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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啟祥作者簡介:黃啟祥,山東(dong) 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教授。主要研究西方近代哲學、美國哲學(威廉·詹姆士)、先秦儒家與(yu) 法家哲學、中西哲學比較。著有《思想流學說與(yu) 詹姆斯哲學》等。 |
論胡適的“無後主義(yi) ”及其困難
作者:黃啟祥(山東(dong) 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暨中國詮釋學研究中心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倫(lun) 理學研究》2019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二月十二日甲寅
耶穌2019年3月18日
[摘要]胡適是“新文化運動”中打倒“舊道德”和提倡“新道德”的思想先鋒,他的“無後主義(yi) ”是其反傳(chuan) 統倫(lun) 理的一個(ge) 極端表現。這種主張雖然在“五四”時期盡顯新異,但是卻包含著難以克服的內(nei) 在困難。胡適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批評儒家的“後代”觀念,通過否定生兒(er) 育女和傳(chuan) 宗接代的觀念提倡社會(hui) 不朽論,以一個(ge) 娶妻生子並且躬行孝道的形象宣揚無後主義(yi) 和否定孝道。無論胡適的無後主義(yi) 還是非孝思想都是一種錯位的思考,不僅(jin) 他的學說本身內(nei) 含無法化解的矛盾,而且他的理論與(yu) 實踐也相互衝(chong) 突。
[關(guan) 鍵詞]胡適 無後主義(yi) 非孝 不朽
[中圖分類號]B26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胡適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打倒“舊道德”和提倡“新道德”的思想先鋒。儒家是新文化運動的矛頭所向,孟子作為(wei) 儒家的一個(ge) 主要代表,其倡導的思想自然成為(wei) 胡適批判的對象。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孟子·離婁上》)。胡適反其道而行之,主張“無後”和“非孝”。胡適的“無後主義(yi) ”是其反傳(chuan) 統倫(lun) 理的一個(ge) 極端表現,也是“五四”時期諸多“非孝”思想中的一種。[①]有人認為(wei) ,胡適的“無後”主義(yi) 和“不朽”觀在強烈地搖撼3000年來中國倫(lun) 理傳(chuan) 統和舊的社會(hui) 意識形態的同時,為(wei) “新文化”及其價(jia) 值體(ti) 係注人了深刻的理性內(nei) 涵與(yu) 現代氣息。[1](p108)不過,如果我們(men) 認真分析胡適的這些主張,便會(hui) 發現他的無後主義(yi) 和非孝思想雖然在當時看似新奇,但是它們(men) 不僅(jin) 與(yu) 胡適的生活實踐不相一致,而且在理論上也鮮有令人信服的論證。
一、胡適對“後代”觀念的批評
胡適的“無後主義(yi) ”是在對儒家的“後代”觀念的批評中展開的。他說:“我真相信‘後代’這個(ge) 觀念帶給了中國許多罪惡,……確切地說,後代這個(ge) 觀念(也就是孟子所說‘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至少部分地阻礙了中國的進步。”[2](p36)1914年9月13日胡適在日記中對傳(chuan) 統的“後代”觀念進行了激烈批評,他說:“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吾國家族製度以嗣續為(wei) 中堅,其流弊之大者有六:
一、望嗣續之心切,故不以多妻為(wei) 非。男子四十無後可以娶妾,不以為(wei) 非,即其妻亦不以為(wei) 忤。故嗣續為(wei) 多妻之正當理由。其弊一。
二、父母欲早抱孫,故多早婚。其弊二。
三、惟其以無後為(wei) 憂也,故子孫以多為(wei) 貴,故生產(chan) 無節。其弊三。
四、其所望者不欲得女而欲得男,故女子之地位益卑。其弊四。
五、父母之望子也,以為(wei) 養(yang) 老計,故諺曰,‘生兒(er) 防老。’及其既得子矣,父母自視老矣,可以……坐而待養(yang) 矣。故吾國中人以上之家,人至五十歲,即無誌世事,西方人勤勞時代,平均至六十五歲始已。吾國人則五十歲已退休,其為(wei) 社會(hui) 之損失,何可勝算?其弊五。
六、父母養(yang) 子而待養(yang) 於(yu) 子,養(yang) 成一種牢不可拔之依賴性。其弊六。”[3](p465-466)
我們(men) 並不盲目讚同無後即不孝的觀點。一方麵一個(ge) 人是否奉行孝道應該看其對待父母與(yu) 長輩的思想和言行,另一方麵一個(ge) 人無後可能完全是生理上的原因,與(yu) 其思想和言行無關(guan) 。孟子所言“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有其具體(ti) 的話語情境,不能對之作任意的解讀。我們(men) 應該將常人對於(yu) “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的理解與(yu) 儒家所重視的孝道和“後代”觀念區分開來。但是胡適卻不隻是反對將無後等同於(yu) 不孝,而且從(cong) 根本上反對儒家的孝道和“後代”觀念。胡適的這些批評看似有一些道理,但是模糊混淆之處頗多。首先,“後代”觀念並非一夫多妻製的唯一根源,也非早婚的唯一原因。其次,即使沒有“無後為(wei) 大”觀念的民族也可能因其宗教、傳(chuan) 統或習(xi) 俗而實行多妻或早婚。眾(zhong) 所周知,不僅(jin) 曆史上各大洲都曾存在一夫多妻製,而且今天亞(ya) 洲和非洲還有一些國家實行一夫多妻製。第三,孝道並不盛行的國家例如美國,多子多孫者也司空見慣。第四,男尊女卑亦非儒家社會(hui) 特有的現象,西方社會(hui) 從(cong) 古代到近代亦是如此。至於(yu) 說有了兒(er) 子就坐而待養(yang) ,這如果不是胡適的主觀臆想,一定是他有意識地隻見樹木而不見森林,現實中或許有這樣的例子,但是這種情況必定很少。姑且不說窮人父母要終生勞作,即使富人或官宦人家的父母又有幾人在中年時即停止工作和操勞而坐享其成?
