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民】道、學、政三統分合視域下的古今道統之辯——對劉澤華批評文章的反批評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6-10-25 20:33:38
標簽:道統
張新民

作者簡介:張新民,西曆一九五〇生,先世武進,祖籍滁州,現為(wei) 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shu) 院教授(二級)兼榮譽院長。兼職貴陽孔學堂學術委員會(hui) 委員,國際儒學聯合會(hui) 理事,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學術委員會(hui) 委員,中國明史學會(hui) 王陽明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存在與(yu) 體(ti) 悟》《儒學的返本與(yu) 開新》《陽明精粹·哲思探微》《存在與(yu) 體(ti) 悟》《貴州地方誌考稿》《貴州:學術思想世界重訪》《中華典籍與(yu) 學術文化》等,主編《天柱文書(shu) 》,整理古籍十餘(yu) 種。

原標題:道、學、政三統分合視域下的古今道統之辯——對劉澤華批評文章的反批評

作者:張新民

來源:《南國學術》(澳門大學主辦)2016年第6卷第4期,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九月廿五日庚辰

          耶穌2016年10月25日


  


[摘 要]今天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傳(chuan) 統儒家的“道統”問題,學術界近年來爭(zheng) 議頗為(wei) 激烈。本文不同意劉澤華先生所謂“道統是政統下的附生物,道統源自‘帝統‘’”,“道統”具有“排他性”與(yu) “獨斷性”,原始儒學隻能是“君主專(zhuan) 製體(ti) 係下的臣民之學”等諸多觀點;認為(wei) “道統”的產(chan) 生其實離不開先秦各家各派對“道”的共同探究和體(ti) 認,儒家則最為(wei) 重視其在人間社會(hui) 的展開和落實,因而更具有超越性與(yu) 開放性,也更多地與(yu) 具體(ti) 的曆史文化實踐活動相結合,不能不活化為(wei) 頗有典範意義(yi) 的人格形態,孔子便恰好以身與(yu) “道”合的方式開啟了中國文化的發展方向。以形上超越的“道”為(wei) 衡量標準的“道統”,一方麵要求極為(wei) 嚴(yan) 格,三代以降的帝王無一人能羼雜其中,一方麵又表現得頗為(wei) 開放,凡德行學養(yang) 能經受曆史檢驗的均可置入其中,是“德”而非“位”才是第一義(yi) 的前提條件。從(cong) 孔子開始“道統”就逐漸與(yu) “政統”分裂,並轉為(wei) 與(yu) “學統”合流。從(cong) 此“道統”因“學統”而豐(feng) 富了自己的義(yi) 涵內(nei) 容,“學統”也因“道統”而規範了自己的發展方向。“道統”與(yu) “政統”既有相容配合的一麵,也有緊張衝(chong) 突的另一麵,前提為(wei) 推行“王道”政治即能相容配合,施行“霸道”政治必然緊張衝(chong) 突。隻是儒家既然不允許政治領域價(jia) 值真空,“道統”必然多與(yu) “政統”發生實質性的交涉,由此而產(chan) 生的曆史文化觀象也極為(wei) 詭譎複雜,即使儒家自身亦難免不會(hui) 遭遇權力異化的危機。但所應詬病者仍為(wei) 人而非“道”,“道統”即入世即超越的特征始終未能改變,堅持“道統”以匡正“政統”者更代不乏人,以點代麵全盤否定儒家傳(chuan) 統顯然是有違客觀曆史事實的。傳(chuan) 統儒家在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個(ge) 方麵全麵安頓了中國人的精神世界,其所經營的世界決(jue) 非單一的政治成就所能範圍。中國燦爛文明之所以長期得以綿延而不墜,“道統”在其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顯然不可輕易低估。

 

[關(guan) 鍵詞] “道統”  “學統”  “政統”  儒學  秩序

                                                                                                  

儒家“道統”問題,近年來學界討論較多,爭(zheng) 論亦較大,不同看法的相互爭(zheng) 鳴,隻要是依據事實說話,能夠憑借學理進行分析,而非惡意的攻擊,甚至亂(luan) 扣帽子,當然都是多元學術生態格局中的正常現象,值得鼓勵和提倡。近讀《南國學術》編輯部轉來南開大學劉澤華教授的宏文——《中國文化發展中的“複古”迷思:對“道統”思維盛行的質疑與(yu) 批評》(以下簡稱劉文)[1],便是針對儒家文化特別是其中的“道統”說展開多方麵的批判的一篇較有代表性的文章。總結劉文的觀點,略去其中各種細節,以及大量的例證,其所涉及的問題主要有:(一)儒家的“道統”是獨斷的,孔子的思想也是排他的;(二)“道統”不僅(jin) 要由帝王來決(jue) 定,甚至根本就為(wei) 帝王所獨占,因而“道統”是服務於(yu) “政統”而非獨立的,傳(chuan) 統中國的政治文化形態也是“道統”與(yu) “政統”合一的形態;(三) 如同社會(hui) 有形態之別一樣,思想意識也是有形態之別的,代表孔子及晚出儒學思想主旨的“三綱”, 以及“四書(shu) 五經”的範疇命題等,都是維護皇權專(zhuan) 製的,因而儒學隻能是君主專(zhuan) 製體(ti) 係下的臣民之學,而不是平等、民主、法治、自由的公民之學。嚴(yan) 格地說,劉先生的批判表麵似乎辭嚴(yan) 義(yi) 正,但實際給人的印象卻是強辭奪理,不僅(jin) 所言多不符合曆史事實,即立論的觀點立場也頗難令人接受。有鑒於(yu) 此,遂撰此文,欲質諸劉先生,商之學術界,公是非於(yu) 清議。誠如孟子所言:“我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2]拳拳求教之心,當先告白於(yu) 天下。稍需說明者,則為(wei) 文中之討論,多將問題合並集中,而非照劉文順序一一展開,目的無非是為(wei) 了方便分析,細心的讀者自可互觀比對。

 

一、“道統”的超越性與(yu) 開放性

 

“道統”一辭,從(cong) 其產(chan) 生的前後源流看,雖主要由宋儒率先揭出[3],但“道統”觀念的興(xing) 起,實早在孔子的時代,便已不難一窺其端倪[4]。也就是說,至遲春秋時期,隨著諸子百家之學的陸續興(xing) 起,尤其是以孔子為(wei) 代表的儒家學說的下移流傳(chuan) [5],原先固有的王官之學逐漸得以突破,出現了“道術將為(wei) 天下裂”的現象[6],不僅(jin) 學術開始下降至民間,實現了“哲學的突破”[7],即始成於(yu) 夏的三代文化,亦發生了轉型的突破性征兆,最終則“舊文化之崩潰,新文化之醞釀,殆皆於(yu) 此三代之戰國時期相代謝”[8],不能不說是中國學術文化的一大奇變。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個(ge) 現象,便是各家各派均以“道”為(wei) 中心範疇,展開頗有自身特點的思想言說,建立了內(nei) 在理路相互一致的學派。其中不僅(jin) 道家經典如《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wan) 物”,《莊子·齊物論》的“恢恑憰怪,道通為(wei) 一”,曆來為(wei) 學者所稔熟,以致可以說離開了“道”,便難以說有道家思想,即法家著述如《管子》亦強調:“順理而不失之謂道,道徳定而民有軌矣。” (《管子·君臣上》); “道者,所以變化身而之正理者也”(《管子·形勢解》) ;《韓非子》更認為(wei) :“道者,萬(wan) 物之始,是非之紀也。” (《韓非子·主道》);“道者,萬(wan) 物之所然也,萬(wan) 理之所稽也。” (《韓非子·解老》)。反倒是孔子罕言性與(yu) 天道:“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劉文稱“儒家的道本來就有排他性”,“孔子之後,儒者大都承繼了他的排他和獨斷性”,顯然是不符合曆史事實。劉文所以認為(wei) 儒家的“道”具有排他性和獨斷性,是完全不了解“道”的形上學本體(ti) 意義(yi) ,即形上的“道體(ti) ”固然可以涵蓋諸如今天的自然規律一類的概念,但也決(jue) 不能簡單地將其等同於(yu) 今天的自然規律。“道”(天道)在儒家視域中既是形上的超越的,又是可以流行發用的。“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9],“道”的流行發用既遍及一切,又讓每一物按照自己的天性活潑暢遂地生長,最終則實現天地宇宙一切分殊的存在的整體(ti) 性和諧。但同樣重要的是,形上超越的“道”即內(nei) 在於(yu) 一切事物之中,不可須臾離棄:“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yu) 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10]。“道”既是一切價(jia) 值的原型總源頭,也是世俗規範得以成立的本體(ti) 論依據。形上超越的“道”必然向一切存在開放,因而孔子才反複強調:“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論語·衛靈公》);“道不遠人,人之為(wei) 道而遠人,不可以為(wei) 道。”(《禮記·中庸》);“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如同西方的“真理”,其本身必然會(hui) 向追求它的一切人開放一樣,“道”根本就不存在排他性的問題,也決(jue) 無任何人可以宣稱自己已經壟斷。

 

但是,超越形上的“道”畢竟要落實於(yu) 人間社會(hui) ,透過曆史文化獲得自己的具體(ti) 性和豐(feng) 富性,甚至能夠以“身”與(yu) “道”的生命行為(wei) 方式展現出活潑潑的人格風姿。這樣的過程在儒家看來也是內(nei) 在於(yu) 人的生命之中的“仁”的外顯和實現的過程。“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11],“仁”是人的本質規定性,人隻要充分地實現內(nei) 在於(yu) 自己生命中的“仁”,當然即是在實現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質規定性,也就是在無可推禦地求道、守道和行道。因此,孔子又特別指出:“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裏仁》;“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道德無論任何時候都是道德自身最好的報酬。後世學者如顧炎武(1613-1682)則進一步發揮說:“有一日未死之身,則有一日未聞之道”[12];“仁以為(wei) 己任,死而後已”[13]。無論從(cong) 先秦至明清,或由孔夫子到顧炎武,略去中間大量的史實細節,說明儒家學者前前後後,都有不少仁人誌士以“求道”“弘道”為(wei) 終極價(jia) 值訴求,實已形成了一個(ge) 巨大的精神文化傳(chuan) 統。將其稱為(wei) “道統”固然可,將其視為(wei) “仁學”傳(chuan) 統或“聖賢血脈”亦無不可。

 

由於(yu) “道統”是“道”在人間社會(hui) 的展開和落實,因而必然具有曆史性和具體(ti) 性,是存在論而非抽象論的,必須具備經驗形態而非純理論形態。換句話說,有“道統”則必然有其人,無人的“道統”隻能是抽象幹枯的,故“道統”必須靠活生生的具體(ti) 的人來綿延或傳(chuan) 承,缺乏人格典範意義(yi) 的人是不能充當“道統”的傳(chuan) 承人的。正是有鑒於(yu) 此,唐代的韓愈(768—824)才受大乘佛教及禪宗的啟發,將儒家的“道統”由孔子及其隔代傳(chuan) 人孟子上溯至遙遠的理想化的三代:“堯以是傳(chuan) 之舜,舜以是傳(chuan) 之禹,禹以是傳(chuan) 之湯,湯以是傳(chuan) 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chuan) 之孔子,孔子傳(chuan) 之孟軻,軻之死,不得其傳(chuan) ”[14]。從(cong) 韓愈所安排的傳(chuan) 承譜係看,一方麵“道統”是極為(wei) 開放的,任何人隻要符合“道”的標準,做到“身”與(yu) “道”,即使有“德”而無“位”,也可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另方麵“道統”又是極為(wei) 嚴(yan) 格的,“身”與(yu) “道”的標準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能降低,孟子以後有“位”者盡管很多,但以三代“德治”理想衡之,則寧可付諸闕如,或采取遙接的方法,亦決(jue) 不能濫竽充數。

 

