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紀】莫我知也夫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21-02-23 01:12:11
標簽:何為其莫知子也、莫我知也夫
丁紀

作者簡介:丁紀,原名丁元軍(jun) ,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山東(dong) 平度人,現為(wei) 四川大學哲學係副教授。著有《論語讀詮》(巴蜀書(shu) 社2005年)《大學條解》(中華書(shu) 局2012年)等。

莫我知也夫

作者:丁紀

來源:“欽明書(shu) 院”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一年歲次辛醜(chou) 正月初十日庚子

          耶穌2021年2月21日

 

《論語》總章三六八:“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wei) 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莫我知也夫”乃夫子自道。其實,即不論自知與(yu) 知人,或人與(yu) 人之相知問題乃為(wei) 《論語》之一大主題,如朱子所謂“聖人於(yu) 此一事蓋屢言之,其丁寧之意亦可見矣”(總章三六三集注);單以句式之近似而言,《論語》一書(shu) 中,此語也前後三見。總章二七七,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子曰:“……居則曰:‘不吾知也!’如或知爾,則何以哉?”“不吾知也”乃夫子虛擬諸子口吻而言。總章三六八之後五章,總章三七三,荷蕢者曰:“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則厲,淺則揭。’”“莫己知也”乃荷蕢者有以論乎夫子。

 

“不吾知也”,表明此一問題不惟高明如聖人才會(hui) 遭遇,學者或普通生活者亦無不會(hui) 遭際此問題、發生此感慨,隻要你麵對一個(ge) “他者”,或你自己作為(wei) 他人的“他者”。當然,這種問題的聖凡同遇性,要特別注意不應僅(jin) 僅(jin) 被理解為(wei) “他者”問題之一麵,聖人之“高明”這一麵一定不能被通約或消解掉。

 

有一種意味,是子路、冉有、公西華都未曾誤解的,就是夫子問“不吾知也……則何以哉”的這個(ge) “何以”,不是問向以前,而是問向以後,不是“知識理性”式的發問,問向“不吾知也”的“所以然之故”,而是“實踐理性”的決(jue) 斷,指向一切“所當然之則”的作為(wei) 與(yu) 行動,因而三子各量其才,而紛紛說向大大小小的政治。由此言,子貢自亦不是一個(ge) 誤解者,其所問“何為(wei) 其莫知子也”,“何為(wei) ”即“何以”,也是問向以後而不是以前,即,不是問“莫知子也”之“為(wei) 什麽(me) ”,而是問“莫知子也”之後之“怎麽(me) 辦”;夫子固知子貢之不誤,故繼此所言都在照應“怎麽(me) 辦”之意味。

 

但子路等在另一點上發生了嚴(yan) 重的誤解。夫子問“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諸子之回應,都把“如或知爾”作為(wei) 前提,完全由其所決(jue) 定、所賦予、所保證,如此,“如或知爾”對諸子之所欲為(wei) ,遂具有無上之重要性;相應地,“不吾知也”以其與(yu) “如或知爾”相為(wei) 悖反命題,亦同樣獲得與(yu) “如或知爾”對等之重要性。對於(yu) 諸子之“何以哉”,“如或知爾”則為(wei) 之,為(wei) 之乃有似乎“如或知爾”者使之為(wei) ;“不吾知也”則不為(wei) ,一不為(wei) 此則似更不知有何可為(wei) 。有彼則有此,無彼則無此,全然取決(jue) 於(yu) 彼,此豈夫子所欲聞欲見於(yu) 門下哉!

 

如荷蕢者之謂“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相當程度可以說,與(yu) 子路等適成兩(liang) 端之反對,子路等是政治的,荷蕢者是出離政治、“超政治”或“反政治”的。但二者在把“莫己知也”許得過重這一點上,竟無不同。“如或知爾”,則不得已;“莫己知也”,則“斯已而已”。然則對立之兩(liang) 端,竟因“如或知爾”或“莫己知也”條件之變化,而有彼此身份調換之可能,“如或知爾”則荷蕢為(wei) 子路,“莫己知也”則子路為(wei) 荷蕢!子路固嚐曰:“不仕無義(yi) !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yi) 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luan) 大倫(lun)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yi) 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總章四六六)此言多見其主觀之心意,尚未至於(yu) 義(yi) 理之必然。

