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振宇】論先秦儒家思想中的“孝本論”與“仁本論”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3-09 16:34:31
標簽:《孝經》、仁本論、孝本論
曾振宇

作者簡介:曾振宇,男,西元1962年生,江西泰和人,山東(dong) 大學曆史學博士。現任職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兼任中國曾子研究會(hui) 會(hui) 長。著有《二十世紀儒家倫(lun) 理思想研究》《中國氣論哲學研究》《天人衡中》等。

論先秦儒家思想中的“孝本論”與(yu) “仁本論”

作者:曾振宇(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哲學研究》2019年11期;人大複印資料《中國哲學》2020年第2期轉載

 

 


摘要:在孔子去世之後,儒家內(nei) 部圍繞仁與(yu) 孝的關(guan) 係出現了“孝本論”與(yu) “仁本論”的不同。《孝經》作者從(cong) 為(wei) 天下立法的高度,將孝論證為(wei) “天之經”“地之義(yi) ”和“民之行”,孝跨越父子血緣親(qin) 情邊界,向陌生人社會(hui) 無限擴張與(yu) 蔓延,衍變為(wei) 人與(yu) 人、人與(yu) 社會(hui) 和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的大經大法。在社會(hui) 政治領域,孝被論證為(wei) 政治倫(lun) 理,產(chan) 生了“以孝治天下”“移孝作忠”等觀念。然而,建基於(yu) “孝本論”的政治理念,有可能使儒家思想成為(wei) 為(wei) “家天下”專(zhuan) 製主義(yi) 辯護的意識形態。孟子“仁本論”的初步建構,可視作對《孝經》“孝本論”的批評與(yu) 反撥。孟子從(cong) 心性論的角度證明仁內(nei) 在於(yu) 人性,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道德理性。仁是體(ti) ,孝是用,在“親(qin) 親(qin) ”“仁民”和“愛物”三境界中,孝隻是仁本在家庭倫(lun) 理中的體(ti) 現。在社會(hui) 政治領域,“不忍人之心”是“不忍人之政”的道德基礎和內(nei) 在精神。隨著孟子“仁本論”的建構,標誌著“孝本論”被逐漸淡化。漢唐以降,曆代大儒皆自覺尊奉“仁本論”,並從(cong) 不同哲學層麵加以論證。孟子“仁本論”的建構對於(yu) 儒家主流思想的確立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

 

關(guan) 鍵詞:孝本;仁本;《孝經》;孟子

 

孔子去世之後,儒家內(nei) 部萌生不同的派係。圍繞仁與(yu) 孝的關(guan) 係,產(chan) 生了尚“仁”與(yu) 尚“孝”的思想分野。《孝經》作者曾子及其弟子①從(cong) 為(wei) 天下立法的高度,將孝論證為(wei) “天之經”“地之義(yi) ”和“民之行”。在社會(hui) 政治領域,孝被論證為(wei) 政治倫(lun) 理,並有了“以孝治天下”“移孝作忠”“忠孝合一”等觀念。在社會(hui) 政治思想層麵,“孝本論”的本質是“孝君”。《孝經》“孝本論”的這一社會(hui) 政治旨趣,使儒家內(nei) 部產(chan) 生思想分歧。孟子“四端”“四心”論的建構以及“仁本論”的初步建構,某種程度上可視作對《孝經》“孝本論”的批評與(yu) 反撥。

 

一、天經地義(yi) :《孝經》“孝本論”的理論建構

 

《孝經》文本中存在一個(ge) 值得學界深思的問題:無論是今文《孝經》,抑或古文《孝經》,都沒有出現“仁”字。據統計,“仁”在《論語》中出現109次,在《孟子》中出現158次,在《荀子》中出現134次。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發現的郭店楚墓竹簡中,“仁”字約出現70次。但是,“仁”作為(wei) 儒家思想的核心觀念,竟然不見於(yu) 《孝經》今古文。這一文化現象耐人尋味,其中必然隱藏著作者獨特的哲學思考與(yu) 社會(hui) 政治旨趣。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經·開宗明義(yi) 章》)在孔孟思想體(ti) 係中,仁是全德,位階高於(yu) 其他德目。但是,在《孝經》思想體(ti) 係中,孝已經取代仁,上升為(wei) 道德的本源,如稱孝是“至德要道”(同上)。不僅(jin) 如此,《孝經》一書(shu) 最大的特點在於(yu) :曾子及其弟子力圖從(cong) 形上學的高度,將孝論證為(wei) 本體(ti) 。“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yi) 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孝經·三才章》)“經”在此的含義(yi) 是指天地自然恒常不變的法則、規律。《大戴禮記·曾子大孝》也有類似表述:“夫孝者,天下之大經也。”稱孝是天經地義(yi) ,將孝論證為(wei) 宇宙精神本體(ti) ,其實質是以德性來理解本體(ti) 。

 

