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超】論船山對荊公朱子“六經四書之辯”的重構

欄目:《原道》第36輯、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9-12-19 02:23:28
標簽:朱熹、王夫之、王安石

論船山對荊公朱子“六經四書(shu) 之辯”的重構

作者:楊超(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博士生)

來源:《原道》第36輯,陳明、朱漢民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十一月二十日丙戌

          耶穌2019年12月15日

 

 

 

(《船山全書(shu) 》,嶽麓書(shu) 社2011年出版)

 

內(nei) 容提要:《六經》去古甚遠,其義(yi) 難求。荊公知難而進,籍《六經》以成務,托古改製;朱子反之,依《四書(shu) 》修己,以身心之理,而代經世之道,二人學說呈互斥之勢,其實質是由二人於(yu) 儒家內(nei) 聖外王之道地偏執,所產(chan) 生的張力。

 

船山以《禮》為(wei) 堂,以《易》為(wei) 室,消融了《六經》難解之問題,最終以人倫(lun) 之學的確立,成己以成務,從(cong) 深層次辨正朱子《四書(shu) 》身心性理之學,與(yu) 荊公《六經》禮製法度之學的對立。

 

究其根本,荊公、朱子四書(shu) 六經之辯,可歸約為(wei) 古今之辨:荊公守“古”之舊,朱子求“今”之新,二者均因其時代語境,而有未盡之處。

 

船山在同情、了解之後,兼顧時代意之新,與(yu) 孔子為(wei) 代表原始儒家內(nei) 聖外王之舊的雙重意蘊,在完成對原始儒家核心精神回溯的同時,成功地建構了其時代話語體(ti) 係,在內(nei) 容與(yu) 形式上,為(wei) 後世之學人開辟了一條別樣的道路。

 

關(guan) 鍵詞:王安石;朱熹;王夫之;《六經》;《四書(shu) 》;典據歧異;

 

學界有關(guan) 於(yu) 荊公、朱子之典據歧異討論頗多,多從(cong) 分的角度觸及:或借荊公《六經》法度之學達用,以諷朱子《四書(shu) 》身心之學空疏;或以朱子之學精微,而刺荊公之學穿鑿。

 

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至今未有公論。但於(yu) 荊公、朱子“六經四書(shu) 之辯”的實質,罕有更深層次的追究,對其化解之道更是無有論及。

 

一、問題鉤沉:荊公朱子內(nei) 外偏執中的“六經四書(shu) 之辯”

 

一般認為(wei) ,《六經》為(wei) 孔子所述、三代以上之政典。及至荊公之時,去古甚遠,《六經》所述之政事與(yu) 治法,已實屬難求。

 

荊公在《周禮義(yi) 序》中說到:“自周之衰,以至於(yu) 今,曆歲千數百矣,太平之遺跡,掃蕩幾盡。學者所見,無複全經。於(yu) 是時也,乃欲訓而發之,臣誠不自揆,然知其難也。”[①]

 

三代之治,在後世不複出現,其禮樂(le) 製度亦是如此;秦始皇焚書(shu) 之後,《六經》除《易》之外,佚失殆盡,雖有漢儒補救,仍無複全貌。

 

荊公有著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的魄力與(yu) 勇氣,知難而進,並試圖找到古為(wei) 今用、化難為(wei) 易之方。“故逐昧冒自竭,而忘其材之弗及也。”[②]古今時局雖不同,但將其中諸多製度加以改造,依舊可以古為(wei) 今用。“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③]

 

荊公試圖依托《六經》,化難為(wei) 易,而致君堯舜之上。那麽(me) ,此種簡易之道何以實現?

 

首先,在《三經新義(yi) 》編撰之前,荊公便托《周官》中三代之古製,為(wei) 其新政找尋憑據。“蓋免役之法,出於(yu) 《周官》……保甲之法,起於(yu) 三代丘甲,管仲用之齊,子產(chan) 用之鄭,商君用之秦……市易之法,起於(yu) 周之司市,漢之平淮。”[④]

 

荊公明言,免役之法,出自於(yu) 《周官》之《王製》。而保甲與(yu) 市易之法,亦源於(yu) 三代丘甲、司市之製,二者皆出自《周官》。

 

次而,在編撰《三經新義(yi) 》之時,以新法訓古經。荊公利用《六經》中三代法度之權威性,作為(wei) 新政的推行合法性依據。在典據的選取上,荊公多著力於(yu) 《詩》《書(shu) 》及《周官》,尤重《周官》。

 

荊公於(yu) 《六經》皆有觸及,“若《易》《春秋》,亦有未盡處,未敢成書(shu) 爾。”[⑤]與(yu) 逐字梳析文句、求其義(yi) 理之全的繁瑣方法迥異,荊公則更側(ce) 重於(yu) ,以滿足現實需要為(wei) 主,通過對三代典製的甄別,而擇其治世之良法,再加以發明,後用之於(yu) 當下。

