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新勇】“造反”、“保皇”、“走資”、及其……——“汪暉抄襲門”中的道德是非辨

欄目:思想動態
發布時間:2010-07-20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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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保皇”、“走資”、及其……
——“汪暉抄襲門”中的道德是非辨
作者:姚新勇


       十年前,我與友人合撰了一篇文章,題為《虛擬的“路線鬥爭”——關於“自由主義”與“新左派”的思考》,意在提醒所謂的“左右”朋友們,放棄不無意氣用事的派性纏鬥,各取長處,相互寬容,共同推進中國社會的改造與建設。然而我們的勸告並沒有發生什麽作用,而且在中國社會內外矛盾進一步尖銳化的推進下,左右之爭一直綿延不絕:右者似乎更迷信於純粹的自由民主製度,左者也更變得像是體製的保守者,其他本來處於中間立場的人,也逐漸蛻變到左右陣營中去了。而最近王彬彬揭發汪暉抄襲,則將表麵上似乎已經疲軟的“左右之爭”重新激發起來,而且使得各方更為嚴重地陷入到類似於文革派性鬥爭的情境中。我們十年前所擔心的虛擬的“路線鬥爭”,又再一次被演繹為“真實”的現實。

       這當然並非是我信口開河,隻要大家能夠真正冷靜點,能夠真正用大腦代替屁股觀察,就不難發現“汪暉抄襲門”中的文革式硝煙:造反派式的揭發批判,保皇派式的堅決捍衛,媒體的社會動員,網絡介入的大鳴大放,“左右站隊”的派性選擇,海外力量的遙相呼應……正是在這樣熱鬧、混亂的情境中,派性式的纏鬥壓倒了理智的聲音,通過揭發抄襲來淨化學術空氣的目標越來越遠,對於中國問題解決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思想被踐踏,而原本最需要聲討的中國學術衙門,則成了各方訴求、倚仗、同情的審判官、保護傘、受害者。

       也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那些呼籲將事情還原到汪暉是否涉嫌抄襲的聲音,要麽顯得過於單純,要麽實際成為某些人回避自身問題的借口。這並不意味著我忽視這一基本問題,而是說,我們不應該天真地以為可以拋開汪暉抄襲門中所包含的複雜情況,僅僅去單純地討論汪暉究竟有沒有抄襲。因為首先從一開始,王彬彬對汪暉的揭發就偏離了基本的道德準則。

       隻要讀過王彬彬的《汪暉的學風問題——以<反抗絕望>為例》和的《讀汪暉《現代中國思想的興起》獻疑》(以下簡稱《質疑絕望》和《獻疑興起》)就不難看出,他並不是簡單地揭發汪暉著作存在抄襲的問題,而是以“剽襲”指控為核心,全盤否定汪暉的學術價值。這首先清晰地表現在《質疑絕望》的指控邏輯中。這一邏輯就是:汪暉的行文非常晦澀,這種晦澀不是真正大思想家的思考嚴謹、縝密之表現,而是“文理不通”;更重要的是,造成汪暉語言表達晦澀的深層原因在於,他沒有自己的思想,隻會“很嚴重”地進行“ 抄襲和剽竊”;因而汪暉表麵的文字晦澀,不過就是企圖“以艱深文淺陋”,以晦澀飾剽竊;最後的結論當然是,如此文理不通、嚴重剽襲的論著,不可能有什麽真正的国际1946伟德價值。要使得這個邏輯成立,需要滿足這樣幾個條件:一,汪暉的行文不僅真是文理不通,而且不通之處還必須與抄襲有較直接的關係;第二,《反抗絕望》必須存在大量的抄襲剽竊;三,如果隻存在部分抄襲,還不足以全盤否定《反抗絕望》,必須上升到學術思想史的層麵去具體考察《反抗絕望》是否真的沒有什麽價值。