胡適為(wei) 反對“後代”觀念還提出了一些理由,例如,他認為(wei) 有後未必有孝,“後代”觀念導致過繼兒(er) 子的習(xi) 俗。這裏著重討論他反對“後代”的最大理由,即:有妻子者絕沒有大成就,建立最偉(wei) 大功業(ye) 者都是無後之人。他引用《培根論說文集》中的話:
“有妻子者,其命定矣(絕無大成就矣)。蓋妻子者,大事業(ye) 之障礙也,不可以為(wei) 大惡,亦不足以為(wei) 大善矣。天下最大事功為(wei) 公眾(zhong) 而作者,必皆出於(yu) 不婚或無子之人,……”(《婚娶與(yu) 獨處論》)
“吾人行見最偉(wei) 大之事功皆出於(yu) 無子之人耳。……”(《父子論》)
培根的這種觀點本身既偏頗又武斷,並不足為(wei) 據,但是胡適卻大加讚歎:“此是何種魄力、何種見地!吾國今日正須此種思想為(wei) 振聵發聾之計耳。”他還由此認為(wei) :“吾嚐疑吾國二千年來,無論文學、哲學、科學、政治,皆無有出類拔萃之人物,其中最大原因,得毋為(wei) “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一言歟?此不無研究之價(jia) 值也。”[3](p466-467)
1914年11月2日胡適寫(xie) 道:“吾嚐倡‘無後’說,今錄近世不婚之偉(wei) 人如下”[3](p514)。他所列舉(ju) 的人物包括哲學家笛卡爾(Descartes)、帕斯卡(Pascal)、斯賓諾莎(Spinoza)、康德(Kant)、霍布斯(Hobbes)、洛克(Locke)、斯賓塞(H.Spencer),科學家牛頓(Newton)、經濟學家亞(ya) 當·斯密(Adam Smith)、文學家伏爾泰(Voltaire),政治家皮特(Wm.Pitt),加富爾(Cavour),史學家吉本(Gibbon)。其實,了解西方哲學史或科學史的人還可以為(wei) 這個(ge) 名單加入更多的名字,例如,休謨(Hume)、萊布尼茲(zi) (Leibniz)、叔本華(Schopenhauer)、尼采(Nietzsche)等等,等等。
胡適以西方近代的單身偉(wei) 人來證明要成為(wei) 偉(wei) 人必須無後,或者幹脆不要結婚。曆史上確有一些單身漢取得了偉(wei) 大成就,建立了不朽功業(ye) 。但問題是那些不婚偉(wei) 人是否都是為(wei) 了建立豐(feng) 功偉(wei) 業(ye) 而不娶妻生子?事實好像並非如此,因為(wei) 他們(men) 並非都是禁欲主義(yi) 者或者清教徒。我們(men) 知道至少其中有些人是想結婚的,隻是沒有遇到或者錯過了有緣人。例如,斯賓諾莎曾經與(yu) 他的老師恩德的女兒(er) 克萊拉·瑪麗(li) 戀愛,但是後來克萊拉·瑪麗(li) 與(yu) 他人結婚了。可能正是這次失敗的戀愛經曆,使斯賓諾莎終生過著獨身的生活。康德曾經兩(liang) 度想要結婚。第一次,他想向一個(ge) 年輕的寡婦求婚,但是別人先他求婚成功。第二次,他準備向一個(ge) 來自威斯特伐利亞(ya) 的女遊客求婚。康德陪著她四處遊玩,為(wei) 她所吸引,正當他猶豫不決(jue) 時,那女子卻帶著仆人走了。此後康德終身未娶。可見,偉(wei) 人不婚有各種原因,並非都是為(wei) 了建立不朽功業(ye) 而單身。
