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論“生活儒學”與“生活的儒學”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6-11-18 1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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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順

作者簡介:黃玉順,男,西元一九五七年生,成都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易經古歌考釋》《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生活儒學講錄》等。

論“生活儒學”與(yu) “生活的儒學”

作者:黃玉順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中州學刊》2016年第10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十月十九日甲辰

          耶穌2016年11月18日

    

 

 

【摘要】最近韓國成均館大學國際學術會(hui) 議的主題“生活儒教”實際上就是“生活儒學”。“生活儒學”是由中國學者提出的:大陸以黃玉順的“生活儒學”為(wei) 代表,台灣以龔鵬程的“生活的儒學”為(wei) 代表。“生活的儒學”主張將既有的儒學運用到當代生活中去,但會(hui) 帶來嚴(yan) 重的問題:既有的傳(chuan) 統儒學由形上學和形下學兩(liang) 個(ge) 層級構成,其形下學的帝國倫(lun) 理政治哲學是原教旨主義(yi) 的,而其形上學的心性論人性論則是先驗論的,都不適用於(yu) 現代社會(hui) 生活。因此,“生活儒學”主張超越傳(chuan) 統帝國儒學的“形上→形下”架構,揭示更為(wei) 本源的“生活存在”觀念,在這種“大本大源”上重建儒家的形上學、形下學,從(cong) 而有效地解決(jue) 現代社會(hui) 問題。

 

【關(guan) 鍵詞】生活儒學;生活的儒學;儒學的重建

  

一、緣起

 

最近,筆者出席了在韓國成均館大學召開的一個(ge) 國際學術會(hui) 議,會(hui) 議的主題“生活儒教”實際上就是“生活儒學”[i],因為(wei) 在韓國儒家的話語中,“儒教”(유교)與(yu) “儒學”(학)在用法上通常沒有什麽(me) 根本區別。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此次會(hui) 議的主題其實就是“生活儒學”。對此,筆者感到非常親(qin) 切,因為(wei) 筆者十多年來建構的儒學理論正是“生活儒學”[ii]。

 

但是,在其它地方,特別是在中國大陸,“儒教”與(yu) “儒學”卻是涵義(yi) 迥然不同的兩(liang) 個(ge) 概念。[iii] 所以,成中英先生在會(hui) 議開幕的主題演講中明確區分了“生活儒學”與(yu) “生活儒教”;[iv] 筆者本人在會(hui) 議的總結發言中也特別強調了“儒學”與(yu) “儒教”的區別。[v] 不過,此次會(hui) 議本身並沒有“生活儒教”和“生活儒學”的區分;韓國儒教學會(hui) 會(hui) 長金聖基教授在會(hui) 議最後的致辭中,用漢語稱筆者為(wei) “‘生活儒學’的先行者”,他所說的“生活儒學”就是指的會(hui) 議主題“生活儒教”。

 

此次會(hui) 議另外一處未加區分的地方,則是兩(liang) 種不同意義(yi) 的“生活儒學”。這是本文將要詳加辨析的兩(liang) 個(ge) 概念。眾(zhong) 所周知,“生活儒學”是由中國學者提出的,其中,台灣地區的代表是龔鵬程教授,大陸地區的代表就是筆者本人。[vi] 此次會(hui) 議以“生活儒學”為(wei) 主題,標誌著中國學者所提出的“生活儒學”已經產(chan) 生了國際性的影響,或者說正在國際化。不知是否出於(yu) 主辦方的有意安排,在這次會(hui) 議上,龔鵬程教授做了會(hui) 議開始的主題發言,而筆者做了會(hui) 議最後的總結發言。

 

成中英先生在其提交的論文中提到“山東(dong) 有學者提出‘生活儒學’的概念”[vii],即是指的筆者本人的“生活儒學”;但筆者的“生活儒學”遠不僅(jin) 僅(jin) 是提出概念,而是建構了一個(ge) 完整的思想理論體(ti) 係。這個(ge) 理論體(ti) 係包括:“生活存在論”或“生活本源論”;[viii] 作為(wei) 形上學的“變易本體(ti) 論”;[ix] 屬於(yu) 形下學的“中國正義(yi) 論”[x]、以及“國民政治儒學”[xi];等等。正因為(wei) 如此,筆者的“生活儒學”被列為(wei) “新世紀大陸新儒家”六家之一[xii]、“當代儒學理論創構”十家之一[xiii]。

 

本文之所以要辨析兩(liang) 種不同涵義(yi) 的“生活儒學”,是因為(wei) 兩(liang) 者的意義(yi) 是截然不同的。為(wei) 此,本文稱龔鵬程教授的生活儒學為(wei) “生活的儒學”(Confucianism of Life)(這也是龔鵬程教授自己的叫法)[xiv](此次韓國會(hui) 議的主題“삶속의유교”漢譯為(wei) “生活中的儒教”亦屬此類),以區別於(yu) 筆者的“生活儒學”(Life Confucianism)[xv]。

 

二、“生活的儒學”及其問題

 

龔鵬程教授“生活的儒學”的基本宗旨,是“主張現今應將生命的儒學,轉向生活的儒學”[xvi]。這顯然是對20世紀以來的現代新儒家、港台新儒家的批評,認為(wei) 他們(men) 僅(jin) 僅(jin) 將儒學視為(wei) “生命的學問”[xvii],而忽略了“生活”。而“生活的儒學”則主張:

 

擴大儒學的實踐性,由道德實踐而及於(yu) 生活實踐、社會(hui) 實踐。除了講德行美之外,還要講生活美、社會(hui) 人文風俗美。修六禮、齊八政、養(yang) 耆老而恤孤獨、恢複古儒家治平之學,讓儒學在社會(hui) 生活中全麵複活起來……[xviii]

 

顯然,這樣的“生活的儒學”是指的既有的儒學在現代生活實踐中的應用,就是把現成的儒學運用到當下的生活實踐中。此次會(hui) 議的論文,大部分都是這樣的“生活的儒學”或“生活中的儒學”,並表達為(wei) 這樣一些措辭:“活用”、“現代活用”、“激活”、“活性化”等。

 

但是,這樣的“生活的儒學”將會(hui) 帶來嚴(yan) 重的問題:

 

1、這裏所謂“儒學”,究竟是指的怎樣的儒學?那是孔孟的原典儒學,還是帝國時代的儒學,或是20世紀的“現代新儒學”[xix],或是21世紀的“大陸新儒學”[xx]?

