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漢民】早期儒家之“師”與中國政教理念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12-20 10:10:16
標簽:師道
朱漢民

作者簡介:朱漢民,男,西曆一九五四年生,湖南邵陽人,現任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教授。曾任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院長二十多年,推動了嶽麓書(shu) 院的現代複興(xing) 。著有《玄學與(yu) 理學的學術思想理路研究》《湖湘學派與(yu) 湖湘文化》《經典詮釋與(yu) 義(yi) 理體(ti) 認》、《儒學的多維視域》等。

早期儒家之“師”與(yu) 中國政教理念

作者:朱漢民

來源:《社會(hui) 科學戰線》2021年第10期


摘要:中華儒教文明獨有的政教相通理念,使得“師”在中國曆史上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儒家是中國傳(chuan) 統政教理念的奠定者,儒家政教思想的特色,可以通過對“師儒”的溯源得到解釋。《論語》中“師”具有政與(yu) 教的雙重意義(yi) :周朝職官與(yu) 文化傳(chuan) 人。孟子一派強調“師”是從(cong) 事道義(yi) 引領、人格獨立的士人,提出了“師道”的理念。荀子一派強調"師"製定禮義(yi) 法度的政治身份,提出了“師法”的理念。兩(liang) 漢以後儒家政教文明的發展,漢學講師法與(yu) 宋學講師道,均分別淵源於(yu) 先秦荀子與(yu) 孟子,與(yu) 他們(men) 對“師”的政教責任與(yu) 身份認同有密切關(guan) 係。 

 

關(guan) 鍵詞:儒教;政教文明;師道;師法

 


儒學也被稱之為(wei) “儒教”,但是這個(ge) “教”不是宗教,而是教育,因為(wei) 推動儒家文化傳(chuan) 播的主體(ti) 不是僧侶(lv) 而是“師”。要理解“儒教”文化,首先需要分析了解“師”的身份及其意義(yi) 。所以,我們(men) 必須在追溯“師儒”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早期儒家代表人物對“師”的基本理念,特別是在分析其“師道”與(yu) “師法”的基礎上,進而解構儒教之“師”的意義(yi) ,闡發中國傳(chuan) 統的政教文明。

 

一、“師儒”溯源

 

從(cong) 先秦儒學產(chan) 生的時候開始,“儒”與(yu) “師”就是不可分割的一體(ti) 關(guan) 係;而且,“儒”的學術傳(chuan) 承、思想發展又總是與(yu) 儒者作為(wei) “師”的身份分不開。那麽(me) ,“儒”的學術與(yu) “師”的身份之間的淵源關(guan) 係究竟是如何建立起來的?

 

追溯春秋時期形成的儒家,古代史家往往是從(cong) 西周時代的王官製度尋找其淵源,從(cong) 那裏找到“儒”與(yu) “師”的文化淵源聯係。班固在《漢書(shu) ·藝文誌》論述先秦諸子與(yu) 西周王官之間的關(guan) 係時,他認為(wei) 儒家淵源於(yu) 司徒之官,他說:“儒家者流,蓋出於(yu) 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1]根據諸子出於(yu) 王官論,班固認為(wei) 儒家就是出於(yu) 司徒之官,儒家重視教育的思想傳(chuan) 統,其實源於(yu) “司徒之官”在西周時期從(cong) 事教化的曆史經驗。司徒之官作為(wei) 西周朝廷的教官,履行著國家的教化職能。盡管這隻是“儒” 的起源說法之一,但是它能夠比較充分地揭示儒家文化的特質,曆來得到學界的肯定比較多,本文也認同這一觀點。

 

《周禮》記載的“師”“儒”,其實就是在各邦國、鄉(xiang) 裏從(cong) 事教育的司徒之官。鄭玄解釋說:“師,諸侯師氏,有德行以教民者。儒,諸侯保氏,有六藝以教民者。”[2]鄭玄解釋《周禮》的“師儒”,“師”即相當於(yu) 司徒之職中的“師氏”,“儒”即當於(yu) 司徒之職的“保氏”。“師氏”“保氏”的司徒之職,與(yu) 後來產(chan) 生的儒家思想接近,即所謂“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為(wei) 道本;二曰敏德,以為(wei) 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qin) 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賢良;三曰順行,以事師長。”[3]“儒”的教育職責包括“六藝”“六行”,也就是說,“師”“儒”原就是司徒之官中在各邦國、鄉(xiang) 裏從(cong) 事教育的職官,他們(men) 所傳(chuan) 授的“三德”“三行”“六藝”“六儀(yi) ”等,正是儒家學派倡導的學術思想和教育思想。可見,儒家起源於(yu) 西周時期的師、儒,既體(ti) 現出西周社會(hui) “學在官府”的特點,也反映了原始儒家與(yu) 學官之間的密切聯係。