需要進一步追問的是:孝是“天之經”“地之義(yi) ”和“民之行”如何可能?如果作者不能從(cong) 哲學上加以證明,這一結論隻不過是循環論證的獨斷論而已。令人遺憾的是,現有資料看不到《孝經》作者對此如何進行論證,《孝經·聖治章》的這兩(liang) 段話或許與(yu) 孝何以是“民之行”存在一些內(nei) 在的邏輯關(guan) 聯:“父子之道,天性也”,“天地之性,人為(wei) 貴。人之行,莫大於(yu) 孝。”將人置放於(yu) “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的思維框架中討論,這是儒家一以貫之的思維模式,從(cong) 孔子到孟子、二程、朱熹、王陽明,概莫能外。從(cong) “天性”來探討父子之道,意味著不再局限於(yu) 從(cong) 道德視域論說道德,而是上升到哲學的高度論說道德。孝不再是道德論層麵的觀念,而是倫(lun) 理學層麵的範疇,甚至已成為(wei) 宇宙論層麵的精神本體(ti) 。孔子說“仁者安仁”(《論語·裏仁》),以仁為(wei) 安,意味著以仁為(wei) 樂(le) ,情感的背後隱伏著人性的光芒。《孝經》作者也從(cong) 人性論高度證明孝存在正當性,在邏輯上與(yu) 孔子的思路有些相近。為(wei) 何“人之行,莫大於(yu) 孝”?明代呂維祺對此有所詮釋:“天以生物覆幬為(wei) 常,故曰經也。地以承順利物為(wei) 宜,故曰義(yi) 。得天之性為(wei) 慈愛,得地之性為(wei) 恭順,即此是孝,乃民之所當躬行者,故曰民之行。”(《孝經大全》卷七)天地自然之性與(yu) 人之性同出一源,相互貫通。天的德性是“慈愛”,地的德性是“恭順”,天地之性統合起來在人性的實現,彰顯為(wei) “孝”。

 

既然孝已上升為(wei) 本體(ti) ,並且升華為(wei) 宇宙精神,義(yi) 、禮、智、信、友、悌等便成為(wei) 孝本體(ti) 統攝之下的具體(ti) 德目。《孝經·諸侯章》雲(yun) :“在上不驕,高而不危;製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諸侯所應恪守的孝德包括謙遜、節儉(jian) 、守禮和誠信。卿大夫所應恪守的孝德為(wei)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孝經·卿大夫章》)。服裝、言語和行為(wei) 三方麵所涉及的道德,都被看成是孝這一全德的體(ti) 現。孔安國指出,“先王之德行”涵攝孝、悌、忠、信、仁、義(yi) 、禮、典等八個(ge) 方麵。孝是本體(ti) 與(yu) 全德這一思想,在《大戴禮記》中也多有體(ti) 現:“故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大戴禮記·曾子大孝》)孝涵攝莊(恭)、忠、敬、信、勇五種德行,《大戴禮記》中“曾子十篇”的孝論與(yu) 《孝經》多有相互發明之處。追本溯源,這一道德文化現象或許可以追溯到商周時代。根據羅振玉《殷墟書(shu) 契前編》記載,甲骨卜辭中已有“教”字,楊榮國進而認為(wei) ,殷族有“以孝為(wei) 教”的文化傳(chuan) 統。有的學者考證,西周時代孝觀念的內(nei) 涵豐(feng) 富,至少包含九個(ge) 方麵:敬養(yang) 父母、祭享祖先、繼承先祖遺誌、孝於(yu) 宗室、孝於(yu) 婚媾、孝於(yu) 夫君、孝友合一、勤於(yu) 政事、孝於(yu) 大自然。(參見王慎行)概而論之,西周時代的孝觀念不僅(jin) 是家庭倫(lun) 理,也是自然倫(lun) 理,甚至是社會(hui) 政治倫(lun) 理。《詩經·大雅·卷阿》:“有孝有德,以引以翼。豈弟君子,四方為(wei) 則。”有孝德之人才能成為(wei) 天下楷模。孝並非僅(jin) 僅(jin) 適用於(yu) 家庭親(qin) 屬關(guan) 係,實際上它的適用範圍非常廣闊。正如《孝經·感應章》所言:“孝悌之至,通於(yu) 神明,光於(yu) 四海,無所不通。《詩》雲(yun) :‘自西自東(dong) ,自南自北,無思不服。’”由此可見,《孝經》作者似乎是在“開曆史的倒車”,“返祖”與(yu) “複古”之風昭然若揭。在孔子的孝論中,孝主要是家庭倫(lun) 理,父慈子孝,“立愛自親(qin) 始”。孝根本就不是全德,更不是仁的本體(ti) 。“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論語·學而》),反映的隻是孔子弟子有子的思想。然而,《孝經》作者並非單純發“思古之幽情”,更不是單純地“複古”,而是有自己獨特的哲學思考與(yu) 人文訴求。換言之,《孝經》作者將仁邊緣化純屬“主觀故意”,目的在於(yu) 從(cong) 哲學高度建構孝本論。

 

既然孝已經被視作本體(ti) 與(yu) 宇宙精神,《孝經》作者曾子及其弟子的真實意圖已是十分明顯:局囿於(yu) 從(cong) 家庭倫(lun) 理的層麵談論孝道,本來就不是作者的目的。作者真正的目的是從(cong) 為(wei) 天下立法的高度,跨越家庭倫(lun) 理的邊界,將孝觀念的外延無限膨脹與(yu) 擴充,使之衍化為(wei) 涵蓋自然、社會(hui) 與(yu) 人倫(lun) 的道德理性、價(jia) 值本源與(yu) 文化依托。具體(ti) 而論,在社會(hui) 政治領域,孝成為(wei) 判別是非善惡的最高價(jia) 值原則。明乎此,才能理解《孝經》作者為(wei) 何提出“以孝治天下”:“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yu) 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wan) 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孝經·孝治章》)無論是天子“治天下”,諸侯“治國”,抑或庶人“治家”,最高價(jia) 值原則一律是孝。對此,孔安國評論說:“上下行孝,愛敬交通,天下和平,人和神說”。(《古文孝經孔氏傳(chuan) 》)但是,通過剖析與(yu) 梳理《孝經》的內(nei) 在邏輯,我們(men) 不難發現,《孝經》思想體(ti) 係中隱藏著一個(ge) 巨大的邏輯矛盾:孝,作為(wei) 家庭倫(lun) 理之一維,其存在的正當性基於(yu) 血緣自然親(qin) 情,其存在的合理範圍在於(yu) 家庭。有父子血緣親(qin) 情,方有孝存在的正當性;顯發作用於(yu) 家庭宗族之內(nei) ,孝才有存在的合理性。換言之,在血緣親(qin) 情家庭中,孝才具有存在的合法性;孝一旦跨越父子血緣親(qin) 情的邊界,向陌生人社會(hui) 無限擴張與(yu) 蔓延,甚至成為(wei) 人與(yu) 人、人與(yu) 社會(hui) 、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的大經大法,一個(ge) 哲學上與(yu) 邏輯上的困難便隨之而生:在陌生人社會(hui) ,孝作為(wei) 本體(ti) 如何可能?

