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斯·懷特克爾】獨處的權利

欄目:他山之石
發布時間:2022-03-03 16:33:47
標簽:吳萬偉

獨處的權利

作者:尼古拉斯·懷特克爾 著;吳萬(wan) 偉(wei)  

來源:譯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

 

本文探討現代世界的核心假設——獨處的需要是人類生活的必要特征。

 

最近一些年,有人呼籲徹底廢除國家資助的警察部隊,從(cong) 前隻是政治話語中偏僻的邊緣性觀念如今已經進入核心。這些觀念向我們(men) 挑戰,要求我們(men) 重新思考社會(hui) 生活和政治生活應該如何塑造和管理。挑戰的重要元素之一是認識到這些武裝起來的國家工作人員被拿來使用的怪異方式。即什麽(me) 時候人們(men) 呼叫警察?當然是他們(men) 遇到危險時,但是人們(men) 何時覺得自己處於(yu) 危險中?

 

畢竟,如果回顧一下過去500年一直在完善和宣傳(chuan) 的神話,即某個(ge) 群體(ti) 的人如黑人給社會(hui) 秩序帶來深刻危險。美國警察體(ti) 係發展起來部分是要管理奴隸的,這是一再重複的、提醒的、特別強調的要點。監督管理什麽(me) 以及如何監管從(cong) 來不是中立的。它一直是由野蠻殘酷而且常常是罪惡的權力所構成。換句話說,“危險”絕非天生的或明顯的範疇,它受製於(yu) 政治體(ti) 製和意識形態的操縱。當鄰居太吵鬧的時候,當他們(men) 看到一群黑人在公共公園聚集的時候(要野炊);當一個(ge) 無家可歸的人睡在地鐵道軌旁,當有人在大街上說話聲音太大或者太瘋狂的時候;當抗議者遊行示威的時候等等,人們(men) 都可能會(hui) 呼叫警察。但是,這些事能夠適當地被貼上“危險的”標簽嗎?

 

在這點上,這類批評的確熟悉得很。但是,我想把焦點集中在使用政治化的危險概念的一種特殊方式,這值得哲學家更加認真的關(guan) 注。以這種方式使用“危險”常常動員警察行動起來,更加頻繁的是驅動我們(men) 在日常生活中像警察一樣行動。這是哲學家丹妮絲(si) ·費雷拉·達·席爾瓦(Denise Ferreira Da Silva)所說的“感觸性”(affectability)的感知危險:他人簡單和原始的存在威力——他們(men) 的身體(ti) 、氣味和聲音對我們(men) 的影響。現代世界是這樣一個(ge) 世界,我們(men) 太多的人生活在要確保將受別人影響的可能性最小化的實踐中。

 

紐約市官方網站在其名為(wei) “鄰居的噪音”欄目中敦促公民打電話給“紐約市警察局”(NYPD)“匯報鄰居打架、歇斯底裏地尖叫、槍擊、爆炸、產(chan) 生危險的聚會(hui) 或群體(ti) 喧囂、或可疑的砸碎玻璃或木頭等情景。”我們(men) 被告知要警惕其他人在場的情形——及其噪音似乎就隱含著危險的可能性。但是,這種明顯的合理性論證逐漸消失了,因為(wei) 該欄目接著說“你能夠對鄰居的噪音提出投訴,包括聲音太大的音樂(le) 或電視、說話、移動或者拖拉家具等。紐約警察局的官員如果沒有緊急事件要處理的話,會(hui) 在8小時之內(nei) 做出回應。如果到了之後噪音還在繼續,他們(men) 就會(hui) 采取行動。”

 