 

但是,從(cong) 政教製度、思想觀念來說,春秋戰國時期的儒家之“師”,與(yu) 西周時期的司徒之“師”之間,又存在著很大的區別,他們(men) 的政治身份、教育理念均發生了許多重要變化。從(cong) 西周上溯到整個(ge) “三代”時期,是“君師”一體(ti) 的政教體(ti) 係。天子既代表“天”來治理天下百姓,同時還要代表“天”來教化天下百姓。由於(yu) 天子不可能一個(ge) 人來治理、教化天下,他需要委派百官幫助他治教天下,這才有《周禮》中各種官職的設定。西周時期的“師儒”等司徒之官,恰恰也是“官”與(yu) “師”的身份合為(wei) 一體(ti) ,其職責主要是行使教育的職責。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伴隨著天子失去對天下治教的能力,各諸侯君主考慮的完全是如何快速地富國強兵、稱王稱霸,故而更為(wei) 崇拜和提倡窮兵黷武的霸道,不會(hui) 對時間長、效果慢的人文教化有任何興(xing) 趣。而流落民間並具有“師儒”出身的士人群體(ti) 關(guan) 注教育,他們(men) 希望通過整理三代文獻,以《詩》《書(shu) 》《禮》《樂(le) 》培養(yang) 傳(chuan) 承先王之道的士君子,繼續履行“以賢得民”“以道得民”的“師儒”之職。但是這些儒家士人與(yu) 西周的“師儒”又有很大的不同,最突出的是,春秋戰國時期“治”“教”分離,諸子不可能代表君主行使教化之職,儒家學派雖然仍然從(cong) 事教育與(yu) 學術,但他們(men) 不具有西周時期作為(wei) 司徒之職的“師儒”身份,而完全是作為(wei) 民間知識人而具有“子”的身份。同時,儒家教育還有一個(ge) 明顯改變,就是教育對象的變化。夏商周的製度是政教合一的貴族政治,所以,西周的“師儒”等司徒之職,完全是其貴族政治體(ti) 係的組成部分,能夠接受教育的隻有貴族子弟。但是,春秋戰國時期儒家士人的教育對象已經下移到民間的普通平民。孔子開拓私人講學,就以“有教無類”為(wei) 原則,並不在意來學者的社會(hui) 政治身份。儒家將教育對象由貴族成員轉變為(wei) 普通平民,是中國政治史、思想史的一個(ge) 巨大轉變,由此開啟一個(ge) 新時代的到來,導致中華政教文明的發展與(yu) 轉型。

 

二、《論語》中“師”的雙重意義(yi)

 

春秋之始,西周確立的“君(官)師一體(ti) ”的政教形態逐漸解體(ti) ,許多在民間從(cong) 事知識創造與(yu) 文化傳(chuan) 播的士人,並不具有西周教育官員的“師”的身份。所以,春秋初期許多士人雖然承擔“師”的教育功能,但是他們(men) 在當時並沒有被稱為(wei) “師”。

 

孔子是最早從(cong) 事民間教育與(yu) 學術的教育家,後來還被稱之為(wei) “萬(wan) 世師表”。但是,有一個(ge) 值得注意的曆史現象,即開創私人講學的孔子在《論語》的記載中,從(cong) 沒有以“師”自稱或者是被弟子以“師”稱呼。為(wei) 什麽(me) 作為(wei) 儒師之祖的孔子,在《論語》中沒有被稱之為(wei) “師”呢?其原因當然與(yu) 當時的習(xi) 慣有關(guan) 。在春秋時期私學初起的年代,按照人們(men) 習(xi) 慣上的稱呼,“師”仍然保留其學官的慣例。如《論語》中出現的“師”,其中不少就是源於(yu) 西周的職官名,如《論語》數次出現的“士師”“樂(le) 師”就是如此。而作為(wei) 私人講學的孔子,門人並不稱他為(wei) 師,顯然在人們(men) 的習(xi) 慣中隻有官學才有“師”。李紀祥注意到這一現象並作出解釋,他認為(wei) :“孔子之時代,則‘師’乃是‘四代學製’中之‘官名’,孔子非官方體(ti) 製中之任職‘師’者,於(yu) 魯國所任諸職,亦與(yu) ‘師’無關(guan) ;故其教四方來學者,隻可以視為(wei) 係私人性質。四方來學孔子者,亦以 ‘子’、‘夫子’敬稱、尊稱孔子。”[4]這就是孔子沒有被稱之為(wei) “師”的直接原因。