 

作為(wei) 對這一問題的回應,朱熹對《孝經》的評價(jia) 值得回味。在朱子心目中,《孝經》本來就是教人知孝、行孝的童蒙讀物。但是,流傳(chuan) 於(yu) 世的今古文《孝經》,都存在“齊魯間陋儒”增補甚至作偽(wei) 的地方。不僅(jin) 如此,《孝經》在內(nei) 容與(yu) 價(jia) 值觀上,還存在著一些“不親(qin) 切”和“害理”的成分。朱子對《孝經》的批評極其嚴(yan) 厲峻刻,幾乎可以等同於(yu) 評價(jia) 荀子“大本已失”。朱子的批評可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來解讀:

 

其一,孔子談孝,孟子論仁,都“較親(qin) 切”。孔子認為(wei) 仁是本,孝是仁本之用,仁本首先彰顯於(yu) 家庭倫(lun) 理,孝就是仁本在父子倫(lun) 理上的觀念把握。用朱子的話說,孝是仁本這一大江大河源頭流經的“第一個(ge) 塘子”。“安仁”有別於(yu) “利仁”和“強仁”,以仁為(wei) 安,表明仁源自人性。既然如此,孝就屬於(yu) 仁本自然而然生發流行。孟子通過“孺子入井”論證“惻隱之心”這一道德情感人人皆先天具備,進而證明仁出自人性,人人先天“飽乎仁義(yi) ”(《孟子·告子上》)。未發為(wei) 人性,已發為(wei) 人情。“最親(qin) 切,人心自是會(hui) 如此,不是內(nei) 交、要譽,方如此。”(《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253-254頁)論證的思路與(yu) 觀點,都奠基於(yu) 人性與(yu) 人心。所以朱子認為(wei) 孔孟的話都非常“親(qin) 切有味”。與(yu) 之相對,《孝經》有些篇章論孝則“不親(qin) 切”,個(ge) 中緣由在於(yu) 其從(cong) 政治勢位論孝,而不是從(cong) 人性與(yu) 情感談孝德孝行。

 

其二,在儒家思想體(ti) 係中,孝屬於(yu) 私德,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質所在。人違背孝,就淪為(wei) 孟子所說的禽獸(shou) 。換言之,孝具有公共性、普遍性的特點。但是,朱子指出,《孝經》對孝公共性、普遍性的特點有所破壞。“人之行,莫大於(yu) 孝。孝莫大於(yu) 嚴(yan) 父,嚴(yan) 父莫大於(yu) 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yu) 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nei) ,各以其職來祭。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yu) 孝乎?”(《孝經·聖治章》)《孝經》把人分為(wei) 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五等,人們(men) 的社會(hui) 地位和身份不同,孝德居然也有差異。《孝經》作者認為(wei) ,周公是普天下孝子的楷模。周公製禮作樂(le) ,製定了在明堂祭祀上帝時,以先父文王配祀上帝的製度。嚴(yan) 父配天,是孝子行孝最高級的表現。庶人百姓則隻能“謹身節用,以養(yang) 父母”(《孝經·庶人章》)。對此,朱子批評說:“如下麵說‘孝莫大於(yu) 嚴(yan) 父,嚴(yan) 父莫大於(yu) 配天’,則豈不害理!儻(tang) 如此,則須是如武王、周公方能盡孝道,尋常人都無分盡孝道也,豈不啟人僭亂(luan) 之心!”(《朱子全書(shu) 》第17冊(ce) ,第2827頁)孝行有等級之分,爵位與(yu) 身份不同,行孝的內(nei) 容與(yu) 標準也迥然有異。嚴(yan) 父配天,是孝德的最高境界,這一境界隻有周天子才有資格達到,平民百姓隻能望洋興(xing) 歎。原本作為(wei) 公共性、普遍性的家庭倫(lun) 理,已經演變為(wei) 等級之孝。在儒學史上,孔子的孝道包括養(yang) 親(qin) 、敬親(qin) 、諫親(qin) 和慎終追遠四個(ge) 方麵,無論王公貴族,抑或販夫走卒,應遵循的孝德完全相同。孝沒有等級之分,寒門照樣出孝子。周襄王雖貴為(wei) 天子,但在曆史上有不孝之子的惡名,原因在於(yu) 他隻知道養(yang) 親(qin) ,卻沒有做到敬親(qin) ,與(yu) “犬馬之孝”別無二致。對周襄王孝行的評價(jia) 標準,與(yu) 平民百姓如出一轍。由此可知,在孔孟思想中,孝順與(yu) 否的評價(jia) 標準,不會(hui) 因社會(hui) 地位不同而產(chan) 生差異。在孝德麵前,人人平等。《孝經》作者等級之孝的論述,對儒家孝道是一種理論上與(yu) 實踐上的雙重傷(shang) 害。正因為(wei) 如此,朱子才會(hui) 嚴(yan) 厲批評《孝經》所言“害理”。

