財發身,利用財來發顯自己;一種以身發財,像我們(men) 現在這樣,拚命賺錢,想發財,結果把自己殉給了財。
二、理論的闡述
(一)治國
秦漢以後,延續儒家這套思路者不可勝數。這裏僅(jin) 舉(ju) 被視為(wei) 功利一派的宋代葉適來看,即可知儒家說功利,一貫都是以義(yi) 為(wei) 利的。
《水心別集》卷三(士學上):
儒者以迂闊見非於(yu) 世,所從(cong) 來遠矣。三代以前,無迂闊之論。蓋唐、虞、夏、商之事雖不可複見,而臣以詩、書(shu) 考之,知其崇義(yi) 以養(yang) 利,隆禮以致力,其君臣上下皆有闊大迂遠之意,而非一人之所自能者,是故天下亦莫得而名也。
及至周衰,諸侯務求近效,以為(wei) 先王之道回複而難至,乃始旁徑捷出以便其目前,而利欲富貴在於(yu) 骨肉親(qin) 戚之間者,不憚為(wei) 險詐之行以攘奪之。……
當是之時,孔子以匹夫之賤,起而憂之,其規營謀慮,無一身之智而有天下之義(yi) ,無一時之利而為(wei) 萬(wan) 世之計,衛靈公問陳,對曰:「俎豆」;齊景公問政,對曰「君臣父子」;或者疑兵食不可去,則曰「自古皆有死」。其問答議論,凡皆若此,無一可施用於(yu) 當世者。……雖其門人弟子,亦有以為(wei) 迂者。其後孟軻當六國患秦之日,又自相殘暴,其君臣尤為(wei) 卑陋,計功於(yu) 俘馘之內(nei) ,而問計於(yu) 間諜之中,然孟子告之,一則仁義(yi) ,二則仁義(yi) ,夫所謂仁義(yi) 者,齊、梁之人莫能識,而況於(yu) 行之乎!務以翼讚孔氏之意而操必不可從(cong) 之說。夫孔子、孟軻,所謂迂闊之最大,而後世所以有迂闊之論者自孔、孟始也。
嗚呼!天下自周之衰而極於(yu) 亡秦之亂(luan) ,天地幾不立矣,所以然者,君臣上下為(wei) 目前便利之計,月不圖歲,朝不計夕,自以為(wei) 是,而後來者無所則仰也。彼其君臣父子之道複立,禮義(yi) 忠信之教複興(xing) ,乃得永存以至於(yu) 今世而猶有望其無窮者,此非孔、孟迂闊之力歟!
噫!後世之儒者,徒得其書(shu) 而讀之,執其所為(wei) 言以自信而已,尚安能真知迂闊之意!若董仲舒、劉向、楊雄、韓愈之徒,此其於(yu) 孔氏之門人弟子未能什一也,而世遂以其迂闊而駭之。誠使孔、孟複出,親(qin) 見其人,與(yu) 之考論其政事而接聞其言語,其不將有大駭者耶?奈何徒尊其道而棄其人乎!夫所謂迂闊者,言利則必曰與(yu) 民,言刑則必曰措刑,言兵則必曰寢兵,言當世則必曰唐、虞、三代,而簿書(shu) 、獄訟不如禮樂(le) ,台、省、府、寺不如學校。其措於(yu) 事,誠若漫然而不足效者。雖然,疑其迂者自為(wei) 行必疾,議其闊者自為(wei) 塗必隘,左侵右偪,將無地以自容而不知也。是不能為(wei) 迂闊而已!