 

眾(zhong) 所周知,儒學從(cong) 來不是一成不變、鐵板一塊的:自從(cong) 孔子之後“儒分為(wei) 八”[xxi],每一時代有每一時代之儒學,而同一時代亦有不同學派之儒學。因此,所謂“儒學”豈能一概而論?如果承認儒學乃是“周孔之道”而從(cong) 周公算起,那麽(me) ,曆史上存在過宗族王權時代的儒學、第一次社會(hui) 大轉型時期的儒學(尤其是孔孟荀的儒學)、家族皇權時代或者帝國時代的儒學、第二次社會(hui) 大轉型時期的儒學(包括20世紀的現代新儒學、21世紀的大陸新儒學)。[xxii]

 

那麽(me) ,麵對儒學的這些不同的曆史形態,我們(men) 究竟應該“活用”哪一家、哪一派呢?是程朱理學、還是陸王心學?是宋明理學、還是漢代經學?更根本的問題是:選擇的標準何在?這些問題,都是“生活的儒學”無法回答的。

 

2、既然儒學需要“激活”、“複活”、“恢複”,那顯然是指的前現代的儒學,也就是宗族時代(王權時代)或家族時代(皇權時代)的儒學。然而,這樣的儒學能夠照搬到今天來嗎?

 

他們(men) 所謂“儒學”正是指的前現代的儒學,因為(wei) 20世紀的現代新儒學、21世紀的大陸新儒學是無所謂“激活”、“複活”、“恢複”的。但是,這樣的前現代的傳(chuan) 統儒學,今天能夠、或者應當“激活”、“複活”、“恢複”嗎?下麵簡要加以分析:

 

我們(men) 知道,秦漢以來的帝國時代的儒學,形成了“形上-形下”的基本架構:建構一套形上學,來為(wei) 一套形下學奠基。這其實是古今中外所有哲學形而上學的共同的基本架構:設定一個(ge) 唯一絕對的“形而上者”,用以闡明眾(zhong) 多相對的“形而下者”何以可能。且以宋明理學為(wei) 例,其形而上者就是心性天理,其形而下者就是帝國時代的一套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這樣的傳(chuan) 統儒學,可稱之為(wei) “帝國儒學”。

 

(1)帝國儒學的形下學,其基本內(nei) 容是皇權時代的一套倫(lun) 理政治規範及其製度,其核心是“三綱”——“君為(wei) 臣綱,父為(wei) 子綱,夫為(wei) 妻綱”。這是眾(zhong) 所周知的事實。試問:今天的中國還應“激活”、“複活”、“恢複”這樣的東(dong) 西嗎?

 

不幸的是,今天確有一部分儒者在做這樣的事情。他們(men) 試圖“激活”“三綱”[xxiii]:

 

他們(men) “活用”“君為(wei) 臣綱”,試圖為(wei) 現代中國人“恢複”皇權、專(zhuan) 製主義(yi) 。他們(men) 試圖重新抬出一位君主、或者某種變相的君主。為(wei) 此,他們(men) 反對自由、民主,鼓吹某種集權主義(yi) 、甚至極權主義(yi) ;在國際問題上,他們(men) 借傳(chuan) 統儒學“家國天下”的話語來鼓吹某種帝國主義(yi) 。

 

他們(men) “活用”“父為(wei) 子綱”,試圖為(wei) 現代中國人“恢複”父權、家族主義(yi) 。為(wei) 此,他們(men) 鼓吹所謂“孝道”,號召誦讀《孝經》。不僅(jin) 如此,他們(men) 還將這種倫(lun) 理性的“孝道”政治化,大講所謂“國父”[xxiv]、“國母”。他們(men) 有意無意地鼓吹《孝經》的主題“移孝為(wei) 忠”[xxv],忘記了原典儒學的原則“從(cong) 道不從(cong) 君,從(cong) 義(yi) 不從(cong) 父”[xxvi]。“孝”本是子女對於(yu) 父母的一種本真的情感,卻被倫(lun) 理政治化;“移孝為(wei) 忠”乃是家族皇權時代的倫(lun) 理政治原則,所以專(zhuan) 製君主總喜歡侈談“以孝治天下”。“激活”這樣的傳(chuan) 統,意圖何在?

 

他們(men) “活用”“夫為(wei) 妻綱”,試圖為(wei) 現代中國人“恢複”夫權、男權主義(yi) 。他們(men) 反對男女平等、女性獨立自主,試圖以這種傳(chuan) 統儒學來“安頓”現代女性。[xxvii]

 

以上分析並不是說傳(chuan) 統儒學的所有內(nei) 容都過時了,而是說傳(chuan) 統儒學的形下學、倫(lun) 理政治學,作為(wei) 一個(ge) 係統整體(ti) 已經過時了。所謂“過時”是說:這種帝國儒學曾經適應於(yu) 前現代的中國人的生活方式,但卻絕不適用於(yu) 現代性的中國人的生活方式。

 

