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悅笛】道德的形上學與審美形而上學——牟宗三與李澤厚哲學比較研究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7-12-08 22:51:58
標簽:
劉悅笛

作者簡介:劉悅笛,男,西曆一九七四年生,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美國富布萊特訪問學者,北京大學博士後。曾任國際美學協會(hui) (IAA)五位總執委之一與(yu) 中華美學學會(hui) 副秘書(shu) 長,Comparative Philosophy和Journal of East-West Thought雜誌編委。在國內(nei) 外雜誌發表論文多篇,並出版多部專(zhuan) 著和譯著。在中國美術館等策劃多次藝術展,在韓國成均館大學任客座教授後正式轉向中國思想研究。


道德的形上學與(yu) 審美形而上學——牟宗三與(yu) 李澤厚哲學比較研究[1]

作者:劉悅笛(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江西社會(hui) 科學》2017年第1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十月廿一日己巳

           耶穌2017年12月8日

 

摘要:本文從(cong) 牟宗三批判康德之“道德情感”入手,既為(wei) 理解牟宗三與(yu) 康德,也為(wei) 理解李澤厚與(yu) 牟宗三之哲學差異找到入口。牟宗三提升康德“道德底形上學”為(wei) “道德的形上學”,李澤厚則提出了“審美形上學”的新思想,前者讓實踐理性充其極,後者則以人類實踐作根基,其根本思想差異在於(yu) “兩(liang) 個(ge) 世界”與(yu) “一個(ge) 世界”之別。李澤厚批判以牟宗三代表的“即內(nei) 在即超越”論,質疑這種“內(nei) 在超越論”如何內(nei) 在?超越什麽(me) ?最終超越到哪裏去?李澤厚批判牟宗三“即存有即活動”論,最終關(guan) 注“道德實踐”,“智的直覺”通過作為(wei) 神秘經驗之”逆覺體(ti) 證”來實現,李澤厚則是以“生產(chan) 實踐”為(wei) 思想根基,認定“宗教性道德”對“社會(hui) 性道德”形成範導,並指向“理性的神秘”。李澤厚批判牟宗三“即道德即宗教”論,批判“儒學第三期”受佛教影響而追求宗教品格,轉而強調儒學思想“即道德即審美即準宗教”。透過牟宗三“道德的形上學”與(yu) 李澤厚“審美形而上學”之哲學比較,可以發見未來中國儒家發展之路究竟何在,特別是在天道衰落一個(ge) 半多世紀之後,沒有天道支撐的“儒家形而上學”,要尋求新的方向來反本開新。

 

關(guan) 鍵詞:道德的形上學、審美形而上學、牟宗三、李澤厚、道德情感、情理結構、智的直覺、理性的神秘、即內(nei) 在即超越、即存有即活動、即道德即宗教

 

當代中國儒學如何發展?現代所謂的“心性儒學”,承襲宋明心學一派,以牟宗三哲學為(wei) 最高峰,但巔峰之後,該如何走出新路?我始終認為(wei) ,這才是中國儒家麵臨(lin) 未來的真正問題,而且這種未來發展定是“多元共生”之格局![2]

 

宋明儒家,在海外漢學家那裏被稱為(wei) “新儒學”,所用英文為(wei) Neo-Confucianism(張君勱此種譯法為(wei) 中外接受),現代“新儒學”則相應被稱為(wei) New Confucianism,盡管前者用的是前綴,後者用的是單詞,但是這二者之間衣缽傳(chuan) 承與(yu) 形神相通仍是明顯的。“現代新儒學”被李澤厚看作是宋明儒學之“回光返照”,他用Modern Neo-Confucianism來加以言說,“孔門‘內(nei) 聖之學’之所以在宋明理學中大放光彩,重要因素之一是由於(yu) 吸收消化佛、道的原故。它之所以在今天現代新儒家那裏作為(wei) 主體(ti) 重現色彩,因素之一是由於(yu) 吸收了西方現代哲學的原故”。[3]所以,李澤厚將現代新儒學當作“儒學第四期”發展中的一脈,而宋明儒學各派則被歸入以廣義(yi) 之“心性”為(wei) 主題的“儒學第三期”,但始終認為(wei) 朱熹一派在客觀上仍占主流(而伊川、朱子一派卻被牟宗三視為(wei) 旁出而被貶抑),李澤厚本人關(guan) 心儒學新創:以“情欲”為(wei) 主題之“儒學第四期”,究竟該如何展拓?

 

我再追加個(ge) 問題,關(guan) 於(yu) 儒學之現狀與(yu) 未來,除了牟宗三“道德的形上學”之外,還有其他可選擇項嗎?何種”儒家形而上學”(抑或反形而上學)才能更豐(feng) 富發展未來的儒學?李澤厚為(wei) 了將中國哲學拿到世界上去以實現其全球意義(yi) ,曾有個(ge) 有趣的說法——“該中國哲學出場了”!這就要求哲學家們(men) 要對傳(chuan) 統做“創造性轉換”(林毓生語)與(yu) “轉化性創造”(李澤厚語),而李澤厚晚年提出的“情本體(ti) ”哲學當中就有“審美形而上學”思想。那麽(me) ,這種“審美形而上學”與(yu) 牟宗三先生的“道德的形上學”有哪些異同呢?李澤厚以牟宗三為(wei) 最重要的現代新儒家批判對象,他的許多思想其實都是直接針對牟宗三而出的,然而,在批牟的同時李也在為(wei) 牟思想所批,這其實是一種“雙向批判”。本文就通過對兩(liang) 位哲學家思想的比較,來管窺中國儒家的未來與(yu) 未來的中國儒學之發展可能性。

 

一、從(cong) 牟宗三批判康德“道德情感”談起

 

“道德情感”,乃是理解牟宗三與(yu) 康德、李澤厚與(yu) 牟宗三哲學差異之絕佳入手處,因為(wei) 由釋“情”進入,可以將三者的本然思想距離呈現出來。

 

牟宗三認為(wei) ,康德僅(jin) 把“道德情感”、“道德感”看作是形而下和感性的,因而不能成為(wei) 道德之基礎,其危險在於(yu) 把心智“明覺義(yi) ”與(yu) “活動義(yi) ”,完全從(cong) 意誌上脫落下來,從(cong) 而使意誌成為(wei) “幹枯的抽象的理性體(ti) ”。這個(ge) 康德批判相當到位,也恰恰是康德道德哲學內(nei) “理性霸權”之問題所在。在此,牟宗三混用了“道德情感”(moral feeling/emotion)與(yu) “道德感”(moral sense),情與(yu) 感無論中西都是有差異的,但牟宗三基本上在同一意義(yi) 上加以使用。儒家始終重這種感與(yu) 情,近期英文新書(shu) 《孔子、羅爾斯與(yu) 正義(yi) 感》一書(shu) 即可為(wei) 佐證,說明西方人也從(cong) 正義(yi) 論的當今主流出發,也意識到了羅爾斯與(yu) 孔子在“正義(yi) 感”上的同工與(yu) 可貴之處,理論前提則是在現代自由民主之“合理化多元主義(yi) ”裏,“自我教化與(yu) 家庭”也會(hui) 扮演重要角色,[4]儒家恰恰善於(yu) 此道。

 

然而,為(wei) 牟宗三所忽視的是,康德本人也有思想轉折,康德自身有一個(ge) 逐漸拋棄“情感主義(yi) ”(sentimantalism)之思想發展過程:“在18世紀60年代中期,康德曾起草過大體(ti) 上屬於(yu) 反思性情感主義(yi) 的倫(lun) 理體(ti) 係。這個(ge) 反思性的體(ti) 係在一些方麵為(wei) 後來他批判時期的倫(lun) 理體(ti) 係打下了伏筆”,然而,“康德隻在他生命的最後二十年才明確地抗拒了情感主義(yi) 理論”。[5]這顯然是康德思想發展更細微之曆程,李明輝則注意到了這種變化:晚期康德的倫(lun) 理學預設了二元性架構,即以“先天的=形式的=理性的”相對於(yu) “後天的=實質的=感性的”,並把包括“道德情感”在內(nei) 地一切情感都歸入後一領域。[6]

 

按照李明輝的歸納,“相對於(yu) 其早期倫(lun) 理學底觀點,康德後期的倫(lun) 理學有兩(liang) 項基本觀點:第一,一切情感均是感性底特殊形態,而道德情感是道德法則加諸感性的結果,其自身也屬於(yu) 感性,因此具有感性所特有的‘受納性’(Rezptivität)或被動性。第二,道德主體(ti) 是純理性的,其自身可製定道德法則,而道德情感既然在本質上是感性的,自不屬於(yu) 道德主體(ti) 。這兩(liang) 項觀點均預設一個(ge) 情感與(yu) 理性二分的主體(ti) 性架構”。[7]這種評價(jia) 無疑是公允的,其實情感與(yu) 理性不僅(jin) 是二分的,而且,此“情”因被歸屬於(yu) 感性界,因而被阻絕了走向超越之路。