       當然,《質疑絕望》並沒有進行第三層次的工作,它僅局限於前兩個層麵。我細致辯讀後發現,王彬彬所批閱的九個汪暉的“病句”,隻有四、五、九三則的確是文理欠通,而且最後一則還是因為汪暉引用魯迅原話缺漏二字所至。也就是說王彬彬的批閱很可能隻對了1/3,反之他卻可能有2/3的文理不通。而《質疑絕望》關於汪暉十一處剽襲的指控,即便隻在被王彬彬製造的“孤立”語境中辨析,好像也隻有四處能夠站得住腳,而其中的兩處據鍾彪考察,還被王彬彬做了手腳(鍾 彪:《學術“私律”與“莫須有”》,以下簡稱《鍾文》)。就是順著王彬彬繼續揭發汪暉抄襲的項義華,也不得不用“似乎並不很多”、“似乎也比較難以定性”承認這點(項義華:《規範的缺失與自我的迷失》,以下簡稱《項文》)。這也就是說,《反抗絕望》可能存在的抄襲之處,大大低於王彬彬的估測,遠遠談不上“很明顯”。而為了證實汪暉剽襲的嫌疑,王彬彬不僅發明了“參見=創新”的等式,不僅不顧時代的差異,而且還在多處強行違反一般的思維、寫作邏輯,甚至似乎還涉嫌製造剽襲的證據。關於這些,鍾彪、舒煒等都已經做過較為細致的論證。但是王彬彬不僅沒有重視他人的提醒,還用“無恥”等更為過激的言辭回敬他人,又寫出了《獻疑興起》,繼續揭發、指控汪暉。

       讀罷《獻疑起源》我的第一感覺就是這個汪暉如果不是膽大包天,就是愚蠢之極。因為根據《獻疑起源》的轉述,所謂的四例抄襲中有三處都緊緊伴隨著對抄襲源的交待。這種就象是說有一個人,到XX人家偷竊來了一些東西,然後把它們分成兩類並列公開排放,一類標明為XX人所送,另一類不加說明,好象是自家的。難道天底下真有這樣愚蠢的小偷嗎?汪暉會如此愚笨得此地無銀三百兩嗎?從長達一千六百多頁的著作中,隻找到了四處注釋相當明顯的例子進行抄襲指控,這給我的感覺與其說是進一步強化了汪暉抄襲的印象,不如是讓人感到現在的汪暉可能對於學術規範更遵守了。而王彬彬的行文,則一如既往地不冷靜,強詞奪理,甚至繼續涉嫌造假。關於繼續涉嫌造假魏行(魏行:《媒體暴力與學術獨立》,以下簡稱《魏文》)等有關網友有進一步的揭露,而其強詞奪理的蠻橫,因我還沒有看到較細致的分析,不妨允許我來補充一例。

       指控一:“換個主語,就能指鹿為馬嗎?”“……如果汪暉先生那段話確實是對柯林伍德的生吞活剝,那該怎樣為這種行為定性?”

    不錯,汪暉原文的確與柯林伍德有血緣關係,但最多也隻能說是汪暉學著柯林伍德的方式說話,甚至思考,他把柯氏的說法乃至思考的方式引伸到對中國問題的解決上。這當然不是完全的原創,但至少是有所開拓,恐怕不好輕言抄襲。而且這種方式的學習、借鑒,也完全沒有必要(實際也很難做到)處處注出所師之人的名字。一方麵,我們誰不是通過學習前人的說話方式來發聲的?如果要求我們說話時,每時每刻都要仔細想想自己的表達方式、語句最先是跟誰學的,然後再一一交待,那麽我們還能正常地說話嗎?真若如此的話,那麽我們在說出自己的觀點之前,就已經被淹沒在引證的泥淖中了!

    另一方麵,汪暉之所以如此博學,之所以能夠在如此多樣的學術領域中都有所開拓,並對中國現代轉型問題往往能夠得出宏微觀相結合的較到位的見識,正是與其善於學習分不開的。我感覺汪暉似乎具有一種好多人較少具備的能力,即可以很快地掌握有價值的思維語言方式,並將其拓展到對中國問題的思考上。所以,這也就形成了汪暉話語方式的雙重性:善於學習-借鑒-模仿性與善於開拓性。當然這種雙重性也的確包含著危險,如果模仿性過強,就可能造成抄襲。所以,如果我們一一檢校汪暉的文字,我想一定會發現不少學習、借鑒、模仿之處,而且也很可能會發現一些有可能會被判定為抄襲的文字。但如果我們不隻是將眼睛盯在學習者與老師之間的相似性上,而忽略或無視學生將所學發揮於新語境的開拓性貢獻,那麽不僅會將一個優秀的學生仗斃,而且也發現不了這個優秀學生的思考中所包含的真正價值或謬誤。

