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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鐵騎作者簡介:孫鐵騎,男,西曆 一九七三年生,遼寧鐵嶺人。2006年於(yu) 東(dong) 北師範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11年於(yu) 東(dong) 北師範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 2012——2014年於(yu) 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從(cong) 事博士後研究。現任教於(yu) 白城師範學院政法學院。版專(zhuan) 著:《內(nei) 道外儒:鞠曦思想述要》《生活儒學與(yu) 宋明理學比較研究》。在《哲學動態》《江漢論壇》《甘肅社會(hui) 科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30餘(yu) 篇。 |
《氣本與(yu) 理本——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本體(ti) 論及其問題》讀後——與(yu) 王緒琴先生商榷
作者:孫鐵騎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臘月初十日戊午
耶穌2018年1月26日
偶然得知王緒琴先生專(zhuan) 著《氣本與(yu) 理本——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本體(ti) 論及其問題》已於(yu) 2017年5月出版,我大感意外且略感驚訝,因我與(yu) 作者同拜在鞠曦先生門下,為(wei) 同門師兄弟,且曆來相處融恰,頗有感情,如此之喜事,理當早知,以為(wei) 同門之賀。然直至近日方才得知,故急急網購一本,以先睹為(wei) 快。在通讀全書(shu) 之後,發現一些問題不得不提出,並嚐試分析問題出現的原因,以與(yu) 緒琴兄商榷。
一、全書(shu) 第十章的思想歸屬與(yu) 學術規範問題
全書(shu) 第十章標題為(wei) “張載與(yu) 程頤易學哲學與(yu) 孔子易學的傳(chuan) 承問題”,此章內(nei) 容的論述完全是按照鞠曦易學的思想原理與(yu) 邏輯進路展開,可以說明緒琴兄作為(wei) 鞠曦弟子對先生思想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但由於(yu) 行文與(yu) 論述的方式中存在嚴(yan) 重的學術規範問題,可能會(hui) 導致思想歸屬的歧義(yi) 與(yu) 歧解,造成學術混亂(luan) 。
首先,此章內(nei) 容沒有明示出是根據鞠曦易學原理展開的理論論述,就在客觀上讓人覺得這是王緒琴個(ge) 人的理論原創。在正常的學術規範上,既然第十章的整體(ti) 邏輯進路都是按照鞠曦易學的思想理路展開的,那就應當在標題或開篇中明示出來“根據鞠曦易學原理”來論述“張載與(yu) 程頤易學哲學與(yu) 孔子易學的傳(chuan) 承問題”。因為(wei) 此書(shu) 是麵向整個(ge) 學術界,麵向思想史的現在與(yu) 未來陳述作者的思想和觀點,雖然師門之內(nei) 同為(wei) 鞠曦弟子的學者可以知曉你是按照鞠曦易學原理在展開論述,但師門之外的學者又如何得知這是鞠曦易學的思想原理呢?學界定然會(hui) 認為(wei) 第十章也是你原創的觀點,諸多鞠曦易學的概念與(yu) 命題會(hui) 被認為(wei) 是你的重大發現與(yu) 理論貢獻,因此書(shu) 的作者是王緒琴而不是鞠曦!