 

除了朱子對《孝經》“等級之孝”的批評之外,《孝經》文本中的另一個(ge) 思想特點,即孝本論基礎上的“以孝治天下”“忠孝合一”“移孝作忠”理念,也為(wei) 曆代大儒所反對,因為(wei) 它有可能成為(wei) “家國同構”與(yu) “家天下”的理論依據,並成為(wei) 君主專(zhuan) 製國家的主流意識形態。曆史上主流儒家對“家天下”的批判,典型表現於(yu) 如何評價(jia) “湯武革命”。儒家與(yu) 法家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與(yu) 觀點,可謂涇渭分明。法家韓非從(cong) 君臣尊卑有序的視域立論,明確否定湯武革命的正當性。儒家則高度肯定、甚至稱頌這一通過暴力鬥爭(zheng) 手段實現政權轉移的路徑。《易傳(chuan) 》中認為(wei)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順應天命與(yu) 順應人心並提,但前者是鋪墊,後者才是本質。荀子進而提出“天下”無法通過暴力革命的方式奪取,因為(wei) “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天下”的本質內(nei) 涵是民心。夏桀、商紂作為(wei) “暴君”已淪落為(wei) “獨夫”,按照先秦時期“殺盜非殺人”的邏輯推演,獨夫民賊甚至連人都不是,隻能說是“禽獸(shou) ”。湯、武並非用武力奪取天下,而是“天下歸之”。“天下歸之之謂王,天下去之之謂亡。”(《荀子·正論》)在對湯武革命的評價(jia) 上,荀子思想充盈著自由思想的因素。“天下歸之”“天下去之”,都是天下大眾(zhong) 意誌的表達與(yu) 實現。董仲舒繼而指出:“且天之生民,非為(wei) 王也;而天立王,以為(wei) 民也。”(《春秋繁露·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zhuan) 殺》)

 

儒家從(cong) 孔子“天下為(wei) 公”發端,經荀子“天為(wei) 民立君”(《荀子·大略》)、《呂氏春秋·貴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到董仲舒“天為(wei) 民立王”,再到東(dong) 林黨(dang) 人“以眾(zhong) 論定國是”,繼而延續至黃宗羲“古者以天下為(wei) 主,君為(wei) 客”(《明夷待訪錄·原君》)的思想,在綿延數千年的思想長河中,有著一個(ge) 亙(gen) 古不移的觀點:國家不是君王一家的私有物,權力應該順應人民的意誌。這已成為(wei) 儒家思想代代相傳(chuan) 的“道統”。這一“道統”與(yu) 《孝經》“忠孝合一”“移孝作忠”“以孝治天下”的觀點存在根本區別。

 

二、“飽乎仁義(yi) ”:孟子“仁本論”的建立

 

孔子“仁者安仁”的思想在哲學史上具有開創意義(yi) 。仁有“安仁”“利仁”與(yu) “強仁”之分,“安仁”就是“樂(le) 仁”,以仁為(wei) 安,就是以仁為(wei) 樂(le) 。樂(le) 既涉及自然情感,也觸及普遍的人性。《史記·滑稽列傳(chuan) 》裴駰《集解》雲(yun) :“安仁者,性善者也;利仁者,力行者也;強仁者,不得已者也。”(司馬遷,第2434頁)從(cong) 人性論層麵探討仁與(yu) 人性的內(nei) 在關(guan) 係,意味著不再是就道德論道德,而是從(cong) 哲學高度論證作為(wei) “類”的人在人性層麵的普遍本質。恰如牟宗三先生所言:孔子之“仁即是性,即是天道”(牟宗三,第135頁)。

 

仁既然源自普遍人性,就具有共性,共性意味著平等。人性平等,在孔子思想中已有萌芽。孟子繼而從(cong) 哲學、邏輯學、倫(lun) 理學等多個(ge) 維度建構仁本論。孟子對仁義(yi) 與(yu) 心性關(guan) 係的證明方式有多種,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孺子入井”:“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nei) 交於(yu) 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yu) 鄉(xiang) 黨(dang) 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孟子·公孫醜(chou) 上》)“乍見”不是中性之見,而是王陽明所說的良知之見,是人先驗的道德情感在不假思索狀態下的靈光閃現。“惻隱”表達的是對他人的憐憫與(yu) 關(guan) 愛。按照孟子思想的內(nei) 在邏輯,我們(men) 在此不可說“乍見”孺子將入井,會(hui) “滋生”我內(nei) 在的惻隱之心,而隻能說“乍見”孺子入井,會(hui) “觸動”“引發”我內(nei) 在的惻隱之心。因為(wei) 見或不見孺子入井,惻隱之心本來就存於(yu) 我心。惻隱本質上是一種人類普遍具有的道德情感。惻隱是“已發”,在已發的情感背後,隱藏著一種主宰意義(yi) 的人性力量,這一“未發”的道德理性就是“仁”。孟子通過“孺子入井”這一具體(ti) 場景,借助歸納推理力圖證明一個(ge) 觀點:惻隱之心作為(wei) 仁義(yi) 禮智中的“仁之端”,人人先天具備,而且在世俗生活中人人可以得到證明。“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同上)仁義(yi) 禮智“四端”是人性中先天固有的“天爵”,猶如人一呱呱墜地就有四肢一樣。正因如此,孟子說人人先天“飽乎仁義(yi) ”。

 

