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政之要,以順民心為(wei) 本”
作者:楊豔秋
來源:《學習(xi) 時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六年歲次乙巳正月二十日丁巳
耶穌2025年2月27日
“為(wei) 政之要,以順民心為(wei) 本”,這是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引用過的名言。這句話流傳(chuan) 廣遠,最初是化用自宋代程頤《代呂晦叔應詔疏》,原文為(wei) “為(wei) 政之道,以順民心為(wei) 本,以厚民生為(wei) 本,以安而不擾為(wei) 本”,體(ti) 現了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民本理念的核心內(nei) 容,是中國古代政治倫(lun) 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wei) 政何以安民
民本思想濫觴於(yu) 夏商,形成於(yu) 周初,曆代學者對此皆有發明。隨著國家和社會(hui) 的階段性演進,傳(chuan) 統民本思想亦打上曆史階段性特征。到了漢初,民本思想建基於(yu) “過秦”思潮之上。漢文帝時期,賈誼在《新書(shu) ·大政》中係統闡發了“以民為(wei) 本”。國家興(xing) 衰存亡,無不係之於(yu) 民,民眾(zhong) 的力量具有決(jue) 定性作用。
兩(liang) 漢至魏晉的民本思想在先秦諸子基礎上,對國民關(guan) 係的論述更加係統,進一步強調了民眾(zhong) 的地位與(yu) 作用。對此,漢魏以來的學者在“立君為(wei) 民”和“政在安民”上皆有闡發。
在“立君為(wei) 民”層麵追求二者的和諧統一是兩(liang) 漢民本思想的普遍共識。嚴(yan) 遵認為(wei) :“人之生也,懸命於(yu) 君,君之立也,懸命於(yu) 民;君得道也則萬(wan) 民昌,君失道也則萬(wan) 民喪(sang) 。……君者,民之源也,民者,君之根也。”在兩(liang) 漢學者的價(jia) 值觀中,君民的和諧統一具有人倫(lun) 的自然屬性,正如父母之於(yu) 子女。經漢儒詮釋,“立君為(wei) 民”理念不斷完善,並深刻影響著漢魏以來的政治實踐。
其次,“政在安民”。劉安在進呈朝廷的《淮南子》中明確提出“為(wei) 治之本,務在於(yu) 安民”的思想,並詳細論證了“勿奪時”“省事”“節欲”等安民的具體(ti) 措施。在漢初鑒秦之弊,與(yu) 民休息的主流意識形態下,“安民”具有廣泛的社會(hui) 基礎。漢武帝時期,主流意識形態從(cong) “無為(wei) ”轉向“有為(wei) ”,但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醇儒”仍繼續闡發“安民”理念,並在具體(ti) 的經濟政策上,提出應當“限民名田,以贍不足,塞並兼之路”。東(dong) 漢至魏晉時期,“安民”仍被廣為(wei) 闡發,如東(dong) 漢學者王充認為(wei) ,“民治國安者,賢君之所致;民亂(luan) 國危者,無道之所為(wei) 也”。
漢末至魏晉,統治階層頻頻闡述“民本”理念。如東(dong) 吳陸遜議曰:“國以民為(wei) 本,強由民力,財由民出。”自古以來從(cong) 無“民殷國弱,民瘠國強”的情況,因此統治者“得民則治,失之則亂(luan) ”。其族侄陸凱亦以“夫民者,國之根也”進諫吳主孫皓,並告誡其應注重民眾(zhong) 基本的物質需求與(yu) 日常生活狀態。
民心何以向背
隋唐之際的政權更迭,特別是隋如秦之速亡,使統治階層不得不再度審視民本,如太宗便有“君依於(yu) 國,國依於(yu) 民”及“人者國之先,國者君之本”之言。為(wei) 君如此,為(wei) 臣亦然。貞觀十一年(637年),侍禦史馬周上疏曰:“治天下者以人為(wei) 本。”太宗君臣正是以該理念為(wei) 基本原則,締造了唐初的“貞觀之治”。
相對於(yu) 唐,政治上具有高度自覺意識的兩(liang) 宋政治家、思想家對民本的闡述更為(wei) 普遍。宋儒文集中,相關(guan) 言論不勝枚舉(ju) 。如宋仁宗時期的名臣包拯有“民者,國之本也,財用所出,安危所係”之言;石介有“民者,國之根本也。……天下雖亂(luan) ,民心未離,不足憂也;天下雖治,民心離,可憂也”之論。隨著深受理學熏陶的宋儒廣泛參與(yu) 國家政權,民本理念深刻塑造了兩(liang) 宋時期傳(chuan) 統中國的政治倫(lun) 理。
元初,極力倡導民本的是深受儒學熏陶的中原漢人。在此後的數十年中,隨著儒學影響持續加深,蒙古權貴亦漸接受民本理念。英宗認為(wei) :“民為(wei) 重,君為(wei) 輕,國非民將何以為(wei) 君?”