 

雖然孔子在世時沒有被稱之為(wei) “師”,但是,孔子賦予了“師”一種不同於(yu) 原來僅(jin) 僅(jin) 是作為(wei) 學官名稱的嶄新意義(yi) ,而這些新的意義(yi) ,恰恰是孔子在後來被儒者尊為(wei) “師”的重要原因。《論語·為(wei) 政》記載:“溫故而知新,可以為(wei) 師矣。”毫無問題,孔子在這裏定義(yi) 的“師”,具有一係列全新的意義(yi) 。自漢至清的許多經學家,他們(men) 通過字句詮解、文獻互證、義(yi) 理建構的方式,從(cong) 教學、尊德、治事等不同角度詮釋“師”的意義(yi) ,“師”被詮解為(wei) 學問之師、德性之師、治事之師,並因之以建構儒家的師道。[5]應該說,孔子開始了“師”在人類社會(hui) 中具有的知識傳(chuan) 授、人格教育、文化傳(chuan) 承方麵的身份和意義(yi) 。可見,後來的儒家學者通過詮釋孔子的“溫故而知新,可以為(wei) 師矣”,進一步強調“師”的社會(hui) 身份、教育職責、文化功能。這樣的“師”,其實就是從(cong) 文化傳(chuan) 承(溫故)與(yu) 文化發展(知新)的意義(yi) 上,確立了“師”在精神文化傳(chuan) 承和發展方麵的新意義(yi) 。

 

與(yu) 此相關(guan) ,孔子在關(guan) 於(yu) 什麽(me) 是“師”的其他論述中,繼續淡化“師”的官職身份,強化“師”作為(wei) 一般文化人或教育者的意義(yi) 。譬如《論語·述而》中記載孔子的說法:“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cong) 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顯然,這一個(ge) “師”與(yu) 學官更沒有關(guan) 係,他就存在於(yu) 普通的民間社會(hui) 中,是一切能夠幫助我在知識、精神方麵成長的人,均可以尊其為(wei) “師”。

 

可見,孔子突破了“師”的官職身份局限來理解“師”,對“師”作了廣泛的理解。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表彰的士君子一類的人物,其實就具有這一種“師”的意義(yi) 。《論語》中有大量君子、小人之辨的言論,孔子推崇的君子人格,均是一種具有仁、智、勇以及禮樂(le) 修養(yang) 的人物,他們(men) 是普通人們(men) 學習(xi) 、效法的榜樣。而且,他們(men) 之所以具有這些文化修養(yang) 和品德素質,與(yu) 其先天血緣、政治地位、個(ge) 人財富沒有關(guan) 係,而隻與(yu) 他是否自覺提升自己的文化知識、道德修養(yang) 有關(guan) 係。這一些“君子”往往就是現實社會(hui) 中傳(chuan) 播文化知識、道德精神的“師”。孔子認可“君子博學於(yu) 文,約之以禮”(《論語·雍也》)。特別強調“士誌於(yu) 道”(《論語·裏仁》),孔子心目中的士君子必須傳(chuan) 承道、文、禮,其實這正是“師”的責任和標識。

 

由此可見,《論語》記載的“師”具有上述雙重意義(yi) ,即三代傳(chuan) 統作為(wei) 教育職官的“師”與(yu) 春秋戰國作為(wei) 民間社會(hui) 具有教育功能的“師”。這一觀念一直影響早期儒家內(nei) 部的不同學者流派。孔門弟子中一些人師將其看作承擔知識創造、文化傳(chuan) 播的士人,進一步提出了“師道”的理念。另一些人則強調“師”服務於(yu) 朝廷政治的文教職官身份,相應提出了“師法”的觀念。

 

三、孟子挺立“師道”

 

