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榮】人與自然:天人之辨的多重內涵及其展開

欄目:思想評論
發布時間:2024-06-10 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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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榮

作者簡介:楊國榮,男,西曆1957年生,浙江諸暨人,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華東(dong) 師範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學院院長、哲學係教授,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會(hui) 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學術委員會(hui) 主任。著有《王學通論——從(cong) 王陽明到熊十力》《善的曆程:儒家價(jia) 值體(ti) 係的曆史衍化及現代轉換》《心學之思——王陽明哲學的闡釋》《理性與(yu) 價(jia) 值——智慧的曆程》《存在的澄明——曆史中的哲學沉思》《科學的形上之維——中國近代科學主義(yi) 的形成與(yu) 衍化》《倫(lun) 理與(yu) 存在——道德哲學研究》《存在之維——後形而上學時代的形上學》等。

人與(yu) 自然:天人之辨的多重內(nei) 涵及其展開

作者:楊國榮

來源:《社會(hui) 科學戰線》2024年第6期

 

 

 

楊國榮,西北師範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學院教授,華東(dong) 師範大學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浙江大學馬一浮書(shu) 院院長。

 

人的存在與(yu) 天相對,這裏的“天”首先指廣義(yi) 的自然。司馬遷以“通古今之變,究天人之際”為(wei) 治學旨趣,“古今之變”屬人自身的曆史衍化,“天人之際”呈現為(wei) 人與(yu) 對象的互動。在相近的意義(yi) 上,邵雍也指出:“學不際天人,不足謂之學。”這裏同樣把天人關(guan) 係的考察,視為(wei) 人的使命。寬泛意義(yi) 上的自然涉及一切對象:“自然包括任何的存在,是一切存在的總和。”與(yu) 之相關(guan) 的“天”,則構成了人的基本存在背景。在引申的意義(yi) 上,天人關(guan) 係涉及更為(wei) 豐(feng) 富的內(nei) 容,而天人之辨則展開於(yu) 不同的領域。

 

一、“天之天”與(yu) “人之天”:本然與(yu) 現實

 

在天人關(guan) 係中,作為(wei) 自然對象的“天”具有自在性質,其存在與(yu) 人的需要、理想並未直接關(guan) 聯;所謂“天之天”,便指這一形態。這一視域中的天人之辨,主要以人與(yu) 本然存在的關(guan) 係為(wei) 內(nei) 容。“天之天”(自然)不會(hui) 自發地滿足人或合乎人需要,唯有通過人對自然的作用過程,“天之天”才能轉化為(wei) “人之天”,亦即打上人的印記的人化存在。

 

“人之天”雖然仍屬於(yu) 廣義(yi) 的自然,但已不同於(yu) 本然,亦即不再是自在的對象,而是人所作用的事物,其性質近於(yu) 王夫之所謂“境之俟用者”。馬克思在相近的意義(yi) 上也指出:“隻有在資本主義(yi) 製度下自然界才真正是人的對象,真正是有用物。”與(yu) 人之外的存在相對,作為(wei) “人的對象”,自然已具有現實的品格,這種品格並不僅(jin) 僅(jin) 限於(yu) 資本主義(yi) 時代,而是天人互動的普遍形態。這樣,天人關(guan) 係中的“天”既指本然的對象,也關(guan) 乎現實存在,與(yu) 之相應,人與(yu) 本然世界和人與(yu) 現實世界的關(guan) 係,則構成了天人關(guan) 係的兩(liang) 個(ge) 相關(guan) 方麵。

 

“天之天”固然構成了天人關(guan) 係的邏輯前提,但從(cong) 實際的存在過程看,人所關(guan) 聯的,更多的是“人之天”。這不僅(jin) 在於(yu) 正是通過人與(yu) 天的互動,才形成了“人之天”,而且人自身的本質特征,也是通過“人之天”而得到彰顯。馬克思、恩格斯曾說:“全部人類曆史的第一個(ge) 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ge) 人的存在。因此,第一個(ge) 需要確認的事實就是這些個(ge) 人的肉體(ti) 組織以及由此產(chan) 生的個(ge) 人對其他自然的關(guan) 係。”人與(yu) 自然以上關(guan) 係的建構,並不僅(jin) 僅(jin) 表現為(wei) 靜態的結果,而是人不斷作用於(yu) 自然的產(chan) 物,正是在這一過程中,自然才逐漸成合乎人需要的對象。從(cong) 初民的采集、狩獵,到農(nong) 耕時代的與(yu) 天奮鬥,從(cong) 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到工業(ye) 革命,從(cong) 機械製造到信息網絡,天人之間以不同的方式相互作用。通過以上互動,人不僅(jin) 賦予作為(wei) 對象的自然以人化的形態,而且自身形成了不同於(yu) 動物的本質。當人開始自己從(cong) 事生產(chan) 活動時,也就開始了與(yu) 其他動物揖別的過程:“這些個(ge) 人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的第一個(ge) 曆史行動不在於(yu) 他們(men) 有思想,而在於(yu) 他們(men) 開始生產(chan) 自己的生活資料。”以上事實同時表明,天人關(guan) 係並非生成於(yu) 觀念的之域,而是以人自身的生產(chan) 活動為(wei) 前提。

 

人首先是自然(天)的成員,並內(nei) 在於(yu) 自然,但在作用於(yu) 自然的過程中,他們(men) 又作為(wei) 自然(天)的他者而走出自然,並與(yu) 自然相對。由此,天人關(guan) 係也呈現二重性。一方麵,從(cong) 本源的層麵看,人是廣義(yi) 自然的一部分,從(cong) 身到心,人的存在始終包含自然(天)的某種印痕,這種規定決(jue) 定了人無法完全脫離自然,其行為(wei) 過程也需要遵循自然法則。另一方麵,作為(wei) 自然的他者,人的行動又有自身的目的,其內(nei) 在指向是變革自然。在自然之中與(yu) 自然相對、合乎自然而又作用於(yu) 自然,構成了天人關(guan) 係的基本格局。

 

以人的目的和人的作用為(wei) 關(guan) 注之點,人自身的價(jia) 值往往被提到突出地位,在近代以來的曆史變局中,對自然的征服、利用便基於(yu) 以上觀念。然而,與(yu) 肯定人的價(jia) 值為(wei) 天人關(guan) 係的主導原則這一趨向相應,人在自然之中和人的行為(wei) 應合乎自然這一點,常常居於(yu) 從(cong) 屬地位。在回溯與(yu) 反思工業(ye) 化過程時,人們(men) 已注意到,對自然的變革往往表現為(wei) 以人的利益為(wei) 唯一的出發點,片麵地征服和利用自然。近代以來,對自然的過度掠奪,已導致了生態的不斷惡化、天人關(guan) 係逐漸失衡等問題,這些結果甚至已危及人類的生存。天人關(guan) 係的以上趨向,每每被歸咎於(yu) “人類中心”觀念的產(chan) 物,對“人類中心”的批評和抨擊,則逐漸成為(wei) 天人之辨的主導意識。這裏,顯然需要對“人類中心”觀念作一分梳。大致而言,“人類中心”觀念可以區分為(wei) 二種形態:其一,以一時一地的人類利益為(wei) 出發點考察和處理天人(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它可以視為(wei) 狹隘的“人類中心”觀念,其特點在於(yu) 以局部(一定地區)、短暫(某一世代)的人類利益為(wei) 關(guan) 注之點。竭澤而漁式的向自然索取,主要便與(yu) 這一意義(yi) 上的“人類中心”相關(guan) ,由此可能導致不同形式的生態危機。其二,“人類中心”也可以作廣義(yi) 的理解,這一意義(yi) 上的“人類中心”,主要表現為(wei) “以人觀之”。作為(wei) 具有獨特規定的存在,人總是無法避免從(cong) 自身的角度出發去觀察與(yu) 理解世界,對天人關(guan) 係的看法,同樣也是如此,所謂“以人觀之”,便體(ti) 現了這一特點,而廣義(yi) 的“人類中心”,即以此為(wei) 內(nei) 容。對世界的這一理解維度,體(ti) 現了某種認識論的趨向,事實上,以人觀之,近於(yu) 艾文浩所說的“認識論人類中心主義(yi) ”。

