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二子】儒家孝式社會控製與當代國家治理

欄目:《原道》第36輯、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20-01-20 00:01:34
標簽:儒家思想、孝道文化、當代國家治理、社會控製

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與(yu) 當代國家治理

作者:湯二子(南京審計大學經濟學院講師)

來源:《原道》第36輯,陳明、朱漢民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臘月廿三日己未

          耶穌2020年1月17日

 

 

 

(皮錫瑞:《孝經鄭注疏》,中華書(shu) 局2016年出版)

 

內(nei) 容提要:儒家孝道要求父母在世時要以較高生活水準來奉養(yang) 、對雙親(qin) 應該和顏悅色、不讓父母為(wei) 自己行為(wei) 擔憂、雙親(qin) 即使有錯也隻能以恰當方式來規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贍養(yang) 父母等。

 

在雙親(qin) 亡故後,儒家孝道對喪(sang) 禮以及祭禮的要求將孝義(yi) 貫穿到人的一生之中。為(wei) 了滿足這些孝義(yi) 標準,個(ge) 人隻能選擇努力從(cong) 事生產(chan) 勞動並確保不做越軌之事。這種道義(yi) 上的嚴(yan) 格要求協助古代中國統治者建構成相對完備的社會(hui) 控製體(ti) 係,降低了挑戰專(zhuan) 製統治權威的人數。

 

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中的積極因素,例如統治者與(yu) 基層民眾(zhong) 之間具備相似價(jia) 值追求會(hui) 有利於(yu) 治國理政,可對當代國家治理提供借鑒。對於(yu) 儒家孝道所包含的消極因素,如孝義(yi) 文化包含的長輩享有絕對權威理念要是滲透到政府機構中,可能會(hui) 形成家長製與(yu) 極端崇拜權力的現象,這是當代國家治理所竭力規避的。

 

關(guan) 鍵詞:孝道文化;儒家思想;社會(hui) 控製;當代國家治理;

 

中國曆史上流傳(chuan) 著“郭巨埋兒(er) ”的孝道故事。現代人讀到這則故事無不感到恐懼,覺得故事中那個(ge) 三歲孩子實在可憐,痛恨郭巨手段的殘忍與(yu) 思維的僵化。

 

 

 

(郭巨埋兒(er) )

 

《二十四孝》收錄了這個(ge) 故事,說明其認可郭巨的行為(wei) 代表著孝。[①]郭巨為(wei) 母埋兒(er) 故事所傳(chuan) 遞的孝義(yi) 精神符合儒家孝道,也不悖於(yu) 古代中國的正統價(jia) 值觀。

 

文化具有繼承性,當代中國高度發揚孝順這一美德,但絕不會(hui) 支持故事中郭巨的行為(wei) 。這自然引出了一係列問題:郭巨的行為(wei) 為(wei) 何在古代中國被作為(wei) 孝而備受推崇?儒家孝道為(wei) 何得到古代統治者的青睞?當代中國如何借鑒儒家孝道?

 

古代中國社會(hui) 實現過相對繁榮,但總體(ti) 生產(chan) 力水平依然低下,無法與(yu) 當今中國相比。在生產(chan) 力總體(ti) 水平不高,特別是信息通訊技術極度落後時,統治者要想建立自上而下的統治架構,最優(you) 途徑就是思想控製。

 

對於(yu) 正統思想,必須要讓絕大多數民眾(zhong) 認可,這樣才能利用正統思想來實現社會(hui) 控製。其中,儒家孝道文化滿足利用思想實現社會(hui) 控製的所有條件。通過精心設計,純粹家庭倫(lun) 理的“孝”發展成了政治化的“孝”。[②]

 

孟子提出的仁政思想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基礎上,而善的首要方麵就是事親(qin) 於(yu) 孝。儒家通過宣揚孝義(yi) 來傳(chuan) 播自身的仁政思想,統治者利用儒家孝道在思想層麵建構較為(wei) 完備的社會(hui) 控製,兩(liang) 者之間形成完美的契合,讓統治者與(yu) 正統思想家在社會(hui) 治理層麵達到了某種平衡。

 

在當代中國,孝作為(wei) 一種美德,[③]必須發揚與(yu) 傳(chuan) 承,孝這種美德是“文化強國”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④]古代統治者從(cong) 實用主義(yi) 角度出發,在孝文化的傳(chuan) 播上出現了極端描繪,如郭巨為(wei) 母埋兒(er) 現象。

 

