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溪】敬義論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6-10-12 17: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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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溪

作者簡介:劉夢溪,男,西曆一九四一年生,遼寧人。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所長;藝術文化學學科博士生導師;《中國文化》雜誌創辦人、主編。著有《傳(chuan) 統的誤讀》《紅樓夢與(yu) 百年中國》《大師與(yu) 傳(chuan) 統》《中國現代學術要略》《論國學》等。

敬義(yi) 論

作者:劉夢溪

來源:《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 2016年第3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九月十一日丙寅

          耶穌2016年10月11日

 

 

 

內(nei) 容提要:中國文化的最主要的價(jia) 值理念悉在六經,從(cong) 中可以抽繹出誠信、愛敬、知恥、忠恕、和同等價(jia) 值理念。我們(men) 有必要發掘“敬”之立義(yi) 的學理內(nei) 涵、精神旨歸及對建構人的完整人格的深在意義(yi) 。敬為(wei) 人事之本、敬即人的不可予奪之誌、敬是禮的精神內(nei) 核、愛敬為(wei) 人道之極,程朱主敬說使儒家思想的信仰層麵在學理上得到係統的深化和補充,“敬”的價(jia) 值理念是人的精神世界的最高點,敬已進入中華文化的信仰之維。《荀子·禮論》之“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yang) 安也”一語,可以視作敬義(yi) 的全提。而《禮記·曲禮上》特地賦予“敬”以“安定辭”的義(yi) 理換稱,其對敬的可以安定社會(hui) 秩序的深涵,作了近乎突出到極致的彰顯。斯可見“敬”之為(wei) 義(yi) 是何等深切重大。

 

關(guan) 鍵詞:敬義(yi) /禮敬/愛敬/主敬/莊嚴(yan) /信仰之維

 

一、“敬者,人事之本”

 

“敬”與(yu) “誠”緊密相連。不“誠”固然無以起“敬”,但如果離開了“敬”,“誠”便不會(hui) 立得堅牢而有力量。誠是自然而然如此,敬是無論如何必須如此。故大程子明道先生說:“誠者,天之道;敬者,人事之本。敬則誠。”①筆者視“敬”這個(ge) 價(jia) 值理念具有終極的性質,就和“敬”為(wei) “人事之本”有關(guan) 。蓋信仰非天道,而是人事之道的根本所在。小程子伊川先生也說:“誠則無不敬,未至於(yu) 誠,則敬然後誠。”②此語實際上是認為(wei) ,“敬”乃是進入“誠”的通道,是“思誠”的途徑,亦即誠之達道。《中庸》所謂“思誠”是人之道,可以理解為(wei) ,欲誠者不妨從(cong) “持敬”開始。所以伊川又說:“主一者謂之敬。一者謂之誠。主則有意在。”③“誠”由於(yu) 是“天之道”,所以應該成為(wei) 人的“宗主”。而“主”也者,已經有人之所欲為(wei) 的意思在內(nei) 了。但此處的所欲為(wei) ,僅(jin) 指向單一的目標“誠”,所以二程子所謂的“主一”,即是對“誠”的堅守而不發生動搖。孔子說:“三軍(jun) 可以奪帥也,匹夫不可以奪誌也。”(《論語·子罕》)此處之“誌”,即是“敬”義(yi) 。也就是屬於(yu) 人的性自體(ti) 的“敬”,不應移易,不可動搖,不能被褫奪。

 

孟子說:“夫誌,氣之帥也;氣,體(ti) 之充也。夫誌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誌,無暴其氣’。”(《孟子·公孫醜(chou) 上》)此所論與(yu) 孔子的“不可以奪誌”說實相呼應。人體(ti) 為(wei) 氣所充,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哲學認知,先秦諸家均各有說。《老子》第十章:“專(zhuan) 氣致柔,能嬰兒(er) 乎。”《莊子·外篇·知北遊》:“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wei) 生,散則為(wei) 死。”《荀子·王製》:“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yi) ,故最為(wei) 天下貴也。”各家之說義(yi) 趣殊異,獨孟子的以“誌”為(wei) “氣”之“帥”的斷判,益顯剛健有力,突出了“誌”不為(wei) “氣”所移的旨歸。趙岐注雲(yun) :“誌,心所念慮也。氣,所以充滿形體(ti) 為(wei) 喜怒也。誌帥氣而行之,度其可否也。”④趙注的意思,如無“誌”的統領,則形體(ti) 之氣,容易為(wei) 喜怒情緒所左右,隻有由“誌”來統帥“氣”,才能知道所“行”的是非得失。故趙注又雲(yun) :“誌為(wei) 至要之本,氣為(wei) 其次。”⑤焦循疏解《孟子》及趙注最見功力,其引《論衡·無形篇》“形氣性,天也”⑥之說,然後寫(xie) 道:“生之舍,生之充,生之製,生即性也。性情神誌,皆不離乎氣,以其能別同異,明是非,則為(wei) 誌以帥乎氣。萬(wan) 物皆有喜憎利害,而不能別同異,明是非,則第為(wei) 物之性,而非人之性,僅(jin) 為(wei) 氣而已。故喜憎、利害、視聽、屈伸,皆氣也。骨肉,則形體(ti) 也。”⑦意謂,“喜憎利害”是為(wei) 萬(wan) 物共有的性質,隻有“別同異,明是非”是人所區別於(yu) 萬(wan) 物的獨特之性,原因在於(yu) “人有誌而物無誌”,人能夠“誌以帥乎氣”,因而使得“喜憎、利害、視聽、屈伸”種種情緒表現,也就是使得“氣”,具有了可控的選擇方向。

 

孟子在提出“以誌帥氣”之後,繼而強調,要“持其誌,無暴其氣”。此處的“暴”為(wei) 惑亂(luan) 意,就是不要讓“氣”來亂(luan) 其所為(wei) ,所以需要“持其誌”。“持”為(wei) “守”意,即對“誌”要堅守而不動搖。孟子論大丈夫的品格,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所“不淫”“不移”“不屈”者,即“誌”也。焦循解“誌”,引毛奇齡說,將“誌”與(yu) “心”聯係起來,雲(yun) “但持其誌,力求之本心,以直自守,而氣之在體(ti) ,則第不虐戾而使之充周已耳。是不求於(yu) 心者,謂之不持誌”⑧。茲(zi) 可見所謂“誌”,實即心誌。所不動搖者,是為(wei) 心誌也。馬一浮先生說:“心之所之謂之誌。”就是要保持心誌的獨立和自由。又說:“何以持誌?主敬而已矣。”馬先生又引小程子伊川的“涵養(yang) 須用敬”的導示,提出伊川所言,即是“持誌之謂”。並進而分疏道:“以率氣言,謂之主敬;以不遷言,謂之居敬;以守之有恒言,謂之持敬。”⑨馬先生可謂將“敬”之義(yi) 理掘發無遺。何謂“敬”?馬先生明確給出結論:“敬”即“持誌”之謂。倘予分疏,又有“主敬”“居敬”“持敬”的分別。“主敬”就是以“誌”帥“氣”,是“誌”為(wei) 主,亦即“敬”為(wei) 主。“居敬”,是不遷不移之意。“持敬”,則是堅守不變者也。