這不僅(jin) 僅(jin) 是承諾要保護人們(men) 免受危險的他人的傷(shang) 害;而且是一種承諾要保護人們(men) 避免他人在場的幹擾,不管危險程度如何。也就是說,僅(jin) 僅(jin) 製造了一種影響他人的噪音就是冒犯,就值得警察出來幹預。這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例子,說明我們(men) 擁有的前提是多麽(me) 根深蒂固:我們(men) 能夠和應該僅(jin) 僅(jin) 因為(wei) 他人影響了我們(men) 就要把他們(men) 從(cong) 我們(men) 的生活範圍內(nei) 驅逐出去。我們(men) 用窗台撒菱和拒人千裏之外的長凳設計將城市裝飾起來,以確保沒有人能看到睡在公園或大街上的無家可歸者。如果有街頭表演者進入地鐵,我們(men) 就怒視和趕緊調換車廂。我們(men) 搬家到郊區去居住就是要一整天都看不見另一個(ge) 活物。

 

個(ge) 體(ti) 作為(wei) 現代生活基本元素的觀念是這個(ge) 假設的核心。我們(men) 認為(wei) ,每個(ge) 具體(ti) 的人在獨處時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能完全控製和擁有自己的生活空間,不僅(jin) 僅(jin) 是意識形態的或政治層次上的(如已經公認的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權利)而且在身體(ti) 感知層次上。私有財產(chan) 的最基本類別——家——就是完美的空間隱喻。個(ge) 人主義(yi) 認定每個(ge) 人——就像我們(men) 生活其中的家以及家中財產(chan) ——都是遠離他人的最根本的和最純潔的東(dong) 西,躲在將他人排除在外的封閉的壁壘後麵。當然,私家住宅不僅(jin) 僅(jin) 是這種社交生活的隱喻也是它的後果,一種完美的方式,其中我們(men) 得到了承諾,確保擁有獨處而不受打擾的權利。

 

上文引用的紐約警察局的使命中警察在保護的是我們(men) 每個(ge) 人獨自呆著的權利,如果我們(men) 不希望他人呆在我們(men) 的空間內(nei) ,我們(men) 有將其排除在外的權利。再次,確切要點是這個(ge) 權利的存在與(yu) 這些他人是否帶來任何危險和傷(shang) 害沒有關(guan) 係。這是僅(jin) 僅(jin) 因為(wei) 聲音太大就要求極端暴力和不公正的國家機關(guan) 去教訓他人的權利——也就是說不讓我們(men) 獨自呆著。這個(ge) 邏輯就是堅持認定監督他人的身體(ti) 存在是必要的和值得向往的:包括他們(men) 的聲音、氣味和肉體(ti) 。

 

我們(men) 應該能夠管理他人的存在——這個(ge) 觀念其實隱含著他人的存在是不值得向往的和令人擔憂的意思,這在現代生活中幾乎無法避免。對某種思想傳(chuan) 統來說,過於(yu) 接近他人就要求我們(men) 重新思考了,這在最近一些年獲得了新的學術基礎。受此傳(chuan) 統的激發(弗雷德·莫頓(Fred Moten)遵循塞德裏克·羅賓遜(Cedric Robinson)的腳步所說的黑人激進傳(chuan) 統),我敦促所有人(包括專(zhuan) 業(ye) 哲學家)開始提出獨處倫(lun) 理學。

 

對於(yu) 獨處倫(lun) 理學的黑人激進調查之所以激進部分就是因為(wei) 他們(men) 質疑了這個(ge) 假設,即需要獨處是人類生活的必要特征。不是從(cong) 提出人們(men) 應該不應該有權獨處或有權監督管理他人闖入獨處的空間這個(ge) 問題開始,而且提出下麵的問題:在情感和心理體(ti) 驗的層次上,獨處的需要究竟是什麽(me) 以至於(yu) 我們(men) 覺得它理所當然並將其神聖化,變成了一種隱含的權利。我們(men) 為(wei) 何有這種需要?當我們(men) 想到這多麽(me) 多哲學、心理學、精神分析等文獻都在關(guan) 注獨處的需要時,就能明白這些問題是多麽(me) 具有緊迫性了。很多人認為(wei) 我們(men) 作為(wei) 人的身份就紮根於(yu) 我們(men) 與(yu) 他人共享這個(ge) 世界。為(wei) 何現代生活卻建立在獨處之上?為(wei) 什麽(me) 其他人的身體(ti) 存在似乎成了我們(men) 的威脅?我們(men) 為(wei) 什麽(me) 不能想象另一種生活方式呢?

