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hui) 治理視閾下“以禮治家”的曆史實踐
——以浙江省浦江縣鄭氏家族祭禮為(wei) 例
作者:邵鳳麗(li)
來源:《社會(hui) 治理》2019年第4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五月初四日甲戌
耶穌2019年6月6日
摘要:傳(chuan) 統祭禮的曆史傳(chuan) 承對當代推進基層社會(hui) 治理具有重要的意義(yi) 。宋元時期,浙江省浦江縣“義(yi) 門鄭氏”在“以禮治家”思想的指導下,遵循行於(yu) 今不悖於(yu) 古的禮儀(yi) 原則,依照朱子《家禮》製定《鄭氏家儀(yi) 》。在祭禮的施行過程中,不僅(jin) 表達了後人對祖先的崇拜,同時也對族人的言行、思想進行規範和管控,實際上祭禮已經成為(wei) 鄭氏家族加強家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關(guan) 鍵詞:基層社會(hui) 治理 浦江鄭氏 以禮治家 曆史實踐
在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祭祖是一個(ge) 極富特色的文化符號。在祭禮的發展曆程中,自先秦時期開始興(xing) 起,後經漢唐宋元明清曆代王朝變遷,一直是社會(hui) 生活的重要構成。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無論是王朝政府、官僚貴族,還是尋常百姓之家,祭禮早已內(nei) 化為(wei) 中國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儀(yi) 式傳(chuan) 統。傳(chuan) 統祭禮的曆史傳(chuan) 承對當代推進基層社會(hui) 治理也具有重要的意義(yi) 。
作者簡介:邵鳳麗(li) ,北京師範大學民俗學博士,遼寧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基金項目: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特別重大委托項目“新中國70年社會(hui) 治理研究”(批準號:18@ZH011)子課題“百村社會(hui) 治理調查”項目階段性成果之一。2017年遼寧省教育廳青年項目“遼寧地區家族公共空間中的文化記憶研究”(項目WQN201733)的階段性成果。
一、朱子《家禮》與(yu) 中國祭禮傳(chuan) 統
早在商代時,人們(men) 將祖先視為(wei) 可怕的死者,死者經常製造各種災禍,給生者帶來傷(shang) 害。為(wei) 了防止祖先作祟,他們(men) 需要舉(ju) 行祭祀活動,通過奉獻犧牲的方式祈求祝福。胡適在《說儒》一文中說“看殷墟出土的遺物與(yu) 文字,可以明白殷人的文化是一種宗教的文化。這個(ge) 宗教根本上是一種祖先教。祖先的祭祀在他們(men) 的宗教裏占一個(ge) 很重要的地位,喪(sang) 禮也是一個(ge) 組成部分。”①
到了周代,祭祖禮儀(yi) 在秉持內(nei) 在的祖先崇拜的信仰意義(yi) 外,更增加了穩固國家統治和社會(hui) 穩定的含義(yi) 。此時,祭祖禮儀(yi) 不僅(jin) 作為(wei) 一種生活方式而存在,也與(yu) 國家的統治、社會(hui) 的安定相聯係。在這種背景下,祭祖禮儀(yi) 的規範化和製度化被高度重視,最終形成一套上至王侯,下達百姓的完善的祭祖禮儀(yi) 體(ti) 係。周代是典型的宗法社會(hui) 。周王自稱天子,是“大宗”,同姓諸侯尊其為(wei) 大宗子。諸侯相對於(yu) 天子是“小宗”,但又是本國的宗子。這種宗法關(guan) 係直接體(ti) 現在宗廟設置上。《禮記?