以孟子學派為(wei) 代表的早期儒家學者,進一步推動了“師”作為(wei) 非職官的民間士人身份,自覺擔負起傳(chuan) 承與(yu) 創新華夏文明的曆史使命。他們(men) 強調新時代的“師儒”應該是獨立人格的士君子,從(cong) 而推動了“師”身份的曆史轉型。這一切,集中體(ti) 現在孟子開始挺立的一種表達士人精神獨立性的“師道”理念。

 

在孔子關(guan) 於(yu) 士、師的思想基礎上,孟子更加強調儒家士人作為(wei) 民間的文化人的“師”身份,並且開始以“師”稱呼這些民間授徒的儒者。這樣,《孟子》中作為(wei) 私人學術授受的儒家士人,正式獲得了原來隻是王官之位的“師”的稱號。本來在三代先王時期,“君”與(yu) “師”應該是一體(ti) 的。但是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爭(zheng) 霸,統治者隻想稱王稱霸而無意於(yu) 為(wei) 師興(xing) 教,“有德行以教民”“有六藝以教民”的責任落在民間士人身上。孔子雖然不是“君”,但他是具有文化道德崇高威望的“聖”,故而具有實質的“師”身份。所以,盡管孔子自己從(cong) 不以“聖”自詡,說“聖則吾不能,我學不厭而教不倦也。”子貢解釋說:“學不厭,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聖矣。”(《孟子·公孫醜(chou) 上》)《孟子》引用子貢之語,肯定“夫子既聖”,其實也是強調孔子能夠具有三代聖王一樣的重要地位,他不僅(jin) 以“師”的身份教化萬(wan) 民,還可以教化後世的萬(wan) 民。所以孟子稱讚孔子說:“聖人,百代之師也。”(《孟子·盡心下》)可見,在孟子的心目中,“師”與(yu) 天子之位或王官之職完全沒有直接關(guan) 係,而是指那些具有“仁且智”的聖人與(yu) 士君子。

 

孟子進一步指出“師”與(yu) “道”緊密關(guan) 係。孟子認可的“師”不是朝廷體(ti) 製之內(nei) 的“司徒”或“師儒”,而是與(yu) “道”相連的,即隻有那些傳(chuan) 道者方可稱之為(wei) “師”。他說:“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師也。”(《孟子·離婁下》。)曾子、子思是同道的授受關(guan) 係,這是建立在“道”之傳(chuan) 承上的師生關(guan) 係,完全不同於(yu) 廟堂之上政治依附的君臣關(guan) 係。由於(yu) 孟子提出“師”要承擔傳(chuan) 承“道”的責任和使命,明確將“師”的身份和“道”的使命聯係在一起,故而推動了“師道”理念的形成。因為(wei) 年代的關(guan) 係,孟子沒有能夠從(cong) 學於(yu) 孔子門下,但是孟子堅持認為(wei) 自己是傳(chuan) 承了孔子之道,他將自己與(yu) 孔子的關(guan) 係也看作同道關(guan) 係,故而稱孔子為(wei) 師。孟子說:“聖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以承三聖者。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孟子·滕文公下》)孟子明確將自己的“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以承三聖”看作“聖人之徒”的衛道之舉(ju) ,肯定自己是孔子之徒。可見,他肯定“師”的根本依據就是傳(chuan) 承“道”,他認為(wei) 自己繼承了孔子之道,故而以“私淑”弟子尊孔子為(wei) “師”,他說:“予未得為(wei) 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孟子·離婁下》)孔子所傳(chuan) “聖人之道”,也是孟子堅守的儒家文化理想之道,“師道”的授受關(guan) 係,是可以跨越時間和空間的局限。

 

可見,在孟子這裏,“師”傳(chuan) 承的“道”既可以是“親(qin) 炙之者”的直接授受關(guan) 係,也可以是精神傳(chuan) 承的間接關(guan) 係。故而孟子還可以將三代時期的“先聖”也可以看作“師”,進一步提出“百世之師”的觀念。他說:“聖人,百世之師也。伯夷、柳下惠是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誌;聞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鄙夫寬,奮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聞者莫不興(xing) 起也。非聖人而能若是乎?而況於(yu) 親(qin) 炙之者乎?”(《孟子·盡心下》)在孟子看來,“聖人”作為(wei) 一種人格典範,就是代表文化價(jia) 值的“道”,他能夠教化一切“頑夫”“懦夫”“薄夫”“鄙夫”,甚至能夠教化“百世之下”的後人,故而能夠充分表達出“師”的教育功能。