 

孟子論何為(wei) 大丈夫之義(yi) ,還穿插著講了幾個(ge) 故事。起因是他的學生陳代,對老師不去見諸侯感到不可理解,認為(wei) 當時的諸侯,大可以稱霸,小可以稱王,見一見也許不無好處。況且有的記載不是說,“枉尺而直尋”亦不失為(wei) 一種人生的態度。孟子不然其說,給弟子講了齊景公打獵,傳(chuan) 喚苑囿管理者虞人同往,而虞人不去的故事。此故事見於(yu) 《左傳(chuan) 》昭公二十年,原文為(wei) :“十二月,齊侯田於(yu) 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之。’”⑩虞人拒不應召的理由,是齊侯沒有待之以禮。按已往田獵禮儀(yi) 的規定,召喚大夫同往,需要用旗幟;召喚士同往,需要用弓;召喚虞人,需要賜之以皮冠。如今給虞人的是弓而不是皮冠,禮錯了對象,很是不敬。所以虞人寧可被抓被殺,也絕不屈己以應招。孟子講這個(ge) 故事的時候,將招之以弓變成招之以旌,即以旗幟來召喚,同樣違背禮招,所以虞人拒之。孟子說:“誌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sang) 其元。”蓋誌士所追求的是“道”,勇士所維護的是“義(yi) ”,他們(men) 所以堪當此稱號,是由於(yu) 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了,即使葬身溝壑或被斬首,亦在所不辭。此即孔子所謂“誌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論語·衛靈公》)之意。孟子在講了這個(ge) 故事之後問道:“孔子奚取焉?”僅(jin) 僅(jin) 為(wei) 了“利”就“枉尺而直尋”,孔、孟均所不取焉。虞人的精神所以值得讚賞,就在於(yu) 他沒有屈己徇人,而維護了自己的尊嚴(yan) 。

 

為(wei) 了進一步證明“誌”不可“奪”這一價(jia) 值理念的重要,孟子還講了另外一個(ge) 故事。從(cong) 前齊國的大夫王良是駕車的能手,因善禦而名揚天下。《淮南子》有記載雲(yun) :“昔者王良、造父之禦也,上車攝轡,馬為(wei) 整齊而斂諧,投足調均,勞逸若一,心怡氣和,體(ti) 便輕畢,安勞樂(le) 進,馳騖若滅,左右若鞭,周旋若環。”(11)可知其禦道之高妙。一次晉國的卿相趙簡子,讓王良為(wei) 他的寵幸者奚駕車去打獵,結果一無所獲。嬖奚怒而稱王良為(wei) “天下之賤工”。其實是王良按規範駕車,嬖奚因不懂射道,才無所獲。經王良請於(yu) 趙簡子,第二次又出行,他故意不按規範駕車,嬖奚一個(ge) 早上就捕獲十隻禽鳥。嬖奚又轉而讚王良是“天下之良工”。但當趙簡子讓王良專(zhuan) 門為(wei) 此奚執禦,王良一口回絕,說:“我不習(xi) 慣為(wei) 小人駕車。”孟子由此故事得出一個(ge) 看法,說道:“連禦者都羞與(yu) 射者比,即使捕獲的禽獸(shou) 堆如小山,也不肯‘枉道而從(cong) 彼’,這是為(wei) 了什麽(me) 呢?”孟子的結論是:“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12)也就是在道義(yi) 與(yu) 尊嚴(yan) 麵前,不能委屈遷就,不能打折扣。內(nei) 心的持誌和持敬,是任何力量也無法使之改變的。屈己徇人與(yu) 大丈夫的精神適相反對,為(wei) 君子所不取。趙岐注“大丈夫”為(wei) “守道不回”(13),可謂正解。論者或雲(yun) ,當女子出嫁之時,母(有時也有父)送之於(yu) 門,也頻頻告誡說:“往之女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這裏使用的也是“敬”字,該如何解釋呢?孟子堅定地說:這不過是“以順為(wei) 正”的“妾婦之道”而已(14),與(yu) 大丈夫的“持誌”何可同年而語。我們(men) 不要忘了前麵援引的馬一浮先生的話,他可是說“持誌”就是“持敬”嗬。其實朱子也講過:“人之為(wei) 事,必先立誌以為(wei) 本,誌不立則不能為(wei) 得事。雖能立誌,苟不能居敬以持之,此心亦泛然而無主,悠悠終日,亦隻是虛言。立誌必須高出事物之表,而居敬則常存於(yu) 事物之中,令此敬與(yu) 事物皆不相違。言也須敬,動也須敬,坐也須敬,頃刻去他不得。”(15)此處的“苟不能居敬以持之”一語,力有萬(wan) 鈞。“居敬以持之”,就是“持敬”。可見朱子已經把持敬和立誌看作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精神旨歸。

 

而小程子伊川對此一問題闡釋得尤為(wei) 深在。他說:“學者先務,固在心誌。”(16)而“心誌”貴在專(zhuan) 注不紛,也就是要“心有主”。怎樣才能做到“心有主”?伊川又說:“如何為(wei) 主?敬而已矣。”(17)則“敬”是心之“主”的標識和護持。有“敬”在,心才能有“主”。如果無“敬”,則“主”已失卻,人的精神難免散漫無所歸處。伊川擔心我們(men) 不能通曉他的初意深心,於(yu) 是進而設譬為(wei) 說,從(cong) 學理層麵加以論述,寫(xie) 道:

 

有主則虛,虛謂邪不能入。無主則實,實謂物來奪之。今夫瓶罌,有水實內(nei) ,則雖江海之浸,無所能入,安得不虛?無水於(yu) 內(nei) ,則停注之水,不可勝注,安得不實?大凡人心,不可二用,用於(yu) 一事,則他事更不能入者,事為(wei) 之主也。事為(wei) 之主,尚無思慮紛擾之患,若主於(yu) 敬,又焉有此患乎?所謂敬者,主一之謂敬。所謂一者,無適之謂一。(18)小程子此段論述的核心觀點,是為(wei) 心誌須要由“主於(yu) 敬”來固定。而“敬”則是“主一”,則是“無適”,亦即不發生動搖。此即如《法句經》所說:“譬如厚石,風不能移,君子意重,毀譽不傾(qing) 。”(19)“意”就是“誌”,即人的心誌。此哲品偈語中,最重要的是“風不能移”四字,而尤以“不移”為(wei) 句意的著力點。換一個(ge) 說法,如果能夠做到心誌專(zhuan) 注於(yu) “一”,而不移不遷,即使遇到風雨如晦,狂風大作,也不動神色,不為(wei) 之改變,就是“主敬”了。據記載,小程子伊川被貶涪州的時候,一次渡漢江,中途遭遇風浪,船有傾(qing) 覆的危險,滿船的人不禁為(wei) 之號哭,獨伊川“正襟安坐如常”。到得岸邊,同船的一位老人問道:“當船危時,君正坐色甚莊,何也?”伊川回到說:“心存誠敬耳。”(20)茲(zi) 可見一旦真正具有了“主於(yu) 一”的誠敬精神,其能夠堅定人的心誌,而使之不隨風隨浪隨勢所動,是為(wei) 真實不虛。