 

在《詩經新義(yi) 序》中,荊公言《詩》:“然以孔子之門人,賜也商也,有得於(yu) 一言,則孔子悅而進之。蓋其說之難明如此,則自周衰以迄於(yu) 今,泯泯紛紛,豈不宜哉?”[⑥]

 

荊公所謂端木賜所得之一言為(wei) :“《詩》雲(yun)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孔子因其“告諸往而知來者”而喜。實際上,荊公對此種現象的強調,背後亦有擇經中一言發明,而後用之之意。

 

具體(ti) 而言,在對《詩》《書(shu) 》及《周官》的闡發中,充斥著為(wei) 新政呐喊之意味。熙寧三年,在《答曾公立書(shu) 》中,荊公自道:“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yi) 也。一部《周禮》,理財居半”,[⑦]此封書(shu) 信出於(yu) 經義(yi) 局設立之前,而此種思想,卻一直貫通於(yu) 《周官新義(yi) 》之始終。

 

 

 

(王安石變法)

 

為(wei) 了論證青苗法之合理性,荊公將《周禮》中“凡用粟,春頒而秋斂之”一文,如此來解:“方春興(xing) 作,則粟宜貴之時,因其不足而出粟以資之。方秋收成,則粟宜賤之時,因其有餘(yu) 而斂之。

 

如此,則為(wei) 農(nong) 者不為(wei) 兼並者之所奪,其生計可積而厚矣。先王之民,所以無貧困之患者,亦以有此術故也。”[⑧]

 

最後,《三經新義(yi) 》成書(shu) 之後,以經取士,通過“一學問”,而後“一道德”。新法的頒定、新政的施行,非一日之功,其能否取得實效,還需要持久的、上下齊心的推動,其核心便在於(yu) 人才的培養(yang) 及選取。[⑨]

 

熙寧八年,《三經新義(yi) 》最終成為(wei) 科舉(ju) 取士的教科書(shu) :“策進士者,若曰:‘邦家之大計何先?治人之要務何急?政教之利害何大?安邊之計策何出?’”[⑩]

 

自新法頒行之日起,便議論紛紛,荊公亦欲藉由此,為(wei) 新政掃清障礙:“今人材乏少,且學術不一,一人一義(yi) ,十人十義(yi) 。朝廷微有所為(wei) ,異論紛然,莫育承聽,此羞廷不能一道德故也。”[11]不久,新學成為(wei) 當時學問之正統,學術一元化之大勢逐步形成。

 

如若說荊公托古改製,編撰《三經新義(yi) 》以取士,在北宋將《六經》之學推向巔峰。那麽(me) ,南宋時期的朱子,則接續由韓愈為(wei) 開端,至二程初現雛形的經典結構重建,而後集大成,架構了一整套完備的《四書(shu) 》學體(ti) 係。

 

朱子對荊公《六經》之學頗有異議,其認為(wei) 以《六經》之古法,來建今之典製,是一條走不通的道路:“字本來無許多義(yi) 理,他(荊公)要個(ge) 個(ge) 如此做出來,又要照顧須前後,要相貫通。”[12]

 

“因語荊公,陸子靜雲(yun) :‘他當時不合於(yu) 法度上理會(hui) 。’語之雲(yun) :‘法度如何不理會(hui) ?隻是他所理會(hui) 非三代法度耳。’”[13]

 

“即不見古今成敗,便是荊公之學。書(shu) 那有不可讀者?隻怕無許多心力讀得。《六經》是三代以上之書(shu) ,曾經聖人手,全是天理。三代以下文字有得失,然而天理卻在這邊自若也。”[14]

 

朱子對荊公穿鑿附會(hui) ,以私意賦予字詞諸多義(yi) 理,強使《六經》貫通之行為(wei) ,甚為(wei) 不滿。在朱子這裏,因文字缺失,《六經》之意難求,荊公變法所托《六經》之法度,已非三代法度。

 

朱子同樣麵臨(lin) 著《六經》難求之困境,那麽(me) 其如何避免重蹈荊公覆轍,以化解此種困頓?