文章首先說儒者之言,本是古三代之正道,隻因春秋世亂(luan) 以後大家亂(luan) 搞,才反過來批評儒者所言的三代正道太過迂闊。其次,說在那個(ge) 世衰道喪(sang) 的時代,唯有孔孟仍堅持講三代正道那一套,而當時人亦皆以其為(wei) 迂闊。第三段,說大家自以為(wei) 是的功利辦法,曆史證明了它根本不能久長,反而是被視為(wei) 迂闊的孔孟義(yi) 理,長存於(yu) 天地之間。那麽(me) 到底誰才是真有價(jia) 值的呢?第四段,接著說後世學孔孟之道的人,往往不能掌握這所謂迂闊的義(yi) 理。
迂闊的義(yi) 理是什麽(me) ?其論治均與(yu) 一般人不同:一般人講兵講利、誇當世、重獄訟、強調行政管理;孔孟之道卻是講義(yi) 、講去兵、講堯舜三代、講禮樂(le) 、重教育。這些看起來沒什麽(me) 實效,不足以治世的辦法,其實才是真正有效且真能治世的。因此,最後他說:「故臣之所甚患者,以上迂闊誚其下,而下亦苟諱其迂闊之名,自貶而求容於(yu) 世。其小者,學通世務,則錢穀、刑獄不足以深知而徒以紛亂(luan) ,其大者取三代之不可複行者勉強牽合,以為(wei) 可以酌古而禦今,二者皆足以敗事。而臣以為(wei) 必得其迂闊者而用之,天下其幾乎!」希望大家能真迂闊些、真去講孔孟之道。
葉適論經世的基本路數即是如此。講義(yi) 、講王道、講存心,自然就能興(xing) 天下之大利;反之,隻講功利,其結果必遭亂(luan) 。他批判管仲,即本於(yu) 此一思路。認為(wei) :「管仲之術,導利之源,濟之以貪、行之以詐,而天下之亂(luan) 益起而不息」。不像先王,「以仁義(yi) 行於(yu) 其間,而天下之大利何求而不成?」(別集卷六,管仲)。
一般人論經世治民,都從(cong) 錢穀、兵刑、政體(ti) 、人事上說。今人喜談永嘉事功之學,也因永嘉諸子頗有論及此等事者,如葉適就有《法度》《資格》《銓選》《薦舉(ju) 》《任子》《科舉(ju) 》《監司》《役法》《吏胥》《財》《治勢》《財計》《外論》《兵》《四屯駐大兵》《廂禁軍(jun) 六乎士兵》等文。看起來與(yu) 一般儒生隻知空談心性而不通世務者不同。其實葉適固然能談這些「彌論以通世變」的部分,但這部分絕非根本;根本仍然在於(yu) 《士學上》所說的:「崇義(yi) 以養(yang) 利、隆禮以致力」。
《黃氏日抄》六十八〈讀水心文集〉曾論葉氏《大學講義(yi) 》雲(yun) :「公之所以遞連其講者,實歸宿於(yu) 末章,欲稱財而為(wei) 禮,不雜於(yu) 人欲之流放,以禮從(cong) 天下而帝王之統緒接也。嗚呼!後世之取財於(yu) 民,視古百十倍,而用益不足。民窮到骨,朘削愈甚。此禮之不立,而財愈多愈乏使然也。公尚禮學,而尤精究財賦本末,欲起而救之至切也。」講的就是葉適對《大學》的繼承。
接著,我們(men) 再來看看《大學衍義(yi) 補》的闡述。
《大學衍義(yi) 補》一百六十卷,明邱濬撰。是教育皇帝的教科書(shu) ,繼真德秀《大學衍義(yi) 》而作,凡十二部分,曰正朝廷(其目六)、正百官(其目十一)、固邦本(其目十一)、製國用(其目十一)、明禮樂(le) (其目六)、秩祭祀(其目七)、崇教化(其目十一)、備規製(其目十六)、慎刑憲(其目十四)、嚴(yan) 武備(其目十六)、馭夷狄(其目九)、成功化(其目一)。其中涉及義(yi) 利之辨者甚多,例如:
卷二五
《王製》:用器不中度不鬻於(yu) 市,兵車不中度不鬻於(yu) 市,布帛精粗不中數幅、廣狹不中量不鬻於(yu) 市,奸色亂(luan) 正色不鬻於(yu) 市,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鬻於(yu) 市,木不中伐不粥鬻市,禽獸(shou) 、魚鱉不中殺不鬻於(yu) 市。