 

 

孔子說:“居處恭,執事敬,與(yu) 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論語·子路》)伊川關(guan) 於(yu) “主敬”的論說,與(yu) 孔子之教是完全一致的。“執事敬”就是以“敬”為(wei) 人事之本。馬一浮先生對此解釋道:“居處不恭,執事不敬,與(yu) 人不忠,則本心汩沒,萬(wan) 事墮壞,安在其能致思窮理邪?故敬以攝心,則收斂向內(nei) ,而攀緣馳騖之患可漸祛矣。敬以攝身,則百體(ti) 從(cong) 命,而威儀(yi) 動作之度可無失矣。敬則此心常存,義(yi) 理昭著;不敬則此心放失,私欲萌生。敬則氣之昏者可明,濁者可清。氣既清明,義(yi) 理自顯,自心能為(wei) 主宰。不敬則昏濁之氣輾轉增上,通體(ti) 染汗,蔽於(yu) 習(xi) 俗,流於(yu) 非僻而不自知,終為(wei) 小人之歸而已矣。外貌斯須不莊不敬,則慢易之心入之;心中斯須不和不樂(le) ,則鄙詐之心入之。未有箕踞而心不慢者。視聽言動,一有非禮,即是不仁,可不念哉?今時學者通病,唯務向外求知,以多聞多見為(wei) 事,以記覽雜博相高,以馳騁辯說為(wei) 能,以批評攻難自貴,而不肯闕疑闕殆。此皆勝心私見,欲以矜名嘩眾(zhong) ,而不知其徇物忘己,墮於(yu) 肆慢,戕賊自心。故其聞見之知愈多者,其發為(wei) 肆慢亦愈甚,往而不返,不可救藥。苟挾是心以至,而欲其可與(yu) 入理,可與(yu) 立事,可與(yu) 親(qin) 師取友,進德修業(ye) ,此必不可得之數也。”(21)馬先生這番話,是1939年當複性書(shu) 院在四川樂(le) 山開講之時,向來學諸生講示的,此一節的題目作“主敬為(wei) 涵養(yang) 之要”。當然所取資是二程和朱子的“主敬”說,但就中不無他自己的深切體(ti) 悟。

 

馬先生說:“今於(yu) 諸生初來之日,特為(wei) 抉示時人病根所在,務望各人自己勘驗,猛力省察,無使瘡疣在身,留為(wei) 過患。須知敬’之一字,實為(wei) 入德之門,此是聖賢血脈所係,人人自己本具。德性之知,元無欠少,不可囿於(yu) 聞見之知遂以為(wei) 足,而置德性之知任其隱覆,卻成自己孤負自己也。”又說:“聖人動容周旋莫不中禮,酬酢萬(wan) 變而實無為(wei) ,皆居敬之功也。常人‘憧憧往來,朋從(cong) 爾思’,起滅不停,妄想為(wei) 病,皆不敬之過也。”(22)接著又引小程子的話:“此正如破屋中禦寇,東(dong) 麵一人來未逐得,西麵又一人至矣,左右前後,驅逐不暇。蓋其四麵空疏,盜固易入,無緣作得主定。”(23)馬先生認為(wei) 伊川的比喻最為(wei) 確切。盜寇所以能入,是由於(yu) 內(nei) 中空虛,作不得主;如果“中有主”,則“外患自不能入”。

 

馬先生引喻至此,直接道出題旨。他說:“主者何?敬也。”(24)蓋“敬”這個(ge) 價(jia) 值理念,毫無疑問應該成為(wei) 生之為(wei) 人的心中之“主”,有了“敬”這個(ge) 心中之“主”,人就會(hui) 不為(wei) 外物所攝,變得無所畏懼,乃至禦敵製寇亦有所不辭。所以馬一浮先生在歸結“敬”的學理價(jia) 值時,不禁滿懷激情地寫(xie) 道:“唯敬可以勝私,唯敬可以息妄。私欲盡則天理純全,妄心息則真心顯現。尊德性而道問學,必先以涵養(yang) 為(wei) 始基。及其成德,亦隻是一敬,別無他道。故曰,敬也者,所以成始而成終也。”(25)

 

“誠”是不間斷,“敬”也是不間斷。“誠”間斷則不誠;“敬”間斷則失敬。所謂成始成終者,其義(yi) 在此。馬一浮先生是將“敬”的價(jia) 值理念提升至人的精神世界最高點的現代學者。

 

二、“敬義(yi) 立而德不孤”

 

“敬”這個(ge) 價(jia) 值理念的重要,還表現在“六經”的文本裏麵,“敬”字出現得非常集中。僅(jin) 粗略統計,《詩經》的敬字凡二十一見,《尚書(shu) 》凡六十六見,《周禮》凡九見,《儀(yi) 禮》凡十三見,《禮記》凡二百一十三見,《周易》凡八見,《左傳(chuan) 》凡一百十二見,《公羊傳(chuan) 》凡二見,《穀梁傳(chuan) 》凡十見。另《論語》二十一見,《孟子》四十三見,《孝經》二十三見。可以說“敬”之一字,在殷周社會(hui) 已成為(wei) 慣用語詞,特別當涉及社會(hui) 秩序和人倫(lun) 關(guan) 係,以及祭祀和禮儀(yi) 的時候,常常有敬字出現。

 

