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東海】以禮製自由超越法治自由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18-09-05 21: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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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以禮製自由超越法治自由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首發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七月廿六日庚子

           耶穌2018年9月5日

 

 

 

如何安放現代自由觀念,是時代擺在儒家麵前的一個(ge) 重大課題。需要警惕兩(liang) 個(ge) 偏見:一是完全否定,將自由與(yu) 儒家對立起來;二是將自由與(yu) 五常道並列為(wei) 主要原則,倡導“儒家自由主義(yi) ”,甚至將自由淩駕於(yu) 儒家,以之為(wei) 第一原則,倡導“自由主義(yi) 儒家”。前者因執德不弘而局促狹隘,後者是信道不篤而動搖根本。

 

正確的辦法是,以仁本主義(yi) 立場觀點方法,對自由予以恰如其分的價(jia) 值肯定和政治吸收,實現以禮製自由超越法治自由的目的。

 

禮製包涵法治而優(you) 於(yu) 法治,故可以超越法治。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wei) 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相當於(yu) 法治,“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是禮製。禮製是禮樂(le) 刑政俱全的,刑就是刑法。關(guan) 於(yu) 兩(liang) 者之別,《孔叢(cong) 子•刑論》記載孔子的話說:

 

“仲弓問古之刑教與(yu) 今之刑教。孔子曰:“古之刑省,今之刑繁。其為(wei) 教,古有禮然後有刑,是以刑省;今無禮以教,而齊之以刑,刑是以繁。”

 

西方法治仿佛“今之刑教”,其優(you) 點是法律相當公正,其不足是“無禮以教”,所以刑法細密,刑罰繁盛。法治社會(hui) 比人治社會(hui) 好得多,比禮製社會(hui) 又差得遠。

 

禮製社會(hui) ,秩序和自由品質雙高,因為(wei) 禮製自由有禮法雙重邊界,禮以製官,法以製民。官員地位越高,道德規範越嚴(yan) ,自由度越低,若有非禮言行,就要受到相應處罰。而民眾(zhong) 自由度高得多,隻要不犯法就可以。那樣的社會(hui) ,其和諧度文明度幸福度必然遠遠高於(yu) 法治社會(hui) 。這是儒學優(you) 於(yu) 自由主義(yi) 要因之一。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