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坡】桐城派與儒家“和”文化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4-12-22 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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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派與(yu) 儒家“和”文化

作者:盧坡(安徽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冬月十六日甲寅

          耶穌2024年12月16日

 

自春秋戰國,國人即頗為(wei) 重視“和”文化,在人與(yu) 自然的關(guan) 係上,強調“萬(wan) 物各得其和以生”,以求天和;在人與(yu) 社會(hui) 的關(guan) 係上,追求“協和”“和合”,以求人和;在個(ge) 人身心修養(yang) 上,肯定“心廣體(ti) 胖”“和而不流”,以求心和。及至清代,“學行繼程朱之後,文章介韓歐之間”的桐城派興(xing) 起,延綿二百餘(yu) 年,學習(xi) 與(yu) 追隨者遍及全國,甚至對日本與(yu) 韓國文壇亦產(chan) 生影響。桐城派順應時代文化潮流,其發展演進、核心論點及文章風格都與(yu) “和”文化深度契合,體(ti) 現出對於(yu) 儒家“和”的高度認同。

 

最早對“和”文化展開討論的是西周時期鄭國的史伯,《國語·鄭語》載史伯為(wei) 桓公論興(xing) 衰時指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在史伯看來,“和”確能生成萬(wan) 物,“同”則不能有所增益,而隻能止步不前。關(guan) 於(yu) “和”與(yu) “同”的差異,史伯進一步解釋道:“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feng) 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史伯不僅(jin) 能區分“和”與(yu) “同”,更深刻地認識到,事物的發展過程中,既要有“不同”的融入,又需要“和”的統一,隻有這樣才能得到豐(feng) 富和發展。

 

桐城派的發展演進正體(ti) 現“和實生物”的文化精神。方苞提出“義(yi) 法”說,從(cong) “有物”“有序”兩(liang) 個(ge) 方麵論文,講求內(nei) 容與(yu) 形式的統一,被視為(wei) 桐城古文藝術論的起點與(yu) 基石。劉大櫆在此基礎上提出“因聲求氣”說,將“義(yi) 法”說的“法”落實到具體(ti) 的文字表達中,又將“音節”與(yu) “神氣”引入,使得依靠“義(yi) 法”完成的結構有了生氣。姚鼐對此有所反思,其《與(yu) 陳碩士》的書(shu) 信道:“望溪所得在本朝諸賢為(wei) 最深,而較之古人則淺。其閱《太史公書(shu) 》,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處、遠處、疏淡處及華麗(li) 非常處,止以‘義(yi) 法’論文,則得其一端而已。然文家‘義(yi) 法’,亦不可不講。”姚鼐以為(wei) ,“義(yi) 法”是基礎,但也要有其他或更高的追求,故編《古文辭類纂》,以“神、理、氣、味、格、律、聲、色”八字論文,又兼取義(yi) 理、考據、辭章。姚鼐之後,姚瑩、曾國藩在義(yi) 理、考據、辭章之外,加入“經濟”說,重視文中的“事”與(yu) “物”,講求實用,以中興(xing) 桐城派,從(cong) 而開辟新的局麵。梳理桐城派的發展演進之路可以發現,桐城派作家善於(yu) 在前人的基礎上推陳出新,不斷完善和發展已有的理論。需要說明的是,桐城派作家在融入“不同”時注重“和”的統一,如姚鼐以神、理、氣、味為(wei) “文之精”,格、律、聲、色為(wei) “文之粗”,但又提醒:“苟舍其粗,則精者亦胡以寓焉?”這不僅(jin) 意味著八字論文與(yu) 劉大櫆“因聲求氣”說前後相繼,其理論本身亦是和諧自適的。以往通常認為(wei) 桐城派能與(yu) 時俱進,故而能綿延二百餘(yu) 年,這主要是看到桐城派與(yu) 外部時代的關(guan) 係,就其自身的發展演進看,更多體(ti) 現的是“和實生物”的文化精神。

 

“以和為(wei) 貴”源出《論語》,《論語·學而》載:“有子曰:‘禮之用,和為(wei) 貴。先王之道,斯為(wei) 美,小大由之。’”禮的作用,貴在能夠和順,“和”本是就禮而言的,但又講“小大由之”,即無論小事、大事都可以這樣來實行,這就為(wei) 從(cong) 專(zhuan) 言禮到泛言其他提供了闡釋空間。脫離《論語》的語境,“以和為(wei) 貴”就是“貴和”,後世更多地將“和”的對象引向人際關(guan) 係,從(cong) 而將“貴和”的對象固化和世俗化。實際上,“貴和”的對象並不限於(yu) 人際關(guan) 係,中國人的審美活動、文學創作、文學批評,也多打上“貴和”的烙印。

 

