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宗來執筆)
實用主義不能不防,千古是非不可擾亂——華夏複興論壇關於《施琅》劇的觀點聲明
《施》劇一出,眾論紛紛,或誅或讚,莫衷一是。何以如此?雖皆出於愛國之心,而所據之思想不同,所用之方法有異,所論之角度有別,所立之高度參差。究而極之,正可見今日是非之不明,思想之混亂。由此而言,此劇引發之思想交鋒,非唯必然,而且必要。是非麵前,理當有所抉擇;大義當前,不敢有所退避。故經華夏複興論壇管理層人員集體討論,決定發表此聲明,以闡明本論壇的主張與主要觀點。
一、所秉持之原則:
1.對此問題所涉及者,不針對具體人,僅就觀點、事實而言。
自重而生威,不同而能和,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此是儒學所崇尚;推己及人,不加於人,誠意持中,厚德寬恕,更是儒學之原則。故論觀點事實之是非,而寄望於人之自正。
2.對原則問題,持守其是其善,不排斥異己;是非對錯,不可不明,不敢隨聲附和。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人之思想,一時之風氣,由來漸矣,非一時之所成,故亦難一時而變之。《易》曰:“履霜,堅冰至。”防微杜漸,固為上策;亡羊補牢,猶未為晚。
3.不求能人接受我們觀點,但望能引起大家認真思考,求同存異,以期互相訂正。
水善利物而不爭,乾坤無私而覆載。能容方可公,不執方可中。虛懷若穀,淵深自成;見賢思齊,升堂入室。人之常情,自以為是;謙遜守禮,四者受益;如切如磋,砥礪人生。
二、對施琅之評價:
1.人格不正,大節已虧。
本立道生,何以立本?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大學》曰:“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施琅其人,身為漢人,因私怨而兩降清;南明危在旦夕,懷私利而不救;恃功力而傲物,背鄭氏之門庭。滿清滅明,明人當以為國恥;揚州嘉定,清人惡貫滿盈。施琅不知國恥,投靠不仁,無仁義之可許,無氣節之可稱;既背離修身之本,倡之讚之,必將背離禮樂文明。
2. 承認事實,不加讚揚。
《人物誌》曰:“英為文昌,雄為武稱。夫草之精秀者為英,獸之特群者為雄。物尚有之,況於人乎。”施琅攻台,合版圖於一,此是事實。於滿清而言,可謂一統有功;於中國而言,可謂助夷變夏。施琅身為武將,無文昌之實,唯效力於清廷,不可名為英雄。合版圖之事是實,而不可加以英名。《春秋》有“實與文不與”之法,應用於此,承認其合版圖之事實即可,而不可徒讚其事功。
3.可以研究,不應利用。
孔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文史之別,固然有之,然而文史皆不可失其正道。以史而言,偏重於求其質,是以可研究施琅之事實,而不可失其正。以文而言,須忌巧言令色,掩過飾非,而不可易其質。吾儕所學關天下,若棄義而求利,則必將導引天下於奸利之途。古人雲“利令智昏”,其此之謂也。
三、對清朝之看法:
1.文化民族與種族觀念
滿清入主中原,涉及民族問題,然而須分別文化之民族與種族之民族。所謂文化民族,由文化而言;所謂種族之民族,由血統而言。悠悠華夏,承傳千萬載,雖不無種族之別,然未嚐強化種族,而倡天下一家,協和萬邦。自西學東漸,種族之念日熾,我華夏文化民族之意漸被淡忘。《春秋》之始,即言“大一統”,此非以種族立言,亦非以地域立言。“元年春王正月”者,天道、地道、人道一以貫之也。元年言天道之始正,春言地道之始正,王言人道之始正,正月言政治之始正。三才一貫而用之,此為一統之意,非種族、地域之別。
然而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族群之有別亦是必然。今日中華五十六民族,是五十六族群。族群之間有人數之眾寡,而儒學反對以眾欺寡、以強淩弱。各族之人各愛其族,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則共成中華之和諧興盛。滿族是一族群,清朝是一朝廷,故此對清之不滿,非對滿族之不滿。漢族是一族群,漢唐宋明皆為朝廷,故此朝廷非漢族之朝廷,乃是中華各族之朝廷。曆史事實在於,曆朝曆代,中華之人以漢族居多,而華夏文化以責任義務立言,倡導以仁義行事,故此漢族理當多擔責任義務,理當仁義自守。儒學以自正為先,以忠恕為用,故各人自正而忠其心、恕他人,各族自正而忠其族、恕他族,各朝臣子自正而忠其國、恕他國,是立身之本、立族之本、立國之本。施琅其人,於其心、於其族、於其國,皆失其正,不可不謂大節已虧。