 

作為(wei) 廣義(yi) “人類中心”的形態,“以人觀之”包含不同的內(nei) 容。首先是常識,它具有直觀的特點,既以物為(wei) 對象,又從(cong) 人出發,而其直接的視域則與(yu) 人相關(guan) 。常識基於(yu) “人”的自發形態,並表現出“自然”(天性)的取向:常識中的“人”,總是包含“自然”的稟賦。與(yu) 之不同的是科學,它雖然以人為(wei) 視域,但並非直接從(cong) 人出發,而是通過各種科學的環節,包括實驗手段、科學的理論,等等,以把握對象,這種手段在一定意義(yi) 上已超越於(yu) “天性”。然而,科學對人與(yu) 物的理解,既不同於(yu) 自發的動物,也有別於(yu) 超越的“神”,在實質的層麵,它依然未超出人的眼界。常識與(yu) 科學大致仍涉及經驗之域,在此之外,以人觀之同時又展現為(wei) 形而上的視域,後者往往與(yu) 哲學相關(guan) ,其特點是跨越經驗之域而求其“通”。對世界與(yu) 人的這一理解,具體(ti) 表現為(wei) “以道觀之”。以道觀之與(yu) 以人觀之並非彼此對峙:所謂“以道觀之”,歸根到底是“人”以道觀之。以世界的把握為(wei) 指向,科學、常識、哲學都涉及以人觀之,但側(ce) 重又有所不同。可以看到,狹隘的“人類中心”觀念必須拒斥,但表現為(wei) “以人觀之”的廣義(yi) 人類中心作為(wei) 人考察和理解世界的方式,既非一定呈現為(wei) 消極的價(jia) 值趨向,也難以完全超越:正如人不可能拔著自己的頭發離開地球一樣,人也無法離開人的視域以理解對象。

 

以人觀之一方麵表現為(wei) 從(cong) 人的視域出發,另一方麵意味著對人的存在價(jia) 值的肯定,後者是“人類中心”論的批評者所一再抨擊的。與(yu) 確認人的存在價(jia) 值相對,“人類中心”論的批評者將以上看法視為(wei) 天人失衡的根源之一,並由此強調人之外的存在不僅(jin) 有自身的內(nei) 在價(jia) 值,而且包含相關(guan) 權利。確實,如上所言,片麵突出人的價(jia) 值,容易導致對自然的單純掠奪,並進而引發各種生態問題,然而,不能因此否定人自身的存在價(jia) 值,也不能將內(nei) 在價(jia) 值視為(wei) 所有對象的普遍規定。事實上,由強化人的價(jia) 值而強調對自然的征服,體(ti) 現的是狹隘的人類中心的立場,從(cong) 人的視域理解世界,與(yu) 之並沒有必然的聯係。進一步看,認為(wei) 人之外的存在也有自身價(jia) 值(內(nei) 在價(jia) 值)或自身權利,這種泛價(jia) 值觀念,需要辨析。在天人關(guan) 係上肯定人的權利,固然使自然的人化獲得了某種根據,但由此也可能蘊含天人關(guan) 係的張力。反人類中心的生態論者認為(wei) ,人之外的動物也有內(nei) 在價(jia) 值,其中涉及對價(jia) 值的理解。按其本來意義(yi) ,內(nei) 在價(jia) 值與(yu) 工具價(jia) 值或手段價(jia) 值相對,表現為(wei) 存在自身的價(jia) 值。從(cong) 現實形態看,對象的價(jia) 值乃是相對於(yu) 人而言,孔子在聽到馬廄失火後,追問的第一句話是“傷(shang) 人乎?”,並不“問馬”。依照常理,馬廄失火首先應當關(guan) 心火勢是否傷(shang) 到馬,而馬在當時也是有用之物。孔子以人為(wei) 關(guan) 切對象而不問馬,顯然對人與(yu) 馬作了區分。在他看來,馬固然有用,但這種“用”(價(jia) 值)是相對於(yu) 人而言(為(wei) 人所用),也就是說,馬隻具有工具價(jia) 值,唯有人,才呈現內(nei) 在價(jia) 值,因此,關(guan) 切重心應當放在人之上。

 

廣而言之,價(jia) 值總是對人而言,培裏(Perry)在考察價(jia) 值問題時,便明確地指出了這一點。在他看來,唯有滿足人的需要,對象才有價(jia) 值:“沉默的沙漠是無價(jia) 值可言的,除非有一位漫遊於(yu) 沙漠的人覺得它感受到它的可愛,或者為(wei) 它所震撼,同時,其特點被視為(wei) 雄偉(wei) 而被控製,從(cong) 而能滿足人類的需要;自然之物或某些製作的副產(chan) 品是沒有價(jia) 值的,除非被發現其有用處。”“客體(ti) 隻有當人們(men) 對它發生某種興(xing) 趣時,才具有價(jia) 值。”當然,價(jia) 值與(yu) 人(主體(ti) )相關(guan) ,並不意味著它完全是主觀:在認識論上,“耳得之而為(wei) 聲,目遇之而成色”,即認識內(nei) 容的形成,與(yu) 對象的呈現無法相分,與(yu) 之一致,價(jia) 值與(yu) 對象的規定或對象的屬性也具有內(nei) 在聯係。價(jia) 值的以上特性表明,離人而言價(jia) 值或賦予人之外的對象以所謂內(nei) 在價(jia) 值,並不合乎現實的形態。

 

人與(yu) 動物的關(guan) 係,構成了天人之辨的重要方麵。與(yu) 狹隘的人類中心論相對,反人類中心的生態論者肯定動物也包含內(nei) 在價(jia) 值的主要根據,是動物也有苦樂(le) 的感覺。這一主張的主要代表之一辛格便以擁有感覺能力(對苦樂(le) 的感覺)為(wei) 判斷動物有內(nei) 在價(jia) 值的標準:“如果一個(ge) 存在物能夠感受苦樂(le) ,那麽(me) 拒絕關(guan) 心它的苦樂(le) 就沒有道德上的合理性。如果一個(ge) 存在物不能感受苦樂(le) ,那麽(me) 它就沒有什麽(me) 需要我們(men) 加以考慮的了。這就是為(wei) 什麽(me) 感覺能力(用這個(ge) 詞是為(wei) 了簡便地表述感受痛苦、體(ti) 驗愉快或幸福的能力,盡管不太準確)是關(guan) 心其他存在物的利益的惟一可靠界限的原因。”引申而言,不僅(jin) 動物,廣義(yi) 的自然也有內(nei) 在價(jia) 值。從(cong) 拒斥狹隘的人類中心這一角度看,承認動物的所謂權利顯然有其意義(yi) :對自然加以關(guan) 切,避免虐待動物,無疑體(ti) 現了天人關(guan) 係上的健全立場。然而,以動物或廣義(yi) 的自然也有感知為(wei) 這種關(guan) 切的根據,則是有問題的。作為(wei) 人的價(jia) 值立場的體(ti) 現,以上關(guan) 切首先是人的價(jia) 值意識的引申,所謂“仁民而愛物”便展現了這一點,它意味著將仁道的原則運用於(yu) 人之外的存在。從(cong) 觀念的層麵看,其中又包含對動物、自然的同情理解:這裏的實質不是動物也有類似人的感知,而是人將動物視為(wei) 近於(yu) 人的存在:“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今是大鳥獸(shou) 則失喪(sang) 其群匹,越月逾時焉,則必反巡;過其故鄉(xiang) ,翔回焉,鳴號焉,蹢躅焉,踟躕焉,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於(yu) 燕雀,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後乃能去之。”以上看法不外乎從(cong) 人的視域出發作同情性的推想,並由此作出價(jia) 值之維的選擇。