《周禮·天官塚(zhong) 宰第一》提出的馭民“八統”,第二統即為(wei) “敬故”(26);而對“群吏之治”的要求:“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27)其中“廉敬”居第三項。《尚書(shu) ·虞書(shu) ·皋陶謨》記載,舜的高級顧問皋陶給大禹講述治理邦國必須遵循的九種德行,依次為(wei) :“寬而栗,柔而立,願而恭,亂(luan) 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yi) 。”(28)是為(wei) “九德”。其第一德“寬而栗”,已有敬義(yi) 在。至第四德“亂(luan) 而敬”,則直言敬可以為(wei) 治。孔穎達正義(yi) 將第三德“願而恭”和第四德連類作解,雲(yun) :“有能治者,謂才高於(yu) 人也,堪撥煩理劇者也。負才輕物,人之常性,故有治而能謹敬乃為(wei) 德也。‘願’言‘恭’,‘治’雲(yun) ‘敬’者,恭在貌,敬在心。願者遲鈍,外失於(yu) 儀(yi) ,故言恭以表貌。治者輕物,內(nei) 失於(yu) 心,故稱敬以顯情。恭與(yu) 敬,其事亦通,願其貌恭而心敬也。”(29)可知“心敬”之義(yi) 立,其作用有多大。後來皋陶還提出一條更為(wei) 嚴(yan) 峻的訓誡,曰:“達於(yu) 上下,敬哉有土。”(30)按上古之義(yi) ,有土即可為(wei) 君,而前提則是執敬立敬。如果不敬,則會(hui) 受到天的懲罰。因此孔(穎達)氏之正義(yi) 解釋說:“天所賞罰,達於(yu) 上下,不避貴賤,故須敬哉。”(31)這是說,即使貴為(wei) 君主,如果所行不德,也會(hui) 受到災禍的報應,所以需要敬慎敬懼,一絲(si) 不苟。三複皋陶對禹所作的訓示,可以說在義(yi) 理上將“敬”置於(yu) 極為(wei) 重要的位置。對此二孔(孔安國、孔穎達)之注疏掘發甚詳博,茲(zi) 不具。

 

特別引起我們(men) 注意的,是《易經》對“敬”的價(jia) 值倫(lun) 理的凸顯。坤卦“文言”有雲(yun) :“君子敬以直內(nei) ,義(yi) 以方外,敬義(yi) 立而德不孤。”(32)試想“敬義(yi) 立而德不孤”是何等重大的判斷。這是我們(men) 所能看到的對“敬”作為(wei) 義(yi) 理概念的最早表述。“文言”的作者盡管說法不一,但以筆者之見,即使不是孔子所作,時間也不會(hui) 晚於(yu) 戰國時期,而不大可能是漢人後來所加。“敬以直內(nei) ”,突顯“敬”的精神內(nei) 涵的內(nei) 在性質,猶如“誠”為(wei) 內(nei) 一樣。而“義(yi) 以方外”,又如誠信之“誠”主內(nei) ,“信”以行動見之於(yu) 外一樣,“義(yi) ”是在與(yu) 外麵世界的交往中始能見出。故孔子說:“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yi) 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論語·述而》)又說:“主忠信,徙義(yi) ,崇德也。”(《論語·顏淵》)所謂“徙義(yi) ”,就是以“義(yi) ”為(wei) 趨而可從(cong) 者。而“敬”則是內(nei) 立之於(yu) 內(nei) 的“直”道。直即正也。“敬以直內(nei) ”意即“敬以正內(nei) ”。故孔氏《疏》雲(yun) :“言君子用敬以直內(nei) ,內(nei) 謂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內(nei) 理。義(yi) 以方外者,用此義(yi) 事,以方正外物。”孔疏又說:“‘敬以直內(nei) ’者,欲見正則能敬,故變‘正’為(wei) ‘敬’也。”(33)而“敬義(yi) 立”者,則為(wei) 立敬即是立德之意。但敬不是一般的德,而是天地之正德。此正如伊川所說:“敬義(yi) 夾持,直上達天德自此。”(34)做到了“身有敬義(yi) ”,則邪不能侵,躁不能擾,“不習(xi) 無不利”。“不習(xi) 無不利”是坤卦的《象辭》,王弼注雲(yun) :“居中得正,極於(yu) 地質。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營,而功自成。故不習(xi) 焉,而無不利。”(35)王氏此注可與(yu) 其注《老子》第五章所說“天地任自然,無為(wei) 無造”(36)合看。“不假修營”不過是“無為(wei) 無造”的互語。

 

然則為(wei) 何又說“敬義(yi) 立而德不孤”?此“德不孤”三字是何所取義(yi) ?伊川解釋說:“君子主敬以直其內(nei) ,守義(yi) 以方其外。敬立而內(nei) 直,義(yi) 形而外方。義(yi) 形於(yu) 外,非在外也。敬義(yi) 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37)此則謂“德不孤”乃是狀德之盛大之意。因《易》坤卦爻辭六二有“直方大,不習(xi) 無不利”的書(shu) 寫(xie) 。故伊川又說:“直、方大,孟子所謂至大至剛以直也。”(38)此是以“氣”說,即孟子之“我善養(yang) 吾浩然之氣”(《公孫醜(chou) 上》)。孟子的以“誌”帥“氣”的思想,前已略及。但須明了,亞(ya) 聖對“氣”的作用亦不小覷,認為(wei) 當“誌一”的時候,“氣”會(hui) 為(wei) 之動,而當“氣一”的時候,氣也可以“動誌”。“誌一”是專(zhuan) 心致誌,無有動搖。此正如焦循《孟子正義(yi) 》所引證,《說文》壹部雲(yun) :“壹,專(zhuan) 一也。”《左傳(chuan) 》文公三年雲(yun) :“與(yu) 人之壹也”,注為(wei) “壹無二心”。焦循於(yu) 是歸結說:“持其誌使專(zhuan) 一而不二,是為(wei) 誌一。”又說:“曾子‘自反而縮,雖千萬(wan) 人吾往’,是誌一也。”又引毛奇齡說:“且誌亦不容不一者,不一則二三,安所持誌?”(39)“誌一”就是“主一”,故須“無適”、不二。這也就是“敬”這個(ge) 價(jia) 值理念的精義(yi) 所在。但如果是“氣一”,將出現適得其反的情況,以至於(yu) “誌”將被其所動。所以需要“養(yang) 氣”,以使之不居於(yu) “一”的地位。毛奇齡說:“若氣一動誌,則帥轉為(wei) 卒所動,反常之道,故須善養(yang) ,使不一耳。”(40)其實孟子在講“以誌帥氣”的時候,已經提出了“誌至焉,氣次焉”的問題,明確“氣”不能僭越而處於(yu) “一”的位置。

 