 

由於(yu) 孟子將“師”與(yu) “道”聯係起來,這一種“師”往往也是最廣義(yi) 的。當儒家士人進入到朝廷體(ti) 製內(nei) 成為(wei) 士大夫時,他們(men) 在廟堂之上“引君當道”,其實也可以看作履行“師”的責任。儒家的政治理想是三代的王道,即要求君主不僅(jin) 應該有治理國家的能力,還要具有泛愛百姓的德性。但是,如何使那些爭(zheng) 強呈霸的君王也能夠自覺追求德性?儒家強調士大夫應該首先承擔起“引其君以當道”的責任,應該能夠以“師”的身份來教育君王。麵對有權有勢的君王,孟子特別強調儒家士人的師長身份和師道尊嚴(yan) ,他說:“君子之事君也,務引其君以當道,誌於(yu) 仁而已。”(《孟子·告子下》)孟子本人就堅持自己必須以傳(chuan) 道者“師”身份,參與(yu) 到君主主導的政治事務中。他對齊國君王說:“我非堯舜之道,不敢陳於(yu) 王前。”(《孟子·公孫醜(chou) 下》)但是,在朝廷的政治體(ti) 製之內(nei) ,君王與(yu) 儒士是君臣關(guan) 係,作為(wei) 臣的儒者必須服從(cong) 君王的權力,但是儒者承擔了“堯舜之道”,故而具有“師”的人格力量和“道”的精神權威。即使擁有王權的君主與(yu) 承擔道義(yi) 的儒者之間產(chan) 生衝(chong) 突,儒者可以擁有“師”的尊嚴(yan) 而毫不畏懼強大的王權,堅持自己的獨立人格和“道”的精神信仰,在麵對國君也不要忘記師道尊嚴(yan) 。孟子說:“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誌,與(yu) 民由之;不得誌,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雖然“引其君以當道”會(hui) 有很大的風險,但是孟子相信“師道”的精神人格力量,遠遠過於(yu) 君王這一類權勢者,所以他說:“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魏巍然。”(《孟子·盡心下》)孟子堅持士師具有獨立於(yu) 王權政治的人格尊嚴(yan) ,對儒者承擔“師”的責任具有明確的自覺意識。孟子堅持要“引其君以當道”,特別強調儒家士人在廟堂之上,仍然必須堅持自己為(wei) 師的身份,即在君王前麵仍然要堅持自己的獨立人格,確實是儒家士人的師道尊嚴(yan) 的最高表現。由此可見,早期儒家是以“師”來承擔自己的政治責任和文化使命,在孟子挺立的“師道”理念中得到了最充分的體(ti) 現。孟子對“師道”的信念,一方麵是傳(chuan) 承了上古三代奠定的政教一體(ti) 的文明理念,體(ti) 現出將教育納入國家治理中的思想傳(chuan) 統;另一方麵又體(ti) 現出軸心文明時期的“哲學突破”,以“師道”的獨立人格和超越精神,表達出教育對價(jia) 值理想、文明發展的推動作用。可見,孟子強調儒者必須承擔起“師道”的責任和情懷,不僅(jin) 是將“教”的文化功能融入“政”的國家治理中去,更是希望建立一個(ge) 合乎文化價(jia) 值即“天下有道”的理想世界。

 

四、荀子倡導“師法”

 

孔子之後“儒分為(wei) 八”,由於(yu) 《論語》記載的“師”有不同意義(yi) ,所以孔門後學關(guan) 於(yu) “師”的理解也有很大的差別。如果說早期儒家孟子一派推崇“師道”的話,荀子一派卻推崇“師法”。這裏所謂“師道”與(yu) “師法”的差別,不僅(jin) 僅(jin) 體(ti) 現為(wei) “道”與(yu) “法”的差別,同時還體(ti) 現為(wei) 二位所說的“師”有著重要差別。過去論述早期儒家的師道師法思想時,很少注意二者之間的差別。在春秋戰國時期,“師”一直還保留著兩(liang) 重意義(yi) :其一,是王官體(ti) 製內(nei) 掌握文化教育權力的職官之師;其二,指春秋戰國時期在民間社會(hui) 從(cong) 事文化知識傳(chuan) 播的教育者,往往是非職官身份的士人。《荀子》一書(shu) 關(guan) 於(yu) “師”的論述很多,其意義(yi) 比較複雜,但是其中絕大多數均是繼承上述的第一種意義(yi) 。荀子對“師”的政治功能和政治地位,均有特別的強調。所以,荀子所說的“師”,首先是指三代時期治教合一的聖王。他說:

 

聖也者,盡倫(lun) 者也;王也者,盡製者也。兩(liang) 盡者,足以為(wei) 天下極矣。故學者,以聖王為(wei) 師,案以聖王之製為(wei) 法,法其法以求其統類,以務象效其人。(《荀子·解蔽》)

 

荀子強調“以聖王為(wei) 師”,因為(wei) 聖王是國家製度、社會(hui) 倫(lun) 理的創建人、主導者。在《荀子》一書(shu) 中,存在大量“君師”說法,就是指這一種治教合一的聖王,因為(wei) 他們(men) 既是掌握政治權力天子諸侯,又是推廣禮法教化的師長。如《王製篇》雲(yun) “上無君師,下無父子,夫是之謂至亂(luan) ”,《正論篇》雲(yun) “諸侯有能德明威積,海內(nei) 之民莫不願得以為(wei) 君師。”所以,荀子在論述“禮有三本”的思想時,將“君師”與(yu) 天地、先祖並列,他說:“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荀子·禮論》)我們(men) 要注意,荀子所說的能夠作為(wei) 禮之本的“師”,主要是君師一體(ti) 的“師”,而不是後來人們(men) 常常講的“天地君親(qin) 師”並列的“師”。所以,荀子認可能夠成為(wei) 禮之本的“師”,確實是能夠像“製禮作樂(le) ”的文王、武王、周公一樣的“師”。荀子認為(wei) :“禮者,所以正身也;師者,所以正禮也。無禮,何以正身?無師,吾安知禮之為(wei) 是也?禮然而然,則是情安禮也;師雲(yun) 而雲(yun) ,則是知若師也。”(《荀子·修身》)能夠“正禮”的“師”,當然是“聖王”之師。

 

除了“聖王”之師外,荀子所說的“師”,還可能指在朝廷擔任禮儀(yi) 製定與(yu) 教化類職官的“師”。對於(yu) 荀子而言,他主要受上古政治傳(chuan) 統的影響,他所指的“師”首先是指王官體(ti) 製內(nei) 掌握禮樂(le) 製度與(yu) 教育的禮官一類。當然,由於(yu) 這一類“師”是王官體(ti) 係中掌握禮樂(le) 教育者,他們(men) 往往會(hui) 有更好的知識、道德條件。我們(men) 來看荀子的一個(ge) 對“師”的定義(yi) 式論述,他認可的“師”有四個(ge) 條件:

 

師術有四,而博習(xi) 不與(yu) 焉。尊嚴(yan) 而憚,可以為(wei) 師。耆艾而信,可以為(wei) 師;誦說而不陵不犯,可以為(wei) 師;知微而論,可以為(wei) 師。故師術有四,而博習(xi) 不與(yu) 焉。水深而回,樹落則糞本。弟子通利則思師。《詩》曰:“無言不讎,無德不報。”此之謂也。(《荀子·致仕》)

 

一方麵,荀子繼承西周時期朝廷體(ti) 製內(nei) 的“師”,特別強調“師”服務於(yu) 朝廷的政治功能和職官身份,故而沒有將廣博的知識作為(wei) “師”的根本條件,反而將“尊嚴(yan) 而憚”的政治權威性看作“師”的根本條件,可見荀子對“師”的政治身份更為(wei) 關(guan) 注和特別強調。另一方麵,荀子也主張“師”應該具有“知微而論”“通利則思”的知識、道德條件,認為(wei) “師”必須能夠對他人的成長有益。從(cong) 後一方麵來講,荀子的“隆師”肯定了“師”的文教意義(yi) 。春秋戰國時期的“師”具有雙重意義(yi) ,但荀子所言的“師”,首先是一種依托於(yu) 政治體(ti) 製的職官身份,因為(wei) 作為(wei) 職官身份的“師”也必須具有知識道德的條件,其文教之“師”的意義(yi) 必須依托於(yu) 其職官身份。關(guan) 於(yu) 這一點,特別體(ti) 現在他提出的“師法”概念。在《荀子》一書(shu) 中,多次出現了“師法”的提法。荀子一直強調,人類社會(hui) 為(wei) 了限製人“無度量分界”的天然性情欲望而製定了禮儀(yi) 法度,但是誰能夠擁有這一重要的政治權力?荀子認為(wei) ,這一切均是由被人們(men) 稱之為(wei) “師”的人製定出來的,所以荀子提出了“師者,所以正禮也”(《荀子·修身》)的定義(yi) ,“師法”概念與(yu) 此密切相關(guan) 。對於(yu) 荀子“師法”中的“法”如何理解?不能夠僅(jin) 僅(jin) 是從(cong) 字麵上以“法度”解釋之。人們(men) 會(hui) 問究竟是什麽(me) 法度?其實這裏所謂的“法”,就是指恰當適宜的禮義(yi) 製度。古籍中常常說的“禮義(yi) ”,義(yi) 者,宜也,也是禮義(yi) 法度的意思。《禮記·樂(le) 記》有:“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數,製之禮義(yi) 。”這裏的先王“稽之度數”,就是指“師法”。