 

這裏,可以對同感(empathy)與(yu) 同情(sympathy)作一考察。二者的含義(yi) 一直糾纏不清,對其理解也分歧甚多。以化繁為(wei) 簡為(wei) 進路,並以生態哲學為(wei) 視域,或可對二者的內(nei) 在含義(yi) 作如下觀:“同感”(empathy)側(ce) 重於(yu) 設身處地的理解,“同情”(sympathy)則是基於(yu) 憐憫而關(guan) 乎情感的溝通;二者的共同之處在於(yu) “同”,不同特點則表現在前者基於(yu) “感”(自我的感同身受),後者涉及“情”(對他人的同情)。以上二者在詞源上也許有各種差異,但作為(wei) 現代哲學的概念,無需拘泥於(yu) 詞義(yi) 的多樣,可以單刀直入地從(cong) 共通感與(yu) 惻隱之情兩(liang) 個(ge) 不同方麵去理解,從(cong) 這一角度看,“同感”滲入了自我(主體(ti) )切實的體(ti) 驗和感受;“同情”則多少仍表現為(wei) 旁觀者的憐憫。同感雖不限於(yu) 客體(ti) ,但趨向於(yu) 客體(ti) :在同感中,盡管主客的分別始終存在,但自我又似乎移入對象,與(yu) 之融為(wei) 一體(ti) ;同情則始終以對象(客體(ti) )與(yu) 自我(主體(ti) )的區分為(wei) 前提:在同情中,同情者與(yu) 被同情者總是呈現為(wei) 相互區分的兩(liang) 端。如果說,同感趨向於(yu) “我為(wei) 主”,同時又與(yu) 對象合為(wei) 一,那麽(me) ,同情則具有“我為(wei) 主,對象為(wei) 客”的特點。從(cong) 內(nei) 在心理的層麵看,前文所論及的反人類中心的生態論者認為(wei) 動物也包含內(nei) 在價(jia) 值,似乎過於(yu) 強化了同感之維,由融入對象而多少忽略了人與(yu) 其他存在的差異。比較而言,“仁民愛物”則既關(guan) 乎同情,也涉及同感,它與(yu) 儒家所主張的推恩,具有某種相通性。作為(wei) 價(jia) 值原則,推恩既涉及麵向外物的同情理解,也關(guan) 乎對事物境遇的感同身受,並以對象的繁榮昌盛為(wei) 指向;董仲舒所謂“恩及草木,則樹木華美,而朱草生,”“恩及於(yu) 毛蟲,則走獸(shou) 大為(wei) ,麒麟至”,等等,便可視為(wei) 這一觀念的體(ti) 現。這一價(jia) 值原則的源頭,可以追溯到早期儒學的如下論點:“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推恩而不理,不成仁”不難注意到,正是人的這種“推恩”或心理上的感同身受與(yu) 同情理解(惻隱之心)的交融,構成了關(guan) 切自然(包括動物)的實質內(nei) 涵。就天人關(guan) 係而言,一方麵,人需要遵循自然(天),對自然的變遷不能作人為(wei) 的幹預;另一方麵,又應通過自己的知與(yu) 行,使自然(天)獲得人化的意義(yi) 。鷹擊長空、魚翔淺底,是自然的運行,與(yu) 之相關(guan) 的境域,屬於(yu) 人據以生存的廣義(yi) 生態,但其中展現的美的意境以及對人的存在的實際意義(yi) ,又離不開人的審美觀照和作用於(yu) 自然的廣義(yi) 活動。人與(yu) 自然總是處於(yu) 互動的過程:自然的意義(yi) 因人而有,但自然的變化,又受自身法則的製約。在價(jia) 值之維,自然確乎不存在自身的內(nei) 在價(jia) 值,其價(jia) 值意義(yi) 主要相對於(yu) 人而言,但這並不意味著人可以無視自然的規定和法則。對自然的關(guan) 切,既體(ti) 現了人的仁道精神,也是仁道落實的條件;天道不僅(jin) 是仁道的形而上本原,而且為(wei) 仁道的實現提供了根據。同時,以維護自然為(wei) 自己的職責,也展現了人的寬廣胸懷:通過仁民愛物和尊重自然,人的崇高人格和內(nei) 在力量也得到了展現;換言之,人的價(jia) 值關(guan) 乎不僅(jin) 限定於(yu) 人自身,而且擴及人之外的廣大世界。在遵循自然法則、維護自然生態的過程中,人也使自然合乎人的需要,並實現了自己的價(jia) 值理想。可以看到,在這裏,廣義(yi) 的人類中心(“以人觀之”)與(yu) 關(guan) 切自然並非彼此相對,而是呈現價(jia) 值的一致性;人固然是目的,但人的目的的實現,離不開對自然的維護。這一意義(yi) 上的“以人觀之”,不同於(yu) 狹隘的人類中心:它已超越了後者的物種利己主義(yi) 。

 

如前所述,人乃是作為(wei) 自然的一部分而作用於(yu) 自然,在此意義(yi) 上,人對自然的作用,也可以看作自然的自我循環。墨子曾指出:“既以天為(wei) 法,動作有為(wei) ,必度於(yu) 天。天之所欲則為(wei) 之,天所不欲則止。”盡管“天之所欲”雲(yun) 雲(yun) ,似乎賦予“天”以人格和意誌,但其實質的意義(yi) 是人對自然的作用,乃是自然本身運行機製的體(ti) 現:人之所為(wei) ,折射了“天之所欲”。在這裏,以人行事與(yu) 合乎自然具有一致性。人的活動對自然的親(qin) 近,包括欣賞天空、原野、山水、草木、瀑布、海灘等自然之美,等等,總是不斷豐(feng) 富了自然的生態係統。天人關(guan) 係又包含另一麵:近代以來的曆史變遷表明,人的發展可能破壞原始的平衡,甚至導致生態的失衡。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的這兩(liang) 個(ge) 方麵,隻有通過人自身的知、行過程,才能逐步協調。

 

二、文野之別及其他:天人之辨的展開

 

在價(jia) 值觀的層麵,天人之辨常常呈現更廣的意義(yi) 。曆史地看,人禽之辨、文野之辨,便從(cong) 不同的方麵展現了天人之辨的引申內(nei) 涵。盡管以上表述形式具有中國哲學的特點,但其中的內(nei) 涵卻有普遍的意義(yi) 。人禽之辨以人與(yu) 動物的分別為(wei) 指向,其旨趣在於(yu) 展示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規定;文野之辨關(guan) 乎文明與(yu) 自然的關(guan) 係,從(cong) 文明形態上體(ti) 現了天人關(guan) 係的曆史含義(yi) 。

 