王製》謂“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yu) 大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yu) 大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yu) 大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於(yu) 寢。”②雖然不同階層所設置的宗廟數量不同,但社會(hui) 各階層都重視對祖先的祭祀。《禮記?大傳(chuan) 》謂“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yi) 也”,又謂“人道親(qin) 親(qin) 也,親(qin) 親(qin) 故尊祖,尊祖故敬宗”。③可以看出,人們(men) 將處於(yu) 冥冥中的祖先和現實生活裏的宗族結合起來,這就使得祭祖禮儀(yi) 突破了氏族時期單純的精神信仰範疇,結合了國家統治的政治需求和社會(hui) 良性運行的社會(hui) 需求。從(cong) 王朝統治者角度看,天子祭祖能夠提升自身血統的神聖地位,增強自身統治的權威性。從(cong) 社會(hui) 運行角度看,祭祀祖先能夠培養(yang) 人與(yu) 人之間的血緣親(qin) 情意識,有利於(yu) 維持社會(hui) 的和諧與(yu) 穩定。隨著社會(hui) 的變遷發展,周代宗廟體(ti) 製的內(nei) 容和形式在後世都發生了變化,但是祭祖的文化傳(chuan) 統卻曆久不衰,成為(wei) 維持家族人倫(lun) 關(guan) 係,促進基層治理,鞏固國家統治的重要保障。
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禮不僅(jin) 是個(ge) 人行為(wei) 規範,同時具有更深遠的國家政治統治與(yu) 社會(hui) 管控功能,這與(yu) 禮存在的社會(hui) 環境以及統治階層如何看待和利用禮為(wei) 國家統治服務有關(guan) ,“先秦的禮主要用於(yu) 規範和協調貴族之間的行為(wei) ;漢朝的禮主要發揮了建設新體(ti) 製、實現‘大一統’的作用;南北朝時期,禮被突出地用以維護門閥的特權和地位;到了宋代,禮的重心則已向民間的禮教傾(qing) 斜,而到明、清,民間禮教的發展達到極致”④。與(yu) 前代王朝不同,宋代統治者對禮進行了重新界定和使用,突出強調禮儀(yi) 文化的教化作用,重視推進民間禮教的發展。同時,隨著庶民宗族社會(hui) 地位的提高,他們(men) 的文化權利也在逐步擴大,庶民禮儀(yi) 開始融入到國家禮儀(yi) 文化體(ti) 係當中。
作為(wei) “敬宗收族”的重要方式,祭祖禮儀(yi) 也沉降到庶民社會(hui) ,與(yu) 庶民家族生活緊密聯係起來。但是國家禮製並未對庶民祭祖禮儀(yi) 進行規定,庶民祭祖禮儀(yi) 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在這種情況下,張載、二程、司馬光等文化精英們(men) 積極投身到庶民家族祭祖禮儀(yi) 的討論中,他們(men) 傾(qing) 注大量精力,發掘祭祖禮儀(yi) 的理論依據,探討製禮標準,創製行禮模式,試圖通過製定庶民祭祖禮儀(yi) 規範來解決(jue) 禮俗矛盾,幫助重建宗族製度,強化宗族控製力,達到重建儒家禮儀(yi) 盛世、穩固基層社會(hui) 的目的。