 

這裏非常重要的是,正如我上文建議的那樣,密切關(guan) 注我們(men) 管理自己獨處的方式是身體(ti) 感覺。我們(men) 試圖管理的不僅(jin) 僅(jin) 是他人作為(wei) 理想或抽象概念的存在,而是他們(men) 用肉體(ti) 影響我們(men) 的能力或闖入我們(men) 感官空間或我們(men) 對世界的審美體(ti) 驗的能力。就拿邊緣都已經擠滿了觀眾(zhong) 的電影院為(wei) 例,我們(men) 很多人並不認為(wei) 這對我們(men) 精心培養(yang) 的個(ge) 性或我們(men) 珍視的管理有序的易感性造成任何威脅:隻要人人都保持安靜,四肢緊湊地放在自己的座位空間內(nei) 。但是,現在設想你聽見前幾排有觀眾(zhong) 在竊竊私語,或想象坐在你旁邊的人身上有一種特別刺鼻的須後水。對我們(men) 很多人來說,本來並不惹人討厭的情景變成了極其討厭的和令人極為(wei) 生氣的事情。抽象地擁抱社交生活常常與(yu) 管理這種生活的感官後果共存。正如阿鬆·克勞利(Ashon Crawley)所說,我們(men) 宣稱與(yu) 這些高貴的夥(huo) 伴共享這個(ge) 世界,我們(men) 希望逃避的不是“人民”而是噪音、氣味和身體(ti) 感覺和肉體(ti) 汗臭,這些就像他們(men) 留下的肮髒汙垢殘餘(yu) 讓我們(men) 感到惡心。

 

為(wei) 了理解這種感性對我們(men) 來說為(wei) 何如此嚇人,獨處倫(lun) 理學必須考慮某些社會(hui) 結構依靠獨處的需要而變得豐(feng) 富或獲得賦能的方式。這就是說,我們(men) 不能假設厭惡回避他人僅(jin) 僅(jin) 是天性。“個(ge) 人空間”的概念對人類生活或許必不可少,但它的形狀、散布條件、以及管理如何保護該空間的法則都隨著時間和文化的差異而有所變化。忘記這一點就等於(yu) 過快放棄了。正如西蒙·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在其裏程碑式著作《第二性》中所說,社會(hui) 構造常常試圖回溯過去來論證其存在的合理性,堅持認為(wei) 造成的後果其實是它的起因。反黑人論調使用黑人社區的低收入水平即曆史上的反黑人政策和社會(hui) 結構的後果來進一步論證反黑人政策和社會(hui) 結構的合理性。或者使用波伏娃的例子,歐洲白人女性缺乏正式教育(波伏娃隱蔽關(guan) 注的群體(ti) )被當作女性思想智慧低劣的證據,而這被用來論證家長製生活方式的合理性,雖然事實是這種家長製生活方式才是教育差距的真正理由,絕非女性天生就智慧低劣。

 

那麽(me) ,獨處倫(lun) 理學必須拒絕上當受騙。不是首先假設獨處天生是值得向往的,或者他人肉體(ti) 的存在天生就不值得向往,需要提出的問題是:是誰要求或者引發了對社會(hui) 生活的這種認識,或者從(cong) 中能夠獲得什麽(me) 利益?比如,黑人對這種激進倫(lun) 理學的追求將焦點集中在這樣一些方式上,反黑人和籠統的種族等級差別和範疇化依靠針對他人肉體(ti) 存在的特別暴力和法西斯式監督管理。最近一些年廣泛傳(chuan) 播的警察針對黑人美國人的野蠻暴力和騷擾的很多案例都是從(cong) 白人呼叫警察來管理說話聲音太大的黑人開始的。與(yu) 此同時,聚焦階級差別的更激烈分析可能注意到對他人肉體(ti) 存在的厭惡催生了某些生產(chan) 和消費模式:如住在郊區或使用私有交通工具等。