韓愈將儒家“道統”上溯至理想化的三代,顯然決(jue) 非個(ge) 人一時偶然的衝(chong) 動或想象。早在春秋周文疲憊之際,孔子為(wei) 重建人間社會(hui) 秩序,便已讚歎:“大哉堯之為(wei) 君也!巍巍乎!唯天為(wei) 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yu) 焉”(《論語·秦伯》);“周監於(yu) 二代,鬱鬱文哉”(《論語·八佾》)。故自孔子之後,“君子樂(le) 道堯舜之道與(yu) ?末不亦樂(le) 乎堯舜之知君子也”[15]。在真正的儒家學者看來,由堯而舜而禹而湯而文武周公,無論 “道”與(yu) “勢”或“德”與(yu) “位”,均是統一的,也可說是做到了既“內(nei) 聖”又“外王”。但自孔子本人及其所處的禮崩樂(le) 壞時代之後,無論“道”與(yu) “勢”或“德”與(yu) “位”,相互之間均已分裂為(wei) 兩(liang) 截,即在孔子亦有“德”無“位”,便是一個(ge) 突出的例證。但後世仍尊其為(wei) “大成至聖先師”,今文經更逕稱其為(wei) “素王”,顯示權力世界之外,尚別有一文化世界,有“德”無“位”的孔子,而非其他有“位”無“德”的君主,才更符合“王”的價(jia) 值理想標準,能夠充當“道統”的儀(yi) 型表率。西漢司馬遷撰《史記》,破例以身為(wei) 布衣的孔子入“世家”[16],並發出“髙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喟歎;自謂“餘(yu) 讀孔氏書(shu) ,想見其為(wei) 人,適魯,觀仲尼廟堂車服禮器,諸生以時習(xi) 禮其家,餘(yu) 低回留之不能去雲(yun) 。天下君王至於(yu) 賢人眾(zhong) 矣,當時則榮,沒則已焉。孔子布衣,傳(chuan) 十餘(yu) 世,學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國言《六藝》者,折中於(yu) 夫子,可謂至聖矣”。司馬貞《索隱》:“孔子非有諸侯之位,而亦係家者,以是聖人為(wei) 教化之主,又代有賢哲,故亦係家焉。”[17]司馬遷之時代,孔子尚未有任何封號,盛行一時者為(wei) 黃老之說,但如同韓愈之汲汲推崇一樣,司馬遷之表彰亦可謂不遺餘(yu) 力。他們(men) 的共同評判標準,顯然都是“德”而非“位”,既與(yu) 權力世界的幹涉無關(guan) ,則隻能立足於(yu) 學術文化(禮樂(le) 教化)立場發論,表現出特有的人文主義(yi) 睿智。劉文一再片麵強調“道統”隻能由帝王來承認或決(jue) 定,孔子“聖人”一類的稱號隻能是帝王的加封,除權力世界的操控之外,完全看不到文化力量的認同和推動,隻能說是知有朝廷而不知有社會(hui) ,知有政治而不知有文化,難免不會(hui) 導人誤入認知上的偏差迷局。

 

當然,曆代景仰孔子的學者,決(jue) 非僅(jin) 有司馬遷、韓愈二人。以司馬遷為(wei) 時間坐標,尊崇孔子者可謂代不乏人。即早在孔子生前,《論語》便載時人之語雲(yun) :“天將以夫子為(wei) 木鐸”(《論語·八佾》),“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論語·子張》)。以後《孟子》更讚歎:“自有生民以來,未有孔子也”(《孟子·公孫醜(chou) 上》);“以予觀於(yu) 夫子,賢於(yu) 堯舜遠矣” (《孟子·公孫醜(chou) 上》引宰我之言)。司馬遷之後,稱道孔子更如過河之鯉,例證不勝枚舉(ju) ,似已不必辭贅。誠如近人廖平(1852-1932)所說:“《孟》、《荀》皆以孔子與(yu) 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並言,漢人固持此說,宋程、朱亦主此義(yi) ”[18]。隻要稍讀揚雄公元前53年—公元18年)的《長揚賦》:“士有不談王道者,則樵夫笑之”;以及他的《解嘲》:“五尺童子,羞比晏嬰與(yu) 夷吾”[19];即可見至遲西漢武帝之後,儒家思想便已逐漸滲入民間社會(hui) ,雖在一般民眾(zhong) ,亦多有認同孔子者。與(yu) 之相反的是,法家思想則日趨式微,當然也可說是由顯赫而退轉為(wei) 隱晦,反映由秦入漢之後,由於(yu) 漢武帝積極支持儒學,無論較諸秦代純用法家刑法,抑或衡以漢初主要采用黃老之學,思想世界已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轉型。正是在儒學已深入人心,士人多尊孔子為(wei) “教化之主”,顯示政治秩序之外,尚有一獨立的文化秩序的整體(ti) 曆史背景下,加上《孟子·盡心下》:“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思想的影響刺激,朱熹(1130—1200)才特別強調、:“聖人之於(yu) 天道也,無不吻合,而純亦不已焉。薄而濁,則反是,是皆所謂命也。”[20]可見聖人之所以為(wei) 聖人,不過是其德與(yu) “天道”相通而已。至於(yu) 人之所稟於(yu) “命”者,則有厚薄清濁之不同,但從(cong) 本體(ti) 論看,則“性”無不善,因而人人均可通過後天的努力,以“性”與(yu) “道”合的方式來成賢成聖。誠如程頤(1033-1107)所說:“性出於(yu) 天,才出於(yu) 氣……才則有善與(yu) 不善,性則無不善”;“仁義(yi) 禮智,天道在人,賦於(yu) 命有厚薄,是命也,然有性焉,可學而盡,故君子不謂命”[21]。“性”為(wei) 人人所具有,人人所具有之“性”無不善,因而人人均有道德尊嚴(yan) ,人人均有成賢成聖的可能。故成賢成聖之路向一切人開放,一如“道不遠人”,向一切人開放一樣。誠如《大學》所雲(yun) :“自天子以至於(yu) 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wei) 本。”後來的段玉裁(1735-1815)更發揮《孟子》一書(shu) 之大義(yi) 說:

 

“聖”非“聖人”之謂。《尚書(shu) 大傳(chuan) 》:“子曰:心之神明謂之聖。”《洪範》曰:“恭作肅,從(cong) 作乂,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小雅》亦雲(yun) :“或勝或否,或哲或謀,或肅或乂。”《周禮》教民六德:智仁聖義(yi) 忠和。智仁聖義(yi) 忠和皆所性而有,則聖亦所性而有也。《說文》曰“聖者,通也。”凡心所能通曰聖。天道者,凡陰陽五行,日星曆數,吉凶禍福,以至於(yu) 天人性命之理。人有通其淺者,有通其深者,有通其一隅者,有通其大全者,有絕不能通者,其間等級,如弈者之高下。然猶仁於(yu) 父子,義(yi) 於(yu) 君臣,禮於(yu) 賓主,智於(yu) 賢否,各人之所知所能,固不可以道裏計矣,是皆限於(yu) 天所賦者,故曰命也。但其所行雖未能詣極,而其性善無不可以擴充詣極者,故曰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於(yu) 分別賢否則曰“智”,於(yu) 明乎天道則曰“聖”,各就其事言之,常人所通不繆者亦曰“聖”,如曲藝中皆有聖是也,如農(nong) 夫有能占晴雨者,極而至於(yu) 李淳風、劉文成之術數,如小儒皆言性理,以至孔、孟之言性與(yu) 天道,皆得雲(yun) 聖之於(yu) 天道。[22]

 

段氏乃清代樸學大家,他引證大量經典解讀《孟子》,認為(wei) “聖”實即內(nei) 在性的生命存在狀態,可以視為(wei) “心之神明”,亦不妨稱為(wei) “六德”(智仁聖義(yi) 忠和)之一。進一步引申發揮《孟子》本義(yi) ,他更強調“聖”即“所性而有”,因而“性”本質上即是“聖”,是內(nei) 在的。但“性”又與(yu) “天道”相通,所謂“性與(yu) 天道”,本質上即是“聖之於(yu) 天道,因而又是超越的。即內(nei) 在即超越的“性”,無人不有,無人不具,所以人人都可“擴充詣極”,人人都可“明乎天道”,也就人人皆能為(wei) 堯舜,人人均能成聖賢,聖賢境界向每一個(ge) 人敞開。愚夫愚婦與(yu) 聖人的區別,隻在一為(wei) 未成聖的聖人,一為(wei) 已成聖的普通人。聖人不過是人性的光輝得以充量發揮,以實存主體(ti) 的方式顯示出人生應有的價(jia) 值理想與(yu) 生命責任而已。

 

與(yu) 生俱生之性,人人具有,而“性”與(yu) 天道相通,“性”本質上即是“聖”,一如王陽明(1472-1529)指出“良知人人現在,一返觀而自得,便人人有個(ge) 作聖之路”一樣[23],段氏也同樣打開人人均可尊德樂(le) 道,人人都能成賢成聖的大門,反映儒家的精神傳(chuan) 統即在清代考據學興(xing) 起的時代亦在賡續發展,決(jue) 非劉文“君主專(zhuan) 製體(ti) 係下的臣民之學”一語所能涵蓋概括。

 

尤宜注意的是,段氏還以“心所能通”來說“聖”,“通”的過程即是“性”之“擴充詣極”的過程,同時也是實現“聖”的過程。所謂“擴充詣極”,顯然即是“通其大全”,而非“通其一隅”,或根本就“絕不能通者”。這當然是《易·係辭》“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之說的再展開或再發揮。而“性”與(yu) “天道”相通,“性”之理即“天”之理,“天”之理亦為(wei) “性”之理,“天道”涵蓋一切,不與(yu) 任何一物有隔,“性”也廣包一切,不能以一己之私自限。即所謂“道在天下,加之不可,損之不可,取之不可,舍之不可”。而“道大,人自小之;道公,人自私之;道廣,人自狹之”[24],均因為(wei) 心靈的自我麻木或封閉,人性受製於(yu) 習(xi) 氣,才與(yu) 天道“絕不能通”。故朱熹(1130—1200)講格物致知,便強調“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25] 。陸象山更明白指出:“宇宙不曾限隔人,人自限隔宇宙”,因此,必須“激厲奮迅,決(jue) 破羅網,焚燒荊棘,蕩夷汙澤”[26]。後來的康有為(wei) 更要破除九界:去國界,去級界,去種界,去形界,去家界,去產(chan) 界,去亂(luan) 界,去類界,去苦界[27], 雖不免過於(yu) 激進或理想,但仍反映了儒家精神傳(chuan) 統的不絕如縷[28],無論“道”或“道統”,都隻能是開放的包容的,而決(jue) 非是專(zhuan) 斷的排他的。

 

二、“道統”與(yu) “政統”的緊張與(yu) 衝(chong) 突

 

立足於(yu) 最深層的“至善”人性,無論稱之為(wei) “性”也好,名之為(wei) “道”也好,最重要的是必須有一社會(hui) 化的客觀實踐過程。而儒家所一貫向往或追求者,乃是“人文化成”的天下秩序,當然就不允許政治領域出現價(jia) 值真空,如前引段玉裁所言,遂不能不按其天之所賦,各盡其能,做到“仁於(yu) 父子,義(yi) 於(yu) 君臣,禮於(yu) 賓主,智於(yu) 賢否”。仁、義(yi) 、禮、智四端,“不學而能”,“不慮而知”(《孟子·盡心上》),將其引入不同的人際關(guan) 係中加以實踐,就是“內(nei) 聖”與(yu) “外王”合為(wei) 一體(ti) 的價(jia) 值實現過程。

 

“內(nei) 聖外王”一體(ti) 不二的價(jia) 值訴求,必然促使儒家積極入世,尋找治國平天下的具體(ti) 方法,關(guan) 注文明秩序的建構活動。文明秩序建構的本體(ti) 論依據,究竟在什麽(me) 地方尋找呢,毫無疑問,在孔子看來,當然就是人人生命中內(nei) 具的“仁”。有趣的是,劉文不僅(jin) 認為(wei) 儒家的“道”或“道統”是“專(zhuan) 斷”的,甚至孔子的文化觀也是有“很強排他性和獨斷性”的,亦即“孔子是不認同多元並存的”,其中最突出的一點便是孔子要“獨占先王之道”。

 

要證明孔子反對多元或“獨占先王之道”,當然必須拿出堅實的佐證材料。遺憾的是,劉文拿出的材料隻有一條,即“文王既沒,文不在茲(zi) 乎?天之將喪(sang) 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yu) 於(yu) 斯文也;天之未喪(sang) 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論語·子罕》)但恰恰是這段話,使我們(men) 看到處於(yu) 危難困境中的孔子,其精神氣象是何等的談定從(cong) 容,思想態度是何等的坦然謙虛,行為(wei) 原則是何等的的敢於(yu) 擔當——一切聽從(cong) 天命的召喚,道之顯晦全在於(yu) 天,天命所在即是人的努力,後死者責任在身根本就無懼無畏。這依然是儒家一貫堅信的天道性命互貫互通的話語流露。錢穆(1885-1990)認為(wei) :“孔子臨(lin) 危,每發信天知命之言,蓋孔子自信極深,以為(wei) 己之道,即天所欲行於(yu) 世之道。自謙又篤實,認為(wei) 己得之明於(yu) 此道,非由已之知力,乃天意使之明。”[29]而“天道”至大至公,孔子欲行之道也至大至公,既不可能為(wei) 任何人所“獨占”,又遑論什麽(me) “排他”。劉文所謂孔子“獨占‘先王之道’,自稱是周文王思想的唯一繼承者”,簡直不知從(cong) 何談起!事實上,孔子“主張調和,不主張排斥,因為(wei) 他立在中間,看見那兩(liang) 極端所說,都含有一麵真理,所以不肯排斥他” 。“他的書(shu) 裏頭,沒有一句排斥異己的話”,“是最尊重思想自由的”[30]。尤其孔子倡導“有教無類”(《論語·衛靈公》),打破王官之學的壟斷地位,六藝知識從(cong) 此惠及一般人,反映在文化觀上,斷也不可能另擇一立場,違背“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的原則(《孟子·盡心下》),如劉文所說主張“獨斷”而反對多元。