當代中國對於(yu) 儒家孝文化,必須去粗取精。在新時代,中國正在推進全麵深化改革,其總目標中含有實現國家治理的現代化。

 

國家治理現代化體(ti) 現在政府與(yu) 基層民眾(zhong) 之間可以形成良性互動,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中包含的積極因素就是統治者與(yu) 民眾(zhong) 在孝文化的約束下實現了某種良性互動。因此,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對當代國家治理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yi) 。

 

一、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

 

(一)孝的思想源泉

 

古代中國物質條件非常落後,思想家致力於(yu) 探究人的內(nei) 心世界以提出自己思想,反過來再用自己的思想去指導人的日常行為(wei) 。基於(yu) 對人性的認識,儒家提出了包括孝、仁政等在內(nei) 的一係列思想學說。

 

孔子提出“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即人的先天本質(性)是相似的,隻是後天行為(wei) (習(xi) )的不同塑造了不同人物性格。孔子認為(wei) 後天學習(xi) 非常重要,他指出“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和他差不多的人,隻是這些人沒有孔子“好學也”。

 

孟子指出人性本善,他拿流水比喻到“人性之善”就像“水之就下也”。性善論是中國傳(chuan) 統文化與(yu) 中國人安身立命的精神基礎與(yu) 起點。[⑤]

 

儒家從(cong) 人性本善出發,提出了社會(hui) 交往中應該遵循仁、義(yi) 、禮等諸多要求。對於(yu) 仁、義(yi) 、禮,孝義(yi) 可將他們(men) 統合在一起,建構成上至君臣下至普通百姓的共同精神追求與(yu) 價(jia) 值觀念。

 

在社會(hui) 治理中,隻要統治者與(yu) 基層民眾(zhong) 具有共同的理想追求,必然會(hui) 讓他們(men) 形成統一的合力以強國富民,同時也會(hui) 讓統治者對民眾(zhong) 能夠有效控製。孟子提出符合“道”的“使民”,民“勞”而“不怨”,即使“殺民”,民“死”也不會(hui) 怨恨“殺者”。

 

基層百姓不抱怨不憎恨以至於(yu) 完全擁護統治者是古代帝王最渴望的社會(hui) 控製效果。孔子提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即統治者以及聖人與(yu) 君子可以讓百姓按照設定的道路去走,不應該讓百姓過多地了解為(wei) 什麽(me) 這樣做。

 

如何才能讓百姓心悅誠服地接受統治者規定的“道”呢?儒家認為(wei) 必須激發他們(men) 內(nei) 心的善。如何激發呢?必須讓他們(men) 關(guan) 注內(nei) 心的善性指向的最重要載體(ti) 。這一載體(ti) 又是什麽(me) 呢?那就是每個(ge) 人的父母。

 

無論君主、大臣還是庶民百姓,他們(men) 都有一個(ge) 共同點,即均由父母所生。如何對待父母,具備形成所有社會(hui) 成員共同價(jia) 值取向的先決(jue) 條件。利用人性本善來闡述孝義(yi) ,進而形成社會(hui) 的共同倫(lun) 理與(yu) 道義(yi) 追求以達到社會(hui) 控製。那麽(me) ,儒家如何以孝來建構社會(hui) 控製的呢?

 

(二)生之孝的社會(hui) 控製

 

孔子指出孝是“德之本”,也是“教之所由生也”,總結認為(wei) “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概括了以孝治國的精髓。孝,體(ti) 現在人如何對待自己的父母。

 

孔子提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表明行孝並非局限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即使雙親(qin) 亡故之後,孝也要從(cong) “葬”與(yu) “祭”中體(ti) 現出來。

 

這樣,人就不會(hui) 因為(wei) 父母亡故而中斷孝道。當父母活在人世時,應該充分滿足父母的生活水平。孟子提出人到五十歲就“非帛不煖”,到了七十歲更是“非肉不飽”,所以侍奉老者應該要達到“衣帛食肉”。

 

從(cong) 統治者的角度來看,需要讓普通百姓得到基本的物質需求,使其在生活上能夠照料父母,否則無法從(cong) 國家層麵談及孝道,所以統治者需要關(guan) 心與(yu) 幫助百姓。

 

百姓自身需要努力從(cong) 事生產(chan) 勞動以獲取足夠的生活資料來奉養(yang) 雙親(qin) ,更不能有異端思想而影響物質生產(chan) ,即“夙興(xing) 夜寐,無忝爾所生”。如果百姓貧困潦倒,孔子認為(wei) “貧而無怨難”,這會(hui) 引起社會(hui) 的動亂(luan) 。

