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暉】良心、底線與當代倫理——讀何懷宏《良心論》

欄目:書評讀感
發布時間:2021-08-31 10:42:32
標簽:倫理重建、儒學、良心
方朝暉

作者簡介:方朝暉,男,西元一九六五年生,安徽樅陽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任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曆史係/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學”與(yu) “西學”——重新解讀現代中國學術史》(2002)《春秋左傳(chuan) 人物譜》(上下冊(ce) ,2001)《儒家修身九講》(2008/2011)《學統的迷統與(yu) 再造》(2010)《文明的毀滅與(yu) 新生》(2011)《“三綱”與(yu) 秩序重建》(2014)《為(wei) “三綱”正名》(2014)等。

良心、底線與(yu) 當代倫(lun) 理

——讀何懷宏《良心論》

作者:方朝暉(孔子研究院特聘專(zhuan) 家,山東(dong) 省泰山學者,清華大學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東(dong) 吳學術》2021年第03期

 

摘要:何懷宏的《良心論》一書(shu) 擺脫了傳(chuan) 統心性儒學孤、高、深的路數,在借鑒儒學資源的基礎上,試圖開辟一條基於(yu) 所有人而不是少數精英(或精英群體(ti) )的倫(lun) 理重建之路。它以"底線倫(lun) 理學"為(wei) 特色,關(guan) 心每一個(ge) 現代公民都應履行的基本道德義(yi) 務。它以良心/惻隱之心為(wei) 道德動力之源,試圖開辟一條人人切實可行的道德建設途徑。本書(shu) 對於(yu) 我們(men) 理解現代中國、乃至現代社會(hui) 的倫(lun) 理重建,提供了新的思路,啟人深思。

 

關(guan) 鍵詞:良心;儒學;倫(lun) 理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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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當我第一次拿到何懷宏先生《良心論——傳(chuan) 統良知的社會(hui) 轉化》一書(shu) 時,也許並無太多打動我的地方。20多年過去了,再讀此書(shu) ,卻有許多感動。這一方麵可能是因為(wei) 作者對於(yu) 現代新儒學方向偏差的批評,引起我的強烈共鳴;另一方麵,作者關(guan) 於(yu) 底線倫(lun) 理——現代社會(hui) 人人最基本義(yi) 務的思考,無疑觸及到了當代社會(hui) 十分重要的問題。我想,它與(yu) 我們(men) 每個(ge) 人都有關(guan) ,它所蘊含的思想,理當引起當今社會(hui) 人們(men) 的高度關(guan) 注。為(wei) 什麽(me) 這樣說?

 

今天我們(men) 生活在一個(ge) 充滿了不確定性、個(ge) 人安全感不足的環境中,媒體(ti) 上傳(chuan) 播的種種怪事一次又一次刷新人們(men) 的眼球,這些社會(hui) 事件也一次又一次突破了公眾(zhong) 道德的底線。當有人不顧今後千百年子孫後代的幸福、將汙水偷偷排入地底,當醫藥公司拿千千萬(wan) 萬(wan) 孩子的性命換取巨額利潤,當小學校長公然對小學生們(men) 進行性侵,人們(men) 不禁要問:這個(ge) 時代怎麽(me) 了?為(wei) 什麽(me) 在過去,這些人們(men) 連想也不敢想的事今天也能發生?另一個(ge) 值得追問的事情是,我們(men) 這個(ge) 社會(hui) 有沒有一些基本的公眾(zhong) 道德規範,代表全社會(hui) 普遍認可的最基本的做人義(yi) 務?如果沒有的話,那麽(me) 誰生活在這個(ge) 社會(hui) 有安全感?如果有,那麽(me) 任何人,無論他是多麽(me) 自私,多麽(me) 利欲熏心,也有一些不敢突破的倫(lun) 理底線。一個(ge) 社會(hui) 普遍認可的倫(lun) 理底線越高,代表一個(ge) 社會(hui) 的文明程度越高。倫(lun) 理底線,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比任何高調的個(ge) 人境界或道德情操都更重要,因為(wei) 它反映的是整個(ge) 社會(hui) 的道德水準和進步程度。

 

有時人們(men) 也會(hui) 想,當世界惡浪滔天、人欲橫流,當人心日益狡詐、偽(wei) 善盛行,我們(men) 的最後一線希望在哪裏?當一切道德說宣傳(chuan) 被視為(wei) 虛假,當一切道德理想被視為(wei) 騙人,我們(men) 剩下的最後一點道德資源在哪裏?這最後的希望,可能也是人類永遠無法耗盡的最後道德資源,也許就是良心了。幸虧(kui) 老天造人時賦予了我們(men) 良心,它使每個(ge) 人,無論好人壞人、善人惡人,都有良心,都要同樣地麵對良心;它使人類在山窮水盡、精神洪荒時發現自己還有良心。這就是我們(men) 最後的希望,這也是世界最後的希望。良心,無疑是一切現實社會(hui) 道德建設可以信賴的一塊沃土,或許也是最後一塊沃土。

 

當年何懷宏先生發願寫(xie) 《良心論》這部書(shu) 時,想必也考慮到了這些問題吧?因此,這部書(shu) 希望展示良心的重要內(nei) 涵、主要內(nei) 容,希望為(wei) 現時代的倫(lun) 理重建提供一條道路。這也是《良心論》這部書(shu) 曆經歲月而未喪(sang) 失意義(yi) 的原因所在。《良心論》代表了作者對時代問題的深沉關(guan) 注,對社會(hui) 道德的高度警覺,對家國天下的強烈憂患。它希望轉換一下人們(men) 的視角,改變一下人們(men) 對倫(lun) 理道德問題長期以來的關(guan) 注方向,讓它真正回到現實中來。它所提出的現代人重建倫(lun) 理的路徑,不是什麽(me) 崇高神奇的境界,不是個(ge) 人意義(yi) 的終極關(guan) 懷,而是以良心為(wei) 基礎、從(cong) 當代人最基本的義(yi) 務做起,它關(guan) 注到社會(hui) 生活中固有的最肥沃的道德土壤。良心能不能給當代人提供一些最基本的義(yi) 務,通過在全民中達成共識,真正提升全民道德的水準,引領文明社會(hui) 的建設?這是《良心論》一書(shu) 發出的聲音。

 

(二)

 