(2)帝國儒學的形上學,曆經帝國前期的漢唐儒學、帝國後期的宋明儒學兩(liang) 大階段,後者尤其“精致”,不論程朱的“性即理”[xxviii]、還是陸王的“心即理”[xxix],都是將“心性”與(yu) “天理”合起來,視為(wei) “形而上者”,用以解釋萬(wan) 事萬(wan) 物、特別是論證帝國時代的倫(lun) 理政治何以是必然而且當然的。這樣的“性理→倫(lun) 理”的關(guan) 係,也是“形上→形下”的奠基關(guan) 係。

 

但是,這樣的先驗論的“性善”人性論,不僅(jin) 並不被現代人接受,而且即便古代儒家也未必認同,例如著名的荀子“性惡”論、王夫之“性日生日成”論。尤其是後者,認為(wei) “‘習(xi) 與(yu) 性成’者,習(xi) 成而性與(yu) 成”、“夫性者,生理也,日生則日成也”[xxx],更接近於(yu) 人性的真相,也更接近於(yu) 筆者“生活儒學”的觀念:現實的人性並非什麽(me) 先驗的或先天的東(dong) 西,而是在生活中形成的。

 

以上分析表明,對於(yu) 現代中國、當今世界來說,帝國儒學整體(ti) 上是頗成問題。這樣一來,我們(men) 麵臨(lin) 這樣一種嚴(yan) 峻的問題:這樣的傳(chuan) 統儒學,難道應當加以“激活”、“複活”、“恢複”嗎?我相信,今天的中國人,尤其是年輕人、女性,絕大多數會(hui) 持否定的態度。這也表明:“生活的儒學”的致思進路根本上是站不住腳的。

 

這裏更根本的問題是:究竟應當如何理解“儒學”?上文談到,在春秋戰國時期的中國社會(hui) 第一次大轉型中,儒學開始建構自己的形上學,以此為(wei) 其形下學奠基;自那時以來,傳(chuan) 統儒學就是由形上學和形下學兩(liang) 大塊構成的,由此形成了“形上-形下”的基本架構,而表述為(wei) “本-末”、“體(ti) -用”、“性-情”等等。這種“形上-形下”的架構其實也是中外普遍的現象,西方哲學亦然。但是,這樣一來,我們(men) 勢必麵臨(lin) 這樣一種“二者必居其一”的選擇:

 

假如全部儒學就是由形上學和形下學兩(liang) 大部分構成的,而上文的分析已經表明這兩(liang) 大部分都是成問題的,那就意味著:中國人如果選擇現代化,那就必須徹底拋棄儒學。新文化運動的激進派所持的就是這樣的態度。

 

假如中國人堅持這種傳(chuan) 統儒學,那就意味著:中國人就別無選擇,隻能拒絕現代化。我們(men) 注意到,這正是今天某些“原教旨主義(yi) 儒家”的選擇:他們(men) 拒絕現代化,拒絕現代文明價(jia) 值。

 

但是,以上這種“二者必居其一”的選擇是有一個(ge) 觀念前提的,那就是:全部儒學不外乎形上學(心性本體(ti) 論)、形下學(倫(lun) 理政治學)兩(liang) 大部分、或者說是兩(liang) 個(ge) 觀念層級。然而這個(ge) 前提已經遭到了20世紀以來的思想前沿的解構:兩(liang) 千年來的哲學,包括帝國儒學,遺忘了、或者說是遮蔽了某種比“形而上者→形而下者”更本源的存在觀念——“生活”的觀念。

 

“生活的儒學”亦然:他們(men) 所謂“生活”是針對的現代人的生活,然而他們(men) 所謂“儒學”卻是既有的、亦即前現代的儒學。用前現代的儒學來指導現代性的生活,豈不吊詭?這是因為(wei) 他們(men) 不懂得:不論是前現代的生活,還是現代性的生活,都不過是生活的某種具體(ti) 的顯現樣式而已。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生活的儒學”並不理解生活。

 

三、“生活儒學”的基本觀念

 

筆者的“生活儒學”正是基於(yu) 這樣的問題意識:假如儒學就是由形上學和形下學兩(liang) 個(ge) 觀念層級構成的,那我們(men) 今天就必須從(cong) 整體(ti) 上拋棄儒學;反之,如果我們(men) 還要堅持儒學的某種傳(chuan) 統,同時要選擇現代化,那就意味著:儒學絕不僅(jin) 僅(jin) 由形上學和形下學這麽(me) 兩(liang) 個(ge) 觀念層級構成,它必定還具有某種更為(wei) 本源的觀念層級。筆者相信:這種被遮蔽或被遺忘了的觀念正是孔孟原典儒學固有的觀念。

 

因此,“生活儒學”的宗旨,首先是重新發現和揭示這樣的“大本大源”。這就是“生活本源論”(Theory of Life as the Source)或“生活存在論”(Theoryof Life as Being)。[xxxi] 在這樣的本源上,才能重建儒家的形上學(建構儒家的“變易本體(ti) 論”[xxxii])、形下學(建構儒家的“中國正義(yi) 論”[xxxiii]、“國民政治儒學”[xxxiv]),從(cong) 而有效地展開既是儒家的、又是現代的社會(hui) 生活,也才能避免陷入原教旨主義(yi) 的危險。

 

為(wei) 此,“生活儒學”采取了當今世界思想前沿的發問方式“存在者何以可能”,即追問:“形而下者”何以可能?“形而上者”何以可能?這是因為(wei) :不論是“形而下者”、還是“形而上者”,都是存在者(存在著的東(dong) 西)(beings)。這些存在者,在中國哲學的話語中謂之“物”:要麽(me) 是作為(wei) 形而上者的“道之為(wei) 物”[xxxv],要麽(me) 是作為(wei) 形而下者的“萬(wan) 物”[xxxvi]。而原典儒學要追問:物是何以可能的?

