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利春 種娟】政治合法性視域下西漢“河洛”觀念的嬗變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4-11-29 16: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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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合法性視域下西漢“河洛”觀念的嬗變

作者:閆利春  種娟

來源:《周易研究》2024年第5期

 

摘要:“河洛”的內(nei) 涵一直處於(yu) 生成之中,《周易·係辭》“河出圖、洛出書(shu) ,聖人則之”奠定了“河洛”的價(jia) 值本源之義(yi) 。因西漢儒學著力建構政治合法性思想,“河洛”亦獲得了新的內(nei) 涵:司馬遷發揮“河洛”的地理文化意義(yi) ,主張超越“形勝”而追求“德勝”的治道思想,以三代禮治所體(ti) 現的中道原則建構其政治合法性思想;劉歆通過八卦、《洪範》賦予“河洛”以“經”的內(nei) 涵,建構他的正統思想,藉此解決(jue) 西漢的德運問題。司馬遷、劉歆豐(feng) 富了“河洛”觀念的內(nei) 涵,其“河洛”觀念具有典型的西漢政治哲學特征。在經典詮釋的意義(yi) 上,不應以新的意義(yi) 否定已有的意義(yi) ,也不應以已有的意義(yi) 否定新的意義(yi) 。

 

關(guan) 鍵詞: “河洛”  河圖洛書(shu)  司馬遷  劉歆  五德終始  政治合法性 

 

作者簡介:閆利春(1983-),男,河南信陽人,哲學博士,河南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副教授,河南省重點社會(hui) 科學研究基地“河洛文化與(yu) 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建設研究中心”成員,主要研究方向:漢代哲學與(yu) 易學。種娟(2000-),女,河北保定人,河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

 

 

提到“河洛”觀念,學界一般以河圖、洛書(shu) 釋之。而河圖、洛書(shu) 的內(nei) 涵,自宋代以來,又是一個(ge) 爭(zheng) 論不休的問題。朱熹雲(yun) :“《圖》《書(shu) 》之象,自漢孔安國、劉歆、魏關(guan) 朗子明、有宋康節先生邵雍堯夫皆謂如此。至劉牧始兩(liang) 易其名,而諸家因之。故今複之,悉從(cong) 其舊。”[1]劉牧以九宮圖為(wei) 河圖、五行生成數為(wei) 洛書(shu) ,繪製五行生成數方位圖;李覯在劉牧的基礎上刪繁就簡,有所損益;朱熹與(yu) 劉、李相反,認為(wei) 河圖之數五十有五、洛書(shu) 之數四十有五。這些爭(zheng) 論在元明清三代一直延續著。盡管諸家各有所據,觀點殊異,但是自宋以來的易學家們(men) 普遍認為(wei) 存在著由黑白點構成的圖案,且內(nei) 涵圍繞著象數展開。由此我們(men) 可以追問:其一,將“河洛”的內(nei) 涵理解為(wei) 河圖、洛書(shu) ,是否為(wei) 先秦以來的一貫傳(chuan) 統?其二,河圖、洛書(shu) 的內(nei) 涵是否本來就是由黑白點構成的象數?其在孔安國、劉歆所處的西漢時期是否如朱熹所說“皆謂如此”?其三,如果“河洛”的內(nei) 涵在西漢時期另有所指,那麽(me) 是指什麽(me) ?其意義(yi) 何在?這些問題學界雖有所討論,但仍值得進一步探究。

 

一、“河洛”價(jia) 值本源的形成

 

先秦古籍中關(guan) 於(yu) “河洛”的記載最先見於(yu) 《尚書(shu) ·顧命》:

 

越玉五重,陳寶、赤刀、大訓、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東(dong) 序。

 

盡管此處河圖的內(nei) 涵不甚明確,但可推知其是一件隻有天子才能擁有的玉器[2],可能與(yu) 天子權位存在關(guan) 聯,如舜得禪讓後,首要之事即“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尚書(shu) ·堯典》)。

 

自春秋末期以來,“河出圖”意味著“受天命”已成為(wei) 共識,如“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論語·子罕》)、“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國,泰顛來賓,河出綠圖”(《墨子·非攻》)、“山出器車,河出馬圖,鳳凰麒麟,皆在郊棷”(《禮記·禮運》)。先秦時期,雖然將“河出圖”與(yu) “洛出書(shu) ”並列記載的文獻不多,但二者的祥瑞之義(yi) 是一致的,如《管子·小匡》:“昔人之受命者,龍龜假,河出圖,雒出書(shu) ,地出乘黃,今三祥未見有者。雖曰受命,無乃失諸乎?”由此或可以推見,在一定時期內(nei) ,作為(wei) 整體(ti) 觀念的“河洛”尚未形成,河出圖、洛出書(shu) 與(yu) 其他幾種現象一樣被視為(wei) 聖王將要受命時出現的祥瑞,且隻要其中一種出現即可顯示受命之義(yi) 。在這種意義(yi) 上,河出圖、洛出書(shu) 曾經在一段時間內(nei) 隻是一種偶然的祥瑞現象,“河洛”作為(wei) 一種整體(ti) 的觀念在此一時期內(nei) 尚未形成。

