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儒家思想與人權標準(餘樟法)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10-04-15 08:00:00
標簽:
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據報道,新任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何亞非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表示,儒家思想同人權標準同等重要,這兩者之間並不衝突,而是一種相互補充和相互促進的關係。據說,這是中國官員首次在國際場合公開表達類似觀點。

這個表態,同時肯定了人權標準和儒家思想的重要性,值得“肯定”,我們應該表示歡迎。不過我也要依理如實地指出,將儒家思想與人權標準“同等”起來,對儒家的認知仍然是膚淺的,僅從政治的、製度、“外用”的層麵理解儒家,沒有分清體用關係,不知根本,不識“大體”。

如果說人權是普世價值的話,維護人權、尊重人格、特別關注人格建設的儒家仁本主義,無疑具有更高的普世性和普適性,可以涵蓋、主導人權價值。注意,在民主製“出現”之前,在全球範圍內,中國曆代儒化的政權在尊重人格、維護民權的方麵做得都算是好的。古代沒有現代意義上的人權、人格標準,我們不能以此苛求古人。

人權標準作為一種現代性的製度規範,屬於“禮”的範疇。禮以義為質、以仁為本,故其精神具有普遍性,而標準則有一定的可變性,古今標準不可能完全一致,
把古代標準放在今天,當然落後,以現代標準要求古代,未免苛刻。

可以說,人權標準僅是“仁”這一根本原則在政治層麵的現代性表現,堪稱現代仁政的主要標準。現代西方的人權標準體現了高度的政治文明,無意中默契了儒家外王學的精髓。

從清朝中後期開始,“華夷”已經顛倒,在政治上,西方越來越趨於文明,趨於華,中國卻越來越退向野蠻,變成夷,這真是:中華非華,西夷非夷,中華變夷,西夷變華。

尊儒,將儒家思想與人權標準“同等”起來,可以視為中國重新回歸“中華”的一種努力,隻可惜目前這一努力太也“有限”,猶豫不決,進一退三,原因在於缺乏文化、道德力量的支持,儒家被工具化了,說是尊儒,實為利用---即使利用也是最膚淺、最惡劣、最“不經心”的利用,比古代儒化的王朝差老鼻子遠了。

真正的儒家,對仁義原則、良知本性,信解行證,缺一不可。就是尊儒,首先也必須建立在一定的了解和理解的基礎上。現政府各級領導中沒有一個真正的儒者,連略微儒化的領導也十分希有,大多數人身上根本沒有儒味,也根本不了解儒家,不知道儒家好在那裏。怎麽可能真正尊儒呢。

別說上達“大體”,便是儒家“下學”層麵的“用”,縱有了解,也極膚淺,便是能發“儒家思想同人權標準同等重要”之類膚淺之言的官員也萬中無一。所以話說回來,知道“儒家思想同人權標準同等重要”並說出來,在現體製內,算是很難得的有識之士了,比那些將兩者對立起來的學者,更是高明十萬倍。2010-3-20東海老人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www.biodynamic-foods.com)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