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用見體說儒教(陳明)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0-03-29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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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

作者簡介:陳明,男,西元一九六二年生,湖南長沙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副研究員,首都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儒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現任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教授。一九九四年創辦《原道》輯刊任主編至二〇二二年。著有《儒學的曆史文化功能》《儒者之維》《文化儒學》《浮生論學——李澤厚陳明對談錄》《儒教與(yu) 公民社會(hui) 》《儒家文明論稿》《易庸學通義(yi) 》《江山遼闊立多時》,主編有“原道文叢(cong) ”若幹種。

 
 
 
 
 
 
 
1、敘說
 
即用見體說儒教,就是把儒教作為為人的生存活動而存在的一套話語係統一種工具或文本,在其與民族生命、社會環境以及與之並立的思想體係的互動關係之中來解讀、評價和建構。這其實是一種文化人類學、文化現象學的研究進路。
 
從功能主義角度,我們尊重事實,不預設儒教當下的絕對有效性;從“文化現象學”或“符號學”立場,不預設其為與某種本體或神性相勾連的絕對真理。
 
在我看來,儒教既不是絕對的也不是封閉的。它是通過一代一代儒者的創造與時偕行,通過對文化問題的解決承擔才獲得其曆史成就和現實展開。
 
2、驅魅與返魅
 
何為“魅”?信仰、形上話語、情感及其理論化形式化表述表達。
 
所謂“驅”,在韋伯是對工業革命以來歐洲思想文化上開始發生的相對於傳統思想文化的一種替代,他用“理性化”概括其本質。在中國,是指在春秋戰國時期以儒法諸家為代表的對於上古曆史的“經驗化”、“實用化”理解和解釋(孔子對“黃帝三百年”、“夔一足”等的解釋);同時也指五四以來由於“現代化訴求”而起的反傳統運動對於傳統的批判否定,或者由於現代性深入而導致的對世界的機械化、功利化理解。
 
何謂“返”?是在身心無法安頓、價值無法穩立、社會認同和個體認同失卻基礎(所謂現代性危機)的今天,部分儒者基於對儒教可以克服上述文化危機的自信,提出“複興儒教”訴諸信仰而導出的理論主張。它主要指恢複儒學思想中天的神聖性、人格性,由此建構世界和個體的意義。(西方基督教對內對外影響的強化)
 
儒教是需要“魅”(形上學的絕對、宗教的信仰何情感以及charisma)的;曆史上的儒學也蘊含著相當的“魅”元素。但是,其在儒學的內部結構中究竟處於何種位置?其發展是否充分足以支撐起“儒教”之名?其與“非魅”元素又究竟是怎樣一種關係?卻需要深入分析具體討論。這不僅是知識學基礎,也是達到其意一目標的前提。
 
但是,迄今為止,這一問題尚未引起重視。
 
3、基督教:比較或參照
 
實際它非常重要。
 
因為儒是民族的主幹性話語係統,而民族的生命形態是不可能隻有心(情感、信仰)而沒有腦(理性、認知)的。例如,西方文化就是希臘與希伯來的兩翼齊飛。即是在社會組織上,理性的法律與信仰的宗教,各行其道各施其職各顯其能。
 
將儒學儒教化,實際是將它的內涵限嚴,外延收窄,既不符合儒學的實際,最終也會與鼓吹者的初衷背道而馳――原是要讓它發揮更大作用,實際卻導致其從公共領域退出。
 
照著基督教等宗教模式勾畫儒教的曆史與未來,是自覺不自覺的西方中心論。從利馬竇到何光滬,不僅是以這樣的預設勾勒儒學的早期發生,更是以這樣的預設批評儒學此後的發展。這一思路推到極致,就是把儒教變成基督教的翻版。
 
4、政與教:合一?分離?還是既妥協又鬥爭?
 
三代以上,聖王合一。聖者聽於天(耳)、宣於民(口)以為主(王――貫通天地人三才),故王者往也(天下歸往)。
 
春秋以降,“諸侯”逐於智謀、爭於氣力(而不是競於道德),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但不見用於世。(商鞅是最後申說霸道,才得秦孝公任用)。
 
禮崩樂壞,說明政教分離;焚書坑儒,更說明教政對立(深層是“周政與秦政對立”)。     漢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實際是雙方的一種妥協:王權看重儒學(儒教)之社會組織功能而將其接納進政府體製;儒生退而求其次有限承認王權的合法性。
 