 

或許在很長一段時間內(nei) ,“龍龜假,河出圖,雒出書(shu) ,地出乘黃”這些祥瑞現象曾經出現過,但是一種或多種祥瑞同時出現是一個(ge) 偶然性事件。《周易·係辭》不僅(jin) 把“河出圖、洛出書(shu) ”視為(wei) 一種必然出現的祥瑞現象,而且在“河洛”的文化品格的基礎上,進一步將“河洛”升格為(wei) 價(jia) 值本源。[3]由此,我們(men) 可以追問:“河洛”價(jia) 值本體(ti) 是怎麽(me) 形成的?此價(jia) 值本源的哲學基礎是什麽(me) ?先談“河洛”價(jia) 值本源的形成問題。《係辭》突破了河圖、洛書(shu) 作為(wei) 祥瑞之“物”的意義(yi) ,轉進到“象”的意義(yi) 。在易學語境中,作為(wei) “象”的“物”有其特定的內(nei) 涵。王弼曰:“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於(yu) 義(yi) 也。有斯義(yi) ,然後明之以其物,故以龍敘乾,以馬明坤,隨其事義(yi) 而取象焉。”[4]王弼認為(wei) ,六十四卦的卦義(yi) 蘊涵著必然之理,透過現象層次的卦義(yi) ,可以由用見體(ti) 。自在之物經“隨義(yi) 取象”而成為(wei) 易象,聖人“立象以盡意”(《周易·係辭上》),而非觀物以盡意。進而言之,“物”體(ti) 現的是自然為(wei) 人立法,難免“蔽於(yu) 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而“象”反映的是廣大悉備的“三才之道”。聖人則之的“河洛”,不僅(jin) 是一種祥瑞之物,而且具有“象”的意義(yi) 。但是,“聖人則之”的“象”不同於(yu) 聖人立之以盡意的卦爻象,河圖洛書(shu) “以它的本源性而獲得本體(ti) 價(jia) 值”,從(cong) 而“被確立為(wei) 中國文明的曆史本源和前置模式”。[5]再看“河洛”價(jia) 值本源的哲學基礎。對於(yu) “河出圖,洛出書(shu) ,聖人則之”,鄭玄注曰:“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shu) 感。”[6]“生生之謂易”(《周易·係辭上》),乾、坤為(wei) “易之門”“易之蘊”,乾坤交通,陰陽合德而生天地萬(wan) 物,“河洛”與(yu) 乾坤相通,生生哲學[7]也自然成為(wei) “河洛”價(jia) 值之源的哲學基礎。一方麵,“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係辭下》),“聖人則之”,即效法“天地之大德”,聖人是人道之極,人人以聖人為(wei) 則,如此“河洛”價(jia) 值本源的下貫邏輯便是聖人則“河洛”,人人則聖人;另一方麵,生生哲學本身意味著創造的連續性,“河洛”作為(wei) 價(jia) 值本源,其意義(yi) 一直處於(yu) 不斷生成的過程之中,在這種意義(yi) 上,“河洛”隨著曆史文化的發展演變不斷獲取新的內(nei) 涵。在政治合法性視域下,當“河洛”作為(wei) 祥瑞時,其與(yu) 政權合法性(受命)相關(guan) ;而作為(wei) 聖人則之的價(jia) 值本源時,“河洛”則與(yu) 治權(治理模式)的合法性相關(guan) ,後者在司馬遷和劉歆的河洛觀中體(ti) 現得尤其明顯。

 

二、治以德禮:司馬遷的“河洛”觀

 

雖然先秦文獻中不乏“河出圖、洛出書(shu) ”的相關(guan) 記載,但是“河洛”作為(wei) 一種學術問題被探討則始於(yu) 西漢時期。西漢初期的思想家在河洛問題上多聚焦於(yu) “河洛”的祥瑞之義(yi) ,也即從(cong) 受命方麵思考“河洛”,而對與(yu) 治權合法性相關(guan) 的“河洛”關(guan) 注不夠。[8]西漢中期,司馬遷闡發了一種不同於(yu) 祥瑞之義(yi) 的“河洛”觀。“河洛”在司馬遷的學術生命中具有重要意義(yi) ,據載:

 

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不得與(yu) 從(cong) 事,故發憤且卒。而子遷適使反,見父於(yu) 河洛之間。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餘(yu) 先周室之太史也……汝複為(wei) 太史,則續吾祖矣。”[9]

 