 

牟宗三卻不是這樣看道德感或道德情感,因為(wei) 他把“道德感”分為(wei) 形而下與(yu) 形而上的兩(liang) 層:屬於(yu) 所謂“氣性”之道德感乃是形而下的,而上提到“本心仁體(ti) ”的則是一種超越的道德情感。這恰恰是中國哲學的長項,不僅(jin) 情理不分家,而且情也有超越向度,在牟宗三看來,它也就是孟子的“惻隱之心”和“羞惡之心”,抑或“理義(yi) 之悅我心”之心。因此,“本心仁體(ti) 之悅其自給之理義(yi) 即是感興(xing) 趣於(yu) 理義(yi) ,此即是發自本心仁體(ti) 之道德感,道德之情,道德興(xing) 趣,此不是來自感性的純屬於(yu) 氣性的興(xing) 趣”。[8]在此意義(yi) 上,牟宗三又將道德感(情感)與(yu) “道德興(xing) 趣”加以通用並共置於(yu) 超越維度,並將它們(men) 與(yu) 來自感性、屬於(yu) 氣性的一般興(xing) 趣分割開來,由此反駁康德之自由意誌隻是孤懸之“理性體(ti) ”,恰恰忘記了實乃為(wei) “本體(ti) 仁體(ti) ”之明覺活動。

 

於(yu) 是乎,牟宗三之“情”,實際上就成為(wei) 了一種“本體(ti) 之情”,這種情由於(yu) 其超越向度而成為(wei) 超驗的了。這其實植根於(yu) 中國哲學“情理合一”之悠久曆史傳(chuan) 統,特別要追溯到孟子將情加以升華的曆史源頭,此乃將“盡心,知性,知天”之“天——性——心”加以貫通後,再把“四端之情”生發為(wei) “四端之心”的結果,然而,這種心性論的絕對化是否為(wei) 孟子本意,卻值得進一步商榷,[9]古代新儒家與(yu) 現代新儒家是否極致發揮了孟子思想,在此也暫存而不論,但從(cong) 孔子到宋明儒,儒家思想其實皆不離於(yu) ”情“。李澤厚認為(wei) ,“繼承孔孟傳(chuan) 統,宋明理學把‘義(yi) 務’、‘絕對命令’明確建築在某種具有社會(hui) 情感內(nei) 容的‘仁’或‘惻隱之心’上……把本來說得極高、極大的‘天命人性’、道德法則、倫(lun) 常秩序,最終又歸結到充滿感性血肉的心理情感的依據上……在宋明理學中,感性的自然界與(yu) 理性倫(lun) 常的本體(ti) 界不但沒有分割,反而彼此滲透吻合一致了。‘天’和‘人’在這裏都不隻具有理性的一麵,而且具有情感的一麵。”[10]這意味著,即使到了宋明儒那裏,天與(yu) 人仍是情理合一的,但問題是這種合體(ti) 從(cong) 宋儒開始,就是在先行情理割裂基礎上的再度彌合,已然不是原始混一的狀態了。

 

在“心性”成為(wei) 現代新儒學主流之外,李澤厚則提出了另一種哲學思路,他的“情本體(ti) ”哲學的核心乃是“情理結構”,他既不認同晚期康德的“去情感主義(yi) ”,也不同意牟宗三的“超情感主義(yi) ”,從(cong) 而在“情之本體(ti) ”的拓展上走得更為(wei) 深遠。

 

二、從(cong) 康德“道德底形上學”升華到牟宗三“道德的形上學”

 

按照牟宗三的“道德理想主義(yi) ”大思路,所謂“本心仁體(ti) ”,一方麵能“自給自立道德法則”,發布無條件的“定然命令”,這顯然與(yu) 康德道德哲學論述基本一致;但另一方麵,他又強調,中國人的這種道德同時是要“感之”、“悅之”、“覺之”的,這就又把“感性之維”拿回到了倫(lun) 理中。所以,牟宗三從(cong) 來不認為(wei) ,本心仁體(ti) 僅(jin) 有“其理”,此乃伊川、朱子一脈的旁說,而始終認定,本心仁體(ti) 也是感性的,所以當他用“本心仁體(ti) 之悅”這個(ge) 詞時,落腳點就在於(yu) 這個(ge) “悅”字。

 

正如康德道德自我立法一樣,既然在牟宗三那裏,本心仁體(ti) 乃是自尋根源的,也就是自創道德根源的,所以,它也就不是外求的,也不可能是外求的,最終訴諸於(yu) 某種人格神的超越力量乃是不可能的,所以才是內(nei) 在的超越的,其超越與(yu) 基督教相比而言為(wei) 內(nei) 在的,這也是從(cong) 宋明理學到現代新儒學的共同思想脈路:過去是曾深受——此岸與(yu) 彼岸——分立之佛教思想影響之後果,[11]現代則是深受那種——現象界與(yu) 物自體(ti) ——之先行斷裂之康德主義(yi) 影響之結果,二者共同之處就在建基於(yu) “兩(liang) 個(ge) 世界”之上,前有佛教東(dong) 漸後有西學東(dong) 漸,如此闡發儒家就與(yu) 宋明之前的解儒有了“質”的差異。

 

毋庸置疑,牟宗三的哲學觀點在現代新儒家當中最為(wei) 決(jue) 絕,所謂“本心”、“仁體(ti) ”、“性體(ti) ”、“心體(ti) ”,絕不是康德主體(ti) 性哲學意義(yi) 上的“理性體(ti) ”,而是一種所謂“心能”。此“能”,看似為(wei) 康德意義(yi) 上的道德“能力”,實踐理性在康德道德哲學那裏是一種屬人的道德化能力(moral faculty),但是,牟宗三在“能”之前加了個(ge) “心”,就把“心能”化作“即存有即活動”的生生創造之體(ti) 了。在此意義(yi) 上,牟宗三之“心能”,就不隻是康德意義(yi) 上的作為(wei) “心靈能力”之能力,也不是對道德之欲求能力(the faculty of desire),而是具有能把道德化作行動之能動能力(power)。此種能力也就不隻是作為(wei) “潛能”意義(yi) 上的能力(capacity),更不是無需後天培訓人就具有的能力(ability),牟宗三的心性論才是徹底貫徹了陽明心學的“知性合一”。

 

晚期康德也更為(wei) 決(jue) 斷,在《道德底形上學》當中,康德甚至認定,“同情感根本是義(yi) 務”。實際上,從(cong) 同情轉向義(yi) 務,也就從(cong) 情感變為(wei) 理性:“但盡管與(yu) 他人共苦(且因此也共甘)本身並非義(yi) 務,可是陶冶我們(men) 內(nei) 心中同情的自然的(感性的情感),而且利用這些情感作為(wei) 諸多手段,以促成出於(yu) 道德原理及與(yu) 之相符的情感之同情,這卻是對他人底命運之實際同情,且因此為(wei) 了這項目的而為(wei) 間接的義(yi) 務。”[12]這就出了問題,康德居然把作為(wei) “感性的情感”之本然自然的同情,推演為(wei) 一種“共同之情”而成為(wei) 大家必須遵從(cong) 的義(yi) 務,從(cong) 而終趨於(yu) 理性。不僅(jin) 怎樣,在康德“義(yi) 務——自律——自由”之層級當中,同情心無疑被歸於(yu) 最低層,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通過邏輯推演同情為(wei) 義(yi) 務,最終“判”情為(wei) 理,這就背離了道德情感之“情理交融”的本質。

 

這顯然也是中國哲學家所難以接受的,所以,牟宗三曾直言對康德的批判有四,康德以為(wei) 道德法則:“(一)不能從(cong) 經驗建立;(二)不能從(cong) ‘範例’引申;(三)不能從(cong) ‘人性底特殊屬性’、‘脾性’(性癖)、性好、以及‘自然的性向’(Propensions,inclinations and natural dispositions)推演;(四)甚至亦不能從(cong) ‘上帝的意誌’來建立。這一切所建立的道德法則以決(jue) 定我們(men) 的意誌,都是康德所謂‘意誌之他律’(Heteronomy of the will)。”[13]這第一、二、三條批判,乃是“自下而上”的。所謂“不能從(cong) 經驗建立”恰是晚期康德所杜絕的休謨“情感主義(yi) ”路數,蘇格蘭(lan) 主義(yi) 一路的哲學家都要從(cong) 經驗來建道德原則。所謂“不能從(cong) ‘範例’引申”,則是說“道德典範”的意義(yi) ,有點接近於(yu) 如今的“情境倫(lun) 理學”(situational ethics)所強調的從(cong) 具體(ti) 情境而非高蹈之道德原則出發來建構情境化的倫(lun) 理。所謂從(cong) “人性底特殊屬性”及“自然的性向”出發,更接近於(yu) 如今的休謨主義(yi) 的複興(xing) ,由此所謂的“新情感主義(yi) ”(New Sentimantalism)就建基在自然人性論的基礎之上。第四條訴從(cong) “上帝的意誌”來建立,則是“自上而下”的,但是牟宗三認為(wei) ,恰恰在這一點上,康德做得還不遠遠不夠。