 

孔子不反對多元,但也並非就意味著不分文明野蠻,所有的文化都可一律拉平,而決(jue) 無主次之分,一概全盤接收。孔子的時代正值文王、周公所創建的典章文物製度掃蕩崩壞,政治社會(hui) 混亂(luan) 失序的時代,他的序《詩》《書(shu) 》,正《禮》《樂(le) 》,撰《春秋》,都可看作是再造秩序的文化工作。而其繼承麵之廣闊,即所謂“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論語·為(wei) 政》),可說對三代都有一全麵的觀察和評估。就文化的選擇而言,他主張“祖述堯舜,憲章文武”(《禮記·中庸》),其中“周監於(yu) 二代,鬱鬱乎文哉”(《論語·八佾》),文明形態最具人道主義(yi) 色彩,因此“如有用我,吾其為(wei) 東(dong) 周乎!”(《論語·陽貨》)。但與(yu) 此同時,孔子亦從(cong) 未放棄過個(ge) 人的族群身份認同,“昨暮予夢坐奠兩(liang) 柱間,予始殷人”[31] 。更重要的是還主張“興(xing) 滅國,繼絕世,舉(ju) 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論語·堯曰》),無論處於(yu) 劣勢地位的國家或暫居邊緣處境的文化,乃至一切能代表人類基本價(jia) 值而又難以進入製度體(ti) 係中的“逸民”,都有自身存在和發展的權利,都應該獲得積極有效的保護和尊重,人類不但應該正視或承認多元文化存在的合理性,而且有必要做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論語·公治長》)。孔子不僅(jin) 認同主流文明,而且主張保護弱勢文化,他的文化觀是開放多元的,同時又是主次分明的。

 

按照劉文的理路邏輯,儒家既然“獨斷”和“排他”,當然就會(hui) 百般責難諸子之學,以致視同水火。其所舉(ju) 例證不少,大多屬於(yu) 誤讀誤解,不遑一一縷述,僅(jin) 以一二嚴(yan) 重歪曲者為(wei) 例。如孟子批評楊(朱)、墨(翟)兩(liang) 家:“楊氏為(wei) 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shou) 也。”(《孟子·滕文公下》)。十分明顯,孟子是站在文明與(yu) 野蠻不可同途的立場上發言的,社會(hui) 倫(lun) 理秩序的建構,既離不開“父”,也離不開“君”,人人都必須生活在一定的家庭關(guan) 係和社會(hui) 結構之中。與(yu) 擁有文明秩序的人類社會(hui) 不同,動物則不需建構家庭倫(lun) 理,不必擔負國家責任,可以長期處於(yu) “無君無父”的生存狀態之中。毫無疑問,孟子是擔心社會(hui) 由文明而退墮為(wei) 野蠻,出現“率獸(shou) 食人”的叢(cong) 林生活現象,才提出上述批評,而決(jue) 無絲(si) 毫的人身攻擊,何況當時“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孟子的批評本屬正常的“百家爭(zheng) 鳴”現象,怎麽(me) 能一有批評即以為(wei) 是在“排他”和“獨斷”,甚至誤解孟子是“把楊朱、墨翟視為(wei) ‘禽獸(shou) ’”呢?

 

其實,先秦諸子百家相摩相蕩,雖旨趣不同,互有攻錯責難,亦互有交流融合,不能不說是正常的學術發展現象。即以儒、墨兩(liang) 家為(wei) 例,按照蒙文通(1894-1968)先生的說法,儒家如辟雍之選賢,明堂之議政等一係列製度設計,均“莫不歸本於(yu) 明堂,導源於(yu) 墨子……墨家之要義(yi) ,一變而為(wei) 儒者之大經。自取墨以為(wei) 儒,而儒家之宏卓為(wei) 不可及也。非入漢而墨翟之學失其傳(chuan) ,殆墨學之精入於(yu) 儒,儒遂獨尊於(yu) 百世也”。          尤其《禮運》的大同思想,更為(wei) “儒家之取於(yu) 墨而又大進墨”,即援墨入儒之後,才得以進一步創造發展出來的學說。至於(yu) 墨家非禮樂(le) ,“《禮運》則於(yu) 墨家非禮之後,上探禮樂(le) 之原以言之”,經過多方轉輾探尋,才最終得以“答墨家之難,而義(yi) 大進於(yu) 墨家”的。但“墨非樂(le) 而儒者不言《樂(le) 經》”,故“《樂(le) 經》殆亡於(yu) 墨學之儒也”[32],適可見儒家思想之開放和包容,不啻與(yu) “排他” “獨斷”懸若天壤。反之,與(yu) 儒多取於(yu) 墨一樣,墨亦多取於(yu) 儒,如《淮南子·要略篇》所說“墨子學儒者之業(ye) ,受孔子之術”,但亦非就沒有責難或批評[33],同樣不能輕易斷言為(wei) “排他”,逕斥為(wei) “獨斷”,否則便談不上百家爭(zheng) 嗚,更難有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融合。

 

劉文亦援引為(wei) “排他性”依據的,尚有“道不同,不相為(wei) 謀”之說(《論語·衛靈公》),亦為(wei) 孔子的重要主張。其實無論道同或誌同,均為(wei) 集體(ti) 事業(ye) 成功的必要前提,如果道異誌異,試問事業(ye) 能夠成功嗎?春秋戰國時期之所以能形成眾(zhong) 多學派,均以他們(men) 對“道”的共同認知或理解大有關(guan) 係,何況孔子還主張剛毅,厭惡媚俗,反對鄉(xiang) 願,以為(wei) 鄉(xiang) 願是“徳之賊也”(《論語·陽貨》),決(jue) 不隱蔽自己的學術觀點,回避自己的思想主張。清人洪亮吉(1746-1809)曾比較儒、法兩(liang) 家,認為(wei) “春秋時仲尼弟子皆忠於(yu) 魯國並善守師法”,尤其孔子門下,“同師而學者至三千人,卒未聞有起而相軋者,其敬師如此,待友又如此,語有之,同誌為(wei) 朋,同學為(wei) 友,洵可謂同誌同學者也”。但反觀法家,“龐涓、孫臏未嚐不共師也,蘇秦、張儀(yi) 未嚐不共師也,韓非、李斯未嚐不共師也,及各仕一國,卽起而相軋,幸則為(wei) 張儀(yi) ,不幸則為(wei) 孫臏,尤不幸則為(wei) 韓非。然此非數人之過,學術不正之過耳”。他認為(wei) ,上述法家人物,早在其“學陰謀、學縱橫捭闔之時,殺機早已暗伏,其乘間而輒發,勢所必然,然豈特於(yu) 同學之友然哉!使其師尙在,與(yu) 共處一國,共事功名,亦必起而為(wei) 逢之反刃,是學術使之然也”。所以他特別感歎:“心術不正,則學術不正,學術不正,則師弟亦不能相保,勢使然也。烏(wu) 乎!安得仲尼之徒布滿斯世,以救天下之學術,卽以正天下之心術乎!”[34]而荀子雖“主於(yu) 明周、孔之教,崇禮而勤學”[35],然其“性惡”、“非十二子”諸說,包括儒家學者在內(nei) ,曆來多有人詬病,獎中一大原因,即為(wei) “孟子之學有本,荀子之學無本”[36]。但也不可因為(wei) 荀子主張“息十二子”,便據此推論儒家“專(zhuan) 斷”、“排他”,因為(wei) 他的“息十二子”之說,同樣包括了儒家內(nei) 部思、孟一係,隻是與(yu) 對其他學派的批評相較,更嚴(yan) 厲得連“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的轉語也不下,而一味指責子思、孟子:“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然而猶材劇誌大,聞見雜博。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甚僻違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子思唱之,孟軻和之,世俗之溝猶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傳(chuan) 之,以為(wei) 仲尼、子遊為(wei) 茲(zi) 厚於(yu) 後世,是則子思、孟軻之罪也”[37]。其持論之苛嚴(yan) ,有過於(yu) 其他諸家。無怪乎洪亮吉要批評荀子“言性惡,而以堯舜為(wei) 偽(wei) ,且又訾毀及子思、孟子,其心術已概可見。夫心術者,學術之源也。心術不正,而欲其學術之正,不可得也。學術不正,而欲其徒之必無背其師,不可得也”[38]。蒙文通先生也指出:“荀之《天論》、《禮論》、《性惡》,皆鄰於(yu) 申、韓之途,而其所立仁義(yi) 者,實出於(yu) 老、莊之旨,蓋明不足以知孔、孟之微,而彷徨以亂(luan) 采索之旨,攻難孟之義(yi) ,可悲也”[39]。《荀子》一書(shu) 長期未列入經部,一部分的原因即在於(yu) 此。其“息十二子”之說,從(cong) 思想流變看,與(yu) 其說接近儒家,不如說更靠攏法家。譬好梁啟超(1873-1929)便認為(wei) :“荀子生戰國末,時法家已成立,思想之互為(wei) 影響者不少,故荀子所謂禮,與(yu) 當時法家所謂法者,性質實極相逼近”[40]。反映儒法兩(liang) 家的相互影響,涉及的方麵實頗為(wei) 寬廣,簡單化斷言儒家“排他”,實有欠客觀公允。

 

孔子誅少正卯問題,實亦牽涉荀卿其人,而劉文亦拈出為(wei) 說,欲坐實茲(zi) 事,然所據不過趙紀彬(1905-1982)《孔子誅少正卯問題》一書(shu) 。按趙書(shu) 撰成於(yu) “文化革命”儒法鬥爭(zheng) 輿論甚囂塵上之際,其寫(xie) 作目的明顯有阿諛奉承之意,可說是政治目的壓倒了學術目的[41],雖在當時名噪一時,身後則寂然無聞,迄今殊少獲得學界同仁的認可。但即使如此,書(shu) 中依然承認孔子誅少正卯一事,“自南宋以來,即已發生爭(zheng) 辯,直至抗日戰爭(zheng) 時期,迄無定論”[42]。而劉文則不列舉(ju) 任何堅強證據,即以“朱熹發疑之後,一些儒生們(men) 跟進,質疑聖人怎麽(me) 會(hui) 殺人”一語,便輕率武斷地為(wei) 孔子殺人作了定讞。其實我們(men) 隻要認真複核趙氏所謂持“偽(wei) 造說”的十五家——朱熹、葉適(1150-1223)、王若虛(1174-1243)、尤侗(1618-1704)、陸瑞家(1532—1595)、閻若璩(1636-1704)、江永(16681-1762)  、範家相((1715-1769)、孫誌祖、1736-1800)、崔述(1740-1816)、梁玉繩(1744-1819)、王仁(生卒年不詳)、梁啟超、錢穆、馮(feng) 友蘭(lan) (1895-1990)之原文,即可發現《荀子·宥坐》“孔子為(wei) 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之說,自朱熹發端早已明言“《論語》所不載,子思、孟子所不言,雖以《左氏春秋》內(nei) 外傳(chuan) 之誣且駁,而猶不道也,乃獨荀況言之,是必齊、魯陋儒憤聖人之失職,故為(wei) 此說,以誇其權耳,吾又安敢輕信其言,而遽稽以為(wei) 決(jue) 乎?”[43]以後學者或質疑、或考辨,或別出新解,或慎重折衷,雖證據的來源有多有少,但態度都是嚴(yan) 謹客觀的,即使閻若璩、江永以“漢學家而祖述朱說”,也不能逕斥為(wei) “漢學奴婢化的標誌”[44],動輒就施以 “文革”式的痛棒。劉文無視其曲解之事實,反以“翔實”許之,前鑒未遠,後又踵之,嗚呼痛哉,豈不悲乎?