本書(shu) 最大的特色或許不在於(yu) 作者匯通中西、由古通今,而在於(yu) 書(shu) 中提出的所謂“底線倫(lun) 理學”這一想法。作者用心最深、最能體(ti) 現此書(shu) 立意的地方大概就在於(yu) 此,而上述兩(liang) 個(ge) 問題的答案也都可由此找到。從(cong) 作者在全書(shu) 的探討來看,他所謂的“底線倫(lun) 理學”,講的是“作為(wei) 一個(ge) 社會(hui) 的合格成員,一個(ge) 人所必須承擔的基本義(yi) 務”[2]。通觀全書(shu) ,可以發現,作者所講的底線倫(lun) 理學,決(jue) 不簡單隻是我們(men) 日常生活中所常說的、那種硬性的做事底線。所謂硬性的底線,我是指那種針對特定事情所劃的內(nei) 容明確而具體(ti) 的、不能逾越的界線。比如“性侵”、“家庭暴力”、“毆打學生”等幾乎已經成為(wei) 當代人在兩(liang) 性關(guan) 係、家庭生活和師生關(guan) 係中的各自底線。這種底線事實上已經上升到法律高度。凡是硬性的底線,幾乎都可以上升到法律製裁高度。如果把底線倫(lun) 理學中的底線理解為(wei) 硬性的底性,勢力會(hui) 變成羅列一係列針對特定處境的行為(wei) 規則或法律條文。這當然不是作者的用意。他試圖探討的是這些法律條文後麵的正當性理由,以及整個(ge) 社會(hui) 的道德基礎。

 

事實上,底線的另一重要含義(yi) 是指某種容易達成共識或已經達到普遍共識的行為(wei) 規範。這個(ge) 意義(yi) 上的底性,可以是硬性的,也可以是軟性的。所謂軟性的底性,我指那些容易達成共識、但其邊界和具體(ti) 內(nei) 容不是特別明確的規範。比如“良心”就是這種意義(yi) 上的內(nei) 在基礎,正如作者指出的,雖然良心的表現內(nei) 容在具體(ti) 情境下各不相同,無法一概而論,甚至很難界定,但幾乎所有人都認為(wei) 人應該有良心。作者指出,“日常生活中的‘良心’主要涉及的是義(yi) 務,而且是基本的義(yi) 務。因此之故,履行了基本義(yi) 務才不必給予很高的讚美,而不履行基本的義(yi) 務卻要給予很嚴(yan) 厲的譴責。”[3]作者所謂的底線倫(lun) 理學,我認為(wei) 指的正是這種意義(yi) 上的“底線”的倫(lun) 理學,即揭示每個(ge) 人都必須履行的基本義(yi) 務是什麽(me) 。由於(yu) 作者把所謂“良心”理解為(wei) “對這種義(yi) 務的情感上的敬重和事理上的明白——即一種公民的道德義(yi) 務意識、道德責任感”[4],因此本書(shu) 所探討的內(nei) 容就是人們(men) 都應該有的道德義(yi) 務意識、道德責任感。具體(ti) 來說,作者希望通過惻隱、仁愛、誠信、忠恕、敬義(yi) 、明理、生生、為(wei) 為(wei) 等方式確立一種對現代人來說有普遍意義(yi) 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責任感。而稱之為(wei) 底線倫(lun) 理學,則是認為(wei) 這些道德意識和道德責任感,是每個(ge) 合格的現代社會(hui) 成員都應該有的,應當成為(wei) 基本的共識。因此,底線倫(lun) 理學涉及到現代社會(hui) 幾乎所有個(ge) 體(ti) 普遍的道德建設方向,涉及到當代中國的倫(lun) 理學重建之路的基礎問題。

 

讀者也許會(hui) 提出這樣的疑問,即一個(ge) 社會(hui) 的道德建設從(cong) 根本上講並不取決(jue) 於(yu) 理論體(ti) 係,而取決(jue) 於(yu) 現實環境因素,包括政治因素、曆史因素、經濟因素、教育因素、製度因素以及精英階層的素質狀況,等等。數十年來,人們(men) 寫(xie) 過無數論著,分別從(cong) 這些不同的角度來分析當代中國社會(hui) 道德滑坡的根源,以及解決(jue) 之道。這些研究,當然很有價(jia) 值。但是,這些研究之所以無法代替本書(shu) 的工作,是因為(wei) 道德建設有自己的獨立性和邏輯。就好比說,你可以分析是如何從(cong) 外部來喚醒某地的孩子們(men) 從(cong) 事體(ti) 育鍛煉,但這終究不能代表體(ti) 育鍛煉作為(wei) 一項專(zhuan) 業(ye) 工作的具體(ti) 內(nei) 容和步驟。一個(ge) 社會(hui) 現實道德狀況的成因總是多樣的、複雜的,但道德的建設終究要回到它自身的軌路上來。當人們(men) 有條件終於(yu) 能靜下心來開始道德建設工作的時候,道德的理論、包括揭示道德問題之本質的思想體(ti) 係,就有必要了。本書(shu) 的難能可貴之處在於(yu) ,早在20多年前,當人們(men) 還沉浸於(yu) 討論道德敗壞的社會(hui) 原因並牢騷滿腹時,作者已經在思考道德建設的具體(ti) 內(nei) 容、並為(wei) 之開展了自己的建設性工作。

 

讀者還可能會(hui) 問:如果現代社會(hui) 的基本道德義(yi) 務應該建立共識基礎上,而這些基本的道德義(yi) 務如果就是本書(shu) 所提的這些的話,為(wei) 什麽(me) 迄今無人提出來過?既然能成為(wei) 共識的道德規範,必定有廣泛的社會(hui) 基礎,應當已經有人提出來、至少部分地或粗淺地提出來過。凡是成為(wei) 共識的規範,不應當隻是個(ge) 別人一廂情願的發明,或理論家精心杜撰的傑作。如果我們(men) 關(guan) 心的不是理論自身的完備、精致,而是能否成為(wei) 全民的共識和底線,需要考慮的因素應該不止是理論本身,而還應該考慮到其他因素,比如大眾(zhong) 的心理傾(qing) 向和價(jia) 值偏好,它們(men) 雖然不當為(wei) 理論家所迎合,但可以幫助我們(men) 理解大眾(zhong) 向善的可行途徑。作者在另外一篇文章“全球倫(lun) 理的可能論據”中嚐試回答了這一問題。他認為(wei) 曆史上各種文明、各宗教長時期裏雖然是相對獨立地發展的,卻都不約而同地形成了一些一致的道德原則和禁令。它們(men) 可視為(wei) 各文明、各宗教倫(lun) 理的共同核心,是一個(ge) 互相重疊一致的“最小同心圓”。