2.華夏文化與夷狄文化。
《春秋》嚴“夷夏之辨”,世俗及今人多以夷夏為地域、種族之別,此非《春秋》之義。依《春秋》之義,道德禮義不行,雖處華夏地而亦以為是夷狄;道德禮義暢行,雖居夷狄之地亦以為是華夏。故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無)也。”清朝之政非正也,而孔子曰:“政者,正也。”以力得天下,血腥殺戮平民,不可謂之正;以文字獄鎮官民之心,使萬馬齊喑,不可謂之正。雖向全民灌輸儒學,似尊崇儒學,而背棄儒學之大道,此非儒學之福,乃是儒學之大禍;此非華夏之福,乃是華夏之大禍。此不可不知。清入中原,貌似夷變於夏,實則變夏為夷。施琅叛明而入清,是遠夏而入夷。今我中華,倡導繼承傳統文化,當此之時,歌頌清朝,歌頌施琅,實非所宜。
3.曆史事實與現實影射。
華夏史學,所重在於求正,所用在於以史為鑒;西方之史學,所重在於求真,所用在於究考史實。今日華夏史學界,多承西學之法,為鑒之用漸弱。然而,即使為求真,《施琅》一劇亦非合其要求。華夏文學,所重在於文以載道,引導政俗,補察時政,泄導民情。《施琅》一劇,以施琅為英雄而加以歌頌,違背道義,不可謂之“載道”;歌頌武力統台,因利益所動而拍攝,是將政俗引導入歧途;以主觀影射之法編劇,所影射者混亂,非唯無補於時政,反將有害於時政;以求轟動效應而播映,非泄導民情之正路。兩岸統一,乃是大勢所趨,理所當然;先禮後兵,不得已而用兵,乃是國策,亦是仁義之體現。義者,宜也,必先有仁而後能義。以仁行義,除暴安民,是為止戈為武。所應當者,乃是依仁義而作文章,而非崇尚武力。
四、對是非的評判:
1. 不可擾亂千古是非
儒學非不謀利,必合義而後謀之,必求大利而不為小利壞大義。人之立本,乃是千古之事,是非善惡不容紊亂。國家統一,可謀之合義之道,何必壞千古之是非善惡而謀之?昨日之奸臣,成今日之英雄,所傷者乃是千古英雄之心,所慫恿者來日奸臣之意。一時之利未必能得,而千古是非卻因此而亂,可謂得不償失,反成千古罪人,為國為民而謀者豈可不慎。
2.實用主義之危害
體用者,本自相合,未可分也。譬若人之體有人之用,犬之用必是犬之體。張之洞有“中體西用”之說,其所謂體,乃是主體之意,非本體之意也。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雖曰可道之道則非常道,然而道非不可知者,更非無其體者。據德可以誌道,若道體不存,無由以誌道;與天地日月合其德,能合者即為得道。背道而用器,於道無所毀,然而所毀者器也。背道而行事,於道無所損,所損者事也。即用而見體,則所現者常有所蔽,而其體則永無全現之日;即用建體者,以用為尊,則一時有一時之用,一物有一物之用,貫通於時用中之大道,本已在時用之中,無由以建,亦無須人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可體道,道非人建。為今日之用,而迷失天地之道,將使人類迷失方向,其害之大,不可小覷。
3.傳承傳統須顧永恒。
《施琅》一劇之出現,本一小事,而此小事已可見華夏文化處境之可歎。文化者,人文化成之意也。人文何由以生?效法天地之道而生。《易》始於乾坤,首重天地之道也;《老子》始於論道,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意由此而顯。《孟子》所傳者,道統也;今日所言“傳統”,華夏之道曆代相傳之統也。韓退之以傳道為師道之首,若背棄華夏文化之道,則無以言“傳統”。船山曰:有亡國,有亡天下;國家興亡,肉食者謀之;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天下興則國家可興,天下亡則國家亡。華夏複興,非唯經濟之複興,非唯國土之完整,其尤為重要者乃是華夏文化之複興。此華夏複興論壇之所以有此聲明也。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故凡我華夏之人,理應團結,戮力同心,致力於華夏文化複興之事業。是以本聲明非倡儒學派係之爭,非倡華夏族群之爭。就華夏民族而言,乃是倡導華夏文化之複興。就人類長久利益而言,乃是倡導人類之文明。願與所有華夏子民共勉之。
華夏複興論壇
孔元二五五七年三月初八日
西元200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