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經亦史”論的思想意蘊
作者:胡寧(上海大學曆史學係副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冬月十八日丙辰
耶穌2024年12月18日
眾(zhong) 人耳熟能詳的“六經皆史”是清代史學家章學誠提出的,此論實是浙東(dong) 後學章學誠承襲王陽明應答弟子徐愛的一段論述。
愛曰:“先儒論‘六經’,以《春秋》為(wei) 史。史專(zhuan) 記事,恐與(yu) 五經事體(ti) 終或稍異。”先生曰:“以事言之謂之史,以道言之謂之經。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經,五經亦史。《易》是包犧氏之史,《書(shu) 》是堯舜以下史,禮樂(le) 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謂異?”
王陽明說“《春秋》亦經,五經亦史”,前提是“以《春秋》為(wei) 史”,實際上說的就是“六經皆史”,因明確作此表述的是章學誠,為(wei) 免誤會(hui) ,不妨稱為(wei) “亦經亦史”論,此論在經學史和史學史上皆有很重要的價(jia) 值,表現了王陽明對朱熹經學思想的繼承和發展。
以《春秋》為(wei) 史。王陽明的“亦經亦史”論發端於(yu) 其弟子徐愛的發問,“先儒論‘六經’”之“先儒”其實指的就是朱熹,《朱子語類》載有朱熹應答門人的話說看《春秋》“隻如史樣看”,說《春秋》隻是聖人“因國史所載而立之”,其中未必有那麽(me) 多褒貶之意,讀者也不應“屑屑求之”,這在經學史上是非常大膽的觀點。此論並不是一時的想法,《朱子語類》中多處記載了朱熹對所謂“義(yi) 例”“一字褒貶”的質疑和否定,誠如趙伯雄先生所說:“朱熹看《春秋》,著眼於(yu) 其中的記事……他不認為(wei) 在一字半字之中有什麽(me) 聖人的‘褒貶’。”
朱熹主張恢複《春秋》作為(wei) 史著的本真,但也並不否認《春秋》是經,“大義(yi) ”確有,隻是並不是用“書(shu) 法”“義(yi) 例”之類的方式表達,表達的方式就是記事而已,讀者“自觀之以為(wei) 鑒戒”。他說:“想孔子當時隻是要備二三百年之事,故取史文寫(xie) 在這裏,何嚐雲(yun) 某事用某法、某事用某例邪?”隻要平平常常地去看所記之事,此事是僭越、彼事是失禮,自然曆曆分明,“大義(yi) ”也就彰顯出來。
朱熹的論述相當細致具體(ti) ,而王陽明進一步作了抽象概括。“以事言之謂之史,以道言之謂之經。事即道,道即事”這幾句,揭示了事與(yu) 道、史與(yu) 經的辯證關(guan) 係。《春秋》從(cong) 記事層麵來說是史書(shu) ,從(cong) 其承載的道理來說是經書(shu) ,兩(liang) 者不可分割。道理是通過記事彰顯出來的,而記事是在一定道理主導下的記錄,若無主見,也就不知道記什麽(me) 、如何記。不僅(jin) 如此,王陽明從(cong) 《春秋》一經出發,推而廣之,將事與(yu) 道、史與(yu) 經的辯證關(guan) 係作為(wei) 一個(ge) 綱領性的普適規律,從(cong) 而把“亦經亦史”認定為(wei) 儒家經典的整體(ti) 性質。
“道”以“事”“史”言。在事、道不二的思想框架下,王陽明認為(wei) 《易》是“包犧氏之史”(因《係辭傳(chuan) 》言庖犧氏始作八卦)。《易》學有象數、義(yi) 理兩(liang) 派,王陽明盡管注重的是義(yi) 理,但並不反對象數之學,並不貶低卜筮,他提出“良知即是易”的觀點,卻並沒有用心學闡論完全取代對經典本身的認真觀照,其《易》學誠如學者已言“更近於(yu) 小程、朱子而疏離了陸、楊”。
王陽明有一段答弟子問的話,就是專(zhuan) 門講“主卜筮”“主(義(yi) )理”之辨的。
問:“《易》,朱子主卜筮,《程傳(chuan) 》主理,何如?”先生曰:“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天下之理孰有大於(yu) 卜筮者乎?……今之師友問答、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之類,皆是卜筮,卜筮者,不過求決(jue) 狐疑,神明吾心而已。”