從(cong) 邏輯上說,“以人觀之”視域中的廣義(yi) 人類中心取向,蘊含著人與(yu) 物不能等而同之的觀念,“人禽之辨”在實質上體(ti) 現了這一立場。與(yu) 之相對,天人之辨中還存在另一立場,即以自然為(wei) 本。後一觀念的進一步發展,往往導向泯滅人與(yu) 物的區分,道家已表現出這一取向。在本體(ti) 論上,道家認為(wei) 萬(wan) 物都無實質的差異,所謂“萬(wan) 物一齊、道通為(wei) 一”便表明了這一點。由此,老子提出:“天地不仁,以萬(wan) 物為(wei) 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wei) 芻狗。”這一看法意味著將自然原則運用於(yu) 社會(hui) ,強調天人之間、人與(yu) 人之間不存在根本不同。眾(zhong) 所周知,儒家以“仁道”為(wei) 基本的價(jia) 值原則,後者蘊含著以人觀之,從(cong) 這一角度看,天地之中,人最為(wei) 貴。然而,以天觀之,儒家的以上價(jia) 值原則便失去了前提:所謂“不仁”,便趨向於(yu) 消解儒家以人觀之的價(jia) 值觀念,與(yu) 之相關(guan) 的是自然原則的突顯。在漢代,董仲舒強調天人感應,這一看法既有神秘主義(yi) 趨向,也肯定了人之價(jia) 值,在某種意義(yi) 上表現為(wei) “神秘性”與(yu) “價(jia) 值性”的合一。相對於(yu) 董仲舒,王充更趨向於(yu) 以天觀之,在他看來,“人,物也”。其中的主導趨向是以自然主義(yi) 消除對人的神秘理解,但由此又上承了道家對人的理解,其中蘊含等觀天與(yu) 人的價(jia) 值觀念。

 

何為(wei) 人?這是作為(wei) 天人之辨擴展的人禽之辨所涉及的核心問題。人之為(wei) 人的根本規定是什麽(me) ?孟子曾說:“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離婁下》)對孟子而言,這一使人區別於(yu) 禽獸(shou) 的“幾希”之“希”,即體(ti) 現於(yu) 人所具有的倫(lun) 理觀念。與(yu) 之相近,荀子也認為(wei) :“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無知,禽獸(shou) 有知而無義(yi) ;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yi) ,故最為(wei) 天下貴也。”水火、草木、禽獸(shou) 屬於(yu) 廣義(yi) 的“天”,“義(yi) ”則在觀念層麵體(ti) 現了“人”的文化創造。依此,則人不同於(yu) 其他存在的根本之點,在於(yu) 人不僅(jin) 在“天生”(自然)意義(yi) 上由一定的質料(氣)所構成、具有生命和感知能力,而且包含呈現人化形態的“義(yi) ”,即內(nei) 在的道德意識,正是後者,使人成為(wei) 天下萬(wan) 物中最有價(jia) 值的存在(“最為(wei) 天下貴”)。肯定人之為(wei) 人的根本規定與(yu) 明辨人與(yu) 其他存在的區別,在此構成了廣義(yi) 的天人之辨的兩(liang) 個(ge) 相關(guan) 方麵。

 

以文明的衍化為(wei) 視野,從(cong) “天之天”到“人之天”的轉換,表現為(wei) 由前文明的形態,向文明形態的進展,文野之辨所關(guan) 注的便是這一問題。在文野之辨上,人與(yu) 自然既分而又未分:一方麵,前麵已提及,人在文明化的過程中逐漸走出自然,成為(wei) 自然的他者,另一方麵,就類來說,自然領域中的某些法則,依然作用於(yu) 人類社會(hui) ,“強權即真理”的國際社會(hui) 現實政治原則,便從(cong) 負麵延續了自然界中的叢(cong) 林原則;從(cong) 個(ge) 體(ti) 看,飲食男女的追求、悲歡離合的情感,其中包含的自然之維也存在於(yu) 人。相對於(yu) 當然或理想形態,人總是處於(yu) 既濟與(yu) 未濟之中:作為(wei) 類的人在曆史過程中固然已達到不同程度的人化形態或文明形態,但較之真正的自由王國,其存在總是不免受到必然性的製約,在此意義(yi) 上,人類社會(hui) 似乎仍未完全擺脫前文明之境;就個(ge) 人而言,人在成己與(yu) 成物的過程中逐漸獲得社會(hui) 化的品格,在德性與(yu) 能力之維,一方麵,個(ge) 體(ti) 不同程度地達到了人化的層麵,但另一方麵,在現實的存在過程中,他又未能完全達到自由的人格,即使孔子,也從(cong) 不以“聖人”自許:“若聖與(yu) 仁,則吾豈敢?抑為(wei) 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雲(yun) 爾已矣”。這一事實也從(cong) 一個(ge) 方麵表明了這一點。社會(hui) 的文明化與(yu) 個(ge) 體(ti) 的文明化,構成了天人關(guan) 係衍化的相關(guan) 方麵,二者在曆史的衍化過程中,都存在某種限度。

 

可以看到,作為(wei) 天人之辨的延續,文野之別與(yu) 自然(天)的人化存在曆史的一致性,事實上,文野之別中的“文”,便可視為(wei) 不同於(yu) 自然(天)的文明形態。從(cong) 天人關(guan) 係考察,人類走向文明的過程,也就是走出自然、改變世界的過程,它使人不同於(yu) 動物對世界的適應,而是不斷“製天命而用之”,在認識和遵循自然法則的同時,又通過自身的作用而駕馭自然。這裏,需要在曆史的層麵理解文明的演進,如實承認文明發展包含曆史的進步。隨著後現代主義(yi) 思潮的興(xing) 起,一些哲學家常常把“進步”與(yu) 理性的“僭越”等同起來,對其加以質疑和否定,這一論點固然注意到線性曆史觀的限定,但同時也忽視了曆史前進的現實意義(yi) 。就類的層麵而言,由自然(天)到文明,意味著在人道原則下建構社會(hui) ,將荀子所說的自然之“群”發展為(wei) 與(yu) “天”(自然)相對的社會(hui) 組織,並賦予天與(yu) 人以社會(hui) 的內(nei) 容,使天人關(guan) 係具有自然與(yu) 社會(hui) 分野的意義(yi) 。在個(ge) 體(ti) 的層麵,自然的人化,則表現為(wei) 由天性轉化為(wei) 人性,通過這一過程,生物學意義(yi) 上的自然存在(“天之人”)便逐漸成為(wei) 社會(hui) 化的個(ge) 體(ti) (“人之天”)。事實上,化天性為(wei) 人性,也構成了廣義(yi) 的天人之辨的重要方麵。如後文將進一步討論的,以人自身的改變為(wei) 指向,天人的互動涉及人的精神形態或心性的關(guan) 聯;中國哲學(特別是儒學)注重心性問題,其內(nei) 在意義(yi) 也可以從(cong) 人自身的文明化加以理解。作為(wei) 天人關(guan) 係的展開,從(cong) 群到社會(hui) 、化天性為(wei) 人性的過程,呈現普遍性的趨向。然而,從(cong) 文野之辨看,文明的演進既呈現縱向的曆史進程,又在橫向的層麵包含多樣的形態。大致而言,文明一方麵基於(yu) 廣義(yi) 的工具改進(包括晚近從(cong) 機械工業(ye) 到信息產(chan) 業(ye) 的衍化)、能源變遷(具體(ti) 表現為(wei) 水力、畜力、蒸汽、電、作為(wei) 電能延伸的石化形態—石油和煤、取代石油和煤等石化形態的新能源等演進)、材料革新(曆史地看,人類已經曆石器、鐵器、多重自然金屬、合成金屬或新材料的衍化)等等,這些變化主要體(ti) 現為(wei) 技術的進步;另一方麵,在文化價(jia) 值上則展現多樣發展,具體(ti) 而言,就語言、道德觀念、價(jia) 值追求、行為(wei) 方式、生活習(xi) 俗、政治體(ti) 製、社會(hui) 治理而言,文明都具有多重樣態。可以說,石器時代、鐵器時代、蒸汽機、電能、信息與(yu) 新能源新材料的依此衍化,體(ti) 現了技術層麵文明的進步,而從(cong) 蒸汽機到電能,則西方似乎領先一步;如果單純考察這一技術之維,便容易形成西方中心觀念,一度盛行的西方中心主義(yi) 或歐洲中心主義(yi) ,便與(yu) 之相關(guan) 。文明衍化的另一麵,涉及從(cong) 原始(蒙昧)時代到早期文明(古希臘、埃及、印度、中國)、從(cong) 傳(chuan) 統的君主政體(ti) 和價(jia) 值取向以及宗教形式(包括儒學、基督教、伊斯蘭(lan) 教、印度教等)到近代的民主政治和價(jia) 值觀念以及宗教形態(趨於(yu) 淡化的儒學、基督教、伊斯蘭(lan) 教、印度教等)等多重演進,它所體(ti) 現的是文明的不同樣態。關(guan) 注這一方麵,有助於(yu) 消解片麵的西方中心觀念,並從(cong) 曆史的層麵承認文明的多樣性。