 

其一,在典據的選取上,超越《六經》,而向《四書(shu) 》度越。朱子在對《六經》的隱憂中,就已經蘊含著對《四書(shu) 》的高揚。在朱子看來,從(cong) 殘存的《六經》中可窺見的道理,在《四書(shu) 》中亦可追尋:“《論》、《孟》所載是這一個(ge) 道理,《六經》所載也是這個(ge) 道理。”[15]

 

而“《論》《孟》工夫少,得效多;《六經》工夫多,得效少”,[16]既然《六經》不可為(wei) ,那麽(me) 可舍繁就簡,“讀書(shu) ,且從(cong) 易曉易解處去讀。如《大學》《中庸》《語》《孟》四書(shu) ,道理粲然。人隻是不去看。若理會(hui) 得此四書(shu) ,何書(shu) 不可讀!何理不可究!何事不可處!”[17]

 

從(cong) 《大學》到《中庸》,由易至難,最後達到對天地、萬(wan) 物之理的豁然貫通。

 

其二,在為(wei) 學旨趣上,完成禮製法度之學向身心性理之學的轉向。如若說《六經》是三代先王政典,多偏向於(yu) 治國方案之設計;那麽(me) ,《四書(shu) 》則更側(ce) 重於(yu) 對個(ge) 體(ti) 安身立命之追問。

 

 

 

(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2012年出版)

 

有弟子向朱子請教,為(wei) 學可否以《春秋》為(wei) 重,朱子答曰:“《春秋》是言天下之事。今不去理會(hui) 身己上事,卻去理會(hui) 天下之事,到理會(hui) 得天下事,於(yu) 身己上卻不曾處置得。”[18]

 

天下之大事,必於(yu) 《四書(shu) 》修身之處做起。《大學》“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之規模,《中庸》“性與(yu) 天命”之微妙,《論語》“仁義(yi) 禮智”之根本,《孟子》“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發越,均是從(cong) 切己之工夫中推出。

 

最終,以一己身心之修為(wei) ,複原天命之性的至善麵貌,進而達到與(yu) 天理的和合。朱子亦未止於(yu) 對《四書(shu) 》身心性理之學的發揮,其還有以《四書(shu) 》之理,斷《六經》之義(yi) 的傾(qing) 向,完成了《六經》的“四書(shu) 化”過程。

 

“讀《六經》時,隻如未有《六經》,隻就自家身上討道理,其理便易曉。”[19]《六經》治國平天下之典製,可由“自家身心上”發出。

 

“鄭子上因赴省經過,問《左傳(chuan) 》數事。先生曰:‘人若能於(yu) 《大學》《語》《孟》《中庸》四書(shu) 窮究得通透,則經傳(chuan) 中折莫甚大事,以其理推之,無有不曉者,況此末事!’”[20]《左傳(chuan) 》不能遍解《春秋》,而《四書(shu) 》卻能折衷《春秋》、《左傳(chuan) 》之大事。

 

總體(ti) 考察,荊公、朱子“六經四書(shu) 之辯”,是由於(yu) 二者對儒家內(nei) 聖外王之偏重,所產(chan) 生的張力。荊公通經以致用,托《六經》為(wei) 當下的變法尋求正當性依據,為(wei) 外王之學。

 

而朱子謂:“法弊但一切更改之,卻甚易;時弊則皆在人,人皆以私心為(wei) 之,如何變得!嘉佑間法可謂弊矣,王荊公未幾盡變之,又別起得許多弊,以人難變故也。”[21]

 

朱子卻認為(wei) ,從(cong) 根本上而言,更製度易,變人心難。故其高揚人的內(nei) 在德性,通過格致誠敬之功夫上達,合於(yu) 天理。

 

合而言之,荊公《六經》與(yu) 朱子《四書(shu) 》呈對立之勢。荊公重外在事功,托《六經》以成務,融法入經,最終以經取士,在確定《六經》權威性的基礎上,亦為(wei) 其新政確立了不可撼動之地位。

 

而朱子反之,依《四書(shu) 》修己,以身心性命之理,代經世之道;憑借《四書(shu) 》之理,斷《六經》之義(yi) ,完成了《六經》的“四書(shu) 化”過程。

 

二、歧異辨正:船山內(nei) 外並重以融通荊公朱子學說之對立

 

船山對荊公與(yu) 朱子“六經四書(shu) 之辯”,有過較為(wei) 直接的評議,其首先肯定了荊公、朱子二人學術各有所長。

 

朱子曾貶荊公《六經》法度之學,而頌伊川身心之學:“劉叔通屢舉(ju) 簡齋:‘《六經》在天如日月,萬(wan) 事隨時更故新。江南丞相浮雲(yun) 壞,洛下先生宰木春!’前謂荊公,後謂伊川。

 

先生曰:‘此詩固好,然也須與(yu) 他分一個(ge) 是非始得。天下之理,那有兩(liang) 個(ge) 都是?必有一個(ge) 非。’”[22]

 

在朱子看來,儒家之道在於(yu) 內(nei) 在身心,而非外之法度。船山顯然不認同此說:“夫子曰:‘道無可略,故德必求其備,修己治人以至善為(wei) 歸,尚矣。’德之內(nei) 而體(ti) 於(yu) 心者曰智,曰仁;外而飭於(yu) 身者曰莊;合內(nei) 外身心於(yu) 一致,而以所性之節文垂之天下者曰禮。”[23]

 

