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剛】“移墳複耕”無大錯,殯葬改革慎推行
欄目:殯葬改革
發布時間:2012-12-18 08:00:00
“移墳複耕”無大錯,殯葬改革慎推行
作者:袁剛(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發表
時間:西曆2012年11月5日
最近河南周口市“平墳運動”引發了媒體關注,民間抗議聲不斷,鬧得沸沸揚揚。我上網查看了一下,感到河南省政府推行“平墳複耕”,大方向是正確的,但采用“運動”的形式以行政強製手段粗暴推行,則有其不當。抗議者特別是一批學者聲明中華傳統“孝道”,對平墳運動中的“野蠻”行經,提出應“立即製止”,要求政府尊重民間傳統的祖先崇拜信仰,也有其道理。但完全否定移風易俗的殯葬改革,提出要從“複墳”入手重建“禮樂中國”,“聽任民眾以自己習慣的方式自由安葬親人”,不僅有複古傾向與改革大勢不相符,而且其“追究相關部門及官員有關責任”,也有些粗暴偏激,是對改革者的求全責備。
古代儒家也曾推行殯葬改革
殯葬製度要不要改革?我想沒有多少人會否定其改革的必要性。就是古人儒家孝子也提出過移風易俗的殯葬改革主張。上古三代乃至秦漢盛行厚葬,“事死如事生”,帝王貴族甚至殺生實行野蠻的人殉。秦穆公死以“三良人”殉葬,國人哀之。《詩·秦風·黃鳥》:“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就表達了當時人的惋惜和控訴。最近陝西鳳翔發掘的秦公一號大墓,就發現186個殉人,而商周人殉之墓還有很多。對此慘無人道的葬俗,儒者及社會各界有識之士是強烈反對的。人本主義思想的興起,使戰國秦漢逐漸地改以木偶泥俑取代活人入葬,這顯然是意義重大的殯葬改革。
廢除人殉並不意味著中華殯葬改革的終止,關於厚葬、薄葬早在春秋時儒、墨就有論爭。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漢朝尊儒,“以孝治天下”,乃大行厚葬之風,起墳是“厚資多藏,器用如生人”,還要服喪三年,孝子在墓旁結草廬而居,哀毀骨立神情頹廢,舍事也不能幹,人力物力都浪費極大,造成“田荒不耕”。為此,尊儒的東漢光武帝、明帝都曾下詔禁止,倡導“薄葬送終”。厚葬又催生了盜墓風潮,使忠孝斯文掃地,曹操於是下達“薄葬令”,禁止厚葬之風。到宋朝時,大儒程頤、司馬光等都肯定薄葬,反對厚葬,使民間喪葬習俗發生了很大變化。朱熹《家禮》所記葬禮,較之於《儀禮》已趨於簡化。
當然,殯葬改革難度很大。殯葬是文明人類對死者遺體進行處理以寄托哀思的形式,其意味深長的告別活動和莊嚴肅穆的出殯入葬禮儀,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演變,沉澱出深厚的文化內涵,成為文化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早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北京山頂洞人遺骸周圍,就發現撒有含赤鐵礦的紅色粉末,有鑽孔的獸齒、石珠、骨墜等裝飾品隨葬。千百代人的傳承,使以“孝道”為中心思想的殯葬禮儀,在國人心目中根深蒂固,幾乎沒有人能頂得住扒墳不孝父母的罵名。所以,殯葬改革的確要顧忌千年傳統和民間風俗、民眾心理,是一件“得罪人”而需要謹慎從事的細致工作。
河南省殯葬改革大方向沒有錯