李覯曰:“理財之道去偽(wei) 為(wei) 先,民之詐偽(wei) 蓋其常心,矧茲(zi) 市井,飾行儥慝何所不至哉?奸偽(wei) 惡物而可雜亂(luan) 欺人以取利,則人競趨之矣。豈惟愚民見欺耶?使人妨日廢業(ye) 以作無用之物,人廢業(ye) 則本不厚矣,物無用則國不實矣,下去本而上失實,禍自此始也。”
卷二七
玄宗開元二十二年秋,仿漢文不禁私鑄,敕百僚詳議可否。錄事參軍(jun) 劉秩議曰:“《管子》謂刀布為(wei) 下幣,先王以守財物、以禦人事而平天下,若舍之任人,則上無以禦下,下無以事上。夫物賤則傷(shang) 農(nong) ,錢賤則傷(shang) 賈,故善為(wei) 國者,觀物之貴賤、錢之輕重。夫物重則錢輕,錢輕繇乎物多,多則作法收之使少。少則重,重則作法,布之使輕,輕重之本必繇乎是,奈何而假之人?”又曰:“鑄錢不雜以鉛鐵則無利,雜以鉛鐵則惡,不重禁不足以懲。息塞其私鑄之路,人猶冒死以犯之,況啟其源乎?是設陷阱而誘之入也。”
臣按:利之在天下固不可禁,亦不可不禁。漢文帝放鑄而海內(nei) 富庶,唐高宗私鑄者抵死、鄰保從(cong) 坐,亦不聞其大治,何也?利之為(wei) 利,處義(yi) 之下、害之上。利以為(wei) 人,則上和於(yu) 義(yi) 而利在其中;利以為(wei) 己,則下流於(yu) 害而未必得利。是故聖人之製事無往而不以義(yi) ,惟義(yi) 是主,擇其有利於(yu) 人者而定為(wei) 中製,使天下之人皆蒙其利而不罹其害焉。天地間為(wei) 利之途轍孔多,錢也者寓利之器,昔人所謂貧可使富、賤可使貴、死可使生之,具神通之物也。上之人苟以利天下為(wei) 心,必操切之使不至於(yu) 旁落,上焉者不至為(wei) 劉濞以滅家,下焉者不至為(wei) 鄧通以亡身,則利權常在上,得其贏餘(yu) 以減田租、省力役,又由是以賑貧窮、惠鰥寡,使天下之人養(yang) 生喪(sang) 死皆無憾,是則人君操利之權資以行義(yi) ,使天下之人不罹其害而獲其利也。《易》曰“利者義(yi) 之和”,豈不信然?所謂操之之權奈何?劉秩曰:“物賤則傷(shang) 農(nong) ,錢賤則傷(shang) 賈,故善為(wei) 國者觀物之貴賤、錢之輕重夫物重則錢輕,錢輕繇乎物多,多則作法收之使少,少則重,重則作法布之使輕,輕重之本必繇乎是。”是也。
卷二八
齊桓公問管仲何以為(wei) 國,管仲曰:“海王之國(海王者,言其負海之利而王其業(ye) ),謹正(音征)鹽紵(策也),十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計其鍾釜而給之。”於(yu) 是說桓公伐菹(枯草也)薪煮海水為(wei) 鹽,令北海之眾(zhong) 無得聚庸(功也)而煮鹽。
呂祖謙曰:“三代之時,鹽雖入貢與(yu) 民共之,未嚐有禁法,自管仲相桓公,當時始興(xing) 鹽紵以奪民利,自此後鹽禁始開。”
馬端臨(lin) 曰:“《周禮》所建山澤之官雖多,然大概不過掌其政令之厲禁,不在於(yu) 征榷取財也,至管夷吾相齊,負山海之利,始有鹽鐵之征。觀其論鹽則雖少男少女所食皆欲計之,苛碎甚矣,其言曰:‘先王塞人之養(yang) (利也),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又曰:‘夫人予則喜、奪則怒,先王見(去聲)予之形而不見奪之理,故民可愛而洽於(yu) 上也。’其意不過巧為(wei) 之法,陰奪民利而盡取之,桑、孔之為(wei) 有自來矣。”