然則如何才能使得“氣”不與(yu) “誌”爭(zheng) 主,而自甘處於(yu) “次”的位置?這關(guan) 涉到“集義(yi) ”的問題。孟子“養(yang) 氣說”的義(yi) 理關(guan) 鍵,在於(yu) “氣”需要與(yu) “義(yi) 與(yu) 道”相配合。此即孟子所說:“其為(wei) 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yang) 而無害,則塞於(yu) 天地之間。其為(wei) 氣也,配義(yi) 與(yu) 道。”(41)趙岐、阮元、焦循諸家解“義(yi) ”為(wei) 仁義(yi) 之“義(yi) ”,“道”則為(wei) 陰陽大道,實即天道。毛奇齡疏而通之曰:“配義(yi) 與(yu) 道,正分疏直養(yang) 。無論氣配道義(yi) ,道義(yi) 配氣,總是氣之浩然者,借道義(yi) 以充塞耳。無是者,是無道義(yi) 。”(42)但須弄明白,可以與(yu) “氣”相配的道義(yi) ,並非是外來戶,即不是悄悄地從(cong) 外麵“襲”取而來,而是與(yu) “浩然之氣”相雜而生。焦循引《方言》“雜,集也”之義(yi) ,得出結論說:“古雜、集二字皆訓合。與(yu) 義(yi) 雜生即與(yu) 義(yi) 合生也。與(yu) 義(yi) 合生,是即配義(yi) 與(yu) 道而生也。”(43)孟子本文所謂浩然之氣“是集義(yi) 所生者,非義(yi) 襲而取之也”,其義(yi) 理內(nei) 涵實在此,而不在彼。而“養(yang) ”是當“生”之後,因為(wei) 已經配義(yi) 而生,自然是“善養(yang) ”了。如此這般養(yang) 成的“氣”,由於(yu) 是配以道義(yi) 的集義(yi) 所生,按孟子的說法,應該具有“至大至剛”的特點,因此與(yu) “持誌”“持敬”“主敬”便不相奪,而是相合而共生了。

 

職是之故,此種情況下所立之“敬義(yi) ”,已經是和仁義(yi) 、天道“集義(yi) ”所生所養(yang) 者,可以“塞於(yu) 天地之間”,舒之幎六合,卷之不盈握,足以成為(wei) 人的立德之本。“立”這樣的“敬義(yi) ”,實際上就是“立德”本身。而這種“德”是“集義(yi) ”所生之德,不僅(jin) “至大至剛”,而且《易》坤卦爻辭的“直方大”亦不足以形容。試想,此“敬義(yi) ”之立,“德”還能孤單嗎?孔子豈不言乎:“德不孤,必有鄰。”(《論語·裏仁》)明代易家來氏知德深明此理,著論而言之曰:“如知其敬乃吾性之禮存諸心者,以此敬為(wei) 之操持,必使此心廓然大公,而無一毫人欲之私,則不期直而自直矣。人事惟有私,所以不方。如知其義(yi) 乃吾性之義(yi) 見諸事者,以此義(yi) 為(wei) 之裁製,必使此事物來順應而無一毫人欲之私,則不期方而自方矣。德之偏者謂之孤,不孤則大矣。蓋敬之至者外必方,義(yi) 之至者內(nei) 必直,不方不直,不足謂之敬義(yi) ,是德之孤也。”又說:“今既有敬以涵義(yi) 之體(ti) ,又有義(yi) 以達敬之用,則內(nei) 外夾持,表裏互養(yang) ,日用之間,莫非天理之流行,德自充滿盛大而不孤矣。”(44)而伊川將此義(yi) 又與(yu) “與(yu) 物同”聯係起來,寫(xie) 道:“敬以直內(nei) ,義(yi) 以方外,與(yu) 物同矣,故曰敬義(yi) 立而德不孤,推而放諸四海而準。”(45)伊川此論頗得《易》之精髓。蓋《易》以“同”為(wei) 至理,故《易》的序卦有雲(yun) :“與(yu) 人同者,物必歸焉。”(46)“同”,乃能成其大,“異”,是自小也。

 

“六經”的“敬”義(yi) ,不僅(jin) 在能大、不孤、無不利,而且還在於(yu) “敬”可以減少失措,少出過錯,避免損失。《易》於(yu) 此理多有舉(ju) 證。《需》卦的象辭寫(xie) 道:“需於(yu) 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47)“需”有“須”意,即必須待而後之乃可。故朱子解雲(yun) :“以乾遇坎,乾健坎險,以剛遇險,而不遽進以陷於(yu) 險,待之義(yi) 也。”(48)本來《需》是“光亨貞吉”之卦,“利涉大川”,縱然有險情,也不致陷而不拔,因此照樣可以剛健前行。問題是不能莽撞行事,需要備足相應的條件,方能確保無虞。最重要的條件是讓“信”占據中正的位置。所以《需》卦的卦辭開篇即雲(yun) “有孚”。“孚”即信,是為(wei) 建立信任之義(yi) 。伊川以“誠信充實於(yu) 中,中實有孚”為(wei) 解(49),恰切至極。反之,如果不能取信,則此卦的原本貞吉之兆,就不好預期了。具體(ti) 說,還有種種特定情況,宜分別對待之。譬如“需於(yu) 郊”,即身處曠遠之地所應采取的態度。地處曠遠,距險川尚有距離,正確的做法是恒常不變,以待時機。故“初九”爻辭曰:“需於(yu) 郊,利用恒,無咎。”王弼注雲(yun) :“居需之時,最遠於(yu) 難,能抑其進。以遠險待時,雖不應機,可以保常也。”(50)《需》卦的象辭也說:“需於(yu) 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此處的“未失常”即王注的“可以保常”之義(yi) ,總之是利用時間,恒守以待之。而做到能待能守,其中必有敬義(yi) 存焉。因為(wei) 自性之“敬”,即是恒常自守,不驅不動之意象。

 

至於(yu) “需於(yu) 泥”,情境則比較危險。因為(wei) “泥”已近“川”,是未能恒守的結果,屬於(yu) 地地道道的因冒進而“自我製寇”,怨不得別人。處此災患逼於(yu) 眼前的險境,欲退不能,何所施焉?隻有“持敬”可以延緩或消解危難。故《需》卦的象辭寫(xie) 道:“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另一種情況是“入於(yu) 穴”,“上六”爻辭給出的結論是:“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51)“上六”是陰爻,故擬之以“穴”。但“上六”已是《需》卦的終點,也即是險情解除的時候,那些守恒以待的乾陽們(men) ,主要是“初九”“九二”“九三”,經過審時度勢,可以安全地挺進了。所以是不招自來。此種情形下,陰爻之“上六”,如果不想惹是生非,隻好“敬”而待之了。伊川在《易傳(chuan) 》中寫(xie) 道:“陰止於(yu) 六,乃安其處,故為(wei) ‘入於(yu) 穴’。穴,所安也。安而既止,後者必至。不速之客三人,謂之下三陽。乾之三陽,非在下之物,需時而進也。需既極矣,故皆上進。不速,不促之而自來也。上六既需得其安處,群剛之來,苟不起忌疾忿競之心,至誠盡敬以待之,雖甚剛暴,豈有侵陵之理,故終吉也。”(52)此即《需》卦的象辭所說:“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而未至於(yu) 大失也。”(53)又《離》卦之初九爻辭亦雲(yun) :“履錯然,敬之無咎。”《離》卦主以柔為(wei) 正,內(nei) 順外剛,方能亨而利貞。朱子認為(wei) “履錯然”是“誌欲上進”(54),同於(yu) 孔穎達的“將欲前進”之解。王輔嗣注則以“錯然”為(wei) “警慎之貌”(55)。都是將動須慎之意。“慎”者何?敬也。“履錯之敬”以此成為(wei) 《易》理的名典。故《離》卦之象辭歸結為(wei) :“履錯之敬,以辟咎也。”(56)“履錯之敬”可以辟咎,就是敬而無失。

