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競恒】《長安三萬裏》大火:唐時朱雀大街真有那麽繁榮的商業嗎?

欄目:鉤沉考據
發布時間:2023-08-10 15:54:18
標簽:《長安三萬裏》
李競恒

作者簡介: 李競恒,字久道,西元一九八四年生,四川江油人,複旦大學曆史學博士。現任四川師範大學巴蜀文化研究中心教師。出版專(zhuan) 著有《愛有差等:先秦儒家與(yu) 華夏製度文明的構建》《幹戈之影:商代的戰爭(zheng) 觀念、武裝者與(yu) 武器裝備研究》《論語新劄:自由孔學的曆史世界》《早期中國的龍鳳文化》。

《長安三萬(wan) 裏》大火:唐時朱雀大街真有那麽(me) 繁榮的商業(ye) 嗎?

作者:李競恒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南方周末》2023年8月1日


電影《長安三萬(wan) 裏》中表現了唐代的長安、揚州、夏口等城市的畫麵,可圈可點之處甚多。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出現了明清時期的建築之類,尤其是沒有表現出唐朝城市中的坊牆製度和宵禁製度。

 

當高適前往長安,映入眼幕的首先就是壯觀的朱雀大街。這條大街的寬度,居然有一百五十五米寬,從(cong) 長安城的明德門,一杆子通往皇城的朱雀門,確實可謂壯觀,電影中也很好地體(ti) 現了這種畫麵。但是問題在於(yu) ,真實曆史上的朱雀大街兩(liang) 旁,是不可能看到那麽(me) 多鱗次櫛比的商鋪、店麵,和繁榮商業(ye) 的。

 

因為(wei) 這條大街的兩(liang) 旁,其實隻有左右分布的各九個(ge) “坊”。左邊是名為(wei) 延祚、光行、道德、永達等在內(nei) 的九個(ge) 坊,北宋張禮在《遊城南記》中記載朱雀大街的九坊:“入明德門,曆延祚、光行、道德、永達四坊,至崇業(ye) 坊,覽玄都觀之遺基,過岡(gang) ,論唐昌觀故事。既而北行數裏,入含光門。即此九坊地也。”朱雀大街的右邊是名為(wei) 安義(yi) 、保宇、開明、蘭(lan) 陵等在內(nei) 的九個(ge) 坊。

 

大街左右兩(liang) 側(ce) ,分別分布著九個(ge) 坊,那麽(me) 行走在大街上,能否看到什麽(me) 店鋪或坊內(nei) 的生活場景?答案是看不到,街道兩(liang) 側(ce) 映入眼幕的,隻能是高高的坊牆,以及一些街道邊的樹木。

 

長安城被規劃得像是一個(ge) 巨大圍棋的棋盤,整整齊齊劃分出豆腐塊一樣的一百零八個(ge) 坊,作為(wei) 居民區。白居易有首詩《登觀音台望城》就形容長安城中“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描述城內(nei) 各坊就像圍棋棋盤一樣整齊劃一,十二條大街就像種菜的田地一樣。

 

城市的各個(ge) 坊之間,是由高高的坊牆隔開的,街道上是不可能出現任何商業(ye) 店鋪的。《唐律•衛禁律》中就規定,翻越這些坊牆,是違法行為(wei) ,“越坊、市垣籬者,杖七十”,是要被杖打七十下的。中古時代的政治思維,喜歡的就是對城市的嚴(yan) 格控製、管理,而將繁榮的商業(ye) 與(yu) 民間自發秩序視為(wei) 一種混亂(luan) ,需要被嚴(yan) 格管製和打擊。

 

《隋書(shu) •令狐熙傳(chuan) 》中就記載“禁遊食,抑工商,民有向街開門者,杜之”,打擊工商業(ye) ,實行城市管製,嚴(yan) 格禁止民眾(zhong) 將大門朝向街道開,就更不用說在街邊開商業(ye) 店鋪了。這種管製方式,“稱為(wei) 良政,上聞而嘉之”,居然被稱為(wei) 良政,皇帝也非常讚賞。唐朝的城市管理模式,就是延續的這種思維與(yu) 邏輯。

 

在這種嚴(yan) 格管製的城市,如果要購買(mai) 商品,長安城專(zhuan) 門設立有西市和東(dong) 市兩(liang) 大方塊形的市場區域,東(dong) 市麵積0.92平方公裏,西市麵積0.96平方公裏,也是由圍牆包圍起來。根據《唐會(hui) 要》的記載,這些市場“當以午時擊鼓二百下,而眾(zhong) 大會(hui) 。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下散”,即中午擊鼓後,才能打開大門,放人們(men) 進去交易。在日落前,又擊打鉦通知人們(men) 散去,然後關(guan) 閉市場。