其次,第十章的主體(ti) 內(nei) 容都是緒琴兄參加書(shu) 院研修與(yu) 服用陰陽丹時提交給書(shu) 院的作業(ye) ,緒琴兄大概以為(wei) 既是提交的作業(ye) ,就是通過了鞠曦先生的認可,可以直接出版於(yu) 書(shu) 中。這裏又存在一個(ge) 學術規範的認知錯誤,你在書(shu) 院提交的作業(ye) ,自在承諾著你研究的是鞠曦思想,其行文中可以不必再明示所論思想原理歸屬於(yu) 鞠曦,而當你將這些作業(ye) 內(nei) 容應用於(yu) 自己的著作出版,就必須呈清思想歸屬問題,否則鞠曦思想就成為(wei) 了你的個(ge) 人思想,因為(wei) 此專(zhuan) 著自在承諾著其中沒有明示其他作者的思想都歸屬於(yu) 你。
再次,由於(yu) 緒琴兄沒有交待第十章是按照鞠曦易學的思想原理展開,就使此章內(nei) 容的許多命題與(yu) 原理顯得突兀,缺少論證而沒有來由。
如文中說:“孔子的性與(yu) 天道之學在《說卦傳(chuan) 》中形成了係統性的理論體(ti) 係,這就是《說卦傳(chuan) 》中所承諾的‘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的思想體(ti) 係。”[①]而此“係統性的理論體(ti) 係”是什麽(me) 呢?係統在哪裏?具體(ti) 是怎樣的體(ti) 係?文中卻無法給出,也沒有任何提示。因為(wei) 此思想體(ti) 係就是由鞠曦易學外化出來的“形而中論”,鞠曦易學根據自己的“形而中論”可以證明孔子易學形成完整的思想體(ti) 係。而緒琴兄卻隻給出一個(ge) 結論,卻又沒有明示此結論來自於(yu) 鞠曦易學,從(cong) 而使此結論顯得毫無根據,遊談無根。
再如對“天人合中”的論述,隻根據卦爻係統中對“中位”的強調就得出“天人合中”的結論,顯然證據不足。而鞠曦易學對“天人合中”的理論推定有一套完整的“形而中論”理論體(ti) 係支撐,緒琴兄卻沒有以之為(wei) 據展開係統論證,不知為(wei) 何?尤其是“損益之道”的論證,僅(jin) 僅(jin) 以《帛書(shu) 易》卦序與(yu) 孔子在《帛書(shu) 要》篇中對“損”、“益”二卦的慨歎就推出了“損益之道”,那麽(me) 此“損道”如何有損於(yu) 生命,此“益道”又如何有益於(yu) 生命?現實生命又當以何種方式與(yu) 方法來實現避損行益?雖然後文給出“窮理盡性以於(yu) 於(yu) 命的‘法門’在於(yu) 《易》之‘精義(yi) 入神’”[②],但精義(yi) 何以能入神?如何能入神?以怎樣方式入神?這些問題都是鞠曦易學與(yu) “形而中論”哲學係統闡釋的問題,但你文中沒有展開係統論證,也沒有在開篇交待此一闡述是根據於(yu) 鞠曦易學原理,那麽(me) 讀者自然會(hui) 認為(wei) 你所闡釋的“損益之道”毫無根據,隻是一種主觀論斷而已。
對《鹹》卦的論述也是如此,文中言“少男少女若知《鹹》卦的道理,不過早地進入損道,而能夠把握益道,精義(yi) 內(nei) 用,‘以虛受人’,才能嫁娶,這才是《鹹》卦所言的‘享利貞’”[③]。那麽(me) 《鹹》卦怎樣實現的“精義(yi) 內(nei) 用”呢?《鹹》卦六爻怎樣揭示生命的損益之理而又指導生命的現實操作呢?這都是鞠曦易學係統展開的內(nei) 容,而你文中沒有具體(ti) 論證,又不言以鞠曦易學為(wei) 據,就使你對《鹹》卦的解讀如空穴來風,不知所蹤,從(cong) 而不足以支撐你對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批評。
二、全書(shu) 的整體(ti) 邏輯架構問題
學者著書(shu) 立說之關(guan) 鍵在於(yu) 思想與(yu) 邏輯的一以貫之,一本專(zhuan) 著的整體(ti) 框架結構與(yu) 邏輯進路必須延著同一的脈絡挺進,不能前後矛盾,也不能毫無來由的突然轉折。緒琴兄此書(shu) 的主題為(wei) “張載與(yu) 程頤易學本體(ti) 論的建構及其問題”,也就是要分析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本體(ti) 論建構中存在的問題,但全書(shu) 前九章顯然隻是對“張載與(yu) 程頤易學的本體(ti) 論建構”的係統論述,完全是肯定性論證而無“問題”分析,尤其在第九章專(zhuan) 門論述了“張載與(yu) 程頤易學哲學的曆史意義(yi) ”[④],更突出了張載與(yu) 程頤易學的思想史貢獻。但在第十章卻突然轉折,提出“張載與(yu) 程頤易學哲學與(yu) 孔子易學的傳(chuan) 承問題”[⑤],使人覺得全書(shu) 前九章本來毫無“問題”意識,卻在第十章突兀地提出“問題”,使第十章與(yu) 前九章無法實現邏輯的一貫性。從(cong) 而可知,此第十章提出的“問題”並不是從(cong) 前九章的論述與(yu) 分析中導出,而是與(yu) 前九章邏輯不一致的獨立問題。