       另外王彬彬認為由於汪暉的“偷”且不準,所以導致 “好幾處“斷裂”,於是“指控一”也就不可解”。這段話或許不是一眼可明白,或不是很暢順,但也不至於斷裂,更不至於斷裂得不可解。其實嚴格地說,這段話中真正較難理解的隻有一句——“對於宇宙論的內部結構的觀察是理解以此為基礎的思想活動的前提”。我相信,如果王彬彬不意氣用事的話,應該可以讀懂這段話的吧。如果他真沒讀懂的話,可能在於他沒有理解,在這裏無論是汪暉還是汪暉所學習的柯林武德所談的都屬於“思維範式的革命”問題,這具有思維的普遍性,而且早已經是學術界的常識了,根本與什麽“指鹿為馬”不相幹。

       當然王彬彬說,“既是常識,就應該用自己的語言表達”。這種說法實在有些強詞奪理了。誰規定言說常識就隻能用自己的語言?真若如此的話,這個世界還有常識嗎?比如說“雨過天晴”是常識,照王彬彬的說法,我們在寫文章時要想“原文引用”,就一定先要考證出它的原創者,否則就必須用自己的話表達,比如說“下過雨後,天就變晴”。然而,我們即便是付出這樣糟踐漢語的代價,也仍然無法擺脫剽襲的嫌疑:因為很顯然,“下過雨後,天就變晴”的說法,是從佚名語言大師之“雨過天晴”說中“生吞活剝”出來的,其核心意思仍然與大師相同。

       很顯然,王彬彬對汪暉抄襲的指控,恐怕不好說是在全然校正學術失德、維護思想尊嚴,而可能存在強按罪名、編織證據的嫌疑;而且他的那種“參見=創造”、“常識必須自言”等打假邏輯一旦推開,很可能會嚴重威脅整個學術工作者的安全。盡管我願意相信王彬彬並不是主觀故意,但其客觀效果,則很象是如此了。我這裏並不是想無原則、無條件地為某些的確犯有抄襲嫌疑的八十年成名學人開脫。請大家仔細對照對照王彬彬的指控邏輯,再看看自己的文字,有誰敢說自己的文字完全不會被莫須有地“入罪”呢?如果說這就是王彬彬所點燃的“清抄運動”“烈焰”,帶來了讓學者下筆更加謹慎、小心的“正麵作用”的話,那也太可怕了。什麽叫正麵作用?難道文革造反派們的打倒一切的行為,就完全沒有正麵作用嗎?王彬彬的行為,已經非常接近文革造反派了。所以不管後來的人們再揭發出汪暉有多少涉嫌抄襲之處,大家都應該在意識上首先撤消王彬彬“起訴汪暉一案”,重新在更為理性、客觀的立場上去檢視汪暉是否犯有抄襲,在什麽程度上犯有抄襲,並同時應該對王彬彬涉嫌“製造抄襲”和“抄襲恐怖症”進行批評、否定。也就是說,現在汪暉抄襲門至少應該變成兩個“案子”了:一個是王彬彬的不良學風及涉嫌“偽造證據案”,另一個是重新“另案追究”的汪暉抄襲問題。嚴格地說,王彬彬的行為不隻是道德問題,而且可能涉嫌誹謗;而汪暉涉嫌抄襲、裝聾作啞,隻關係到道德問題。

       然而很可惜,後續對汪暉抄襲的指控,並沒有“另案起訴”,而是繼續沿著王彬彬的起訴推進,這樣實際上既放過了不該放過的王彬彬的問題,給了王彬彬繼續扮演打假英雄的條件,而且也削弱了進一步揭發的合法性,項義華就是如此。他隻是輕描淡寫地指出王彬彬的文風問題後就將其放過,繼續沿著王彬彬的路向指控汪暉,而且好像也未能完全避免王彬彬所犯的“做證據”問題,因而有人(參見《魏文》)將項義華與王彬彬相提並論。但我並不同意這種看法,從總體看,他的某些論證之所以好像有些延續王彬彬,主要是因為沒有充分認識到王彬彬式打假的造反派遺風。也因此使得他追求“從外在的道德批判轉換到內在的自我反思,以此促進學術的發展和學術共同體的成長” (《項文》)的訴求大打折扣。