司馬遷特別強調在“周南”(洛陽)與(yu) “河洛之間”繼承父誌,紹續周公、孔子之風,著史立說,當有其深意。這種深意既與(yu) “河洛”的受命義(yi) 有關(guan) ,更與(yu) 他試圖通過闡明“河洛”的地理文化意義(yi) 而表達治權合法性思想有關(guan) :

 

昔唐人都河東(dong) ,殷人都河內(nei) ,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建國各數百千歲。(《史記》,第3263-3263頁)

 

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故嵩高為(wei) 中嶽,而四嶽各如其方,四瀆鹹在山東(dong) 。至秦稱帝,都鹹陽,則五嶽、四瀆皆並在東(dong) 方。自五帝以至秦,秩興(xing) 秩衰,名山大川或在諸侯,或在天子,其禮損益世殊,不可勝記。及秦並天下,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史記》,第1371頁)

 

據此,我們(men) 可以追問兩(liang) 個(ge) 問題:其一,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的原因何在?其二,司馬遷反複申明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的意義(yi) 何在?回答了這兩(liang) 個(ge) 問題,便能揭示司馬遷賦予“河洛”的新內(nei) 涵。

 

一方麵,“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的自然之勢符合國都安全的“形勝”要求。所謂三代之居,即三代之都。河洛之地在地形上滿足了古人“國必依山川”(《國語·周語上》)的建都理念,在自然物質資源上,河洛之地的氣候、物產(chan) 符合“民生有財用,而死有所葬,然則無夭昏劄瘥之憂,而無饑寒乏匱之患,故上下能相固,以待不虞”(《國語·周語下》)的要求,滿足了聖王德惠天下的治理理念[10]。因此,河洛之地具有“形勝”優(you) 勢而成為(wei) “王者所更居”之地。

 

另一方麵,“王者所更居”的河洛之地,因王者行王道而有“建國各數百千歲”之國祚。王道政治以德治為(wei) 基石,既奠定儒家政治文明的基礎,又指引儒家政治文明的方向。三代之所以能“建國各數百千歲”,是因為(wei) 據德而治;三代之所以“建國各數百千歲”而後亡,是因為(wei) 治之無德。如果說河洛之地因其“形勝”之勢而成為(wei) 王者建都的首選之地的話,那麽(me) 王者行王道,據德而治的“德勝”之道則是司馬遷推崇河洛的根本著眼點。由“形勝”邁向“德勝”是王者之治的典型標識。“形勝”是基本要求,“德勝”是理想追求;“形勝”依靠自然之勢,“德勝”憑借人為(wei) 之功,依托自然之勢實現人為(wei) 之功,就是“通天人之際”。盤庚遷殷、周人營洛而有百千歲之國祚,正是天人相合的結果。殷周雖有百千歲之久但終究敗亡的事實說明,“德勝”是根本,“形勝”是輔助,如果不能夠做到“德勝”,那麽(me) 單靠“形勝”終將無濟於(yu) 長治久安。

 

“形勝”尚勢崇力,“德勝”尊德尚禮。從(cong) 《史記》來看,“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所蘊含的“德勝”的價(jia) 值追求就體(ti) 現在三代因革相沿的禮治文明之中,以禮,“自古受命帝王,曷嚐不封禪”(《史記》,第1355頁);以德,“始皇封禪之後十二歲,秦亡……此豈所謂無其德而用事者邪”(《史記》,第1371頁),禮與(yu) 德互為(wei) 表裏。在司馬遷看來,從(cong) 三代到秦的轉變,意味著德與(yu) 禮的失落:

 

太史公讀《秦記》,至犬戎敗幽王,周東(dong) 徙洛邑,秦襄公始封為(wei) 諸侯,作西畤用事上帝,僭端見矣。《禮》曰:“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其域內(nei) 名山大川。”今秦雜戎翟之俗,先暴戾,後仁義(yi) ,位在藩臣而臚於(yu) 郊祀,君子懼焉。(《史記》,第685頁)

 