 

這就要從(cong) 康德的“道德底形上學”升華到牟宗三的“道德的形上學”,前三條牟宗三並不讚同康德的內(nei) 核,也就是要把道德建構中之“感性”要素給找回來,但是第四條則是牟宗三的超越康德所在,也就是為(wei) 道德所尋求到的真正的性體(ti) 、心體(ti) 、道體(ti) 之根基。所以,康德之“自由意誌經由其自律性所先驗提供的普遍的道德法則是道德行為(wei) 之準繩,而依中國傳(chuan) 統,則是主張先驗的普遍的道德法則是性體(ti) 之所展現,”[14]這就涉及到從(cong) 康德到牟宗三兩(liang) 種形上學的建構。

 

牟宗三取道於(yu) 康德,又試圖消化康德。他從(cong) 中國哲學內(nei) 部加以分殊:楊雄《法言》說“觀乎天地,則見聖人“,理學家程伊川改為(wei) ”觀乎聖人,則見天地”,前者被牟宗三認為(wei) 是metaphysical ethics或theological ethics,後者則是moral metaphysics。[15]這個(ge) 徹底翻轉,可謂意義(yi) 重大,觀聖人實質就是觀“心”!問題在於(yu) ,從(cong) 觀聖人到見天地,宋儒的這種翻轉,也許恰恰是走反了路。宋明儒家以一種形而上的新態度走向了心性,從(cong) 而走向了原典儒學的那種——從(cong) 觀天地到見聖人——之素樸之路的反麵。所以,孔子時代那種“畏”天,也被宋明儒所謂“敬”天所逐步取代了,這恰恰是由於(yu) “心性”地位不斷上升的結果,原典的“性體(ti) ”與(yu) 宋明“心體(ti) ”之間被做了新的嫁接與(yu) 融合。

 

進而,牟宗三就將儒家與(yu) 康德進行比較,“康德隻承認moral theology,不承認theological ethics(神學的道德學)。這是中國人的精神,中國人沒有神學,儒家以實踐理性作拱心石,依我的名詞是:儒家隻承認moral metaphysics,而不承認metaphysical ethics”。[16]這也是理解牟宗三哲學的一處關(guan) 鍵,所謂moral metaphysics就是道德形上學,而metaphysical ethics則是形上倫(lun) 理學,[17]在康德那裏它也可以同神學倫(lun) 理學等同。然而,康德所承認的是道德神學,而不是神學的道德學,[18]而中國傳(chuan) 統卻沒有神學傳(chuan) 統,儒家還是以“實踐理性”為(wei) 拱心石的。牟宗三不就是批判康德所力求建構的“超越的形上學”,但實際上隻建構起來作為(wei) 道德哲學的“道德底形上學”,並最終滑入“道德的神學”嗎?而牟的“道德的形上學”,則是作為(wei) “基本存有論”而存在的,這裏還真有來自海德格爾的表麵影響。

 

所以,康德的“道德底形上學”就是“moral metaphysics”,這個(ge) “底”表示領屬關(guan) 係,讓道德附屬於(yu) 形上學,意指道德意義(yi) 上之形而上學,但這在中國哲學家看來還沒有將道德推到極致態,因為(wei) 牟宗三的工作就是要讓康德的“實踐理性充其極”。相形之下,牟宗三的“道德的形上學”則是“metaphysics of morals”,這個(ge) “的”表現形容關(guan) 係,讓道德成為(wei) 指涉對象,意指關(guan) 於(yu) 道德之形而上學,從(cong) 而指向道德的最高原則,這恰恰是牟宗三將“實踐理性”推到終極之必然推論。“道德底形上學”是為(wei) 道德構建一種形上學,而“道德的形上學”則形上學歸屬道德,亦即“本體(ti) 即是道德、心性”,而非前者那種“給道德建構某種理論體(ti) 係而已”[19]。這意味著,牟宗三試圖貫通“道德界”與(yu) “存有界”,來找尋到絕對的本體(ti) ,“道德形上學不但上通本體(ti) 界,亦下開現象界,此方是全體(ti) 大用之學”,[20]它“成就個(ge) 人道德創作的本心仁體(ti) 總是連帶著其宇宙化生而為(wei) 一的”,[21]以取代康德的物自體(ti) 和上帝觀念,從(cong) 而把康德“道德的神學”改造為(wei) “道德的形上學”。

 

由此,再來返觀康德的“三大批判”哲學體(ti) 係,牟宗三傾(qing) 力批判康德實在是缺乏“道德的形上學”,所以看得出三大批判都有了問題,當然這是從(cong) “道德理想主義(yi) ”所見的論點。恰恰由於(yu) 缺乏這種徹底形上學,所以康德“實踐理性”的第一義(yi) ,亦即“純粹理性如何能是實踐的”,在牟宗三看來盡管可以充分展現,但卻隻能做抽象的思考,從(cong) 而忽視了人的經驗、範例與(yu) 自然傾(qing) 向。相形之下,康德“實踐理性”的第二義(yi) ,亦即“自由是如何可能的”,還有第三義(yi) ,亦即“人何以能直接感興(xing) 趣於(yu) 道德法則”,則麵臨(lin) 問題更大,因為(wei) “自由”被預設為(wei) 抽象理念,所以對人根本沒有“呈現”出來,道德法則如果無法具體(ti) 的呈現,隻有“存有”而無“活動”,那還談何由人通天的“道德的形上學”?

 

質言之,牟宗三最終批判康德——“尊性”、“卑心”而“賤情”!這意味著,康德雖尊道德之性,但未上升到心體(ti) 之高度,同時更貶抑了情。“正因康德道德哲學無自實踐工夫以體(ti) 現性體(ti) 心體(ti) 一義(yi) ,故亦不能正視此道德感、道德情感也。他隻是抽象的思考,以顯道德之體(ti) ……而對於(yu) 超越之心與(yu) 情則俱未能正視也。若以儒家義(yi) 理衡之,康德境界,是類乎尊性卑心而賤情者,”[22]這就讓牟宗三與(yu) 康德徹底分殊與(yu) 決(jue) 裂開來,儒家的“道德的形上學”,並不是“形上學的道德學”![23]

 

三、牟宗三與(yu) 李澤厚的立足點:“實踐理性”充其極與(yu) “人類實踐”作根基

 

李澤厚對牟宗三這一套“道德的形上學”不以為(wei) 然,因為(wei) 他有自己的另一套“審美形而上學”之新構。李澤厚對牟宗三的批判,其實也是一位哲學家對另一位哲學家的哲學批判。讀李澤厚的哲學,看似簡單,但越讀越複雜;讀牟宗三的哲學,入手複雜,但越讀越簡易。然而,從(cong) 牟宗三到李澤厚,都是在中西哲學之間做工作的,康德無疑成為(wei) 了他們(men) 共同思想來源。他們(men) 最終也都是那種“六經注我”式的哲學家,但牟總三試圖將“六經注我”建基在“我注六經”的基礎上,當然這裏的“我注六經”乃是是指中國古典哲學基礎文獻,而“六經注我”在兩(liang) 位哲學家那裏,以康德為(wei) 代表的西方哲學都成為(wei) 了另一大思想源頭。

 

從(cong) 借鑒西學的意義(yi) 上,牟宗三的儒學可稱之為(wei) “康德儒學”,這種“康德化儒學”的反麵就是“康德儒學化”,當然牟宗三對康德理解也儒家化了,他對康德對“誤讀”(misreading)在李澤厚看來乃是故意為(wei) 之。[24]李澤厚理解康德,還有馬克思實踐論與(yu) 儒家實用理性的共同根基,但是李澤厚的思想來源卻是三維的,我曾論述過這種哲學建構:第一,以孔子化馬克思——“實用理性”與(yu) 生產(chan) 實踐(廣義(yi) 曆史理性)的互證;第二,以孔子化康德——“經驗變先驗”,但以“曆史建理性”來闡發之;第三,以孔子化海德格爾——“情本體(ti) ”,最終才落實了“心理成本體(ti) ”。

 