 

茲(zi) 可見“敬”之為(wei) 義(yi) 也大矣,不僅(jin) 可以聚盛德而不孤,而且能夠將欲動而少咎,臨(lin) 危難而不敗。難怪當子路問何謂君子的時候,孔子直接以“修己以敬”(《論語·憲問》)作答。而司馬牛發為(wei) 感歎,說“人皆有兄弟,我獨亡”,子夏振振有詞地告訴他:“君子敬而無失。與(yu) 人恭而有禮,四海之內(nei) 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無兄弟也?”(《論語·顏淵》)子夏所說,即《易》理之“敬義(yi) 立而德不孤”。而“敬而無失”這句警言,便成為(wei) 中華文化背景下的人生規範的道德典則。

 

 三、“禮者,敬而已矣”

 

《荀子》“禮論篇”有一句無法不讓人格外關(guan) 注的話:“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yang) 安也,孰知夫禮義(yi) 文理之所以養(yang) 情也。”(57)《史記·禮書(shu) 》移錄了苟卿此篇的大部分文字,因此“恭敬辭讓”一語,赫然分明地出現在行文之中。荀、遷所說的“恭敬辭讓”,可以視作敬義(yi) 的全提,茲(zi) 可見“敬”這個(ge) 價(jia) 值理念,已經不僅(jin) 僅(jin) 局限於(yu) 士君子個(ge) 人修為(wei) 的範圍,還可以與(yu) 家國天下的和諧安定聯係起來。因此《禮記》的“曲禮”精要地寫(xie) 道:“毋不敬,儼(yan) 若思,安定辭,安民哉。”(58)特地賦予“敬”以“安定辭”的義(yi) 理換稱,對敬之為(wei) 義(yi) 的可以安民以致安定整個(ge) 社會(hui) 的深涵,作了突出到極致的彰顯。

 

 

而所以如是,在於(yu) 敬直接關(guan) 乎禮。包括“六經”在內(nei) 的早期經典,對敬與(yu) 禮的關(guan) 係有眾(zhong) 多論述,汗牛充棟不足以形容。《禮記·哀公問》托孔子言直接標明斯義(yi) :“所以治禮,敬為(wei) 大。”(59)《禮記·樂(le) 記》亦雲(yun) :“莊敬恭順,禮之製也。”《禮記·經解》又說:“恭儉(jian) 莊敬而不煩,則深於(yu) 《禮》者也。”《大戴禮記》也引孔子的話說:“所以治禮,敬為(wei) 大”、“不敬無禮,無禮不立。”(60)《墨子·經上》的措辭更為(wei) 直截了當:“禮,敬也。”(61)可見,禮的精神內(nei) 核實際上是敬,失卻敬的精神,禮便不成其為(wei) 禮。此即所謂“無敬不成禮”是也。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居上不寬,為(wei) 禮不敬,臨(lin) 喪(sang) 不哀,吾何以觀之哉?”(《論語·八佾》)離開了敬的禮儀(yi) ,孔子認為(wei) 便沒有什麽(me) 看頭了。拜天和祭祖是中國古代的兩(liang) 大禮儀(yi) ,前者是朝廷的大禮,後者是家庭和家族的大禮。拜天即敬天,祭祖即“禘”或“祫”,是為(wei) “敬宗”之義(yi) 。《禮記·大傳(chuan) 》寫(xie) 道:“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yi) 也。”又曰:“親(qin) 親(qin) 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yan) ,宗廟嚴(yan) 故重社稷,重社稷故愛百姓,愛百姓故刑罰中,刑罰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財用足,財用足故百誌成,百誌成故禮俗刑,禮俗刑然後樂(le) 。”(62)《詩·小弁》:“維桑與(yu) 梓,必恭敬止。”亦是斯義(yi) 。禮為(wei) 敬之施,敬為(wei) 禮之魂。隻有敬義(yi) 立才能夠起到養(yang) 安和安民的作用。故《孝經》引孔子的話說:“教民親(qin) 愛,莫善於(yu) 孝。教民禮順,莫善於(yu) 悌。移風易俗,莫善於(yu) 樂(le) 。安上治民,莫善於(yu) 禮。禮者,敬而已矣。”(63)可謂直標全提,無縫無漏,禮與(yu) 敬在義(yi) 理上完全合一。為(wei) 了讓人們(men) 清晰無誤地明了禮與(yu) 敬的關(guan) 係,孔子並進而闡釋說:“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wan) 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zhong) ,此之謂要道也。”(64)斯又將“敬”提升到“禮”的要道不二的地位。難怪《孝經》此章以“廣要道章”立名。此章無疑是在揭示,敬義(yi) 之立,可以使滿家、滿朝廷、滿天下從(cong) 君臣到父子到兄弟,無不歡悅舒暢,甚至由於(yu) 對一人的“敬”,可以使千千萬(wan) 萬(wan) 人都歡悅起來。試想,家國天下能不因之而形成和諧安定的秩序嗎?“禮者,敬而已矣”是此章的點睛撮要,具有“一言以蔽之”的全體(ti) 大用。蓋禮是人倫(lun) 的規約,禮是社會(hui) 的秩序,禮是文明的指標,家國天下文明秩序的建立,有待於(yu) 人人之敬。

 

“國之大事,在祀與(yu) 戎”,這是《左傳(chuan) 》裏的話,見於(yu) 成公十三年,出自劉康公的一段說辭。祀即祭祀,原典的上下文對祭祀與(yu) 敬的關(guan) 係有直接論述。事情的起因是晉侯要攻打秦國,派特使郤錡向魯成公借兵,但這位郤錡在行事的過程中,不夠恭敬有禮,因此遭到孟獻子的非議。孟獻子是魯成公的高級副手,遇有朝拜周王等重要事宜,每與(yu) 之同行。該孟氏批評郤錡說:“禮,身之幹也。敬,身之基也。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wei) ?”(65)等於(yu) 說郤氏的失禮不敬有負君命,無異於(yu) 找死。因為(wei) 在孟氏看來,禮的重要相當於(yu) 人的軀幹,而敬則是人的立身之地,失禮不敬將導致無以立足。何況這位特使郤錡是晉景公的上卿之子,現在又作景公的兒(er) 子晉厲公的上卿,是為(wei) “嗣卿”,地位不可謂不顯要。越是地位顯要的官員做事不敬,後果越嚴(yan) 重。