後來的發展表明,雙方各有所得。但力量對比發生變化後,舊有平衡即告打破。
 
5、說法種種
 
今天談儒教是為了什麽?更好的認識曆史上的儒學,有效的應對當代文化問題。
 
它所要解決的問題不外乎如下幾種:a執政黨的意識形態話語替代;b百姓的安身立命;c民族的文化認同;d民主憲政的改革推進;e“西化中國”的“再中國化”。
 
學界工作的圖景大致是這樣:何光滬致力於b;劉軍寧、秋風致力於d;陳明致力於c、d。蔣慶、康曉光論證儒教為國教、呼籲儒教國教化,則分別是致力於b、e和a、c。
 
還有的人是要否定儒學,如任繼愈、李申,在他們,宗教是一個“貶義詞”。
 
明確意圖才能評判效果。由各自前提出發思考是否可能(政治的社會的)?是否有效(有無更好方案)?
 
我認為,在當今的文化課題中,儒學、儒教最具競爭優勢的是對文化認同問題的解決。這是民族複興所需要的。
 
6、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
 
塗爾幹說,“任何一個自成一體的社會,都會通過某種形式的宗教象征表達自己 。”這是羅伯托-貝拉提出公民宗教說的基礎,也是我這裏討論儒教作為公民宗教的基礎。公民宗教原是指美國在其曆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關於其國家人民與神及其世界關係和意義的具有宗教性的共識,如人權和自由觀念、“美國特殊”等。作為由避難之新教徒建立起來的國家,基督教無疑是這一切產生和發展的基礎,或者說,所謂的公民宗教乃是以基督教的義理係統和組織係統為依托生發出來的。它體現的實際是一種社會和國家的互動關係;事實上,貝拉強調的正是這種公民宗教的政治意義。
 
貝拉也曾用這一概念述指儒學或儒教:滿洲人,……意識到他們人少漢人多,便采取了可以稱作“中國的公民宗教”的東西。他們成了儒者,大清皇帝是天子,就像漢人皇帝一樣。他們並不是沒有“公民宗教”,他們用了現有的“公民宗教”來強加對漢人的統治。
 
按我看來,儒家可以稱作宗教,它和其他流行的道教和佛教一起扮演了宗教的功能。它不是一個教派,但在中國兩千多年的精英階層起了宗教的作用。
 
這種指稱之所以成立,是因為儒教有神的維度,卻沒有係統的教義;有宗廟社稷,卻無專業的神職人員;它較少關心生與死或靈魂等個人性問題,而比較關注“善”與“義”等公共問題。
 
但是,相對於美國的公民宗教,儒教與其區別也非常明顯。首先,它沒有明確的強有力的宗教義理和宗教組織的依托,而是傳統生活方式的經驗慣性,而生活方式變動不居,這使得它非常脆弱。其次,(我理解的)儒教原本就是一種社會自組織的理論(它產生於“國家”形成之前),而在國家確立其對社會的優勢之後(秦、漢等),儒教的主要功能也在社會係統內部。再次,儒教是廣義儒家的一個分支,其精英的興趣重點在儒學及其現實的政治活動,所以其空心化空殼化趨勢日甚一日。
 
盧曼也說,公民宗教“是社會基質‘實體’,而不是憑借教會的宗教組織”。
 
如果公民宗教作為一種描述對儒教來說是可以成立的,那麽,在今天,它作為一個目標是不是可以期待的呢?至少是多了一個新的思路。
 
按照即用見體的理論,儒教在今天的發展首先取決於它在當代社會中對某種文化功能的有效承擔。今天所寄望於儒學的,在我,首先是社會自組織係統的維護,其次是文化認同資源的提供、個體認同(身心安頓等)問題的解決。
 
現代生活的世俗化趨勢不可遏製(且不說政教合一對多民族國家來說負麵影響極大)。這樣,政教合一雲雲,幾乎沒有可操作性。
 
從公民宗教角度理解儒教,意味著強調其功能的社會、法律意義,強調其理論的曆史、文化色彩,強調其組織形式的社會性質,即在組織上、情感體驗上,淡化其宗教屬性;在價值上、實踐上,強化其對精神和行為的塑造指導作用。淡化宗教屬性,是為了低調方便地進入現實生活世界。強化其精神和行為的塑造指導,是為了循序漸進為理論和組織上的完善建立根基。
 
它的展開,依托於血緣、地緣,祠堂、孔廟;它的升華,寄望於清明、中秋,慎終追遠……文化認同、組群凝聚,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實現。
 
它對政治的作用,隻能是間接的,即通過對社會的組織發揮對政治或權力的影響。
 
【作者授權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