對於(yu) 孟子的論證過程及其觀點,胡雲(yun) 峰總結說:“稍涉安排商量,便非本心。”(見王夫之,第945頁)王夫之則借批判胡雲(yun) 峰的觀點進而表達對孟子思想的質疑:“且如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便有怵惕惻隱之心,及到少間,問知此孺子之父母卻與(yu) 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則救之為(wei) 逆,不救為(wei) 順,即此豈不須商量?”(王夫之,第945頁)王夫之的這一駁難,說明他對孟子思想有所誤解。如果因為(wei) “不共戴天之仇”,經過反複“安排商量”,最後棄孺子於(yu) 不顧,隻能說明“四端”本心已經被後天功利性的訴求所遮蔽,並不能證明“惻隱之心”等“四心”不先天地存在於(yu) 人性。孟子通過“孺子入井”這一事例,旨在表明:在日常生活中,“四心”是人真實擁有的。同時這一證明也是終極性證明,因為(wei) 無論聖凡賢愚,人人皆可自證於(yu) 心。

 

在孟子與(yu) 告子關(guan) 於(yu) “仁義(yi) 內(nei) 在”抑或“仁內(nei) 義(yi) 外”的辯論中,孟子所言“且謂長者義(yi) 乎?長之者義(yi) 乎”以及“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耆炙亦有外與(yu) ”(《孟子·告子上》),在學術史上可謂醍醐灌頂之言。“仁也者,人也。”(《孟子·盡心下》)人是經驗世界中的具體(ti) 存在,有時間與(yu) 空間的限定。仁是形而上的觀念性存有,超越時間而亙(gen) 古存在。朱熹詮釋說:“仁者,人之所以為(wei) 人之理也。然仁,理也;人,物也。以仁之理,合於(yu) 人之身而言之,乃所謂道者也。”(朱熹,第344頁)仁是絕對的“理”,人是有時空限定的有限的生命存在。人如果沒有仁性,就是一行屍走肉;仁如果沒有落實於(yu) 人,隻是一個(ge) 純粹的觀念。仁與(yu) 人的結合,是天道與(yu) 人道的合一、靈魂與(yu) 血肉之軀的合一,為(wei) 有限的生命實現無限的內(nei) 在超越建立了根據。孔子從(cong) 來就沒有對“仁是什麽(me) ”作過邏輯界定,麵對眾(zhong) 多弟子“問仁”,孔子都是從(cong) “為(wei) 仁之方”的層麵有針對性地一一加以解釋。孟子雖然說過“仁者愛人”,但也隻是從(cong) 情感層麵詮釋仁在人類普遍情感生活中的具體(ti) 實現。在孟子的思想邏輯架構中,“仁”從(cong) 義(yi) 理之天而言謂之“理”(孟子“理義(yi) ”之“理”),從(cong) 天授而言謂之“仁”,從(cong) 人得之而言謂之“性”。形而上的仁落實於(yu) 人性,才形成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質(“人之理”),孟子稱之為(wei) “合而言之,道也”(《孟子·盡心下》)。基於(yu) 此,我們(men) 才能真正讀懂孟子人性思想中的“性善”。其一,在“人之性”的層麵,“大體(ti) ”與(yu) “小體(ti) ”、“天爵”與(yu) “人爵”同時存在於(yu) 每個(ge) 生命個(ge) 體(ti) 。“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同樣也是性。小體(ti) 與(yu) 人爵並非具有先在性的惡,不加以引導的欲望與(yu) 人情才會(hui) 導向惡。但是,惡是否也具有一個(ge) 形而上的本源呢?這一問題並不是孟子討論的重心。人心何以普遍有“四心”和仁義(yi) 禮智,才是孟子矻矻以求的論證目標。其二,在“君子所性”的視域,也就是本體(ti) 層麵和工夫論層麵,人人在“應然”意義(yi) 上,應當自覺以人性中固有的“四心”道德情感和仁義(yi) 禮智作為(wei) 自己的本性。君子與(yu) 小人的區別就在於(yu) “存心”不同,君子以仁義(yi) 禮智“存心”,小人以食色欲求“存心”。“仁,人之安宅也;義(yi) ,人之正路也。”(《孟子·離婁上》)自覺以仁義(yi) 道德理性為(wei) 性,心才能有所安。君子與(yu) 聖人不同,聖人是理想人格,“出乎其類,拔乎其萃”者才能成為(wei) 聖人。君子屬於(yu) 現實人格,凡是服膺“禮義(yi) 廉恥”價(jia) 值觀之人都可以稱之為(wei) 君子。“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君子人格充溢著自由意誌精神,強調個(ge) 體(ti) 在主體(ti) 自覺意義(yi) 上作出道德選擇。因此,隻有對孟子人性論中這雙重視域加以梳理,才能真正理解孟子“道性善”的內(nei) 在奧義(yi) 。“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禮之於(yu) 賓主也,知之於(yu) 賢者也,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孟子·盡心下》)仁既是性又是命,但是,君子在自由意誌基礎上,從(cong) “實然”自然而然轉向“應然”,“立乎其大者”,將仁義(yi) 禮智認可為(wei) 性,而不將其簡單認可為(wei) 命運。進一步地,孟子又使仁的位格明顯高於(yu) 義(yi) 、禮、智三德,甚至使仁具有統攝其他三德的地位,上升為(wei) 本體(ti) 。

 

仁地位的上升,在孟子政治哲學中體(ti) 現得尤其明顯。孟子在儒學史上首次提出“仁政”一詞,“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孟子·離婁上》)“仁政”與(yu) “王政”屬於(yu) 邏輯上同一的概念,在政治哲學上以“仁”作為(wei) 社會(hui) 政治製度與(yu) 政治行為(wei) 的最高價(jia) 值原則與(yu) 最高道德依托。“誅一夫”、民有恒產(chan) 、“耕者九一”“省刑罰,薄稅斂”“罪人不孥”“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等等,都是仁政的具體(ti) 措施和體(ti) 現。“以德行仁者王”(《孟子·公孫醜(chou) 上》),仁政的理想目標是“王道”,“王道”的文化精神與(yu) 價(jia) 值原則是仁,“王道”的代表人物就是堯舜禹湯文王。