 

列入趙氏“偽(wei) 造說”派名單的,不少為(wei) 考據大家或學問大家,實已構成了一個(ge) 前後相續的知識係譜。其中較突出者如崔述,用四十年時間精力從(cong) 事文獻考證工作,其在疑古辨偽(wei) 、考信求是等方麵的成就,曆來為(wei) 學界所公認,顧頡剛先生即特別稱讚他為(wei) “導我們(men) 的先路”的學者[45]。他認為(wei) 荀子之說,“乃申、韓之徒言刑名者誣聖人以自飾,非孔子之事” [46],當最為(wei) 可信。如同春秋固然已有《管子》一書(shu) ,然“記管子之言行,則習(xi) 管氏法者所綴輯,而非管仲所著述”[47],為(wei) 什麽(me) 荀子之書(shu) ,就沒有習(xi) 其法者羼入之文字呢?惜為(wei) 省篇幅,暫無法贅辨。但申、韓之時代,己開誅士之風,以後“李斯(前284—前208)得誌,乃有焚坑之禍”[48]。劉文認為(wei) “董仲舒(前179—前104)建議‘罷黜百家’時的言辭,與(yu) 李斯建議‘焚書(shu) 坑儒’的言辭如出一人”。然秦純用法家,行桀、紂之道,專(zhuan) 製之焰毒熾,隻有政治秩序而無文化秩序;漢多用儒家,采王、霸雜用之術,開明之風漸積,政治秩序之外又辟出新的文化秩序。簡單比附二人言辭如出一轍,隻能導人入於(yu) “偏頗”歧途。足證我們(men) 固然應該反思如何才能走出“疑古”時代[49],但更重要的則是反思如何才能告別“文革”學風。

 

劉文除以李斯、董仲舒相互比附外,還特別拈出韓愈《原道》中“人其人,火其書(shu) ,廬其居”之說[50],以為(wei) 這條材料正好表明了儒家要將“釋、道之徒開除人籍”的立場,足以佐證儒家“是不主張容納百家、多元並存的”。但揆諸史實,即不難發現,這又是劉先生觀點先行,有違曆史真際的誤讀。考韓愈之時,“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織而衣,廣作危言險語,以惑愚者,一僧衣食,歲計約三萬(wan) 有餘(yu) ,五丁所出,不能致此。舉(ju) 一僧以計天下,其費可知”[51]。僧侶(lv) 之濫,乃至“廣中僧有室家者,謂之火宅僧”,而“京師大相國寺僧,有妻曰梵嫂”[52];僧寺之多,自北魏孝明帝正光(520-525)年間以來,“天下多虞,工役尤甚。於(yu) 是所在編民相與(yu) 人道,假慕調役,猥濫之極,自中國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計之,僧尼大眾(zhong) 二百餘(yu) 萬(wan) 矣,其寺三萬(wan) 有餘(yu) ”[53]。不僅(jin) 出家僧徒數量龐大,而且資源耗費驚人,既嚴(yan) 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也加重了民眾(zhong) 生活負擔,必然激化社會(hui) 矛盾,危及秩序穩定。正是有鑒於(yu) 此,韓愈才在《原道》中明確提出:“民不出粟米麻絲(si) ,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則誅”。 所謂“民”顯然特指當時數量龐大的宗教徒,而決(jue) 不可依劉文,解讀為(wei) 與(yu) “君”對立的廣義(yi) 的“民”,以致得出韓愈仇恨人民的負麵化結論:“對民則幹脆隻有一個(ge) 字:‘誅’”。何況“誅”本當訓為(wei) “責”,乃是指聲討或譴責,並非就如劉文所形容的那樣氣勢洶洶,更不能以其為(wei) “道統”服務於(yu) “政統”的例證。

 

為(wei) 什麽(me) 說韓愈所謂的“民”,乃是指當時數量龐大的宗教徒呢?其實陳寅恪先生早在上世紀50年代初,便已在《論韓愈》一文中明確指出:“唐代人民擔負國家直接稅及勞役者為(wei) ‘課丁’,其得享有免除此種賦役之特權者為(wei) ‘不課丁’。‘不課丁’,為(wei) 當日統治階級及僧尼道士女冠等宗教徒,而宗教徒之中佛教徒最占多數,其有害國家財政、社會(hui) 經濟之處在諸宗教中尤為(wei) 特著,退之排斥之亦最力,要非無因也。”[54]可見他要“誅”(聲討、譴責)的正是享有特權的“不課丁”者——“當日統治階級及僧尼道士女冠等宗教徒”,而對“課訂”者——“擔負國家直接稅及勞役者”(即劉文“君、臣、民”敘事結構意義(yi) 上的“民”)則充滿了同情。不妨試看韓愈《原道》自己的說法:

 

古之為(wei) 民者四,今之為(wei) 民者六。古之教者處其一,今之教者處其三。農(nong) 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賈之家一,而資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

 

顯然,韓愈正是在為(wei) 那些承擔大量勞役賦稅以致有可能“窮且盜”的“民”請命。而他要“人其人,火其書(shu) ,廬其居”的,則為(wei) 那些借出家之名躲避勞役賦稅的特權統治階級。但即使如此,韓愈所言也決(jue) 非如劉文所說,是要“把釋、道之徒開除人籍”,反而是要打破與(yu) 普通民眾(zhong) 的區隔,按年齡標淮將其納入國家戶籍登記製度,隻能是要其還俗,以恢複“人籍”。目的則在於(yu) “明先王之道以道之,鰥寡孤獨廢疾者有養(yang) 也”[55],出發點與(yu) 歸宿處都落在廣義(yi) 之“民”上,既談不上“道統”服務於(yu) “政統”,更遑論“獨斷”和“排他”。

 

整體(ti) 地看,唐代“自神龍以來(708-707),公王及外戚皆奏請度人,亦出私財造寺者,每一出敇,則因為(wei) 奸濫,富戶強丁皆經營避役,遠近充滿,損汙精藍”[56]。因此,韓愈的一係列建言,必多得罪既得利益集團。其中“道教則唐皇室以姓李之故,道教徒因緣付會(hui) 。自唐初以降,即逐漸取得政治社會(hui) 上之地位,至玄宗時而極盛,如以道士女冠隸屬宗正寺,尊崇老子以帝號,為(wei) 之立廟,祀以祖宗之禮。除老子為(wei) 道德經外,更名莊、文、列、庚桑諸子為(wei) 南華、通玄、衝(chong) 虛、洞靈等經,設崇玄學,以課生徒,同於(yu) 國子監。道士女冠有犯,準道格處分諸端,皆是其例。尤可笑者,乃至於(yu) 提漢書(shu) 古今人表中之老子,自三等而升為(wei) 一等,號老子妻為(wei) 先天太後。作孔子像,侍老子之側(ce) 。荒謬幼稚之舉(ju) 措,類此尚多,無取詳述”。故陳寅恪先生特別指出,韓愈之批評道教,尚有二端應特別注意:一即“老子乃唐皇室所攀認之祖宗,退之以臣民之資格,痛斥力詆,不稍諱避,其膽識已自超其儕(chai) 輩矣”;再為(wei) “為(wei) 道教乃退之稍前或同時之君主宰相所特提倡者,蠧政傷(shang) 俗,實是當時切要問題”。而韓愈“之力詆道教,其隱痛或有更甚於(yu) 詆佛者”[57]。無怪乎他以諫迎佛骨得罪當朝權貴,當時後世無不稱道其人品氣節,但也清楚說明“道統”不僅(jin) 未屈服於(yu) “政統”,反而長期製約“政統”,二者之間始終存在著或激或緩的張力,才更符合固有曆史之真實。

 

三、“道統”與(yu) “學統”的合流與(yu) 展開

 

“道統”與(yu) “政統”的關(guan) 係問題,以傳(chuan) 統儒家長期的共識為(wei) 出發點,孔子之前的三代,“內(nei) 聖”與(yu) “外王”合一,按照劉文的說法,當然是“一元”的。但從(cong) 孔子身處的時代開始,天下道術漸趨分裂,“內(nei) 聖”與(yu) “外王”已經打成兩(liang) 截,故“道統”的代表者隻能是有“德”無“位”的孔子與(yu) 孟子,“道統”已不能為(wei) 有位者所專(zhuan) 有,“道統”與(yu) “政統”從(cong) 此兩(liang) 分,與(yu) 劉文的說法不同,當然就隻能是“二元”的。否則便難以理解,後世欲以堯、舜、禹、湯、文、武、周公自況的帝王不計其數,雄才大略的君主數量當亦不少,能進入“道統”為(wei) 民族集體(ti) 所承認的,何以二千多年來一個(ge) 未見?

 

“內(nei) 聖”與(yu) “外王”的由合而分,按照後代儒家學者的看法,“由三代而上,治出於(yu) 一,而禮樂(le) 達於(yu) 天下;由三代而下,治出於(yu) 二,而禮樂(le) 為(wei) 虛名”[58],顯然即在“治”的體(ti) 製係統內(nei) 部,也出現了由“一”而“二”的現象。而“治”的由“一”而“二”,實即“官”與(yu) “師”、“治”與(yu) “教”的由合而分。也就是說,從(cong) 春秋戰國時代開始,原先三代“是道也,是學也,是治也,則一而已矣”的局麵已經完全打破[59],國家社會(hui) 開始出現“官師既分,處士橫議,諸子紛紛著書(shu) 立說,而文字始有私家之言,不盡出於(yu) 典章政教”的現象[60] 。無論“官”“師”或“治”“教”的二分,都意味著有“位”者不能再獨自占有“道”,而無位者反可依據“道”來展開各種政治批判。不妨試看《孟子·萬(wan) 章下》的說法:

 

繆公亟見於(yu) 子思,曰:“古千乘之國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悅,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雲(yun) 乎?豈曰友之雲(yun) 乎?”子思之不悅也,豈不曰:“以位,則子君也,我臣也,何敢與(yu) 君友也?以德,則子事我者也,奚可以與(yu) 我友?千乘之君求與(yu) 之友而不可得也,而況可召歟!……欲見賢人而不以其道,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夫義(yi) ,路也;禮,門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門也。

 

考《詩經·假樂(le) 》:“受福無疆,四方之綱,之綱之紀,燕及朋友。”《毛傳(chuan) 》:“朋友,群臣也。” 孔潁達疏:“言天子燕及,故知朋友是群臣。《尚書(shu) 》武王曰:‘我友邦冡君。’亦是稱臣為(wei) 朋友也。”[61]可見以朋友之禮待臣,而相互有責善之責,本乃君臣相處古義(yi) ,延及戰國禮製崩壞時期,風氣仍有所保存,孟子記魯繆公見子思之事必不誣[62]。按子思乃“仲尼之孫,得其祖之道,述《中庸》四十七篇,以傳(chuan) 於(yu) 孟軻”[63],雖秦火以後,其道一度不得其傳(chuan) ,但在儒學“道統”史上的地位仍十分重要。細讀上麵的引文,即不難知道,子思是以師自居,而不滿足於(yu) 繆公的朋友之禮的。但子思之所以能以師自居,正在於(yu) 其雖無“位”而有“德”。故孟子以為(wei) 有“位”而未必有“德”的繆公當隆師禮以事之,否則即使以朋友之禮委曲受招,也難免不會(hui) 損害“德”的信譽,危及“道”的尊嚴(yan) 。自春秋時代開始,正是麵對周文疲憊的亂(luan) 局,孔子才說:“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論語·泰伯》)。而朱熹更認為(wei) “三代而下,以義(yi) 為(wei) 之,隻有一個(ge) 諸葛孔明……漢唐之興(xing) ,皆是為(wei) 利,須是有湯武之心始做得,太宗亦隻是為(wei) 利,亦做不得”[64]。甚至“千五百年之間……隻是架漏牽補過了時日,其間雖或不無小康,而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chuan) 之道,未嚐一日得行於(yu) 天地之間也”[65]。黃宗羲(1610-1695)也以為(wei) 古之為(wei) 人君者,“不以一己之利為(wei) 利,而使天下人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wei) 害,而使天下釋其害”;後之為(wei) 人君者,“以為(wei) 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yu) 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yu) 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yu) 人……視天下為(wei) 莫大之產(chan) 業(ye) ,傳(chuan) 之子孫,受享無窮”[66]。無德無義(yi) 者必無道,故“道統”與(yu) “政統”的分裂,在儒家學者看來,己是不可否認的客觀事物[67]。而他們(men) 批判三代以下“政統”少德寡義(yi) 的思想資源,主要就是自己始終堅持的第一義(yi) 的“道統”。

 

必須指出的是,“道統”是“道”在曆史文化中展開和落實的結果;“道”既超越又內(nei) 在,無論任何時候都是“道統”得以存在的形上根據。決(jue) 定“政統”中的人能否進入“道統”的,隻能是代表人生社會(hui) 理想的“道”,而決(jue) 不可能是什麽(me) “帝統”或“政統”。以此為(wei) 衡量標準,三代“道統”譜係隻能是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即使後世學者向前追溯至三皇五帝時的伏羲,也依然是“道統”與(yu) “政統”合一的理想化公天下時代,而決(jue) 不可能是三代以後“道統”與(yu) 政統“分裂的私天下時代。實際上,“中國自漢唐以來,辟雍專(zhuan) 主尊孔,不言帝王周公”,即使晚清西學風潮襲來,“推至聖為(wei) 大祀,與(yu) 天地並,黃屋左纛,用天子禮樂(le) ,帝王周公不與(yu) 焉”。而之所以要獨尊孔子,不以周、孔並列,在今文經學家看來,即是因為(wei) “若帝王周公,位則君臣,時有先後,苟一相臨(lin) ,則孔子必辟南麵之尊,退居臣民之位”[68]。可見“道統”不僅(jin) 曆來受人高度重視,即在地位上也壓倒了“政統”。以為(wei) “道統”無關(guan) 乎形上超越之“道”,隻能是“政統”的衍生物,“‘道統’源自‘帝統’”,完全忽視儒家思想亦有理想的一麵,根本就不了解“古者勢與(yu) 道合,後世勢與(yu) 道離……勢與(yu) 道合則是治世,勢與(yu) 道離則是亂(luan) 世”,乃是古人看待曆史治亂(luan) 興(xing) 衰的一個(ge) 基本預設[69],當然就容易造成古代價(jia) 值世界判斷的顛倒,客觀曆史事實認知的錯位。