 

孔子認為(wei) 僅(jin) 僅(jin) 養(yang) 活父母還不夠,他拿犬馬來做比喻,提到對動物“皆能有養(yang) ”,如果“不敬”,養(yang) 父母與(yu) 養(yang) 動物就沒有什麽(me) 區別。

 

孔子感歎“色難”,即晚輩奉養(yang) 長輩難以做到從(cong) 一而終的和顏悅色。父母有事時晚輩可以“服其勞”,“酒食”也可讓長輩先吃,但這些並不能算作真正的孝,奉養(yang) 父母還需要由內(nei) 到外都要體(ti) 現出孝的精神品質。

 

孔子指出孝順父母,雙親(qin) 最多隻能因為(wei) 晚輩患病而感到憂愁,即“父母唯其疾之憂”,批評那些因“一朝之忿”就胡亂(luan) 行事而連累親(qin) 人的行為(wei) 。因此,把“孝”從(cong) 物質給養(yang) 延伸到顧及父母感受時,孝對人所產(chan) 生的約束也就擴大了。人的日常行為(wei) 有了約束,孔子認為(wei) “失之者鮮矣”。

 

孔子認為(wei) 與(yu) 父母相處,應該做到“父母在,不遠遊”,即使不得不出門,也要有固定目的地,即“遊必有方”,盡量不讓父母擔心。“不遠遊”表明晚輩要將侍奉父母看成應盡的義(yi) 務,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

 

對於(yu) 父母所犯過錯,孔子認為(wei) 子女侍奉父母時可以提出建議,即“故當不義(yi) ,則子不可以不爭(zheng) 於(yu) 父”。如果“幾諫,見誌不從(cong) ”,那麽(me) 子女就不應該繼續規勸,依然要對父母“又敬不違”且“勞而不怨”。

 

《周易》蠱卦九二爻寫(xie) 到“幹母之蠱,不可貞”,指出晚輩改正母輩的弊亂(luan) ,不可強行固執,應該持守“中道”,即子女對長輩行為(wei) 提出建議具有嚴(yan) 格的權力邊界。

 

《禮記》中更是明確要求“子之事親(qin) 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這些要求形成了父母與(yu) 子女之間極為(wei) 穩固的契約關(guan) 係,無論何種狀況子女都不能放棄對父母的孝義(yi) 要求。

 

桃應問孟子,如果瞽瞍(舜的父親(qin) )殺了人,舜會(hui) 怎麽(me) 辦。孟子回答道舜會(hui) 像丟(diu) 掉破鞋一樣拋棄天下,背著犯法的父親(qin) 逃走,沿著海邊住下來,“樂(le) 而忘天下”。

 

舜是儒家極為(wei) 推崇的聖人明君,孟子如此猜度舜的行為(wei) ,意味著儒家把孝放在了第一位,任何人都應該按照孝的道義(yi) 精神去行事。孔子甚至將不孝上升到犯罪層麵,他說處以五刑的罪有三千多條,而這些“罪莫大於(yu) 不孝”。

 

儒家將不孝視為(wei) 犯罪具有曆史傳(chuan) 承性,早在周公告誡康叔封如何治國之時,指出那種惡貫滿盈並被所有人憎恨的人,必然也是不孝順、不友愛之人,即“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對這種人要“刑茲(zi) 無赦”。將不孝上升到犯罪高度,意味著古代中國對孝的推行帶有某種強製性。

 

(三)喪(sang) 之孝與(yu) 祭之孝的社會(hui) 控製

 

孝,作為(wei) 子女與(yu) 父母之間在精神與(yu) 物質上的契約,雙親(qin) 不在人世以後要從(cong) 葬與(yu) 祭方麵繼續行孝,從(cong) 而確保了孝的連續性。

 

孔子指出統治者應該重視三個(ge) 問題,一個(ge) 是涉及百姓吃飯的“民食”問題,另外兩(liang) 個(ge) 就是“喪(sang) ”與(yu) “祭”。武王伐紂成功之後,在國家治理中“重民五教,惟食喪(sang) 祭”,表明自古以來喪(sang) 葬和祭祀就與(yu) 民食一樣受到統治者的重視。

 

在雙親(qin) 亡故後,統治者自身樹立繼續行孝的典範,就能教化普通民眾(zhong) 將孝義(yi) 維持下去。《詩經·雅·大雅·板》記載“天之牖民,如塤如箎,如璋如圭,如取如攜。攜無曰益,牖民孔易”,表示統治者不強加於(yu) 人而采取循循善誘的方法,就很容易教導廣大民眾(zhong) 從(cong) 事某種行為(wei) 。