任何一個(ge) 理智正常的人都知道,單身無子不是建功立業(ye) 的必要條件,要成為(wei) 偉(wei) 人不一定拒絕娶妻生子。縱觀中外曆史,在政治軍(jun) 事、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等各個(ge) 領域做出偉(wei) 大成就者大多數都有妻子,而非無妻無後者。孔子、孟子、秦皇、漢武、唐宗、宋祖、亞(ya) 裏士多德、黑格爾、馬克思、愛因斯坦等等都是有妻室兒(er) 女的人,有的還結婚不止一次。胡適本人也有妻有子,這也並不妨礙他成為(wei) 二十世紀中國的教育家和思想家。單身無子更不是成就偉(wei) 業(ye) 的充分條件。曆史上確有一些無妻無子者建立了偉(wei) 大功業(ye) ,但是一個(ge) 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在過去的人類曆史中(除去某些宗教的僧侶(lv) 或教士不論)無後者大多數是生活貧困者、身體(ti) 殘疾者或有生理缺陷者,大多數居於(yu) 無大成就者之列。無後者並非一定創造非凡成就,有後者也不一定一事無成。
至於(yu) 胡適認為(wei) “吾國二千年來,無論文學、哲學、科學、政治,皆無有出類拔萃之人物”,這隻是他為(wei) 了論證自己的觀點而選擇性失明,對基本的曆史事實都視而不見。他不僅(jin) “動輒便把中國日益深化之危機的全部責任都歸之於(yu) 孝道”[6](p12,107),有時甚至把子虛烏(wu) 有的事情也歸咎於(yu) 孝道。
與(yu) 胡適的無後主義(yi) 密切相關(guan) 的是其家庭觀,它實際上是其無後主義(yi) 的一部分。胡適把婚姻視為(wei) 一種負擔,把家庭視為(wei) 一種罪惡,他說:“歐美提倡廢除家庭製度的人,大多數是自食其力的美術家和文人。這一派人所以反對家庭,正因為(wei) 家庭的負擔有礙於(yu) 他們(men) 才性的自由發展。”[5](p374)他呼籲:“讓我們(men) 的下一代了解到結婚並不是一種必須擔負的責任,而家庭也不是一種避免不了的罪惡。”[2](p36)這種觀點雖然顯得偏激和極端,但是在那個(ge) 時代卻並非胡適所獨有。傅斯年也曾說:“中國人對於(yu) 家庭負累的重大,更可以使得他所有事業(ye) ,完全烏(wu) 有,……家累!家累!家累!這個(ge) 呼聲底下,無量數英雄埋沒了。”[7](p309)他宣稱:“修身的人,必不能齊家。齊家的人,必不能修身。”[7](p309)“獨身主義(yi) 是最高尚,最自由的生活,是最大事業(ye) 的根本。”[7](p310)
婚姻家庭確需人們(men) 付出時間和精力,我們(men) 並不否認曆史上和現實中有人為(wei) 家庭妻室所累而碌碌無為(wei) 。但是胡適顯然把婚姻家庭可能給一個(ge) 人的事業(ye) 造成的負擔絕對化了,而且他忽視了家庭生活包括生兒(er) 育女本身就是一種幸福,不僅(jin) 能給人以豐(feng) 富的生活體(ti) 驗,增加人的知識,而且能夠促進人在德性方麵的發展與(yu) 完善。
事實上,即便就事業(ye) 而言,家庭對一個(ge) 人的影響也並不都是負麵的和消極的。“賢內(nei) 助”一詞可以說明這一點。在男權主義(yi) 時代,女子的教育受到忽視乃至壓製,她們(men) 的地位和價(jia) 值備受貶抑,以至於(yu) 像胡適這樣的新派學者都視她們(men) 為(wei) 成就事業(ye) 的累贅。但是今天我們(men) 看到,女子不僅(jin) 可以幫助男人建功立事,而且她們(men) 自身就能夠在社會(hui) 的各個(ge) 領域做出突出成就。放眼世界,有許多身為(wei) 妻子、母親(qin) 乃至祖母的女人成了總統或總理,還有更多的女子已經成為(wei) 和正在成為(wei) 科學家、著名大學的校長、跨國公司的總裁等等。事實上,胡適本人在別處也不得不承認妻子對於(yu) 丈夫、女兒(er) 對於(yu) 父親(qin) 的事業(ye) 的幫助,他曾談到:木蘭(lan) 代父打仗,立了大功;緹縈上奏章救父;梁氏幫助丈夫打敗金兀術;黃氏幫助丈夫諸葛亮,等等。[4](p103-106)
二、“無後”與(yu) 社會(hui) 孝子