       但是不少網民的揭發批鬥、窮追猛打,恐怕甚至比王彬彬還像造反派,比如《魏文》所揭發的那位vivo和“毒品車間主任”陸興山等。他們“公開聲明要置汪暉、錢理群於死地”,要以搞臭、打倒幾乎所有著名學者為快事、為己任的作法,已經是徹頭徹尾的“橫掃一切牛鬼蛇神”了。所以,不管他們對汪暉的揭發有多少根據,我們都必須高度警惕這種新型文革式網絡暴力的危害。隻有這樣我們才可能小心地將他們指控汪暉抄襲的合理部分,與其暴力橫掃剝離開來。

       然而非常奇怪的是,多年來對個人權利、自由憲政、程序正義、文革遺風、網絡暴力非常敏感的《南方周末》,這次卻高度麻痹。他們沒有發現王彬彬涉嫌網羅罪名,自然也沒有進行相關的組稿來提醒大家警惕危險的“正義暴力”。相反《南方周末》還主動地、不加告誡地轉引某些網絡“憤青”、網絡“暴民”的揭批新證。而且魏行等人發出強烈質疑、高度警示後,《南方周末》的劉小磊也仍不以為然,還感到非常委屈。這與《南方周末》多年來對網絡愛國主義、民族主義的強烈反應,豈非天壤之別?對於後者,他們隻看見了其中的暴力性,但卻看不到愛國主義情緒的部分合理性;發現了“拳民”式的愚昧,卻無視西方**勢力的陰謀。所以,盡管《南方周末》是我非常喜歡甚至敬佩的報紙,盡管它在許多情況下為中國報紙乃至知識界,樹立了反抗專權、維護公民權利的榜樣,但我還是不得不說,這次你們終於為將自己作為自由、民主代言人的自負所誤,終於為對所謂“新左派”的過份成見所誤,並客觀地在汪暉抄襲門事件上扮演了準“兩報一刊”的角色。同樣值得點出的是,一些長期以來不遺餘力追求自由憲政、程序正義的“自由派”知識分子們,也同《南方周末》一樣集體失聰。恐怕這正是長期熱衷於派係之爭、意氣用事的結果吧。

       不負責任或有意而為的揭發、橫掃要不得,欠考慮而為“打假暴力”推波助瀾的行為有問題,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味為汪暉辯護就沒有問題。比如說《舒文》、《魏文》對於提醒人們警惕“造反派”運動式打假行為的危害,是非常有意義的,但是它們又顯然存在著一味為汪暉護短、“脫責”的嫌疑。首先,這倆人都發現了王彬彬文風的問題,但自己在行文時,仍然沒能盡免意氣文字,如說“王彬彬的學術理解力低下且無能”(《舒文》)就語嫌人格貶損。其次,有些揭發明明確鑿無疑,他們仍然一味強作辯解。例如魏行對汪暉抄襲李龍牧的辯護,顯然是在無理強辯。就算汪暉看得是1978年內部刊務收載的李龍牧的文章,而非1958年的李文,那他也是抄襲了78年的李龍牧。不管八十年代的文風多麽“自由瀟灑”,但根據論辯雙方所給的語境看,汪暉對李氏文章的引用,給出注釋應該是必須的。再如舒煒對“貼金說”指責的辯解,感覺也沒有多少力度,多是宏觀邊緣式的說辭,並沒有對準指控本身。而他對歐文關於汪暉抄陳瘦竹以錯抄錯的辯護,更象是在胡攪蠻纏,強詞奪理。再次,一些為汪暉極力辯護者對此事件背後“政治動機”的高度懷疑,似乎也有些“路線鬥爭覺悟”過於敏感了。