 

孔子用草和風來比喻統治者以及聖人君子帶頭做某種事情,民眾(zhong) 就會(hui) 效仿,即“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為(wei) 了以身作則,孔子見到穿喪(sang) 服的人即“齊衰者”,即使比他年少,都會(hui) 站起來敬禮,不得已從(cong) 他麵前經過時,也會(hui) 快步通過。

 

孔子在“有喪(sang) 者”身邊吃飯,從(cong) 來沒有吃飽過。對於(yu) 喪(sang) 葬之禮,孔子通過身體(ti) 力行來教化民眾(zhong) 要“喪(sang) 思哀”。曾子指出孔子認為(wei) 人的感情很難發泄到極致,除非是在“親(qin) 喪(sang) ”之時。

 

雙親(qin) 亡故之時,成為(wei) 古代中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史景遷摘錄的史料顯示古代中國某個(ge) 家族開支預算如下:家有老人去世花費不超過40金,娶媳婦花費不超過30金,嫁女兒(er) 花費不超過20金。[⑥]

 

據此看出古代中國社會(hui) 成員尤其重視為(wei) 長輩所舉(ju) 辦的喪(sang) 禮,盡責履行孝的道義(yi) 要求。孔子指出雙親(qin) 特別是父親(qin) 死後的三年,如果能夠做到“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就能稱得上孝。

 

對於(yu) 服喪(sang) 三年,孔子指出孩子出“生三年”以後,才能完全脫離父母的懷抱,所以“三年之喪(sang) ”體(ti) 現出晚輩還長輩的養(yang) 育之恩。守喪(sang) 期間應該不要與(yu) 配偶交歡,用禁欲和悲傷(shang) 來回報父母的養(yang) 育之恩。

 

對於(yu) 繁瑣的喪(sang) 禮要求,如果人無法達到或者經受不住考驗,那麽(me) 就等同於(yu) 不孝,即“不勝喪(sang) ,乃比於(yu) 不慈不孝”。父母離開人世,喪(sang) 禮的哀思以及三年服喪(sang) 期將孝義(yi) 延續下去,繼續讓孝義(yi) 約束人的行為(wei) 。

 

在雙親(qin) 亡故以後,更長時間的孝義(yi) 是以祭奠來體(ti) 現的。安葬與(yu) 否是喪(sang) 禮與(yu) 祭禮的分水嶺,即“居喪(sang) 未葬,讀喪(sang) 禮。既葬,讀祭禮”。儒家指出祭祀時要如同雙親(qin) 真的存在一樣去恭敬,如子張提出的“祭思敬”。

 

孔子說祭奠長輩時,如果自己不能親(qin) 自參與(yu) ,這和不祭祀沒有什麽(me) 區別,即“吾不與(yu) 祭,如不祭”。曾子提出“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即謹慎細致地處理父母喪(sang) 事,虔誠尊敬地祭奠祖先,百姓道德才會(hui) 歸於(yu) 淳樸厚道。

 

祭祀能夠“報以介福,萬(wan) 壽無疆”,同時要求祭奠具有連續性,即“子子孫孫,勿替引之”。華夏民族的喪(sang) 葬文化講究入土為(wei) 安,祭奠的孝義(yi) 精神促使社會(hui) 成員具有很大的激勵去保護祖墳。[⑦]

 

 

 

(祭禮)

 

如果人的行為(wei) 擾亂(luan) 了社會(hui) 秩序,那麽(me) 他會(hui) 受到處罰,使其沒有足夠時間與(yu) 精力來祭祀祖先,讓他受到道義(yi) 上的譴責。特別地,如果人犯上作亂(luan) 的話,統治者可能會(hui) 采取極端行為(wei) 如刨祖墳來讓人遭受道德上的鞭笞,曆史上邊大綬就掘了李自成的祖墳。[⑧]

 

因此,時刻用敬思之情來祭奠祖先以傳(chuan) 承孝義(yi) ,對待亡故雙親(qin) 像活時侍奉他們(men) 那樣,即“事死者,如事生”,讓人具有激勵遠離“亂(luan) ”行,達到社會(hui) 控製的目的。

 