 

夫子所以問“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蓋以諸子平居不免將“不吾知也”看得過重,其意將有以開釋固陋鄙吝、外倚外鑠,於(yu) 是設為(wei) “如或知爾”之問,倘諸子果可以輕此“如或知爾”,則彼“不吾知也”亦得而輕,輕者既輕,重者自顯,所當然者既在我矣,亦何人之知不知足以為(wei) 損益有無之者哉!故夫子告子貢之三語,“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乃全從(cong) 此義(yi) 上發。《論語》首章曰“人不知而不慍”,“不慍”分言之則為(wei) “不怨天,不尤人”,則雖“不慍”於(yu) “人不知”,但“不怨天”之義(yi) 自在其中,才“不慍”,則兼天人矣;而一旦不能“不慍”,又不但不足以為(wei) 君子,“下學”亦必不得而從(cong) 事。“學而時習(xi) 之”,久後可到君子“不慍”之地;然亦惟“不怨天,不尤人”,而後可得以修此“下學”之業(ye) 而成乎“上達”之德。“學而時習(xi) 之”、“下學而上達”、格物而致知、形而下而上,皆成一種循環,如此,方真能不斷了。

 

人若將“不吾知也”、“莫己知也”許得稍重,則患得患失之心生;一有所怨尤,則前後際斷、不相連貫、不成模樣。故要說“下學而上達”,先說“不怨天,不尤人”,先去了怨尤之氣,勿使間斷彼不斷者,然後“下學”盡人事,則其“上達”亦何可限哉!然要說無所怨尤,又先說一句“莫我知也夫”,不希不求,則怨尤無自生矣。故與(yu) 諸子之視“不吾知也”、“如或知爾”、荷蕢者之視“莫己知也”都不同,彼等將此許得都重,“莫我知也夫”其語至輕,蓋其與(yu) “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一毫無所與(yu) 焉。如夫子謂顏子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唯我與(yu) 爾有是夫!”(總章一五七)“如或知爾”則“用之”,“不吾知也”則“舍之”,以用舍而行藏,亦非不以為(wei) 條件,然所以行、所以藏者一,不為(wei) 用舍而設,不以用舍而改,故用舍盡輕也。至於(yu) 或者由此而曰“用舍由人,行藏在我”(蘇東(dong) 坡語),則或用之而不行,或藏之而不安。用不行,將“如或知爾”全不作回事兒(er) ;藏不安,則用舍重乎?輕乎?此亦有氣性而自作語,非足以解聖人也。

 

怨尤非我事,“下學”乃我事,盡其在我者,乃見賦予之者在天,故凡“下學”無不“上達”,“上達”無不在“下學”中。“上達”即“對越在天”,是亦天也,“知我者其天”,不其然乎!然則“不患莫己知,求為(wei) 可知也”(總章八〇),亦非求為(wei) 人知,求為(wei) 天知而已矣。

 

論者以子貢既聞此,而不能如顏子聞克己複禮、非禮勿視聽言動之以“請事斯語”為(wei) 應,又不能如曾子聞吾道一貫之以“唯”為(wei) 應,因為(wei) 子貢憾。然顏子應此,以其自問仁而聞師教如此,須有此應;曾子應此,以夫子呼而告之,亦須有此應。夫子曰“莫我知也夫”,乃忽爾語此,聖心欲自一披露,當時在旁者未必子貢一人,惟子貢知夫子多有未盡之意,乃發此一問,此子貢之起予助我也,其後無應也亦宜。如總章三八〇之例又不同,子曰:“賜也,女以予為(wei) 多學而識之者與(yu) ?”乃呼而問之,欲啟其疑,其例與(yu) 告曾子吾道一貫者為(wei) 近,則於(yu) 聞“非也,予一以貫之”後,確須更有請益。如荷蕢者“斯已而已矣”是斷了,固不足以知夫子;而晨門之稱夫子“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總章三七二),雖不與(yu) 之,卻從(cong) 不斷了一麵觀我夫子,人謂荷蕢不如晨門,誠是也。故比之或非其類,晨門尚且知之,晨門又不如子貢,則子貢豈不知“下學而上達”其在天而為(wei) 不斷者乎?