有趣的是,如果從(cong) 康德的基點出發,牟宗三與(yu) 李澤厚所接受與(yu) 重構的康德,還是有側(ce) 重之不同的,他們(men) 帶著不同的“前理解”來闡發來康德。具體(ti) 而言,牟宗三雖然對三大批判均有深入研讀,但是他的真正立足點卻仍是道德的,也就是以第二批判之“實踐理性”為(wei) 主體(ti) 的,並將道德理性提升到形上學的高度。李澤厚也對三大批判均有研究,他1979年初版那本《批判哲學的批判》如今已被譯成英文,改書(shu) 名為(wei) A New Key to Kant(《康德新解》),他為(wei) 該英文版所做新序當中說:“本書(shu) 表層述評是由康德講到馬克思,實際上是由馬克思回到康德,即由人以製造-使用工具的物質實踐活動和社會(hui) 關(guan) 係作為(wei) 生存基礎,提出和論說似乎是‘先驗’的認識、道德、審美的心理形式結構的來由和塑建,這就把康德顛倒了過來,並認為(wei) 這可以與(yu) 中國傳(chuan) 統儒學聯結起來。”[25]

 

的確,李澤厚以儒家“實用理性”為(wei) 根,在馬克思與(yu) 康德之間做文章,依循馬克思翻轉了康德,但是,在對康德哲學的論述過程當中,他還是服膺第三批判之溝通力量的。然而,樞紐也在於(yu) ,牟宗三與(yu) 李澤厚所理解的“實踐理性”之根本不同。與(yu) 牟宗三接受康德深刻影響而在本土道德意義(yi) 上使用“實踐理性”不同,上世紀60年代的李澤厚就提出了從(cong) “實踐中的理性”(reason in practice)飛躍到“實踐理性”(practical reason)的飛躍問題。在筆者整理出來的《六十年代殘稿》當中,李澤厚認定:“因為(wei) 有實踐中的理性,才可能有理性的實踐,即合規律性的、普遍必然的實踐,即實踐理性。實踐理性是宇宙中最強大無比的、活生生的、無限向前拓展著的主體(ti) —人的力量,它是社會(hui) 存在的根本內(nei) 容,是一切思維、符號、理知的現實的物質基礎。”[26]如果說,實踐中的理性僅(jin) 僅(jin) 還是規律性的話,那麽(me) ,實踐理性則是實踐的合規律性,乃是實踐的普遍必然性。這種規定,其實也浸漬了中國哲人的智慧,後來“實用理性”被李澤厚先生視為(wei) 中國人的生存智慧,由此,方將之從(cong) 原本的倫(lun) 理學概念轉化為(wei) 哲學人類學的範疇。

 

當康德的《判斷力批判》這座連通——“知識規範”與(yu) “道德本體(ti) ”——的理論橋梁被架成之後,這三者便更明確地對應著人類“知”、“情”、“意”的不同領域。接受這種古典哲學的區分影響,無論是牟宗三還是李澤厚,無論是傾(qing) 向於(yu) 道德意義(yi) 上的實踐理性還是人類勞動意義(yi) 上的實踐理性,他們(men) 最終都是希望最終融通三者的,牟宗三就有其著名的真善美“分別說”與(yu) “合一說”,而李澤厚的三者融通卻通過——“以美啟真”與(yu) “以美儲(chu) 善”——來加以實現,相當注重康德的“第三批判”的架橋功能。牟宗三則不滿意康德本人第三批判的橋梁與(yu) 中介功能,並認定這種“第三者”之溝通其實並不可能。按照牟宗三的意見,無需審美論與(yu) 目的論出場,道德形上學的最本質的內(nei) 容,就關(guan) 涉到“自然與(yu) 應然”、“存在與(yu) 價(jia) 值”之統一問題,其實就是“道德實體(ti) 與(yu) 宇宙實體(ti) ”的合一,其間並沒有任何審美存在的餘(yu) 地。

 

不僅(jin) 對康德判斷力批判無感,牟宗三對懷特海與(yu) 海德格爾的“美學情調”都不感冒。這可以用《心體(ti) 與(yu) 性體(ti) 》導論裏一段作證:懷特海(牟譯為(wei) 懷悌海)和海德格爾(牟譯海德格)都脫離主體(ti) 主義(yi) 的中心,前者從(cong) 宇宙論出發向外開,客觀建立宇宙論,後者從(cong) 存有論出發,建立客觀自性的存有論,但“懷悌海是美學情調,固無論矣,即海德格底靈魂深處恐亦是一種英雄氣的美學情調(友人唐君毅先生曾提此意),這且不論,我的意思是如此,如果實踐理性充其極達至‘道德的形上學’之完成……則這一個(ge) 圓融的智能義(yi) 理本身是一個(ge) 圓輪,亦是一個(ge) 中心點,所謂‘道樞’”。[27]牟宗三並不讚同懷特海與(yu) 海德格爾的美學取向(說海德格爾人“英雄氣的美學情調”,可與(yu) 李澤厚稱海德格爾哲學是赴死的”士兵哲學“相比照),期冀道德本身上升為(wei) 形上學境界。李澤厚也注意到牟宗三評論懷特海和海德格爾的地方,並準確地評價(jia) :在牟宗三那裏“不是任何具有客觀性的認知或審美,而隻有道德實踐才是人的主體(ti) 性,也才是宇宙、本體(ti) 、秩序,是真善美的主幹”,[28]這顯然與(yu) 李澤厚本人哲學基點與(yu) 取向根本不同。

 

牟宗三認定,康德《判斷力批判》這種架橋式的統一,仍是“外鑠的第三者”湊泊純粹理性與(yu) 實踐理性兩(liang) 大批判,“康德以審美鑒賞為(wei) 預設的一個(ge) 超驗原理即‘目的性原理’來溝通這兩(liang) 個(ge) 決(jue) 然不同的世界的,這固是一個(ge) 巧妙的構思,但卻是一種技巧的湊泊,不是一種實理之直貫,因而亦不必真能溝通得起來。”[29]在這位中國哲學家看來,審美論與(yu) 目的論的統一,還隻是玄想的、外在的,沒有達到內(nei) 在的超越,而隻有道德形上學才能以“實理”貫之,從(cong) 內(nei) 在本質上說明了“宇宙實體(ti) ”即“倫(lun) 理實體(ti) ”,反之,“倫(lun) 理秩序”即“宇宙秩序”,這恰恰也被牟宗三認定為(wei) 儒家哲學高於(yu) 康德哲學之要點所在。

 

那麽(me) ,這倫(lun) 理實體(ti) 究竟如何通於(yu) 宇宙實體(ti) 呢?牟宗三認為(wei) ,中國有“人雖有限而可無限”之強大傳(chuan) 統,人們(men) 通過所謂“智的知覺”,就可讓本體(ti) 可成“真實的呈現”,從(cong) 而找到“道德行為(wei) ”真正運行可能的超越依據。然而,李澤厚卻不是道德中心主義(yi) 者,他其實也要尋求倫(lun) 理的本土根源,但卻回歸到了以“做”為(wei) 主的實用理性根基:“道德主要不是知不知應該去做或不做,也不是知不知如何去做或不做,更不是願不願意去做或不做的問題,它不是知不知、會(hui) 不會(hui) 、願不願的問題,而是‘做不做’的問題。我所提出的道德三要素——觀念(即認知)、情感、意誌三者之中,強調以‘意’為(wei) 主。道德乃是具有非常重要的自覺選擇性的自由意誌,即:做還是不做。”[30]這意味著,牟宗三試圖為(wei) 道德尋求超驗的基礎,而李澤厚則認定道德的基礎在人類實踐本身,這是比較道德哲學的根源不同。

 

如果說,李澤厚的“情本體(ti) ”的核心,乃是“情理結構”的話,那麽(me) ,牟宗三所謂的“智的知覺”,最終歸之於(yu) 神秘經驗。他們(men) 更重要的共同點在於(yu) ,皆強調了理性之主導,這無疑都帶有來自康德理性主義(yi) 的深刻影響。

 

李澤厚的“情本體(ti) ”也絕不是“唯情主義(yi) ”,如此理解李澤厚情作為(wei) 本體(ti) ,那便會(hui) 望文生義(yi) 而大錯特錯,他其實更為(wei) 服膺康德的理性,理性在“情理結構”當中才是決(jue) 定性的要素,這是李澤厚接受康德“理性中心”哲學的重要方麵。李澤厚早就洞見出康德與(yu) 宋明儒的思想差異與(yu) 內(nei) 容之處:“康德的目的論是‘自然向人生成’,在某種意義(yi) 上仍可說是客觀目的論,主觀合目的性隻是審美世界;宋明理學則以這種‘天人合一,萬(wan) 物同體(ti) ’的主觀目的論來標誌人所能達到超倫(lun) 理的本體(ti) 境界,這被看做是人的最高存在。這個(ge) 本體(ti) 境界,在外表形式上,確乎與(yu) 物我兩(liang) 忘而非功利的審美快樂(le) 和美學心境是相似和接近的。”[31]李澤厚情本體(ti) 之“情”,就是經驗之情,從(cong) 起點上,它是“道始於(yu) 情”之情,從(cong) 終極上,則是天地境界之情,經由“經驗變為(wei) 先驗”從(cong) 而達到美善合一之境!