而造成第十章與(yu) 前麵九章思想與(yu) 論證邏輯不統一的原因何在呢?不是緒琴兄本人的學養(yang) 不足,也不是緒琴兄的筆力不夠,而是緒琴兄沒有明示出前九章與(yu) 第十章內(nei) 含的主體(ti) 論承諾轉換,才在行文的邏輯上導致第十章與(yu) 前九章的撕裂。按照“承諾推定法”[⑥],“主體(ti) 論承諾與(yu) 形式推定,價(jia) 值論承諾與(yu) 範疇推定,本體(ti) 論承諾與(yu) 邏輯推定”三者必須完全統一。而此書(shu) 的前九章內(nei) 容承諾的寫(xie) 作主體(ti) 是王緒琴,故其表達的形式與(yu) 運用的範疇及行文邏輯都能統一,但第十章內(nei) 容承諾的寫(xie) 作主體(ti) 雖然在名義(yi) 上是王緒琴,但在思想內(nei) 容與(yu) 邏輯進路的實質所屬上,其寫(xie) 作主體(ti) 卻是鞠曦,故第十章的行文邏輯與(yu) 表達形式,及運用的範疇與(yu) 觀點,給出的價(jia) 值取向等就必然與(yu) 前九章產(chan) 生差異,造成第十章與(yu) 前九章思想與(yu) 邏輯的不統一問題。
第十章開篇分明說:“前文基本是站在宋儒的立場上、多以肯定的方式論述張載與(yu) 程頤是如何通過對《易經》的詮釋創立宋代儒學本體(ti) 論的。但是,皮錫瑞把宋代定位為(wei) ‘變古時代’,對宋儒之變略有批評之義(yi) ,責其‘變古’而未‘師古’,究竟宋儒在哪些方麵沒有‘師古’,我們(men) 嚐試從(cong) 另一個(ge) 角度考察一下北宋易學在繼承孔子易學方麵存在的問題。”此“另一個(ge) 角度”是什麽(me) ?就是鞠曦易學的角度,但緒琴兄卻沒有明示出來,如此就造成了前後文邏輯的非統一性問題,如果緒琴兄在第十章開篇明示根據鞠曦易學展開對張載與(yu) 程頤易學本體(ti) 論問題的分析,則使這種前後文邏輯的不一致得到合理的解釋,因為(wei) 前麵九章是本書(shu) 作者對張載與(yu) 程頤易學本體(ti) 論的研究,而第十章則是引用鞠曦易學對張載與(yu) 程頤易學本體(ti) 論的批判,從(cong) 而不是作者本人的思想自身存在自相矛盾與(yu) 前後文邏輯的不一致問題,而是鞠曦易學與(yu) 張載和程頤的易學進路本身就存在不一致。但緒琴兄沒有明示第十章內(nei) 容闡釋的主體(ti) 論轉換,就會(hui) 自然讓人產(chan) 生作者本人前後思想不一致,全書(shu) 整體(ti) 邏輯框架結構邏輯不統一的學術判定。
三、關(guan) 於(yu) 第十章的哲學方法論問題
基於(yu) 全書(shu) 存在的以上兩(liang) 方麵問題,接下來就顯示出此書(shu) 存在的另一個(ge) 隱含的問題,那就是全書(shu) 研究的哲學方法論問題。任何學術研究都有自己的方法論問題,尤其是嚴(yan) 謹的哲學思想研究,更是要有一以貫之的哲學方法論,否則無法保證自身思想體(ti) 係的完整性與(yu) 邏輯自恰性。易學史曆經千載,然結論各異,而有“兩(liang) 派六宗,相互攻駁”。而各家易學之所以各立其說,根源之一在於(yu) 其各有不同的方法論,故不論是張載易學還是程頤易學,都有其自己的研究方法,從(cong) 而產(chan) 生緒琴兄所言之張載的“氣本論”與(yu) 程頤的“理本論”,而緒琴兄也是以自己的哲學方法論對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進行了比較性研究,並得出了自己的價(jia) 值判斷與(yu) 理論推定,肯定了張載與(yu) 程頤易學研究的曆史意義(yi) 。但在第十章,緒琴兄突然提出張載與(yu) 程頤易學存在的問題,並給出了自己的結論,提出一係列命題,如“天人合中”、“損益之道”、“生生本體(ti) 論”、“本體(ti) 和中”、“‘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正是《易經》給出的‘益道’的方法或階梯”等偉(wei) 大命題。這些命題中的每一個(ge) 都是思想史中的偉(wei) 大發現,都是對孔子易學的正本清源與(yu) 深刻揭示,但這些命題是基於(yu) 何種哲學方法論而得到呢?如果第十章也運用了與(yu) 前九章相一致的哲學方法論,那為(wei) 什麽(me) 發生前九章肯定張載與(yu) 程頤易學,而第十章卻驟轉為(wei) 質疑與(yu) 批判呢?又如何在同一方法論下在第十章提出諸多前九章從(cong) 未用到過的概念與(yu) 命題呢?