 

“道”既然是“政統”是否符合“道統”的判斷標準,當然也可以是“學統”合乎“道統”的評判依據。而孔子之所以能夠成為(wei) “萬(wan) 世師表”,則是“學統”與(yu) “道統”集於(yu) 一身的必然結果。例如清儒崔述便認為(wei) :“二帝、三王、孔子之事,一也。但聖人所處之時勢不同則聖人所以治天下亦異。是故,二帝以德治天下,三王以禮治天下,孔子以學治天下”[70]。而孔子之學所以能治天下,乃是因為(wei) 其功“在後世不在當時,在天下不在魯國”[71],即使身後“楊、墨並起,非堯、舜,薄湯、武,天下盡迷於(yu) 邪說,及至於(yu) 秦,焚《詩》、《書(shu) 》,坑儒士,盡滅先王之法,然而齊、魯之間獨重學,尚能述二帝、三王之事。漢興(xing) ,訪求遺經,表章聖學,天下鹹知誦法孔子,以故帝、王之道得以不墜,至於(yu) 今二千餘(yu) 年而賢人君子不絕跡於(yu) 世,人心風俗尚不至於(yu) 大壞。假使無孔子以承帝、王之後,則當楊、墨肆行之後,秦火之餘(yu) ,帝、王之道能有複存者乎!”而“孔子之道,即二帝、三王之道也”[72]。足證決(jue) 定“道統”傳(chuan) 承與(yu) 否的,乃是二帝的“德”,三王的“禮”,孔子的“學”,而決(jue) 不可能是“帝統”自身。“道統”的存在總是以“道”的顯晦為(wei) 轉移,可與(yu) “政統”合,亦可與(yu) “政統”分,在“政統”已不能代表“道統”的情況下,後者的傳(chuan) 承遂不能不由孔子開出的“學統”來承擔。“‘學’字昉於(yu) 《說命篇》中,孔子特提掇出來,以陶甄天下萬(wan) 世,至矣。近世奓虛見以言道,而不知學,異於(yu) 孔子指矣”。因此,大有必要以“道為(wei) 宗指,以學為(wei) 工夫”,否則“言道不知學,異學也;言學不知道,俗學也”。所以“彼真知道者,學在其中矣;真知學者,道在其中矣。的曰工夫即本體(ti) ,本體(ti) 即工夫”[73]。而治法盡管有區別,“道”卻無差異,“道統”的托命人屢變不一變,然一皆以“道”的有無為(wei) 轉移,可以透過合乎人性的王道“治法”而呈顯,卻決(jue) 非“帝統”隨意就能支配的衍生物。

 

以“道”的理想化標準進行衡量,三代以後的帝王既然無一人可入“道統”,則“道統”之綿延,當另以“學統”之有道者來表征,遂不能不成為(wei) 曆史的必然。例如南宋時的陸象山便認為(wei) :“李白、杜甫、陶淵明皆有誌吾道”者[74]。《近思錄》也稱“楚有荀卿,漢有毛萇、董仲舒、揚雄、諸葛亮,隋有王通,唐有韓愈,雖未能傳(chuan) 斯道之統,然其立言立事有補於(yu) 世教,皆所當考也”[75]。明代“成化四年(1468),彭時奏謂:‘漢晉之時,道統無傳(chuan) ,所幸有專(zhuan) 門之師講誦聖經,以詔學者,斯文頼以不墜,此馬融、範寧諸人,雖學行未純,亦不得而廢。’”[76]。均可見求道、誌道者不少,維係斯文不墜者亦多,然如以至大至公至正之道體(ti) 衡之,盡管儒家內(nei) 部各家各派的著法亦有差異,仍一致認為(wei) 見道未必皆深,學養(yang) 亦難以稱純,仍不可強入於(yu) “道統”譜係之中。適足以說明“學統”已自成一獨立天地,三代以後以孔子為(wei) 符號標誌,“道統”,已遠離“政統”而接近“學統”,即使帝王擁有威權,亦難以壟斷“道”“學”兩(liang) 統。韓愈所謂“軻死不得其傳(chuan) ”雲(yun) 雲(yun) ,後人以為(wei) “亦見隻眼矣,不識所傳(chuan) 者何也。蘇長公撰《六一集序》中發明孟子功儕(chai) 於(yu) 禹處,世儒見無及於(yu) 此者,顧特言其救世之功耳”[77]。正說明“道統”麵前不能有一毫馬虎,儒家在學術純正與(yu) 否,尤其是開出價(jia) 值方向以“救世”問題上,從(cong) 來均持守甚嚴(yan) 。韓愈之言決(jue) 非是厚誣後世已無賢者,更不能如劉文所說是“斷了線的風箏”,

 

三代以下的帝王,無一人能進入“道統”,當然也就談不上“獨占”;“道統”思想雖自先秦即已發端,然仍以兩(liang) 宋發展最為(wei) 成熟,或可從(cong) 中一窺究竟。不妨先看北宋孫複(992-1057)的說法:“自夫子歿,諸儒學其道,得其門而入者鮮矣。惟孟軻氏、荀卿氏、揚雄氏、王通氏、韓愈氏而已。彼五賢者,天俾夾輔於(yu) 夫子者也”[78]。稍後的石介(1005-1045)也認為(wei) :“周公、孔子、孟軻、揚雄、文中子、吏部(韓愈)之道,堯、舜、禹、湯、文、武之道也”[79]。他們(men) 主要依據“學統”來排列“道統”譜係,後世帝王無一人能羼雜其間。故以後的程頤(1033-1107)更明白指出:“周公沒,聖人之道不行;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chuan) 。道不行,百世無善治;學不傳(chuan) ,千載無真儒。……先生(程顥)生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chuan) 之學於(yu) 遺經。……聖人之道,得先生而複明,為(wei) 功大矣。”[80]可見“政統”自周公以後,在程頤看來,便與(yu) “道統”斷裂絕緣,成了無法整合的兩(liang) 體(ti) 。“學統”的不傳(chuan) ,情況與(yu) “道統”類似,但畢竟有程顥(1031-1085)接續孔孟千載不傳(chuan) 學,遂使“聖人之道”複明於(yu) 世。可見後世能與(yu) 前賢“道統”契合者,依宋代多數儒者的意見,當然隻能是“學統”,而決(jue) 不可能是“政統”。故至南宋朱熹,遂以《偽(wei) 古文尚書(shu) ·大禹謨》:“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為(wei) 道統授受宗旨,認為(wei) 孔子“繼往聖開來學,其功反有賢於(yu) 堯舜”[81],在道統傳(chuan) 承上的地位理當最高,即《近思錄》所謂“自唐虞堯、舜、禹、湯、文、武、周公,道統相傳(chuan) 至於(yu) 孔子,孔子傳(chuan) 之顏、曾,曾子傳(chuan) 之子思,子思傳(chuan) 之孟子,遂無傳(chuan) 焉。……迨於(yu) 宋朝,人文再辟,則周子唱之,二程子、張子推廣之,而聖學複明,道統複續”[82]。不僅(jin) 在孔孟之間增加了顏回、曾參、子思,而且孟子以後也補充了周敦頤、二程兄弟及張載。這一點似乎也得到了陸象山的讚同,他認為(wei) 二程等人盡管“草創未為(wei) 光明”,但仍“得千載不傳(chuan) 之學”[83]。朱(熹)陸(象山)雖治學取向不盡相同,然都以繼承“道統”自任,後來李元綱撰《聖門事業(ye) 圖》,雖以朱子為(wei) 傳(chuan) 道正統,以接周子、二程,而象山自然不能與(yu) 列,但仍可見“道統”與(yu) “學統”結合,遂產(chan) 生宋代儒學發展之複興(xing) 期。為(wei) “道統”輸入義(yi) 理內(nei) 涵或曆史內(nei) 容,並主導其發展方向的,乃是“學統”而非“帝統”;無論“道統”或“學統”,都明顯與(yu) “政統”有所區別,而決(jue) 不能隨意將其化約或等同於(yu) “政統”。

 

有必要指出的是,三代以降,“道統”與(yu) “政統”盡管已經分裂,但決(jue) 非就意味著二者毫無交涉,成為(wei) 互不交涉的兩(liang) 張皮,毫無交叉滲透影響的關(guan) 係。一方麵,帝王為(wei) 強化政治統治的合法性與(yu) 正當性,必然盡可能地利用“道統”所代表的正統思想資源,以緣飾自己的各種行為(wei) 舉(ju) 措,即通常所謂“外儒而內(nei) 法”,“假仁義(yi) 以行私欲”,“貌王道而實霸道”。而在利用“道統”正統思想資源的同時,往往也施行各種打壓政策,即既不能不尊重具有“道統”象征符號意義(yi) 的孔子,承認“道”高於(yu) “勢”,又力圖將其置於(yu) 權力結構“君尊臣卑”中的“臣位”,炫耀“勢”可屈“道”的氣焰,形成捧壓結合的詭譎現象。另一方麵,為(wei) 實現修齊治平的政治目的,儒家也希望憑借“借君行道”的方法,采取“以道誘勢”,“以道匡勢”,“以道抗勢”等多種政治策略,積極參與(yu) 政治場域的各種活動,實現“明道救世”的價(jia) 值理想。而在與(yu) 政治拉扯的過程中,難免不受到各種傷(shang) 害,必然出現大量“利在弊亦隨之”的複雜現象,不排斥產(chan) 生一批又一批“偽(wei) 儒”、“陋儒”、“俗儒”的可能。但在真正的儒者看來,“人臣以責難於(yu) 君為(wei) 恭,陳善閉邪為(wei) 敬。故汲黯之戇,勝於(yu) 張湯之從(cong) 臾;朱雲(yun) 之狂,賢於(yu) 孔光之謹慎”[84]。而“道大,人自小之;道公,人自私之;道廣,人自狹之”[85]。我們(men) 要批判的仍是曆史文化中具體(ti) 的人,而非代表社會(hui) 文化價(jia) 值理想的“道統”,更非具有形上超越特征的至大至公的“道體(ti) ”[86],因為(wei) “道在宇宙間,何嚐有病,但人自有病,千古聖賢,隻去人病,如何增損得道?”[87]儒家既然要“拯斯人於(yu) 塗炭,為(wei) 萬(wan) 世開太平”[88],當然就不可能不積極入世,但就其終極境域而言,即使千古傳(chuan) 為(wei) 美談的堯舜事業(ye) ,“亦猶一點浮雲(yun) 過於(yu) 太虛”[89],表現出無限超越的精神力量。“道”的無限與(yu) 人生事業(ye) 的有限,必然襯托出世俗成就陶醉者的膚淺,隻有回歸“道體(ti) ”永恒性的創造活力,才能從(cong) 世俗的有限一躍入於(yu) 代表終極托付的無限[90]。劉文片麵強調“儒家作為(wei) 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完全是由帝王決(jue) 定的 ”,顯然不僅(jin) 遺忘了儒家思想自身發展的內(nei) 在理路,而且也忽視了儒家即入世即超越的特點,既不符合基本的客觀史實,也誤入了化約主義(yi) 的迷局。

 

嚴(yan) 格地說,傳(chuan) 統儒家始終都難以舍棄其天下國家的關(guan) 懷,而所謂國家本質上即是一政治共同體(ti) ,無論從(cong) 國家前途或“生民”福祉考慮,政治秩序的良性運作永遠都為(wei) 社會(hui) 所必需,紊亂(luan) 無序的社會(hui) 隻能導致國家民族的災難,因而合理的政治秩序建構必然涉及綱紀方麵的內(nei) 容。劉文引陳寅恪先生之說:“吾於(yu) 中國文化之定義(yi) ,具於(yu) 《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夫綱紀本理想抽象之物,然不能不有所依托,以為(wei) 具體(ti) 表現之用。其所依托以表現者,實為(wei) 有形之社會(hui) 製度”。然而陳先生恰好又高度肯定了三綱六紀,以為(wei) “其意義(yi) 為(wei) 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猶希臘柏拉圖所謂Idea者。若以君臣之綱言之,君為(wei) 李煜亦期之以劉秀,以朋友之紀言之,友為(wei) 酈寄亦待之以鮑叔。”並正麵評價(jia) 王國維之投湖自殺,乃“求一己之心安而義(yi) 盡”;而“其所殉之道,與(yu) 所成之仁,均為(wei) 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體(ti) 一人一事”,遂不能不發出“一死從(cong) 容殉大倫(lun) ,千秋悵望悲遺誌”的永恒喟歎[91]。包括劉先生在內(nei) ,今人盡可不認同“三綱六紀”,但像海瑞(1514—1587)一類的儒生,不僅(jin) 要求他堅持道義(yi) 敢罵皇帝,而且苛責他必須反對“以帝王為(wei) 核心的政統體(ti) 製”,否則便是“政統皇權的維護者”,而“道”更“不可能比帝王更神聖”,是不是持論過於(yu) 刻薄,責難過於(yu) 偏頗,完全失去了對古人的溫情敬意和同情了解?

