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宗教局局長王作安: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真正的融入中華文化

欄目:新聞快訊
發布時間:2016-11-19 1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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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宗教局局長王作安: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真正的融入中華文化

作者:王作安

來源:《中國宗教》雜誌2016年第10期/總第203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十月十九日甲辰

          耶穌2016年11月18日

 

 

 

     


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研討會(hui)

 

9月26日,國家宗教局在北京召開"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研討會(hui) 。各全國性宗教團體(ti) 負責人、宗教界人士、宗教學、民族學和法學領域的有關(guan) 專(zhuan) 家學者,部分省(區、市)宗教工作部門有關(guan) 同誌等參加會(hui) 議。王作安局長出席會(hui) 議並講話,陳宗榮副局長主持會(hui) 議。

 

在去年5月召開的中央統戰工作會(hui) 議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明確提出,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必須堅持中國化方向。在今年4月召開的全國宗教工作會(hui) 議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進一步對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作了深入係統的闡述。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的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宗教生存發展的客觀規律,豐(feng) 富了黨(dang) 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內(nei) 涵,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宗教理論,為(wei) 做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國家宗教局召開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研討會(hui) ,就是要以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講話精神為(wei) 指引,集中討論“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這一重大課題,統一思想認識,深化理論研究,推動實踐發展,把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的工作引向深入。下麵,我談幾點體(ti) 會(hui) ,供大家參考。

 

一、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的重要意義(yi)

 

  


西安化覺巷清真大寺


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為(wei) 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提供了正確路徑,是全麵提高新形勢下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任務,對正確處理我國宗教問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yi) 和深遠的曆史意義(yi) 。

 

其一,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是充分尊重宗教生存發展規律的必然要求。宗教是人類社會(hui)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曆史現象,雖非永恒,卻是長期的。宗教的生存和發展,取決(jue) 於(yu) 是否適應所處的社會(hui) 。宗教對社會(hui) 的適應,有著時空上的含義(yi) 。在空間上,宗教必須適應所處的社會(hui) 製度和人文環境,逐步實現本土化。在時間上,宗教必須隨著社會(hui) 形態的變遷而進行改革調適,不然也會(hui) 被邊緣化甚至淘汰。人類曆史上產(chan) 生過許多宗教,能夠存續至今的並不多,大多數宗教因不適應社會(hui) 發展要求,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亡,消失在曆史的長河中。我國現存的五大宗教,都經曆了逐步適應中國社會(hui) 的複雜而曲折的過程。佛教在經曆“沙門不敬王者”討論後,開始實現由印度佛教向中國佛教的轉變。而天主教在經曆“禮儀(yi) 之爭(zheng) ”後,遭遇“百年禁教”,又一次受到重創。曆史的經驗教訓值得銘記,作為(wei) 外來宗教,隻有適應中國社會(hui) 、融匯中國文化,才能在中國這方水土紮根生長。我們(men) 今天所講的“中國化”,既具有宗教應當適應中國社會(hui) 的一般意義(yi) ,更具有宗教應當適應當代中國社會(hui) 的特定含義(yi) 。因而,中國化的要求適用於(yu) 我國各個(ge) 宗教,既包括外來宗教,也包括本土宗教。佛教過去適應中國社會(hui) ,不等於(yu) 現在就完全適應。道教本身就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但也必須與(yu) 時俱進,跟上當代中國社會(hui) 前進的步伐。

 

其二,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是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的重要任務。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是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同樣,走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道路,是我國宗教的根本出路。如何“積極引導相適應”?理論上需要破題,實踐上需要落地。這些年來,我們(men) 一直在進行積極探索,形成了許多重要共識,積累了一些寶貴經驗。如,鞏固和擴大黨(dang) 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發揮宗教團體(ti) 的橋梁紐帶作用,培養(yang) 宗教教教職人員隊伍,支持宗教界開展宗教思想建設等。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提出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的重要論斷,使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有了更加清晰的具體(ti) 目標、實現途徑和評價(jia) 標準。隻有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相適應”工作才能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實化為(wei) 具體(ti) 舉(ju) 措,才能踏實向前推進。同時必須明確,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是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的重要任務,必須以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為(wei) 統攬,並不是另辟蹊徑,也不是另搞一套。

 