 

(三)

 

圍繞著良心的含義(yi) 及個(ge) 人基本義(yi) 務,我這裏也試圖提幾個(ge) 相關(guan) 問題,與(yu) 作者作一對話:

 

1、良心的概念。良心是不是直覺?是不是天生的(自然產(chan) 生或自生自發的)?如果取消了天生的直覺這一古來含義(yi) ,良心就成了道德意識、道德素養(yang) 的同義(yi) 語,而道德意識本身是不能成為(wei) 一切道德的共同基礎的,它本身需要基礎。作者對古今中外各種良心的概念詳加考辨,令人眼界大開。作者最後給良心下的定義(yi) 是:“良心是一種內(nei) 在的有關(guan) 正邪、善惡的理性判斷與(yu) 評價(jia) 能力,是正當與(yu) 善的知覺、義(yi) 務與(yu) 好惡的情感、控製與(yu) 抉擇的意誌、持久的習(xi) 慣和信念在個(ge) 人意識中的綜合統一”[5]。這一定義(yi) 是不是太寬?這種良心與(yu) 道德素養(yang) 含義(yi) 有何區別?這種良心是後天形成的,還是先天就有的?是自發發生的,還是人為(wei) 修養(yang) 的產(chan) 物?如果是後天修養(yang) 的產(chan) 物,那麽(me) 這種良心的基礎是什麽(me) ?作者可能這樣回答:“這種良心可能先天、後天因素都有,我不是在講道德的形上基礎問題,而是在講現代人需要視作作做人基本義(yi) 務的東(dong) 西。我把它們(men) 稱為(wei) 良心,為(wei) 了強調良心是道德方麵理智、情感、意誌的統一體(ti) 。”

 

2、良心與(yu) 仁、義(yi) 、忠、恕、信、理等之間的關(guan) 係:是包含後者,還是引發或創造後者?如果是包含的話,那麽(me) 任何道德觀念都可視為(wei) 包含在良心中,良心就無所不包了。同樣地,八章八目中的前六目被作者稱為(wei) 良心的內(nei) 容,它們(men) 是以良心為(wei) 基礎或動力形成的,還是良心自身的內(nei) 容?作者的回答顯然是後者。我的感覺是,良心就是人們(men) 的一種自然產(chan) 生的道德情感、以直觀或直覺的方式呈現在人們(men) 心中,使人們(men) 對事物在第一時間內(nei) 產(chan) 生道德意識或道德傾(qing) 向。良心的內(nei) 容就是善良意識,而且應當是原始的、初起的,不包含明確具體(ti) 的道德內(nei) 容。另外,由於(yu) 良心是一種情感,應該同上升到理性認識高度的道德規範如仁、義(yi) 、禮、忠、恕、信、理等有所不同,後者不可能是單純的情感,包含理性的思考和認識在其中,特別是信、忠、恕、理、義(yi) 等。孟子認為(wei) 良心包括仁義(yi) 禮智四德,朱子、王陽明等人則進一步將良心上升到無所不包,仿佛包含一切道德內(nei) 容,這是混淆了良心的產(chan) 物與(yu) 良心本身。本書(shu) 需要討論的一個(ge) 問題是,第二章至第六章各目內(nei) 容,究竟是良心本身,還是良心的產(chan) 物?我的感覺是也許隻有第一章惻隱可稱為(wei) 良心自身的內(nei) 容或者說良心的發端。作者顯然將仁愛、誠信、忠恕、敬義(yi) 和明理也視作良心的內(nei) 容,比如稱“誠信與(yu) 忠恕是屬於(yu) 良心的主要內(nei) 容”[6]。作者確實將八目的前六目作為(wei) 良心的內(nei) 容,但卻是基於(yu) 不同的良心定義(yi) 。本書(shu) 的良心定義(yi) ,確實與(yu) 通常所理解的有很大不同。

 

3、惻隱、仁愛、誠信、忠恕、敬義(yi) 、明理這六目,與(yu) 其說是底線倫(lun) 理或個(ge) 人基本義(yi) 務,還不如說是人們(men) 形成底線倫(lun) 理或認識其基本做人義(yi) 務的途徑。因為(wei) 倫(lun) 理底線,應該是(能)達成共識的、具有普遍意義(yi) 的最低行為(wei) 規範,而本書(shu) 八章八目似乎是一些過程、功夫或修養(yang) 方法。比如敬義(yi) 之“義(yi) ”、明理之“理”,據本書(shu) 介紹就是最基本義(yi) 務(底線倫(lun) 理),因此敬義(yi) 、明理本身不是代表基本義(yi) 務或個(ge) 人底線倫(lun) 理。同理,惻隱、仁愛、誠信、忠恕也應不是。底線倫(lun) 理與(yu) 養(yang) 成底線倫(lun) 理的方法不同,它們(men) 應當是名詞而不是動詞,是德目而不是實現德目的過程。如果將仁愛、誠信、忠恕等當作底線意義(yi) 上的個(ge) 人倫(lun) 理(基本義(yi) 務),容易產(chan) 生一種疑惑,畢竟它們(men) 在儒家傳(chuan) 統中是極高的道德目標(也許隻有惻隱少些疑惑)。當然作者確實明確、有意識地將它們(men) 的含義(yi) 限製在了較底的、符合大眾(zhong) 基本義(yi) 務的層次上,行文中所探討的也確實是現代人生活中最基本的方方麵麵,但我總覺得它們(men) 的層次有無限上升的空間,與(yu) 基本義(yi) 務的含義(yi) 不完全一樣。

 

4、依我之見,八章八目可當視作現代人最基本的幾種素質或道德品質。由此,本書(shu) 似乎是在討論現代人的基本道德素養(yang) 。如果是在討論現代人的基本道德素養(yang) ,則是一個(ge) 爭(zheng) 論已久的話題,是不是應該先分析一下前人提出過哪些現代人的基本道德素養(yang) ?為(wei) 什麽(me) 前人提的不妥或不夠?比如我曾認為(wei) (相信許多人也會(hui) 認為(wei) ),現代人的基本道德素養(yang) 還應包含善良、正直、包容、進取、有責任感、有擔當等若幹條。至於(yu) 仁愛、忠恕有點高(如前述),而且本書(shu) 所提的這些達成共識的幾率比這幾個(ge) 可能還要低。這並不是說作者所說的八目不好,而是說以它們(men) 為(wei) 基本素養(yang) 是否最妥。或者是不是可以說,八目乃是實現我所說的上述基本道德素養(yang) 的修養(yang) 功夫?因此,我想,不妨換個(ge) 角度,稱本書(shu) 所探討的不是現代人的基本義(yi) 務,而是現代人最基本的修養(yang) 功夫。這樣是不是更恰當些?這樣修改以後,其實並不妨礙繼續將主題鎖定在底線倫(lun) 理上,但不必強調要把底線倫(lun) 理與(yu) 高尚倫(lun) 理(聖賢倫(lun) 理)分割開來,而且把底線倫(lun) 理與(yu) 高尚倫(lun) 理(聖賢倫(lun) 理)打通,將本體(ti) 論與(yu) 功夫論打通,這樣對許多人還有更大的吸引力。