 

關(guan) 於(yu) 這個(ge) 問題,儒家經典《中庸》指出:“不誠無物”;“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xxxvii] 這就是說:誠本來不是任何意義(yi) 的物;然而如果沒有誠,那就沒有任何物的存在;是誠生成了萬(wan) 物——作為(wei) 主體(ti) 性存在者的“己”、作為(wei) 對象性存在者的“物”。由此也就給出了“主-客”架構,於(yu) 是才可能有形下學層級上的知識論、倫(lun) 理學以及政治哲學的建構。

 

那麽(me) ,“誠”是什麽(me) 意思?“不誠無物”的命題意味著:誠不是物,即不是任何意義(yi) 的存在者;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誠即存在。然而在儒家的話語中,“誠”其實就是說的真誠的、本真的情感:仁愛。儒家所說的“誠”或“仁愛”,有時被視為(wei) 作為(wei) 形而上者的天道,即所謂“誠者天之道也”;有時又被視為(wei) 作為(wei) 形而下者的人道,即所謂“誠之者人之道也”;[xxxviii] 但“誠”本來是指的作為(wei) 自然情感的仁愛:“樊遲問仁。子曰:‘愛人。’”[xxxix] 這就是說,“仁”就是“愛”的情感。

 

這樣的仁愛情感是生活中的自然情感,而歸屬於(yu) 生活,所以謂之“生活情感”[xl];在這樣的生活情感中,生成一種“生活領悟”[xli],這是一切物、存在者的觀念的本源所在。[xlii] 但須注意,在原典儒學的觀念中,這樣的生活情感並不是指的通常所謂“人”或“主體(ti) ”所具有的情感,因為(wei) 人或主體(ti) 反倒恰恰是由這樣的生活情感生成的,這就是上引《中庸》所說的“成己”、“成物”:既生成主體(ti) 性的存在者(己),也生成對象性的存在者(物);既生成形而下者(萬(wan) 物),也生成形而上者(道之為(wei) 物)。惟其如此,誠或仁愛情感才是萬(wan) 事萬(wan) 物的“大本大源”。在古今中外的思想觀念中,唯有原典儒學才有這樣的觀念。

 

這樣的誠或仁愛情感,其實就是存在、就是生活,或者說是生活存在的原初顯現。但此所謂“生活”並不是說的某種具體(ti) 的“生活方式”,因為(wei) 生活方式隻是生活的具體(ti) 顯現樣式;而此所謂“存在”也不是說的某種具體(ti) 的存在者之存在、具體(ti) 的物或人之存在,因為(wei) 一切存在者都是由存在給出的。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生活即存在,存在即生活。正是這樣的生活存在,生成了一切存在者、物,給出了一切形而下者、形而上者。(如圖)

  

 

形而上者 ←→ 形而下者

↕      ↑      ↕

…… 生活領悟 ……

…… 生活情感 ……

← ‒ ‒ – 生活=存在 ‒ – – →

 

 

綜上所述,在原典儒學的觀念中,愛即存在,存在即愛;愛即生活,生活即愛。打個(ge) 比方:生活存在、生活情感、仁愛情感的地位,猶如創造世界的上帝。當然,任何比喻都是蹩腳的,因為(wei) 在儒家的觀念中,上帝作為(wei) 一種形而上的存在者,仍然是由生活情感、生活領悟給出的。假如沒有基督徒那樣的生活方式,就不可能有基督教的上帝觀念。

 

這也意味著:儒家的形上學、形下學的重建由此得以成為(wei) 可能。換句話說,這就可以保證:盡管我們(men) 解構了帝國儒學的那套形上學、形下學,但我們(men) 所建構的卻仍然是貨真價(jia) 實的儒學。

 

四、“生活儒學”的倫(lun) 理建構

 

上文談到,傳(chuan) 統帝國儒學的形下學主要是皇權時代的倫(lun) 理政治哲學,其核心是“三綱”:“君為(wei) 臣綱”的專(zhuan) 製主義(yi) 、“父為(wei) 子綱”的家族主義(yi) 、“夫為(wei) 妻綱”的男權主義(yi) 。這一套東(dong) 西不能適用於(yu) 現代社會(hui) 。但這並不是指的儒家倫(lun) 理學和政治哲學的一般原理,恰恰相反,這套一般原理是適用於(yu) 任何曆史時代的社會(hui) 形態的,因此才會(hui) 出現不同曆史時代的儒家倫(lun) 理體(ti) 係及其政治設計,包括宗族王權時代(夏商周)、家族皇權時代(秦至清)、個(ge) 體(ti) 民權時代(現代)。當今儒學界之所以出現種種偏差,就是因為(wei) 不懂得這一套原理,而固執於(yu) 皇權時代或王權時代的倫(lun) 理政治哲學,從(cong) 而陷入原教旨主義(yi) 。因此,生活儒學的形下學建構的一個(ge) 重要方麵,是儒家倫(lun) 理學及政治哲學的一般原理,這就是“中國正義(yi) 論”[xliii]。簡述如下:

 

(一)禮:倫(lun) 理規範

 

儒家最關(guan) 注的是群體(ti) 生存秩序問題,生活儒學亦然。群體(ti) 生存秩序在觀念領域中的反映,即所謂“人倫(lun) ”或廣義(yi) 的“倫(lun) 理”(ethics),其實就是一套社會(hui) 規範(social norms)及其製度(institutions)。這套製度規範,儒家稱之為(wei) “禮”。換句話說,所謂“禮”即是指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例如一部《周禮》[xliv],其實就是一整套社會(hui) 規範建構和製度安排。[xlv]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儒學作為(wei) “群學”[xlvi],乃是“禮學”。

 