 

牟宗三也認為(wei) ,“道德情感”必須做出區分,一麵是屬於(yu) “實然的層麵”,如基於(yu) “人性底特殊構造”而產(chan) 生得同情心救贖即如此,但是,與(yu) 多數心性論哲學家一樣,他更為(wei) 青睞道德情感“可以上提而至超越的層麵”,從(cong) 而成為(wei) “道德理性”之表現上最為(wei) 本質環節:“在此關(guan) 節上,道德感、道德情感不是落在實然層麵上,乃上提至超越層麵轉而具體(ti) 的,而又是普遍的道德之情與(yu) 道德之心。”[32]所以,這裏的道德之情,就非經驗之情而是“本體(ti) 之情”了。

 

問題是,心性論者們(men) 所謂的“情”,作為(wei) 本體(ti) 之情,也就成為(wei) “先驗”之情,那是否還是“真情”?本為(wei) “經驗”的情如何變成“先驗”的?這是我一直要追問的難題,中國哲學史在漢代“性善情惡”論之後,直到宋明儒家對經驗之“情”采取了大多拒斥對態度,而即使接受“情”,也是通過把情加以道德化提升的這種慣有方式。這個(ge) 意義(yi) 上,劉蕺山認定“喜怒哀樂(le) ”乃是四德,而不能歸入七情之列,牟宗三其實與(yu) 之思路大體(ti) 一致,但是各中論述的程序卻迥差,牟宗三認定其中的關(guan) 鍵在於(yu) “在心(興(xing) 趣、情感)之上提而為(wei) 超越的本心”,[33]劉蕺山則更為(wei) 具體(ti) 地分配了喜怒樂(le) 哀之“情”給了四端之“心”並終歸於(yu) 仁義(yi) 理智之“性”:“惻隱之心,喜之發也;羞惡之心,怒之發也;辭讓之心,樂(le) 之發也;是非之心,哀之發也。喜怒哀樂(le) 之未發,則仁義(yi) 理智之性”(《劉子全書(shu) 》卷十一《學言》中)。

 

不僅(jin) “智的直覺”,被牟宗三從(cong) 純粹理性當中“故意”地挪移到實踐理性當中,從(cong) 而實現了情理交融,而且,所謂“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的合一,也為(wei) 情與(yu) 理的統一。其中的理,就是客觀的“存有”原則,其中的情(心),則是主觀的“實現”原則,隻是在情理合一的“配方”當中,朱熹之理與(yu) 陽明之心在其中均起到了不同的功用。當然,牟宗三的所謂“實踐”,既不是李澤厚意義(yi) 上的(生產(chan) )實踐,也不止於(yu) 康德意義(yi) 上的(道德)實踐,而是本土道德意義(yi) 上的“實踐”了。因為(wei) 牟宗三指責康德不懂“踐仁盡性”的之實踐功夫,所以,也就不能說明“道德法則”何以具體(ti) 而真實地化於(yu) “道德行為(wei) ”之中,而隻有心性之路,才可以達到這層道德之境。

 

所以說,按照牟宗三的看法,康德道德哲學所缺少的,正是“自實踐工夫以體(ti) 現性體(ti) 新體(ti) 一義(yi) ”,而這才是“儒家道德哲學”的中心課題。這“情理統一”之心,就是儒家“心即理”之心,也是道德創造之源的“本心”,這就是心性儒學的內(nei) 心所在。然而,李澤厚的“情本儒學”卻走了另一條理路。按照李澤厚的觀點,宋明理解與(yu) 康德有著根本的差異,“康德的道德律令具有更多的可敬畏的外在性,宋明理學在理論上卻保留了更多的人情味”,“由於(yu) 宋明理學所遵循的仍是中國‘天人合一’的傳(chuan) 統,這又與(yu) 康德有了根本區別。康德將現象與(yu) 本體(ti) 截然兩(liang) 分,認為(wei) 倫(lun) 理與(yu) 自然無關(guan) ;宋明理學強調體(ti) 用不二,認為(wei) ‘人道’(倫(lun) 理秩序)即‘天理’(宇宙秩序)所在”,[34]這就意味著,康德的“兩(liang) 個(ge) 世界”之分殊離中國傳(chuan) 統“一個(ge) 世界”之智慧甚遠,但牟宗三恰恰接受了康德的這種世界觀預設,所以形成其思想內(nei) 在的核心矛盾便在所難免。

 

四、李澤厚批判牟宗三:“即內(nei) 在即超越”?“即存有即活動”?“即道德即宗教”?

 

李澤厚對以牟宗三為(wei) 代表的“儒學三期說”,曾有集中的批判,他自己認為(wei) 在《說儒學四期》當中提出的這六點批判,至今近二十年而仍不過時,關(guan) 鍵是這種哲學批判提出了何種哲學問題?

 

這“李澤厚六問”,卻並不是囿於(yu) 哲學本身,第一二問在表層,第三四問為(wei) 深層,第五六問轉向實踐方麵:第一,“以心性—道德理論來概括儒學,失之片麵”。第二,“正因如此,三期說抹殺荀學,特別是抹殺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漢代儒學”。第三,批判內(nei) 聖外王說,牟宗三那種“良知坎限”的動力與(yu) 可能何在?既然本心性體(ti) 已然完滿,何必坎限自身向下開知性(科學民主)呢?第四,批判“內(nei) 在超越說”:沒有外在超越對象的之超越能到哪裏?總與(yu) 人感性生命相連的之“內(nei) 在”(容易走向自然人性論)該如何安頓?第五,儒學三期說大都是“純學院深玄妙理”,與(yu) 大眾(zhong) 生活無幹,“倡導宗教性在實際無宗教性可言”。第六,還有倡導者本人的”道德—宗教修養(yang) 問題“,其學問已成“學理之事”,而非真正的“實踐—生命之事”。[35]如今看來,此種追問似乎並未失效,仍有的放矢,但是通過比照李澤厚與(yu) 牟宗三思想的深層差異,可見前者對後者的更為(wei) 深層的批判。

 

這種通過“比較哲學”而呈現出來的“哲學比較”,可以通過牟宗三哲學思想的三個(ge) 特質來展開,這三個(ge) 特質分別是“即內(nei) 在即超越”、“即存有即活動”和“即道德即宗教”:

 

第一,批判“即內(nei) 在即超越”。按照李澤厚的哲學,他質疑這種“內(nei) 在超越論”:如何內(nei) 在?超越什麽(me) ?最終超越到哪裏去?

 

按照牟宗三,內(nei) 在的超越與(yu) 超越的內(nei) 在,要等到“道德的形上學”之完成,如此一來,“康德的那一層隔打通了,此就上帝說,雖超越而亦內(nei) 在了”,“良知的當下決(jue) 斷原是本良知本體(ti) (性體(ti) 心體(ti) )而來,原是本‘先天而天弗違’的道體(ti) 性體(ti) 而來,原不與(yu) 康德所宣稱的格言相衝(chong) 突,乃是本體(ti) 以成用”。[36]康德那句哲學箴言,曾被錢坤強用漢語翻為(wei) :“有二事焉,恒然於(yu) 心;敬之畏之,日省日甚:外乎者如璀璨星穹,內(nei) 在者猶道德律令”,李澤厚翻譯的語言更為(wei) 幹淨灑脫:“為(wei) 我上者,燦爛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牟宗三的翻譯則更為(wei) 平實且準確:“有兩(liang) 種東(dong) 西,我們(men) 愈是時常地而且不斷地反省它們(men) ,它們(men) 便以總是新的而且加深的仰慕與(yu) 恐懼來充實心靈,此兩(liang) 種東(dong) 西便是”——“在我們(men) 之上的天體(ti) 與(yu) 在我之內(nei) 的道德法則”[37](Der bestirnte Himmel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

 

實際上,牟宗三所做的工作,就是將“在我之內(nei) 的道德法則”貫通於(yu) “在我們(men) 之上的天體(ti) ”,在把內(nei) 心的道德律令通過“內(nei) 在的超越”而通達頭上的燦爛星空,“儒教是真能正視道德意識的,視人生為(wei) 一成德治過程,其終極目的在成聖成賢。所以其教義(yi) 不由以神為(wei) 中心而展開,而乃由如何體(ti) 現天道以成德上而展開”[38],就是“道德的形上學”之真義(yi) 。隻不過,康德意義(yi) 上的燦爛星空還不具有牟宗三那種道德高位的意義(yi)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新儒家們(men) 往往將宇宙道德化了。李澤厚質疑這種形上學的唯道德化,認為(wei) 人與(yu) 宇宙的關(guan) 聯僅(jin) 囿於(yu) 道德乃是有問題的,如果宇宙本身就是道德的,那麽(me) 在人類出現在地球之前,宇宙怎麽(me) 會(hui) 是道德的呢?所以人類是高於(yu) 道德,李澤厚認為(wei) 所謂內(nei) 聖“也不僅(jin) 是道德,它包括整個(ge) 文化心理結構,包括藝術、審美等等”。[39]問題也的確是,如果僅(jin) 僅(jin) 關(guan) 注善,那麽(me) ,真與(yu) 美之維度在形而上學當中究竟該如何安置?