 

(四)

 

《良心論》一書(shu) 的另一重要意義(yi) ,體(ti) 現在理解傳(chuan) 統儒學的現代轉化、特別是現代新儒家的誤區方麵。具體(ti) 來說,我認為(wei) 此書(shu) 將心性儒學從(cong) 神秘帶回現實,從(cong) 天上拉回人間。自從(cong) 王陽明後學以來,儒學變成了主要是少數人的神秘直覺和獨到體(ti) 驗,從(cong) 人們(men) 的日常生活上升,飛到了天上,飛到了雲(yun) 端。由此,它也日益脫離現實,脫離人世。雖然那些踐行心性儒學的人個(ge) 個(ge) 心懷家國,人人熱衷救世,但他們(men) 所開辟的儒學道路往往淪落為(wei) 個(ge) 別人長年累月的封閉修煉,脫離現實的孤芳自賞,不能入世的心性空談,今天則常被譏笑為(wei) 開不出新外王,救不了新世紀。這一傾(qing) 向在當代新儒家熊十力等人那裏已經呈現,在牟宗三那裏則達到了頂峰。

 

然而,《良心論》作者的主要用心或許並不是為(wei) 了拯救儒學。雖然作者對心性儒學(書(shu) 中稱傳(chuan) 統良知論)的現代轉化表達了熱切期望,並提出了我認為(wei) 富有啟發意義(yi) 的轉化方向,但作者畢竟不是以一個(ge) 傳(chuan) 統的信仰儒者、而是以一個(ge) 尊重傳(chuan) 統、但也麵向現代的的學者身份,試圖為(wei) 一個(ge) 走向現代的中國社會(hui) 提出倫(lun) 理重建之路。這也許是作者的真正關(guan) 切。由此,此書(shu) 就有了兩(liang) 條並存的線索,一是現代社會(hui) 的倫(lun) 理重建,一是傳(chuan) 統儒學的現代轉化。如果說前者是主線,後者就是輔線。然而這兩(liang) 條線索在此書(shu) 中並不是截然分開的,從(cong) 此書(shu) 的內(nei) 容(下麵分析)看,我們(men) 可以說這兩(liang) 條線索是高度重合的。如果有讀者視之為(wei) 一部儒家道德學說的現代轉化之作,我認為(wei) 也是可以的。作者認為(wei) ,現代社會(hui) 的道德重建必須依靠傳(chuan) 統思想資源,尤其是儒家思想資源;同時,這種轉化和重建也是為(wei) 儒學在新時代的發揚光大開辟了一條合適的新路。

 

基於(yu) 作者自身對傳(chuan) 統儒家良知論不適應現代社會(hui) 的部分,尤其是現代儒家如牟宗三良知理論的批評態度,我猜測,他可能會(hui) 在立場上把自己與(yu) 現代儒家稍作區分,至少有意識地保持一點距離。因為(wei) 傳(chuan) 統儒家是應對他們(men) 時代和社會(hui) 的問題,而現代儒家卻還不能忽視麵對現代社會(hui) 的問題。考慮到儒家本來的理想就是通過道德途徑來重建秩序,而此書(shu) 確實對儒學的現代轉化提出了重要思路,我認為(wei) 將站在儒學的現代轉化這一角度來看此書(shu) 同樣極有意義(yi) 。考慮到全書(shu) 主要範疇幾乎全部可以看以源自儒家傳(chuan) 統,我認為(wei) 此書(shu) 代表了一條通過儒學的現代轉化來重建現代社會(hui) 倫(lun) 理道德的重要嚐試。這一嚐試是否成功,也許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但作者以其對中西方哲學、倫(lun) 理學的淵博學識,對現代性問題的宏闊視野,對社會(hui) 現實的深切關(guan) 懷,對相關(guan) 問題的深思熟慮,對理論焦點的深入研究,帶給我們(men) 的不僅(jin) 是一份沉甸甸的思想寶庫,而且是若幹值得關(guan) 注的時代問題。

 

(五)

 

乍看上去,此書(shu) 有兩(liang) 大特點:一是似乎是整體(ti) 性地回到了以五常為(wei) 主、以理義(yi) 為(wei) 宗的儒家倫(lun) 理範疇,以此來重建現代個(ge) 人道德;二是從(cong) 實踐角度而不是純思辨角度重建倫(lun) 理學體(ti) 係。下麵我們(men) 就來談談該如何看這兩(liang) 點。

 

關(guan) 於(yu) 第一個(ge) 特點,我們(men) 從(cong) 此書(shu) 結構上就可以看出來。看看全書(shu) 八章的標題:“惻隱”、“仁愛”、“誠信”、“忠恕”、“敬義(yi) ”、“明理”、“生生”、“為(wei) 為(wei) ”,除了最後一章,前麵所有各章的標題都可以看成是從(cong) 儒家倫(lun) 理範疇直接提煉而成,雖表述略有不同,內(nei) 在關(guan) 聯卻一望便知。除了第一章“惻隱”(出自《孟子》)之外,第二、三、四、五章的標題基本上可以看成是《論語》中所闡發的基本道德範疇(仁、義(yi) 、忠、恕、信等)的翻版,這些範疇到漢代被歸結為(wei) “五常”(仁、義(yi) 、禮、智、信),而實際上忠、恕、孝等範疇漢以後仍常講不輟。第六章標題雖可以看成以宋明理學範疇為(wei) 基礎而形成,而實際上早在《孟子》那裏就已經在講“理義(yi) 之悅我心”,《樂(le) 記》也已經在講“天理”,明理的思想當然溯源於(yu) 先秦。第七、八章似乎超出了《論語》的概念框架,但它的思想精神也可從(cong) 《周易》中找到。我不是說作者在照搬古人的思想,而是說,本書(shu) 基本上是在借用儒家道德範疇來建構現代倫(lun) 理學體(ti) 係。當然,“明理”的部分和宋儒所說的很不一樣,它也涉及從(cong) 傳(chuan) 統倫(lun) 理向現代倫(lun) 理轉化的一個(ge) 關(guan) 鍵。