作為(wei) 一代通儒,朱熹的一生秉持著宋代知識分子特有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le) 而樂(le) ”的社會(hui) 責任感,積極投身於(yu) 救治時弊的時代潮流中。他認為(wei) 宋朝社會(hui) 麵臨(lin) 的諸多問題都與(yu) 禮之不行有關(guan) ,朱熹認為(wei) 士大夫自幼不學習(xi) 禮儀(yi) 知識,日常生活中也不踐行禮儀(yi) ,讓他們(men) 完全不懂禮儀(yi) 。在仕途中,無論是參加國家政事,還是管理鄉(xiang) 民社會(hui) ,缺乏禮儀(yi) 教化的後果將會(hui) 非常嚴(yan) 重。在禮崩樂(le) 壞的現實麵前,朱熹開始思考如何恢複傳(chuan) 統禮製,重現儒家禮儀(yi) 盛世。
朱熹站在穩固王朝統治、重整日常生活秩序的高度,提出重視庶民家族禮儀(yi) 問題,並從(cong) 應用實踐的角度出發,提出了“禮俗調和”的指導思想,要求《家禮》的編訂既重古禮,又援俗入禮,以服務現世生活所需為(wei) 根本目的。《家禮》創製出了經典祭禮模式,為(wei) 宋明以後庶民家族生活秩序重構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指導和文本依托。
宋代以來,祭禮一方麵提供孝道倫(lun) 理,為(wei) 社會(hui) 管控提供內(nei) 在精神支撐,並通過建構個(ge) 人身份認同塑造社會(hui) 秩序;另一方麵,傳(chuan) 統祭禮的曆代傳(chuan) 承調動了家族組織、家族精英、鄉(xiang) 賢、普通民眾(zhong) 等多種力量的參與(yu) ,並發揮了各自的優(you) 勢,且各種力量之間取長補短、相互協同,進而推動了祭禮傳(chuan) 承,也有效地實現了基層社會(hui) 治理。
總體(ti) 上看,作為(wei) 一種重要的文化傳(chuan) 統,祭禮的曆史傳(chuan) 承通過價(jia) 值引導、柔性協調和組織動員等方式已經相當深入地介入到基層社會(hui) 治理過程當中,並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鄭氏家族“以禮治家”的文化傳(chuan) 統
“義(yi) 門鄭氏”自南宋年間起,經元至明代初期,累世同居於(yu) 浙江金華浦江縣,曾多次獲最高統治者嘉獎與(yu) 族表。“闔族殆千餘(yu) 指,合族聚食而雍睦恭謹,不殊乎父子兄弟之至親(qin) ,宋元國朝屢旌其門”。⑤
北宋元符二年(1099)正月,鄭淮與(yu) 其二兄鄭渥、鄭況遷居到浦陽,鄭氏家族開始在此定居。鄭淮生三子,鄭煦、鄭熙、鄭照。鄭照生二子鄭縕、鄭綺。鄭縕字宗醇,號衝(chong) 應。鄭綺字宗文,賜號衝(chong) 素,為(wei) 鄭氏家族同居第一世。
南宋建炎元年(1127),鄭綺主持家業(ye) ,開始倡行義(yi) 居共炊,開始了鄭氏家族同居生活。到了元代,鄭氏家族兩(liang) 次被旌表為(wei) “孝義(yi) 門”,於(yu) 是改稱“鄭義(yi) 門”。後因“孝義(yi) 同居”被朱元璋賜封為(wei) “江南第一家”,直到明天順三年(1459)因火災燒掉祠堂而分居。
在家族發展過程中,鄭氏族人遵循“以德正心,以禮修身,以法齊家,以義(yi) 濟世”的治家理念,全族人同居共財十餘(yu) 世,曆經宋、元、明三朝,時間長達300餘(yu) 年,是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家族同居史上時間最長、規模最大,且重視傳(chuan) 統家族禮儀(yi) 文化的大家族之一。⑥
“孝義(yi) 同居”是浦江鄭氏家族區別於(yu) 其他家族的一個(ge) 特點。自宋至明,數千人同居共爨、共財,且時間長達300餘(yu) 年,那麽(me) ,是什麽(me) 力量維持了這個(ge) 共同體(ti) 的長期存在?元代時鄭氏第八世鄭泳(生卒年不詳)認為(wei) 是禮,隻有“以禮治家”才能從(cong) 根本上保證鄭氏家族獲得長久發展。鄭泳認為(wei) ,禮最初是為(wei) 了節製人欲而產(chan) 生,“蓋聞人之生也,不能無欲,欲而不得則爭(zheng) 且亂(luan) 。先王製禮以治其躬,製樂(le) 以治其心”。