 

而當同年三月魯成公與(yu) 晉侯朝拜周簡王,會(hui) 同劉康公、成肅公準備一起伐秦的時候,成肅公在社廟接受祭品,也發生了失禮不敬的行為(wei) ,這引起了劉康公的強烈不滿,大發議論說:“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yi) 威儀(yi) 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yang) 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敦篤。敬在養(yang) 神,篤在守業(ye) 。國之大事,在祀與(yu) 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66)這段議論的名句便是“國之大事,在祀與(yu) 戎”。值得注意的是,劉子以及前麵孟氏對郤錡的批評,都把“敬”提到“禮”與(yu) “不禮”的原則高度。“戎”即軍(jun) 事行動,出征時“受脤”是“神之大節”,不敬的行為(wei) 既不符合戎典,又有悖於(yu) 祭禮。“祀與(yu) 戎”兩(liang) 件國家大事,都因不敬而遭到破壞。事實上,《左傳(chuan) 》裏有不少戰例,都是因為(wei) 國與(yu) 國之間的失禮不敬,而構成兵戎相見的導火索。例如桓公二年:“秋七月,杞侯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同年九月:“入杞,討不敬也。”宣公十二年,潘黨(dang) 曰:“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而封之,以為(wei) 大戮,於(yu) 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成公二年,“晉侯使鞏朔獻齊捷於(yu) 周,王弗見,使單襄公辭焉,曰:‘蠻夷戎狄,不式王命,淫湎毀常,王命伐之,則有獻捷,王親(qin) 受而勞之,所以懲不敬,勸有功也。’”定公六年,範獻子言於(yu) 晉侯曰:“以君命越疆而使,未致使而私飲酒,不敬二君,不可不討也。”蓋“國之大事,在祀與(yu) 戎”,不僅(jin) “祀”與(yu) 敬直接相關(guan) ,“戎”也常常關(guan) 乎是否有敬存焉。國與(yu) 國之間交往中的失敬,極易導致交惡,以至走到極端,猶不思轉圜,忍無可忍,便隻好兵戎相見,是為(wei) 大不敬也。則敬為(wei) “安定辭”,小則可令人之身心安適,中則可使家庭和睦,大則可以安國安民,豈虛言哉,豈虛言哉!

 

祭祀之禮所呈現的敬的精神,在中國文化背景下尤具有特殊的義(yi) 涵。因為(wei) 此一題義(yi) 涉及中國文化對信仰問題如何判定的問題。換言之,在祭祀這個(ge) “國之大事”的問題上,是祭祀的對象重要,抑或是祭祀者在祭祀的時候,所采取的態度和懷抱的精神重要。照說應該是祭祀對象重要,所祭之對象如不重要,祭又何為(wei) ?然而在中國文化的話語裏,是又不然。的的確確是祭祀者所具有的“敬”的精神,比祭祀對象還要重要。《周禮·地官司徒第二》具列出如何對民須施以“十二教”,其第一教便是:“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苟。”(67)《禮記·少儀(yi) 》亦雲(yun) :“賓客主恭,祭祀主敬。”(68)此處的“祭祀主敬”一語,可以說是對“祀”與(yu) “敬”的關(guan) 係的最精要的概括。鄭玄注雲(yun) :“恭在貌也,而敬又在心。”孔疏則說:“賓客輕,故主恭。祭祀重,故主敬。”(69)都是得義(yi) 有見之言。敬和誠一樣,是需要“無為(wei) ”的,其大忌是刻意地操持飾作。《禮記·祭統》說得好:“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yu) 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安之以樂(le) ,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為(wei) 。”(70)忠敬和誠信是存在於(yu) 內(nei) 心世界的精神性體(ti) ,所謂“內(nei) 盡於(yu) 己”者,不是著意而為(wei) 的外在動作。因此最高的致祭境界,應該是本乎自然,“不求其為(wei) ”。故《祭統》又說:“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71)然則祭道之“敬”,以誠信之“盡”來標識,說明“敬”這個(ge) 價(jia) 值理念已經超乎語詞環境,具有了絕對的性質。《禮記·檀弓》的一句話,更可以說道出了此一題義(yi) 的全部謎底。這句話是:“祭禮,與(yu) 其敬不足而禮有餘(yu) 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yu) 也。”(72)幾乎將“敬”視為(wei) 祭禮的全部義(yi) 涵。“祭禮”之禮,是由於(yu) 存在祭祀對象而產(chan) 生的,因而施禮的方式亦因對象的不同而有別。有祭祀對象,才有祭祀的禮儀(yi) 。《禮記》的此篇卻說,“禮”不足尚不能算是祭禮的大問題,但如果“敬”不足,則是祭禮所絕對無法容忍者。我想這樣詮釋“祭禮與(yu) 其敬不足而禮有餘(yu) 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yu) 也”這句話,應不致有誤。這句話,子路說是“聞諸夫子”,但《禮記》諸篇托孔子現身說法的事例多有,此處的引述是否即為(wei) 孔子話語之所原出,似不好確指。

 

但《論語·八佾》的“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一語,則真真切切地是出自孔子之口。此處,孔子等於(yu) 對祭祀對象作了一個(ge) 假設,即在祭祀的時候,要假設“神”是存在的,或者說是“在場”的。因為(wei) 隻有祭祀時相信“神”是“在場”的,祭祀的人才可能守持得住純潔的誠敬之心。反之一麵祭祀,一麵心裏卻在懷疑“神”到底“在”還是不“在”,敬的精神便無以樹立了。顯然孔子強調的是“敬”這個(ge) 價(jia) 值理念在祭祀現場的發用,而未及其他。至於(yu) 非祭祀情況下“神”是否依然存在的問題,孔子沒有回答,也不想回答。應該是兩(liang) 種可能:一是“在”,一是不“在”。事實上孔子對“神”的存在與(yu) 否,並不特別關(guan) 心,這有他的眾(zhong) 多相關(guan) 言論可證。《論語·述而》輯錄孔子的說話,有“子不語怪、力、亂(luan) 、神”的記載。同一篇的另一條,還記載孔子說過:“務民之義(yi) ,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而當有一次,弟子直接向他請教如何事“鬼神”的時候,孔子近乎抬杠似地回答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論語·先進》)口氣顯得頗不耐煩。

 