其三,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是推動解決(jue) 宗教領域突出問題的戰略舉(ju) 措。新中國成立初期,通過開展反帝愛國運動和宗教製度民主改革,我國宗教擺脫了外國勢力的控製,割斷了同舊勢力的聯係,搭上了新中國前行的列車,邁出了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的第一步。改革開放以來,在黨(dang) 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指引下,我國宗教的麵貌進一步發生積極變化,在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的進程中取得重要進展。同時應當看到,隨著國內(nei) 國際形勢發生深刻變化,宗教領域也出現了許多新問題,而且很多問題是呈增長態勢的。有的宗教存在商業(ye) 化傾(qing) 向,借教斂財現象屢禁不止;有的宗教出現“去中國化”苗頭,向國外宗教看齊;有的地方宗教無序發展,非法宗教活動突出;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加劇,宗教極端主義(yi) 在一些地方蔓延,甚至引發暴力恐怖事件。這些問題不解決(jue) ,不僅(jin) 會(hui) 嚴(yan) 重阻礙我國宗教健康發展,還會(hui) 給我國經濟社會(hui) 帶來不良影響。提出支持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是解決(jue) 這些突出問題的戰略舉(ju) 措和治本之策。特別是對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遏製宗教極端思想蔓延、治理“逆中國化”現象等,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其四,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是充分發揮宗教積極作用的關(guan) 鍵所在。馬克思主義(yi) 認為(wei) ,宗教具有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兩(liang) 重性,是一種積極性和消極性共生共存的社會(hui) 現象。我們(men) 必須正確把握宗教社會(hui) 作用的兩(liang) 重性,通過保護、管理、引導、服務等方式,因勢利導,趨利避害,最大限度發揮宗教的積極作用,最大限度抑製宗教的消極作用。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就能為(wei) 宗教發揮積極作用創造有利的條件,提供更多的可能。搞“逆中國化”,必然會(hui) 產(chan) 生摩擦和矛盾,甚至發生衝(chong) 突。因此,隻有堅持中國化方向的宗教,隻有實現了中國化的宗教,才能更好與(yu) 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在我國社會(hui) 發展進步中發揮積極作用。

 

二、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的基本要求

 

  


福建泉州清真寺


堅持中國化方向,宗教就必須在政治上自覺認同、在文化上自覺融合、在社會(hui) 上自覺適應,與(yu) 社會(hui) 發展同步、與(yu) 時代進步同頻,成為(wei) 社會(hui) 建設的和諧因素和國家建設的積極力量。

 

首先,政治上要自覺認同。各宗教的經典教義(yi) ,都要求信奉者熱愛自己的祖國,服從(cong) 國家政權。我國是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政治上的認同,核心是自覺接受黨(dang) 的領導,擁護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在維護法律權威、社會(hui) 穩定、民族團結、祖國統一等一係列重大問題上形成廣泛共識。處理我國宗教關(guan) 係,必須牢牢把握堅持黨(dang) 的領導、鞏固黨(dang) 的執政地位、強化黨(dang) 的執政基礎這個(ge) 根本。如果做不到政治上的認同,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就無從(cong) 談起,中國化也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礎。

 

其次,文化上要自覺融合。我國是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也是具有5000多年曆史的文明古國,我國宗教既要適應社會(hui) 主義(yi) 先進文化,也要融合中華傳(chuan) 統文化,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宗教文化。要自覺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自覺接受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浸潤,在經典教義(yi) 闡釋上、在宗教製度建設上、在宗教活動方式上、在音樂(le) 服飾建築表達上,都要體(ti) 現鮮明中國風格,真正融入中華文化。成為(wei) “中國宗教”,而不是“宗教在中國”。不能動輒把國外的東(dong) 西奉為(wei) 圭臬,不能把西方價(jia) 值觀作為(wei) 衡量標準,不然輕則水土不服,重則產(chan) 生衝(chong) 突,對宗教不利,對社會(hui) 有害。

 

再次,社會(hui) 上要自覺適應。宗教是社會(hui) 的一部分,必須適應社會(hui) 、服務社會(hui) 、履行社會(hui) 責任。不能反過來要求社會(hui) 適應宗教,這就成了本末倒置。要鼓勵宗教界發揚濟世利人的優(you) 良傳(chuan) 統,不斷探索和拓展服務社會(hui) 的新途徑,促進社會(hui) 和諧。要引導廣大信教群眾(zhong) 正確對待現世和來世、神聖與(yu) 世俗的關(guan) 係,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偉(wei) 大事業(ye) ,愛崗敬業(ye) ,勤勞致富,同不信教群眾(zhong) 一道,共同創造人間美好生活,為(wei) 促進經濟社會(hui) 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壽縣基督教堂


三、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的主要任務

 

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需要黨(dang) 和政府做出積極努力,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宗教理論,堅持黨(dang) 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提高宗教工作的水平,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guan) 係,提供理論政策、法律法規、體(ti) 製機製保障,創造良好的社會(hui) 環境。同時,要通過引導,使宗教界充分認識到,堅持中國化方向是宗教自身發展的內(nei) 在要求,關(guan) 乎宗教的前途命運,從(cong) 而發揮宗教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自覺地加以推進。