船山認為(wei) 儒家之道廣大悉備,荊公與(yu) 朱子《六經》《四書(shu) 》之學各有所長,“由禮”“盡仁”方能體(ti) 道之全,故可合此內(nei) 外而為(wei) 一。

 

荊公與(yu) 朱子之學雖都有其所長,但亦均有其未盡之處。荊公之短,在其於(yu) 《六經》之穿鑿,並以術破道,而對儒家之道的偏離,最終亦導致新法的偏失。

 

“初知學,即服膺王荊公”[24]的梁啟超先生於(yu) 此亦有評議:“然但使十義(yi) 之中,有一義(yi) 焉合於(yu) 孔子,則用力已為(wei) 不虛;就令悉不合焉,而人人遵此道以求之,必將有一合者。又就令無一合者,而舉(ju) 天下以思想自由之故”。[25]

 

在梁啟超先生看來,荊公之學,並未墨守經義(yi) ,而多以己說附會(hui) 《六經》。而朱子對於(yu) 自己將《四書(shu) 》之身心性理,強加之於(yu) 《六經》之理念及行為(wei) ,亦有所反省與(yu) 悔悟。

 

 

 

(梁啟超)

 

朱子曾對其先前以《四書(shu) 》之理,斷《周禮》之義(yi) ,甚為(wei) 不滿:“曹問《周禮》。曰:‘不敢教人學。非是不可學,亦非是不當學;隻為(wei) 學有先後,先須理會(hui) 自家身心合做底,學《周禮》卻是後一截事。而今且把來說看,還有一句幹涉吾人身心上事否?’”[26]

 

《周禮》原本隻關(guan) 乎社會(hui) 典章製度與(yu) 規範,以身心之理斷之,難免會(hui) 走偏。同樣,朱子晚年,對其著力頗多的《易》與(yu) 《詩》,也有如此評價(jia) :“某平生也費了些精神,理會(hui) 《易》與(yu) 《詩》……《易》與(yu) 《詩》中所得,似雞肋焉。”[27]

 

可見,朱子自認為(wei) 以《四書(shu) 》之理,折衷《六經》之義(yi) ,亦多有偏闕。

 

船山處於(yu) 明清之際,去古益遠,他如何化解因《六經》之意難求,而至禮製法度與(yu) 身心性理之學分途及混雜,這一延續千年的難題?

 

首先,在典據的選取上,船山借《六經》為(wei) 儒學重開生麵,尤重《易經》與(yu) 《禮記》。船山曾言,其所希冀的張子之學“以《禮》為(wei) 鵠”,[28]“無非《易》也”,[29]“得之《易》者深”。[30]

 

清代學者餘(yu) 廷燦也在《王船山先生傳(chuan) 》中有所言,船山所遵儒家典據之特色,在於(yu) 其“以《禮》為(wei) 堂,以《易》為(wei) 室”。[31]

 

其實,在船山於(yu) 《易經》與(yu) 《禮記》的詮釋中,就有著對荊公、朱子“六經四書(shu) 之辯”的辨正。在對《易經》與(yu) 《禮記》詮釋的理念與(yu) 方法上,船山理事並重,未離事以為(wei) 道。

 

船山以《易》為(wei) 室,重新闡明易簡之道,是對《六經》的“內(nei) 化”,以糾荊公穿鑿《六經》之偏。船山以《易》為(wei) 三代聖王“神道設教”之典籍,孔子接通三聖之意,而作《易傳(chuan) 》。在《六經》之中,“惟《易》有全書(shu) ,後學之幸也。”[32]

 

朱子認為(wei) ,孔子《易傳(chuan) 》所述之理,並非《易》之本義(yi) ,“聖人作《易》,本為(wei) 欲定天下之誌,斷天下之疑而已,不是要因此說道理也。”[33]

 

船山反朱子之道而行之,認為(wei) 孔子與(yu) 三聖作《易》之法一以貫之。“由今而求羲、文之微言,非孔子之言而孰信邪?意者不必師孔子,則苟一畸人立之說焉,師之可也,又何必假托之伏羲也?”[34]

 

船山認為(wei) 真正的《易》道至簡,卻涵有夫子引而未發之性理,又有伏羲、文王、周公事功之要領。在對《易》的詮解中,力避重蹈荊公、朱子覆轍:“《易》之精蘊,非《係傳(chuan) 》不闡。觀於(yu) 《係傳(chuan) 》,而王安石屏《易》於(yu) 三經之外,朱子等《易》於(yu) 《火珠林》之列,其異於(yu) 孔子甚矣。”[35]

 

除卻定《易》為(wei) 卜筮之書(shu) ,朱子不以《易》教人的另外一個(ge) 重要原因,是《易》非為(wei) 切己身心之學:“某不敢教人看《易》,為(wei) 這物闊大,且不切己。”[36]