上至國家管理,下達家族生活,禮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構成。“朝廷之製,既非所敢聞,一家之政,不得不為(wei) 防範之節文也”。鄭泳從(cong) 家族管理者的立場和視角來認識禮的價(jia) 值與(yu) 功能。他認為(wei) 對於(yu) 鄭氏家族來說,禮存在的意義(yi) 就是用以維護上下尊卑的家族秩序,確保家族生活的正常運行。簡言之,禮是家族組織良性運行的重要保障。鄭泳明確提出了“以禮治家”的治家理念,這一治家理念也得到鄭氏族人的認同和遵循,也使得鄭氏家族更加積極主動地參與(yu) 到家族禮儀(yi) 建設當中,有意識地保存和強化自身的家族禮儀(yi) 實踐。
為(wei) 了確保“以禮治家”理念的貫徹和落實,鄭泳遍尋古代禮書(shu) ,上溯《周禮》,下至《書(shu) 儀(yi) 》,最終確定以朱子《家禮》作為(wei) “以禮治家”理念的文本依據。
對於(yu) 曆代禮儀(yi) 著作,鄭泳認為(wei) “近代有四先生禮,當時朱子已謂二程橫渠,多是古禮難行”,而隻有“溫公本《儀(yi) 禮》而參以今之可行者”,冠婚喪(sang) 祭等禮皆施行於(yu) 家,所以朱子《家禮》多采用《書(shu) 儀(yi) 》,又根據時俗,略加去取,定為(wei) 《家禮》,“天下後世始可遵而行之矣”。鄭泳對《家禮》的認同源於(yu) 《家禮》文本自身對家族禮儀(yi) 生活規範的優(you) 勢。於(yu) 是,鄭泳按照《家禮》所設定的禮儀(yi) 模式來製定鄭氏家禮,作為(wei) 實現“以禮治家”理念的重要保障。
鄭氏家族在“以禮治家”思想指導下進行禮儀(yi) 實踐,然而如何施行禮儀(yi) ,禮儀(yi) 的具體(ti) 操作方法是什麽(me) ,這是鄭氏家族必須審慎思考的重要問題。
鄭泳曾指出鄭氏家族禮儀(yi) 遵循朱子《家禮》文本設定,但時俗變遷是不能回避的現實,同時考慮到鄭氏家族數世同居的特殊性,鄭氏家族理想的禮儀(yi) 模式應該重視沿襲傳(chuan) 統禮儀(yi) 模式,這樣能夠充分發揮作為(wei) 傳(chuan) 統禮儀(yi) 所具有的權威作用,有時候傳(chuan) 統就是權威,是不可變更的曆史力量,對傳(chuan) 統的延續,是對現實最好的解釋,具有長期曆史傳(chuan) 承性的行為(wei) 能保證通過禮儀(yi) 的施行達到家族良性運行的目的,人們(men) 會(hui) 在曆史的麵前肅然起敬。對於(yu) 生活而言,傳(chuan) 統固然重要,但決(jue) 不能固守傳(chuan) 統,違背生活現實,鄭氏家族禮儀(yi) 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家禮》文本。於(yu) 是,鄭泳提出了行於(yu) 今而不悖於(yu) 古的家禮製定原則,“謂古禮於(yu) 今不能無少損益,必求其可行於(yu) 今,不悖於(yu) 古者”。鄭氏家禮的製定追求既不違背古禮,也要與(yu) 時俗相適應,在古與(yu) 今、禮與(yu) 俗之間做出調整,製定可行方案。
為(wei) 了實現“以禮治家”的理念,鄭泳按照行於(yu) 今而不悖於(yu) 古的家禮原則編寫(xie) 了鄭氏家族重要的家族禮儀(yi) 文獻——《鄭氏家儀(yi) 》。“婺浦江有義(yi) 門鄭氏,自宋迄今十世同居,其孫泳字仲潛,又遵《書(shu) 儀(yi) 》、《家禮》,而以謂古禮於(yu) 今不能無少損益,必求其可行於(yu) 今,不悖於(yu) 古者,並錄其家日用常行之禮,編次成書(shu) ,名曰《鄭氏家儀(yi) 》”。《鄭氏家儀(yi) 》從(cong) 鄭氏家族生活需要出發,重點對冠婚喪(sang) 祭等人生禮儀(yi) 進行了規範,並意在將其作為(wei) 鄭氏家族禮儀(yi) 生活的標準文本。“是編也,乃吾家日用之儀(yi) ,序次成書(shu) ,傳(chuan) 之子孫,使謹守而勿廢,非敢以淑諸人也”。