 

四、“道統”與(yu) 傳(chuan) 統政治秩序的建構與(yu) 綿延

 

古今仁人誌士,誠如陳寅恪先生所說,其“憔悴憂傷(shang) ”所求之理,乃至“繼之以死”所殉之道,“不止局於(yu) 一時間一地域而已,蓋別有超越時間地域之理性存焉”[92]。而“三綱”說作為(wei) 倫(lun) 理原則提出的目的,亦如賀麟先生所言,乃是“絕對守我的位分,履行我自己的常德,盡我自己應盡的單方麵的義(yi) 務。不隨環境而改變,不隨對方為(wei) 轉移,以奠定維持人倫(lun) 的基礎,穩定社會(hui) 的綱常”。從(cong) 而避免“陷入相對的循環報複,給價(jia) 還價(jia) 的不穩定的關(guan) 係之中”。與(yu) 陳寅恪先生的看法一致,賀麟也認為(wei) “常德就是行為(wei) 所止的極限,就是柏拉圖的理念或範型。也就是康得所謂人應不顧一切經驗中的偶然情況,而加以絕對遵守奉行的道德律或無上命令”。所以“曆史上許多忠臣孝子,苦心孤詣,悲壯義(yi) 烈的行徑,都是以三綱說為(wei) 指導信念而產(chan) 生出來的”[93]。以此標準認真加以衡量,從(cong) 王國維上溯至古代,則無論朱熹或海瑞,當然也包括其他數量不少的大德真儒,他們(men) 的所作所為(wei) ,與(yu) 其說是在服從(cong) 或忠於(yu) 權力世界君主,不如說是在恪守與(yu) 天理、常德、位分相關(guan) 的義(yi) 務[94]。倘若任意將“君”從(cong) 國家中剝離出來,以為(wei) 忠君根本就與(yu) 愛國無關(guan) ,一提及傳(chuan) 統綱常倫(lun) 理,就以為(wei) 可以任意汙名踐踏,動輒就扣以“君主專(zhuan) 製體(ti) 係下的臣民之學”的帽子,不考慮曆史文化的具體(ti) 性與(yu) 複雜性,不以政權的合法性或正當性是否喪(sang) 失為(wei) 基本前提,結果不僅(jin) 必然會(hui) 在學理論證上顯得極為(wei) 片麵膚淺,即就曆史的經驗形態而言亦有違普通常識。

 

人類要維係合理健康的社會(hui) 生活,無論古今中外,從(cong) 根本上講,都不可能脫離正常的秩序。一般而言,秩序的缺位即意味著政治的蠻橫,社會(hui) 的紊亂(luan) ,生活的盲目,行為(wei) 的失措。因此,如何建構合理健康的良性秩序製度,總是引發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考和實踐。傳(chuan) 統中國之所以能夠成為(wei) 擁有長久禮樂(le) 典章製度文明的大一統國家,必然與(yu) 其穩定深厚的秩序結構及整套的價(jia) 值係統密不可分。即使今天的社會(hui) 發生了深刻巨大的變遷轉型,誠如劉文所說,要重新建構“平等、民主、法治、自由的公民之學”或“公民文化”,也有必要進一步追問,公民是不是就可以忽視或逃離社會(hui) 秩序必有的上下[95]、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倫(lun) 常關(guan) 係?我們(men) 是不是仍有必要對國家講“忠”,對父母講“孝”,對朋友講“信”,而長幼則應該“有序”,男女也適當“有別”?而“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le) ,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論語·裏仁》),現代公民社會(hui) 一旦倫(lun) 理資源匱乏,政治製度失去了德性倫(lun) 理基礎,特別是國家權源核心根本就無力發揮“為(wei) 政以徳,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zhong) 星共之”的功能(《論語·為(wei) 政》),禮義(yi) 廉恥一類的人類基本價(jia) 值統統遭到放逐,是不是也會(hui) 引發嚴(yan) 重的社會(hui) 危機,以致整個(ge) 國家民族四分五裂,在政治崩潰的同時也麵臨(lin) 社會(hui) 解體(ti) 的危機?與(yu) 任何他人的脅迫,乃至政治的恐嚇,文化的束縛無關(guan) ,發自內(nei) 心乃至可以一死來見證的“自由之意誌”、“獨立之精神”,是不是較諸一般利益計算者更能做到絕對服從(cong) 至高無上的道德律令,永遠保持對國家民族的忠貞,對公共利益的維護,對人民福祉的關(guan) 懷,對集體(ti) 事業(ye) 的熱愛,對法律責任的擔負,對他人信譽的承諾? 任何時代的人都不可能從(cong) 社會(hui) 中抽離出去,即使劉文所說的“公民社會(hui) ”也難有例外,正是人的以人性為(wei) 出發點的社會(hui) 存在,決(jue) 定了人與(yu) 人間關(guan) 係的多元與(yu) 倫(lun) 理角色的多樣,高貴的德性品質及與(yu) 之相應的倫(lun) 理行為(wei) ,永遠都是社會(hui) 秩序穩定的基石,因而傳(chuan) 統“五常”關(guan) 係即使毀壞了,也要根據新的時代精神加以重建。誠如賀麟先生所說:“不能以經濟狀況、生產(chan) 方式的改變,作為(wei) 推翻五倫(lun) 說的根據。因為(wei) 即使在產(chan) 業(ye) 革命、近代工業(ye) 化的社會(hui) 裏,臣更忠,子更孝,妻更貞,理論上事實上都是很可能的”[96]。無文明則難以成世界,至少是充滿了人的創造活力的世界;無道德亦難以成社會(hui) ,至少是屬於(yu) 人的人文化的社會(hui) 。“緣人情而製禮,依人性而作儀(yi) ”[97],從(cong) 來都是中國文化的基本價(jia) 值訴求。無論“三綱”或“五常”,都是可以根據新的時代精神來加以損益改革的。社會(hui) 一日不可缺少規範,規範則必須有利於(yu) 人的生存發展,隻利人的自由意誌和獨立精神的陶冶培育,“隻有在規範和組織社會(hui) 的有生力量這類使命上麵,國家的目標才具有普遍性”[98]。而重建符合時代需要的“新道統”的一大重要目的,就是更好地規範、組織、協調乃至激活各種自動自發的社會(hui) 創造力量。因此,我們(men) 在對“三綱”“五常”展開批判的同時,也應該重新思考“如何從(cong) 舊禮教的破瓦頹垣裏,去尋找出不可毀滅的永恒的基石。在這基石上,重新建立起新人生、新社會(hui) 的行為(wei) 規範和準則”[99]。粗暴地將複雜的多元的社會(hui) 秩序化約為(wei) 簡單平麵的機械式社會(hui) ,隻看到形式的自由平等,根本就不知道實質的自由平等,以為(wei) 公民社會(hui) 隻要有了“平等、民主、法治、自由”等價(jia) 值,就可以消解或取代其他一切人倫(lun) 道德價(jia) 值,解決(jue) 人類社會(hui) 的一切問題,從(cong) 而一刀兩(liang) 斷地將過去與(yu) 現代切割為(wei) 互不相關(guan) 的兩(liang) 截,甚至不顧曆史事實把傳(chuan) 統政治一概抹黑醜(chou) 化,隻能說不是在天真地製造現代政治神話,便是有意誤導他人步入曆史虛無主義(yi) 的歧途。

 

傳(chuan) 統儒家所經營的世界,當然決(jue) 非簡單的“政治”或“政治中國”所能範圍。從(cong) 更廣闊的視域看,他們(men) 也開拓了一個(ge) 廣袤的文化世界,營造了一個(ge) 多民族跨國界的文明區宇,全麵安頓了中國人的精神生命,乃是較諸“政治中國”更為(wei) 根本的“文化中國”,隻能以“道統”而非“政統”來如實加以表征。“道統”的人格化象征符號,無論衡以民族集體(ti) 長期積累的曆史認同感,抑或兼顧域外群眾(zhong) 對中國文化的整體(ti) 認知,顯然均非孔子一人莫屬。劉文隻看到帝王對孔子的利用,以為(wei) 孔子之說乃“帝王的護身符”,其地位的高低完全由帝王單方麵決(jue) 定,即使祭祀孔子的活動也無例外,事實上,“道統”在發揮規範製約“政統”的作用的同時,也活化為(wei) 無法從(cong) 曆史文化中剝離出去的價(jia) 值係統,廣為(wei) 社會(hui) 文化心理所接受,即使尊孔祭孔也難有例外。如果追本溯源,則不難看到,“古人每事必祭,其始之人,耕之,祭先農(nong) 也;桑之,祭先蠶也;學之,祭先師也,一也”[100]。可證祭祀先師之禮,實源自民間,以後才為(wei) 官方所采,即《禮記》所謂“凡學,春官,釋奠於(yu) 其先師”;“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yu) 先聖先師”[101],成為(wei) 製度化的安排。西漢隨著儒家思想地位的上升,元帝初元年間(前48年-前44年),孔光之父霸“上書(shu) 求奉孔子祭祀”,元帝乃下詔許其“以所食邑八百戶祀孔子”[102],反映祀孔已從(cong) 民間上升為(wei) 國家行為(wei) 。東(dong) 漢明帝永平三年(公元60年),“郡、縣、道行鄉(xiang) 飲酒於(yu) 學校,皆祀聖師周公、孔子”[103],祭祀孔子遂成為(wei) 官方的製度性安排,主要與(yu) 地方講學活動配合,從(cong) 此在民間祭祀的習(xi) 俗風規的基礎之上,又多了一重士人祭祀的精神自覺。而“道統”主要是與(yu) “學統”結合,才逐漸獲得官方的製度化認可的。兩(liang) 漢以降地方學校祭孔,往往與(yu) 當地先賢配祀,如朱熹建竹林精舍,配祀先聖孔子者,即有周敦頤、程顥、程頤、邵雍、司馬光、羅從(cong) 彥、李侗等人,既可視為(wei) “道統”譜係的理學化,更可看成理學譜係的“道統”化,已構成了儒門學術傳(chuan) 承鏈條,反映“道”不能不彰顯為(wei) “學”,“學”則必須“載道”,“道”之與(yu) “學”,實為(wei) 儒家“聖學”的一體(ti) 兩(liang) 麵。而所謂先儒祠、鄉(xiang) 賢祠一類祭祀場所,從(cong) 此亦遍布全國各地[104],大多同時兼有祭祀孔子和地方賢達的雙重功能,以致“天地君親(qin) 師”的香火牌位不僅(jin) 家家懸掛,而且成為(wei) “裏巷常談”,無論貴賤一概可以通用。其中最重要仍當為(wei) “師”,而“師”之總源頭即為(wei) 孔子[105],反映儒家價(jia) 值係統已深入民間基層社會(hui) 。“究中國之道德禮義(yi) ,則絕不緣神道設教而生”[106],然尊孔必有裨於(yu) 民間風教,亦凝聚了大量人心資源。這固然得力於(yu) 官方體(ti) 製的積極推動,但也離不開地方社會(hui) 的熱情配合。故自西漢官方正式認可祀孔以來,綿延二千餘(yu) 年,越到後期,祭祀之風就越熾,規格也越高,甚至延至清季末年,即使儒家思想開始遭到西學衝(chong) 擊,祭孔之禮也依然是“天下郡縣立廟,享以天子禮樂(le) ,為(wei) 古今獨絕之聖人”[107]。足證敬學尊師之風,早已大書(shu) 深刻於(yu) 一國民族最深層的內(nei) 心意識。設若無廣大的民間社會(hui) 及知識精英的主動認同與(yu) 積極配合,缺少了“道統”與(yu) “學統”結合後發揮的濡染風化作用,僅(jin) 靠權力擁有者單方麵的一手操縱,必然難以造成如此大的社會(hui) 影響和人心向往規模。

