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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懷崗作者簡介:劉懷崗,男,民間儒生。 |
心有主而能斷:春秋經教我們(men) 正確思考的第一義(yi)
作者:劉懷崗
來源:作者賜稿
來源: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二月初三日丁巳
耶穌2022年3月5日
講授春秋經
這段時間,正值俄烏(wu) 戰爭(zheng) ,網絡充斥著水火不容的兩(liang) 派聲音,一派挺烏(wu) (從(cong) 美),一派挺俄,各有其理由。作為(wei) 中國文化下成長的中國人,不可能不關(guan) 心政治,因為(wei) 關(guan) 心政治正是修齊治平的仁道體(ti) 現,所謂“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guan) 心”也。然而,“關(guan) 心”的前提,是要“心”有所主。心無所主,拿什麽(me) 去關(guan) 心家事國事天下事呢?若心無所主,無非是軀殼上起意而已,必然不正。
心無所主,正是我們(men) 這個(ge) 時代的大病。我們(men) 拋棄了傳(chuan) 統,心無所主是必然的。傳(chuan) 統的教育之下,以五經為(wei) 本,就是心有所主。那麽(me) 在傳(chuan) 統之下,心之主是什麽(me) ?古人言必稱先王,先王便是心之主。孝經雲(yun)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這便是教我們(men) 要心有所主。
論“心有所主”的第一經,當推「春秋」一經。春秋之道,正是啟示我們(men) 要“心有主而能斷”。春秋乃斷是非、別嫌疑之大經,其經世的重要功能之一便是“春秋決(jue) 獄”。所以,不妨把春秋的每條經文都看作孔子對曆史乃至現實事件的“斷辭”。按現在的通俗說法,就是讀了春秋經,就要有大法官的思維高度,要能斷事事物物。能斷的前提,便是要有所主。作為(wei) 大法官,是不可以任憑己意來決(jue) 斷的,必須有所依據。在今天,大法官決(jue) 斷的依據來自憲法法律。而在古代,大法官決(jue) 斷的依據則來自先王成憲。無論是今天的憲法法律,還是古代的先王成憲,都是實實在在的依據,不可以憑空說事,更不可以己意加於(yu) 事事物物,否則便沒有了是非。
具體(ti) 到春秋經,開首第一條便是“元年春王正月”,這正是春秋一經之主。傳(chuan) 文有明確的解釋:“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春秋屬於(yu) 周代,所以其斷事的依據,必然需要以周文王的名義(yi) 。周文王是受命開創有周一代的先王,其所創製便是有周一代的憲則,後世不可違背之。所以,春秋經的每一條斷辭,都是以“元年春王正月”為(wei) 最高準則,合乎“元年春王正月”者便是,否則為(wei) 非。“元年春王正月”正是定是非、決(jue) 嫌疑的依據。春秋一經,二百四十二年的每一條經文,都是在這一最高準則即先王之道之下作決(jue) 斷的。這就是春秋教給我們(men) 的第一位方法準則——心有主而能斷。
處在這個(ge) 信息手段高度發達的時代,人人都可以發言,而絕大多數人的發言都是隨感發作。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少數能做到“心有所主而能斷”的聲音,也會(hui) 被埋在無數雜音之中。要做到心有所主而能斷,就是要麽(me) 依據現今相應的法條來做判斷,要麽(me) 依據五經義(yi) 理來做判斷。既不能依據現今的相關(guan) 法條來做判斷,心中又不存先王之道,那發表出來的意見一定是混亂(luan) 的。難怪人人互相不服,社會(hui) 人群也為(wei) 此撕裂,而這仿佛已成為(wei) 信息時代的常態。
蔣先生經常說:明理是第一功夫。發生大事件,正是我們(men) 依據經典,做明理功夫的好機會(hui) 。須是臨(lin) 事而懼,發而必中。若隨波逐流,人雲(yun) 亦雲(yun) ,甚至以之泄憤,那隻能日漸居於(yu) 下流了。
而經典之道,正是要教人上達。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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