鄭泳編寫(xie) 此書(shu) 的目的是服務於(yu) 自家禮儀(yi) 生活,但對於(yu) 《鄭氏家儀(yi) 》的曆史影響,歐陽玄(1274-1358)在為(wei) 其作序時就曾預言稱其可與(yu) 司馬光《書(shu) 儀(yi) 》、朱子《家禮》並舉(ju) ,共同推動後世家族禮儀(yi) 發展,“是編也,寧獨鄭氏一家可行,將見與(yu) 二書(shu) 並傳(chuan) 於(yu) 世,豈曰必補之哉”。實際上,《鄭氏家儀(yi) 》的確對後世家族禮儀(yi) 生活產(chan) 生了一定影響。清代茗洲吳氏家族在製定家族禮儀(yi) 時曾多次援引《鄭氏家儀(yi) 》,如“吾家立春之祭,其正享配享,皆效仿鄭氏《家規》”⑦。
三、“行於(yu) 今不悖於(yu) 古”的祭禮設定原則
在《鄭氏家儀(yi) 》中,作者遵照《家禮》的編訂模式,分為(wei) 通禮、冠禮、婚禮、喪(sang) 禮和祭禮五部分,但是這五部分並非均等分布,從(cong) 篇幅上看,《鄭氏家儀(yi) 》關(guan) 於(yu) 祭禮的規定內(nei) 容更多。同時,按照鄭泳所說鄭氏家族在禮儀(yi) 方麵秉持“事亡如事存”的原則,他們(men) 不僅(jin) 不能忘記祖先,且要修建祠堂,長期供奉祖先神主,並定期舉(ju) 行隆重的祭祖儀(yi) 式。
鄭氏家族對祭禮的重視與(yu) 義(yi) 門生活方式有關(guan) 。鄭氏家族是同居、共財、共爨的大家庭。要保障由上千人組成的大家庭正常運轉,鄭氏家族必須依賴祖先的力量。義(yi) 門以血緣關(guan) 係作為(wei) 根本,族人憑借先天的血緣關(guan) 係聯係在一起,形成一個(ge) 血緣共同體(ti) 。那麽(me) ,祭祖禮儀(yi) 就成為(wei) 維護血緣共同體(ti) 最有價(jia) 值的儀(yi) 式行為(wei) 。鄭振滿認為(wei) “在宋以後宗族組織的發展進程中,普遍存在而且始終起作用的因素,並不是以上三大‘要素’(祠堂、族譜和祭田),而是各種形式的祭祖活動”⑧。祭祖即祭祀有血緣傳(chuan) 承關(guan) 係的祖先,這些祖先是義(yi) 門存在的淵源,隻因有了這些祖先的存在,才有了義(yi) 門產(chan) 生的基礎。因而,對於(yu) 鄭氏家族而言,對於(yu) 祖先的祭祀,是他們(men) 肯定義(yi) 門生活方式的重要表現,也是延續義(yi) 門生活的重要途徑。
由於(yu) 祭祖與(yu) 義(yi) 門生活方式緊密相連,鄭氏族人對祭祖禮儀(yi) 問題倍加重視。在如何設定具體(ti) 的祭祖禮儀(yi) 問題上,鄭氏族人也經過了慎重思考和抉擇。
(一)祭祀對象和時間的安排
對於(yu) 義(yi) 門家族來說,祭祀對象的選擇具有重要意義(yi) 。儀(yi) 式中出現的祖先神主,不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神主牌位,它代表著這個(ge) 祖先在這個(ge) 大家庭中的地位和影響,也關(guan) 係著這個(ge) 祖先的後人在家族發展過程中的地位和影響,因而哪些祖先能進入祭禮,哪些祖先不能進入祭禮,是各種家族力量相互角逐、相互製衡的最終體(ti) 現。
按照《家禮》祭禮的設定模式,祭禮有時祭四世祖、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禰、忌日之祭以及墓祭。從(cong) 祭禮形式的繼承上看,鄭氏家族基本保留了以上祭祀形式,隻減少了季秋祭禰,增加了與(yu) 忌日之祭意義(yi) 相同的生日之祭。