    汪暉抄襲門之所以能夠如此熱炒,當然與中國思想界長期存在的左右之爭有關係,這當然會影響到相關媒體或個人的言行,自然也會影響到左右之分,但認為這是什麽什麽方麵的聯手行動,恐怕就言過其實了。魏行所謂的王彬彬、《文藝爭鳴》、《南方周末》合謀說,似乎就很難站得住腳。王彬彬揭發汪暉抄襲,應該與其學術習慣和好論辯的個性相關,而且他並不能算是什麽右派,這隻要去看看他對褒胡適、貶魯迅的質疑,再如對王德威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的批判等就很清楚了(分別參見《也說“動物上陣”》;《胡攪蠻纏的比較——駁王德威<從"頭"談起>》,《南方文壇》2005年2期》。而《文藝研究》雜誌這幾年辦得比較活躍,其所使用的一個方法就是有意去組一些學術爭鳴性的稿件,這幾年來被此刊所商榷、質疑、點名的著名或較著名的學者不在少數。如果說他們有什麽選擇標準的話,我以為絕對與什麽左右無關,隻與名聲有關。這倒不是他們想把名人都搞臭,而是名人的爭論效應會更大。總之,雖然僅就舒煒、魏行二位的文章來看,他們的行文要比王彬彬、vivo等的規範得多,更像是在理性地說理,討論,但實際不僅未能跳出“左右”惡鬥的怪圈,並且對此也施予了主動的推進。至於那些火氣旺盛的“汪粉”們就更不必說了。

       敏感的讀者可能會發現某種吊詭,雖然我從一開始就指出需要跳出派係之爭來看待汪暉抄襲門現象,但卻又一直在左右分野的框架中進行解讀。這說明某種話語方式一旦形成,就會具有特定的規約性,並通過這種規約性的實施來維持其自身。文革時期派性思維之所以能夠走遍“神州大地”,造成幾億人樂此不疲地卷入派性鬥爭,除了可見的政治機器權力的強製性推動因素外,也的確是因為人們早已被極端階級鬥爭的話語所洗腦。被洗腦的“廣大人民群眾”,很容易在偉大領袖的號召下,按照“鬥爭哲學”的思維,紛紛投入到轟轟烈烈的文化大革命中去。

    雖然現在的情形並不同於文革,左右之爭的話語原未取得當年極端階級鬥爭話語的壟斷性,但是它仍然具有規約性,試圖將許多並不是從左右分野角度來看待汪暉抄襲門的人規約到相應的“陣線”中去。其實對這件事持非對立性立場的人並不少,不僅有那些已經發言的人,如錢理群、嚴家炎、南渝霜華、謝泳、張夢陽等,更包括大量沒有發言、持續關注這件事的人。雖然話語的規約性有其客觀性,但我還是要補充強調,這並不意味著話語的力量是“純客觀”的,個體都是無辜的羔羊。“左右”派性的話語邏輯是經由具體參與者的特定行為發揮作用的,其中那些具有更大發聲能量者的言行,尤其是主動“揭批者”的言行,之於裹挾、劃分派別的效應也更大。如果他們不是持續地陷入非此即彼的思維中,如果他們不是那麽自信、傲慢,如果他們能多點反省精神,那麽情況將很可能會是不同的。

    比如王彬彬在別人提醒他注意時代差異、注意自己的文風時,不是急著痛擊別人“無恥”或去譏諷他人,而是認真反省反省他人的批評,那情況將會如何呢?再有這次深深卷入事態的《南方周末》的表現,其實在相當程度上與編輯劉小磊的態度、視野有相當的關係。雖然我願意相信他對自己和《南方周末》公正辯解(參見劉小磊與李猛的通信,),但至少在這件事情上,他並沒有做到不偏不倚。他在審核、選擇相關稿件、匯聚相關信息時,似乎被“我們”/“他們”的思維模式套牢了。於是,那些不利於揭批汪暉的言論,就不大容易被他選擇出來,借助《南方周末》的力量放大;他也更不會自覺地去發現、放大超越派係之見的理性的聲音。這從《南方周末》發表的相關文章和我與劉小磊個人的簡單交流都不難看出端倪。

       “那汪暉呢?那個一直裝聾作啞的汪暉呢?不要打著跳出派性鬥爭的旗號,卻一味扮演護短的角色。”