說到儒家的“禮”,我們(men) 發現,不僅(jin) 社會(hui) 上、而且儒學界內(nei) 部都存在著認識上的嚴(yan) 重誤區,這導致當前儒學複興(xing) 中普遍存在著嚴(yan) 重的問題,那就是往往以前現代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來評判現代性的社會(hui) 生活方式和現代人的行為(wei) 方式。這是由於(yu) 人們(men) 未能明白,在周孔孟荀的原典儒學中,作為(wei) 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的“禮”有兩(liang) 個(ge) 層麵的意義(yi) :

 

1、禮的普遍性和永恒性:克己複禮

 

確實,一個(ge) 簡單的事實是:任何社會(hui) 群體(ti) 都需要一套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即都需要一套禮;就此而論,禮是普遍的、永恒的。所以,孔子指出:“無禮則亂(luan) 。”[xlvii] 荀子講得更為(wei) 具體(ti) :

 

禮起於(yu) 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窮;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以養(yang) 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yu) 欲,兩(liang) 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xlviii]

 

為(wei) 此,孔子要求人們(men) “克己複禮”[xlix],即克製個(ge) 體(ti) 的情欲、而遵守社會(hui) 群體(ti) 的規範及其製度;否則,“不學禮,無以立”[l],即是說,一個(ge) 人如果不遵守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就無法在社會(hui) 上立足,必定為(wei) 這個(ge) 群體(ti) 所不容。這一點直到現代自由社會(hui) 依然是成立的,因為(wei) 自由的保障是法治(rule of law),而法治意味著作為(wei) 一種社會(hui) 規範的法律及其製度成為(wei) 社會(hui) 的最高規則,即沒有任何人或組織可以淩駕於(yu) 法律之上。

但如果僅(jin) 僅(jin) 這樣理解“禮”或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那還是偏頗的、甚至是很危險的,因為(wei) 不同曆史時代的不同生活方式需要不同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例如宗族社會(hui) 的王權製度、家族社會(hui) 的皇權製度、現代社會(hui) 的民權製度。這就意味著:

 

2、禮的特殊性和變動性:禮有損益

 

據《論語》載: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li]

 

孔子的意思是說:夏、商、周三代的禮——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有所不同;可以預料,周代之後的若幹代,其禮也必定是有所不同的。確實,中國社會(hui) 的製度規範經過三個(ge) 最大的曆史形態:宗族王權社會(hui) 的製度規範、家族皇權社會(hui) 的製度規範、個(ge) 體(ti) 民權社會(hui) 的製度規範。在這些大的社會(hui) 形態中,還存在著許多具體(ti) 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的局部變革。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儒學本質上是“革命”的。

 

我們(men) 將孔子的這個(ge) 思想概括為(wei) “禮有損益”。對於(yu) 現存既有的製度規範體(ti) 係、即“禮”的係統來說,所謂“損”就是去掉一些舊的內(nei) 容,所謂“益”就是增加一些新的內(nei) 容,其結果就是一個(ge) 新的倫(lun) 理政治體(ti) 係。而原教旨主義(yi) 的最大問題,就是不懂得孔子所講的“禮有損益”的道理。

 

於(yu) 是,這就出現一個(ge) 問題:我們(men) 在選擇或建構一種新的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禮)的時候,所根據的價(jia) 值尺度或價(jia) 值原則是什麽(me) ?這就是“義(yi) ”,亦即所謂“正義(yi) 原則”。

 

(二)義(yi) :正義(yi) 原則

在這個(ge) 問題上,孔子的表述是“義(yi) 以為(wei) 質,禮以行之”[lii],意思是:義(yi) 是禮的實質,而禮隻是義(yi) 的實行、實現形式。這其實就是孟子“仁義(yi) 禮智”理論結構中的“義(yi) →禮”結構。這就是說,我們(men) 是根據正義(yi) 原則(義(yi) )來進行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禮)的建構或選擇。

 

作為(wei) 正義(yi) 原則的“義(yi) ”有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基本內(nei) 涵:正當、適宜。孟子說:“義(yi) ,人之正路也。”[liii] 這是“義(yi) ”的“正當”含義(yi) 。《中庸》說:“義(yi) 者,宜也。”[liv] 這是“義(yi) ”的“適宜”含義(yi) 。據此可以從(cong) “義(yi) ”的基本語義(yi) 中歸納出兩(liang) 條正義(yi) 原則:

 

1、正當性原則

 

正當性原則是說:社會(hui) 規範建構及其製度安排必須是正當的。那麽(me) ,何為(wei) 正當?

 

所謂“正當”,在儒家話語中的涵義(yi) 是十分明確的,那就是出於(yu) 仁愛的情感、仁愛的精神。這其實就是孟子“仁義(yi) 禮智”理論結構中的“仁→義(yi) ”結構。所以,孟子指出,儒學的根本不過“仁義(yi) 而已”[lv],這就叫做“居仁由義(yi) ”[lvi]。按照儒家的觀念,在進行社會(hui) 規範建構及其製度安排時,如果出於(yu) 仁愛的動機,那就是正當的;否則,就是不正義(yi) 的。由此就形成了“仁→義(yi) →禮”的理論結構:仁愛精神→正義(yi) 原則→製度規範。

 

正當性原則要求社會(hui) 規範建構及其製度安排是出於(yu) 仁愛的情感,而這種仁愛情感作為(wei) 基本的生活情感,是歸屬於(yu) 生活的;換句話說,仁愛乃是作為(wei) 存在的生活的情感顯現。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正當性原則的存在本源是生活。

 

但是,在製度規範的建構中,僅(jin) 有仁愛精神是不夠的。這是因為(wei) :在不同曆史時代、不同社會(hui) 形態的不同生活方式下,仁愛精神的具體(ti) 實現方式是有所不同的。例如父愛的實現方式,在前現代社會(hui) 是家長製,而在現代性社會(hui) 則是監護人製度。所以,還需要:

 

2、適宜性原則

 

適宜性原則是說:社會(hui) 規範建構及其製度安排必須是適宜的。那麽(me) ,何為(wei) 適宜?