 

在船山看來,荊公所謂簡易之道,隻不過是舍“三經”之道德,而言法度:“法依乎道之所宜;宜之與(yu) 不宜,因乎德之所慎。舍道與(yu) 德而言法,韓愈之所雲(yun) “傳(chuan) ”,王安石之所雲(yun) “至簡、至易、至要”者,此也。”[37]

 

船山重闡易至簡之道,“推極性命之原於(yu) 《易》之道,以明即性見《易》,而體(ti) 《易》乃能盡性於(yu) 占,而學《易》之理備矣。根極精微,發天人之蘊,《六經》《語》《孟》示人知性知天,未有如此之深切著明者;誠性學之統宗,聖功之要領,於(yu) 《易》而顯。”[38]

 

《易》之道不僅(jin) 可求之於(yu) 伏羲、文王、周公《易》之古經,亦著明在孔子《易傳(chuan) 》之中。正是基於(yu) 此,《易》道中即有夫子引而未發“性學之統宗”,又有伏羲、文王、周公“聖功之要領”。

 

船山亦使《四書(shu) 》之《大學》《中庸》重歸《禮記》,還《禮記》之全,以矯朱子割裂《六經》之弊。朱子表彰《大學》《中庸》,將其並入《四書(shu) 》之後,其作為(wei) 經典之地位不斷上升,並在明代達到頂峰。

 

船山認為(wei) ,將《學》《庸》從(cong) 《禮記》中割裂,危害甚大:“自朱子之時,已病夫程門諸子之背其師說而淫於(yu) 佛、老,蓋此書(shu) 之旨,言性、言天、言隱,皆上達之蘊奧,學者非躬行而心得之……

 

凡此二篇,今既專(zhuan) 行,為(wei) 學者之通習(xi) ,而必歸之《記》中者,蓋欲使《五經》之各為(wei) 全書(shu) ,以見聖道之大,抑以知凡戴氏所纂四十九篇。皆《大學》、《中庸》大用之所流行,而不可以精粗異視也。”[39]

 

朱子將《大學》《中庸》義(yi) 理闡發過於(yu) 精細高明,數傳(chuan) 之後,或沾染佛老,脫離日用躬行之道,不知其旨歸所在。《大學》《中庸》單獨成篇,不能與(yu) 《禮記》其他諸篇相互印證,易為(wei) 邪說所曲解:

 

“降及正、嘉之際,姚江王氏始出焉,則以其所得於(yu) 佛、老者強攀是篇以為(wei) 證據,其為(wei) 妄也既莫之窮詰,而其失之皎然易見者,則但取經中片句隻字與(yu) 彼相似者以為(wei) 文過之媒,至於(yu) 全書(shu) 之義(yi) 詳略相因,巨細畢舉(ju) ,一以貫之而為(wei) 天德王道之全者,則茫然置之而不恤。”[40]

 

有關(guan) 於(yu) 《大學》中“親(qin) 新之辨”“格物之爭(zheng) ”“章節之分”的論辯綿延不絕,異端牽強附會(hui) ,邪說橫行於(yu) 世。

 

故船山主張,宜借《禮記》之全書(shu) ,以辨諸《大學》《中庸》章句之是非。《禮記》中既有補他書(shu) 不備的典製條文,還有對《周禮》《儀(yi) 禮》意義(yi) 的闡發。“《周禮》六官、《儀(yi) 禮》五禮,秩然穆然,使人由之而不知。”[41]

 

《周禮》《儀(yi) 禮》不僅(jin) 文本缺失嚴(yan) 重,亦無有“所以然”之理。而《禮記》中除卻“《雜記》夫子以後行禮異同之跡”,[42]其他諸篇均與(yu) 三代以至於(yu) 孔子弟子之道相合:“夫子沒,七十子之徒親(qin) 聞習(xi) 見,各得聖人之一體(ti) ,是以尊聞行知,各有所尚。”[43]

 

孔子據三代之典籍,知禮之全體(ti) 。孔子沒,道術分裂,七十子各執一端,後成《禮記》,其中有體(ti) 有用,合而成之,夫子之道自現。故而,《大學》《中庸》所謂之身心道德之學,也應與(yu) 《周禮》《儀(yi) 禮》以及《禮記》其他諸篇相合。

 

值得注意的是,船山在對《易》詮解中,所言的“性理”,較之朱子《四書(shu) 》身心之學,有明顯地“外化”傾(qing) 向。“‘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亦止在身心上體(ti) 認得‘精義(yi) 入神’、‘利用安身’之事,非有一性焉、命焉,如釋氏之欲見之也。”[44]

 

朱子《四書(shu) 》中身心性命之學,側(ce) 重於(yu) 對個(ge) 體(ti) 身心之安頓,而於(yu) 社會(hui) 政治少有實效。故船山認為(wei) ,唯有《易》中的形上及形下之道,方可稱為(wei) 聖學之正宗。[45]