 

就自然(天)的角度而言,對象具有不同的個(ge) 性,所謂“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在曆史的衍化中,文明經曆了從(cong) 自然到人化、從(cong) 早期到成熟的發展,前述由石器到鐵器等技術層麵的進展,便體(ti) 現了這一點。與(yu) 之相聯係的,是文明的多樣品格及其形成。在考察文明發展時,不僅(jin) 應肯定其曆史的進步趨向,而且需要確認文明的多樣性。從(cong) 現實形態看,文明的形態雖然各有差異,但都有其價(jia) 值,僅(jin) 僅(jin) 以曆史的單向演進為(wei) 進路,容易引向落後與(yu) 先進的對峙:將某種文明視為(wei) 進步的代表,而同時給其他文明打上落後的標簽。事實上,現代文化發展過程中所倡導的文明互動、文明對話,乃是以承認不同文明的存在及其獨特價(jia) 值為(wei) 前提。

 

文明的演進同時涉及語言,對自然(天)的把握,離不開語言,天人之間的互動和溝通,總是包含語言的介入。語言既包含指稱、描述的功能,又具有表達的含義(yi) ;它並非僅(jin) 僅(jin) 指向對象,而且總是關(guan) 乎人的意向、理解。言說的過程既涉及外在的物理對象,也處處滲入人的情感、立場、態度,等等。以《詩經》的“昔我往矣,楊柳依依”為(wei) 例,不僅(jin) 有關(guan) 於(yu) 對象層麵楊柳的描述,而且包含了人的情感:“依依”便寄寓著人的懷念不舍,其中滲入了人的思念之情。作為(wei) 文明的表征,人的言說過程既內(nei) 含指稱對象與(yu) 表達情意的統一,也呈現為(wei) 再現與(yu) 表現的融合。指物以把握自然(天)為(wei) 旨趣,表意則以敞開人的精神世界為(wei) 指向,天人之間的相通,在此表現為(wei) 指稱和表達的不二。

 

與(yu) 天人之辨中的名言相關(guan) 的,是不同的認識論傳(chuan) 統。從(cong) 天人關(guan) 係看,這裏可以提到齊物與(yu) 格物。顧名思義(yi) ,齊物注重“合”,審美意識、人生境界、萬(wan) 物一體(ti) 等意義(yi) 上的“天人合一”,可以視為(wei) 這種觀念的體(ti) 現;認識論上的“為(wei) 道日損”“坐忘”,等等,也與(yu) 之相聯係。比較而言,格物則注重“分”,朱熹所謂“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並由此強調“銖分毫析”,便展現了這一進路。上述意義(yi) 上的“格物”關(guan) 乎對不同對象的分別理解,認識論上的“為(wei) 學日益”“博學”,等等,都折射了這一取向。道家對前知識的“無知”狀態的推崇,同樣體(ti) 現了天人關(guan) 係上的相關(guan) 立場:無知相應於(yu) 原初形態的天人合一。對無知的以上看法固然具有暗示文明弊端的社會(hui) 批判意義(yi) ,但完全回到天人未分化的無知無識,顯然悖離了從(cong) 天性到人性的曆史進程。在“同於(yu) 禽獸(shou) 居,族與(yu) 萬(wan) 物並”的“至德之世”構想中,價(jia) 值觀上的“天人合一”與(yu) 認識論上消解天(所知)人(能知)之分,交互融合。

 

以天人的互動為(wei) 背景,文明的衍化總是引向技術的問題。技術本身並無負麵的意義(yi) ,而是更多地具有價(jia) 值中立的特點。但技術有其內(nei) 在邏輯或自身演化的慣性,孟子指出:“矢人豈不仁於(yu) 函人哉?矢人唯恐不傷(shang) 人,函人唯恐傷(shang) 人。巫匠亦然。故術不可不慎也。”弓箭製造者總是希望自己所製的弓箭能置人於(yu) 死地,而盔甲製造者則每每擔心自己所製的盔甲不能使人免受弓箭的傷(shang) 害,這並不是因為(wei) 弓箭製造者比盔甲製造者更殘忍,而是其從(cong) 事的特定之“術”使然。這裏的關(guan) 鍵是價(jia) 值引導,如果缺乏一般原則的範導,由“術”自發衍化,則可能導向否定性結果。技術在某種意義(yi) 上同時趨向於(yu) 等觀天人:在技術麵前,人似乎與(yu) 物並無不同;在生物學、醫學中,人便首先是自然意義(yi) 上的存在。這樣,從(cong) 技術層麵考察人,需要輔之以人道的視域。從(cong) 思維方式看,不同科學領域有相異特點,數學側(ce) 重於(yu) 形式化、邏輯化,科學實驗則是在人的控製、操縱下展開,科學的這一特點首先指向自然(天),但也影響社會(hui) (人)的治理,並使之在處理人與(yu) 人之間關(guan) 係上也趨向於(yu) 機械、強製。所謂“有機事者必有機心”,已注意到技術對人心(包括思維方式)的影響。

 

天人之辨的進一步引申,關(guan) 乎天下與(yu) 人類。天下在空間意義(yi) 上與(yu) 世界、全球相通;在價(jia) 值意義(yi) 上,則以整個(ge) 人類為(wei) 指向。張載所說的“為(wei) 天地立心,為(wei) 生民立道,為(wei) 去聖繼絕學,為(wei) 萬(wan) 世開太平”,便體(ti) 現了普遍的人類關(guan) 切。戴震曾指出:“天人之道,經之大訓萃焉。”這一看法將天人之辨,視為(wei) 價(jia) 值取向的綜合體(ti) 現。以天人的互動為(wei) 關(guan) 注之點,人類的衍化既基於(yu) 天道,也合乎人道,人的存在及其合乎人性的走向,一方麵離不開天人關(guan) 係的協調,另一方麵也關(guan) 乎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人禽之辨、文野之別從(cong) 不同方麵展開了天與(yu) 人的問題,其主導趨向在於(yu) 天的人化(從(cong) “天之天”到“人之天”)。在更為(wei) 深沉的意義(yi) 上,這一進程需要與(yu) 人的自然化(由人回歸於(yu) 天)相輔相成,當然,這並非回到本然之天,而是在經過天與(yu) 人的分化之後達到更高層麵的自然(第二自然)。天的人化與(yu) 人的回歸於(yu) 天相互作用,以動態的形式展現了天人關(guan) 係的曆史過程。

 

三、天的超驗化及其內(nei) 蘊

 

在引申的意義(yi) 上,天人關(guan) 係中的“天”,往往被規定為(wei) 超驗的存在。與(yu) 之相關(guan) 的“究天人之際”,同時具有天帝信仰與(yu) 祖先崇拜的意義(yi) 。從(cong) 曆史起源看,天人關(guan) 係的討論,首先關(guan) 乎人與(yu) 外在生存環境之間的關(guan) 係,涉及人存在的外在條件,後者每每以超自然的形式呈現。“天人”同時又與(yu) “先人”相關(guan) ,與(yu) 先祖的聯係本來屬於(yu) 人與(yu) 人的關(guan) 係,但在原初的天人之辨中,它從(cong) 人的存在的內(nei) 在之源這一層麵,與(yu) 天人之辨形成了直接或間接的相關(guan) 性。

 