三代時,“嵩高為(wei) 中嶽,而四嶽各如其方”。古人重視祭祀山川,山川的秩序反映了現實的政治秩序,《水經注》中《山經》的記載正反映了這種思想,“447山,實際上正是構成我國上古文明政權結構中447個(ge) 相同層級的政權單元。在這個(ge) 層級之上,是26個(ge) 連山係統;再向上,是南西北東(dong) 中五個(ge) 更高層級的連山結構,也就是五嶽結構;再向上,則是一個(ge) 五合一的總係統。中山也就是中嶽,是這個(ge) 龐大的原始政權結構的中央政權所在地”[11]。三代的禮治意味著對合理政治秩序的建構,在禮治模式中,天地人物各有其性(別異),但應各得其正(合同),禮樂(le) 大行其道時,天地萬(wan) 物共處於(yu) 宇宙係統之中,彼此相生相成。東(dong) 周末年,其況愈下,禮崩樂(le) 壞,天子權力旁落,禮樂(le) 征伐出於(yu) 諸侯,致使五嶽四瀆亦隨著禮的衰落而名位起伏不定。因此,山川失序意味著國家治理混亂(luan) ,甚至是王權更迭。秦並天下,使天下一統,名山大川得以序位。司馬遷本著“見之於(yu) 行事之深切著明”(《史記》,第3297頁)的學術原則,對秦朝的一統之功給予充分肯定,“然戰國之權變亦有可頗采者,何必上古。秦取天下多暴,然世異變,成功大。傳(chuan) 曰‘法後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變相類,議卑而易行也。學者牽於(yu) 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ju) 而笑之,不敢道,此與(yu) 以耳食無異”(《史記》,第686頁)。如果說三代之居意味著對合理秩序的追求,那麽(me) 國家的“大一統”則是構建合理秩序的前提條件。雖然秦王朝實現了大一統,但是在治理方式的選擇上卻不符合三代以來形成的政治文化傳(chuan) 統。秦治之失在於(yu) “棄禮義(yi) 而上首功”(《史記》,第2461頁),捐棄禮樂(le) ,過分地依賴“刑政”。因此,秦王朝雖然擁有“被山帶河”[12]的“形勝”之固,但因為(wei) 在治理方式上不僅(jin) 沒有救治周末禮崩樂(le) 壞之失,反而變本加厲,最終二世而亡。

 

從(cong) 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馬遷之所以著重申明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間的史實,是因為(wei) 他要“從(cong) 三代建都的地理實際,發揮天子必居天下之中的政治理念”[13],與(yu) 此政治理念配套的是崇德尚禮、謹罰慎刑的國家治理思想。這種思想基本上是漢代士人的共識,如東(dong) 漢杜林曾說:“臣聞營河、洛以為(wei) 民,刻肌膚以為(wei) 刑,封疆畫界以建諸侯,井田什一以供國用,三代之所同。”[14]同時,秦朝捐棄仁義(yi) 、崇尚刑罰也是漢代士人的基本共識,如雲(yun) “秦以虎狼之心,蠶食諸侯,並吞戰國以為(wei) 郡縣,伐能矜功,自以為(wei) 過堯、舜而羞與(yu) 之同。棄仁義(yi) 而尚刑罰,以為(wei) 今時不師於(yu) 文而決(jue) 於(yu) 武。趙高治獄於(yu) 內(nei) ,蒙恬用兵於(yu) 外,百姓愁苦,同心而患秦”[15]。在此兩(liang) 個(ge) 共識之下,秦王朝雖然有一統之功,但是因其在政治理念的選擇上背棄了三代以來的政治文化傳(chuan) 統,所以不具有合法性。因此,代秦而立的漢朝若要滿足自身的合法性訴求,就必然要在大一統的現實條件上向正統的政治文化回歸。

 

從(cong) 上麵的論述可知,雖然先秦時期“河洛”觀念的祥瑞之義(yi) 已然隱含著正統、受命的意思,但是明確將三代形成的禮治價(jia) 值確立為(wei) 正統並將其引入“河洛”觀念之中,則有賴於(yu) 司馬遷的申明與(yu) 論證。

 

三、行王道成正統:劉歆的“河洛”觀

 

與(yu) 司馬遷通過闡揚“河洛”的地理文化意義(yi) 以確立正統的政治文化不同,西漢後期的劉歆則通過界定河圖、洛書(shu) 的內(nei) 容來確立一種新的正統觀。西漢後期,隨著讖緯之學的興(xing) 起,河圖洛書(shu) 被賦予了新的內(nei) 涵。《後漢書(shu) ·張衡列傳(chuan) 》載:

 

初,光武善讖,及顯宗、肅宗因祖述焉。自中興(xing) 之後,儒者爭(zheng) 學圖緯,兼複附以訞言。衡以圖緯虛妄,非聖人之法,乃上疏曰:“臣聞聖人明審律曆以定吉凶,重之以卜筮,雜之以九宮,經天驗道,本盡於(yu) 此。或觀星辰逆順,寒燠所由,或察龜策之占,巫覡之言,其所因者,非一術也。立言於(yu) 前,有征於(yu) 後,故智者貴焉,謂之讖書(shu) 。讖書(shu) 始出,蓋知之者寡。自漢取秦,用兵力戰,功成業(ye) 遂,可謂大事,當此之時,莫或稱讖。若夏侯勝、眭孟之徒,以道術立名,其所述著,無讖一言。劉向父子領校秘書(shu) ,閱定九流,亦無讖錄。成、哀之後,乃始聞之……至於(yu) 王莽篡位,漢世大禍,八十篇何為(wei) 不戒?則知圖讖成於(yu) 哀、平之際也。且《河洛》《六藝》,篇錄已定,後人皮傅,無所容篡……且律曆、卦候、九宮、風角,數有征效,世莫肯學,而競稱不占之書(shu) 。”[16]

 