胡適在批評儒家的“後代”觀念的同時提出了自己的“無後主義(yi) ”。他說:“‘後代’這個(ge) 觀念必須由另一個(ge) 理念來取代,那就是生理上的後代是沒有價(jia) 值的。”[2](p36)“我如今要薦一個(ge) 極孝順永遠孝順的兒(er) 子給我們(men) 中國四萬(wan) 萬(wan) 同胞,這個(ge) 兒(er) 子是誰呢?便是社會(hui) 。……那些英雄豪傑、仁人義(yi) 士的名譽,萬(wan) 古流傳(chuan) ,永不湮沒,全社會(hui) 都崇拜他們(men) 、紀念他們(men) ,無論他們(men) 有子孫沒有子孫,我們(men) 紀念著他,總不少減,也隻為(wei) 他們(men) 有功於(yu) 社會(hui) ,所以社會(hui) 永遠感謝他們(men) 、紀念他們(men) 。……一個(ge) 人能做許多有益於(yu) 大眾(zhong) 、有功於(yu) 大眾(zhong) 的事業(ye) ,那全社會(hui) 都成了他的孝子賢孫。……兒(er) 子孫子,親(qin) 生的,承繼的,都靠不住,隻有我所薦的這種孝子順孫,是萬(wan) 無一失的。”[4](p25-26)
胡適在這裏實際上是倡導一種不朽或永恒學說。他主張人們(men) 做有益於(yu) 和有功於(yu) 大眾(zhong) 的不朽事業(ye) ,以社會(hui) 為(wei) 自己的不朽傳(chuan) 人,這誠然是不錯的。但是他不應以此來否定“後代”觀念。生兒(er) 育女,傳(chuan) 宗接代不僅(jin) 是人類種族延續的需要,也是人類追求不朽與(yu) 永恒的一種方式。不僅(jin) 中國古代的聖人有這種觀點,西方的哲人也有類似的學說。亞(ya) 裏士多德在《論靈魂》中說:“任何生物,如果正常發育成熟而又沒有殘疾,如果它們(men) 不是自發地繁殖,那麽(me) 它們(men) 的最自然的活動就是產(chan) 生另一個(ge) 和自己一樣的生物。動物產(chan) 生動物,植物產(chan) 生植物,以便在其本性容許的限度內(nei) 分有永恒和神聖。這是所有事物努力以求的目標。”(415a25-415a30,以下隻標編頁碼)[8]他在《政治學》中又說:“人與(yu) 其它動物和植物一樣,也有一種在身後留下自身形象的自然欲望。”(1252a28-30)當然,亞(ya) 裏士多德並不認為(wei) 傳(chuan) 宗接代是人類追求永恒的唯一形式,他認為(wei) 人類還有一種特有的追求永恒與(yu) 神聖的方式即理智的哲學沉思。
生兒(er) 育女,傳(chuan) 宗接代是人追求永恒不朽的一種形式,立德、立功和立言是人追求永恒不朽的另一種形式。胡適卻把二者對立起來,以後者來否定前者,片麵地倡導一種無後之後。在他看來,不朽的似乎隻是人的學說思想和科學成就,或者有益於(yu) 大眾(zhong) 的豐(feng) 功偉(wei) 業(ye) 。但是,如果每個(ge) 人都秉持“無後”觀念,都不生兒(er) 育女,將來還會(hui) 有大眾(zhong) 嗎?社會(hui) 還能延續嗎?沒有了大眾(zhong) ,誰來做和如何做有益於(yu) 和有功於(yu) 大眾(zhong) 的事業(ye) ?沒有了社會(hui) ,偉(wei) 人們(men) 如何在社會(hui) 中永恒不朽?所以胡適所舉(ju) 薦的這個(ge) 非傳(chuan) 宗接代式的孝子(社會(hui) )恰恰需要通過人們(men) 傳(chuan) 宗接代來實現。
也就是說,胡適雖然認為(wei) 他的社會(hui) 孝子論可以替代“後代”觀念,卻沒有看到社會(hui) 孝子論必須以“後代”觀念為(wei) 前提。如果人人都貫徹無後主義(yi) ,社會(hui) 孝子論必定破產(chan) 。胡適讚賞培根所言“一個(ge) 沒有後代的人才有最偉(wei) 大的後代。”[2](p36)但是他把個(ge) 人與(yu) 民族乃至人類混淆起來了。一個(ge) 人可以沒有後代而成為(wei) 後世崇奉的人物。但是如果將這個(ge) 觀點貫徹到底,一個(ge) 時代的所有人都沒有後代,即便他們(men) 都立德、立功、立言,又有誰來崇奉他們(men) 呢?