在以上形態中,天與(yu) 人首先以巫術為(wei) 溝通方式。淩駕萬(wan) 物的上天或天帝,直接呈現為(wei) 天人關(guan) 係中的彼岸存在;時間上存在於(yu) 前的先人或先祖,既關(guan) 乎後人與(yu) 先人的關(guan) 係,也作為(wei) 外在於(yu) 現實存在的膜拜對象而涉及天人關(guan) 係。人與(yu) 天帝的關(guan) 聯,離不開巫術;人與(yu) 先祖的溝通則首先以祭祀為(wei) 中介,後者的初始形式也往往滲入了巫術。巫術的特點之一,是通過相關(guan) 的儀(yi) 式以溝通天和人,這種儀(yi) 式後來逐漸被形式化、抽象化,進而獲得“禮”這樣的規範和程序意義(yi) 。可以看到,這一視域中的巫術,與(yu) 祭祀確實具有曆史的聯係。在考察禮與(yu) 祭祀的關(guan) 係時,王國維作了如下解釋:“古者行禮以玉,故說文曰‘豊,行禮之器。’其說古矣。”“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謂之豊,若豊,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謂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謂之禮。”此處之“神”關(guan) 乎超驗的存在,“人”則涉及後人對先人的緬懷、敬仰以及後人之間的相互溝通,“奉神人之事”既與(yu) 指向先祖的祭祀相關(guan) ,也具有巫術的形式。可以看到,在起源上,作為(wei) 傳(chuan) 統社會(hui) 基本規範的“禮”既與(yu) 巫術的儀(yi) 式相涉而具有形式方麵的規範意義(yi) ,又與(yu) 祭祀活動相關(guan) 而涉及人與(yu) 人之間的溝通,它以獨特的形式體(ti) 現了天與(yu) 人的關(guan) 聯。

 

隨著社會(hui) 的發展,以天人溝通為(wei) 指向的巫術逐漸衍化為(wei) 世俗之域的社會(hui) 規範,並從(cong) 文化的中心轉向邊緣,巫術的民間化便體(ti) 現了這一趨向。然而,巫術對天的超驗品格的確認,在其後的曆史衍化中仍得到了延續。董仲舒認為(wei) :“王道之三綱,可求於(yu) 天。”這裏的天表現為(wei) 超驗的存在,並構成了萬(wan) 物生成之源:“天者,萬(wan) 物之祖,萬(wan) 物非天不生。”作為(wei) 萬(wan) 物之祖,天已與(yu) 神處於(yu) 同一序列。以上視域中的天與(yu) 人呈現何種關(guan) 係?前文已提及,董仲舒以“天副人數”加以解釋:“求天數之微莫若於(yu) 人。”“天之數,人之形,官之製,相參相得也。”具體(ti) 而言,天也有喜怒哀樂(le) 之情,其形態與(yu) 人具有對應性:“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le) 之心,與(yu) 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氣也,故生;秋,怒氣也,故殺;夏,樂(le) 氣也,故養(yang) ;冬,哀氣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天固然有意誌和人格,並表現為(wei) 超驗對象,但又與(yu) 人具有“合一”的關(guan) 係,天的神秘化與(yu) 人的現實性在此相互並存,而天人合一則以超驗之在與(yu) 現實存在的統一為(wei) 內(nei) 容。

 

不過,天的超驗化並不意味著它高居於(yu) 萬(wan) 民之上。在天人關(guan) 係中,天與(yu) 人難以截然分離。在早期的巫術中,天固然與(yu) 人相對,但又是人需要溝通的對象。這一路向的進一步衍化,便是天的符號化或象征化,其背後的真實存在,常常被理解為(wei) 人:“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這裏的“民”,已成為(wei) 天的實際所指。這一觀念並非僅(jin) 僅(jin) 存在於(yu) 早先文本,在後來的曆史演進中,也可以一再看到類似的思想。劉向在《說苑》中,便追溯了如下對話:“齊桓公問管仲,曰:‘王者何貴?’曰:‘貴天。’桓公仰而視天。管仲曰:‘所謂天者,非謂蒼蒼莽莽之天也。君人者,以百姓為(wei) 天。百姓與(yu) 之則安,輔之則強,非之則危,背之則亡。詩雲(yun) :‘人而無良,相怨一方。’民怨其上,不遂亡者,未之有也。”類似的記載也見於(yu) 《韓詩外傳(chuan) 》:“齊桓公問於(yu) 管仲曰:‘王者何貴?’曰:‘貴天。’桓公仰而視天。管仲曰:‘所謂天,非蒼莽之天也。王者以百姓為(wei) 天。’”君人以百姓為(wei) 天:民心向背,直接關(guan) 係社會(hui) 的安危,這一觀念成為(wei) 傳(chuan) 統政治領域中某種普遍的共識。

 

在天人之辨上,董仲舒表現出將天超驗化或神化的趨向,在他看來,作為(wei) 有人格的存在,天也可以用災異表示自己的意向。然而,源於(yu) 天的災異與(yu) 譴告,同時又被理解為(wei) 天對人的關(guan) 懷:“凡災異之本,盡生於(yu) 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董仲舒把災異視為(wei) 天的仁愛之心的體(ti) 現,一方麵,天被賦予某種意誌和人格,另一方麵,則以人為(wei) 關(guan) 愛的對象。人的存在構成了天意的內(nei) 在根據,所謂災異,不再表現為(wei) 天對人的震懾,而是以人世的安定為(wei) 旨趣,這可以視為(wei)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觀念的具體(ti) 展開:天的獎懲之後所蘊含的,乃是人的意誌;在形式上,天似乎顯現為(wei) 超驗的主宰,但在實質的層麵,天則服務於(yu) 人的目的。

 

董仲舒的以上看法與(yu) 先秦的墨子有相近之處。在肯定“天意”的同時,墨子曾提出“天誌”說,並把這種天誌看作約束諸侯的“規矩”:“我有天誌,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shu) ,不可勝載,言語不可盡計,上說諸侯,下說列士,其於(yu) 仁義(yi) ,則大相遠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作為(wei) 引導君主的“規矩”,“天誌”構成了墨子的政治工具。董仲舒所說的“天”實質上接近於(yu) 墨子的“天誌”,其作用體(ti) 現於(yu) 對君主治理過程的規範。從(cong) 天人之辨看,天的超驗化並沒有引向疏離人的存在,相反,它所體(ti) 現的是人的內(nei) 在主導性。

 

就更廣的視域而言,以天人的互動為(wei) 背景,天對現實政治的製約,展現了其世俗化的一麵:“規矩”作為(wei) 工具,其作用體(ti) 現於(yu) 世俗活動。與(yu) 之相應,天的超驗化與(yu) 世俗化,呈現了某種一致性。在這種一致的背後,可以看到天(自然)的人化與(yu) 天的神化關(guan) 係:天的超驗化意味著天的神化,而其世俗化的趨向,則可以視為(wei) 天(自然)的人化的某種展現。從(cong) 總體(ti) 上看,基於(yu) 人的知行活動,天(自然)的人化,構成了天人關(guan) 係的首要走向。

 

四、天性與(yu) 人性

 

天人關(guan) 係的展開不僅(jin) 以自然之群到社會(hui) 體(ti) 製或超驗化向世俗化的演變為(wei) 其趨向,而且關(guan) 乎對人之為(wei) 人的規定(人性)的理解。就人與(yu) 自然的關(guan) 係而言,天或自然包含二重性:一方麵,天或自然具有原初的形態,人本身最初也來自自然,並構成了自然的一部分;另一方麵,自然又不具有終極的性質:從(cong) 人的存在看,作為(wei) 有別於(yu) 本然形態的對象,人固然源於(yu) 自然,但又需要走出自然,後者表現為(wei) 廣義(yi) 的自然人化的一個(ge) 方麵。正是在自然人化的過程中,人逐漸取得了不同於(yu) 其他存在的性質,天性則化而為(wei) 人性。與(yu) 之相對,尼采在《善惡的彼岸》中,曾以人的自然化為(wei) 價(jia) 值的趨向,並提出“把人類重新置回到自然之中”的要求,這一看法趨向於(yu) 將人的自然化視為(wei) 終極的形態。現代德國哲學家列孟對此作了肯定並進一步加以闡發,認為(wei) 這表現為(wei) 對人類本性的一種理解。