此段論述涉及《河洛》的形成時間、內(nei) 容及其性質。其一,讖緯學的生成有一個(ge) “讖”“緯”合流的過程,“緯”指《河洛》《六藝》之類,“讖”指讖言,後人以讖言皮傅《河洛》《六藝》而形成讖緯之學。其二,關(guan) 於(yu) 《河洛》的篇數。張衡所見緯書(shu) 共有八十篇,內(nei) 容包括《河洛》《六藝》兩(liang) 類,《隋書(shu) ·經籍誌》對此有更加具體(ti) 的說明:“其書(shu) 出於(yu) 前漢,有《河圖》九篇,《洛書(shu) 》六篇,雲(yun) 自黃帝至周文王所受本文。又別有三十篇,雲(yun) 自初起至於(yu) 孔子,九聖之所增演,以廣其意。又有《七經緯》三十六篇,並雲(yun) 孔子所作,並前合為(wei) 八十一篇。”[17]據此可知,《河洛》本文共有十五篇,在本文之外又有三十篇增演之文,本文與(yu) 增文的關(guan) 係大概仿效《易經》,本文似“經”,增文似“傳(chuan) ”,合在一起共有四十五篇。其三,關(guan) 於(yu) 《河洛》的成篇時間。據《隋書(shu) ·經籍誌》《河洛》四十五篇“出於(yu) 前漢”,根據張衡的判斷,雖然讖言等由來已久,但是晚至劉向校書(shu) 完成之時,讖緯尚未形成一種學問或思潮。也就是說,《河洛》四十五篇在劉向校書(shu) 完成之時尚未形成。而從(cong) 《河洛》《六藝》八十一篇對王莽篡漢隻字未提來看,此八十一篇當形成於(yu) 新莽政權建立之前。[18]

 

這裏的問題是,祥瑞、地理意義(yi) 上的“河洛”如何演變成四十五篇的《河洛》?張衡沒有給出答案,而在“河洛”觀念的生成意義(yi) 上,這是十分值得探究的問題。這個(ge) 問題的答案,蘊含在《河圖》《洛書(shu) 》作為(wei) 眾(zhong) 緯之源的論斷之中。緯書(shu) 八十一篇必有所源出,“讖出河圖洛書(shu) ”[19],“榮河溫洛,是孕圖緯”[20],“讖緯之說,蓋起於(yu) 河洛《圖》《書(shu) 》”[21],“《圖》《書(shu) 》實群緯先河,故首《河》《洛》”[22],陳槃亦言“諸讖緯之屬,《河圖》《洛書(shu) 》之出在先……後出之讖緯,本以《河圖》《洛書(shu) 》為(wei) 典要”[23],“讖書(shu) 之始出,皆稱《河圖》《洛書(shu) 》……讖緯之書(shu) ,斷推《河圖》《洛書(shu) 》為(wei) 領袖”[24]。在這種意義(yi) 上,無論是祥瑞意義(yi) 的“河洛”,還是地域意義(yi) 的“河洛”,皆因其缺乏文本依據而難以與(yu) 眾(zhong) 緯之源的地位相匹配,這意味著“河洛”必然要有新的內(nei) 涵。既然如此,《河圖》《洛書(shu) 》究竟指什麽(me) 呢?《漢書(shu) ·五行誌》載:

 

《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雒出書(shu) ,聖人則之。”劉歆以為(wei) 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洛書(shu) 》,法而陳之,《洪範》是也……以為(wei) 《河圖》《洛書(shu) 》相為(wei) 經緯,八卦、九章相為(wei) 表裏。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25]

 

班固作《五行誌》,“是以㨫仲舒,別向、歆,傳(chuan) 載眭孟、夏侯勝、京房、穀永、李尋之徒所陳行事,訖於(yu) 王莽,舉(ju) 十二世,以傅《春秋》,著於(yu) 篇”(《漢書(shu) 》,第1317頁)。劉歆的《洪範五行傳(chuan) 論》是班固寫(xie) 作《五行誌》的重要參考文獻之一。根據班固的引述,劉歆認為(wei) 八卦就是《河圖》,由伏羲“則而畫之”;《洪範》即《洛書(shu) 》,由大禹“法而陳之”,劉歆賦予了“河洛”新的內(nei) 涵。劉歆此論的根本目的,乃是希望西漢王朝“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征”,達到“天人之道粲然著矣”的治國效果。此處需要進一步追問,“《河圖》《洛書(shu) 》相為(wei) 經緯,八卦、九章相為(wei) 表裏”是為(wei) 了解決(jue) 何種問題呢?這與(yu) 西漢王朝的德運密切相關(guan) :

 