 

此書(shu) 展現作者繼承儒家傳(chuan) 統的另一標誌,是以良心為(wei) 道德的基礎,並以惻隱和仁愛作為(wei) “良知源頭的兩(liang) 種感情”[7]。“惻隱”為(wei) 全書(shu) 第一章標題和內(nei) 容,體(ti) 現了來自《孟子》的影響。作者賦予“惻隱”以極其重要的位置,稱之為(wei) 個(ge) 人“道德動力的‘發端’”和“根源”[8],聲稱“作為(wei) 良心原始和根本要素的同情或惻隱之心,不僅(jin) 是道德之所以為(wei) 道德”,“還是道德自我維持和轉換創新的原動力”[9]。據我所知,迄今為(wei) 止,在中外學界,特別是倫(lun) 理學界,好像還沒有人這麽(me) 說。我認為(wei) 作這樣的判斷需要很大的自信,這絕不是沒有自己長久深思熟慮的思考基礎的人所能隨便說出口的。

 

惻隱為(wei) 什麽(me) 是開端,良心為(wei) 什麽(me) 是基礎?這體(ti) 現了中國傳(chuan) 統道德學說的鮮明特色:在一個(ge) 沒有來世、沒有創世者的此岸取向的中國文化中,個(ge) 人內(nei) 在的良心是我們(men) 一切現實道德行為(wei) 的最寶貴起點,而惻隱之心正是良心發動的關(guan) 鍵開端。於(yu) 是本書(shu) 呈現出中國傳(chuan) 統道德學說的基本特色:關(guan) 心實踐,關(guan) 心道德在時代社會(hui) 中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的現實過程。至於(yu) 善或正當的最高基礎,中國人不是不關(guan) 心,但即便關(guan) 心也是從(cong) 實踐的角度來看,所以注重體(ti) 驗,不大可能像亞(ya) 裏士多德、康德那樣從(cong) 純粹思辨的角度來探討。作者說傳(chuan) 統良知論出於(yu) “中國傳(chuan) 統學問強烈的實踐傾(qing) 向”[10],而作者自己在本書(shu) 所呈現的又何嚐不是同樣的傾(qing) 向。

 

雖然現代中國學人——無論是治中學還是治西學的,天天都在讀西方書(shu) 籍,對西方學術名家的觀點都比較熟悉,但是其實很難真正像西方學人那樣浸潤於(yu) 完全脫離現實關(guan) 懷的、純粹學理、高度思辨的理論世界。當他們(men) 要落實到自己提出思想、建構理論時,仍然難以避免、甚至是無法自抑地要回到中國傳(chuan) 統學術的路子上來,往往會(hui) 基於(yu) 對現實社會(hui) 需要提出某種具有實踐意義(yi) 上的方案。將方案的構成上升到理論高度,形成思想體(ti) 係,往往就成為(wei) 中國學者心目中的理論建構。而這一特點,往往是西方學者很難理解的,也是他們(men) 有時覺得無法與(yu) 中國學者對話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這種風格,也正是我們(men) 在《良心論》一書(shu) 中所看到的。

 

我曾經認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道德學說的這一路徑,其實更接近於(yu) 西方宗教傳(chuan) 統,而不是西方倫(lun) 理學(或稱道德哲學)傳(chuan) 統。然而,基督教雖然由於(yu) 其彼岸取向,特別是後來的政教分離傳(chuan) 統,不可能具有中國學問那麽(me) 強烈的直接救世的特征。另外,基督教有上帝作為(wei) 最高惟一標準,個(ge) 人的良心就變為(wei) 確立道德、走向上帝的手段或途徑,甚至它本身也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在同樣注重實踐的基督教傳(chuan) 統中,良心的地位不可能那麽(me) 高。正如作者所指出的,良心、良知在西方的道德倫(lun) 理理論中,“遠沒有取得像在中國儒學中那樣作為(wei) 萬(wan) 物之源、眾(zhong) 善之本的地位”[11]。

 

作者在〈初版序言〉裏聲稱,“我反觀曆史,希望從(cong) 我們(men) 的悠久傳(chuan) 統中發現盡量多的資源”,因為(wei) “現在的中國也是過去中國的延伸,而在現代的中國人中,哪怕是最反叛的,也還是在某種程度上繼承了古代中國人的一些思想感情和信念”。[12]實際上,我認為(wei) ,作者從(cong) 古人那裏所繼承的遠不止是紙上的學說,更是一種精神、一種情懷、一種使命感。全書(shu) 的風格體(ti) 現了強烈的濟世情懷、展現了作者在學人外表背後潛藏的深刻的憂患意識。用作者自己的話說,寫(xie) 作此書(shu) 的“基本用心”是“希望能夠對中國在一個(ge) 激烈動蕩的世紀之後的道德及社會(hui) 重建盡一點力量”[13],“致力於(yu) 使中國傳(chuan) 統的倫(lun) 理向現代倫(lun) 理轉化”[14]。作者以梁啟超150年前的《新民說》來比喻此書(shu) 的“精神意緒”,正因為(wei) 他與(yu) 當年的梁啟超有著同樣的現實抱負,那就是“主要關(guan) 懷中國社會(hui) 倫(lun) 理的方向和成長”[15]。此書(shu) 字裏行間洋溢著的士大夫精神,使我想到同時用“詩人、哲學家和士大夫”這三個(ge) 術語來概括何懷宏先生的精神世界。

 

然而,與(yu) 很多對上述中西差別缺乏自覺、就直接從(cong) 事理論建構的中國學者不同的是,何懷宏先生早年翻譯、研究西方倫(lun) 理學,對西方倫(lun) 理學思想非常熟悉,他是在對西方倫(lun) 理學的上述特點有了明確自覺、同時對中國古代道德學說的特點和局限都有了清楚意識的基礎上,開展起自己的理論嚐試。也正因如此,對古人傳(chuan) 統、資源的自覺接受和利用,並不意味著對中國古代學問的全盤接受。恰好相反,全書(shu) 通篇都體(ti) 現了作者認為(wei) 麵對走向平等的現代社會(hui) ,具有精英主義(yi) 傾(qing) 向的儒家或中國傳(chuan) 統學問已經有所不足,他力求充分借鑒西方倫(lun) 理學資源,開辟一條麵向所有人、真正適合於(yu) 現代社會(hui) 需要的倫(lun) 理學道路。