 

在仁本論初步建構的基礎上,孟子進而論述了仁與(yu) 孝的內(nei) 在關(guan) 係。“親(qin) 親(qin) ,仁也。”(《孟子·盡心上》)“仁之實,事親(qin) 是也。”(《孟子·離婁上》)仁是體(ti) ,孝是用。親(qin) 親(qin) 之愛,是仁體(ti) 落實於(yu) 人類道德情感的第一步。作為(wei) 具有時空限定的人,子女得到的第一份愛來自父母;子女長大之後,也是首先將孝施於(yu) 父母。在此基礎上,子女將愛積極向外擴展,“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孟子·盡心下》)“親(qin) 親(qin) ”“仁民”“愛物”,構成儒家仁愛的三個(ge) 層次,或者可以說是儒家“愛有差等”的三個(ge) 境界。仁作為(wei) 形而上的理念是沒有時間性的,但是,人作為(wei) “此在”卻是有時間性的存在,有時空限製性的人基於(yu) 良知良能,在實踐理性上可以完全把仁的精神展現出來,仁本彰顯的第一個(ge) 經驗場景就是父子親(qin) 情。“蓋上世嚐有不葬其親(qin) 者。其親(qin) 死,則舉(ju) 而委之於(yu) 壑。”(《孟子·滕文公上》)當此人偶爾路過溝壑,親(qin) 眼目睹父母遺體(ti) 被狐狸啃食、蚊蠅叮咬時,“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同上)額頭上的冷汗不是顯示給他人看的,眼睛不敢正視也不是受到他人指責,而是內(nei) 心愧疚、自責之情自然而然流露出來。之所以產(chan) 生愧疚與(yu) 悔恨之情,是因為(wei) 人天生存有不學而能、不慮而知的道德情感與(yu) 道德理性。隻有按照葬禮埋葬父母,“事死如事生”,慎終追遠,心才能有所安,情才能有所定。“孝子仁人之掩其親(qin) ,亦必有道矣。”(同上)孟子所說的“道”,也是基於(yu) 仁本孝用意義(yi) 上的人性而論。

 

由此我們(men) 發掘出了儒家仁愛思想的一條主線。自從(cong) 孟子明確揭櫫“親(qin) 親(qin) ”“仁民”和“愛物”三大層次與(yu) 境界之後,曆代儒家將其奉為(wei) 圭臬。孟子當年之所以斥墨家“無父”是“禽獸(shou) ”,不僅(jin) 僅(jin) 在於(yu) 墨者夷之錯誤地從(cong) 仁本之外去尋找另外的本源,還在於(yu) 墨家片麵執守“愛無差等”,忽略工夫論和境界論層麵的“愛有差等”,這種單向意義(yi) 上的“兼愛”,明顯缺乏可行性。也正是認識到墨家思想有可能導致的思想迷失,曆代儒家紛紛對墨家的“兼愛”加以抨擊。程頤評論說:“及其既生也,幼而無不知愛其親(qin) ,長而無不知敬其兄,而仁之用於(yu) 是見乎外。……能親(qin) 親(qin) ,豈不仁民?能仁民,豈不愛物?若以愛物之心推而親(qin) 親(qin) ,卻是墨子也。”(《二程集》,第309-310頁)從(cong) “愛物之心”推及“仁民”和“親(qin) 親(qin) ”,也就是從(cong) 博愛總原則推演至工夫論和境界論,與(yu) 儒家的邏輯恰好相反。在程伊川看來,這種倒行逆施在理論上的一大謬誤就在於(yu) 忽略了人類世界首先是人的世界,而非物的世界。“人的世界”意味著人首先是有情感的存在,情感中蘊含著人的生命本質和生命意義(yi) 。之後王陽明進而批判墨家的“兼愛”是“無根”之愛:“仁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雖彌漫周遍,無處不是,然其流行發生亦隻有個(ge) 漸,……有根方生,無根便死。”(王陽明,第82-83頁)仁作為(wei) “絕對精神”,在現實經驗世界“流行發生”,必然有一個(ge) “漸”,猶如參天大樹必然有根。由仁理到仁愛,首先“發端”於(yu) 家庭父子親(qin) 情。“父子兄弟之愛,便是人心生意發端處,如木之抽芽。自此而仁民而愛物,便是發幹生枝生葉。墨氏兼愛無差等,將自家父子兄弟與(yu) 途人一般看,便自沒了發端處;不抽芽,便知得他無根,……孝弟為(wei) 仁之本,卻是仁理從(cong) 裏麵發生出來。”(同上)墨家之兼愛,不僅(jin) 缺乏形而上層麵的哲學論證,也缺乏對兼愛之理與(yu) 道德情感關(guan) 係的證明,墨家之愛是無情之愛,因此“沒了發端處”。墨家思想為(wei) 何在秦漢之後湮滅無聞,其中一個(ge) 根本原因就在於(yu) 其思想體(ti) 係既缺乏哲學論證,又忽略了對情感與(yu) 心性的深刻認識。

 