漢興(xing) 之初,庶事草創,唯一叔孫生略定朝廷之儀(yi) 。若乃正朔、服色、郊望之事,數世猶未章焉。至於(yu) 孝文,始以夏郊,而張倉(cang) 據水德,公孫臣、賈誼更以為(wei) 土德,卒不能明。孝武之世,文章為(wei) 盛,太初改製,而兒(er) 寬、司馬遷等猶從(cong) 臣、誼之言,服色數度,遂順黃德。彼以五德之傳(chuan) 從(cong) 所不勝,秦在水德,故謂漢據土而克之。劉向父子以為(wei) 帝出於(yu) 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後以母傳(chuan) 子,終而複始,自神農(nong) 、黃帝下曆唐虞三代而漢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號,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統矣。(《漢書(shu) 》,第1270-1271頁)

 

雖然太初改製根據鄒衍“五德終始”五行相勝的原理確定漢為(wei) 土德,但是漢家堯後火德之說一直存在。[26]向、歆父子不僅(jin) 相信此說,而且為(wei) 其建構學理依據,“及至劉向父子,乃推五行之運,以子承母,始自伏羲,以迄於(yu) 漢,宜為(wei) 火德。其序之也,以為(wei) 《易》稱‘帝出乎震’,故太皞始出於(yu) 震,為(wei) 木德,號曰伏羲氏”[27]。其建構邏輯是:首先,利用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的原理,倡導“以母傳(chuan) 子”,改變鄒衍“五德之傳(chuan) 從(cong) 所不勝”的帝德更替模式,創建新五德終始說,以木德居首。其次,利用《易經》群經之首的權威地位[28],根據《係辭》“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shu) ,聖人則之”確立“伏羲繼天而王,為(wei) 百王先”的地位,根據《說卦傳(chuan) 》“帝出於(yu) 震”並結合震居東(dong) 方、五行屬木的原理,提出伏羲主木德。最後,確立自伏羲以來的帝德譜係,即太昊伏羲氏主木德、炎帝神農(nong) 氏主火德、黃帝軒轅氏主土德、少昊金天氏主金德、顓頊高陽氏主水德、帝嚳高辛氏主木德,此為(wei) 第一輪循環;帝堯陶唐氏主火德、帝舜有虞氏主土德、伯禹夏後氏主金德、成湯主水德,此為(wei) 第二輪循環;周主木德、漢主火德,漢正處於(yu) 第三輪循環之中。通過這三個(ge) 步驟,劉歆建立了《世經》的五德帝王譜,其中憑借《易經》的權威確立伏羲為(wei) 百王先的地位是新五德終始說得以成立的前提條件。因此,劉歆賦予《河圖》以八卦的內(nei) 涵,乃是為(wei) 了探討王朝政權更替或存在的合法性問題。這一點也可在其他緯書(shu) 中得到旁證,如《尚書(shu) 緯·璿璣鈐》雲(yun) :“《河圖》,命紀也。圖天地帝王終始存亡之期。”[29]《春秋緯·命曆序》雲(yun) :“《河圖》,帝王之階,圖載江河、山川、州界之分野。後堯壇於(yu) 河,受《龍圖》,作《握河紀》。逮虞舜、夏、商,鹹亦受焉。”[30]

 

劉歆在繪製從(cong) 伏羲至漢的帝王譜係時,把共工氏和秦朝排除在譜係之外。《漢書(shu) 》載:

 

《祭典》曰:“共工氏伯九域。”言雖有水德,在火木之間,非其序也。任知刑以強,故伯而不王。秦以水德,在周、漢木火之間。周人遷其行序,故《易》不載。(《漢書(shu) 》,第1012頁)

 

因為(wei) 共工氏之水德處於(yu) 火木之間,與(yu) 五行相生的原理不合,所以《易經》沒有記載共工氏的位序。同理,秦朝之水德因處於(yu) 周木、漢火之間,故亦應在五德循環之外。因此,如果說劉歆繪製的帝德譜係為(wei) 正位的話,那麽(me) 共工氏和秦朝就是閏位[31]。如此,劉歆便否定了共工氏和秦朝的正統地位。這意味著,共工氏和秦朝喪(sang) 失了存在的合法性。進而言之,共工氏與(yu) 秦朝德位失序的表現,是通過“任知刑以強”的治道模式建立霸業(ye) ,與(yu) 王者之功業(ye) 背道而馳。由此可以看出,王道是劉歆創建新帝德譜係的價(jia) 值根據。王道不僅(jin) 要求政權存在的合法性,而且要求治權的合法性,共工氏與(yu) 秦朝正是因為(wei) 喪(sang) 失了治權的合法性,所以居於(yu) 閏位,屬於(yu) 閏統,而與(yu) 正統無緣。那麽(me) ,如何施治才算擁有治權的合法性呢?答案是,作為(wei) 先王治國大典的《洪範》不僅(jin) 代表王權的合法性,而且代表著王者平治天下的合法性。[32]

 