在生產(chan) 力極其落後的古代中國,孝道要求在父母活著時候,子女要拋棄雜念,全身心地投入生產(chan) ,確保可以用“衣帛食肉”的標準來養(yang) 活父母,還需要對父母進行精神上的撫慰,不能讓雙親(qin) 因為(wei) 自己而擔心,更不能因為(wei) 自身行為(wei) 而連累父母,人的日常行為(wei) 會(hui) 在孝義(yi) 要求下受到約束。

 

無論在什麽(me) 時候,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逃避孝順父母,讓孝成為(wei) 兩(liang) 代人之間的牢固契約,最終形成以孝為(wei) 主線的社會(hui) 控製體(ti) 係。父母死後以喪(sang) 葬與(yu) 祭奠作為(wei) 要求的孝義(yi) ,讓孝具有了延續性。

 

出於(yu) 不同的執政理念,對孝的理解就會(hui) 有所不同。比如老子崇尚順其自然的無為(wei) 而治思想,他把一些事物的根源都歸為(wei) “先天地生”的“道”,因而家庭關(guan) 係原本也應是順其自然的關(guan) 係,隻有當“六親(qin) 不和”時,才出現“孝慈”觀念,足見老子並不推崇體(ti) 現在外的“孝”。

 

古代中國統治者在治國時,最大的統治激勵就是皇權不受威脅,既不要有“犯上”者,更不要有“作亂(luan) ”者。有子指出人具有孝悌之心“而好犯上者”是非常少的,“不好犯上而好作亂(luan) 者”更是前所未有的。因此,統治者具有激勵去推崇儒家孝義(yi) 文化,通過以孝治國來實現社會(hui) 控製。

 

二、當代中國的孝道文化

 

孔子提到“克己複禮為(wei) 仁”,而約束自己行為(wei) 的重要價(jia) 值取向就是孝義(yi) 精神。儒家建構的孝文化將統治者與(yu) 基層百姓緊密聯結在一起,共同為(wei) 行孝而約束自己行為(wei) 。

 

僅(jin) 從(cong) 社會(hui) 控製角度看待儒家孝文化,讓人隱約覺得孝義(yi) 是儒家與(yu) 統治者之間相互聯合的一種陰謀。不過,這麽(me) 看待儒家孝文化是片麵的,因為(wei) 孝義(yi) 作為(wei) 中華傳(chuan) 統美德,包含的積極因素占主要部分。

 

在當代中國,僅(jin) 以孝治國當然是不可能的,以禮治國更不可取。依法治國是基本方略,以德治國也具有重要地位。在道德中,忠孝仁義(yi) 都包含在內(nei) 。因此,當今中國的以德治國本身也包含了孝義(yi) 元素。

 

當代提倡對老人應該孝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yang) 人對老年人具有“經濟上供養(yang) 、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yi) 務,表明當代社會(hui) 所秉承的孝順並非隻是為(wei) 長輩提供基本生活物品,還要在精神上讓長輩得到撫慰。

 

 

 

這點與(yu) 孔子提到的孝順父母不隻是像養(yang) 活犬馬一樣養(yang) 活他們(men) ,還應讓他們(men) 感受到晚輩由內(nei) 及表的和顏悅色相類似,體(ti) 現出儒家孝文化中的積極成分在當代並未過時。

 

在新時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社會(hui) 的和諧與(yu) 家庭的和睦。如果人孝順自己長輩,這種善性會(hui) 向外傳(chuan) 遞。孟子提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人敬愛自己長輩並將這種感情延伸到社會(hui) 所有老者,那麽(me) 社會(hui) 就會(hui) 形成敬老的氛圍。

 

反之,如果人連自己父母都不孝順,那就無從(cong) 談起對他人的關(guan) 心。孔子批判那些不愛自己雙親(qin) 而愛他人是“悖德”,不尊敬自己雙親(qin) 而尊敬別人是“悖禮”,所以對雙親(qin) 孝順是建構良好人際關(guan) 係的出發點。

 

孔子提到“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孟子提出“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表明孔孟都不是絕對的禁欲主義(yi) 者,儒家孝道要人娶妻生子來傳(chuan) 宗接代。

 

儒家孝義(yi) 的代際傳(chuan) 播讓對長輩的孝延伸到對晚輩的慈,孟子說“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從(cong) 自己家庭做起敬老愛幼,那麽(me) 在社會(hui) 交往中就能形成敬老愛幼的氛圍,這是實現社會(hui) 和諧的基礎。

 

現代社會(hui) 生活節奏要比古代中國快得多,人與(yu) 人之間的互動節奏變得極為(wei) 快捷。快捷的溝通既有積極的因素,也有消極的一麵,比如容易引起誤會(hui) 與(yu) 抱怨,怨恨會(hui) 產(chan) 生一係列突發事件而擾亂(luan) 社會(hui) 秩序。