 

所謂“適宜”,是說社會(hui) 規範及其製度必須適應於(yu) 特定曆史時代的社會(hui) 形態下的基本生活方式。例如基本政治製度,王權製度曾經適應於(yu) 宗族社會(hui) 的生活方式,皇權製度曾經適應於(yu) 家族社會(hui) 的生活方式,而民權製度適應於(yu) 現代社會(hui) 的生活方式。任何厚古薄今或厚今薄古的看法都是不懂得適宜性原則的表現。

 

這種對於(yu) 適宜性的考量,顯然是出於(yu) 群體(ti) 關(guan) 懷,即仍然是出於(yu) 仁愛精神、仁愛動機的;換句話說,這裏仍然是“仁→義(yi) →禮”的理論結構。所以,韓愈指出:“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yi) 。”[lvii] 這就是說,博愛的仁愛精神的具體(ti) 實行方式,需要考慮適宜與(yu) 否的問題。

 

適宜性原則要求社會(hui) 規範建構及其製度安排必須適應於(yu) 特定曆史時代的社會(hui) 形態的基本生活方式,而種種不同的具體(ti) 的生活方式不過是生活之流的顯現樣式。由此可見,適宜性原則的存在本源仍然是生活。

 

(三)仁:仁愛情感

 

綜上所述,作為(wei) “生活儒學”的形下學部分的“中國正義(yi) 論”,其核心是“仁→義(yi) →禮”的理論結構:仁愛情感→正義(yi) 原則→製度規範。這其實是一套倫(lun) 理學原理,由於(yu) 它所關(guan) 注的最終是製度規範問題,可稱之為(wei) “中國古典製度倫(lun) 理學”[lviii];但它其實是一種廣義(yi) 倫(lun) 理學的一般原理,可稱之為(wei) “基礎倫(lun) 理學”[lix]。

 

在這個(ge) 理論結構中,“仁”或“仁愛”是其本源。但說到儒家的“仁”或“仁愛”觀念,社會(hui) 上和學術界都存在著誤解。儒家所說的“仁”,在不同文本、不同語境中有著不同的涵義(yi) 和用法,屬於(yu) 不同的觀念層級:有時是說的形而下的道德情感、倫(lun) 理規範;有時甚至是說的形而上的本體(ti) ;[lx] 有時是說的先驗的人性;而有時則是說的自然的生活情感。但就其原始語義(yi) 來看,“仁”或“仁愛”就是說的自然而然的生活情感而已。

 

但即便是對於(yu) 情感意義(yi) 上的仁愛,人們(men) 也存在著誤解。一種最常見的誤解,是把儒家的“仁愛”僅(jin) 僅(jin) 理解為(wei) “差等之愛”。

 

1、差等之愛

 

所謂“差等之愛”,是說儒家的仁愛是根據親(qin) 疏關(guan) 係的遠近而存在著程度上的差異的,例如愛自己勝過愛他人,愛親(qin) 人勝過愛外人,愛人類勝過愛非人的東(dong) 西。最典型的表述是孟子的說法:“君子之於(yu) 物也,愛之而弗仁;於(yu) 民也,仁之而弗親(qin) 。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lxi]他甚至說:“親(qin) 親(qin) ,仁也。”[lxii] 據此,他反對墨家講的“愛無差等”[lxiii]。荀子甚至更加明確地講:仁愛是從(cong) “愛己”出發的,“愛己”是仁愛的最高境界。[lxiv]

 

誠然,差等之愛乃是人類情感的一種實情,因而儒家的仁愛確實具有差等之愛的一麵。但是,如果僅(jin) 僅(jin) 這樣理解儒家的“仁愛”,就會(hui) 導致嚴(yan) 重的問題:社會(hui) 規範建構及其製度安排,假如是根據親(qin) 疏關(guan) 係的遠近來進行的,這樣的製度規範難道是正當的、正義(yi) 的嗎?顯然不是。其實,儒家所講的“仁愛”不僅(jin) 有“差等之愛”一麵,而且有“一體(ti) 之仁”一麵。

 

2、一體(ti) 之仁:博愛

 

所謂“一體(ti) 之仁”,就是成語所說的“一視同仁”。這是儒家一向的基本觀念,王陽明講得最明白:

 

大人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者也:其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矣!……是故見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惻隱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孺子而為(wei) 一體(ti) 也;孺子猶同類者也,見鳥獸(shou) 之哀鳴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鳥獸(shou) 而為(wei) 一體(ti) 也;鳥獸(shou) 猶有知覺者也,見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憫恤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草木而為(wei) 一體(ti) 也;草木猶有生意者也,見瓦石之毀壞而必有顧惜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瓦石而為(wei) 一體(ti) 也。是其一體(ti) 之仁也,雖小人之心亦必有之。……小人之心既已分隔隘陋矣,而其一體(ti) 之仁猶能不昧若此者,是其未動於(yu) 欲,而未蔽於(yu) 私之時也;及其動於(yu) 欲,蔽於(yu) 私,而利害相攻,忿怒相激,則將戕物圯類,無所不為(wei) ,其甚至有骨肉相殘者,而一體(ti) 之仁亡矣。是故苟無私欲之蔽,則雖小人之心,而其一體(ti) 之仁猶大人也;一有私欲之蔽,則雖大人之心,而其分隔隘陋猶小人矣。[lxv]



注釋:

 

[i] 此次國際學術會(hui) 議由韓國儒教學會(hui) 、成均館大學儒教文化研究所和儒教文化活性化事業(ye) 團聯合主辦,於(yu) 2016年5月19日至20日在首爾召開,主題為(wei) “生活儒敎、儒生精神、現代文明的對策”。

