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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漢民作者簡介:朱漢民,男,西曆一九五四年生,湖南邵陽人,現任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教授。曾任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院長二十多年,推動了嶽麓書(shu) 院的現代複興(xing) 。著有《玄學與(yu) 理學的學術思想理路研究》《湖湘學派與(yu) 湖湘文化》《經典詮釋與(yu) 義(yi) 理體(ti) 認》、《儒學的多維視域》等。 |
“禮—仁—理”的曆史衍化與(yu) 哲學建構
作者:朱漢民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九月三十日癸卯
耶穌2018年11月7日
儒學的形成演變過程漫長,經曆了一係列重大的變遷。我們(men) 可以將中國古代儒學發展過程簡縮為(wei) 三個(ge) 基本發展階段:禮(周公)—仁(孔子)—理(朱熹)。周公完成的禮樂(le) 文明是中國儒家文明的基礎,孔子創建的仁學是儒家哲學的早期形態,而朱熹以理釋仁則是儒家哲學的成熟形態。
殷周之際曆史發生巨大變遷,周公“製禮作樂(le) ”,創造了西周製度文明的禮樂(le) 文化,《六經》就是禮樂(le) 文明的經典文獻。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le) 壞”,孔子以禮歸仁,創造了精神文明的仁義(yi) 道德,早期儒家諸子的傳(chuan) 記之學即是為(wei) 《六經》所作的經典詮釋著作,從(cong) 而建立了儒家哲學的早期形態。從(cong) 春秋戰國到漢晉隋唐時期,《六經》之禮與(yu) 儒家之仁固然是緊密聯係在一起的,但《六經》之禮學(上古典章製度之學)一直是經典體(ti) 係的主體(ti) ,而早期儒家的著作隻是詮釋《六經》的傳(chuan) 記之學,或是儒家學者個(ge) 人的諸子之學。因此,漢唐時期儒學、儒家的思想文化被合稱為(wei) “周孔之道”。周公創造的典章製度之“禮”才是主體(ti) ,是能夠設置“博士”的專(zhuan) 門之學,而以孔子為(wei) 代表的早期儒家學術著作隻能依附於(yu) 《六經》的傳(chuan) 記之學。從(cong) 學術形態和學術地位而言,“周孔之道”中“周”是主,“孔”是從(cong) 。
唐宋之際,曆史再次發生巨大變遷,代表“封建貴族”“士族門第”精神的禮教秩序不斷受到衝(chong) 擊,以《六經》為(wei) 代表的經學體(ti) 係和學術教育製度受到懷疑。代之而起的是表達“白衣秀才”的宋代士大夫群體(ti) 的崛起,他們(men) 以早期儒家思想為(wei) 主體(ti) 而詮釋、建構《四書(shu) 》學。兩(liang) 宋以後的儒學被合稱為(wei) “孔孟之道”。“孔孟之道”的儒學核心思想已從(cong) “禮儀(yi) ”“文章”轉移到“仁義(yi) ”“心性”。從(cong) 學術形態和學術地位而言,“孔孟之道”的孔孟是主體(ti) ,三代先王則是從(cong) 。
曆史上的儒學曾被先後稱為(wei) “周孔之道”“孔孟之道”兩(liang) 個(ge) 不同稱謂,其實源於(yu) 儒學經曆了“禮—仁—理”的曆史演變過程,“禮—仁”建構的結果是形成了“周孔之道”,而宋儒建構完成了《四書(shu) 》學體(ti) 係,確立了與(yu) 《四書(shu) 》相關(guan) 的“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的道統脈絡,形成了“孔孟之道”。但是,宋儒建構的《四書(shu) 》學,不僅(jin) 確立了“孔孟之道”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價(jia) 值與(yu) 學術重心,更重要的是,宋儒將《四書(shu) 》學納入天理論的哲學體(ti) 係與(yu) 信仰體(ti) 係之中,從(cong) 而將“禮—仁—理”的曆史演變過程,化為(wei) 一種以“天理”統攝“禮—仁”的邏輯體(ti) 係和空間結構。