但是,近現代以來殯葬改革的力度卻在不斷地加大,清末新政改革就提出革除陋習,移風易俗。隨著西風東漸,火葬更成為當政者提倡的殯葬形式,對傳統習俗的衝擊也越來越大。孝子賢孫們絕難接受將父母祖先的遺骸焚燒成灰,所謂屍要完屍,以寄來世,焚之於心何忍?情何以堪!但共和國建政之初,開國元老們就個個都簽字同意死後火化,後來我們也看到中共高幹將帥們除極個別人(如許世友上將,毛澤東保留遺體則並非他本人遺願)外,基本上都作火化處理,這帶動了民間火葬新俗的形成,可謂是殯葬最大最難的移風易俗,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方麵。
河南省政府“平墳複耕”之舉並非始作俑,亦非其首創,早在宋朝時江浙膏腴之地因人多地少,就實行過“平墳複耕”,甚至推行過火葬。上世紀五十年代以來,隨著人口的增長,吃飯問題日益嚴峻,“平墳複耕”於是在全國範圍持續不斷地展開,七十年代達於高潮。當時提出的理由和口號就是“不讓死人與活人爭地”,要移風易俗“破舊立新”,樹革命新風。於是乎各地都大規模平墳燒屍,當時正處於文革浩劫之時,平墳是“破四舊”,是“鬥私批修”幹革命,相當多的地方並沒有移墳重新安葬之地,遺骸一燒了之,甚至骨灰肥田。民眾雖怨憤,卻沒有人敢說一個不字,有麵諛者聲稱死後燒為肥田粉,是為革命作最後貢獻,許多文物古跡廟宇也都毀掉了,那才是“嚴重侵犯信仰自由、破壞中國文化、傷害民眾情感的野蠻行徑”呢。
而如今河南周口地區的“平墳複耕”,則是和惠民殯葬改革聯係在一起。隻是把莊稼地中的墳,“移”到公墓重新安葬,做到“標準糧田無墳頭”,整合土地資源,以利於大機器耕作,是“移墳”,且在公墓仍可以燒香祭祖,應該說並不是挑戰祖先崇拜,破壞孝道文化。據報道,周口全市規劃建設3130座農村公益性公墓,政府提供免費火化,免費提供骨灰盒及遺體接送等服務,這與文革的“破四舊”平墳大不一樣。當然,農村傳統陋習頑固阻力仍然很大,移墳複耕遇到了很大困難,於是出現了粗暴行政強製作法,這是應盡量避免的。中央也對《殯葬管理條例》第20條作了修改,將“拒不改正的,可以強製執行”,改為:“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不否定殯葬改革的大方向,而是反對粗暴強製,以求“維穩”。
有人說周口地區平墳複耕僅僅平出3萬畝耕地,是勞民喪財,得不償失。我也不這樣看,周口僅是一個地級市,如果河南全省都移墳複耕,就是幾十萬畝,全國則是幾百萬畝。如果死人與活人爭地不加以製止,則農田墳頭還會倍增,改革勢在必行啊!河南是我國人口最多,產糧最多的大省,地處中原是中華禮樂文明的源頭,如果殯葬改革做得好,對全國的示範作用非常大。我要強調的是:河南搞的是“移墳”,而不是毀墳,移墳的同時在建公益性公墓,目的是節約土地,是農田複耕。改革過程中雖然有缺點,但大方向沒有錯,應該總結經驗繼續改革。可以把工作做得更細致一些,如不占耕地山崗上的墳墓暫可不平,任由自然淘汰。有幾百年曆史有象征意義的祖墳不遷,讓後裔們有所寄托等。但據說有少數當官的把自己父母墳塚定為祖墳而拒遷,這是腐敗行為,是應嚴加打擊的。其它近30年來建在責任田中的簡陋墳頭,則應盡量遷移,可施以適當經濟補償或獎勵,盡量不施以強製手段。同時,嚴禁田頭再起新墳。
我所擔心的是:同樣施之以強製手段的“計劃生育”政策,在推行了33年後竟仍無收斂的跡象。如今現代化、城市化進程在加速,農村是老人多孩子少,少壯入城去,老人缺少照顧死亡相屬,如果還不盡快作出政策調整和改革,不久中國農村將出現“隻見墳頭,不見人頭”的淒慘景象。那才是“千村薜荔人無多”;“萬戶蕭疏鬼唱歌”呢,又那來“美麗中國”、“禮樂中國”的新農村呀!