偉(wei) 人可以無後,卻不可能無父母,但偉(wei) 人的父母未必是偉(wei) 人。如果他們(men) 的父母貫徹無後主義(yi) ,他們(men) 成為(wei) 偉(wei) 人的可能性也就沒有了。培根的母親(qin) 在立功和立言方麵似乎沒有為(wei) 後世留下受人矚目的東(dong) 西,但試想一下,如果沒有培根的父母生育和培養(yang) 培根,他又如何能夠成為(wei) 一代著名學者?胡適的父母沒有創造流芳千古的功績,但是恰恰是抱守著傳(chuan) 統的“後代”觀念而又沒有建立偉(wei) 大功業(ye) 的他們(men) 養(yang) 育出二十世紀的一個(ge) 重要思想家和教育家。既然胡適高度稱讚英雄豪傑和仁人義(yi) 士,他就不能輕視或否定他們(men) 的平凡父母,以及天下的平凡父母。況且,誰又能說今日或明日的平凡父母不可能養(yang) 育出造福人類的偉(wei) 人?
非常有意思的是,胡適以孔子為(wei) 其社會(hui) 不朽論做例證。他說:“你看孔子死了多少年,然而我們(men) 個(ge) 個(ge) 敬重他、紀念他、孝順他。……孔子所以能夠傳(chuan) 到如今,還有許多人紀念著他,這可並不是孔子的子孫的緣故,都隻為(wei) 孔子發明許多道理,有益於(yu) 社會(hui) ,所以社會(hui) 都感謝他、紀念他,這不是把全社會(hui) 都做他的子孫了麽(me) ?”[4](p26)人們(men) 敬重、紀念和孝順孔子的原因是他貢獻於(yu) 人類的偉(wei) 大思想,無可否認,其中就包括他所倡導的孝道。孔子的一個(ge) 重要貢獻就在於(yu) 繼承和光大先代的孝思想和孝傳(chuan) 統,並從(cong) 哲理上將孝道推進到一個(ge) 全新時代。經過孔孟儒學的創造性發展,孝道在後世深入人心。尤其是漢代以後,“以孝治天下”成為(wei) 中國兩(liang) 千多年曆代王朝的治國綱領。梁漱溟認為(wei) :“說中國文化是‘孝’文化,自是沒錯。”[9](p342)既然正是包括孝道在內(nei) 的思想使得孔子成為(wei) 世世代代中國人敬重和紀念的千古聖人,這說明他所提倡的孝道和重視後代的學說不僅(jin) 是教人不朽的思想,而且它本身就是不朽的思想。胡適批評他倡導的孝道就既是批評不朽的思想,也是批評讓人不朽的思想。胡適通過批判和否定讓人不朽而且其本身也是不朽的思想來提倡不朽,不是顯得自相矛盾嗎?
胡適沒有看到,他所批評的儒家“後代”觀念和孝道正是在倡導不朽和永恒,他沒有看到人類種族的延續與(yu) 永恒是人類的思想與(yu) 功業(ye) 永恒的基礎。他同樣忽略了,如果沒有人們(men) 對父母的孝敬與(yu) 對父母勞動的尊重,以及由此而來的對於(yu) 他人以及他人成就的尊重,也不可能有他所說的社會(hui) 孝子。孔子不僅(jin) 沒有否認胡適所說的社會(hui) 孝子論,而且他所提倡的孝道正是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顯示了人類對永恒的追求。
胡適有時也意識到他的“無後”學說可能導致荒謬的結論,他為(wei) 自己辯解說:“吾所持‘無後’之說,非欲人人不育子女也,如是則世界人類絕矣。吾欲人人知後之不足重,而無後之不足憂。”[3](p466)胡適所謂的“有後不足重,無後不足憂”的說法也明顯失之於(yu) 偏頗。養(yang) 兒(er) 防老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中是一個(ge) 很自然的觀念。在缺少社會(hui) 保障的時代,這也是普通人無可非議的人生籌劃。即使一個(ge) 建立了不朽偉(wei) 業(ye) 的人,像柏拉圖、牛頓和康德,也需要有人照顧其生活,尤其是在其年老體(ti) 弱的時候。誰來照顧他們(men) 呢?胡適會(hui) 說社會(hui) 照顧他們(men) 。可是偉(wei) 人們(men) 就不需要家庭親(qin) 情嗎?他人的照顧能夠完全替代家人的情感嗬護嗎?另一方麵,社會(hui) 中能夠成就不朽功業(ye) 者畢竟屬於(yu) 少數,尤其是因社會(hui) 分工的影響,大多數人例如那些照顧偉(wei) 人生活的人,他們(men) 很難成就偉(wei) 大的功勳業(ye) 績,他們(men) 在需要照顧的時候,誰來照顧他們(men) ?且不說胡適所處時代大多數中國人的物質生活狀況,即使在經濟條件已有巨大改善的今天,數以百萬(wan) 計的失獨家庭所麵臨(lin) 的生活照料、大病治療、養(yang) 老保障、精神慰藉、喪(sang) 葬善後等各種困難和問題也無不讓人擔憂,許多失獨家庭依靠低保度日,有些人流露出厭世甚至極端情緒。[10](p1)[11]
胡適以為(wei) 人們(men) 隻要有了“後代”觀念,就會(hui) 專(zhuan) 務生娃而胸無大誌,成為(wei) 一個(ge) 庸庸碌碌之人。這既是對孝道的誤解,也是對人類社會(hui) 基本事實的誤讀。《孝經》開宗明義(yi) 曰:“身體(ti) 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shang) ,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yu) 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yu) 事親(qin) ,中於(yu) 事君,終於(yu) 立身。”孝道本身要求人努力實現人生的最大價(jia) 值。就人類社會(hui) 的事實狀況而言,其實每個(ge) 正常人幾乎都想建立彪炳青史的功勳,都想留下千古流芳的思想和業(ye) 績,但是由於(yu) 時代背景和生活環境的製約,並不是每一個(ge) 人都能成為(wei) 後世崇奉的偉(wei) 大人物。