 

當然,唐朝中後期一些坊的內(nei) 部,出現了夜市,如靠近東(dong) 市的崇仁坊內(nei) ,就出現過“晝夜喧呼,燈火不絕”(《長安誌》卷八)的情況,但這些市場生長的萌芽,也都會(hui) 遭到打擊,唐文宗就曾下令“京夜市,宜令禁斷”(《唐會(hui) 要》卷八十六),將夜晚納入到權力管製的軌道之內(nei) 。

 

因此總體(ti) 來看,“盛唐”時期的城市街道與(yu) 夜晚,其實和宋代以後包括現代人熟悉的那種《清明上河圖》式的街道與(yu) 夜市生活完全不同。唐詩《秋夜吟》描述“六街鼓歇行人絕,九衢茫茫空有月”,那種冷寂的街道與(yu) 夜晚,才是唐朝城市的常態。

 

為(wei) 了實現“良政”,唐朝實行嚴(yan) 格的宵禁政策,電影中李白和高適們(men) 在夜晚出行,在街上玩樂(le) 喝酒之類的畫麵,其實是不可能存在的。

 

《唐律疏議》引《宮衛令》中規定“五更三籌,順天門擊鼓,聽人行、晝漏盡,順天門擊鼓四百槌訖,閉門。後六百槌,坊門皆閉,禁人行”。即唐朝的法律明確規定,黃昏時分的“晝漏盡”時間,順天門會(hui) 響起宵禁警告的鼓聲,關(guan) 閉城門。再響六百聲鼓,就要關(guan) 閉所有的坊門,禁止人們(men) 出現在街頭。《唐律•雜律》中規定“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閉門鼓後、開門鼓前行者,皆為(wei) 犯夜”,即日落後會(hui) 敲擊閉門鼓,各個(ge) 坊的門都要關(guan) 閉,如果誰這時候還出現在街道上,就屬於(yu) “犯夜”的違法行為(wei) ,會(hui) 被鞭笞二十下。

 

對於(yu) 宵禁的恐懼,也保留在唐傳(chuan) 奇的故事中,如《太平廣記》中保留的《李娃傳(chuan) 》,就寫(xie) 滎陽鄭生去李娃的住所,在黃昏時聽到了即將關(guan) 閉坊門的鼓聲,這時候“姥曰:‘鼓已發矣,當速歸,無犯禁’”,告誡鄭生迅速回去,否則犯夜禁會(hui) 被處罰,恐懼之情溢於(yu) 言表。

 

中古時期的城市宵禁,最初是靠城市治安警衛“金吾”用口頭報曉、傳(chuan) 話方式統治,“舊製,京城內(nei) 金吾曉暝傳(chuan) 呼,以戒行者;馬周獻封章,始置街鼓”(《大唐新語》卷十)。到了唐太宗貞觀十年的時候,馬周提出設立街鼓,“請街置鼓,罷傳(chuan) 呼”(《唐會(hui) 要》卷七十一),鼓聲更大,也更有震懾力,黃昏時分的巨大鼓聲,警告人們(men) 趕快回家,如果出現在夜色中的街道,等待你的就是鞭笞。

 

有時觸犯宵禁的處罰,還不止是鞭笞,而是殘酷的死刑。《舊唐書(shu) •憲宗紀上》記載,元和三年四月,“中使郭裏旻酒醉犯夜,杖殺之,金吾薛伾、巡使韋纁皆貶逐”,因為(wei) 醉酒而觸犯了宵禁,被皇帝親(qin) 自下令用棍子活活打死,負責宵禁管製的金吾將軍(jun) ,也因此連坐被褫奪了官職。如此嚴(yan) 酷的處罰,也能看出唐朝皇帝對於(yu) 維護城市宵禁製度的決(jue) 心。

 

郭裏旻犯夜禁被連帶處罰的金吾將軍(jun) ,負責掌管宵禁中的巡邏街頭。其下設有中郎將府,“中郎將掌領府屬,以督京城內(nei) 左、右六街晝夜巡警之事”(《唐六典》卷二十五),負責掌管宵禁夜晚的巡警事務。後來又設立有左、右街使,“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新唐書(shu) •百官誌》)。所以,唐朝夜色中的城市街道,根本無法看到李白、高適們(men) 的玩樂(le) 甚至打鬥。除了寂寞的月光外,隻能看到四處巡邏的警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