 

毋庸諱言,晚清帝製解體(ti) 以後,舉(ju) 國上下醉心西化,中國文化的發展屢經挫折,尤其儒學更受到廣泛的質疑,各種反傳(chuan) 統的鼓噪聲不絕於(yu) 耳。但即使如此,仍不少人堅持認同孔子及固有文化的基本價(jia) 值,甚至在透徹了解西方文化後,也有學者主動自覺地回歸中國文化。例如素有“中國西學第一人”(康有為(wei) 語)之譽的嚴(yan) 複(1854-1921),“其對於(yu) 西洋思想之介紹,有如許重大的貢獻,已經可算奇跡了”[108],但晚年仍以自己的大徹大悟,告誡即將“出洋”專(zhuan) 習(xi) 科學的年青人:“甚願其勿沾太重之洋氣,而將中國舊有教化文明概行抹殺也。不佞垂老,親(qin) 見支那七年之民國與(yu) 歐羅巴四年亙(gen) 古未有之血戰,覺彼族三百年之進化,隻做到‘利己殺人,寡廉鮮恥’八個(ge) 字。回觀孔孟之道,真量同天地,澤被寰區。此不獨吾言為(wei) 然,即泰西有思想人亦覺漸覺其為(wei) 如此也。”[109]與(yu) 此同時先後,廖平便撰有《知聖》、《尊孔》等多篇專(zhuan) 文,聲明“此乃私家撰著,不必引為(wei) 學堂課本”,宣稱自己“學經四變,書(shu) 著百種,而尊孔宗旨,前後如一”;“孔聖之功,在後世不在當時,在天下不在魯國”[110]。他們(men) 的行為(wei) 顯然都源於(yu) 個(ge) 人的精神價(jia) 值自覺及抉擇,無論任何“帝王決(jue) 定論”都是難以解釋清楚的。

 

最後,筆者想補充說明的是,劉文認為(wei) 思想意識與(yu) 社會(hui) 結構一樣,都是有形態之別的,而形態當然與(yu) 階級有關(guan) ,因而“文明”、“文化”、“價(jia) 值”,在他看來都“是有階級性的”。為(wei) 了證明他的階級說並非僅(jin) 僅(jin) 來自域外,而是有著本土文化依據的,他又特別強調“其實早在西漢初年,政論家賈誼(前200—前168)就寫(xie) 過一篇鴻文名曰《階級》”,因而不顧前後矛盾, 一方麵強調“原生的儒學、國學、傳(chuan) 統文化的體(ti) 係性觀念隻能是古代社會(hui) 的東(dong) 西;那些通過‘創造性轉化’、‘綜合創新’等等‘轉化’、‘創新’出來的東(dong) 西,其基本含義(yi) 與(yu) 原生的觀念體(ti) 係相比是有原則性差別的,兩(liang) 者不能混為(wei) 一談”;一方麵又將現代西學植入中國語境後的“階級”觀念與(yu) 西漢賈誼的原生“階級”觀念生硬比附,認為(wei) 有必要“使用賈誼的‘階級’概念”,質問“儒學在古代站在‘階級’的哪一端?所維護的階級秩序和利益對誰更有利?”劉先生的看法是否符合馬克思主義(yi) 的經典表述,他所說的“文明”、“文化”、“價(jia) 值”等是否可以凝聚各個(ge) 民族的共同情感,是否能夠為(wei) 全人類所共享,姑暫不置論。但以為(wei) 二千多年前賈誼文中的“階級”概念,已與(yu) 他所使用的來自西方的“階級”概念相通相合,則不免拔高了古人,而且與(yu) 事實不符。按賈誼的《階級》一文,當出自其所撰之《新書(shu) 》,本義(yi) 當為(wei) “台階”,即所謂“人主之尊,辟無異堂陛,陛九級者,堂高大幾六尺矣。若堂無陛級者,堂高殆不過尺矣”。當然也可以用來隱喻“等級”或“等級製度”,即賈誼文中所雲(yun) :“天子如堂,群臣如陛,眾(zhong) 庶如地,此其辟也。故陛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廉近地則堂卑,高者難攀,卑者易陵,理勢然也。故古者聖王製為(wei) 列等,內(nei) 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施及庶人,等級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111]。具見無論依其本義(yi) “台階”或引伸義(yi) “等級”,賈誼所使用的“階級”概念,均與(yu) 晚近以一定的社會(hui) 生產(chan) 關(guan) 係及其所處地位來定義(yi) 的“階級”判若霄壤。劉文采用賈誼概念,當然隻能取其引伸義(yi) “等級”而非本義(yi) “台階”,所以他的質問所用的“階級”一辭,似當遵從(cong) 古人原意,改為(wei) “等級”,方顯得妥適準確。否則便難免不有偷換概念之嫌,甚至讓人懷疑他同樣“硬要‘風馬牛’‘相及’”,犯了他批評別人的“‘拉郎配’,強為(wei) 之解”的錯誤,盡管如劉先生所說,“從(cong) 思想自由而論”,都應該“視為(wei) 多元化中的一說”,理當抱持寬容的態度。但因牽涉做學問的方法,不能不拈出一說,以俾後來者引以為(wei) 戒,幸讀者勿以贅言視之。

 



注釋:

 

[1]劉澤華:《中國文化發展中的“複古”迷思:對“道統”思維盛行的質疑與(yu) 批評》,載《南國學術》2016年4期。以下凡引劉文,均見該刊,不再出注。

[2] 《孟子·滕文公下》,引自焦循《孟子正義(yi)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7年點校本,上冊(ce) ,第446頁。以下凡此類先秦文獻,均酌情夾注於(yu) 正文之中。

[3] 朱熹序《中庸章句》,已明確提到“道統”一詞:“《中庸》何為(wei) 而作也,子思子憂道學之失其傳(chuan) 而作也。蓋自上古聖神繼天立極,而道統之傳(chuan) 有自來矣。”清人錢大昕則認為(wei) :“道統二字,始見於(yu) 李元綱《聖門事業(ye) 圖》,其第一圖曰:傳(chuan) 道正統,以明道、伊川承孟子。其書(shu) 成於(yu) 幹道壬辰(八年 1172),與(yu) 朱文公同時。”元綱與(yu) 朱熹均為(wei) 同時之人,究竟孰先揭出“道統”一詞,尚有必要進一步考證。然可以斷言者,則為(wei) 士大夫的精神自覺,不僅(jin) 以天下興(xing) 亡自任,而且以孔孟傳(chuan) 人自許,故“道統”一詞亦漸成流行語匯。朱說見《四書(shu) 章句集注》,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點校本,第1冊(ce) ,第15頁;錢說見《十駕齋養(yang) 新錄》卷十八“道統”,上海:商務印書(shu) 館1935年版,第426頁。

[4] 餘(yu) 英時:《古代知識階層的興(xing) 起和發展》,見氏著《士與(yu) 中國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頁。

[5]參閱錢穆:《先秦諸子係年》,尤其是卷一涉及孔子的部分,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1-118頁。

[6] 《莊子·天下》:“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後世之學者,不幸不見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ti) ,道術將為(wei) 天下裂。 ”見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3年版,第85頁。

[7] 參閱餘(yu) 英時:《古代知識階層的興(xing) 起和發展》,見《士與(yu) 中國文化》,第19-24頁。

[8] 蒙文通:《古史甄微》,載《中國現代學術經典·廖平、蒙文通卷》,蒙默編校,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451頁。

[9] 《周易·乾卦·彖》,《白文十三經》,黃侃手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影印本,第1頁。按該書(shu) 頁碼為(wei) 各部經典獨立另起。

[10] 《禮記·中庸》,《白文十三經》,黃侃手批,第197-198頁。以下凡引《中庸》,均夾注於(yu) 正文中。

[11] 《孟子·盡心下》,引自載焦循《孟子正義(yi)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7年點校本,下冊(ce) ,第977頁。

[12] 顧炎武:《日知錄》卷七“朝聞道,夕死可矣”條,引自黃汝成《日知錄集釋》,長沙:嶽麓書(shu) 社1999年點校本,第237頁。

[13] 顧炎武:《亭林文集》卷三《病起與(yu) 薊門當事書(shu) 》,載《顧亭林詩文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59年,第48頁。

[14]韓愈:《原道》,《韓愈文集》》卷一“雜著”,《中國古代十大文豪全集·韓愈柳宗元全集》,第86頁。

[15] 《春秋公羊傳(chuan) 》“哀公十四年”,《白文十三經》,黃侃手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影印本,第120頁。

[16] 何焯:《義(yi) 門讀書(shu) 記·史記》:“論來孔子隻合作列傳(chuan) ,太史公自據素王之說。三晉、田常,至戰國始列於(yu) 諸侯,孔子則變例。”所謂“變例”雲(yun) 雲(yun) ,似亦可稱“破例”。

[17] 以上見《史記》卷四十七《孔子世家》,北京:中華書(shu) 局1959年版,第6冊(ce) ,第1947頁、第1905頁。

[18]廖平:《知聖篇》,《廖平全集》,舒大剛、楊世文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冊(ce) ,第199頁。

[19] 以上見《漢書(shu) 》卷八十七下《揚雄傳(chuan)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62版,第11冊(ce) ,第3563、3568頁。

[20] 朱熹《孟子集注》,《四書(shu) 章句集注》,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點校本,第2冊(ce) ,第401頁。

[21]《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九,《二程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1年點校本,上冊(ce) ,第252頁、257頁。

[22] 段玉裁:《經韻樓集》卷三《孟子聖之於(yu) 天道也說》,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82頁。

[23]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十“姚江學案”,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79頁。

[24]以上均見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34頁、第448頁。

[25] 朱熹:《大學章句》,《四書(shu) 章句集注》,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點校本,第1冊(ce) ,第5頁。

[26]以分見《陸九淵集》卷三十四“語錄上”、卷三十五“語錄下”,第401頁、第452頁。

[27] 康有為(wei) :《大同書(shu) 》,《康有為(wei) 全集》,薑義(yi) 華、張榮華編校,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7集,第3-187頁。

[28] 蕭公權曾明確指出:“康氏含蓄地附和西方思想並非要西化,而是認為(wei) 中西有共通之處。儒家本身也可讚同此說。天下的觀念即有普及的意思。其他如聖王不分內(nei) 外,以為(wei) 天下大同概念,都為(wei) 此說提供了實例。此種古典看法實是理學家所說的天理相通的捷徑。康氏熟悉儒家經典和宋儒之學,自易獲致真理不分內(nei) 外的結論。”文中之說本此。蕭說見《近代中國與(yu) 新世界:康有為(wei) 變法與(yu) 大同思想研究》,汪榮祖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69頁。

[29] 錢穆:《論語直解》,北京: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02年版,第224-225頁。

[30]以上均見梁啟超:《孔子》,《飲冰室合集·專(zhuan) 集》,上海:中華書(shu) 局1936年排印本,第56頁。

[31] 《史記》卷四十七《孔子世家》,中華書(shu) 局1959版,第1944頁。又《禮記·檀弓》亦載孔子臨(lin) 終前謂子貢之語雲(yun) :“丘也,殷人也。”(《十三經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上冊(ce) ,第1283頁),所謂“兩(liang) 柱之間”雲(yun) 雲(yun) ,當是殷人族群集團與(yu) 周人族群集團的隱喻性象征,孔子始終麵臨(lin) 族群選擇意義(yi) 上的身份認同問題,但最後仍依據血緣歸屬,亦即“親(qin) 親(qin) ”關(guan) 係,認定自己的個(ge) 人身份當為(wei) 殷人。至於(yu) 文化認同,則主要依據“尊尊”原則,希望在周文的秩序化基礎上,繼續向前損益發展。

[32] 以上均見蒙文通:《論墨學源流與(yu) 儒墨匯合》,見氏著《古學徵微》,成都:巴蜀書(shu) 社1987年版,第211-218頁。

[33] 《墨子》有《非儒》專(zhuan) 編,譏毀孔子不遺餘(yu) 力,以致郭沫若據此認為(wei) “孔子是袒護亂(luan) 黨(dang) ,墨子是反對亂(luan) 黨(dang) 的人”,說雖牽強,但也可見孔子決(jue) 然與(yu) “鄉(xiang) 願”人物判若天壤。誠如郭氏所說,其基本立場“是順應著當時的社會(hui) 變革的潮流的”。見氏著《十批判書(shu) 》,北京:東(dong) 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78頁、87頁。

[34] 以上均見洪亮吉:《更生齋文甲集》卷二《春秋十論》,《洪亮吉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1年點校本,第3冊(ce) ,第995-997頁。

[35] 《四庫總全書(shu) 目》卷九一“子部儒家類”,北京:中華書(shu) 局1965年版,上冊(ce) ,第770頁。

[36]蒙文通:《儒家哲學思想之發展》,《古學徵微》,第75頁。

[37] 《荀子·非十二子》,引自王天海《荀子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上冊(ce) ,第206頁