[ii] 黃玉順的“生活儒學”著述:《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光明日報出版社2009年版;《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四川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生活儒學講錄》,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iii] 參見黃玉順:《儒教問題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iv] 成中英:《生活儒學與(yu) 生活儒教:誠思、誠學、誠修、誠信、誠行》,見會(hui) 議論文集《生活儒教、儒生精神、現代文明的對策》,第一冊(ce) ,第31-39頁。

[v] 這種區別尤其體(ti) 現在中國大陸關(guan) 於(yu) “儒教”問題的曆次論爭(zheng) 當中。參見黃玉順主編:《庚寅“儒教”問題爭(zheng) 鳴錄》,河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vi] 關(guan) 於(yu) 學界對黃玉順“生活儒學”的評論,參見:崔發展、杜霞主編:《生活·仁愛·境界——評生活儒學》,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收錄了32篇評論黃玉順“生活儒學”的文章,其中包括著名學者李幼蒸、吳光、張誌偉(wei) 、郭沂、幹春鬆、鞠曦等的評論文章。此外,尚可參見:楊生照:《生活儒學》,張岱年主編《孔子百科辭典》修訂版,上海辭書(shu) 出版社2010年版;周良發:《儒學展開的新向度:略評黃玉順的“生活儒學”》,《渭南師範學院學報》2011年第7期(安徽省哲學社會(hui) 科學規劃項目AHSK09-10D151);[美國]安靖如(Stephen Angle):《作為(wei) 一種綜合儒學的生活儒學》,安靖如《走向進步儒學的當代儒家政治哲學》,[美國]政治出版社2012年版,第10-17頁(Stephen Angle: ContemporaryConfucian Political Philosophy Toward Progressive Confucianism, PolityPress 2012, pp10-17);李海超:《生活儒學多元開展之必要與(yu) 可能——與(yu) 黃玉順先生商榷》,《當代儒學》第3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楊生照:《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研究範式之賡續及其嬗變——現代中國哲學中的“清華傳(chuan) 統”研究》,《當代儒學》第3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劉宏:《生活的儒者、儒者的生活——〈生活儒學講錄〉讀後》,《當代儒學》第3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ChenXin:Huang Yushun: Confucianismand Contemporary Life — Collected Essays on Life Confucianism”, 美國Dao: A Journal ofComparative Philosophy (2012) 11:393-397 [ISSN: 1540-3009]; DOI10.1007/s11712-012-9287-9;楊虎:《別具一格的“非人的生活”——評生活儒學對“生活”與(yu) “人的生活”的區分》,《當代儒學》第4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周良發:《儒學複興(xing) 與(yu) 大陸新儒學》,二、2.生活儒學,《鄭州輕工業(ye) 學院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3年第5期;徐慶文:《應當嚴(yan) 格區分“當代新儒學”與(yu) “現代新儒學”——評〈新世紀大陸新儒家研究〉》,《社會(hui) 科學研究》2013年第2期;李海超:《情感觀念比較:生活儒學與(yu) 情感主義(yi) 德性倫(lun) 理學》,《江西社會(hui) 科學》2014年第5期;張新:《當代儒學複興(xing) 運動的思想視域問題——以黃玉順“生活儒學”為(wei) 例》,《衡水學院學報》2015年第5期;孫鐵騎:《從(cong) “生活儒學”到“修身儒學”》,《衡水學院學報》2015年第5期。

[vii] 成中英:《生活儒學與(yu) 生活儒教:誠思、誠學、誠修、誠信、誠行》,見會(hui) 議論文集《生活儒教、儒生精神、現代文明的對策》,第一冊(ce) ,第32頁。

[viii] 參見黃玉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附論二:“生活本源論”。

[ix] 參見黃玉順:《形而上學的黎明——生活儒學視域中的“變易本體(ti) 論”建構》,《湖北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

[x] 參見黃玉順:《中國正義(yi) 論的重建——儒家製度倫(lun) 理學的當代闡釋》,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英文版Voice From The East: TheChinese Theory of Justice,2014年度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帕斯國際有限公司(Paths International Ltd)2016年版);《中國正義(yi) 論的形成——周孔孟荀的製度倫(lun) 理學傳(chuan) 統》,東(dong) 方出版社2015年版。

[xi] 參見黃玉順:《國民政治儒學——儒家政治哲學的現代轉型》,《東(dong) 嶽論叢(cong) 》2015年第11期。

[xii] 參見崔罡主編:《新世紀大陸新儒家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六家為(wei) :蔣慶、陳明、張祥龍、黃玉順、盛洪、幹春鬆。

[xiii] 參見郭沂:《開新——當代儒學理論創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十家為(wei) :杜維明、李澤厚、劉述先、成中英、牟鍾鑒、安樂(le) 哲、張立文、林安梧、黃玉順、郭沂。

[xiv]“生活的儒學”的叫法,見龔鵬程:《生活的儒學》,浙江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xv] 筆者“生活儒學”的代表作《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其英文本Love and Thought: LifeConfucianism as a New Philosophy,作為(wei) 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即將由美國Bridge 21 Publications出版,即是用的“LifeConfucianism”。

[xvi] 龔鵬程:《生活儒學的開展》,見會(hui) 議論文集《生活儒教、儒生精神、現代文明的對策》,第一冊(ce) ,第103頁。

[xvii] 牟宗三:《生命的學問》,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xviii] 龔鵬程:《生活儒學的開展》,見會(hui) 議論文集《生活儒教、儒生精神、現代文明的對策》,第一冊(ce) ,第103頁。

[xix] 參見徐慶文:《應當嚴(yan) 格區分“當代新儒學”與(yu) “現代新儒學”》,《社會(hui) 科學研究》2013年第2期。

[xx] 參見黃玉順:《論“大陸新儒家”》,《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16年第4期。