臣按:此萬(wan) 世禁鹽利國之始。嗚呼,天生物以養(yang) 人,人君為(wei) 之厲禁,使彼此適均而無欺陵攘奪之患,人人皆富而不貧,不奪彼而予此也,而管夷吾之為(wei) 法,乃欲塞人之利而隘其所繇之途,其實奪之,示之以予之之形而陰為(wei) 奪之之計,是乃伯者功利之習(xi) ,見利而不見義(yi) ,知有人欲而不知有天理,乃先王之罪人也。凡其所以巧為(wei) 之法皆歸之先王,而曰先王知其然,豈非厚誣也哉?後世言利之徒祖其說以聚斂,遂貽千萬(wan) 世生靈無窮之禍。
以上這些辨析,都簡明扼要,引經據史,舉(ju) 實例來說明國君應以義(yi) 為(wei) 利,並辨明儒家與(yu) 法家有何不同,值得細細玩味。其他儒者的相關(guan) 議論,俯拾即是,就不多說了。
(二)經商:
宋明以前,儒者之議論主要集中在上述治國層麵;其後則漸漸作用於(yu) 民間人士的商業(ye) 經營。
如李夢陽《明故王文顯墓誌銘》雲(yun) :“文顯嚐訓諸子日:夫商與(yu) 士,異術而同心。故善商者處財貨之場而修高明之行,是故雖利而不汗。善士者引先王之經,而絕貨利之徑,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義(yi) 製,名以清修,各守其業(ye) 。”
郭子章說:“儒生諱言富,則孔子足食、《大學》生財,非矣。諱言強,則孔子足兵、《周易》除戎,非矣。立國以仁義(yi) 為(wei) 幹,富強為(wei) 枝,舍富強,專(zhuan) 談仁義(yi) ,猶木有幹而枝葉不附也,槁且立見。”(卷二十一《疾慧編·下編》)
東(dong) 林理學家顧憲成也認為(wei) :言“富”並不足諱。富而好禮,可以提躬;富而好行其德,可以澤物。在此基礎上,他又提出新的“義(yi) 利”關(guan) 係論:“以義(yi) 詘利,以利詘義(yi) ,離而相傾(qing) ,抗而兩(liang) 敵。以義(yi) 主利,以利佐義(yi) ,合而兩(liang) 成,通為(wei) 一脈。”(卷十七《明故處士景南倪公墓誌銘》)
這些都是強調士賈同道、義(yi) 利相合的。士應重視財富,商人則應重視道義(yi) 。
三、商場的實踐
(一)行會(hui) 結社之社約
社會(hui) 上對這種態度的實踐性行為(wei) ,則可能比上述這些儒者理論的闡發還要早。
怎麽(me) 說呢?我國民間結社自漢以來就極盛。私社在魏晉南北朝,以前的裏社漸漸合一並轉向私人結社,還出現了按宗族關(guan) 係結成的宗社和按職業(ye) 組成的私社。社皆有社約文書(shu) 。在敦煌文獻中便有許多,其中斯二0四一號《儒風坊西巷村鄰等社約》可為(wei) 一例。此件共分四部分,分別是四次修訂的錄文,時間大約在唐朝大中年間,即848-859年間。
社中人彼此相約: “所置義(yi) 聚,務凝凶禍,相共助誠,蓋期振急難”,“或孝家菅葬,臨(lin) 事主人須投狀,聚共助誠。”社約的履行、懲罰及管理,文書(shu) 中都有細致的闡述,並專(zhuan) 設“月值”一人為(wei) 大家送轉貼通知。而其約定,主要就是倫(lun) 理性的,故社又稱義(yi) 社或義(yi) 聚。
這種結社社約,乃是後世商業(ye) 行會(hui) 條例的前身,對道義(yi) 的要求則要超過現代商會(hui) 的章程。
(二)行業(ye) 倫(lun) 理
古代許多行業(ye) ,如典當、信貸、票號、錢莊等,亦都會(hui) 強調其基礎就在信用。