相對於(yu) 漢魏,唐宋至元明時期因理學本身對下層社會(hui) 的關(guan) 注和對“人欲”的約束,民本思想在“民意”和“君責”上表現得更為(wei) 突出。
“民意”的主要表現形式是輿論,但其內(nei) 核則是民心。唐宋時期,統治階層對“民意”相對較為(wei) 寬容,學者也多意識到“民意”同樣為(wei) 民本的重要內(nei) 容。唐太宗曾撰《民可畏論》,“民可畏”也成為(wei) 當時較為(wei) 流行的思想。唐初學者成玄英亦認為(wei) :“不能愛重黎元,方欲輕蔑其用,欲不顛覆,其可得乎!”強調多數人的意誌是國家政權的基礎。柳宗元甚至有“受命不於(yu) 天,於(yu) 其人”之說,即君主合法性歸根結底來自“民意”,而非“天命”。入宋以後,隨著學術下移,宋儒對“民意”更為(wei) 重視,並將其作為(wei) 約束君權的有力武器。宋儒領袖程顥、程頤進一步闡發了先秦民本中“民可近,不可下”的理論,在此基礎上,“二程”提出為(wei) 政之道,當“以順民心為(wei) 本”“以厚民生為(wei) 本”“以安而不擾為(wei) 本”。民心向背,是政權是否穩固的基礎。理學集大成者南宋朱熹也提出:“丘民,田野之民,至微賤也。然得其心,則天下歸之。”
對“君責”的思考。唐宋士人在延續“民為(wei) 國本”的同時,更傾(qing) 向於(yu) 思考君主的本質。唐宋學者多認為(wei) ,君為(wei) 私而民為(wei) 公,而民則是天的實體(ti) 化。“君責”的基本理念直接影響了貞觀時期的國家治理方略,由唐太宗親(qin) 自編撰的《帝範》就是在民本理念下向後世君主集中論述“君責”的典型文本。
天下何以為(wei) 公
經曆元末興(xing) 亡之事的明太祖對民心有深刻感悟,其將“天命”與(yu) 民心相聯係,指出:“所畏者天,所懼者民。”明太祖亦有“天生民而立之君,君者奉天而安養(yang) 斯民也”等論述。“君為(wei) 民立”也成為(wei) 明初主流的社會(hui) 思潮。
進入明中葉以後,學者仍未停止對“君責”的思考,活躍於(yu) 成弘之際的丘濬論述君為(wei) 民立:“天生民而立君以牧之,是君為(wei) 民而立也。君無民則無以為(wei) 國,而君又安能以一人之身而自為(wei) 哉?”可見,上天立君,民眾(zhong) 奉君,則君必有教養(yang) 、治理萬(wan) 民之責。嘉萬(wan) 之際的學者呂坤立足於(yu) 上天“立君之意”,認為(wei) 君主須“因天地自然之利,而為(wei) 民開導撙節之;因人生固有之性,而為(wei) 民倡率裁製之。足其同欲,去其同惡”。
晚明以來社會(hui) 經濟的劇烈變化,特別是明清之際的政權更迭,引發了以黃宗羲、唐甄等為(wei) 代表的思想家在傳(chuan) 統民本思想的“重民—尊君”政治模式基礎上建構出以“重民—限君”為(wei) 基本模式的政治理念。在諸多“驚世駭俗”的言論中,尤其以“公天下”與(yu) “君為(wei) 客”的主張最為(wei) 突出。
古代中國自世襲取代禪讓以來,天下便為(wei) 一家一姓之天下。明清之際學者開始出現否定“家天下”政治意識的合理性。他們(men) 認為(wei) ,“天下為(wei) 天下人之天下”。如王夫之是“公天下”的倡導者,指出“天下”是屬於(yu) “天下人”。因此,君主一姓興(xing) 亡,乃個(ge) 人私事;百姓生死,才是屬於(yu) 天下之公事。與(yu) 王夫之相似,顧炎武認為(wei) ,“是故知保天下,然後知保其國。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yu) 有責焉耳矣”。這一對國家觀念的全新詮釋,明確了“天下”與(yu) “國”的根本差異。在“公天下”的基本原則之下,為(wei) 臣者是為(wei) 萬(wan) 民治天下。唐甄的觀點與(yu) 黃宗羲相類,他在《潛書(shu) ·明鑒》中提出了“封疆,民固之;府庫,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職,民養(yang) 之”,進一步強調民的作用。明清之際,黃宗羲、顧炎武等學者力圖突破傳(chuan) 統民本的困境,使其煥發出新的生機,出現重大變化。他們(men) 對天下本質的思考,均具有重要的意義(yi) 。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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