根據上述推斷,隨著西漢後期讖緯的流行,“河洛”觀念獲得了新的內(nei) 涵:劉歆以《河圖》是八卦、《洛書(shu) 》是《洪範》的論斷賦予了《河圖》《洛書(shu) 》實質性的內(nei) 容,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河洛》四十五篇。劉歆之所以分別賦予《河圖》《洛書(shu) 》以八卦和《洪範》的內(nei) 涵,是因為(wei) 他試圖建構一套“以《河圖》《洛書(shu) 》相為(wei) 經緯,八卦、九章相為(wei) 表裏……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征”的理論體(ti) 係,藉此解決(jue) 西漢王朝的德運問題,從(cong) 而提供治國平天下的根本大法,使西漢王朝實現從(cong) “彝倫(lun) 逌斁”到“彝倫(lun) 逌敘”的轉變[33]。

 

結語

 

西漢一朝,政治上始終麵臨(lin) 著政治合法性的問題;學術上則經曆著“從(cong) 知識生成向知識建構的轉化”,經學在“從(cong) 傳(chuan) 統的士人修身之學向國家哲學轉進”的過程中必須作出調整。[34]在此曆史背景下,西漢思想家不斷地詮釋著“政”與(yu) “學”的關(guan) 係問題,司馬遷和劉歆當然概莫能外。雖然因時代背景、學術氛圍及思想旨趣不同,二人對“政”與(yu) “學”的詮釋表現出很大的不同,但是以“河洛”作為(wei) 價(jia) 值之源,是他們(men) 通過學術而實現政治抱負的共同出發點。盡管“河洛”具有價(jia) 值之源的意義(yi) ,但它是一種“經典”而非“聖典”[35],司馬遷、劉歆對“河洛”的詮釋不是對“河洛”本源價(jia) 值的否定,而是對“河洛”內(nei) 涵的豐(feng) 富。在經典詮釋的意義(yi) 上,“河洛”的內(nei) 涵一直處於(yu) 生成之中,不應因為(wei) 新的意義(yi) 而否定已有的意義(yi) ,亦不應以已有的意義(yi) 否定新的意義(yi) 。概言之,《周易·係辭》“河出圖、洛出書(shu) ,聖人則之”使河洛具有了價(jia) 值本源之義(yi) ,而“河洛”的地理文化意義(yi) 對其價(jia) 值本源意義(yi) 的生成具有重要作用。在孔安國、劉歆所處的西漢時期,“河洛”的內(nei) 涵並非如朱熹所說專(zhuan) 指由黑白點構成的河圖、洛書(shu) 。事實上,“河洛”在西漢時期獲得了新的內(nei) 涵,且具有典型的西漢思想文化特征。具體(ti) 而言,司馬遷發揮“河洛”的地理文化意義(yi) ,強調超越“形勝”,追求“德勝”的治道,以三代禮治所代表的中道建構其政治合法性思想;劉歆通過八卦、《洪範》賦予“河洛”以“經”的內(nei) 涵,從(cong) 而建構他的正統思想,並試圖藉此解決(jue) 西漢的德運問題。

 

注釋
 
[1][宋]朱熹《周易本義》,載[宋]朱熹撰,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8頁,標點有改動。
 
[2]據劉寶楠考證,“《書·顧命》有河圖,與大玉、夷玉、天球並列東序,當是玉石之類自然成文。此元俞炎之說,最近事理者也”([清]劉寶楠《論語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334-335頁)。
 
[3]蕭漢明認為“河洛”的價值取向有三:象征祥瑞、可效法性、神聖地位,這三條價值取向是識別河洛的客觀標準。參見蕭漢明《關於河圖、洛書問題——答李申兄》,載《周易研究》1995年第4期,第34-35頁。
 
[4][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215頁。
 
[5]劉成紀《中國古典闡釋學的“河圖洛書”模式》,載《哲學研究》2018年第3期,第45頁。
 
[6][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等正義《周易正義》,載[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一,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170頁。
 
[7]丁四新認為,生生哲學的正式形成應當以《易傳》為標誌。參見丁四新、費春浩《〈周易〉的生生哲學及其詮釋——以〈易傳〉和“易一名而含三義”為中心》,載《孔學堂》2021年第4期,第66-76頁。
 
[8]如陸賈雲:“若湯、武之君,伊、呂之臣……河出圖,洛出書。”(王利器《新語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95頁)韓嬰雲:“大哉《關雎》之道也,萬物之所係,群生之所懸命也,河洛出《書》《圖》,麟鳳翔乎郊。”([漢]韓嬰撰,許維遹校釋《韓詩外傳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64頁)
 
[9][漢]司馬遷撰,[南朝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3295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
 
[10]如《管子·度地》雲:“故聖人之處國者,必於不傾之地,而擇地形之肥饒者,鄉山,左右經水若澤,內為落渠之寫,因大川而注焉。乃以其天材、地之所生,利養其人,以育六畜。天下之人,皆歸其德而惠其義。”
 
[11]張岩《〈山海經〉與古代社會》,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1999年,第110頁。
 