例如明儒唐樞有一同宗的侄子打算經商,苦於(yu) 沒有資金,就與(yu) 唐樞商量。唐樞對他說:“汝往市中問許多業(ye) 賈者,其資本皆自己有之,抑借諸富人者乎?”他的宗侄就去了一趟市場,並作了調查,回來告訴唐樞:“十有六七是從(cong) 富人那裏借來的資本。”唐樞就說:“富人有本,隻欲生利,但苦人失信負之爾!未暇求本,先須立信;信立,則我不求富人,而富人當先覓汝矣。”信用,原本隻是儒家仁、義(yi) 、禮、智、信五常之一,而在此已被視為(wei) 商人的精神。
(三)家訓與(yu) 商訓
古代重家教,而通行的家訓中便常有與(yu) 義(yi) 利相關(guan) 的勸誡,例如“見富貴而生諂容者,最可恥;遇貧窮而作驕態者,賤莫甚”(朱子家訓,朱柏廬)。
商業(ye) 家族對此當然講得就更具體(ti) 了,如徽州新安地區商人的《新安家族商訓》說:
斯商:不以見利為(wei) 利,以誠為(wei) 利;
斯業(ye) :不以富貴為(wei) 貴,以和為(wei) 貴;
斯買(mai) :不以壓價(jia) 為(wei) 價(jia) ,以衡為(wei) 價(jia) ;
斯賣:不以賺贏為(wei) 贏,以信為(wei) 贏;
斯貨:不以奇貨為(wei) 貨,以需為(wei) 貨;
斯財:不以斂財為(wei) 財,以均為(wei) 財;
斯諾:不以應答為(wei) 答,以真為(wei) 答。
斯貸,不以牟取為(wei) 貸,以義(yi) 為(wei) 貸;
斯典,不以情念為(wei) 念,以正為(wei) 念。
生意要勤緊,切勿懶惰,懶惰則百事廢;
議價(jia) 要訂明,切勿含糊,含糊則爭(zheng) 執多;
用度要節儉(jian) ,切勿奢華,奢華則銀財竭;
賒欠要識人,切勿濫出,濫出則血本虧(kui) ;
貨物要麵驗,切勿濫人,濫人則質價(jia) 減;
出入要謹慎,切勿潦草,潦草則錯誤多;
用人要方正,切勿歪斜,歪斜則托付難;
優(you) 劣要細分,切勿混淆,混淆則耗用大;
貨物要修正,切勿散漫,散漫則查點難;
期限要約定,切勿馬虎,馬虎則失信譽;
買(mai) 賣要隨時,切勿拖延,拖延則失良機;
錢財要明慎,切勿糊塗,糊塗則弊竇生;
臨(lin) 事要盡責,切勿妄托,妄托則受害大;
帳目要謙和,切勿暴躁,暴躁則交易少;
主心要安靜,切勿妄動,妄動則誤事多;
工作要細心,切勿粗糙,粗糙則出品劣;
說話要規矩,切勿浮躁,浮躁則失事多。
新安是徽商,徽商都是講朱子學的,故其特征是以宗族作為(wei) 聯係,以“孝”道、“恕”道作為(wei) 為(wei) 人處世的準則。上述商訓(也是家訓)正是儒家倫(lun) 理的體(ti) 現,以義(yi) 生利。
(四)商幫倫(lun) 理
中國有所謂十大商幫,徽商即是其中之一,不過晉商的崛起更早。故此處介紹晉商對儒家倫(lun) 理的運用,說明他們(men) 如何以義(yi) 為(wei) 利。
晉商的商號,就反映了如家的道德觀、價(jia) 值觀。如票號的名字:誌成信、協成幹、世義(yi) 信、錦生潤、恒隆光、徐成德、大德通、大德恒、大盛川、存義(yi) 公、中興(xing) 和、合盛元、興(xing) 泰魁、聚興(xing) 隆、鬆盛長、公升慶、公合全、恒義(yi) 隆、天德隆、日升昌、蔚泰厚、協同慶、協和信、協同信、其德昌、謙吉升、廣聚興(xing) 、三和源等等。這些義(yi) 、德、誠、信、厚、公、合等字詞,宣示出信義(yi) 與(yu) 利益結合的思想。事實上晉商也確實以誠信篤實稱雄商界五百多年。
其倫(lun) 理,可以用八個(ge) 字概括:先義(yi) 後利,以義(yi) 製利。其表現有以下幾個(ge) 特點:
一,勤勞節儉(jian) 。《祁縣誌》說:“勤者生財之道,儉(jian) 者用財之道。聖人教之,不越乎勤儉(jian) 而已。”所以,不少商家把祖宗創業(ye) 時的討飯碗、貨郎擔、背褡子供奉在樓上神龕或者祠堂裏,教育子孫。這是連康熙皇帝也讚歎的:“夙聞東(dong) 南巨商大賈,號稱輻輳,今朕行曆吳越州郡,察其市肆貿遷,多屬晉省之人,而土著者益寡,良由晉風多儉(jian) ,積累易饒,南人習(xi) 俗奢靡,家無儲(chu) 蓄。”(《東(dong) 華錄》康熙二十八年)他認為(wei) :“晉俗勤勞樸素。勤勞易於(yu) 進取,樸素易於(yu) 保守。故晉人之長在於(yu) 商,車轍馬跡遍天下。齊魯秦晉燕趙諸大市,執商市之牛耳者,鹹晉人。故晉人之富,甲於(yu) 天下。”(《康熙南巡秘記》)
二,義(yi) 利相通,關(guan) 公崇拜。晉商誠信義(yi) 利觀,集中表現為(wei) 關(guan) 公崇拜。以關(guan) 公為(wei) 誠、信、忠、義(yi) 的化身。這也影響了後來所有的商家,業(ye) 商者都供關(guan) 公。
三,以人為(wei) 本,和氣生財。晉商是最早將企業(ye) 內(nei) 的管理層職工和業(ye) 務骨幹,按其職責、能力和貢獻大小確定“身股”多寡,作為(wei) 人力資本股,與(yu) 財東(dong) 的貨幣資本股一起參與(yu) 利潤分配的,謂之“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出錢者為(wei) 東(dong) 家,出力者為(wei) 夥(huo) 計,東(dong) 夥(huo) 共商之”。其治理結構,又實行所有權與(yu) 經營權兩(liang) 權分離。股東(dong) 委托可靠的有經營能力的人為(wei) 大掌櫃(總經理),授以經營管理企業(ye) 的全權。“將資本交付於(yu) 管事人(大掌櫃)一人,而管事於(yu) 營業(ye) 上一切事項,如何辦理,財東(dong) 均不聞問,既不預定方針於(yu) 事前,又不施其監督於(yu) 事後”。對於(yu) 東(dong) 家的信任,大掌櫃報以忠義(yi) ,盡心盡力、兢兢業(ye) 業(ye) 帶領同人崎嶇前進,假若自己沒有把握,則主動向東(dong) 家交待,絕不僥(jiao) 幸冒險,謂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這兩(liang) 點,都開了現代經營管理之先河。
四,賈儒相通,行賈習(xi) 儒。晉商認為(wei) “行賈也可習(xi) 儒,儒可賈,賈可仕,仕可不失賈業(ye) ”,將經商作為(wei) 一種事業(ye) ,不是賺錢而已。“士以修治,農(nong) 以具養(yang) ,工以利器,商以通貨,各就其資之所進,力以所及者業(ye) 焉,以求其盡心。其歸要在於(yu) 有益於(yu) 人生之道”。故強調商士同性,修身正己。蒲州商人王文顯在鑒子書(shu) 中即說:“夫商與(yu) 士,異術而同心。故善商者,處財貨之場,而修高明之行,是放雖利而不汙。善士者引先王之經,而絕貨利之途,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義(yi) 製,名以清修,各守其業(ye) ,天之鑒也。如此則子孫必昌,自安而家肥富”。
四、學術的討論
學界在討論資本主義(yi) 興(xing) 起的原因時,有個(ge) 著名的“韋伯論斷”。因為(wei) 韋伯認為(wei) 資本主義(yi) 精神是與(yu) 基督新教倫(lun) 理相關(guan) 的;中國和印度沒有這種倫(lun) 理精神,故開展不出資本主義(yi) 。