 

孔子提出人要做到“躬自厚而薄責於(yu) 人”,就會(hui) 遠離怨恨。對自己要求嚴(yan) 厲而不苛責別人,可從(cong) 孝順父母上得到錘煉。在兩(liang) 代人之間的相互交往中,長輩未必都是正確的,晚輩未必都是錯誤的。

 

在出現分歧以後,如果晚輩能夠做到儒家所說的規勸雙親(qin) ,在父母不聽從(cong) 的情況下也能任勞任怨地侍奉父母,這會(hui) 避免矛盾的激化。孟子提過“國之本在家”,如果家庭無法實現和諧而矛盾重重,家庭成員與(yu) 其他社會(hui) 成員在相處時就難以做到友愛。

 

儒家秉承的邏輯是“欲明明德於(yu) 天下”應該“先治其國”,要“治其國”需先“齊其家”,而“齊其家”主要在於(yu) “修身”,要想“修身”必須“正其心”,而“正其心”需要“誠其意”,“誠其意”需要“致其知”(《大學》)。

 

從(cong) 這一鏈條上看出家庭和睦是聯結致知與(yu) 明德天下的中間紐帶,而不孝的子女與(yu) 父母之間無法做到家庭和睦。總之,當今社會(hui) 家庭和諧是社會(hui) 整體(ti) 和諧的基礎,[⑨]以孝義(yi) 形成家庭成員之間的穩固契約可促成家庭和諧,進而形成社會(hui) 和諧。

 

孔子提出孝義(yi) 終極要求是“立身行道,揚名於(yu) 後世,以顯父母”(《孝經》),盡管這帶有一定的功利性,但聯係到孔子提的孝義(yi) 應該不讓父母擔憂自己行為(wei) ,在當代社會(hui) 可理解為(wei) 人應該通過自身努力,用合法地勞動來實現自我價(jia) 值,讓父母能夠因為(wei) 自己對國家所做的貢獻而驕傲。

 

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認為(wei) 人最高需求是自我實現,而在儒家孝義(yi) 裏麵最高人生價(jia) 值就是“以顯父母”,為(wei) 父母“實現”價(jia) 值。孝義(yi) 對當代人行為(wei) 也存在約束,如遵紀守法不讓父母擔憂的孝義(yi) 精神,對當代社會(hui) 治理具有積極意義(yi) 。

 

對於(yu) 儒家孝義(yi) 文化,應該繼承其積極的一麵,在新時代建立一條以孝義(yi) 為(wei) 主線的傳(chuan) 統美德,讓人與(yu) 人之間的交流互動能在孝義(yi) 精神下趨於(yu) 理性,形成團結友愛的社會(hui) 氛圍,使人民生活能夠變得更加美好。

 

三、孝與(yu) 當代國家治理

 

國家治理,歸根到底就是統治者與(yu) 民眾(zhong) 之間的行為(wei) 互動。在新時代,國家治理本質就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及其領導下的各級人民政府與(yu) 基層民眾(zhong) 之間的行為(wei) 互動。這種行為(wei) 互動實現了良性發展,就能推動國家治理的現代化。

 

 

 

(淮海戰役中的支前民工)

 

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讓上至統治者下至基層百姓都能擁護,主要原因就是其符合所有社會(hui) 成員的基本價(jia) 值觀。所有人都有父母,即使雙親(qin) 亡故也不影響人均由父母所生,這讓孝道成為(wei) 所有社會(hui) 成員的共同價(jia) 值追求具備了先決(jue) 條件。

 

共同的價(jia) 值追求讓統治者與(yu) 民眾(zhong) 能構建以孝義(yi) 價(jia) 值為(wei) 主線的國家治理體(ti) 係。在注重德教的古代社會(hui) ,如果實現“式敷民德,永肩一心”,那麽(me) 官民同心可以戰勝各種自然災害,實現政治統治的延續與(yu) 社會(hui) 發展的繁榮。

 

在新時代的中國,僅(jin) 靠樸素的孝順父母來整合全體(ti) 社會(hui) 成員的價(jia) 值觀念顯然是不充分的,同時也不符合馬克思主義(yi) 基本原理。

 

那麽(me) ,在全麵深化改革過程中,如何整合社會(hui) 成員之間的價(jia) 值追求呢?依據當代中國特色的政治環境與(yu) 國家治理邏輯,形成全體(ti) 社會(hui) 成員與(yu)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相統一的價(jia) 值觀念是主要的,特別是要讓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周圍,奮發圖強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以實現中國夢。