如此分析,隻能推論出第十章的內(nei) 容論述使用了與(yu) 前九章不同的哲學方法論。而此哲學方法論又是什麽(me) 呢?通過第十章給出的諸多概念與(yu) 命題之間的相關(guan) 性與(yu) 內(nei) 在的邏輯關(guan) 係可以看出,這些概念與(yu) 命題的運用和展開並沒有顯示出一種彼此之間完整統一的邏輯一致性與(yu) 緊密關(guan) 聯性。也就是說,緒琴兄在行文中並沒有係統論證出這些偉(wei) 大命題之間在哲學的本體(ti) 論、價(jia) 值論、認識論、工夫論上的邏輯統一性,每一個(ge) 命題都似乎從(cong) 天而降,各自直接獨立在易學史中質疑與(yu) 批判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研究。而這些命題雖然對張載與(yu) 程頤易學構成了強烈的質疑與(yu) 批判,並形成了自己的結論與(yu) 判定,但以這些命題質疑和批判張載與(yu) 程頤易學的內(nei) 在學理依據是什麽(me) 呢?這些命題本身又是以怎樣的哲學原理與(yu) 論證體(ti) 係獲得自身成立的合法性呢?緒琴兄顯然都沒有給出自己的論證與(yu) 說明。這就說明緒琴兄在第十章的論述並沒有運用統一的方法論來展開對這些概念與(yu) 命題的哲學論證,隻是將這些概念與(yu) 命題當作不須論證的思想原理直接運用於(yu) 對張載與(yu) 程頤易學的批判中。而這些概念與(yu) 哲學命題都來自鞠曦易學,其內(nei) 在邏輯與(yu) 思想體(ti) 係都在鞠曦易學的係統思想與(yu) 邏輯論證之中,但緒琴兄卻沒有標示出來,所以才讓人覺得是作者的思想混亂(luan) 無據,遊談無根,不知所雲(yun) 。
四、關(guan) 於(yu) 緒琴兄的學術身份問題
緒琴兄與(yu) 我一樣都具有雙重學術身份,在體(ti) 製內(nei) 的學術體(ti) 係中我們(men) 是獨立學者,主張創新思想,不講師承,提倡學術自由與(yu) 個(ge) 性;在體(ti) 製外的學術體(ti) 係中我們(men) 又學有師承,同拜於(yu) 長白山書(shu) 院山長鞠曦先生門下,以“內(nei) 道外儒”為(wei) 職誌,以鞠曦易學與(yu) 哲學的當代進路對儒道之學正本清源,回歸孔子與(yu) 老子的本真宗旨,最終以“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為(wei) 終極價(jia) 值追求,安頓自我與(yu) 世人之生命。這就決(jue) 定了我們(men) 的文章亦具有雙重麵向:一個(ge) 麵向是體(ti) 製內(nei) 的獨立學術研究,突顯自己的創新性;另一個(ge) 麵向是則是師門內(nei) 對鞠曦思想的研究,要講究嚴(yan) 格的師承,承擔長白山書(shu) 院的學統與(yu) 道統。而這兩(liang) 個(ge) 研究麵向在學術研究的層次上存在不完全兼容性,體(ti) 製內(nei) 的學術研究宗旨不定,指向不一,論理而不求實際功用;鞠曦思想研究則嚴(yan) 格秉承著中華道統與(yu) 學統,完全回歸孔子與(yu) 老子思想的本源,以之貫通中西哲學史,用現代哲學話語重新闡釋儒道哲學的本真宗旨與(yu) 完整體(ti) 係,並以係統的工夫論踐行於(yu) 自我的生命與(yu) 言行之中。這就使鞠曦思想研究的學術理路與(yu) 體(ti) 製內(nei) 的學術研究產(chan) 生了很大的差異性,而緒琴兄的這本專(zhuan) 著顯然是在努力融合這種差異性,前九章用體(ti) 製內(nei) 的學術研究方法提出自己對張載與(yu) 程頤易學的理論研究成果,而第十章又力圖以體(ti) 製內(nei) 的研究方法將鞠曦易學的理論進路與(yu) 概念命題嫁接過來。但這種嫁接顯然是不成功的,鞠曦易學的理論進路與(yu) 概念命題不經過“形而中論”與(yu) “時空統一論”的係統解讀是無法直接與(yu) 體(ti) 製內(nei) 的研究方法與(yu) 理論進路進行對接的。故緒琴兄沒有展開係統論證,就隻運用鞠曦易學的幾個(ge) 概念與(yu) 命題直接對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思想進行理論評判,雖然結論是正確的,卻導致論證的過程顯得過於(yu) 簡單而缺少學理依據。