 



劉樹森著《基督教在中國》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5年9月


一要支持開展宗教思想建設。宗教思想中國化,是宗教中國化的靈魂。在我國各宗教中,有的已經有了自己的宗教思想體(ti) 係,有的還主要受外國宗教思想影響,應當通過開展宗教思想建設,形成適應國情特點、符合我國宗教實際、具有中國特色的宗教思想,這是一項需要做出長期而艱辛努力的工作。要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義(yi) 、禮儀(yi) 製度的同時,深入挖掘教義(yi) 教規中有利於(yu) 社會(hui) 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內(nei) 容,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闡釋。繼續支持基督教、天主教開展神學思想建設,支持伊斯蘭(lan) 教開展“解經”工作,支持佛教、道教開展講經交流活動,把宗教思想建設的重點聚焦到“中國化”上來,用廣大信教群眾(zhong) 喜聞樂(le) 見的方式講深講透,加大宗教思想建設成果轉化和運用。

 

二要支持開展宗教文化建設。宗教不僅(jin) 是一種信仰,還是一種文化現象。什麽(me) 樣的宗教文化,鑄就什麽(me) 樣的宗教品格。宗教文化的範圍很廣,包括宗教典籍、宗教音樂(le) 、宗教禮儀(yi) 、宗教建築、宗教習(xi) 俗等,既有物質性的也有非物質性的,既有內(nei) 在的也有外在的。宗教文化建設必須以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為(wei) 引領,弘揚宗教文化中積極向上的內(nei) 容,摒棄宗教文化中消極落後的內(nei) 容,同社會(hui) 主義(yi) 先進文化相契合,同中華優(you) 秀文化、中華傳(chuan) 統美德相融合。要塑造溫良、理性和包容的宗教文化品質,反對一切形式的宗教狂熱和極端思想。對一些地方出現的“逆中國化”現象,要正確引導、綜合治理、依法規範。要重視整理和研究宗教典籍,保護宗教文物和宗教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傳(chuan) 承好中國傳(chuan) 統文化。支持宗教界開展對外宗教文化交流互鑒,講好“中國宗教故事”。

 

三要支持開展宗教製度建設。要鞏固我國宗教製度改革成果,防止宗教封建特權死灰複燃,防止我國宗教倒退到受外國勢力控製的局麵。要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識,正確處理國法與(yu) 教規的關(guan) 係,自覺清理教規製度中與(yu) 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內(nei) 容,用國法引領和規範教規,為(wei) 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提供製度保障。要實現政府依法管理和宗教界自我管理的有機統一,推進宗教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秦惠彬著《中國伊斯蘭(lan) 教與(yu) 傳(chuan) 統文化》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 1999年8月


四要支持開展宗教組織建設。我國宗教團體(ti) 具有鮮明中國特色,要支持他們(men) 在宗教內(nei) 部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他們(men) 在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中發揮主體(ti) 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幫助宗教團體(ti) 解決(jue) 實際困難,為(wei) 他們(men) 開展工作創造必要條件,切實改變一些地方宗教團體(ti) 建設薄弱、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要理清宗教團體(ti) 同黨(dang) 政部門、宗教活動場所、社會(hui) 其他方麵的關(guan) 係,明確職能定位,完善體(ti) 製機製,建設政治上可信、作風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質領導班子,不斷提升自我管理能力。要幫助宗教團體(ti) 轉變工作作風,緊密聯係宗教界人士,增強在廣大信教群眾(zhong) 中的影響力和凝聚力。

 

五要支持開展宗教人才建設。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必須重視宗教人才培養(yang) ,確保可持續的人才保障。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zhong) 、關(guan) 鍵時起作用”的標準,加強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對宗教界人士不僅(jin) 要重視宗教教育,還要重視國民教育、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全麵提升他們(men) 的綜合素質。要支持宗教團體(ti) 辦好宗教院校,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教學質量。要探索現代宗教教育與(yu) 傳(chuan) 統宗教教育相結合的培養(yang) 模式,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宗教辦學之路。對有培養(yang) 前途的優(you) 秀中青年宗教界人士,要及時納入視野,選送到宗教團體(ti) 、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院校任職,通過工作曆練提高水平。

 

綜上所述,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是做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客觀要求,必須作為(wei)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宗教理論的一項重大課題深入研究,作為(wei) 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的一項緊迫任務抓緊推進,不能有絲(si) 毫的忽視和懈怠。同時,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是一個(ge) 漸進的曆史過程,必須尊重宗教發展規律、尊重社會(hui) 發展規律,春風化雨、潤物無聲,行穩致遠、久久為(wei) 功。

 

注:本文是作者在“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研討會(hui) ”上的講話。標題為(wei) 本刊所加。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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