 

可見,所謂“師法”,其實是由“師”製定的禮義(yi) 法度。荀子反複強調:“有師法者,人之大寶也,無師法者,人之大殃也。人無師法,則隆性矣;有師法,則隆積矣;而師法者,所得乎積,非所受乎性,性不足以獨立而治。”(《荀子·儒效》) 但是,能夠為(wei) 國家製定禮義(yi) 法度的首先是聖王,或者是“師儒”,他們(men) 既然能夠以禮樂(le) 德行教民,當然也是掌握禮樂(le) 製度製定權力的“師法”。所以荀子強調尊師,他說:“國將興(xing) 必隆師而重傅”,“國將衰必賤師而輕傅”,(《荀子·大略》)他之所以把是否隆師看作關(guan) 係國家興(xing) 衰的重大政治問題,就在於(yu) “師”在荀子這裏具是重要的政治身份並有特別重要的政治功能,國家的禮樂(le) 製度均是通過他們(men) 掌握的“師法”而建構起來的。荀子強調:“故非禮,是無法也;非師,是無師也。不是師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猶以盲辨色,以聾辨聲也,舍亂(luan) 妄無為(wei) 也。”(《荀子·修身》)一個(ge) 國家如果沒有“師法”,缺乏君師、師儒所製定的禮義(yi) 法度,就會(hui) 出現社會(hui) 政治的混亂(luan) 。

 

荀子在儒學史上的特點,就是在政治領域堅持禮樂(le) 製度的製定和實施是實現王道理想的根本途徑,他寄希望於(yu) “君師”“師法”;在學術領域,他主張經學的研究和傳(chuan) 播,在經學史上居於(yu) 重要地位。清代汪中評價(jia) 荀子在經學史上的地位:“六藝之傳(chuan) 賴於(yu) 不絕者,荀卿也。周公作之,孔子述之,荀卿子傳(chuan) 之,其揆一也。”[6]其實,荀子既是先秦儒家六藝之學的集大成者,同時又是漢代經學的開拓者。荀子不僅(jin) 僅(jin) 全麵論述了儒家《六經》的思想特點,他指出:“故《書(shu) 》者,政事之紀也;《詩》者,中聲之所止也;《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 故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禮》之敬文也,《樂(le) 》之中和也,《詩》《書(shu) 》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間者畢矣。”(《荀子·勸學》)而且荀子也是最早直接將上述典籍稱之為(wei) “經”的儒家學者。

 