在鄭氏祭祀儀(yi) 式中,不同的祖先被祭祀的次數存在差異。一、被祭次數最多的是禰,鄭氏家族一年六次祭禰,不僅(jin) 接受時祭,且有生日和忌日之祭。二、義(yi) 門一世祖衝(chong) 素府君,一年五次正祭,一次配享。他作為(wei) 鄭氏義(yi) 門不祧之主,與(yu) 四世祖共同接受時祭。同時,還有忌日之祭,且其作為(wei) 配享也出現在立春先祖之祭的儀(yi) 式中。三、祖、曾祖、高祖一年接受四次時祭。四、鄭氏第五世祖考龍遊縣丞、青田縣尉每年接受一次忌日之祭,還可以作為(wei) 配享出現在立春先祖之祭儀(yi) 式中。五、每年一次祭祀。始祖接受一次冬至之祭,先祖考七府君接受一次先祖之祭,僉(qian) 事府君、庶子府君和貞義(yi) 府君接受一次生日或忌日之祭。從(cong) 以上對不同祖先的祭祀次數上看,鄭氏家族對祖先的認同存在多重價(jia) 值標準,不僅(jin) 限於(yu) 血緣這一基本標準。在擁有共同血緣的前提下,不同祖先在家族發展曆史上扮演的角色、產(chan) 生的影響不同,直接影響了後世族人為(wei) 他舉(ju) 行祭禮的次數和規模。
禰祭之禮在所有祭禮中位居首位,表明鄭氏家族強調父親(qin) 與(yu) 家族生活的密切關(guan) 係。已故的父親(qin) 不僅(jin) 在家族血緣鏈條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同時與(yu) 族人朝夕相處產(chan) 生的濃厚情感是其他遠世祖先所不能比擬的,僅(jin) 從(cong) 親(qin) 情表達的角度出發,人們(men) 需要更重視禰祭。與(yu) 情感的表達相關(guan) ,高、曾、祖也接受一年四次時祭。
與(yu) 禰祭次數相同,鄭氏義(yi) 門的第一世鄭衝(chong) 素一年中也享有六次祭禮。他既可以成為(wei) 時祭的對象,又可以成為(wei) 立春先祖之祭的對象,同時還有專(zhuan) 門的忌日之祭。鄭氏族人高度重視鄭衝(chong) 素的祭禮,表明他在鄭氏族人心裏擁有至高的家族地位和影響力。鄭衝(chong) 素對鄭氏家族最大的貢獻是由他開啟了同居共爨的義(yi) 門生活,他是這個(ge) 龐大義(yi) 門家族的原初創立者,因而,對他的祭祀,既是對他的家族貢獻的表彰,也是鄭氏族人對義(yi) 門生活的肯定。通過一年多次舉(ju) 行祭禮,義(yi) 門的生活理念會(hui) 被更多的族人接受,義(yi) 門的生活方式才能更好的延續下去。對於(yu) 像鄭泳一樣重在“以禮治家”的鄭氏族人而言,對鄭衝(chong) 素的祭禮儀(yi) 式是對義(yi) 門同居生活方式繼續保持、家族凝聚力繼續增加的有力保障和象征。
除了每年多次祭祀的四世祖先和鄭衝(chong) 素之外,鄭氏家族還要為(wei) 部分重要祖先舉(ju) 行每年一次或兩(liang) 次的祭禮。這些祖先接受後人的祭祀,一方麵源於(yu) 他們(men) 在家族血緣傳(chuan) 承中的重要作用,如冬至始祖之祭,這是每個(ge) 家族都應保持的祭禮,是對家族姓氏來源的紀念。另一方麵,除了血緣關(guan) 係之外,部分祖先因其卓越的曆史功績和高尚的道德品質而獲得族人的推崇,為(wei) 之舉(ju) 行祭祀儀(yi) 式。在鄭氏家族中,每年都要為(wei) 五世祖龍遊縣丞、青田縣尉以及僉(qian) 事府君、庶子府君、貞義(yi) 府君舉(ju) 行專(zhuan) 門的祭禮。其中,龍遊縣丞和青田縣尉因孝義(yi) 行為(wei) 獲得朝廷旌表,“龍遊縣丞、青田縣尉兄代弟歿於(yu) 楊州,弟負骨歸葬,廬墓三年,以義(yi) 稱。朝廷旌孝義(yi) 表門,故祔食於(yu) 先祖”。這兩(liang) 個(ge) 鄭氏先祖因自身孝義(yi) 行為(wei) ,為(wei) 家族帶來了榮耀,鄭氏族人對此深感驕傲,將其奉為(wei) 祭祀對象,表達崇敬之情,也彰顯家族顯赫曆史,並努力將這種曆史資源轉化為(wei) 現實動力,教育後世族人仿效祖先孝義(yi) 行為(wei) 。因而,出於(yu) 情感表達的需要和家族建設的外在需求,每個(ge) 家族都可能選擇對家族發展產(chan) 生重要影響的祖先舉(ju) 行特殊祭禮,這種特殊祭禮的意義(yi) 在於(yu) 對一種優(you) 秀的品德給予肯定和推廣,也將這種曆史資源轉化為(wei) 現實生活動力,為(wei) 義(yi) 門同居生活提供支撐。