近人對韋伯所述,多有駁議。其中餘(yu) 英時先生著重將之與(yu) 明清商人的商業(ye) 精神做比較。結論是:他們(men) 有的,我們(men) 也都有。
例如韋伯論新教倫(lun) 理有助於(yu) 資本主義(yi) 的發展,首推“勤”與(yu) “儉(jian) ”兩(liang) 大要目。而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勤儉(jian) 則是最古老的訓誡。韋伯在《中國宗教》一書(shu) 中又特別批評中國商人的不誠實,認為(wei) 這和清教徒的誠實和互信形成了尖銳的對照。但他又對和外國人做生意的中國行商的信譽卓著大惑不解。可見他對中國商人注重誠信這一點頗有誤解。誤解起於(yu) 他看錯了中國的價(jia) 值係統,他認為(wei) 中國人缺乏一個(ge) 內(nei) 在的價(jia) 值核心,也沒有某種“中心而自主的價(jia) 值立場”,換言之,即沒有超越的宗教道德的信仰。可是事實上,“誠”與(yu) “不欺”在儒家倫(lun) 理中尤其占有最中心的位置,司馬光就說過:“誠者天之道,思誠者人之道,至臻其道則一也”。
商人當然沒有西方清教商人那種特有的“天職”觀念,更沒有什麽(me) “選民前定論”,但他們(men) 也確實曾表現出一種超越精神,深信自己的事業(ye) 具有莊嚴(yan) 的意義(yi) 和客觀的價(jia) 值。
杜維明先生對韋伯所說則另有一些批評。他認為(wei) 資本主義(yi) 的形成很可能有多種途徑。
韋伯所認定的資本主義(yi) 精神,強調個(ge) 人主義(yi) ,主宰世界,市場結構,競爭(zheng) ,放任主義(yi) 和對於(yu) 知識的一種浮士德式的探索。但是不是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因為(wei) 我們(men) 可以將個(ge) 人看作孤立的實體(ti) 和重建社會(hui) 的力量,也可以把個(ge) 我理解為(wei) 人際關(guan) 係的中心。
前一種觀念,把個(ge) 人視作一個(ge) 孤立的實體(ti) ,隻有割斷一些基本聯係,才能獨立;後一種觀念則認為(wei) 自我隻有通過人類相互交往和相互關(guan) 係的形成,發揮它其能量,才能實現其尊嚴(yan) 。
兩(liang) 種人格觀不同,對權利和義(yi) 務的看法亦不同:前一種有強烈的權利意識:“我的權利是什麽(me) ?在合法的範圍內(nei) ,我可以做些什麽(me) ?”後一種則有社會(hui) 化的責任意識,鼓勵人們(men) 去問的,不是“我的權利是什麽(me) ?”而是是恪守自己的責任和義(yi) 務。
在社會(hui) 表現的群體(ti) 特性方麵,一種是相抗衡的體(ti) 係,另一則是“信用社區的群體(ti) ”。例如美國是個(ge) 抗衡體(ti) 係的形態,儒家社會(hui) 則是信用社區的形態。
抗衡體(ti) 係旨在保護個(ge) 人的權利,確認和支持個(ge) 人的自我利益和競爭(zheng) 。而在一個(ge) 信用社區裏,這種信賴表現為(wei) 一種對於(yu) 社會(hui) 中可以分享的價(jia) 值的承擔。
在經濟體(ti) 製方麵,我們(men) 也可看到一種是競爭(zheng) 、放任主義(yi) 和假設它能自我調節的市場;另一種則強調義(yi) 務感、自我約束、修身、以及取得一致意見和合作,也注重信用社區政府的作用。