 

(六)

 

在傳(chuan) 統儒學與(yu) 現代道德倫(lun) 理關(guan) 係方麵,我倒有一個(ge) 想與(yu) 作者交流的問題,那就是大眾(zhong) 化、普遍化與(yu) 精英化、崇高化的關(guan) 係。

 

作者說,傳(chuan) 統良知論所追求的“崇高精神”與(yu) 現代社會(hui) “倫(lun) 理道德的發展趨勢”未必“合拍”。由於(yu) “傳(chuan) 統社會(hui) 是一個(ge) 君主製下的精英居上的等級製社會(hui) ”,“所以,當時社會(hui) 道德實際上主要是一種精英道德,一種士大夫道德,而在民眾(zhong) 那裏,則甚至不是‘道德’(聖賢人格與(yu) 德性)的問題,而主要是風俗的問題。”[16]傳(chuan) 統良知論所追求的理想人格是聖賢,所訴諸的功夫是體(ti) 悟,所成就的境界是天人合一、人我圓融[17],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傳(chuan) 統良知論適合於(yu) 傳(chuan) 統社會(hui) ,但未必適合於(yu) 現代社會(hui) 。如果說傳(chuan) 統社會(hui) 是一個(ge) “精英等級製”社會(hui) ,而現代社會(hui) 則是一個(ge) 平等化、大眾(zhong) 化的社會(hui) :

 

對於(yu) 一個(ge) 走向平等的大眾(zhong) 社會(hui) 來說,道德原則和規範的普遍化、社會(hui) 化、平等化和適度化將是一個(ge) 必然的趨勢,然而,一個(ge) 強調自我成聖的人生哲學是否能給它奠定堅固的基石呢?[18]

 

正如作者自己在有關(guan) 選舉(ju) 社會(hui) 的研究中所已發現的,看不出秦漢以來的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就是一個(ge) 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封閉的等級製社會(hui) ,或者說,雖然還是等級社會(hui) 、少數統治,但卻是一種流動或開放的等級製社會(hui) ,一種不斷從(cong) 社會(hui) 基層吸納“統治的少數”的社會(hui) 。。同時我們(men) 也看不出儒家心性倫(lun) 理隻適用於(yu) 精英階層、而不適用於(yu) 普通百姓。如果說儒家良知論促進了“精英等級製”的建立或穩固,那也是因為(wei) 古代社會(hui) 落後的現實導致多數人沒有條件接受教育,而不能說儒家良知論因為(wei) 內(nei) 容和方法過於(yu) “神奇”、“玄妙”而不適用於(yu) 普通百姓。事實上,從(cong) 孔子奉行“有教無類”以來,一直到清末,曆朝曆代平民子弟讀書(shu) 成功的例子不計其數。作者也承認這一點,並認為(wei) 這恰恰是儒家學說和中國政治互動所達致的一個(ge) 偉(wei) 大成就:它通過察舉(ju) 和科舉(ju) 將“有教無類”製度化了,政治化了(“學而優(you) 則仕”)。他也認為(wei) ,雖然最後在政治上能夠上升到統治階層,在精神上能夠上升到希聖和天人境界的隻是少數,但是,它在理論上卻必須向所有人,包括平民百姓,尤其是廣大的農(nong) 家子弟開放。

 

為(wei) 了說明傳(chuan) 統良知論“強調自我成聖”的傾(qing) 向隻適用於(yu) 少數人,而不適用於(yu) 大眾(zhong) ,無法作為(wei) 對於(yu) 追求平等的現代人的“道德原則和規範”,作者進一步解釋說:

 

如果說到道德的楷模作用,在今天的社會(hui) 裏,一個(ge) 能在任何情況下,即便麵對巨大傷(shang) 害乃至死亡也仍然堅持履行自己的基本義(yi) 務的人(不管他的終極追求是什麽(me) ),不是比一個(ge) 一心一意追求自我完善的人,對人們(men) 更具有一種道德的鼓舞和激勵作用嗎?[19]

 

這一說法可能存在一定誤區,在我看來它也透露出作者對先秦以來的心性儒學或傳(chuan) 統良知論的某種“成見”。作者預設了,傳(chuan) 統良知論脫離人們(men) 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義(yi) 務或職責來追求一個(ge) 懸空的聖人理想,他們(men) 的理想人格不是基於(yu) 對做人基本義(yi) 務的堅守和履行。這應該不是事實。自古以來,儒家一直都是主張人倫(lun) 日用便是道,心性儒學或傳(chuan) 統良知論同樣如此,所以他們(men) 所說的良心也多半從(cong) 人倫(lun) 日用出發。這一點,我們(men) 前麵引用子思、孟子、陳淳、王陽明的觀點足以證明。故《宋史·道學傳(chuan) 》有“四方百姓日用是道”之說;王陽明弟子、泰州學派創始人王艮就曾主張“即事是學,即事是道”(《明儒學案·泰州學案》)。

 

具體(ti) 到作者所舉(ju) 的現代人,“即便麵對巨大傷(shang) 害乃至死亡也仍然堅持履行自己的基本義(yi) 務”,如果這樣做正是人所共由,這就是古人所謂“道”,就是致良知。能把道做到極致,把良知發揮到圓滿,就是聖人。針對作者批評儒家心性之說(包括作者所說的傳(chuan) 統良知論)脫離普通人、脫離人們(men) 日常生活的基本義(yi) 務,人們(men) 也許可這樣問:如果遵循這些基本義(yi) 務是當代人的“道”,體(ti) 現當代人的良知,這不是儒家自然會(hui) 有的理想嗎?至於(yu) 儒家所講的聖賢理想,隻是在遵循這些基本道德方麵做得徹底、或者說把良知發揮得更加淋漓盡致,因而成為(wei) 人格榜樣而已。衡諸本書(shu) 所講的仁愛、誠信、忠恕、敬義(yi) 、明理等道德範疇,至少從(cong) 標題上看與(yu) 《論語》以來儒家基本道德範疇並無二致,它們(men) 本來就是千百年來儒家學者所共學共由之道,而儒家所謂聖賢也不過就是把這些基本道德做得最為(wei) 成功。作者所講的現代人普遍適用的道德規範或義(yi) 務,可不可以理解為(wei) 進一步證明了儒家的基本道德理想完全適用於(yu) 現代普通人生活呢?