       汪暉當然應該而且必須出來回應,他不應該如此傲慢地對待社會的質疑。但是這種應該、這種必須,並不是無條件地建立於因為有人質疑其抄襲上。無論汪暉的身份有多麽特殊,他首先是一個人,一個公民個體,他的個人權利,並不應該因為其著名公眾人物的身份而自行消失。麵對抄襲的質疑,他有權選擇是回應還是沉默,這是他的權利;而且如果相關人士的質疑存在著主觀虛假成份,存在著編造抄襲證據的嫌疑的話,他還有權起訴有關人士涉嫌誹謗。就這點來說,我雖然欣賞朱學勤的坦然麵對(至少就現在來看是如此),但我也不認為這樣做不可。如果對他的揭發,真如他所說的那樣“無一條理由成立”(《朱學勤回應論文抄襲指責 稱無一條理由成立》,https://www.sznews.com/culture/content/2010-07/15/content_4752873_4.htm),那麽他完全有權利置之不理。否則,如果社會上一有什麽揭發,相關學者或學校就必須態度誠懇地應對,難道不會不勝其煩嘛?難道不會造成亂訴之風盛行嗎?但是反過來說,社會自然也有權對相關事件進行評論,道德褒貶。如果現有對汪暉抄襲的多種指控,的確含有合理成份的話,沉默的汪暉,就必須承受道德形象的損失和公眾信譽的貶損;而現在對他的諸多抄襲質疑,其中的確含有明顯的合理部分。

       這是從汪暉作為一個普通的公民來說。而從汪暉作為一個極為重要的社會公眾人物來說,他就更有遠比一般個體更大的責任來坦誠地回應社會的質疑。因此,拋開那些造反派式的揭批方式不論,既然他的抄襲之嫌的確不小,社會給予他持續的壓力,不僅是應該的,而且也是必須的。社會名譽的比例,當然與道德風險的名譽是成正比的。中國社會的轉型,不僅僅是社會政治、經濟模式的轉型、重建,還是社會道德倫理價值的轉型、重建。而作為對中國社會轉型具有重要思想影響的學者,汪暉理當比他人具有更大、更多的社會道德責任。

       汪暉希望此事由學術界自己來澄清,有人也以此來指責《南方周末》不該發動社會力量來參與。這表麵看上去似乎是有道理的,但實際上在中國當下學術界以及社會現狀下,這種說法某種程度上可能等同於為腐敗行為辯護。正如有人所言:希望將汪暉抄襲之辯,交於學術共同體定奪,必須具有一個前提,即“有一個有著相對一致的學術理想和學術倫理、遵從相對統一的學術標準和學術規範的‘學術共同體’存在,然後才談得上學術界‘自己’來討論和澄清學術問題。而當下的中國學界,已經失去了基本的學術標準和學術規範,更談不上共同的學術理想和學術倫理。一個既不能為自己確立規則,又不能獨立判別是非的‘學術界’,早已失去了作為學術共同體的尊嚴和公信,於是幾乎所有的學術事件都被迫成為公共事件,而交由公共輿論討論、爭議。在這個過程中,對學術問題的扭曲和誇張,和對學者的非學術傷害,均在所難免,但其責任首先在於學界‘自己’的不爭氣,以致失去了‘自己’解決問題的權利。”(張天蔚:《沒有“學界” 何來“自己”——由汪暉抄襲案看職業共同體的崩塌》)

       其實中國學術界的現狀,嚴格地說都不能用“崩塌”來形容。從五十年代之後,中國學術界就被權力閹割了,雖然在八十年代,學術、思想的“獨立性”、“自律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複,但到九十年代之後,中國學術界很快就被表麵溫柔化、無恥化的權力極大地收編、同化了。權力不僅用強力實施監控、威脅,更以官位、職稱、課題、評獎、學位點等等等等,實施引誘、捕獲,讓我們心甘情願、樂此不疲地自動入套。在這種軟硬兼施的控製下,學術良心的堅持、思想獨立的追求,不僅相當困難,甚至都好像是不識實務,自討苦吃。在當下體製內存活、並獲得了一定學術身份和名譽的人,真正完全與學術腐敗毫無瓜葛的人,又有幾個呢?王彬彬不是,我也不是!