 

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教育是為(wei) 了塑造全體(ti) 社會(hui) 成員的價(jia) 值觀,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自身固有的為(wei) 人民服務的執政理念進一步強化了黨(dang) 與(yu) 人民群眾(zhong) 之間在價(jia) 值觀上的整合力度。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始終將人民群眾(zhong) 放在第一位,形成了“權為(wei) 民所用、情為(wei) 民所係、利為(wei) 民所謀”等一係列重大理論成果。當前全麵深化改革的落腳點也放在增進人民福祉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概括的社會(hui) 主要矛盾也突出了人民群眾(zhong) 的美好生活。

 

因此,在新時代,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作為(wei) 執政黨(dang) ,執政為(wei) 民的政治理念與(yu) 對人民群眾(zhong) 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教育的相互結合,能夠將全體(ti) 社會(hui) 成員的價(jia) 值取向整合到一起,形成執政黨(dang) 與(yu) 基層民眾(zhong) 之間的良性互動。在這一體(ti) 係中,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具有借鑒意義(yi) 。

 

孟子提過“君子創業(ye) 垂統,為(wei) 可繼也”,對於(yu) 國君來說,應該想著如何能夠將統治基業(ye) 維持下去。

 

在高度集權的古代中國,天子或者國君的個(ge) 人行為(wei) 直接代表著國家治理的邏輯。孔子在《孝經》中分別對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以及庶人概述了孝義(yi) 的倫(lun) 理含義(yi) ,將孝道精神延伸到國家治理層麵。

 

在當代中國,政治體(ti) 製以及權力架構遠不同於(yu) 古代中國,人民民主專(zhuan) 政的國體(ti) 意味著一切權力屬於(yu) 人民。

 

然而在權力執行過程中,可以借鑒孔子從(cong) 孝義(yi) 角度所概述的天子、諸侯等代表國家權力執行者的行為(wei) 要求,如“德教加於(yu) 百姓,刑於(yu) 四海”這種“天子之孝”以及“在上不驕,高而不危。製節謹度,滿而不溢”以“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這種“諸侯之孝”。

 

這些思想論述對於(yu) 堅持依法治國與(yu) 以德治國相結合,要求領導幹部關(guan) 心民眾(zhong) 疾苦,反對鋪張浪費以及把權力關(guan) 進製度的籠子裏等當代思想均有借鑒意義(yi) 。

 

孔子論述的“非法不言,非道不行”這種“卿大夫之孝”以及“忠順不失,以事其上”這種“士之孝”,對於(yu) 當代中國各級政府中的官員,提供的借鑒意義(yi) 是要求他們(men) 衷心擁護並緊密團結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周圍,盡心盡職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辦事,在中共中央的戰略部署下把人民所賦予的權力來為(wei) 人民服務。

 

很明顯,孔子論述的這些孝義(yi) 精神已經掙脫了單純對待父母這種狹窄範疇,上升到如何治國理政中。

 

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所包含的消極因素應在當代中國徹底予以掃除,否則會(hui) 影響人與(yu) 人之間的行為(wei) 互動,進而對國家治理產(chan) 生消極影響。

 

比如儒家崇尚的長輩對於(yu) 晚輩享有絕對權威,在曆史演化下逐步形成了嚴(yan) 重的家長製作風。就拿孔子自身來說,他說公冶長身在監獄之中但並“非其罪”,故“可妻也”,如此就將自己女兒(er) 嫁給了公冶長。這

 

反映家長對子女的人生決(jue) 策享有絕對權威,其中在婚姻決(jue) 策權上擁有壟斷地位。對於(yu) 父輩的朋友,晚輩都要做到“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不敢對”,做到這樣才能算為(wei) “孝子之行”(《禮記》),可見家長製對晚輩的高度約束性。

 

 

 

王四達和楊帆指出當今依然廣泛存在家長製作風,這是改革事業(ye) 順利向前發展的絆腳石。[⑩]這種家長製以及一言堂有可能讓領導幹部滑入腐敗的深淵,[11]在全麵深化改革所致力於(yu) 實現的國家治理現代化目標中,絕對不容許腐敗的存在。

 

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始終對腐敗保持高壓態勢,努力在製度設計方麵掃除滋生腐敗的溫床。

 