在荀子看來,要維持中國政教形態的穩定與(yu) 和諧,必須堅持兩(liang) 個(ge) 最重要的權威:第一是“君師”,他們(men) 為(wei) 了防止社會(hui) 動亂(luan) 爭(zheng) 奪,能夠製定出一整套禮樂(le) 製度約束人的自然性情,他們(men) 依據這一套製度治理國家社會(hui) ;第二是經典,聖王、君師們(men) 製定的禮樂(le) 製度,需要通過這些《詩》《書(shu) 》《禮》《樂(le) 》的文獻典籍保存下來,這些文獻典籍既是“三代先王之政典”,又是儒家推薦給後代帝王治國的經典。所以說,三代先王製定禮義(yi) 製度的“師法”,與(yu) 漢代儒家學者通過解釋經典而建構典章製度的“師法”,其政治功能是完全一致的。荀子說:“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 以興(xing) 民德。” (《荀子·大略》)在荀子這裏,經教與(yu) 禮教其實就是同一件事。所以,荀子往往將先王製定禮樂(le) 製度與(yu) 士人解釋傳(chuan) 記經典這兩(liang) 種“師法”聯係起來,他說:“學惡乎始?惡乎終?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其義(yi) 則始乎為(wei) 士,終乎為(wei) 聖人。”(《荀子·勸學》)荀子將等誦經、傳(chuan) 經這些以“教”為(wei) 中心的活動,與(yu) 順人心、行禮治等以“政”為(wei) 中心的活動統一起來,這恰恰是政教相通的儒教文明的理想狀態。荀子對儒家不同經典的文獻特點作過概括,但是對《禮》的重要性有特別的關(guan) 注,所以他會(hui) 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與(yu) “始乎為(wei) 士,終乎為(wei) 聖人”聯係起來,可見《禮》的地位更加特殊。我們(men) 應該注意荀子的一個(ge) 說法:“《禮》《樂(le) 》法而不說,《詩》《書(shu) 》故而不切,《春秋》約而不速。”(《荀子·勸學》)他講到“《禮》《樂(le) 》法”與(yu) 他多次講到的“師法”,其實是一樣的意思,即均是指禮在製約民性、防止爭(zheng) 鬥的規範性法度。這一規範性法度既可能來自於(yu) 先王製定禮儀(yi) 法度的“師法”,也可能來自於(yu) 儒家經典傳(chuan) 授的“師法”,而後者恰恰是漢代經學研究、傳(chuan) 授的一個(ge) 十分重要的概念。

 

結語

 

中華儒教文明獨有的政教相通理念,使得“師”在中國曆史上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儒家是中國傳(chuan) 統政教形態的奠定者,儒家政教思想的特色可以通過對“師儒”的溯源得到解釋。特別是先秦儒學史上出現的師道、師法觀念,同樣也是源於(yu) 儒家與(yu) “師儒”之間的血緣關(guan) 係。儒學史上最有代表性的學術形態是漢學與(yu) 宋學,就分別以“師法”與(yu) “師道”作為(wei) 其學術創造與(yu) 文化傳(chuan) 授的主要方式。

 

漢儒繼承荀子的政教思想傳(chuan) 統,荀子、漢儒的“師法”具有相通性,即均是通過製定、掌管禮義(yi) 法度而具有“尊嚴(yan) 而憚”的權威性,荀子“修六禮”與(yu) 漢儒經義(yi) 法度均是為(wei) 了完成國家禮義(yi) 製度建設。後來漢代經師的“師法”成為(wei) 漢學的經典解說與(yu) 授受的普遍化法式,其主要任務就是為(wei) 朝廷製定禮義(yi) 法度而提供儒家經學的權威性指導,以建構一個(ge) 政教一體(ti) 的儒教文明形態。作為(wei) 以師道為(wei) 使命的宋代士大夫,則建構了以師道為(wei) 主體(ti) 的道統論。他們(men) 從(cong) 三代王道理想中轉化出孔孟—程朱的道統論,這是一種以師道為(wei) 核心的道統論,彰顯了他們(men) 既是文化主體(ti) 又是政治主體(ti) 的責任與(yu) 使命。他們(men) 希望在精神領域以道學教育帝王、在政治領域以道統製約政統,充分繼承了孟子的師道精神。總之,漢學的師法體(ti) 現出漢儒為(wei) 現實政治服務的經世傳(chuan) 統,宋學的師道表達出宋儒的文化使命,從(cong) 漢學的師法演變為(wei) 宋學的師道,推動著中國傳(chuan) 統學術思想的發展,同時也推動著中國傳(chuan) 統政教形態的變革。

 

注釋
 
1 班固:《漢書》卷30《藝文誌第十》,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728頁。
 
2 鄭玄:《周禮注疏》卷2《大宰》,載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第4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40頁。
 
3 鄭玄:《周禮注疏》卷14《師氏》,載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第4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348-349頁。
 
4 李紀祥:《孔子稱“師”考》,《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4期。
 
5 陳峰:《〈論語〉“溫故而知新”章詮釋與儒家師道的建構》,《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4期。
 
6 汪中:《述學》,《四部叢刊》初編307號,上海書店翻印,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