 

朱子《四書(shu) 》及其以“四書(shu) 化”《六經》的性理之言,以與(yu) 孔子《易傳(chuan) 》中所述相抵牾。此種衝(chong) 突,較為(wei) 集中的體(ti) 現在二者對《乾卦》卦辭“元亨利貞”的詮解上。朱子認為(wei) 文王與(yu) 孔子分途,文王之義(yi) 為(wei) “大亨,利正”,而於(yu) 孔子“仁義(yi) 禮智,便是元亨利貞”。[46]

 

 

 

(乾卦)

 

船山則認為(wei) :“元亨利貞,分言之則四德,合言之則二理。複禮為(wei) 仁,禮者仁之秩敘;信必近義(yi) ,信者義(yi) 之始終。文王合四德而順言之,孔子分四德而合言之,義(yi) 固兩(liang) 存,不可雲(yun) 孔子之言非文王之意也。篇中亟正之。”[47]

 

孔子與(yu) 文王之義(yi) 相同,“元亨利貞”,不僅(jin) 指人得之於(yu) 天的“仁義(yi) 禮信”四種內(nei) 在德性,這四種德性亦需要外在禮儀(yi) 製度之規範,“利於(yu) 守正”,而後“大亨”。

 

最終,船山所要企及的,是《四書(shu) 》《六經》的一貫之道。依船山之意,《六經》《語》《孟》中,既有微言,亦有大義(yi) ,二者並行不悖:

 

“《六經》《語》《孟》之文,有大義(yi) 焉,如天之位於(yu) 上,地之位於(yu) 下,不可倒而置也。有微言焉,如玉之韞於(yu) 山,珠之函於(yu) 淵,不可淺而獲也。極之於(yu) 小,而食息步趨之節,推求之而各得其安也。擴之於(yu) 大,經邦製遠之猷,引伸之而各盡其用也。”[48]

 

雖然及至船山之時,《四書(shu) 》已甚為(wei) 流行,但船山極少將《六經》與(yu) 《四書(shu) 》並舉(ju) ,而時常以《六經》、《語》《孟》並稱。《六經》及《四書(shu) 》雖在體(ti) 例上各有側(ce) 重,但我們(men) 依然可以從(cong) 中窺見,其中一以貫之、廣大而精微的道理。

 

合而言之,船山“以《禮》為(wei) 堂,以《易》為(wei) 室”,通過對《易》道的重新闡明,以糾荊公穿鑿《六經》之偏;亦使《大學》《中庸》重歸《禮記》,還《禮記》之全,以矯朱子割裂《六經》之弊。

 

而後把《六經》典製之學內(nei) 化,求其精義(yi) ;將《四書(shu) 》身心道德之學外化,擴大到政治事功,合《六經》《語》《孟》內(nei) 聖外王之道於(yu) 一,化解了荊公《六經》與(yu) 朱子《四書(shu) 》之學的對立。

 

三、辨證旨歸:船山六經之學同夫子原意與(yu) 時代意義(yi) 相契

 

不同的時代背景會(hui) 造就迥異的話語體(ti) 係,荊公與(yu) 朱子之典據中彰顯的內(nei) 聖外王之偏向,均有其時代之依據。二人內(nei) 聖外王之偏向,是儒學內(nei) 在的發展要求。從(cong) 儒學自身發展的脈絡來看,漢唐的章句訓詁之學,及宋之時,已走到窮途末路。

 

故荊公、朱子相繼起而辨之。荊公認為(wei) 孔孟之道,非章句傳(chuan) 注無用之學,“章句之文勝質,傳(chuan) 注之博溺心”,[49]故以經世之道代之,故偏向於(yu) 外王。

 

而朱子除卻漢儒章句之學,還要麵對佛老形上之教,與(yu) 荊公經術權謀之道:“自是以來,俗儒記誦詞章之習(xi) ,其功倍於(yu) 小學而無用;異端虛無寂滅之教,其高過於(yu) 大學而無實。其它權謀術數,一切以就功名之說”。[50]

 

章句之學無用;異端形上之教虛無,而儒家未發;荊公之學有術無道。故朱子以切己之身心性理接通天人,以應對之,故偏向於(yu) 內(nei) 聖。

 

船山對荊公、朱子因時代背景,而造成經典詮釋偏向及失誤,亦有所同情與(yu) 了解。由上可知,在朱子那裏,變法度易,而變人心難。

 

船山不認同此說,其於(yu) 荊公有所同情:“合此數者觀之,可知作法之難矣。夫安石之以成憲為(wei) 流俗而亟改之者,遠奉堯、舜,近據《周官》,固以脅天下曰:‘此聖人之教也。’”[51]

 