殯葬改革事業任重而道遠
殯葬製度要改革,“移墳複耕”的必要性也是明顯的。我們隻要在京廣線或京浦線上乘火車,就會看到窗外華北大平原、江漢平原的農田中,墳頭是一個接一個,參差不齊,絕大多數都是改革開放後30年新起的,一般都很簡陋,既不文明雅觀,也不莊重肅穆,又那裏能體現傳統中華禮樂文明呢?而即使是我國古代村落,也有家族墓地,是集中成片安葬。考古發掘出的史前氏族會社遺址,如浙江河姆渡、陝西半坡等,都有成片的家族墓區,而並非三三兩兩分散在田地中亂葬,可見古人也是愛惜耕地的。孔子家族墓地孔林,80多代都集中成片安葬,更是成為巍巍壯觀的著名景區。由此看來,河南周口將分散在農田中的墳頭移入公益性公墓,即使是依古製看也不過份。
那麽,為什麽當今中國農民要把親人的遺骨葬於農田,而不愛惜耕地呢?我認為這正是我國殯葬改革不到位,而亟待解決的大問題。
文革時“造反式”平墳運動,將農田中的墳頭,以及非農田但可改造為農田的家族墓地,都基本上鏟光了。卻又沒有建設公益性墓地,殯儀館存放骨灰花費不菲,不少人隻好將骨灰盒存放於家中,而不忍撒作肥田粉。改革開放分田到戶,每戶農民都有可自由支配的耕地,於是在自家田頭廉價起墳安葬親人。加上30年下來全國至少死了3億人,其中一半以上在農村,沒有墳地的農民隻好在自家責任田起墳,這就使農村田頭墳塚拱起,形成奇觀。
在市場經濟改革的浪潮中,也很快形成殯葬產業。不少民政部門打著公益的招牌亂收費,發死人國難財。如在荒山中修建的陵園,一平方米的墓地要上萬元、兩三萬乃至十萬不等,20年後還要花錢重新購買。山地墳價比城市樓價還要高得多!有人唉歎現在是“死不起”,窮人已是“死無葬身之地”。
本人近日也遇大喪,發現入太平間有床單費、冰凍費,出有解凍費、穿衣費、化妝費,加上壽衣、紙棺、骨灰盒等必需品,出殯車費、火化費、追悼會、花圈挽聯等等,樣樣都價格超值,你不花也得花!加上墳地好幾萬,大喪大孝大花錢,窮人家怎麽花得起?於是一些城裏人也將親人骨灰送回老家農村擇田安葬,少花錢辦大事,這是農村耕地墳塚連綿的又一大原因。
殯葬必須改革,改革的牽涉麵極大,既牽涉過去傳統文化風俗,也關乎未來子孫後代福祉,更涉及現今方方麵麵千家萬戶,是當今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殯葬製度改革涉及國家發展戰略,又關乎億萬民眾日常生活,是大事難事而決非小事,不改革不行,改又麻煩多得罪人。所以,對河南改革者我們不應責備求全,要允許改革者犯錯改錯探索前進。如果說連個處理死人的改革也推行不下去,那還談得上什麽其他涉及活人方方麵麵的改革呢。
殯葬改革不光是農村移墳複耕,城鎮居民也要移風易俗,從容麵對死亡,再窮的人也應死有葬身之地。政府應加大力度推行惠民公益殯葬事業,刹住借死人發國難財的歪風,讓人民活得自在,死有尊嚴。河南省政府要求黨員幹部帶頭遷墳火葬,我看是可取的。我們都知道,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甚至將骨灰撒入了大海,實行“海葬”,這也為殯葬改革樹立了楷模。如今寸土寸金,海葬之外,也可將骨灰撒入祖國母親河--黃河、長江、珠江、鬆花江等,實行“河葬”。殯葬重在禮儀,開個隆重的追悼會,擺個牌位年年祭奠,也可寄托我們的哀思,為什麽一定要占用耕地起墳頭呢?
殯葬改革既難上加難,就一定要從領導幹部改起。毛澤東在建國初就第一個在火化聲明書上簽字,但逝世後當時政治局卻違背了死者意願,建立起宏大的紀念堂。在當今世界,唯獨隻有極少幾個造神搞個人崇拜的國家,才將領袖屍首浸泡在福爾馬林液中供人瞻仰,曆史已證明這是個敗筆。為什麽周恩來、鄧小平等不留遺體蓋紀念堂呢?全世界很多偉大人物屍骨不留,不是照樣活在人們心中嗎。如果遵照死者的遺願,將毛澤東的遺體從天安門廣場豪華的紀念堂裏取出火化,移葬韶山毛氏家族墓地,不僅逝者得以永久安息,而且對我國艱難的殯葬改革事業,也將是最有力的推進。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