可知在《易》學方麵,“事”就是卜筮之事(內(nei) 涵被拓展了),“道”就是易理,兩(liang) 者相即非二。而卜筮之事的創製曆程,即“仰則觀象於(yu) 天”雲(yun) 雲(yun) ,從(cong) 而“始作八卦”,就是“包犧氏之史”。
弟子言“朱子主卜筮”,有所偏頗,宋代《易》學,能較公允地看待象數、義(yi) 理兩(liang) 派得失的正是朱熹。他在給劉君房的回信中既指出“言象數者”的“穿鑿”之弊,又指出“言義(yi) 理者”的“汗漫”之弊,卜筮之象數不是與(yu) 義(yi) 理無關(guan) 的,卜筮之所以能夠預測吉凶,正因為(wei) 其中蘊含著義(yi) 理,“聖人恐人一向隻把做占筮看,便以義(yi) 理說出來”。這就是《易傳(chuan) 》。不了解《易》之卜筮的基本功用,忽略卦爻之象和占筮之數,望文生義(yi) 而“推說得無窮”,是不符合“《易》本義(yi) ”的。
王陽明說“《書(shu) 》是堯舜以下史”,因為(wei) 《尚書(shu) 》記言記事,以《堯典》為(wei) 始。以“事”“道”言之,“事”就是堯舜以下政事,“道”是指什麽(me) ,陽明較少論及《尚書(shu) 》,因此難以找到相應的表述。可移用於(yu) 此處而若合符契的,正是朱熹所言的“聖人之心”。
曰:“《尚書(shu) 》如何看?”曰:“須要考曆代之變。”曰:“世變難看。唐虞三代事,浩大闊遠,何處測度?不若求聖人之心。如堯,則考其所以治民;舜,則考其所以事君。且如《湯誓》,湯曰:‘予畏上帝,不敢不正。’熟讀豈不見湯之心?”
反對把著眼點主要放在時勢之變、政治之異上,認為(wei) 重點應是“求聖人之心”,即堯、舜、禹、湯等共通的治道存心。王陽明“亦經亦史”論的最後歸結處,也正是“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謂異”。
王陽明說“禮樂(le) 是三代史”,字麵上看是合言“六經”之二,其實是兼論“六經”之三,因為(wei) “詩”本即儀(yi) 式樂(le) 歌,與(yu) 禮樂(le) 密不可分。禮僅(jin) 有三代而不及唐虞,孔子曰:“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政權的運作模式和與(yu) 此相適合的生活風貌皆可統屬於(yu) “禮樂(le) ”的範疇,王陽明以“禮樂(le) ”為(wei) “三代史”亦即三代事,那麽(me) 與(yu) “事”相對應的“道”也就是“三代王道”,王陽明在《答顧東(dong) 橋書(shu) 》中說:“三代之衰,王道熄而霸術焻。”在《書(shu) 林司訓卷》中還描繪了三代王道大行的種種表現:“事”是禮樂(le) ,“道”是王道,兩(liang) 者相即不二。
這樣的事、道兼舉(ju) ,在朱熹的言論中也可以看到。
問:“呂氏曰:‘文者,前後聖之所修,道則出乎天而已。故孔子以道之廢興(xing) 付之命,以文之得喪(sang) 任諸己。’”曰:“道隻是有廢興(xing) ,卻喪(sang) 不得。文如三代禮樂(le) 製度,若喪(sang) ,便掃地。”(《朱子語類》卷三十六)
“道”而言“廢興(xing) ”,當然就是指王道,“文”指禮樂(le) 製度,與(yu) “道”對舉(ju) ,是強調外、內(nei) 之別。王陽明則以“事”“史”言,突出了與(yu) “道”的不可拆分與(yu) 三代的製度變遷,更進一步。
通過辨析“亦經亦史”論,可以看到王陽明在經學上對朱熹經學思想的繼承和發展。總的來看,繼承是全方位、多層麵的,關(guan) 涉對“六經”的總括認識和具體(ti) 詮釋方式,且將朱熹經學的一些初步形成的思想觀點和認識傾(qing) 向更清晰地表達出來、確定下來。“亦經亦史”論本身帶有思想解放的性質,提示了以曆史主義(yi) 的態度審視研究儒家經典,也呈現出中國傳(chuan) 統經學與(yu) 史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複雜關(guan) 係。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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