 

李澤厚更質疑內(nei) 在超越的可能性:“因為(wei) ,歸根到底,沒有外在超越對象的‘超越’,沒有那個(ge) 可敬畏的上帝,又能‘超越’到哪裏去呢?實際上,它隻剩下‘內(nei) 在’,而失去了‘超越’。而這‘內(nei) 在’,所以也就自然走向人欲論即自然人性論。”[40]這的確是個(ge) 尖銳而深刻的批判!從(cong) 中國哲學發展史上看,李澤厚東(dong) 見到了心性論走向自然人性論的危險:朱熹將“畏”釋為(wei) “敬”,再變為(wei) 王陽明至劉宗周之“敬亦多餘(yu) ”,隻需“誠意”即可,結果“王門後學”幾代後,也就墮落為(wei) 自然人欲論了。這個(ge) 思想發展曆程,可以更高屋建瓴地概括為(wei) “畏”——“敬”——“誠”——“欲”。恰恰是內(nei) 在超越的矛盾,使得儒學走向了道德形上學的反麵,這個(ge) 批判既符合曆史邏輯,又達及矛盾深處。

 

李澤厚挑明了牟宗三的矛盾所在:一麵否定“外在超驗”的上帝神明,把道德律令建在”人心即天心”、“人性即神性”基礎上,亦即把“內(nei) 在心性”作為(wei) 本體(ti) 的基礎之上;但另一方麵,又模擬西方“兩(liang) 個(ge) 世界”(具體(ti) 就是康德之現象與(yu) 物自體(ti) 二分)的構架,把此人“心”、人“性”說成是“超越”的。那麽(me) 問題就來了,從(cong) 哲學上,既二分又合一:牟宗三看似在彌合道德實體(ti) 與(yu) 宇宙秩序,但實則其思想分立根基卻是康德化的兩(liang) 分法,兩(liang) 者恰恰是悖離的。吊詭的是,按照這種內(nei) 在哲學矛盾的揭示,再來返觀李澤厚,也出現了類似的問題:李澤厚表麵上也持“物質本體(ti) ”與(yu) “心理本體(ti) ”之二元論,這個(ge) “雙本體(ti) 論”,他自認是本然合一的,但畢竟亦是二分的,這一分與(yu) 一合之間亦有矛盾。李澤厚在批判牟宗三的同時,其實也在進行自我批判。但李澤厚始終認為(wei) ,雙本體(ti) 論本是為(wei) 一的,無論在邏輯與(yu) 事實上,都是先有物質,先有人的生產(chan) 活動,然後才有心理,隻不過為(wei) 了強調“心理成本體(ti) ”之獨立性,才不得不區分出二者,但實際上還是一元的。

 

其實,不僅(jin) 在康德那裏,“內(nei) 在的超越”不可能,而且,在那裏基督教正宗那裏,“超越的內(nei) 在”也不可能。因為(wei) 基督教正宗強調的正是不可能有內(nei) 在性的超越,超越的隻有上帝,人想要自己去超越,那就是異端。通過李澤厚的追問,還可以繼續追問:問題倒不在於(yu) 超越什麽(me) ,而是超越到哪裏去?李澤厚與(yu) 牟宗三的思想根本差異,仍在於(yu) “一個(ge) 世界”(巫史傳(chuan) 統)和“兩(liang) 個(ge) 世界”(現象界與(yu) 物自體(ti) 之分)的根本分殊,而這種來自古希臘的感性界與(yu) 理念界之分對本土而言恰恰是舶來的。

 

“智的直覺”在康德那裏,隻能歸屬於(yu) 上帝,人沒有這個(ge) 本領,牟宗三則試圖把“智的直覺”回歸人間,從(cong) 而隻能走內(nei) 在超越之路可走了,由此人自己可直經道德之途來“通天”,這就把康德認識論問題轉化我道德問題了。牟宗三一方麵把握到了中國實乃“一個(ge) 世界”,人作為(wei) 主體(ti) 的頂天立足之功;但另一個(ge) 方麵,現象與(yu) 物自身的割裂有如此嚴(yan) 重,他認為(wei) 人有(通於(yu) 物自身)“智的直覺”與(yu) (通於(yu) 現象)“感性直覺”之分,隻有前者那種良知、道心才是“無限心體(ti) ”,才能達到內(nei) 在超越。

 

質言之,牟宗三自身的核心矛盾,實質上在於(yu) “一個(ge) 世界”與(yu) “兩(liang) 個(ge) 世界”之矛盾,這其實也是牟宗三自己無法解決(jue) 的二律背反。盡管牟宗三也曾成功地批判康德之二律背反:一方麵認為(wei) ,物自身為(wei) 有限,要成為(wei) 超越則需無限;另一方麵,人如果沒有“智的知覺“就不認識物自身,物自身隻能有限而不能無限,所以物自身就又不能是超越的,但是牟宗三自己的“內(nei) 在超越”卻更有悖謬之處。

 

第二,批判“即存有即活動”。牟宗三與(yu) 李澤厚的差異就在於(yu) ,關(guan) 鍵是何種“活動”?何種“實踐”?

 

這個(ge) “即活動”之活動,在牟宗三那裏當然就是道德活動了:“先秦儒家以及宋明儒之大宗皆是以心性為(wei) 一,皆主心之自主、自律、自決(jue) 、自定方向即是理;本心即性,性體(ti) 即活動即存有者;本體(ti) 宇宙論地自‘於(yu) 穆不已’之體(ti) 說道體(ti) 性體(ti) ,道體(ti) 性體(ti) 亦是即活動即存有者。活動是心、是誠、是神,存有是理。此是攝存有於(yu) 活動,攝理於(yu) 心神誠,此即是吾人道德創造之真幾性體(ti) 。此性體(ti) 不能由‘即物窮理’而把握,而隻能由反身逆覺而體(ti) 證。”[41]按照這種理解,存有就是“理”,而活動則是“心”、“誠”、“神”,最終要將存有攝存於(yu) 活動之中。

 

“存有”作為(wei) “靜”的原則,在牟宗三那裏,乃是一種本體(ti) 論的存在(ontological being),而活動(activity)則是與(yu) 之相對之“動”的原則。因此,牟宗三的心體(ti) 性體(ti) ,就不僅(jin) 有存有論意義(yi) 上的“現實”原則,而且活動論意義(yi) 上的“實現”原則,從(cong) 而“不斷特顯於(yu) 道德行為(wei) 之成就,它亦遍潤一切存在而為(wei) 其體(ti) ”。[42]“有”存於(yu) “動”,這是他批判伊川、朱子一路的關(guan) 鍵所在,也是走向心學的關(guan) 鍵一步。《心體(ti) 與(yu) 性體(ti) 》這本書(shu) 將宋明儒分為(wei) 三係統,牟宗三既不讚同“伊川朱子係”之客觀化傾(qing) 向,也與(yu) “象山陽明係”之主觀化傾(qing) 向實有一定距離,反而繼續區分出“五峰蕺山係”來試圖將前兩(liang) 者貫通之。“即存有即活動”實乃牟宗三衡量宋明儒學的一把“標尺”。有“有”無“動”——正是“伊川朱子係”的缺憾所在,“主觀地說,是靜涵靜攝係統,客觀地說,是本體(ti) 論的存有之係統,簡言之,為(wei) 橫攝係統”,[43]而所謂動的係統乃是“縱貫體(ti) 係”,這個(ge) “本體(ti) 宇宙論”之“實體(ti) 之道德創生”,才是牟宗三眼中儒家的“大宗旨”所在。

 

李澤厚則明確反對牟宗三的中國哲學史分係之理解,他認定從(cong) 荀子、董仲舒到朱熹才是正門正派,恰恰象山、陽明一派才是旁出支係,這是符合中國思想與(yu) 社會(hui) 發展實際的。李澤厚明確表示:“我的看法與(yu) 牟宗三的觀點剛好相反。牟認為(wei) 朱熹是‘別子為(wei) 宗’,但沒有解釋這個(ge) ‘別子’居然可以成為(wei) 正宗數百年的現實原因,他是純從(cong) 思想本身來立論的”;[44]“朱熹強調:‘聖人千言萬(wan) 語,隻教人存天理滅人欲’,要求人們(men) 進行‘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格物致知’,以外在的、先驗的天理(實際乃‘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的‘禮’,即外在社會(hui) 規範)來主宰、控管、約束、規範人的一切自然情欲,以此日積月累地不斷磨打、鍛煉從(cong) 而培育人的意誌以及觀念和情感……由外而內(nei) ,由倫(lun) 理規範而道德行為(wei) ,而這,不正是荀學麽(me) ?在朱熹那裏,仁是理,理即性,仁之端是心,惻隱是情,心統性情。總之,以外在的、先驗的理,主宰並融解為(wei) 內(nei) 在道德心性,而完成道德行為(wei) 。”[45]