三、“無後”與(yu) “非孝”:錯位的思考
雖然胡適提倡無後和非孝,但是他自己也沒有做到。他既是一個(ge) 孝子,又有自己的兒(er) 子。不過這似乎並沒影響他主張無後主義(yi) ,也沒影響他反對孝道。胡適有了長子之後,寫(xie) 下“我的兒(er) 子”,繼續倡導無後和批評孝道,這首詩發表在1919年8月3日的《每周評論》第33號上。他說:
“我實在不要兒(er) 子,兒(er) 子自己來了,‘無後主義(yi) ’的招牌,於(yu) 今掛不起來了!譬如樹上開花,花落天然結果。那果便是你,那樹便是我。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yu) 你。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yang) 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yi) 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將來你長大時,莫忘了我怎樣教訓兒(er) 子:我要你做一個(ge) 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er) 子。”[4](p131-132)
8月6日汪長祿針對胡適的“我的兒(er) 子”寫(xie) 了一封信給胡適,該信發表在1919年8月10日的《每周評論》第34號上。汪長祿說:“兒(er) 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和那‘悌弟’、‘信友’、‘愛群’等等是同等重要的。”他批評胡適,“把‘孝’字‘驅逐出境’,劃在做人事業(ye) 範圍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ge) 堂堂的人。換一句話,就是人若要做一個(ge) 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ge) 不孝之子不可。”[5](p378)
汪長祿的批評可謂切中要害。胡適把做一個(ge) 堂堂正正的人與(yu) 做一個(ge) 孝子截然對立起來,這確實有些匪夷所思。在儒家看來,這兩(liang) 者並不是非此即彼的關(guan) 係,做一個(ge) 堂堂正正的人乃是孝子的應有之意。孟子曰:“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堯舜無疑是堂堂正正的偉(wei) 人,而他們(men) 都被儒家奉為(wei) 孝親(qin) 典範。再者,胡適把孝敬父母單純地看成一種義(yi) 務,卻在理論上忽略了孝敬父母本身也是一種幸福,而且履行這種義(yi) 務本身也是一個(ge) 人的自我完善,是一種德性,甚至是人的其它德性的基礎。《孝經》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經·開宗明義(yi) 》)
胡適說:“這個(ge) 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men) 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裏糊塗地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men) 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men) 既無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為(wei) 有恩於(yu) 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men) 生了他,我們(men) 對他隻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5](p379)胡適進一步解釋說,“我的意思是要我這個(ge) 兒(er) 子曉得我對他隻有抱歉,決(jue) 不居功,決(jue) 不市恩。……我決(jue) 不期望他報答我的恩,因為(wei) 我已宣言無恩於(yu) 他。”[5](p379)胡適以此否認兒(er) 子有孝敬父母的義(yi) 務。[②]