對比之下,清教徒精神或新教倫(lun) 理雖然曾對於(yu) 西方資本主義(yi) 的產(chan) 生作出了貢獻,但也導致了極端個(ge) 人主義(yi) 和極端權利意識之類各種弊端。所以日本的工程師和律師的比率是七比一,而美國卻需要一個(ge) 工程師七個(ge) 律師。極端的個(ge) 人利益導致個(ge) 人的分裂、代溝和生態等嚴(yan) 重問題。
像上文所述杜先生餘(yu) 先生這些有關(guan) 韋伯論題的爭(zheng) 議,在學界實是汗牛充棟,意見紛如,也各有其精彩。但此一話題爭(zheng) 論之焦點大抵在於(yu) 儒學能不能發展出資本主義(yi) ,且隱隱然含有能發展才是好的之意思。
我不這樣看,我想回到商業(ye) 活動本身來探討。人類自古就有商業(ye) ,中國也是,不是資本主義(yi) 出現了才有。我國殷朝又稱商,殷人即是商人,當時貿易已南采南海之珠貝、西伐崑山之玉石。後來之發展,華商更是由縱橫歐亞(ya) 大陸和東(dong) 亞(ya) 、南洋、印度洋,而到如今遍布世界。所以應該討論的是一種商業(ye) 行為(wei) 的總原則;侷限於(yu) 近兩(liang) 三百年的資本主義(yi) ,眼界何其小哉?
何況,韋伯討論資本主義(yi) 精神的方式,就是在勾勒經濟活動背後之倫(lun) 理因素。其本身就已點出了經濟活動的內(nei) 核即是“義(yi) ”,是在義(yi) 的驅使下才有各種不同的經濟行為(wei) 。隻不過,義(yi) 者宜也,各民族各時代各自合宜的精神有些不同罷了。
所以我們(men) 還應回到《易經》,重新思考“利者義(yi) 之和”。想想這句話該如何理解。
我的解釋是這樣的:首先,從(cong) 事商業(ye) ,當然是為(wei) 了牟利。但從(cong) 事什麽(me) 樣的商業(ye) ,其選擇本身卻是義(yi) 的判斷。
這個(ge) 義(yi) ,一指價(jia) 值、道義(yi) ,二指合宜、適當。譬如販毒、走私、賣假藥、印假鈔、放高利貸、做黑心食品,賺錢都是又多又快的,但你會(hui) 猶豫做不做,這就是義(yi) 的判斷。
通常的考慮都是平衡的:是不是既可讓自己賺到錢,又滿足了社會(hui) 需求,有益於(yu) 人?這就是“和”,兩(liang) 者取得了和諧。
其次,商業(ye) 是交換行為(wei) 之一。交換,指我擁有某物,有條件地轉讓給你。整個(ge) 行為(wei) 包含三部分的正義(yi) 問題:
一、我如何擁有該物,程序為(wei) 何?該物(例如別人老婆)是否可被占有?這涉及“獲取正義(yi) ”的問題。
二、持有物之轉換過程為(wei) 何?是自願、贈送、競爭(zheng) 、壟斷、替換、詐欺、還是買(mai) 賣?這涉及“轉讓正義(yi) ”的問題。
三、以上兩(liang) 者中任何一個(ge) 出了紕漏,都會(hui) 引出“矯正正義(yi) ”的問題。是處罰不正義(yi) 者,還是修改遊戲規則?是法律矯正,還是可以動用私刑去報複?。
任何一樁商業(ye) 買(mai) 賣,之所以能形成利益或利潤,其實都須符合這些條件,所以才會(hui) 說“利者義(yi) 之和也”,是各種正義(yi) 的綜合結果。
換言之,利者義(yi) 之和或以義(yi) 興(xing) 利,乃是一切商業(ye) 活動的總原理,任何時代、任何形態的商業(ye) 都不能背離它。自以為(wei) 聰明的人,別出妙巧,以為(wei) 可以獲利;甚或恥笑儒家迂腐,以自鳴得意,其實都隻是自尋煩惱,以身發財罷了。
(本文由責編進行了繁體(ti) 字自動轉簡體(ti) 字的文檔操作,未經作者校對,請明察和諒解。)
責任編輯:姚遠
【上一篇】【秋風】更化精英教育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