[xxi]《韓非子·顯學》。《韓非子》:《諸子集成》本,北京:中華書(shu) 局1957年版。

[xxii] 黃玉順:《儒學當代複興(xing) 的思想視域問題——“儒學三期”新論》,《周易研究》2008年第1期。

[xxiii] 方朝暉:《為(wei) “三綱”正名》,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xxiv] 劉小楓:《憲政的最大難題是如何正確評價(jia) 國父毛澤東(dong) 》(“鳳凰網讀書(shu) 會(hui) ”2013年4月19日舉(ju) 辦的第133期講座),轉自“觀察者”網:www.guancha.cn/LiuXiaoFeng/2013_05_17_145259.shtml;《如何認識百年共和的曆史含義(yi) 》,《開放時代》2013年第5期。

[xxv]《孝經·廣揚名章》:“君子之事親(qin) 孝,故忠可移於(yu) 君。”李隆基注:“以孝事君則忠”;邢昺疏:“君子之事親(qin) 能孝者,故資孝為(wei) 忠,可移孝行以事君也”。又《士章》:“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李隆基注: “移事父孝以事於(yu) 君,則為(wei) 忠矣。”《孝經》:《十三經注疏·孝經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版。

[xxvi]《荀子·子道》。《荀子》:王先謙《荀子集解》,《新編諸子集成》本,中華書(shu) 局1988年版。

[xxvii] 蔣慶:《隻有儒家能安頓現代女性》(澎湃新聞2015年8月13日),轉自“騰訊文化”:https://cul.qq.com/a/20150813/010233.htm。齊義(yi) 虎:《回歸家庭是對女性最好的安頓》,伟德线上平台:www.biodynamic-foods.com/article/id/6887/。

[xxviii]《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第292頁。

[xxix] 王守仁:《答顧東(dong) 橋書(shu) 》,見《王陽明全集》,吳光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43頁。

[xxx] 王夫之:《尚書(shu) 引義(yi) ·太甲二》。《尚書(shu) 引義(yi) 》:中華書(shu) 局1976年版。

[xxxi] 參見黃玉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附論二、生活本源論。

[xxxii] 參見黃玉順論文:《形而上學的黎明——生活儒學視域中的“變易本體(ti) 論”建構》。

[xxxiii] 參見黃玉順著作:《中國正義(yi) 論的重建——儒家製度倫(lun) 理學的當代闡釋》、《中國正義(yi) 論的形成——周孔孟荀的製度倫(lun) 理學傳(chuan) 統》。

[xxxiv] 參見黃玉順論文:《國民政治儒學——儒家政治哲學的現代轉型》。

[xxxv]《老子》第二一章。《老子》:王弼本,《王弼集校釋》,樓宇烈校釋,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

[xxxvi]《老子》第一、四、三四、三九、四十、四二、五一、六二章。

[xxxvii]《禮記·中庸》。《禮記》:《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yi) 》,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xxxviii] 均見《禮記·中庸》。

[xxxix]《論語·顏淵》。《論語》:《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xl] 參見黃玉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第198-199、209-217頁。

[xli] 參見黃玉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第186-199、232-235頁。

[xlii] 參見黃玉順:《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生活儒學”問答》,見《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第60-73頁。

[xliii] 參見黃玉順:《中國正義(yi) 論的重建——儒家製度倫(lun) 理學的當代闡釋》、《中國正義(yi) 論的形成——周孔孟荀的製度倫(lun) 理學傳(chuan) 統》。

[xliv]《周禮》:《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xlv] 參見黃玉順:《“周禮”現代價(jia) 值究竟何在——〈周禮〉社會(hui) 正義(yi) 觀念詮釋》,《學術界》2011年第6期。

[xlvi] 參見黃玉順:《儒學的“社會(hui) ”觀念——荀子“群學”的解讀》,《中州學刊》2015年第11期。

[xlvii]《論語·泰伯》。

[xlviii]《荀子·禮論》。

[xlix]《論語·顏淵》。

[l]《論語·季氏》。

[li]《論語·為(wei) 政》。

[lii]《論語·衛靈公》。

[liii]《孟子·離婁上》。《孟子》:《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

[liv]《禮記·中庸》。

[lv]《孟子·梁惠王上》。

[lvi]《孟子·離婁上》、《孟子·盡心上》。

[lvii] 韓愈:《原道》,見《韓昌黎文集校注》,馬其昶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lviii] 參見黃玉順:《中國正義(yi) 論的重建——生活儒學的製度倫(lun) 理學思考》,《文史哲》2011年第6期;《“中國正義(yi) 論——中國古典製度倫(lun) 理學”係列研究項目情況匯報》,見《中國正義(yi) 論的重建》,安徽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lix] 參見黃玉順:《作為(wei) 基礎倫(lun) 理學的正義(yi) 論——羅爾斯正義(yi) 論批判》,《社會(hui) 科學戰線》2013年第8期。

[lx] 如程顥說:“仁者,渾然與(yu) 物同體(ti) ,義(yi) 、禮、智、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其所謂“仁”作為(wei) “此理”乃是“天理”,即是“形而上者”。見程顥:《識仁篇》,載《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

[lxi]《孟子·盡心上》。

[lxii]《孟子·告子下》、《孟子·盡心上》。

[lxiii]《孟子·滕文公上》。

[lxiv]《荀子·子道》:“子路入,子曰:‘由,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路對曰:‘知者使人知己,仁者使人愛己。’子曰:‘可謂士矣。’子貢入,子曰:‘賜,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貢對曰:‘知者知人,仁者愛人。’子曰:‘可謂士君子矣。’顏淵入,子曰:‘回,知者若何?仁者若何?’顏淵對曰:‘知者自知,仁者自愛。’子曰:‘可謂明君子矣。’”

[lxv] 王守仁:《大學問》,見《王陽明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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