荊公之時,積弊已深,故須急變之,故荊公托《六經》之法度,以重其言,而未顧及聖人精義(yi) 。

 

船山並未否定朱子經世之情懷,其於(yu) 朱子學達性天之精義(yi) ,亦有所了解:

 

“朱子又慮人卻拈著者灑掃應對之形而上者以為(wei) 至極,而以之貫天下之道,則其害之淺者,有致遠則泥之憂,其害之深者,且如釋氏之運水搬柴為(wei) 神通妙用,將視天下之事,除取現前更無有法,而君子之以彌綸參讚乎天地者盡廢矣。”[52]

 

朱子因擔心後學淪入“灑掃應對”之繁務,而不知從(cong) 中盡窮形上之理,而貫之以身心性理之達道,故而陷入另一個(ge) 極端。

 

 

 

(清初剃發令)

 

船山曆經明代亡國,海徙山移之巨變。此外,較之於(yu) 朱子,船山還要麵對“身心之學付之釋老”的局麵。[53]故其亟需反思自秦以後,尤其宋明的經典詮釋之學,以突破此種困境。

 

荊公與(yu) 朱子都因為(wei) 各自的時代背景,而對其經典詮釋各有偏重,對原典的本義(yi) 都有一定程度的偏離。“除孔子是上下千萬(wan) 年語,自孟子以下,則莫不因時以立言。”[54]

 

孔子之道曆久彌新,具有永恒性之特征,不會(hui) 因為(wei) 時間的消逝,而褪其色。“自文王至於(yu) 孔子,孔子廣文王之道以垂世教,亦五百有餘(yu) 歲矣。孔子何以知文王哉?”[55]

 

孔子曆經五百年之後,依然能接續文王之道。船山所要思考的是,如何接續孔子之道,依據且不囿於(yu) 時代,求得聖人之原意,而行得千萬(wan) 年?

 

其一,在方向上回溯原典。“大經正,則隨所動而皆不失其正,此推本而言之。”[56]《六經》有其權威、獨立以及純粹性,船山不僅(jin) 不讚成荊公、以“新法”斷經,朱子《六經》的“四書(shu) 化”傾(qing) 向,其亦極力反對朱子雜糅他說以入經之行為(wei) 。[57]

 

為(wei) 論證《周易》古經本為(wei) 卜筮之書(shu) ,朱子將康節之先天圖說置於(yu) 經文之前,此種行徑是於(yu) 孔子之褻(xie) 瀆、原典之染汙。

 

顏道泗言:“以經解經,方知注疏之是非”,[58]船山亦說:“夫君子之教天下,亦唯反經而已矣。三代之直道自在人心;帝王所修之人紀自在天下”,[59]隻有回到經典本身,才有超越時代之機會(hui) 。

 

其二,在方法上化解對立,尋求和合。孔子上承《六經》,下啟《四書(shu) 》,以從(cong) 容之中道,一以貫之。[60]

 

 

 

(孔子周遊列國)

 

孔子給了隨意塑造的自由,但是自由的背後,又隱藏著不能濫用的約束。船山在《四書(shu) 訓義(yi) 》卷末強調:

 

“一貫之理,散為(wei) 萬(wan) 殊,則必明知先聖有其不易之法,而不可略。乃仲尼沒而微言隱,七十子之徒散而異同生,必有因其文章,體(ti) 其性道,確知先聖而表著之,則後聖之祖述憲章者益有征也。上征往古,而如是矣。”[61]

 

夫子之道,至大至廣,有多個(ge) 麵向。不僅(jin) 是荊公、朱子有歧異之處,就連七十子之徒也各有所執。《中庸》有“大德敦化”之言,超越是非之對立,使得諸流和合,亦可成就海之廣博深厚,而識得孔子之全體(ti) 。

 

其三,在具體(ti) 的操作方式上,以人倫(lun) 之學的確立,化解身心性理之學與(yu) 禮製法度之學的對立。

 

在船山看來,禮製法度與(yu) 身心性理均有其無常之處,而人倫(lun) 卻為(wei) 亙(gen) 古不變之道:“求合於(yu) 一時之鄉(xiang) ,無常也。是故欲正天下之人心,使好惡有定,而不以鄉(xiang) 原為(wei) 說,則彼亦無利而為(wei) 此矣。何以正之?亙(gen) 古此人倫(lun) 物理,則亙(gen) 古此道,絕其隨時之苟幸而已矣。”[62]

 

而聖人之所以為(wei) 聖人,即在於(yu) 其盡人倫(lun) 之至,“聖人,人倫(lun) 之至也。因其忠孝之不容已,生則極其敬,沒則盡其哀,製為(wei) 典禮以定萬(wan) 世之經,凡為(wei) 子臣者莫敢越焉。”[63]

 