養(yang) 育子女,不求回報,這固然可以看作父母的德性。但是,父母不求子女回報養(yang) 育之恩,不等於(yu) 父母沒有教育子女感恩的義(yi) 務,因為(wei) 父母同時也是子女的教育者。學會(hui) 感恩是做人的一個(ge) 基本美德。父母教育子女孝敬觀念是培養(yang) 感恩德性的一個(ge) 起點。況且,孝敬的含義(yi) 也不隻是子女聽從(cong) 和服務父母,而有著更多的內(nei) 涵。它要求子女做一個(ge) 尊敬他人又受他人尊敬的人,要求子女在造福家庭的同時造福他人和社會(hui)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父母教育子女孝敬父母不僅(jin) 毫無不妥,而且十分必要。
胡適所謂父母無功和無恩於(yu) 子女的言論,如果站在子女的角度來接受的話,那就更成問題,它會(hui) 導致胡適以至於(yu) 每個(ge) 人都認為(wei) 父母隻能對自己抱歉而不能對自己市恩。這恐怕會(hui) 導致每一個(ge) 不孝之子都理直氣壯地不孝敬父母。至於(yu) 胡適說:“我的兒(er) 子將來怎樣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5](p379)此言亦差矣!兒(er) 子怎樣對待父母,在很大程度上是父母教育的結果。而兒(er) 子如何對待父母又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乃至決(jue) 定著他如何對待他人。《孝經》中子曰:“愛親(qin) 者,不敢惡於(yu) 人;敬親(qin) 者,不敢慢於(yu) 人。”(《孝經·天子章》)所以兒(er) 子如何對待父母決(jue) 非隻是他自己的事,而首先是父母的事。
胡適沒有區分清楚父母應有的權利與(yu) 應盡的義(yi) 務。我們(men) 或許可以借助康德的論述來澄清這個(ge) 問題。在康德看來,父母通過生育行為(wei) 把一個(ge) 人未經其同意就置於(yu) 世界中,他們(men) 就背負了一個(ge) 責任,即盡其所能養(yang) 育孩子。這與(yu) 胡適的看法似乎相近。但是康德認為(wei) 從(cong) 這種義(yi) 務也必然產(chan) 生父母監護和塑造孩子的權利。父母除了要養(yang) 活和照料孩子,還要教育孩子,既包括使他將來能夠自己養(yang) 活自己的實用教育,也包括道德教育,當然這裏就包括感恩教育。康德雖然說孩子成人之後,他們(men) 不為(wei) 自己的教育欠父母任何東(dong) 西,但是他同時認為(wei) 父母能夠指望孩子(對父母)有一種純然道德的義(yi) 務即感激。[12](p290-292)感激包括實際的感激和純粹感情上的感激。根據康德,感激是一種神聖的義(yi) 務,其它一切義(yi) 務都是普通的義(yi) 務。“神聖的”指這樣的道德對象,就它而言,責任並不能通過遵循義(yi) 務的行動而被完全取消,在這方麵,被賦予義(yi) 務者始終是負有義(yi) 務的。[12](p466)根據康德對於(yu) 親(qin) 子關(guan) 係和感激的表述,即使父母沒有要求子女回報他們(men) 的權利,但是子女永遠有感激他們(men) 的義(yi) 務。
胡適對於(yu) 孝的批評站錯了立場,混淆了一個(ge) 人身為(wei) 父親(qin) 所具有的權利與(yu) 身為(wei) 兒(er) 子所具有的義(yi) 務。他站在父親(qin) 的立場反對孝,而孝並不是父親(qin) 的義(yi) 務,而是子女的義(yi) 務。胡適作為(wei) 一個(ge) 父親(qin) ,固然可以免去子女的回報義(yi) 務,這是他的權利,但是這並不等於(yu) 說他也有權利放棄自己對父母的孝敬義(yi) 務。孝敬一方麵在於(yu) 致力於(yu) 他人(父母)的幸福,一方麵在於(yu) 自己的完善。胡適非孝,一方麵不主張致力於(yu) 他人(父母)的幸福,一方麵拒絕自己的完善。至少從(cong) 這個(ge) 方麵看,胡適沒有理解清楚孝的道德意義(yi) 究竟何在,盡管他在生活中是一個(ge) 孝子。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有妻有子的胡適主張無後和“非孝”,而他為(wei) 了提倡無後和“非孝”而竭力稱讚的那些不婚無後的偉(wei) 人卻主張感激和孝敬父母。不僅(jin) 康德認為(wei) 子女有感激父母的義(yi) 務,洛克也有類似的主張。他們(men) 之間的不同在於(yu) ,康德認為(wei) 子女對父母感恩是子女的義(yi) 務,但不是父母的權利,而洛克則進一步認為(wei) ,應受子女孝敬是父母的權利。洛克說:“尊禮和贍養(yang) ,作為(wei) 兒(er) 女應該報答他們(men) 所得的好處的感恩表示,是兒(er) 女的必要責任和父母應享的特殊待遇。”[13](p42)在洛克看來,孝敬是兒(er) 女對他們(men) 的父母承擔的永遠的義(yi) 務,“其中包括用一切行諸於(yu) 外的表情來表達內(nei) 心的尊崇和敬愛,因此就約束兒(er) 女不得從(cong) 事任何可以損害、冒犯、擾亂(luan) 或危害其生身父母的快樂(le) 或生命的事情,使他們(men) 對於(yu) 給他們(men) 以生命和生活快樂(le) 的父母,盡一切保護、解救、援助和安慰的責任。任何國家、任何自由都不能解除兒(er) 女的這種義(yi) 務。”[13](p41)
