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林】為學須善用加減之法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23-06-09 17:19:26
標簽:為學、加減之法
李景林

作者簡介:李景林,男,西元一九五四年生,河南南陽人,吉林大學曆史學博士。現任四川大學文科講席教授、北京師範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兼任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華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國際儒學聯合會(hui) 學術委員會(hui) 委員等。著有《教化的哲學——儒學思想的一種新詮釋》《教養(yang) 的本原——哲學突破期的儒家心性論》《教化視域中的儒學》《教化儒學論》《孔孟大義(yi) 今詮》等。

為(wei) 學須善用加減之法

作者:李景林(四川大學文科講席教授、北京師範大學哲學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西元2022年9月30日

 


古人注重“學”。孔子自稱“好學”,弟子中亦僅(jin) 稱顏回為(wei) “好學”(“哀公問:弟子孰為(wei) 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其為(wei) 學之方,有一點很重要,我把它概括為(wei) 一種“加減之法”。這個(ge) 加減之法,在今天也有重要的意義(yi) 。

 

加減法,是數學中最基礎的運算。其實,現實生活中也有加減法。老子說:“為(wei) 學日益,為(wei) 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yu) 無為(wei) ,無為(wei) 而無不為(wei) 。”(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wei) 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益”是增益;“損”是減損。“日益”,用的是加法;“日損”,用的是減法。這個(ge) 加減的問題,不僅(jin) 涉及“為(wei) 學”,也與(yu) 我們(men) 的日常生活和個(ge) 體(ti) 的人格成就有密切的關(guan) 係。

 

為(wei) 學,知識會(hui) 不斷地增加。知識的獲得,是一個(ge) 不斷積累的過程。在現代社會(hui) ,人必須要終身學習(xi) 。一個(ge) 人,從(cong) 小學到大學,一直到進入社會(hui) ,知識都在不斷地增益。這可以說是“為(wei) 學日益”。學習(xi) 知識很重要,在這一方麵,需要用“加法”。

 

知識能夠使我們(men) 走出自然的混沌,認知周圍的世界,獲得生存的技能和生命的自覺。不過,知識本源於(yu) 心靈的原創(科學家,一條定律;思想家:一套思想的係統),而對於(yu) 個(ge) 體(ti) 而言,人類的知識係統和文明成果,卻又總是現成性的。人所麵對的世界,生生不息,瞬息萬(wan) 變。心靈一旦停留在既成的知識形式裏,就會(hui) 變得僵化,失去其自然應物的作用。因此,這個(ge) 為(wei) 學的“日益”,會(hui) 不可避免地帶給人某種負麵的東(dong) 西。因此,為(wei) 學之“益”,必須伴之以為(wei) 道之“損”。這個(ge) “損”,就是要減損或消解既成的知識形式所帶給我們(men) 的思想限製。在這一方麵,我們(men) 需要用“減法”。

 

這個(ge) “為(wei) 學日益”與(yu) “為(wei) 道日損”,並非對立的兩(liang) 個(ge) 方麵。古人論為(wei) 學,注重博、約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平衡。孟子說:“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學問要博,但卻不能雜。孔子是大學問家,弟子子貢認為(wei) 夫子的特點在博聞強識,孔子對此予以否定說:“非也,予一以貫之。”又說:“吾道一以貫之。”為(wei) 學,貴在能由博返約,建立起一個(ge) 內(nei) 在的一貫之道。隻有博,沒有約(融會(hui) 貫通,學有宗主),這樣的博,古人謂之“雜博”。雜博之學,不足以為(wei) 學。“吾道一以貫之”,這個(ge) “道”,猶今所謂“真理”。古人說,道是“易簡之理”。今人也說,真理是簡單的。易簡、簡單,歸博於(yu) 約,用的亦是減法。而由博返約,以道貫通於(yu) 所學,吾人乃能以一行萬(wan) ,以簡馭繁,以類行雜,轉變此學而為(wei) 一真理的係統。是以學問之道,須博而能約,博約兼備,加減二法,實猶一體(ti) 之兩(liang) 麵,不可或離。而在當今這個(ge) 知識信息大爆炸的時代,對為(wei) 學來說,能“約”似乎更為(wei) 重要。

 