故緒琴兄在第十章的寫(xie) 作中沒有擺正自己的學術身份,從(cong) 而造成思想表達與(yu) 論述的混亂(luan) 。第十章的整個(ge) 易學思想理路與(yu) 提出的諸多概念與(yu) 命題都是按照鞠曦易學的思想與(yu) 邏輯進路展開,故此時的緒琴兄實質上是以鞠曦弟子的體(ti) 製外學術身份在寫(xie) 作第十章內(nei) 容,所述思想與(yu) 理論自然歸屬於(yu) 鞠曦與(yu) 長白山學派,但緒琴兄在行文中既沒有明示自己的鞠曦弟子身份,亦沒有明示此部分內(nei) 容為(wei) 根據鞠曦易學原理展開的闡述,然後又將此章內(nei) 容嫁接於(yu) 按自己的體(ti) 製內(nei) 學術身份寫(xie) 作的前九章之後,自然會(hui) 讓人以為(wei) 此書(shu) 全部十章內(nei) 容都是緒琴兄以體(ti) 製內(nei) 學者身份獨立創作的成果,而第十章內(nei) 容就會(hui) 被自然認定為(wei) 作者王緒琴的獨立研究成果。
尤其在《後記》的感謝中,緒琴兄在感謝過自己的博士生導師與(yu) 博士後導師及一係列學界前輩後說:“另外,還要特別感謝長白山書(shu) 院山長鞠曦先生,其學博大精深,尤擅易學。關(guan) 於(yu) 本書(shu) ,鞠(曦)先生給予了很多建設性的建議,本書(shu) 的最後一章就是主要受其啟發所得,但是,限於(yu) 篇幅,有些問題還未能進行充分的論證,且留待在以後的研究中再進行深入的挖掘和展開。”[⑦]此段感謝完全是站在體(ti) 製內(nei) 學者的學術身份上而隱藏了鞠曦弟子的學術身份,這在體(ti) 製內(nei) 的學術研究與(yu) 著作出版的話語表達方式上並無不妥,但既然不是站在鞠曦弟子的學術身份上,而是站在體(ti) 製內(nei) 學者的學術身份上利用鞠曦易學思想對張載與(yu) 程頤易學進行評述,那就應當明示出第十章內(nei) 容是根據鞠曦易學原理展開的論述,從(cong) 而使讀者能夠到鞠曦易學中去尋找文中給出的諸多概念、命題的理論來源與(yu) 理論依據,而不是“限於(yu) 篇幅,有些問題還未能進行充分的論證,且留待在以後的研究中再進行深入的挖掘和展開”,因為(wei) 文中那些“未能進行充分的論證”的問題在鞠曦易學中都有充分論證,並不需要“留待在以後的研究中再進行深入的挖掘和展開”。而“本書(shu) 的最後一章就是主要受其啟發所得”一句在語意上又似乎是否定最後的第十章內(nei) 容是根據鞠曦易學原理展開的論述,如果鞠曦先生隻是起到一個(ge) 啟發作用,那麽(me) 是否意味著此章書(shu) 是緒琴兄自己的原創呢?如此理解的整個(ge) 第十章的寫(xie) 作性質就變了,接下來的問題已不願多想……。
注釋:
[①] 王緒琴:《氣本與(yu) 理本——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本體(ti) 論及其問題》,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25頁。
[②] 王緒琴:《氣本與(yu) 理本——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本體(ti) 論及其問題》,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44頁。
[③] 王緒琴:《氣本與(yu) 理本——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本體(ti) 論及其問題》,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45頁。
[④] 王緒琴:《氣本與(yu) 理本——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本體(ti) 論及其問題》,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08頁。
[⑤] 王緒琴:《氣本與(yu) 理本——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本體(ti) 論及其問題》,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21頁。
[⑥] “承諾推定法”為(wei) 鞠曦思想的哲學方法論。
[⑦] 王緒琴:《氣本與(yu) 理本——張載與(yu) 程頤的易學本體(ti) 論及其問題》,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68、269頁。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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