胡適的無後主義(yi) 在受到友人批評之後,他本人也不得不承認“這個(ge) 極端的看法是很難贏得信從(cong) 者的。”[2](p37)“實際上很難實行,”他說,“[無後主義(yi) ]幾乎是不合人性的。我相信這個(ge) 主義(yi) ,我有義(yi) 務來提倡這個(ge) 主義(yi) 。我倒並不想讓整個(ge) 國家的人都追隨我——在這件事上是不可能的。”[2](p37)其實,胡適並非如他所說的那樣相信無後主義(yi) ,如果他真相信這個(ge) 主義(yi) ,他會(hui) 在生活中實踐它,而胡適在生活中卻是反其道而行之。盡管如此,胡適仍然為(wei) 他的無後主義(yi) 進行辯護,他說自己提倡無後主義(yi) 是奉行中庸之道。他說:“‘寧取極端,而後歸於(yu) 中庸’……‘取法乎上,僅(jin) 得其中;取法乎中,故為(wei) 其下’。這句話比較好而比較準確的詮釋是‘采取極端的目的是至少要達到中庸’。”[2](p37)我們(men) 知道,所謂“取法乎上,僅(jin) 得乎中”是指樹立高一層的理想,並為(wei) 之去奮鬥,所得結果往往要遜於(yu) 所追求的理想。這高一層的理想是合理的、值得人們(men) 欲求和奮鬥的價(jia) 值目標,而胡適提出的無後則絕不是人們(men) 應該為(wei) 之奮鬥的理想和目標。
胡適也意識到自己在無後主義(yi) 問題上的言行不一。他在“我的兒(er) 子”一文中為(wei) 自己辯護說,他的兒(er) 子不是他信奉“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的結果,而是他作為(wei) 一個(ge) 人無心而自然的結果。既然生兒(er) 育女是人類生存的自然結果,胡適的無後主義(yi) 就不僅(jin) 是反儒家孝道的,也是反自然的和反人類的。這從(cong) 另一個(ge) 方麵也說明,儒家的孝道符合人類本性,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注釋:
[1]胡明.“無後”與(yu) “不朽”──試論五四時期胡適的社會(hui) 倫(lun) 理觀[J].學習(xi) 與(yu) 探索,1995(1):108.
[2]胡適.不思量自難忘——胡適給韋蓮司的信[M].周質平.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
[3]胡適.胡適日記全編:第1冊(ce) [M].曹伯言整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
[4]胡適.胡適談人生[M].北京:中國華僑(qiao) 出版社,2012.
[5]胡適.胡適論爭(zheng) 集:上卷[M].耿雲(yun) 誌.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1998.
[6]〔美〕格裏德.胡適與(yu) 中國的文藝複興(xing) [M].魯奇.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89:12、107.
[7]傅斯年.傅斯年選集[M].嶽玉璽,李泉,馬亮寬編選.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
[8]Aristotle,Complete Works,edited by Jonathan Barnes,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1.
[9]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342.
[10]韓生學.中國失獨家庭調查[M].北京:群眾(zhong) 出版社,2017:1.
[11]周辰,趙孟.“國家衛計委高層與(yu) 失獨家庭代表見麵,正在研究相關(guan) 問題”,2015年5月15日引自。
[12]〔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M].李秋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13]〔英〕洛克.政府論:下篇[M].葉啟芳,瞿菊農(nong) .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2004.
注釋:
[①]例如,1919年11月,施存統在《浙江新潮》第2期發表題為(wei) “非孝”的文章;同一年,吳虞寫(xie) 下聲討孝道的檄文“說孝”;這年11月《新青年》月刊第6卷第6號發表魯迅的“我們(men) 現在怎樣做父親(qin) ”一文,聲稱要革“老子”的命;等等。
[②]胡適的確培養(yang) 了一個(ge) 不孝之子。他的次子胡思杜於(yu) 1950年9月22日在香港《大公報》發表《對我的父親(qin) ——胡適的批判》,稱胡適為(wei) 敵人。當胡適看到這一消息時,他內(nei) 心的反應難道僅(jin) 僅(jin) 是“小兒(er) 此文是奉命發表的”?他是否曾對自己的非孝思想和言論加以反省乃至感到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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