與(yu) 墨家適成對比的是,使學說體(ti) 係化、使形上本體(ti) 下貫人情人性,是自孟子以降曆代儒家學者自覺的哲學使命。遵循孟子思想的邏輯,無論是“親(qin) 親(qin) ”,抑或“仁民”“愛物”,麵對超越性、絕對性的仁本體(ti) ,人類或許隻有通過道德情感才能接近仁體(ti) ,隻有通過實踐理性才能證明仁體(ti) 的存在。具體(ti) 就“親(qin) 親(qin) ”而言,江右王門後學王塘南評論說:“聖學主於(yu) 求仁,而仁體(ti) 最難識。若未能識仁,隻從(cong) 孝弟實事上懇惻以盡其分,當其真切孝弟時,此心油然藹然,不能自已,則仁體(ti) 即此可默會(hui) 矣。”(見黃宗羲,2008年,第487頁)一個(ge) 人隻有在真真切切的道德生活經驗中,才能領悟並證明仁體(ti) “確實存在”。“默會(hui) ”意味著仁體(ti) 不可簡單用概念界說,也不可單純用語言表述,有時隻能借助直覺體(ti) 認形而上本體(ti) 的存在。這一生命的體(ti) 驗,在程伊川與(yu) 弟子討論何謂《大學》“至善”時,也有類似的表述:“理義(yi) 精微,不可得而名言也,姑以至善目之,默識可也。”(《二程集》,第1208頁)“至善”作為(wei) 生命的理想境界,也就是識“仁體(ti) ”的境界。麵對這一理想生命境界,有時隻能“默識”,而不可單純訴諸語言與(yu) 邏輯。

 

隨著仁本論的初步建立,孟子為(wei) 孝存在的正當性設置了一個(ge) 合理的區域:家庭倫(lun) 理。一旦跨越家庭倫(lun) 理,孝就將走向自身的反麵。基於(yu) 此,與(yu) 《孝經》作者截然不同的觀點是:孟子徹底將孝剝離出政治倫(lun) 理,君臣之間的政治關(guan) 係是“友”,君臣之間的政治倫(lun) 理是“禮義(yi) ”。何謂“友”?“友也者,友其德也”。(《孟子·萬(wan) 章下》)以德相交,以德相輔,誌同道合方為(wei) 友。“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同上)“三不”原則其實主要是為(wei) 君臣間的政治關(guan) 係而設立,而不是主要著眼於(yu) 普通人之間的社會(hui) 交往。“友”意味著平等與(yu) 尊重,當然,此處蘊含的平等精神是指人格上的平等,而不是社會(hui) 勢位上的均等。“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孟子·離婁下》)“臣視君”以“君視臣”為(wei) 前提,君仁則臣義(yi) 。君不仁,臣可以在堅守“道義(yi) ”的前提下自由抉擇。平等與(yu) 尊重,被論證為(wei) 君臣之間應遵循的政治關(guan) 係,這是儒家政治哲學的一大創舉(ju) ,其間實際上蘊含著自由意誌與(yu) 自由思想的色彩。追根究源,將君臣之間的政治關(guan) 係論證為(wei) 友,應該是子思的發明:“友,君臣之道也。”(見劉釗,第208頁)孟子亦步亦趨,在子思思想的基礎上,對“友”作了進一步的拓展。在《孟子》文本中,孟子借助兩(liang) 個(ge) 與(yu) 子思有關(guan) 的故事,對“友”的內(nei) 涵與(yu) 特點作了深入的闡發:其一,魯繆公經常派遣使臣送鼎肉給子思,子思反而“不悅”,甚至將使臣驅趕出大門。其中緣由在於(yu) 魯繆公不懂“養(yang) 君子之道”,隻是以“犬馬畜伋”。(見《孟子·萬(wan) 章下》)其二,魯繆公與(yu) 子思討論“古千乘之國以友士”,子思再次“不悅”,並尖銳指出魯繆公所理解的“友士”之道,其實隻不過是“事士”之道。“以位,則子君也,我臣也,何敢與(yu) 君友也?以德,則子事我者也,奚可以與(yu) 我友?”(《孟子·萬(wan) 章下》)從(cong) 社會(hui) 政治勢位角度論,君王高於(yu) 賢臣;從(cong) 德行角度而言,賢臣高於(yu) 君王。君與(yu) 臣似乎永遠不可能在同一條水平線上,這就需要君王在政治關(guan) 係的設計上尋求“不齊之齊”,這其中的“齊”就是道德人格意義(yi) 上的“友”。恰如餘(yu) 英時先生所論:“君主對少數知識分子的前輩領袖是以師禮事之,其次平輩而聲譽卓著的以友處之。”(餘(yu) 英時,第136頁)以“師友”相待,才是儒家倡導的“友士”之道、“養(yang) 君子之道”。由此引申出子思與(yu) 孟子在君臣政治倫(lun) 理上的新思想:禮義(yi) 。“夫義(yi) ,路也;禮,門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門也。”(《孟子·萬(wan) 章下》)把禮義(yi) 確立為(wei) 君臣之間的政治倫(lun) 理,意味著既是對《孝經》家天下視域下“孝”觀念的批判,也是對“忠孝合一”“以孝治天下”意義(yi) 上“忠”觀念的否定。

 

在思孟學派看來,作為(wei) 政治倫(lun) 理思想的禮義(yi) ,奠基於(yu) “友”這一政治關(guan) 係之上,背後隱伏的文化精神是仁。換言之,禮義(yi) 是仁本在社會(hui) 政治關(guan) 係領域的體(ti) 現。齊宣王與(yu) 孟子討論“貴戚之卿”與(yu) “異姓之卿”的區別,孟子指出“貴戚之卿”的政治責任在於(yu) “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同上)“異姓之卿”的職責在於(yu) “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同上)賢臣應當以“禮義(yi) ”覺君行道,符合禮義(yi) (道義(yi) )則在廟堂之高“美政”;違逆道義(yi) 則賢臣去位,在民間社會(hui) “美俗”,甚至也可以將怙惡不悛的君王“易位”。從(cong) 孟子所表述的“易位”論,令人頓時明白為(wei) 何孟子對通過暴力鬥爭(zheng) 實現政權轉移的方式大加讚賞。齊宣王問孟子:“臣弑其君可乎?”孟子義(yi) 正詞嚴(yan) 地回答:“賊仁者謂之賊,賊義(yi) 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商紂王暴虐無道,已喪(sang) 失作為(wei) 君王的資格,而且殘賊仁義(yi) ,已淪落為(wei) 禽獸(shou) 不如的敗類。因此,湯武革命並沒有“弑其君”,隻不過是順應民心“誅一夫”而已。