 

在“理學”與(yu) “心學”何者為(wei) 主流的問題上,李澤厚毅然選擇了前者,這不隻是理論上的考量,而且從(cong) 實踐上朱學也確為(wei) 中國社會(hui) 更有影響力的主流。如今的現代新儒家,將陸王心學一派視為(wei) 主流,卻恰恰忽視了曆史的事實,盡管明代後期王學後學蔚為(wei) 大觀,但是很快卻由於(yu) 其思想上的缺憾而衰微,進而入清以後,從(cong) 顧炎武到王夫之清代思想家們(men) 無不以反王學作為(wei) 思想目標之一。李澤厚所揭示的心性學派的思想矛盾更為(wei) 深入,陽明“後學也終於(yu) 走向‘天理即在人欲中’‘人欲即天理’的自然人性論。……另一方麵,便演繹為(wei) 否定‘性’隻認‘情’、卻又嚴(yan) 厲地將‘情’與(yu) ‘欲’絕對分開來的禁欲主義(yi) (如劉宗周)”[46],這不都恰恰走了對立麵了嗎?其實,思想邏輯發展與(yu) 社會(hui) 開展,在李澤厚的曆史闡發那裏是相互匹配的。

 

質言之,牟宗三關(guan) 注的是“道德實踐”,“智的直覺”要通過神秘的”逆覺體(ti) 證“來實現,李澤厚是以“生產(chan) 實踐”為(wei) 思想根基,進而區分“宗教性道德”(但也不是良知呈現)與(yu) “社會(hui) 性道德”,認定前者對後者形成“範導”作用,兩(liang) 位哲學家之間在此形成了最大的思想距離。這兩(liang) 種根本不同的“實踐觀”,使得李澤厚看到:“因為(wei) 牟強調的是個(ge) 體(ti) 主體(ti) 性的道德實踐,這實踐當然不能脫離感性,與(yu) 王陽明一樣,這裏便醞涵著感性與(yu) 超感性、活生生人的自然存在與(yu) 道德自律的內(nei) 在矛盾”,但是包括牟宗三在內(nei) 的現代新儒家,“不管是剛健、衝(chong) 力、直覺、情感、理知邏輯或道德本體(ti) ,由於(yu) 都沒有真正探究到人類超生物性能、力量和存在的本源所在,便不能找到存有與(yu) 活動、必然與(yu) 自然、道德由於(yu) 本體(ti) 的真正關(guan) 係”,[47]而在李澤厚看來,隻能回歸到人類的生產(chan) 實踐的根源上,才能徹底地解決(jue) 這些根本難題。

 

第三,批判“即道德即宗教”。李澤厚批判“儒學三期”受佛教影響追求儒學的宗教品格,這就遠離了原典儒學之智慧,並強調儒家思想“即道德、即審美、即準宗教”。

 

按照牟宗三的觀點,儒家人文主義(yi) 中被認定具有宗教性由此方成“道德宗教”。所謂“人文教”,一方麵,落下來成為(wei) “日常生活之軌道”,“孔子開精神生活的途徑,是不離作為(wei) 日常生活軌道的禮樂(le) 與(yu) 五倫(lun) 的”,[48]另一方麵則是提上去肯定“超越而普遍之道德精神實體(ti) ”,由此才可以成為(wei) “教”,所謂——“依宗起教,以教定宗”——就是這個(ge) “教”的意思。從(cong) 宗教意義(yi) 上,儒家由此就成為(wei) 了與(yu) 基督教和佛教不同的“道德的宗教”,恰恰就在於(yu) 心體(ti) 與(yu) 天道被貫通了。按照牟宗三的理解,儒家”內(nei) 聖之學“的意義(yi) ,恰恰在於(yu) “即道德即宗教”,“它是全部以道德意識、道德實踐貫注於(yu) 其中的宗教意識、宗教精神”,[49]翻過來也是如此,宗教即道德!

 

然而,李澤厚卻不這麽(me) 看,他從(cong) “一個(ge) 世界”的本體(ti) 智慧出發,認定儒學不同於(yu) 佛教、基督教和伊斯蘭(lan) 教的重要特質,就在於(yu) 力求在“地上”去建立“天國”,所以才能在“經驗的合理性”當中去萃取“理性”,同時成為(wei) 了一種類似於(yu) 宗教的信仰。李澤厚認為(wei) ,“宋明理學雖然還不是宗教,但它通過個(ge) 體(ti) 的心性修養(yang) 以達到所謂‘合天人’境界而’安身立命’,本就具有宗教性能……盡管如何接近宗教或具有宗教性能,包括王學在內(nei) 的儒家又畢竟還不是宗教”。[50]這裏麵有個(ge) 關(guan) 鍵的要點,那就是天人關(guan) 係。牟派都是要以德通天、以性貫天道,也就是用內(nei) 在的道德律令,去通於(yu) 天上的星空,也就是讓實踐理性“充其極”。但是作為(wei) 哲學家的牟宗三,也有實踐與(yu) 理論的縫隙,他在實踐上要去(智的)直覺,但論證上卻是絕對符合(理性)邏輯原則的,這其實也是牟宗三思想的另個(ge) 裂縫。

 

相形之下,李澤厚所謂的“天人新義(yi) ”,實乃指“人類自身實存與(yu) 宇宙協同共在”,卻未囿於(yu) 道德一維,承認道德又超越道德(所以才有社會(hui) 性與(yu) 宗教性道德之分及其相互關(guan) 聯),從(cong) 而人與(yu) 宇宙的節奏和諧共振而獲得“理性的神秘”。從(cong) 本源意義(yi) 上,李澤厚的“情本體(ti) ”哲學,就把這種“人類與(yu) 宇宙協同共在”設定為(wei) 一種形而上學的“物自體(ti) ”,假若沒有這個(ge) 形而上學的設定,感性經驗就沒有來源,經驗則更無法變先驗。這天人關(guan) 係,恰恰是“道德的形上學”與(yu) “審美形上學”之重要區別。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李澤厚的想法倒與(yu) 懷特海的宇宙論的“審美秩序”更為(wei) 接近,方東(dong) 美先生也多有此意:“聖人原天地之美,也就在協和宇宙,使人天合一,相與(yu) 浹而俱化,以顯露同樣的創造。換句話說,宇宙之美寄於(yu) 生命,生命之美形於(yu) 創造。”[51]

 

質言之,與(yu) 牟宗三的“即道德即宗教”的人文教看法不同,李澤厚則將審美智慧傾(qing) 注其中,轉為(wei) “即準宗教、即道德、即審美”:“理學心學所追求的‘孔顏樂(le) 處’的最高境界,既可以是倫(lun) 理——宗教式的,又可以是倫(lun) 理——審美式的,或還原為(wei) 純審美式的。”[52]

 

李澤厚將美學作為(wei) “第一哲學”,以審美始(發明發現),以審美終(天地境界),[53]並認定這才是“審美形而上學”之真諦。這是“由於(yu) 本體(ti) 並不超越時空而即在此不斷流逝的時空之中,所以要把握當下,珍惜此刻,從(cong) 而它就不是等待時空超世事的森嚴(yan) 、畏懼、緊張的最後審判,而是即在此當下時空世事中‘與(yu) 天地參’的從(cong) 容快樂(le) 。……它是‘屬倫(lun) 理又超倫(lun) 理,準審美而又超什麽(me) 的目的論的精神境界’,也就是這個(ge) 意思。正因為(wei) 此,它就似乎無往而不適,自由而愉悅。這種愉悅‘雖不同於(yu) 七情之樂(le) 而亦不外於(yu) 七情之樂(le) ’,它是在‘七情之樂(le) ’中積累沉澱了道德理性的感性快樂(le) 。如果徹底去掉那些神秘的、宗教的、倫(lun) 理的包裹和成分,還其本來麵目,它實際正式一種合目的性與(yu) 合規律性相統一的審美快樂(le) ”,[54]因而,李澤厚才在哲學本體(ti) 論當中將審美視為(wei) “底色”。

 

最後一個(ge) 問題,回到中國的形而上學這個(ge) 大問題。方東(dong) 美曾用Transcendental Metaphysics一詞,來形同“典型的中國本體(ti) 論”,按照港台翻譯為(wei) “超越形上學”,用大陸主流譯法則是“先驗的形而上學”,“其立論特色有二:一方麵深植根於(yu) 現實界;另一方麵又騰衝(chong) 超拔,趨入崇高理想的勝境而點化現實,”[55]這個(ge) 歸納持於(yu) 中道。牟宗三與(yu) 李澤厚皆要構建形而上學,但李澤厚更植根現實“一個(ge) 世界”,牟宗三則更“騰衝(chong) 超拔”而蹈於(yu) 超越。牟宗三將他們(men) 的思想歸入“儒學第三期”,李澤厚則把他的思想與(yu) 現代新儒家們(men) 都歸於(yu) “儒學第四期”,那麽(me) ,二者誰更有發展前途呢?這當然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但現如今,“心性儒學”的能量正在逐漸耗盡,“政治儒學”真正建構也無期遙遙,“儒學四期”以情欲作為(wei) 核心的思想正方興(xing) 未艾……但終要麵對儒學創新的難題:在中國人之“天道”早已衰落後的一個(ge) 半多世紀之後,如若沒有“天道”的支撐,那“道德的形上學”何以為(wei) 繼?“審美形而上學”並不囿於(yu) 道德維度,但人與(yu) 天共振之“理性的神秘”如何實現?這是未來——留給“儒家形而上學”——如何反本開新的真正挑戰!