宋學興(xing) 起是儒學史的一個(ge) 重大演變和發展,在原典的《四書(shu) 》思想體(ti) 係中,“仁”是其中的核心價(jia) 值與(yu) 學術重心;而在宋儒建構的《四書(shu) 》學思想體(ti) 係中,“理”終於(yu) 成為(wei) 整個(ge) 新經典體(ti) 係的核心價(jia) 值與(yu) 學術重心。原典《四書(shu) 》中的“禮”與(yu) “仁”,均是十分重要的核心範疇,而且兩(liang) 者又是相互定義(yi) 的關(guan) 係。但是,宋儒詮釋《四書(shu) 》時將禮、仁均以一個(ge) “理”來概括,最終以“理”來統攝禮、仁。早期儒家倡導的仁、禮,作為(wei) 人倫(lun) 關(guan) 係中的行為(wei) 規範和準則,宋儒進一步將其抽象化、普遍化為(wei) “理”。一方麵,宋儒將周公之禮抽象化、普遍化為(wei) “理”,朱熹在注解《論語·學而》“禮之用,和為(wei) 貴”一章時說:“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yi) 則也。”“蓋禮之為(wei) 體(ti) 雖嚴(yan) ,而皆出於(yu) 自然之理。”宋儒反複強調,“理”其實就是在人類社會(hui) 中體(ti) 現為(wei) “製度品節之可見”“人事之儀(yi) 則”的禮。另一方麵,宋儒也將孔子之仁抽象化、普遍化為(wei) “理”,朱熹解《論語·顏淵》時說:“為(wei) 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蓋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壞於(yu) 人欲。”其實,宋儒詮釋的《四書(shu) 》學,不僅(jin) 僅(jin) 是禮與(yu) 仁,他們(men) 認為(wei) 孔子提出的所有倫(lun) 理道德均是“理”。朱熹在詮釋《孟子》性善論時說:“以理言之,則仁義(yi) 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而為(wei) 萬(wan) 物之靈也。”可見,早期儒家提出的仁、義(yi) 、禮、智的行為(wei) 規範和準則,宋儒統統歸之於(yu) “理”。
在朱熹那裏,“理”不僅(jin) 是人文之理,而且是自然之理,意義(yi) 已經拓展到自然天地,成為(wei) 既有普遍性又有必然性的形而上意義(yi) 的範疇。朱熹在《大學或問》中說:“至於(yu) 天下之物,則必各有所以然之故,與(yu) 其所當然之則,所謂理也。”這樣,“理”也因此成為(wei) 日月星辰、山川草木、君臣父子、人倫(lun) 日用等一切自然的、社會(hui) 的事物中普遍的本質與(yu) 法則。為(wei) 了說明統一的“理”和社會(hui) 、自然中具體(ti) 之理的關(guan) 係,朱熹還提出“理一分殊”的思想,不僅(jin) 將禮、仁的人文之理統一到“一理”之中,還將自然之理也統一到“一理”之中。朱熹在解《論語·裏仁》“吾道一以貫之”時說:“夫子一理渾然而泛應曲當,譬則天地之至誠無息,而萬(wan) 物各得其所也……至誠無息者,道之體(ti) 也,萬(wan) 殊之所以一本也;萬(wan) 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萬(wan) 殊也。”根據朱熹的“理一分殊”原理,主宰天地自然、人類社會(hui) 的均是同一個(ge) “理”,所以稱之為(wei) “理一”,而早期儒家倡導的仁、義(yi) 、禮、智的行為(wei) 規範和道德準則,卻是“萬(wan) 殊”之理。而且,仁、義(yi) 、禮、智的規範和準則還可以進一步分為(wei) 更細致的“萬(wan) 殊”之理,如“禮”就包含著無數細致的具體(ti) 節目。
由此可見,宋儒通過詮釋《四書(shu) 》而建構完成的新仁學,完成了以“理”為(wei) 中心的知識、價(jia) 值與(yu) 信仰的重建。他們(men) 通過一係列哲學化的思辨,將“仁”作了哲學化提升,使原典儒學中作為(wei) 人格精神的仁,重新獲得了一種普遍的、永恒的宇宙意義(yi) 。他們(men) 將原本是內(nei) 心、本性的“仁”,納入到更具哲學係統性的天理論體(ti) 係之中。因此,宋儒的《四書(shu) 》學,已大不同於(yu) 作為(wei) 早期儒學的《論語》《大學》《中庸》《孟子》。如果說早期儒家的《四書(shu) 》還是以“仁”為(wei) 中心的價(jia) 值體(ti) 係的話,宋儒的《四書(shu) 》學則已經建構了以“理”為(wei) 中心的哲學體(ti) 係。
朱熹《四書(shu) 》學的建構與(yu) 詮釋,不僅(jin) 是儒學史上經典詮釋的典範,也是中國哲學史上本體(ti) 詮釋的典範。朱熹以理釋仁,將“仁”提升為(wei) 一種普遍、永恒的宇宙精神,使得早期儒家作為(wei) 道德準則的“仁”理性化、普遍化、形而上化為(wei) “理”,推動了仁學的哲學建構。經過朱熹的本體(ti) 論詮釋,作為(wei) 《四書(shu) 》核心的“仁”發生一係列重要變化,“仁”的本體(ti) 論意義(yi) 更加凸顯,逐漸被納入到天理論的哲學體(ti) 係之中。
(作者係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四書(shu) 學與(yu) 中國思想傳(chuan) 統的重建和整合研究”負責人、湖南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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