 

誠然,傳(chuan) 統良知論在教育方麵以培育道德精英為(wei) 目標,但這決(jue) 不意味著那些成不了道德精英的人就不需要或不適合於(yu) 學習(xi) 它。這就好比能成為(wei) 鋼琴大師的人微乎其微,可是這絲(si) 毫不意味著那些注定了成不了、甚至也沒想要成為(wei) 鋼琴大師的人們(men) 不該學鋼琴。借用作者本人的用語,“能不能”不等於(yu) “不適合”[20]。大師雖少,但人們(men) 正是要通過大師來學習(xi) 藝術;聖賢不多,但常人正是要通過聖賢來理解道德。聖賢的意義(yi) 就在於(yu) ,把道德的內(nei) 含用他們(men) 鮮活的生命展示出來。如果沒有聖賢,沒有道德精英行不行呢?回答是不行。因為(wei) 那樣的話,道德教育就會(hui) 變成今天經常看到的那樣,即羅列規矩和灌輸說教,盲目洗腦和機械宣傳(chuan) 。

 

作者並不否認“作為(wei) 個(ge) 人修養(yang) 最高境界、具有某種終極關(guan) 切的本體(ti) 意義(yi) 上的良心”[21])的意義(yi) ,但是他認為(wei) ,心性儒學中的良知論隻適合於(yu) 少數可能是悟性極高的人,而不適合於(yu) 大眾(zhong) ,或者更準確的說,最後能夠達到那種最高境界的人還隻能是少數,就像孔子所說的“困而不學”者還會(hui) 是多數。但無疑,那些能夠達到這種最高境界的少數人的修養(yang) 一定能夠對多數人也發生有益的影響,隻是在少數有德有學者居於(yu) 高位的傳(chuan) 統等級社會(hui) ,這種影響是巨大的,主導性的,而在現代平等社會(hui) ,這些人的客觀社會(hui) 地位處於(yu) 邊緣,他們(men) 的影響就可能不會(hui) 那麽(me) 巨大了。另外,這一少數在現代社會(hui) 可能主要並不是通過追求聖賢和天人境界吸引多數,而是通過堅定一貫的履行基本義(yi) 務和修身功夫吸引多數。所以,作者說“倫(lun) 理學必須把‘說理’放在第一位”[22],“至少在倫(lun) 理學的領域內(nei) ,我們(men) 可以說,僅(jin) 僅(jin) 自我去揣摩、體(ti) 會(hui) 和領悟,或者向人大聲疾呼一個(ge) 玄妙的、高遠的、沒有具體(ti) 和明確內(nei) 容的良知對我們(men) 是遠遠不夠的”[23],“在倫(lun) 理學中,我們(men) 不僅(jin) 不宜把良心說得太玄,而且也不宜說得太高”[24]。

 

這裏麵包括著作者自己對倫(lun) 理學的個(ge) 人理解。作者認為(wei) ,現代倫(lun) 理學和傳(chuan) 統倫(lun) 理學的重心因為(wei) 社會(hui) 的變遷而有所不同:傳(chuan) 統倫(lun) 理學是以做人和至善的價(jia) 值追求為(wei) 中心,而現代倫(lun) 理學則是以履行基本義(yi) 務和行為(wei) 規範為(wei) 中心。道德家所追求的終極意義(yi) 上的良知,可能是某種崇高、神聖甚至神奇的境界,隻有極少數人才能達到,但是不是就一定脫離大眾(zhong) 、無普遍意義(yi) ?我們(men) 知道,即使是現代社會(hui) ,也時常會(hui) 出現一些道德境界極高、一般人往往隻能仰望的典範人物,他們(men) 的“孤高”卻並不意味著對普通民眾(zhong) 無普遍意義(yi) ,而是恰好相反,正因為(wei) 其境界崇高,而為(wei) 民眾(zhong) 仰慕;常人雖無法做到,但照樣從(cong) 中獲益。如果倫(lun) 理學從(cong) 理論上把這一境界中的良知內(nei) 涵說出來,告訴大眾(zhong) ,豈不是可以影響更多的人嗎?

 

事實上,正象在藝術的王國,雖然堪稱大師的人少見,但不等於(yu) 大師們(men) 所展示的經驗、技能以及境界不是對所有人都有普遍意義(yi) ;在道德的王國,堪稱楷模的人少見,也不等於(yu) 聖賢們(men) 所揭示的功夫、水平和境界不是對所有人都有普遍意義(yi) 。在這裏,精英傾(qing) 向與(yu) 普遍意義(yi) 並不是對立或截然分割的。在科學、藝術和道德的世界裏,本來就是精英至上或者說崇尚精英的,但這並不妨礙他們(men) 對所有人的學習(xi) 都有直接意義(yi) 。甚至可以說,初學者們(men) 必須、也期望跟大師們(men) 學習(xi) ,才有可能學到真本領。

 

何先生的觀點在這點上與(yu) 我不一致。他認為(wei) ,在宗教、藝術的領域裏,“‘能不能夠’的問題並不影響‘可不可以’以及‘應不應當’的問題”,即便不能成為(wei) 大師或聖徒,也仍然可以甚至應當去學習(xi) 。但是,在道德和法律的領域就不是這樣的。為(wei) 什麽(me) 呢?他認為(wei) “道德和法律一樣,也要考慮到規範約束的強度以及義(yi) 務是否能夠普遍地為(wei) 人們(men) 所承擔的問題,也就是說,也要考慮到‘能不能夠’的問題”。[25]如果是這樣的話,道德學說豈不是隻要羅列一係列人人都能夠遵守的行為(wei) 規範清單就夠了呢?這些清單類似於(yu) 學校裏的《學生守則》或《教師守則》。實際上本書(shu) 所探討的以良心為(wei) 核心的道德規範體(ti) 係,也並不是這樣一些強製性規範。應當承認,道德當然也屬於(yu) “人類精神追求的領域”[26],道德學說決(jue) 不是僅(jin) 僅(jin) 告訴人們(men) 必須遵守什麽(me) 樣的規範,而是人們(men) 要引導人們(men) 成為(wei) 人,包括過一種有尊嚴(yan) 、有價(jia) 值或意義(yi) 的生活,否則道德就缺少了內(nei) 在動力、不成其為(wei) 道德了。

 