 

注釋:

 

[1]此文為(wei) 在中國人民大學召開“牟宗三對中國哲學的貢獻和啟示”學術研討會(hui) 而做,在會(hui) 議現場筆者論述了道德與(yu) 審美形上學差異之後,台灣中研院李明輝研究員、複旦大學楊澤波教授、北京大學張學智教授、台灣中央大學楊祖漢教授、台灣大學杜保瑞教授、香港大學鄭宗義(yi) 教授、香港科技大黃敏浩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梁濤教授、深圳大學王興(xing) 國教授、中國社科院趙廣明研究員等做了評議並與(yu) 他們(men) 進行了深入交流,特此致謝!會(hui) 後在修改此文過程中,得到李澤厚先生兩(liang) 次電話和多次郵件的重要指正,避免了對康德、牟宗三和他本人的誤解,由衷深表謝意!

 

[2]關(guan) 於(yu) 儒學未來“多元共生”之發展,參見如下爭(zheng) 論,文章有劉悅笛:《評估“心性儒學”與(yu) “政治儒學”之爭(zheng) ——兼論中國儒學的前途》,《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15年第11期;商榷文章為(wei) 陳喬(qiao) 見:《王道與(yu) 民主:評陸台新儒家之爭(zheng) ——兼與(yu) 劉悅笛先生商榷》,《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15年第3期;回應文章為(wei) 劉悅笛:《儒學複興(xing) 當多元》,《社會(hui) 科學報》2016年7月21日。

 

[3]李澤厚:《中國現代思想史論》,東(dong) 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310頁。

 

[4]Erin Cline,Confucius,Rawls,and the Sense of Justice,Fordham University Press,2012,p.1.

 

[5]邁克爾·L.弗雷澤:《同情的啟蒙:18世紀與(yu) 當代的正義(yi) 和道德情感》,胡靖譯,譯林出版社2016年版,第134頁。

 

[6]Ming-huei Lee,Das Problem des moralischen Gefühls in der Entwicklung der Kantischen Ethik,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1994年版。

 

[7]李明輝:《康德與(yu) 儒家》,聯經出版社1990年版,第111頁。

 

[8]牟宗三:《智的直覺與(yu) 中國哲學》,台北商務印書(shu) 館1971年版,第195頁。

 

[9]劉悅笛:《情感哲學視野中的“惻隱之心”——兼論孟子情論的全球性價(jia) 值》,《孔學堂》2015年第4期。

 

[10]李澤厚:《曆史本體(ti) 論·己卯五說》(增訂版),三聯書(shu) 店2008年版,第143頁。

 

[11]關(guan) 於(yu) 宋儒與(yu) 佛教之間的微妙關(guan) 聯,參見熊琬:《宋代理學與(yu) 佛學:朱子理學與(yu) 佛學之探討》,文津出版社2005年版。

 

[12]康德:《道德底形上學》,李明輝譯,聯經出版社事業(ye)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版,第349頁。

 

[13]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110-111頁。

 

[14]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106頁。

 

[15]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90頁。

 

[16]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90頁。

 

[17]所謂metaphysical ethics這個(ge) 術語,牟宗三在自己的意義(yi) 上使用的,但1903年喬(qiao) 治·摩爾的《倫(lun) 理學原理》使用這個(ge) 術語影響更為(wei) 廣泛,用來形容斯多葛派、斯賓諾莎與(yu) 康德所代表的倫(lun) 理學流派,亦即從(cong) 某種形而上學論題推導出倫(lun) 理學命題的哲學流派,與(yu) 後來的“元倫(lun) 理學”(meta-ethics)那種分析哲學意義(yi) 上第二階之道德語言分析乃是兩(liang) 回事,參見G.E.Moore,Principia Ethic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p.161.

 

[18]牟宗三在批注康德《純粹理性批判》時說:“道德的神學是神學基於(yu) 道德,最高存有底存在之確信是基於(yu) 道德法則。此即康德本人之主張。神學的道德學是道德基於(yu) 神學,道德法則基於(yu) 最高統治者之存在。……依康德,吾人可有‘道德神學’,而不能有‘神學的道德學’,蓋此後者使得道德為(wei) 他律故”,牟宗三譯注:《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牟宗三全集》第14卷,聯經出版社2003年版,第931-932頁。

 

[19]李澤厚:《中國現代思想史論》,東(dong) 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306頁。

 

[20]牟宗三:《現象與(yu) 物自身》,學生書(shu) 局1987年版,第40頁

 

[21]牟宗三:《智的直覺與(yu) 中國哲學》,台北商務印書(shu) 館1971年版,第199頁。

 

[22]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114頁。

 

[23]牟宗三譯注:《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牟宗三全集》第14卷,聯經出版社2003年版,第932頁。

 

[24]李澤厚先生與(yu) 筆者對話中,表達了牟宗三先生其實是在“故意”地曲解康德的意思,而且並不是不知道這種曲解不符康德原意;所謂“康德儒學”的說法來自與(yu) 李明輝先生的對話中筆者被激發出的一個(ge) 想法(此外還應該有所謂“杜威儒學”、“海德格爾儒學”,諸如此類),特此致謝!

 

[25]李澤厚:《儒學、康德、馬克思三合一——<康德新解>英譯本序》,《社會(hui) 科學報》2016年12月19日。

 

[26]李澤厚:《六十年代殘稿》,原稿第7頁,參見劉悅笛:《實踐哲學與(yu) 美學來源的真正鎖匙——新發現的李澤厚<六十年代殘稿>初步研究》,《文藝爭(zheng) 鳴》2017年第5期。

 

[27]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163頁。

 

[28]李澤厚:《中國現代思想史論》,東(dong) 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307頁。

 

[29]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153頁。

 

[30]李澤厚:《舉(ju) 孟旗行荀學——為(wei) <倫(lun) 理學綱要>》一辯,《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17年第4期。

 

[31]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論》,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38頁。

 

[32]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112頁。

 

[33]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145頁。

 

[34]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論》,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57、258頁。

 

[35]李澤厚:《曆史本體(ti) 論·己卯五說》(增訂版),三聯書(shu) 店2008年版,第130-155頁。

 

[36]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163頁。

 

[37]牟宗三譯:《康德的道德哲學》,西北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401頁。

 

[38]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91-92頁。

 

[39]李澤厚:《中國現代思想史論》,東(dong) 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310頁。

 

[40]李澤厚:《說儒學四期》,見李澤厚《曆史本體(ti) 論·己卯五說》(增訂版),三聯書(shu) 店2008年版,第137頁。

 

[41]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98-99頁。

 

[42]牟宗三:《智的直覺與(yu) 中國哲學》,台北商務印書(shu) 館1971年版,第199頁。

 

[43]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上卷,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52頁。

 

[44]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論》,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1頁。

 

[45]李澤厚:《舉(ju) 孟旗行荀學——為(wei) <倫(lun) 理學綱要>》一辯,《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17年第4期。

 

[46]李澤厚:《舉(ju) 孟旗行荀學——為(wei) <倫(lun) 理學綱要>》一辯,《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17年第4期。

 

[47]李澤厚:《中國現代思想史論》,東(dong) 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307-308頁。

 

[48]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學生書(shu) 局1980年版,第91頁。

 

[49]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學生書(shu) 局1980年版,第91頁。

 

[50]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論》,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3-265頁。

 

[51]方東(dong) 美:《中國人生哲學》,黎明文化事業(ye) 公司1980年版,第53頁。

 

[52]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論》,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5頁。

 

[53]李澤厚:《人類學曆史本體(ti) 論》,天津社會(hui) 科學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252頁。

 

[54]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論》,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5-266頁。

 

[55]方東(dong) 美:《中國形上學中之宇宙與(yu) 個(ge) 人——一九六四年第四屆東(dong) 西方哲學家會(hui) 議論文》,孫智燊譯,《生生之德》,黎明文化事業(ye) 公司1979年版。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