(二)祭禮儀(yi) 節的設定
在祭禮的時間、地點和祭祀對象都已確定之後,禮儀(yi) 的具體(ti) 操作方法,即儀(yi) 節問題再次引起鄭氏家族的重視。儀(yi) 節不僅(jin) 是禮儀(yi) 的重要構成部分,更是禮儀(yi) 所蘊含的象征意義(yi) 、文化價(jia) 值和社會(hui) 功能的直接承載體(ti) 。人們(men) 是通過對儀(yi) 節的設置和施行,使個(ge) 人參與(yu) 其中,獲得親(qin) 身感受,在行動中領悟祭禮的意義(yi) ,為(wei) 祭禮文化價(jia) 值和社會(hui) 功能的實現奠定基礎。
在儀(yi) 節的設定方麵,鄭氏家族遵照《家禮》四時祭禮的設定模式,設定了以下儀(yi) 節。
首先,從(cong) 儀(yi) 式發生的時間上看,鄭氏祭禮規定在“四季仲月望日”舉(ju) 行,而不是按照《家禮》所設定的通過占卜的方法獲得具體(ti) 祭祀日期。這樣,從(cong) 時間“天定”到“人定”,鄭氏家族對儀(yi) 式的主導性進一步提高,使整個(ge) 儀(yi) 式的進行都緊緊地掌控在自己的手中。
其次,在祭前準備和正式的祭禮過程中,鄭氏都嚴(yan) 格遵守《家禮》祭禮模式,按照《家禮》的設定層層推進祭禮儀(yi) 式。
在祭禮當中,按照《家禮》的設定,女性不僅(jin) 要參加祭禮,而且要由主婦進行亞(ya) 獻、進茶。但是在鄭氏祭祀儀(yi) 式上,卻看不到關(guan) 於(yu) 女性參與(yu) 祭禮的相關(guan) 文字記載。隻有在最後的餕食儀(yi) 節中說“家長中坐,男女東(dong) 西相向而坐”。按照鄭氏家族規定,女性不參加祭禮儀(yi) 式,僅(jin) 可以參加最後的餕食,共同接受祖先的福佑。另外,在祭祀性禮儀(yi) 活動中,鄭氏家族女性還可以參加日常朔望兩(liang) 日的參拜禮儀(yi) ,“家長率眾(zhong) 子婦詣祠堂前”,參拜之後,所有人來到有序堂,“家長出,坐有序堂,男女左右坐定”,聽子弟宣讀家訓。可見,鄭氏家族並未將女性完全排斥在祭禮之外,隻是降低了女性對祭禮的參與(yu) 程度。
在女性逐步喪(sang) 失參祭權力的同時,鄭氏家族對所有參祭族人的管製和約束也非常嚴(yan) 格。按照祭禮最初要求,“祭主敬”,所有參祭人員秉持誠敬之心參加祭祀活動,整個(ge) 祭祀儀(yi) 式莊嚴(yan) 而有秩序。然而在鄭氏祭祀儀(yi) 式上,專(zhuan) 門設置了司過者角色,這表明原來依靠誠敬之心而形成祭禮秩序可能會(hui) 遭到破壞。在三獻禮之前,司過要警告族人,“祭祀務在孝敬,祗封祖考,以盡報本之誠,其或行禮不恭,離席自便,與(yu) 夫一切失容之事,違者罰一十拜,司過有違,一倍其罰,徇情不言,五倍其罰。祖考如存,各宜恭肅”。儀(yi) 式最後還要增加舉(ju) 過儀(yi) 節,“氣序流易,感時追慕,謹以潔牲,乃陳籩豆,酹酒於(yu) 茅,進饌而侑,尚祈鑒歆,是福是佑,祀事既畢,無過可舉(ju) ”。如果儀(yi) 式中出現不恭行為(wei) ,禮畢後要接受“罰拜”。鄭氏家族設置司過者作為(wei) 整個(ge) 儀(yi) 式的監督者,這是對《家禮》祭禮模式的一次突破。鄭氏家族認為(wei) 僅(jin) 依賴族人“祭主敬”的自覺性不能確保儀(yi) 式的有序進行,需要增加外力確保儀(yi) 式的順利進行。同時,鄭氏家族設置司過者,也是其強調“以禮治家”理念的直接體(ti) 現,他們(men) 重在強調通過祭禮實踐達到對族人有效管理的現實目的。