不僅(jin) 如此,三代聖王製禮作樂(le) ,而後孔子將其中人倫(lun) 之道,述於(yu) 《六經》,以留存於(yu) 萬(wan) 世。[64]《六經》之製,雖有其實效性,但其中人倫(lun) 法度之道,卻足以治今之人。

 

總而言之,荊公與(yu) 朱子皆因時立言,亦因此均有未盡之處。船山對荊公與(yu) 朱子的時代背景,均有所同情與(yu) 了解,並試圖接續孔子之道,依據且不囿於(yu) 時代,求得聖人之原意,而使己說具有“千萬(wan) 年語”之意涵。

 

究其根本,荊公、朱子“四書(shu) 六經之辯”,可歸約為(wei) 古今之辨。荊公守古之舊,有著《六經》中三代聖王般,強烈的經世情懷。[65]王安石雖命“三經”之《新義(yi) 》,但其學術旨趣依然為(wei) 守舊。

 

荊公身居亂(luan) 世,我們(men) 能感受到其於(yu) 三代太平之治的憧憬,但因其於(yu) 古之禮製法度之穿鑿,而落得“以術破道”之名。

 

而朱子求今之新,有著《四書(shu) 》中引而未發,濃烈的終極關(guan) 懷。朱子直麵佛老,先今之《四書(shu) 》,後古之《六經》,並以《四書(shu) 》折衷《六經》之言,著力於(yu) “性與(yu) 天道”形上之架構,其時代意味濃厚,卻因對“所以然”之性理的執著,而流於(yu) 空疏。

 

而船山則兼顧時代意,與(yu) 孔子為(wei) 代表原始儒家內(nei) 聖外王並重之意蘊,即重“六經”之本,又不忘為(wei) 時代“開生麵”,將形上之道重新收歸《六經》。通過不斷地追問與(yu) 反思,在新的時代,麵臨(lin) 不同語境,在完成對原始儒家核心精神回溯的同時,成功地架構了其時代話語體(ti) 係。


 
注釋:
 
[①]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26頁。
 
[②]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26頁。
 
[③]《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0543頁。
 
[④]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8頁。
 
[⑤]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頁。
 
[⑥]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78頁。
 
[⑦]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773頁。
 
[⑧]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32頁。
 
[⑨]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78頁。
 
[⑩]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735頁。
 
[11]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77頁。
 
[12]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8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039頁。
 
[13]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8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037頁。
 
[14]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4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47頁。
 
[15]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4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842頁。
 
[16]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8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717頁。
 
[17]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4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19頁。
 
[18]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8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654頁。
 
[19]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8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645頁。
 
[20]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8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721頁。
 
[21]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7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523頁。
 
[22]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8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329頁。
 
[23]《四書訓義》,《船山全書》,長沙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861頁。
 
[24]梁啟超:《王安石傳》,北京商務印書館國際有限公司2015年版,第1頁。
 
[25]梁啟超:《王安石傳》,北京商務印書館國際有限公司2015年版,第292-293頁。
 
[26]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7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911頁。
 
[27]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7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431頁。
 
[28]《船山全書》第12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67頁。
 
[29]《船山全書》第12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12頁。
 
[30]《船山全書》第12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272頁。
 
[31]《船山全書》第16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95頁。
 
[32]《船山全書》第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652頁。
 
[33]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193頁。
 
[34]《船山全書》第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650頁。
 
[35]《船山全書》第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683頁。
 
[36]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187頁。
 
[37]《船山全書》第1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153頁。
 
[38]《船山全書》第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532頁。
 
[39]《船山全書》第16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546-547頁。
 
[40]《船山全書》第16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546頁。
 
[41]《船山全書》第4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9頁。
 
[42]《船山全書》第4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131頁。
 
[43]《船山全書》第4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131頁。
 
[44]《船山全書》第6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734頁。
 
[45]《船山全書》第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653頁。
 
[46]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14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46頁。
 
[47]《船山全書》第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671頁。
 
[48]《船山全書》第1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166頁。
 
[49]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07頁。
 
[50]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4頁。
 
[51]《船山全書》第1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167頁。
 
[52]《船山全書》第6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887頁。
 
[53]《船山全書》第15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868頁。
 
[54]《船山全書》第6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652頁。
 
[55]《船山全書》第8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974頁。
 
[56]《船山全書》第12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285頁。
 
[57]《船山全書》第1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680頁。
 
[58]顏道泗:《論語》,《讀經筆記》,台北華泰文化出版社2013年版,第3頁。
 
[59]《船山全書》第8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971頁。
 
[60]《船山全書》第12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164頁。
 
[61]《船山全書》第8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974頁。
 
[62]《船山全書》第8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965頁。
 
[63]《船山全書》第8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580頁。
 
[64]《船山全書》第8冊,嶽麓書社2011年版,第971頁。
 
[65]王安石:《王文公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9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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