 

惟曾皙亦足以知此,故其曰“異乎三子者之撰”;至於(yu) 自言其誌,乃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此其誌,固非以“如或知爾”為(wei) 前提、受其影響與(yu) 決(jue) 定,亦自不以“不吾知也”而稍改之。“人知之,亦囂囂;人不知,亦囂囂”,人之知不知,亦何幹我哉!以此應“如或知爾,則何以哉”之問,可謂善乎其應,此夫子所以曰“吾與(yu) 點也”。

 

然在子路等聞之,或覺此與(yu) 荷蕢者竟無所別,荷蕢者說“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曾皙之言亦幾乎等於(yu) 說“如或知爾,斯已而已矣”,然則曾皙固可曰“異乎三子者之撰”,彼三子者亦正可曰“異乎尊駕之撰”矣。

 

如總章三六八之又後三章,總章三七六:“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在子路,雖夫子之謂“修己以敬”,或亦與(yu) 曾皙浴沂風雩、荷蕢者斯已而已作一類觀,而以為(wei) 無以異,故其兩(liang) 曰“如斯而已乎”,蓋不愜意、不滿足於(yu) 此也,必聞安人、安百姓而後已。近三四十年,學界有一種很奇怪的劃分,將理學稱作“心性儒學”,將經學稱作“政治儒學”。在子路,亦或隨時要求一種安人、安百姓之“政治哲學”,而將“修己以敬”與(yu) 浴沂風雩、斯已而已等同歸“心性哲學”一路而無以辨。不知儒與(yu) 非儒之分野,不在心性也政治也部類範圍上作區分,正須心性也則在心性上做、政治也則在政治上做篤實標準原則之判定。心性既判,則無論其從(cong) 事於(yu) 政治也、文化也、教育也,凡百從(cong) 事,莫不一一依準而得以料判。惟其不能於(yu) 心性上根本判定,故今學說亦可謂紛紜,且無論究係儒家真學說與(yu) 否,亦惟有“儒之學”,卻無“儒之人”,此固可為(wei) 深憾也!

 

如《論語》自總章三六一以下至於(yu) 總章三六八,又可以子貢為(wei) 一線索人物,而子貢“方人”(總章三六二),何為(wei) “方人”?可曰:不能“安人”,所以“方人”也。如子路自謂其為(wei) 政,“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知方”,使人雖知其所而至之,然未能安其所也,亦屬“方人”。則雖有子路之勇決(jue) ,其野其喭在可想,竟不幸而有佞;雖如子貢之明敏俊彥,竟不幸而有方人:皆知修己而敬實不足故也。似此,豈非前賢之戒?

 

“修己以敬”,明明是一套天道哲學、乾健哲學,固不止於(yu) 一種“心性哲學”而已。人一不敬,則無己矣;敬有所不足,則止乎己;敬而不斷了,則不止於(yu) 己矣,人與(yu) 百姓,何有外之者哉!“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恰如《書(shu) 》之言“孝乎惟孝,友於(yu) 兄弟,施於(yu) 有政”,要之,“是亦為(wei) 政,奚其為(wei) 為(wei) 政?”(總章三七)“修己以敬”即所謂“政治哲學”之本身與(yu) 全體(ti) ,非必安人、安百姓之為(wei) “政治哲學”,安人、安百姓亦恰在“修己以敬”之中而為(wei) 儒家之“政治哲學”,外此或不失其為(wei) “政治”的,惟不知何保其為(wei) 儒家之“政治哲學”。

 

“不吾知也”則不怨不尤、“下學而上達”、“修己以敬”,“如或知爾”而不幸之喜之而亦“下學而上達”、“修己以敬”,此“莫我知也夫”言外意、韻後韻、味中味也。《語類》有曰:“當時不特門人知孔子是聖人,其它亦有知之者,但其知處不及門人知得較親(qin) 切。”知聖人是聖人不足為(wei) 知聖人,知聖人所以為(wei) 聖人乃為(wei) 知聖人;知聖人所以為(wei) 聖人不足為(wei) 知聖人,效乎聖人之所為(wei) ,雖猶未足為(wei) 知聖人,足以為(wei) 聖人徒矣。“聖敬日躋”、“純亦不已”、“逝者如斯”,斯其“上達”之不已,故曰“莫我知也夫”而“知我者其天乎”,人勿求知乎“莫我知”,由乎知天而天亦知之者之所示。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