 

對人類本性的以上規定,涉及一個(ge) 更為(wei) 根本的問題,即“人是什麽(me) ?”尼采的看法中蘊含著將人類“再自然化”的意向。事實上,根據洛維特的看法,尼采傾(qing) 向於(yu) “將人性重新定義(yi) 為(wei) ‘自然的人性’(natural humanity),將人類重新定義(yi) 為(wei) 自然人”。問題是,在回歸自然之後,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究竟體(ti) 現於(yu) 何處?以上觀念在主張回歸於(yu) 自然的同時,似乎多少忽視了人不同於(yu) 其他存在的獨特品格,列孟便明確指出:“人類完全屬於(yu) 自然。”這種看法與(yu) 曆史上的道家之論有某種相近之處,在莊子那裏,“不離於(yu) 宗,謂之天人”。“宗”指本原或本然的規定,它構成了存在的內(nei) 在根據,所謂,“不離於(yu) 宗”,亦即本於(yu) 天性;“天人”中的“天”是修飾詞,與(yu) 之相關(guan) 的“天人”即合乎天性之人或自然化的人。人性確實關(guan) 乎人的存在規定,但這裏需要對人性與(yu) 天性作一分梳。人性固然無法離開人的天性,但它並非自然天成,其現實的內(nei) 容乃是通過社會(hui) 的影響、人自身的知行過程而逐漸形成的。正是通過以上的曆史過程,人作為(wei) 有別於(yu) 其他對象的存在,開始獲得其內(nei) 在價(jia) 值,人的自由追求,人的多方麵德性和能力,等等,也基於(yu) 以上過程。由此形成的人性具有社會(hui) 的內(nei) 涵,而不同於(yu) 單純的自然屬性,它既使人走出自然,也讓人本身展現出不同於(yu) 其他存在的獨特本質。質言之,盡管自然的人化與(yu) 人的自然化無法截然相分,但人的自然化不應趨向於(yu) 消解人之為(wei) 人的社會(hui) 規定。

 

進而言之,天人關(guan) 係的考察與(yu) 心性、精神等衍化有著內(nei) 在聯係,後者既在廣義(yi) 上以天性向人性的轉換為(wei) 內(nei) 容,又關(guan) 乎性與(yu) 情、理與(yu) 欲、感性與(yu) 理性、人的內(nei) 在境界。前文論及的人禽之辨,已涉及天性與(yu) 人性的分別,性與(yu) 情等問題則從(cong) 更為(wei) 內(nei) 在的層麵,展現了天人之間的互動。韓嬰指出:“善為(wei) 政者,循情性之宜,順陰陽之序,通本末之理,合天人之際。如是則天氣奉養(yang) 而生物豐(feng) 美矣。不知為(wei) 政者,使情厭性,使陰乘陽,使末逆本,使人詭天,氣鞠而不信,鬱而不宣,如是則災害生,怪異起,群生皆傷(shang) ,而年穀不熟。是以其動傷(shang) 德,其靜亡救。故緩者事之,急者弗知。日反理而欲以為(wei) 治”。這一看法已有見於(yu) 天人之辨與(yu) 情性、陰陽等問題的關(guan) 聯。在實質的層麵,天人關(guan) 係既涉及本體(ti) 論、宇宙論等形而上的方麵,也關(guan) 乎價(jia) 值觀、精神境界等多重領域。

 

性和情與(yu) 人性相涉。在人性的問題上,存在不同看法,性善與(yu) 性惡的分野便體(ti) 現了這一點。從(cong) 開端或原初的層麵看,人性具有天性的特點:作為(wei) 出發點的“性”,最初呈現為(wei) 天性。性善說認為(wei) ,表現為(wei) 開端的天性有善的趨向,這種天性也可以視為(wei) 善端,但同時,這一論點的主要代表孟子仍肯定“擴而充之”的必要,其中蘊含天性的發展離不開人的作用之意。性惡說則認為(wei) ,人的天性屬於(yu) “本始材樸”:“性者,本始材樸也”,這種天性既非善,也非惡,其特點在於(yu) 自然而然,所謂“不事而自然謂之性”。如果任其自發衍化,則可能趨向於(yu) 惡:“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zheng) 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luan) 生而禮義(yi) 文理亡焉。”因此,需要通過“化性起偽(wei) ”的過程,加以約束和引導。這一意義(yi) 上的性論,也可以視為(wei) “天生人成”:天性自然,故為(wei) 天生;人性乃通過社會(hui) 引導和人自身的努力,故為(wei) 人成。從(cong) 天性走向人性,涉及天人關(guan) 係上的化天性為(wei) 人性。在可能的層麵,人是社會(hui) 意義(yi) (人化意義(yi) )上的存在;在現實的層麵,則人又包含自然的規定(包括饑而欲食、渴而欲飲之類的天性):從(cong) 這方麵看,人與(yu) 動物並無根本的不同(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換言之,就天性而言,人與(yu) 動物存在相通之處。就實質的方麵而言,擴而充之、化性起偽(wei) 具有相近性,二者既意味著人性層麵(人化之域)的規定由可能走向現實,從(cong) 而使天性形態的人,成為(wei) 社會(hui) 的人;也意味著“本始材樸”的天性成為(wei) 人化的規定,從(cong) 而由天性走向人性。

 

人性同時內(nei) 含情與(yu) 理的關(guan) 係,二者構成了人性不可忽視的方麵。“情”的內(nei) 涵尤其複雜,它既涉及對象層麵的“情實”,也表示“人”的情感,人性論域中的“情”,關(guan) 乎情感。這一意義(yi) 上的“情”,表現為(wei) 一個(ge) 自然而然的過程。《禮記·禮運》中所說的“弗學而能”已表明了這一點。《文心雕龍》對此作了具體(ti) 的闡釋:“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誌,莫非自然。”這裏的“弗學而能”和“自然”,體(ti) 現了“情”不假人為(wei) 的性質。“情”雖自然天成,但又與(yu) “理”相關(guan) 。從(cong) 邏輯上看,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情與(yu) 仁、義(yi) 、禮、智之性相關(guan) ,後者又展開為(wei) 理的不同方麵,所謂“仁是愛之理,義(yi) 是宜之理,禮是恭敬、辭遜之理,知是分別是非之理也”,便表明了這一點,在此意義(yi) 上,情與(yu) 理並非截然相對。當然,如上所言,情又包含天性一麵:盡管在理性的層麵應當承認,凡人都需平等對待,但以情而言,對父母、兄弟的情感,總是高於(yu) 素不相識的路人。在情感的層麵,通常的情況是由親(qin) 而疏,這與(yu) 經驗之域的考察由近而遠具有相應性。與(yu) 之相對,一些哲學家常常突出普遍理性的主導意義(yi) ,在“性隻是理”這一類表述中,便不難看到以上進路,這種看法體(ti) 現了理性主義(yi) 的立場,對情感、經驗之維則表現出疏而遠之的偏向,其中蘊含著強化理性的價(jia) 值立場。

 