我還認為(wei) ,道德規範與(yu) 法律規定有本質的不同。法律規定以強製為(wei) 特征,但我們(men) 不能說道德規範也以強製為(wei) 特征。當然作者也不是主張道德規範要有強製性,但他認為(wei) 道德規範應當是人人基本上“能夠”或“不難”做到的。然而,由於(yu) 道德規範不象法律規定那樣內(nei) 含明確、具體(ti) ,能不能做到,從(cong) 來都是說不清的。我們(men) 可以舉(ju) 出很多現實生活中人人都能接受、已經達成共識的道德規範來,諸如愛國、尊敬師長、關(guan) 心集體(ti) 、愛護同學、平等待人、團隊精神、奉獻精神、民主作風……,但是它們(men) 有沒有明確具體(ti) 、人人都必須做到的規定呢?通常隻有落實到具體(ti) 情境、具體(ti) 行為(wei) 上來,才可能就其內(nei) 容或底線達到共識。而抽象地說,這些道德規範很難用能不能做到來衡量,而隻有各人做到什麽(me) 程度的問題。我們(men) 隻能說,它們(men) 是好的道德規範,道德家希望人們(men) 都去做。以本書(shu) 所講的八個(ge) 良心義(yi) 務條目而言,我前麵所提到,他們(men) 也存在著在什麽(me) 意義(yi) 上是底線的問題。這八個(ge) 條目,我們(men) 可以說是好的道德規範,人人都應該做,但它們(men) 在什麽(me) 意義(yi) 上是人人都必須做的底線?誰又能劃出一個(ge) 明確具體(ti) 的邊界來?

 

實際情況是,凡是好的道德價(jia) 值(比如上麵講的那些),人們(men) 都知道該做,但同時也有大量的現實因素(包括客觀條件、性格、思維方式、價(jia) 值觀等因素)在製約著我們(men) 去做、以及特別是做到什麽(me) 程度。在這個(ge) 時候,真正重要的決(jue) 不是能提供一些更好的道德義(yi) 務規範,而是有能人出現,在麵臨(lin) 常人同樣的困難和製約的情況下,他們(men) 能做得特別好,這對別人的示範意義(yi) 特別大。這就是說,道德的進步從(cong) 來都需要道德家、道德楷模來帶動,就象藝術的進步從(cong) 來都需要藝術家、大師們(men) 來帶動一樣。這就是道德實踐本質上難免的精英主義(yi) 特征。在道德的世界裏,我們(men) 不能要求人人做到崇高和神聖,但我們(men) 絕對有理由期望人人都敬重或仰慕它們(men) 。崇高和神聖,本來就是一切道德行為(wei) 所應該追求的目標或理想。從(cong) 這個(ge) 角度說,傳(chuan) 統儒學、包括本書(shu) 所說的傳(chuan) 統良知論的道德精英主義(yi) 傾(qing) 向,不應當是其無法普遍化、大眾(zhong) 化的根源,真正問題應該是其修行方式適合不適合於(yu) 現代社會(hui) 環境的問題。其實作者也非常認可以個(ge) 人成聖成賢為(wei) 內(nei) 容的傳(chuan) 統修養(yang) 學說的積極意義(yi) ,也未否認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聖賢的巨大示範意義(yi) ,但是作者與(yu) 我的區別在於(yu) ,他對傳(chuan) 統儒學的精英主義(yi) 的性質看得較重,似乎將精英化與(yu) 大眾(zhong) 化割裂乃至對立起來了。我想這裏涉及的可能是對倫(lun) 理學這個(ge) 學科的性質理解問題,作者強調的似乎是以成聖成賢為(wei) 目標的道德學說不符合現代倫(lun) 理學向人們(men) 提出的要求。

 

以上本人就本書(shu) 對傳(chuan) 統良知論批評中的有關(guan) 具體(ti) 問題試圖與(yu) 作者展開對話,我的個(ge) 人觀點絲(si) 毫不能否定本書(shu) 的重要價(jia) 值和意義(yi) ,本書(shu) 應當視作將儒家現有的基本道德轉變成適合於(yu) 所有人的“普遍的道德原則和規範體(ti) 係”[27]的一次重要嚐試,其重要啟發意義(yi) 在於(yu) :一定要回到日常生活,回到普通百姓,麵向大眾(zhong) 、麵向所有人來重建倫(lun) 理道德。從(cong) 傳(chuan) 統轉化的角度看,儒學必須回到人間,必須麵對大眾(zhong) ,麵對現代人。儒學要有生命力,倫(lun) 理學說要有生命力,就必須走這條路。而熊十力、牟宗三以來的現代心性儒學,雖然在哲學思辨上富有建樹,但在麵對現代社會(hui) 所有人的倫(lun) 理建設方麵,卻嚴(yan) 重脫離了世情和大眾(zhong) 。這也就是《良心論》另開新路的意義(yi) 。

 

注釋:
                     
[1] 1994年上海三聯書店第1版,2017年北京大學出版社新版。
 
[2] 何懷宏,《良心論——傳統良知的社會轉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414頁。下引此書簡稱《良心論》。
 
[3] 何懷宏,《良心論》,第60-61頁。
 
[4] 何懷宏,《良心論》,第414頁。
 
[5] 何懷宏,《良心論》,第51頁。
 
[6] 何懷宏,《良心論》,第147頁。
 
[7] 何懷宏,《良心論》,第10頁。
 
[8] 何懷宏,《良心論》,第2頁。
 
[9] 何懷宏,《良心論》,第440頁。
 
[10] 何懷宏,《良心論》,第61頁。
 
[11] 何懷宏,《良心論》,第46頁。
 
[12] 何懷宏,《良心論》,第8頁。
 
[13] 何懷宏,《良心論》,第1頁。
 
[14] 何懷宏,《良心論》,第4頁。
 
[15] 何懷宏,《良心論》,第2頁。
 
[16] 何懷宏,《良心論》,第62頁。
 
[17] 何懷宏,《良心論》,第51頁。
 
[18] 何懷宏,《良心論》,第60頁。
 
[19] 何懷宏,《良心論》,第60頁。
 
[20] 何懷宏,《良心論》,第59頁。
 
[21] 何懷宏,《良心論》,第414頁。
 
[22] 何懷宏,《良心論》,第52頁。
 
[23] 何懷宏,《良心論》,第55頁。
 
[24] 何懷宏,《良心論》,第58頁。
 
[25] 何懷宏,《良心論》,第59頁。
 
[26] 何懷宏,《良心論》,第59頁。
 
[27] 何懷宏,《良心論》,第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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