       這樣說並不是在轉移焦點,將王彬彬等同於汪暉,拉認識不認識的人來為汪暉墊背,自作多情地為汪暉堵“槍眼”。相反,這種惡劣的現狀正說明,作為頂級影響的學術人物、作為重要的社會意見領袖,作為以中國命運關懷為其學術目的學者,汪暉的沉默,是多麽的自私、傲慢,不,是怯懦。這也同時說明,在批評他人、批評社會時,自省是多麽的重要。說明陷入派性纏鬥和非理性的大鳴大放,又是多麽的危險。這種危險,不僅在於它可能以表麵的正義,阻礙真正學術規範與公正的建立,而且在於,知識界、社會公共輿論界的自相“殘殺”,恰恰不僅可能放過學術腐敗的真正的原因——腐敗且專製的權力,而且很可能造成獨立立場的放棄,甚至與虎謀皮的後果。最近出現的兩個聯署簽名,恰恰就證明了這一點。

       簽署那份國內聯名信學者的個人動機可能各不相同,但它所包含的以輿論來逼傲慢的權力有所作為的良苦用心是很明顯的。但是這些簽名的學者卻可能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知識人自己首先都不能在如此基本的問題上,設法努力無偏見地去達成共識,不少人甚至都沒有勇氣公開自己的看法。因此,這樣的簽名連署,與其說是在逼使中國大學或研究機構改革、進步,不如說是在放棄知識界已經相當可憐的最後幾分的自控性,將學術公正的評判權甚至是前途,都交付給了製造學術腐敗的機器,交給了那些極有可能是更為純粹的學術腐敗分子。當下,眾多大學或研究機構麵對言之鑿鑿的學術抄襲的指責,往往裝聾作啞,這當然令人氣憤、無奈,但是,如果它們真是大言不慚地任意行使“學術反腐”的責任,那麽知識人的良心,恐怕就更無存身之地了。

       國內簽名似在緣木求魚,而國外學者的聯署,問題似乎也不少。僅憑某些可能存在的抄襲就欲將汪暉一棍子打死,是蠻橫,擔心無節製的學術指控與攻擊可能傷害每一個研究者,也不是無憂之慮,但鄭重其事地為汪暉過去三十多年所有的文字作擔保,恐怕太過輕率,甚至可能涉嫌“偽證”。一兩個、七八個學者,將汪暉三十多年的文字都看過來,或許可能,但*八十位學者都如此,可能嗎?如此眾多的學者或知名學者,做出如此的聲明,難道中國的惡習的傳染力就那麽大嗎?這些海外學者的批判性,跑到哪裏去呢?至於他們向尊敬的中國大學校長致敬,為岌岌可危的中國大學擔憂,更讓人覺得是不懂中國,與中國現實錯位甚巨。中國大學的確危機重重,但原因並不在媒體的攻訐,而在於體製權力對最基本的學術獨立性、自律性的控製與扼殺,而我們的大學,正是權力體係的重要的組成部分!

       “這個人文風不對,那個人涉嫌誹謗,這些人推波助瀾,那些人糊塗顢頇,難道這個世界上就你一個清醒?就你一個聰明?就你一個公正?”

    當然不是!被我批評的認識或不認識的朋友們,懇請你們理解我的直言,如果你們還是不想接受我的批評話,那請允許我推薦崔衛平的一篇訪談錄——《在社會衝突中尋找共同語言》,讓我們經由崔衛平的介紹,走近米奇尼克,去閱讀他、閱讀波蘭知識分子及全體波蘭人民所走過的追求自由、民主、正義的曆史吧。當年波蘭的公共知識分子,能夠引導一個被撕裂的社會,“最大限度地尋找社會的共同地帶,尋找社會的共同語言;在劇烈的社會衝突麵前,能夠命名社會的共同利益,以期找出各方都能夠接受的共同方案”(其中也包括專製的權力方)。其巨大力量的基礎,難道是我們這樣的自相惡鬥嗎?我們如此之久地陷於左右之爭、甚至相互攻訐而無法自拔,難道就不羞愧嗎?!

    汪暉抄襲門事件,現在更象是一起不良的派性鬥爭,它或許會使病入膏肓的中國知識界徹底自殘;但它也可能轉化成中國學術、中國思想、中國知識界、中國社會公民力量,自我重建、自我整合的契機。結果將會如何,曆史等待著我們的選擇。


       2010年7月17日完稿於廣州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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