在引申的意義(yi) 上,情與(yu) 理的關(guan) 係又涉及欲與(yu) 理之辨。事實上,天人關(guan) 係與(yu) 理欲之辨存在內(nei) 在關(guan) 聯:“欲”常常被規定為(wei) “人欲”,從(cong) 而似乎與(yu) 人相關(guan) ,“理”則每每被視為(wei) “天理”,從(cong) 而在形式上與(yu) “天”相聯係,所謂“天理人欲,相為(wei) 消長”,“天理、人欲不並立”,便表明了這一點。然而,實際的情形正好相反:“理”體(ti) 現的是“人”的理性品格,“欲”則更多地表現為(wei) 自然(“天”)的趨向。可以說,理欲之辨以獨特的形式展現了天人關(guan) 係:“天既生人以血氣心知,則不能無欲。”從(cong) 內(nei) 在的層麵看,天理與(yu) 人欲的關(guan) 係,關(guan) 乎感性與(yu) 理性之辨:“欲生於(yu) 情”,呈現感性的規定,感性的欲求相應地主要體(ti) 現了人的感性存在;天理則主要展示為(wei) 理性的要求:“所謂天理也者,能悅諸心,能通天下之誌之理也。”悅諸心,即合乎理性的趨向。就理欲之辨而言,僅(jin) 僅(jin) 追求感性欲望的實現,往往使人很難超越感性的層麵,達到完美的人格形態,就此而言,理學家要求克製人欲,確實不無所見。然而,如果僅(jin) 僅(jin) 注重理性精神的發展而完全無視感性生命的充實,則理性的精神境界不免趨向於(yu) 抽象化與(yu) 玄虛化,而人本身則相應地容易成為(wei) 片麵的存在。從(cong) 天人關(guan) 係看,天人並非彼此悖離,理欲也難以相分:“終不離人而別有天,終不離欲而別有理也。”健全的價(jia) 值立場在於(yu) 肯定理欲的統一:“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肯定這種統一的背後,是對感性與(yu) 理性融合的確認,既體(ti) 現了對天人關(guan) 係的合理看法,也蘊含著對人的存在的真實理解。

 

情、欲與(yu) 理的統一,在更廣的意義(yi) 上表現為(wei) 前文已論及的“萬(wan) 物一體(ti) ”的思想:“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從(cong) 廣義(yi) 上看,萬(wan) 物一體(ti) 既指向天人之際,亦涉及人我之間。從(cong) 天人關(guan) 係看,萬(wan) 物一體(ti) 意味著人與(yu) 自然從(cong) 相分走向相合;就人我之間而言,萬(wan) 物一體(ti) 則以個(ge) 體(ti) 與(yu) 個(ge) 體(ti) 的相互溝通為(wei) 內(nei) 涵。進一步看,萬(wan) 物一體(ti) 又與(yu) 人的精神形態相關(guan) ,表現為(wei) 心性層麵的境界。所謂“大其心”,便展現了這一點:“大其心則能體(ti) 天下之物,物有未體(ti) ,則心為(wei) 有外。”在精神境界的層麵,“大其心”之說肯定人應該擴展自己的精神世界、麵向天下萬(wan) 物,溝通內(nei) 與(yu) 外、天與(yu) 人(物與(yu) 人)。事實上,萬(wan) 物一體(ti) 與(yu) 天人合一,具有觀念層麵合的相通性。

 

以天人不二、物我合一為(wei) 視域,可以注意到,精神境界既表現為(wei) 人的一種存在形態,也具有規範的意義(yi) :它在一定意義(yi) 上作為(wei) 社會(hui) (人化)的價(jia) 值觀念對人的情、欲等天性的引導。按其現實關(guan) 係,天(自然)的人化過程,總是涉及規範的製約,可以說,規範性為(wei) 天的人化提供了內(nei) 在保證。從(cong) 類的角度看,社會(hui) 的建構,需要體(ti) 製層麵的規範;就個(ge) 體(ti) 的發展而言,天性的人化,需要不同的行為(wei) 準則。規範性是自然人化的條件。從(cong) 自然到人化的發展過程,關(guan) 乎廣義(yi) 的社會(hui) 教化,後者意味著走向文明、不斷從(cong) 自然中解放出來。任何規範都蘊含某種約束,由此,一些論者常常批評文明的演進,如弗洛伊德強調文明對人的情欲抑製,福柯則突出了社會(hui) 對人控製、限製、束縛,所謂規訓、懲戒等,都被視為(wei) 對人的限定。比較而言,荀子肯定“化性起偽(wei) ”,理學確認“變化氣質”,則對規範的正麵意義(yi) ,給予了更多的關(guan) 注。事實上,以自然的人化為(wei) 實質內(nei) 容,從(cong) “天之天”到“人之天”的衍化,無法離開理性的製約和引導。中國傳(chuan) 統文化對“禮”的注重,也可以從(cong) 這一層麵加以理解:作為(wei) 規範係統,“禮”既擔保了社會(hui) 的和諧,亦為(wei) 人格的完善提供了引導。

 

馬克思曾認為(wei) ,未來社會(hui) 的特點之一在於(yu) “對私有財產(chan) 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因而是通過人並且為(wei) 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會(hui) 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複歸,這種複歸是完全的複歸,是自覺實現並在以往發展的全部財富的範圍內(nei) 實現的複歸”。這種存在形態“作為(wei) 完成了的自然主義(yi) ,等於(yu) 人道主義(yi) ,而作為(wei) 完成了的人道主義(yi) ,等於(yu) 自然主義(yi) ,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jue) ,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ge) 體(ti) 和類之間的鬥爭(zheng) 的真正解決(jue) ”。這裏提出了複歸人性的要求,而人性在本質上則被視為(wei) 與(yu) 社會(hui) 性相一致。從(cong) 天人關(guan) 係的角度看,人性的複歸可以視為(wei) 更廣意義(yi) 上從(cong) “天之天”到“人之天”的過程,以此為(wei) 前提,自然的人化與(yu) 人的自然化的實質內(nei) 容表現為(wei) 人道主義(yi) 與(yu) 自然主義(yi) 的統一,後者體(ti) 現了化天性為(wei) 人性的深沉意義(yi) 。

 

綜合而言,從(cong) “天之天”到“人之天”,從(cong) 前文明(天)到文明(人),從(cong) 天性到人性,等等,天人關(guan) 係的進展關(guan) 乎多樣的方麵,其內(nei) 在的指向,則是所謂天人合一。在實質的層麵,天人合一呈現不同內(nei) 涵,對其理解也包含相異的進路。《易傳(chuan) 》、孟子一係的儒家以“天人合德”為(wei) 理想,其旨趣是天道與(yu) 人道的在完美人格中的統一;董仲舒所代表的儒家追求“天人感應”,在神秘化的形式下肯定天與(yu) 人的互動;理學家肯定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從(cong) 精神境界的層麵講天人合一;荀子、柳宗元、劉禹錫、王夫之的思想傳(chuan) 統,注重天生人成以及“製天命而用之”,主張在認識和遵循自然法則的前提下變革自然;現代的生態學則在生態和環境的意義(yi) 上,確認自然與(yu) 人的協調。從(cong) 馬克思主義(yi) 的角度看,天人合一以自然的人化與(yu) 人的自然化為(wei) 其現實內(nei) 容,這一論點賦予天人之辨以更深沉和綜合的內(nei) 涵。以上觀念既折射了廣義(yi) 的天人統一,又肯定了自然與(yu) 人之間在不同層麵的互動。這一視域中的天人關(guan) 聯,同時具有曆史的品格。王夫之曾指出:“道之流行於(yu) 人也,始於(yu) 合,中於(yu) 分,終於(yu) 合。”道之流行於(yu) 人,也關(guan) 乎天人關(guan) 係,從(cong) 後一方麵看,這裏涉及天與(yu) 人之間由原初的合一走向分化、最後又重歸於(yu) 統一的過程。就現實的形態而言,天人之間的這種互動過程與(yu) 分化之後的重建統一,構成了天人關(guan) 係的真實內(nei) 容。作為(wei) 天人相合的多樣理解,天人關(guan) 係上的不同觀念既展現了相異的視域,也為(wei) 今天的考察提供了思考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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