[12]司馬遷引賈誼《過秦論》語曰:“秦地被山帶河以為固,四塞之國也。”(《史記》,第277頁)
 
[13]葛誌毅《漢代讖緯河洛說的曆史文化意義》,載《邯鄲學院學報》2007年第1期,第68頁。
 
[14][南朝宋]範曄撰,[唐]李賢等注《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3160頁。
 
[15][漢]桑弘羊撰,王利器校注《鹽鐵論校注(定本)》,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242頁。
 
[16][南朝宋]範曄撰,[唐]李賢等注《後漢書》,第1911-1912頁,標點有改動。
 
[17][唐]魏徵、令狐德棻《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941頁。
 
[18]據載,王莽為了營造“漢曆中衰,當更受命”的氛圍,大造圖讖,從而為他的“受命”建立合法性依據。如雲:“予以不德,托於皇初祖考黃帝之後……皇天上帝隆顯大佑,成命統序,符契、圖文、金匱策書,神明詔告,屬予以天下兆民。赤帝漢氏高皇帝之靈,承天命,傳(國)金策之書,予甚袛畏,敢不欽受。”([宋]司馬光編著,[元]胡三省音注《資治通鑒》,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第1167頁)
 
[19][漢]桓譚《新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28頁。
 
[20][南朝梁]劉勰著,郭晉稀注譯《文心雕龍》,長沙:嶽麓書社,2004年,第32頁。
 
[21][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載《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86冊,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313頁。
 
[22][清]薑忠奎著,黃曙輝、印曉峰點校《緯史論微》,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第399頁。
 
[23]陳槃《秦漢間之所謂“符應”論略》,載《古讖緯研討及其書錄解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83頁,標點有改動。
 
[24]陳槃《戰國秦漢間方士考論》,載《古讖緯研討及其書錄解題》,第250頁,標點有改動。
 
[25][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315-1316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標點有改動。
 
[26]參見徐興無《劉向評傳(附劉歆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301-305頁。
 
[27][漢]荀悅、[晉]袁宏著,張烈點校《兩漢紀(漢紀、後漢紀)》,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2頁。
 
[28]學界一般認為《易》為群經之首的說法始於劉歆《七略》,定於班固《漢書·藝文誌》,如徐複觀指出:“這是班固受了劉歆的影響,以劉歆《七略》中六藝略的序列為序列的⋯⋯這是劉歆以前所沒有的新說。班固刪要《七略》以為《藝文誌》,更以《七略》中六藝略的序列為《儒林傳》中的序列。這是新的序列,遂為後來經學家所傳承而不變。”(徐複觀《徐複觀論經學史二種》,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第66頁)金景芳也指出:“《漢書·藝文誌》的成書是以劉歆《七略》為藍本,則《六藝略》六經的次序顯然是劉歆的讕言。”(金景芳《孔子的這一份珍貴的遺產——六經》,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1年第1期,第67頁)
 
[29][清]趙在翰輯《七緯(附論語讖)》,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192頁。
 
[30][北魏]酈道元著,陳橋驛校證《水經注校證》,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3頁。
 
[31]顏師古注“秦以水德,在周、漢木火之間”曰:“誌言秦為閏位,亦猶共工不當五德之序。”(《漢書》,第1012頁)
 
[32]丁四新指出:“洪範九疇,乃是王者治理天下的九條根本大法⋯⋯它們本身即是王者受命的象征⋯⋯單就大禹來說……‘天錫禹洪範九疇’即表示了對大禹受命為王的肯定及平治天下的開始。”(丁四新《論〈尚書·洪範〉的政治哲學及其在漢宋的詮釋》,載《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第27頁)又指出:“‘洪範九疇’既是治理天下之大法,也是王權和受命的象征。這種含意,大經學家劉歆以‘神異化’的方式把捉到了。據《論語·子罕》《易·係辭》等,《河圖》《雒書》乃古人所謂聖人受命為王的符瑞。劉歆以《雒書》為‘洪範九疇’,指明‘初一曰五行’下六十五字為‘《雒書》本文’,其後偽孔《傳》即繼承了這一說法。”(丁四新《再論〈尚書·洪範〉的政治哲學——以五行疇和皇極疇為中心》,載《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2期,第140頁)
 
[33]據載,箕子曰:“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範》九疇,彝倫逌斁。鯀乃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逌敘。”(《漢書》,第1315頁)
 
[34]參見劉成紀《中國古典闡釋學的“河圖洛書”模式》,載《哲學研究》2018年第3期,第46頁。
 
[35]洪漢鼎說,在詮釋學中,“聖典”是信仰的對象,而不是探究的對象,它反對解釋多元化。而“經典”則是探究和認識的對象,它的意義需要我們不斷詮釋,它不是絕對真理。(參見洪漢鼎《詮釋學的中國化:一種普遍性的經典詮釋學構想》,載《中國社會科學》2020第1期,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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