 

緣此,對於(yu) 何為(wei) “忠臣”,何為(wei) “良臣”,子思與(yu) 孟子的理解與(yu) 《孝經》截然不同:“魯穆公問於(yu) 子思曰:‘何如可謂忠臣?’子思曰:‘恒稱其君之惡者,可謂忠臣矣。’”(見劉釗,第177頁)那些“為(wei) 君辟土地,充府庫”“約與(yu) 國,戰必克”(《孟子·告子下》)的臣子,其實不是“忠臣”,隻是“民賊”而已。因為(wei) 這些臣子唯君王意誌是從(cong) ,罔顧道義(yi) 原則。實現君王一人的私利,是這些臣子最高的價(jia) 值追求。儒家從(cong) 來沒有否定對利的追求,但對“利”有獨特的界定:“利,利於(yu) 民則可謂利,利於(yu) 身、利於(yu) 國皆非利也”。(《張載集》,第375頁)“利於(yu) 民”與(yu) “利於(yu) 國”“利於(yu) 身”相對,“利於(yu) 民”才是真正的“利”。立場不同,導致價(jia) 值觀有雲(yun) 泥之別。堅守“禮義(yi) ”原則,發君之惡,覺君行道,才是真正的“良臣”“忠臣”。

 

先秦時期儒家陣營內(nei) 部出現的“孝本論”與(yu) “仁本論”的不同,無疑是值得我們(men) 重視的。孟子仁本論的初步建構,標誌著以“孝君”為(wei) 核心的孝本論逐漸淡出儒家主流思想的舞台。孟子所建構的仁本論,逐漸被曆代儒家奉為(wei) 圭臬,並在理論體(ti) 係上不斷被完善。北宋程明道最早提出“仁體(ti) ”的觀念,“學者識得仁體(ti) ,實有諸己,隻要義(yi) 理栽培。如求經義(yi) ,皆是栽培之意。”(見黃宗羲,1986年,第561頁)程明道的“仁體(ti) ”,應從(cong) 兩(liang) 方麵識讀:在認識論上,認為(wei) 天地萬(wan) 物由氣所化生,實現了天地萬(wan) 物的渾然一體(ti) 。這種天地萬(wan) 物渾然一體(ti) 的人文表達就是“仁體(ti) ”,這種仁體(ti) 之“實”,通過“天地生物之心”得以外顯。在工夫論和境界論層麵,通過後天的“栽培”,仁體(ti) 可以內(nei) 化為(wei) 人的本質,成為(wei) 人人有可能真實擁有的生命之“實”。這一仁體(ti) ,也就是錢穆先生所說的“大生命”。在學術史上,朱子、張南軒和呂東(dong) 萊圍繞“仁體(ti) ”曾經有過辯論,在“為(wei) 仁”與(yu) “識仁”的關(guan) 係上觀點不一。但是,在分歧的背後,卻存在著觀點與(yu) 立場的趨同:他們(men) 一致承認“仁體(ti) ”的存在,都認同通過後天的“栽培”可以真實擁有“仁體(ti) ”。明代王陽明的“仁體(ti) ”“一體(ti) 之仁”,是陽明學的主要精神,是“仁體(ti) ”說在程明道之後達到的又一大思想高峰。在工夫論上,人通過事事“磨刮”,可以恢複心之本體(ti) 。不僅(jin) 如此,王陽明進而基於(yu) 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的觀念,在社會(hui) 政治中將仁體(ti) 落實為(wei) 一體(ti) 之仁政。隨著儒家思想的“階梯式”演進,仁本論逐漸成為(wei) 儒家思想代代相續的主流思想。漢唐以降,雖然孝的思想始終受到人們(men) 重視,但是孝本論已不複有影響。

 

注釋:
 
①關於《孝經》的作者與成書時代,學術史上至少有八種觀點。司馬遷《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中說:“曾參,……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班固《漢書·藝文誌》說:“《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根據《史記》與《漢書》的觀點,《孝經》乃曾子所著。《史記·魏世家》記載魏文侯拜子夏為師:“文侯受子夏經藝,客段幹木,過其閭,未嚐不軾也。”蔡邕曾在書中引魏文侯所著《孝經傳》一書:“蔡邕《明堂論》引魏文侯《孝經傳》,《呂覽·察微篇》亦引《孝經·諸侯章》,則其來古矣。”(《四庫全書總目》,第262頁)證明《孝經》在戰國早期已在社會上流傳。陳澧《東墅讀書記》考證《孟子》多處文句源自《孝經》。《大戴禮記》中“曾子十篇”的諸多文句,與《孝經》相互發明。譬如,“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一段文句,在《曾子大孝》《曾子本孝》中多有論述。1973年,河北定縣40號漢墓出土了簡書《儒家者言》,其中有些文句與《孝經》有關。說明在漢代劉向整理校訂之前,存在一種未經劉向校訂的古本《孝經》。統而論之,至遲在孔子七十子時期,已出現了《孝經》祖本。在戰國早期流傳過程中,曾子弟子又有所搜集與增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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