 

最後,這種倫(lun) 理學必須提出規範問題:我們(men) 如何能夠和應該體(ti) 驗和生活在他人肉體(ti) 存在的世界?當我聽見鄰居家的音樂(le) 聲闖入我的公寓或在地鐵上聞到對麵乘客身上難聞的氣味或在音樂(le) 會(hui) 上感受到站在背後的人的呼吸,我應該有何感受?我的厭惡和刻意保持距離是自然的還是合理的呢?如果再次求助於(yu) 克勞利,我應該在共享空間時去尋找其他感受方式或社會(hui) 關(guan) 係的可能性嗎?

 

當然,這樣的調查一定不能過快放棄。雖然我試圖簡要概括人們(men) 可能對自己獨處的需要和“權利”感到懷疑的真實理由,接受獨處或保護自己的生活不受幹擾的真實理由或許也存在。最近,凱文·誇西(Kevin )遵循理論家奧德烈·羅爾蒂()的腳步試圖讓人們(men) 關(guan) 注黑人獨處(單一性)的生產(chan) 力和倫(lun) 理重要性。對經曆這個(ge) 世界的不公平、暴力和罪惡的很多人來說,有能力從(cong) 反黑人的公共世界退卻,請原諒我的說法,有能力割下一塊兒(er) “屬於(yu) 我自己的房間”常常是黑人存在的強大和和可愛的工具。籠統地說,殘疾人對感官物質性或者對他人存在特別敏感,他們(men) 的方式不是值得告誡而是值得我們(men) 理解。鑒於(yu) 此,獨處倫(lun) 理學也必須與(yu) 殘疾研究的深刻見解交叉結合起來。如果關(guan) 注這樣的細膩差別讓我們(men) 看到某些獨處方式之美及其重要意義(yi) ,它也讓我們(men) 更清晰地看到獨處從(cong) 深層意義(yi) 上說醜(chou) 陋和不值得向往的畫麵,這類獨處可能產(chan) 生種種形式的監管暴力。

 

哲學家需要詢問獨處的需要到底是需要什麽(me) ?維持獨處需要什麽(me) 社會(hui) 結構和實踐?共同生活還存在什麽(me) 樣的其他可能性?獨處倫(lun) 理學的本質必須是對人類生活方式的質疑和重新想象其他生活方式的開放性,它堅持認為(wei) 我們(men) 每個(ge) 人都是一個(ge) 有封閉空間的主權國家,邊界巡邏者能夠辨認出肉體(ti) 存在的任何微弱跡象。日常生活的情感和審美基礎,以及我們(men) 日常進入公共空間的行為(wei) 都必須成為(wei) 哲學關(guan) 注的對象。畢竟,如果不研究如何與(yu) 他人一起生活,倫(lun) 理學還能是什麽(me) 呢?不僅(jin) 僅(jin) 是抽象觀點,還應該是塵世的生活現實。

 

作者簡介:

 

尼古拉斯·懷特克爾(Nicholas Whittaker),紐約城市大學研究生中心攻讀博士學位,在《美學雜誌》《藝術批評》《電影與(yu) 哲學》等期刊發表文章。主要興(xing) 趣在於(yu) 藝術哲學、黑人研究以及兩(liang) 者對倫(lun) 理學、本體(ti) 論和認識論概念的挑戰。

 

譯自:The Right to Be Alone by Nicholas Whittaker

 

https://www.philosophersmag.com/essays/267-the-right-to-be-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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