[38]洪亮吉:《更生齋文甲集》卷二《春秋十論》,《洪亮吉集》,第3冊(ce) ,第997頁。

[39]蒙文通:儒家哲學思想之發展》,《古學徵微》,第76-77頁。

[40] 梁啟超:《儒家哲學》,見氏著《儒家哲學》,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7頁。

[41] 趙氏《孔子誅少正卯問題》,初稿於(yu) 1969年,增改於(yu) 1972年,正式出版於(yu) 1973年,乃82頁的小冊(ce) 子。書(shu) 中表麵大談先秦儒法鬥爭(zheng) ,凡屬“反孔”均統統許為(wei) 進步,“尊孔”則一概斥為(wei) 反動,結論早已事先預設,材料分析則武斷性一邊傾(qing) 倒,目的明顯是為(wei) 迎合討好當時的政治,文字則時見“文革”式暴戾氣息,乃是學術淪為(wei) 政治工具的典型。

[42] 趙紀彬:《孔子誅少正卯問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頁。

[43]朱熹:《舜典象型說》,《朱子全書(shu) 》卷六十七“雜著”,朱傑人等主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3冊(ce) ,第3261頁。

[44]以上分見趙紀彬:《孔子誅少正卯問題》,第15頁、第17頁。按:趙氏尚另有《論語新探》一書(shu) ,先後凡三版,而以“文革”時期發行最多,影響最大。然每次再版修改,均不斷迎合時髦政治,與(yu) 《孔子誅少正卯問題》一樣,均可說是階級鬥爭(zheng) 史學的產(chan) 物。

[45] 顧頡剛:《〈崔東(dong) 壁遺書(shu) 〉序》,崔述《崔東(dong) 壁遺書(shu) 》,顧頡剛編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64頁。

[46] 崔述:《洙泗考信錄》卷二“辨誅少正卯之說”,《崔東(dong) 壁遺書(shu) 》,第287頁。

[47]《文史通義(yi) 》卷一《詩教上》,引自《文史通義(yi) 校注》,葉瑛校注,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62頁。

[48] 錢穆:《先秦諸子係年》,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56頁。

[49] 參閱李學勤:《走出疑古時代》,載《中國文化》 1992年02期。

[50] 韓愈之說見前引《原道》,載《韓愈文集》》卷一“雜著”,《中國古代十大文豪全集·韓愈柳宗元全集》,第87頁。

[51] 《唐會(hui) 要》卷四十七“議釋教上”,北京:中華書(shu) 局股份有限公司1955年版,中冊(ce) ,第837頁。

[52]分見唐人鄭熊《番禺雜記》、宋人陶穀《清異錄》兩(liang) 書(shu) ,均引自淘宗儀(yi) 《輟耕錄》卷六“梵嫂”條,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

[53]顧炎武:《日知錄之餘(yu) 》 卷三“僧寺之多”,引自黃汝成《日知錄集釋》“附一”,第1234頁。

[54]陳寅恪:《論韓愈》,見氏著《金明館叢(cong) 稿初編》,第285頁,第290頁。按該文原載《曆史研究》1954年第2期。

[55]韓愈:《原道》,《韓愈文集》卷一“雜著”,《中國古代十大文豪全集·韓愈柳宗元全集》,第87頁。

[56] 《唐會(hui) 要》卷四十七“議釋教上”,中冊(ce) ,第836-837頁;另可參閱《舊唐書(shu) 》卷九十六《姚崇傳(chuan) 》。

[57] 以上分見陳寅恪:《論韓愈》,見氏著《金明館叢(cong) 稿初編》,第285頁,第291頁、第293頁。

[58] 《新唐書(shu) 》卷十一《禮樂(le) 誌》,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5年版,第2冊(ce) ,第307頁。

[59] 龔自珍:《乙丙之際著議第六》,《龔自珍全集》,王佩淨校,北京:中華書(shu) 局l959年版,上冊(ce) ,第4頁。

[60] 章學誠:《文史通義(yi) 》卷二《經解上》,引自《文史通義(yi) 校注》,上冊(ce) ,第93頁。

[61] 《毛詩注疏》卷十七,朱傑人、李慧玲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點校本,下冊(ce) ,第1605-1606頁。

[62] 參閱呂思勉:《呂思勉讀史劄記》甲帙“先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上冊(ce) ,第250頁。

[63] 李翱:《李文公集》巻二《複性書(shu) 上》,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

[64] 《朱子語類》卷一三六“曆代三”,長沙:嶽麓書(shu) 社1997年點校本,第4冊(ce) ,第2928頁。                

[65]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答陳同甫》,《朱子全書(shu) 》,第21冊(ce) ,第1583頁。

[66]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君》,《黃宗羲全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冊(ce) ,第2頁。

[67] 有趣的是,劉文所引李光地之說:“道統之與(yu) 治統,古者出於(yu) 一,後世出於(yu) 二。”則不僅(jin) 不能說明“道統”源自所謂“帝統”,反而可見“道統”與(yu) “政治”由合而分,“道統”自有其獨立的天地。

[68] 以上均見廖平:《尊孔篇·尊孔大旨》,《廖平全集》,第2冊(ce) ,第620頁。

[69] 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十四“語錄上”,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12頁。

[70]崔述:《洙泗考信錄》自序,《崔東(dong) 壁遺書(shu) 》,第261頁。

[71] 廖平:《尊孔篇·微言門》,《廖平全集》,第2冊(ce) ,第613頁。

[72] 以上均見崔述:《洙泗考信錄》自序,《崔東(dong) 壁遺書(shu) 》,第262頁。

[73] 以上均見耿定向:《與(yu) 同誌三》,《耿定向集》卷六“書(shu) 牘”,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5年點校本,上冊(ce) ,第250-251頁。

[74] 《陸九淵集》卷三十四“語錄上”,第410頁。

[75]朱熹、呂祖謙:《近思錄》卷十四《總論聖賢》,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

[76] 顧炎武:《日知錄》卷十四“嘉靖更定從(cong) 祀”,引自《日知錄集釋》,第535頁,標點略有改動。

[77] 耿定向:《與(yu) 同誌一》,《耿定向集》卷六“書(shu) 牘”,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點校本,上冊(ce) ,第248頁。

[78] 孫複:《孫明複小集·上孔給事書(shu) 》(原書(shu) 不分卷),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

[79] 石介:《徂徠集》卷五“怪說中”,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

[80] 《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明道先生墓表》,《二程集》,上冊(ce) ,第640頁。

[81] 朱熹:《中庸章句序》,《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1冊(ce) ,第15頁

[82] 朱熹、呂祖謙:《近思錄》卷十四《總論聖賢》,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

[83] 《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第436頁。

[84] 錢大昕:《十駕齋養(yang) 新錄》卷十八“臣道”,上海:商務印書(shu) 館1935年版,第428頁。

[85] 《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第448頁。

[86] 參閱戴震:《孟子字義(yi) 疏證》卷下“道”,北京:中華書(shu) 局1961年版,第43-46頁。

[87] 《陸九淵集》卷三十四“語錄上”,第395頁。

[88] 顧炎武:《亭林文集》卷三《病起與(yu) 薊門當事書(shu) 》,《顧亭林詩文集》,第48頁。

[89] 《河南程氏粹言》卷二“聖賢篇”,《二程集》,下冊(ce) ,第1229頁。

[90] 參閱劉述先:《“兩(liang) 行之理”與(yu) 安身立命》,《劉述先自選集》,濟南:山東(dong) 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381頁。

[91]以上分見陳寅恪:《王觀堂先生挽詞並序》,《陳寅恪集·詩集》(附唐筼詩存),北京: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01年版,第12頁、第13頁。

[92] 陳寅恪:《王靜安先生遺書(shu) 序》,《金明館叢(cong) 稿二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30頁。

[93] 以上均見賀麟:《五倫(lun) 觀念的新檢討 》,《賀麟選集》,張學智編,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7頁。

[94] 賀麟尚特別指出:“西漢的三綱說則將人對人的關(guan) 係轉變為(wei) 人對理、人對位分、人對常德的單方麵的絕對的關(guan) 係,故三綱說當然比五倫(lun) 說來得深刻而有力量。舉(ju) 實例來說,三綱說認君為(wei) 臣綱,是說君這個(ge) 共相,君之理是為(wei) 臣這個(ge) 職位的綱紀。說君不仁臣不可以不忠,就是說為(wei) 臣者或居於(yu) 臣的職分的人,須尊重君之理,君之名,亦即是忠於(yu) 事,忠於(yu) 自己的職分的意思。完全是對名分、對理念盡忠,不是作暴君個(ge) 人的奴隸。唯有人人都能在其位分內(nei) ,單方麵地盡他自己絕對的義(yi) 務,才可以維持社會(hui) 人群的綱常。”而“最奇怪的是,而且使我自己都感到驚異的,就是我在這中國特有的最陳腐、最為(wei) 世所詬病的舊禮教核心三綱說中,發現了與(yu) 西洋正宗的高深的倫(lun) 理思想和與(yu) 西洋向前進展向外擴充的近代精神相符合的地方。就三綱說之注重盡忠於(yu) 永恒的理念或常德,而不是奴役於(yu) 無常的個(ge) 人言,包含有柏拉圖的思想。就三綱說之注重實踐個(ge) 人單方麵的純道德義(yi) 務,不顧經驗中的偶然情景言,包含有康得的道德思想”。要之,“三綱就是把‘道德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道德即道德自身的報酬’等倫(lun) 理識度,加以權威化、製度化,而成為(wei) 禮教的信條”。當一並參閱。見《五倫(lun) 觀念的新檢討 》,《賀麟選集》,第147-148頁、第149頁。

[95] 上下關(guan) 係,古代主要以“君臣”來表征,今天則可轉化為(wei) 上級與(yu) 下級,國家與(yu) 個(ge) 人等秩序結構必有的常見關(guan) 係。

[96]賀麟:《五倫(lun) 觀念的新檢討 》,《賀麟選集》,第1142頁。

[97] 《史記》卷二十《禮書(shu)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59年版,第4冊(ce) ,第1157頁。

[98] [德]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政治的概念》引哈奈勒(Albert Haenel)語,劉宗紳等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頁。

[99]賀麟:《五倫(lun) 觀念的新檢討 》,《賀麟選集》,第149-150頁。

[100] 顧炎武:《日知錄》卷十四“嘉靖更定從(cong) 祀”,引自黃汝成《日知錄集釋》,第531頁。

[101] 《禮記·文王世子》,《白文十三經》,黃侃手批,第74頁。

[102] 《漢書(shu) 》卷八一《孔光傳(chuan)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62版,第10冊(ce) ,第3364-3365頁。

[103] 《後漢書(shu) 》卷十四《禮儀(yi) 誌上》,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3年版,第11冊(ce) ,第3108頁。

[104] 如果著眼於(yu) 更廣大的儒教文化圈進行分析,則北至疏球,南至越南,均有孔廟的分布,適足以反映中國文化的影響輻射偉(wei) 力。

[105] 參閱餘(yu) 英時:《“天地君親(qin) 師”的起源》,見氏著《 現代儒學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169頁;張新民、蔣慶:《大小傳(chuan) 統的符號釋義(yi) 學解讀:關(guan) 於(yu) “天地君載親(qin) 師”與(yu) 儒學民間形態的對話》,載《原道》2012年第7輯。

[106] 嚴(yan) 複:《支那教案論》按語,《嚴(yan) 複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4冊(ce) ,第849頁。

[107]廖平:《知聖篇》,《廖平全集》,第1冊(ce) ,第198頁。

[108] 賀麟:《西方哲學的紹述與(yu) 融會(hui) 》,《賀麟選集》,第347頁。

[109] 嚴(yan) 複:《與(yu) 熊純如書(shu) 七十五》,《嚴(yan) 複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3冊(ce) ,第692頁。按該信撰作時間,當在民國七年(1918)。

[110]以上均見《尊孔篇》,《廖平全集》,第2冊(ce) ,第611頁、613頁。按《尊孔篇》撰成於(yu) 宣統元年(1909),然正式刊行已在民國七年(1918),即成都存古書(shu) 局初印本。故雲(yun) 與(yu) 嚴(yan) 複“同時先後”。

[111] 賈誼:《新書(shu) ·階級》,引自《賈誼集匯校集解》,方向東(dong) 集解,南京:河海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00頁。按“堂陛”即“堂階”即“堂的台階”,而“階級”本指“台級”,隻能引伸為(wei) “等級”,與(yu) 今西方舶來之“階級”一辭無關(guan) 。

 

附錄

【劉澤華】中國文化發展中的“複古”迷思——對“道統”思維盛行的質疑與(yu) 批評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