桐城派的核心論點展現出“以和為(wei) 貴”的批評主張。姚鼐在《複魯絜非書(shu) 》中對文章的陽剛之美和陰柔之美有形象的描述,又從(cong) 天地之道演化出詩文之道,指出文章作為(wei) 天地的精華,亦可分為(wei) 陽剛與(yu) 陰柔之美,並認為(wei) 隻有聖人才能兼具這兩(liang) 種美。雖然姚鼐在審美取向上較欣賞陽剛之美,在實際創作中偏向陰柔一途,但在文學批判中則追求陰陽剛柔並行而不容偏廢。姚鼐《海愚詩鈔序》曰:“苟有得乎陰陽剛柔之精,皆可以為(wei) 文章之美。陰陽剛柔,並行而不容偏廢。有其一端而絕亡其一,剛者至於(yu) 僨(fen) 強而拂戾,柔者至於(yu) 頹廢而閹幽,則必無與(yu) 於(yu) 文者矣。”這就是說,創作者可以偏嗜陰陽剛柔其中一個(ge) 方麵,但不可以完全失去另一方麵。“文之雄偉(wei) 而勁直者,必貴於(yu) 溫深而徐婉”,姚鼐此處“貴”的著眼點即在於(yu) 調和,即剛柔相濟。姚鼐的這種認識又深刻影響了曾國藩。曾國藩將陰陽兩(liang) 極推演為(wei) 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四象,以氣勢為(wei) 太陽之類,趣味為(wei) 少陽之類,識度為(wei) 太陰之類,情韻為(wei) 少陰之類,又以八字為(wei) 論:“陽剛之美曰雄、直、怪、麗(li) ,陰柔之美曰茹、遠、潔、適。”(《曾國藩全集·日記》同治四年正月廿二日)與(yu) 姚鼐相似,曾國藩雖然對於(yu) 古文的風格做了區分,但也講求雄奇與(yu) 淡遠的調和。姚鼐與(yu) 曾國藩的這種調和思想又影響到張裕釗和吳汝綸等人。除風格論,姚鼐以學問之事有義(yi) 理、考證、文章三端,“苟善用之,則皆足以相濟;苟不善用之,則或至於(yu) 相害”(《述庵文鈔序》);就詩學主張言,直言“鎔鑄唐宋,則固是仆平生論詩宗旨耳”(《與(yu) 鮑雙五》)。無論是“相濟”還是“鎔鑄”,從(cong) 根本上講都體(ti) 現了儒家“貴和”的思想主張。

 

姚鼐在為(wei) 弟子陳仰韓時文作序時稱讚道:“其為(wei) 文體(ti) 和而正,色華而不靡。”“體(ti) 和而正”的思想亦可以從(cong) 儒家經典中找到源頭活水。《論語·鄉(xiang) 黨(dang) 》有“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的記載,《子路》篇有“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的古訓,又以為(wei)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cong) ”。孔子等儒家先賢強調的“正”,既有不偏不斜的意思,也有符合規範的深意。先賢在正與(yu) 不正的對比中,有意為(wei) 後世建構了一係列的典範。

 

桐城派的文章風格顯現出“體(ti) 和而正”的美學特質。桐城派作家多有為(wei) 師的經曆,這讓他們(men) 普遍對於(yu) 典範頗為(wei) 尊崇。從(cong) 純潔語言的角度,方苞以為(wei) :“南宋、元、明以來,古文義(yi) 法不講久矣。吳、越間遺老尤放恣,或雜小說,或沿翰林舊體(ti) ,無一雅潔者。古文中不可入語錄中語、魏晉六朝人藻麗(li) 俳語、漢賦中板重字法、詩歌中雋語、南北史佻巧語。”(蘇惇元《方苞年譜》)雅潔實際上不僅(jin) 是文字的不俚不俗、簡要精練,還應當明於(yu) 體(ti) 要,所載之事不雜,由此形成文章氣體(ti) 雅潔之貌。嚴(yan) 格說來,“雅潔”說是方苞“義(yi) 法”說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就“雅潔”本身的自足性、和諧性而言,又構成獨立的理論範疇。桐城派作家不僅(jin) 辨語體(ti) ,還辨文體(ti) 。姚鼐分類編纂古文辭,每一類既講源流,又選代表作家的代表作品,其對“傳(chuan) 狀類”概括道:“傳(chuan) 狀類者,雖原於(yu) 史氏,而義(yi) 不同。劉先生雲(yun) :‘古之為(wei) 達官名人傳(chuan) 者,史官職之。文士作傳(chuan) ,凡為(wei) 圬者、種樹之流而已。其人既稍顯,即不當為(wei) 之傳(chuan) ,為(wei) 之行狀,上史氏而已。’餘(yu) 謂先生之言是也。”劉大櫆以文人作傳(chuan) 為(wei) 侵占史官之職,隻有韓愈、柳宗元書(shu) 寫(xie) 底層且有寓意的文章不受此限製。姚鼐也受到了這種傳(chuan) 統的影響,如為(wei) 禮親(qin) 王永恩作傳(chuan) 就頗感為(wei) 難,《與(yu) 吳敦如》書(shu) 信道:“藩邸之傳(chuan) ,本應史臣裁著,非職元不當為(wei) 。若雲(yun) 家傳(chuan) ,亦覺不妥。意欲改為(wei) 神道碑文,但加一銘詞耳。”總體(ti) 說來,桐城派作家的文章,無論是論辯類、序跋類,還是碑誌類、雜記類,多先求文體(ti) 雅正,再求語言雅潔,遵從(cong) 規範的同時,又創造一係列典範之作。

 

桐城派作家多以儒者自居,其精神氣質亦與(yu) 儒者為(wei) 近,如王昶以為(wei) 姚鼐“藹然孝弟,踐履純篤,有儒者氣象”,姚瑩以為(wei) “先生貌清而臒,而神采秀越,風儀(yi) 閑遠,與(yu) 人言終日不忤,而不可以鄙私幹”。姚鼐雖接人極和藹,但義(yi) 所不可,則不易所守,這從(cong) 其與(yu) 翁方綱、袁枚、錢大昕等人辯論中可見一斑,這又體(ti) 現出儒家“和而不同”的處世精神。可以說,桐城派植根於(yu) 儒家文化沃土,儒家思想中的“和”文化更是深刻影響了桐城派的文化品格。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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