在祭禮儀(yi) 式中,祭品作為(wei) 神人溝通的重要載體(ti) ,承載著豐(feng) 富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後人通過準備、進獻祭品表達敬意,祖先通過回饋食物,賜福後人。然而,在鄭氏祭祀儀(yi) 式上,人們(men) 對祭品功能和價(jia) 值的重視程度明顯下降。和《家禮》設定相同,鄭氏族人在祭前也要“具饌”,準備祭品。在初獻禮之前“執事者奉羹飯於(yu) 筵”,初獻禮時“從(cong) 者奉炙”,最後“祝進黍”,接受祖先賜福。雖然儀(yi) 節設置相同,但是儀(yi) 節的操作者發生了明顯變化。《家禮》中由主人負責完成以上儀(yi) 節,但鄭氏家族卻規定由執事者完成以上儀(yi) 節。主人是家族的權威代表和象征,所有由主人負責完成的儀(yi) 節都被認為(wei) 是最重要的儀(yi) 節。相對而言,執事者作為(wei) 儀(yi) 式的服務人員,他們(men) 所從(cong) 事的工作都是輔助性工作。兩(liang) 者身份上的巨大差異說明,鄭氏家族隻是在按照《家禮》文本的設定模式安排祭禮儀(yi) 節,但對這些儀(yi) 節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的認識並不充分,或者說他們(men) 舉(ju) 行祭禮的目的並不在此。他們(men) 不再重視祭品所傳(chuan) 達的族人與(yu) 祖先之間互惠溝通,而隻是將其作為(wei) 儀(yi) 式的一個(ge) 構成部分,祭品喪(sang) 失了其在《家禮》祭禮模式中所具有的豐(feng) 富價(jia) 值和意義(yi) ,也降低了祭祖儀(yi) 式在傳(chuan) 遞家族精神、表達情感方麵的作用。
四、社會(hui) 治理視閾下的“以禮治家”
傳(chuan) 統祭禮的曆代傳(chuan) 承是推進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方式。鄭氏家族在“以禮治家”思想的指導下,遵循行於(yu) 今不悖於(yu) 古的禮儀(yi) 設定原則,按照《家禮》祭禮模式設定《鄭氏家儀(yi) 》。作為(wei) 權威禮儀(yi) 經典,《家禮》祭禮模式為(wei) 鄭氏祭禮活動提供了參考樣本,鄭氏祭禮基本保留了《家禮》祭禮模式,同時,鄭氏家族根據家族義(yi) 門同居的特殊性,對祭祖的儀(yi) 節進行了多處調整。更為(wei) 重要的是,鄭氏家族將《家禮》祭禮模式的價(jia) 值和功能進行了重新發掘。鄭氏祭禮呈現出明顯的家族管理的秩序性,祭禮中的一切人事行為(wei) 都在家族的管控之下按秩序進行。因而,對於(yu) 鄭氏家族來說,舉(ju) 行祭禮不僅(jin) 要表達對祖先的崇拜,同時也要對族人的言行、思想進行規範和管控,實際上祭禮已經成為(wei) 加強家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參考文獻:
①胡適:《胡適論學近著》(第一集),商務印書(shu) 館,1935年版,第506頁。
②(清)孫希旦:《禮記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中華書(shu) 局,1989年版,第354頁。
③同上,第917頁。
④楊誌剛:《“禮下庶人”的曆史考察》,《社會(hui) 科學戰線》1994年第6期。
⑤(明)毛鳳韶:《浦江誌略》,上海古籍書(shu) 店影印天一閣藏明嘉靖刻本。
⑥(元)鄭泳:《鄭氏家儀(yi) 》,收入《四庫全書(shu) 存目叢(cong) 書(shu) 》經部第114冊(ce) ,齊魯書(shu) 社,1997年版,第394-396、411-420頁。
⑦(清)《茗洲吳氏家典》,劉夢芙點校,胡益民、餘(yu) 國慶審定,黃山書(shu) 社出版社,2006年版,第24頁。
⑧鄭振滿:《鄉(xiang) 族與(yu) 國家——多元視野中的閩台傳(chuan) 統社會(hui) 》,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09年版,第103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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