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強偉】文化心理與社會格局的互動:中西方孝道的差異發展

欄目:思想評論
發布時間:2018-04-13 21: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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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心理與(yu) 社會(hui) 格局的互動:中西方孝道的差異發展

作者:王強偉(wei)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二月廿五日壬申

         耶穌2018年4月10日

 

在幾千年的曆史發展過程中,中國文化傳(chuan) 統形成了深厚的孝文化理念,這在儒家表現得尤為(wei) 突出;即便是本應與(yu) 世俗絕緣的佛教,也或多或少地受到儒家孝道觀的影響,而推出了“盂蘭(lan) 盆會(hui) ”等孝親(qin) 主題的宗教節日。事實上,如何處理父母—子女之間的代際關(guan) 係問題在人類生活中具有普遍性,以猶太—基督教為(wei) 主導的西方文化,也不可避免地要對之作出回應。既有的研究多從(cong) 哲學、宗教、文化心理等內(nei) 在因素去分析中西方孝道的差異及其產(chan) 生的原因,而對於(yu) 社會(hui) 結構等外在因素缺乏充分的關(guan) 注。我們(men) 知道,人都是在一定的社會(hui) 結構中生活的,社會(hui) 結構與(yu) 文化心理是互為(wei) 表裏和因果的關(guan) 係。一種文化獨特的文化心理決(jue) 定了其社會(hui) 結構的外在表現形式。但同時,這個(ge) 決(jue) 定作用並不是絕對的,因為(wei) 這種外在形式並非固定,而是處在不斷調適和形塑過程之中。而且,社會(hui) 結構的發展反過來會(hui) 影響文化心理的調整和發展。

 

這種文化心理與(yu) 社會(hui) 結構之間的互動關(guan) 係,可以從(cong) 對古代猶太教與(yu) 儒家孝道之間的差別分析中表現出來。我們(men) 將借助於(yu) 費孝通的社會(hui) 學和人類學觀念來分析這個(ge) 問題。費孝通在從(cong) 比較的視角考察西方和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結構時,提出了“團體(ti) 格局”和“差序格局”這兩(liang) 個(ge) 重要概念。在《鄉(xiang) 土中國》一書(shu) 中,他借用比喻形象地指出,西方社會(hui) 的“團體(ti) 格局”像捆柴時一束、一把、一紮、一捆那樣層次分明,“每一根柴在整個(ge) 挑裏都屬於(yu) 一定的捆、紮、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紮、同捆的柴,分紮得清楚不會(hui) 亂(luan) 的”。其實,費孝通這裏所說的西方社會(hui) 的“團體(ti) 格局”,正是源自《聖經》的古代以色列民族的組織形式:個(ge) 人—家庭—部落—支派—以色列,層層遞進,最終歸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一方麵,這種格局認同個(ge) 體(ti) 的獨立性;另一方麵,不同層次的群體(ti) 之間也存在明確的邊界意識,從(cong) 而各自的權責明晰,不易因為(wei) “關(guan) 係”而侵害到個(ge) 體(ti) (或相對較小層次的團體(ti) )的利益;再進一步,它還能夠保證以色列作為(wei) “上帝選民”的整體(ti) 性和獨特性,以與(yu) 其他民族區別開來,從(cong) 而凸顯了自身的神聖性。

 

以儒家為(wei) 代表的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結構則是一種完全不同的形態。用費孝通的話說,“我們(men) 的格局……好像把一塊石頭丟(diu) 在水麵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每個(ge) 人都是他社會(hui) 影響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聯係。每個(ge) 人在某一時間某一地點所動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這個(ge) 經典的“差序格局”概念描繪出了儒家以血緣為(wei) 基礎的社會(hui) 結構。從(cong) 水圈的比喻可以看出:第一,這種結構強調親(qin) 疏遠近的“差等”和尊卑貴賤的“秩序”,個(ge) 人在群體(ti) 中確定的角色和位置,展開為(wei) 一個(ge) 廣大而精確的關(guan) 係網絡;第二,這種結構的顯著特征是層次之間的關(guan) 聯,亦即“關(guan) 係”,這種互相連屬、彼此依賴的關(guan) 係必然導致間際的界限是模糊的。

 

費孝通指出,“社會(hui) 結構格局的差別引起不同的道德觀念”。孝道是人的一生中接觸較早也極為(wei) 重要的道德觀念,而古代猶太教和早期儒家社會(hui) 不同的社會(hui) 結構格局,發展出了不同的孝道。根據“團體(ti) 格局”和“差序格局”的不同特點可以總結出,二者的根本差異在於(yu) 對“關(guan) 係”的不同理解。“差序格局”中的“關(guan) 係”表現為(wei) 彼此間利益的“依賴”,以及前代對於(yu) 後代(父母之於(yu) 子女)具有先天的權威性;“團體(ti) 格局”以人人平等的觀念為(wei) 基礎,個(ge) 體(ti) 間的獨立性明顯,其“關(guan) 係”主要體(ti) 現在團體(ti) 中的互相配合,以使每個(ge) 人的能力都能夠達到最大程度的發揮,團體(ti) 以這種配合為(wei) 前提成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

 

中西方社會(hui) 結構的不同,決(jue) 定了作為(wei) 關(guan) 乎子女和父母之間關(guan) 係的孝道必然呈現出很大的差異。“差序格局”強調依賴性,儒學在此格局下倡導的“仁”學是區分親(qin) 疏遠近的推及之愛,對各種關(guan) 係的關(guan) 注程度與(yu) 其距關(guan) 係網絡中心的距離相關(guan) ,距離越近,關(guan) 注程度越高,對父母的孝則達到了頂點,由此發展出的孝道倫(lun) 理也就蔚為(wei) 大觀。處在“團體(ti) 格局”中的古代以色列人追求終極的神聖性。猶太—基督宗教的處世之道可以概括為(wei) 一個(ge) “愛”字:在信仰唯一神的前提下,愛上帝,愛鄰人。具體(ti) 地說,就是以獻祭和遵行律法愛上帝,同時本著“愛人如己”的信念,以平等的態度對待他人。在這個(ge) 過程中,猶太—基督宗教的愛隻是劃分為(wei) 愛神和愛人兩(liang) 部分,父母也是神之外的“人”而已,這就減弱了對父母特殊的愛,即孝道的存在空間。有了這種宗教層麵上的製約,統治者就沒有必要以人間倫(lun) 理如孝道來教導臣民做順民了,也不需要靠引申了的孝道,即弟悌、尊尊和忠君來和諧兄弟之間以及與(yu) 鄰人之間的社會(hui) 關(guan) 係。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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