知識的創造,原於(yu) 個(ge) 體(ti) 心與(yu) 物冥的獨得;但其結果,卻必表現為(wei) 一種具有公度性的名言概念係統。認知係統的可公度性,對於(yu) 人類生存經驗的繼成、文明成果的積累、社會(hui) 共同生活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義(yi) 。但知識係統的公共性和現成性,往往又會(hui) 造成對個(ge) 體(ti) 心靈的豐(feng) 富性與(yu) 原創性的遮蔽。百姓有一句俗語,說某某人學成了“書(shu) 呆子”、“聖人蛋”。這樣的人,走慣了別人開的路,卻不再會(hui) 自己去開辟新路;習(xi) 慣於(yu) 去獲取現成的知識,卻沒有能力去創造新知。知識及其固的形式,反倒成了知識進一步發展的障礙。任何一門學問、知識,都有自身的規範和結構。知識學問的獲得與(yu) 發展,既要導入規範,又須消解和超越規範。

 

孟子說:“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源。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君子為(wei) 道,要在“自得”。為(wei) 道日損,由博返約,消解規範的減損之法,乃可使人超拔於(yu) 認知性的共在形式,接通個(ge) 體(ti) 心靈之獨得的創造性本原。莊子稱知“道”為(wei) “見獨”,陽明謂“良知即是獨知”,龍溪說“獨知即是天理”。“獨”是充分的個(ge) 性化,道、天理、良知,則標識超越的普遍性。君子造道,自得於(yu) 心,其所達之境域,是“通”而非“同”。“通”,是基於(yu) 充分的個(ge) 性化的一個(ge) 朝向世界的完全的敞開性。在這個(ge) “通”的境域中的人,乃能居安資深,左右逢原,注焉不滿,酌焉不竭,獲得原創性的智慧。

 

其實,從(cong) 以上所論已約略可知,這加減二法的統一,不隻限於(yu) 認知的意義(yi) 。由博返約而建基於(yu) 道,其根本的指向,在人格的完成和存在的實現。

 

古人講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三不朽,不必是“三個(ge) ”不朽,立功屬事業(ye) 成就之事,立言屬知識學問之事。立功、立言,都要建基於(yu) 立德,乃能實現其本有的價(jia) 值。立德,既規定了人生的原則與(yu) 行為(wei) 的界限,同時,亦決(jue) 定了這立功和立言所能達到的高度與(yu) 價(jia) 值。孔子說:“誌於(yu) 道,據於(yu) 德,依於(yu) 仁,遊於(yu) 藝。”“藝”,屬知識技能之事。“遊”者,既入乎其中,又超乎其外而不偏執之謂。而此超乎其外,不偏執於(yu) “藝”之根據,則是道、德、仁。孔子又教人“博學於(yu) 文,約之以禮”。約之以禮,即內(nei) 在價(jia) 值和道德原則的確立。故由博返約,建立內(nei) 在的一貫之道,不僅(jin) 是知識學問之事,其根本在於(yu) 價(jia) 值原則的挺立與(yu) 道德人格的養(yang) 成。

 

人有自我意識,能思、能知,故能區分物我,形成名言知識的係統。同時,人又是一整體(ti) 的存在,因而這理智的區分,乃不可避免地會(hui) 給人帶來種種虛妄的價(jia) 值分別,如人的自貴而相賤,自是而相非,如文人之相輕,有錢有權者之任性,皆此之屬。人之矜尚之情由此而生,物我、人我之對峙由此而起,由是其心外傾(qing) ,心為(wei) 物役,而失其存在的真性與(yu) 心靈的自由。道家強調“日損”,去知去欲;儒家亦強調“解蔽”,剝落物欲,皆針對此外在加於(yu) 人心之偽(wei) 蔽而言。消解人心之偽(wei) 蔽,其本心之良知,乃得挺立,而臻其虛一而靜的大清明之境。

 

綜上可見,為(wei) 學與(yu) 做人,雖各有其損益、博約、加減兩(liang) 端而不可偏廢,然比較而言,於(yu) 立言立功之事,我們(men) 常要考慮的,是自己能做些什麽(me) ,是以略偏於(yu) “日益”和加法;於(yu) 做人或立德之事,吾人所當考慮者,則多在什麽(me) 事不能做,略偏重在自我的限製,或“日損”和減法。

 

善用生活中的加減法,對我們(men) 的人生,有重要的意義(yi) 。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