不能讓儒家孝義(yi) 所倡導的家長享有絕對權威這種風氣在當代中國蔓延,這種極端的家長權威會(hui) 在家庭中導致代際間的不和諧,進而影響社會(hui) 和諧。當這種家長權威蔓延到政治權力中時,會(hui) 產(chan) 生唯權力論等一係列負麵影響,進而阻礙新時代的全麵深化改革。

 

總之,在當代國家治理中,由儒家孝義(yi) 文化建構的社會(hui) 控製中所包含的積極因素具有啟示與(yu) 借鑒作用。社會(hui) 成員從(cong) 儒家孝義(yi) 文化中汲取健康的精神養(yang) 分,將有利於(yu) 人際關(guan) 係交往中實現和諧相處。

 

儒家孝義(yi) 文化中的負麵因素如家長享有絕對權威以及如同郭巨式的崇尚愚孝等,在新時代應該努力摒棄。

 

總之,儒家思想對孝義(yi) 進行了詳細闡述,據此建構成古代中國以孝治國的統治根基。儒家認為(wei) 孝義(yi) 應該做到“事之以禮”以及“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父母活在人世,晚輩應該以較高的生活標準如“衣帛食肉”來養(yang) 活他們(men) 並要表現出和顏悅色。

 

晚輩在社會(hui) 生產(chan) 與(yu) 生活中,不能讓父母為(wei) 其行為(wei) 而擔憂。雙親(qin) 有什麽(me) 過失,晚輩隻能耐心規勸,即使意見不被認可,也不能麵有慍色。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孝,儒家將不孝行為(wei) 上升到犯罪高度。雙親(qin) 活在人世時的行孝要求,激勵人們(men) 應該遵紀守法並努力勞動。

 

在雙親(qin) 亡故以後,以哀傷(shang) 心情葬之並用三年時間來守喪(sang) ,以後還要心懷敬意地祭奠祖先,這讓孝義(yi) 對人行為(wei) 的約束能夠延續終生,即孔子所說的“生則親(qin) 安之,祭則鬼享之”。

 

孟子的“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讓孝義(yi) 能夠在代際之間實現傳(chuan) 遞,確保以孝治國的連貫性。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受到統治者的歡迎,因為(wei) 在以孝義(yi) 為(wei) 主線的國家治理架構中,具有約束“犯上”與(yu) “作亂(luan) ”行為(wei) 的激勵。

 

在新時代的中國,人們(men) 應該汲取儒家孝義(yi) 文化中的積極成分,以孝為(wei) 美德來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圍,家庭和睦是社會(hui) 和諧的基礎。

 

如果人們(men) 能夠實現良性互動,特別是統治階級與(yu) 基層民眾(zhong) 之間擁有相同價(jia) 值追求,就會(hui) 形成相對一致的行動方向,這讓國家治理擁有良性發展的社會(hui) 環境,儒家孝義(yi) 文化含有這個(ge) 因素。

 

孝義(yi) 精神可以為(wei) 新時代這種價(jia) 值追求注入催化劑,因為(wei) 孝義(yi) 是維持家庭和睦的主要紐帶,而家庭和睦是讓人努力奮鬥的精神動力。

 

孔子將孝義(yi) 文化拓展到治國理政領域,對當代中國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借鑒意義(yi) 。儒家孝式社會(hui) 控製中的消極一麵,如家長絕對權威在政治領域內(nei) 所形成的崇尚權力風氣

 

注釋:
 
[①]何忠禮:《略論儒家文化中的“孝”——兼論“二十四孝”的利弊》,《尋根》2006年第4期。
 
[②]黃義英:《論孝與治》,《孔子研究》2013年第3期。
 
[③]臧樂源:《孝的思辨》,《中華文化論壇》2004年第1期。
 
[④]魏艾:《傳統“孝慈”美德的農村社會治理之維》,《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2期。
 
[⑤]許敏:《性善論的精神哲學意義》,《學海》2016年第2期。
 
[⑥]史景遷:《太平天國》,朱慶葆等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⑦]楊代欣:《<孝經>與孝道》,《文史雜誌》2015年第1期。
 
[⑧]段友文、劉麗麗:《李自成傳說的英雄敘事》,《民俗研究》2009年第4期。
 
[⑨]許放明:《社會發展與和諧家庭模式》,《社會科學戰線》2007年第4期。
 
[⑩]王四達、楊帆:《中國現代政治家長製的根源及其破解》,《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13年第1期。
 
[11]任中平、郜清攀:《從家長製、一言堂到權力腐敗的生產邏輯與治理對策》,《領導科學》2015年第31期。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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