祭祀的時候,隻是假定“神”是存在的,不祭祀的時候“神”存在不存在,不在追問探尋的範圍,這應該是孔子對待“神”的本然的態度。因此“神”在孔子眼裏並沒有成為(wei) 信仰的對象。試想,對信仰對象還能夠如此假設嗎?但對於(yu) 祭祀者必須具有的敬的精神,孔子卻一點都不馬虎。他認為(wei) 祭祀者的“敬”的主體(ti) 價(jia) 值,遠比對祭祀對象的斟詳要重要得多。這裏不妨以《紅樓夢》中賈寶玉對祭祀的態度的兩(liang) 個(ge) 例證,再略作補充說明。

 

第一例是《紅樓夢》第五十八回,回目作:“杏子陰假鳳泣虛凰,茜紗窗真情揆癡理。”寫(xie) 賈府專(zhuan) 事演戲的十二個(ge) 女伶中的藕官,在大觀園燒紙錢去祭死去的菂官,原因是兩(liang) 個(ge) 人經常飾演夫妻,故存一份同性相愛之情。寶玉得知個(ge) 中緣由,不禁視為(wei) 同調,“又是歡喜,又是悲歎,又稱奇道絕”。但又特地請芳官帶話給那個(ge) 燒紙錢的藕官:

 

以後斷不可燒紙錢。這紙錢原是後人異端,不是孔子遺訓。以後逢時按節,隻備一個(ge) 爐,到日隨便焚香,一心誠虔,就可感格了。愚人原不知,無論神佛死人,必要分出等例,各式各例的。殊不知隻一誠心二字為(wei) 主。即值倉(cang) 皇流離之日,雖連香亦無,隨便有土有草,隻以潔淨,便可為(wei) 祭,不獨死者享祭,便是神鬼也來享的。你瞧瞧我那案上,隻設一爐,不論日期,時常焚香。他們(men) 皆不知原故,我心裏卻各有所因。隨便有清茶便供一鍾荼,有新水就供一盞水,或有鮮花,或有鮮果,甚至葷羹腥菜,隻要心誠意潔,便是佛也都可來享,所以說,隻在敬,不在虛名。以後快命他不可再燒紙。賈寶玉雖然平時有“毀僧謗道”的言動,但對祭祀的事情卻極為(wei) 嚴(yan) 肅認真。他此番言論核心題旨,是關(guan) 於(yu) 祭者所應秉持的“誠心二字”,以及“心誠意潔”的態度,認為(wei) “一心誠虔,就可感格”。賈寶玉還說:“隻在敬,不在虛名。”無非是反複強調誠敬而已。

 

第二個(ge) 例證是《紅樓夢》第七十八回,賈寶玉在晴雯蒙冤死後,撰寫(xie) 《芙蓉誄》並為(wei) 之祭奠。這一情節,書(shu) 中是這樣寫(xie) 的:

 

獨有寶玉一心淒楚,回至園中,猛然見池上芙蓉,想起小丫鬟說晴雯作了芙蓉之神,不覺又喜歡起來,乃看著芙蓉嗟歎了一會(hui) 。忽又想起死後並未到靈前一祭,如今何不在芙蓉前一祭,豈不盡了禮,比俗人去靈前祭吊又更覺別致。想畢,便欲行禮。忽又止住道:“雖如此,亦不可太草率,也須得衣冠整齊,奠儀(yi) 周備,方為(wei) 誠敬。”想了一想,“如今若學那世俗之奠禮,斷然不可,竟也還別開生麵,另立排場,風流奇異,於(yu) 世無涉,方不負我二人之為(wei) 人。況且古人有雲(yun) :‘潢汙行潦,蘋蘩蘊藻之賤,可以羞王公,薦鬼神。’原不在物之貴賤,全在心之誠敬而已”。

 

賈寶玉這段關(guan) 於(yu) 祭奠的心理獨自,也都是圍繞“誠敬”二字。而且對祭者如何誠敬有所提示,比如“衣冠整齊,奠儀(yi) 周備,方為(wei) 誠敬”。而提出祭奠之物,不在貴賤,是為(wei) 祭禮勿奢之意,也是孔子思想。向被認為(wei) 具有“反儒”思想的《紅樓》一書(shu) ,卻在祭祀之道上為(wei) 孔子提倡的思想正名背書(shu) ,簡直是在宣講孔子的祭祀之道了。豈不異哉,豈不異哉!是嗬,賈寶玉在第一個(ge) 例證中不是同時還說,燒紙錢不是孔子遺訓,而是後人不明祭祀之理而走入的“異端”嗎。向被認為(wei) 是“異端”的寶玉公子,也在反對“異端”了。問題不在於(yu) 異端不異端,而是究竟何者為(wei) 異端,何者是正理?《紅樓夢》作者一定自信地認為(wei) ,他所闡釋的才是孔子的至理真道。

 

要之,連作為(wei) 經典名著的稗史說部都可以出來證明,在孔子那裏,敬已經具有了可以超離對象的獨立的精神本體(ti) 價(jia) 值。

 

四、“人道之極,莫過愛敬”

 

孔子對“孝”的解釋,可為(wei) 本文之立說提供別一角度的證詞。《論語·為(wei) 政》記載,子遊問什麽(me) 是孝,孔子回答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yang) 。至於(yu) 犬馬,皆能有養(yang) 。不敬,何以別乎?”這是將“敬”視作了孝的基本精神內(nei) 核。所以人們(men) 通常把子女對父母的孝,稱作孝敬,對尊長也往往以敬老稱。《孝經》引孔子的話也說:“孝子之事親(qin) 也,居則致其敬,養(yang) 則致其樂(le) ,病則致其憂,喪(sang) 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yan) 。”(《紀孝行章》)“嚴(yan) ”即敬也。可知事親(qin) 之道,要在一個(ge) “敬”字。《大戴禮記》“哀公問於(yu) 孔子”章,對事親(qin) 與(yu) 敬親(qin) 問題做了更為(wei) 詳盡的敘論。其引孔子之言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親(qin) 之主也,敢不敬與(yu) 。子也者,親(qin) 之後也,敢不敬與(yu) 。”(73)妻和子自是其親(qin) ,但須敬而待之。所以如此,在於(yu) 必如此方是“敬身”。伺謂“敬身”?孔子回答說:“君子言不過辭,動不過則,百姓不命而敬恭。”則言而有當,行不逾矩,即為(wei) 敬身矣。“敬身”其實就是有地位有身份的人,垂範示典,以身作則,使百姓知所遵循。故此章接下去寫(xie) 道:“君子無不敬也,敬身為(wei) 大。身也者,親(qin) 之枝也,敢不敬與(yu) ?不能敬其身,是傷(shang) 其親(qin) ;傷(shang) 其親(qin) ,是傷(shang) 其本;傷(shang) 其本,枝從(cong) 而亡。三者,百姓之象也,身以及身,子以及子,配以及配,君子行此三者,則愾乎天下矣。”(74)意謂敬身即是敬親(qin) ,敬親(qin) 就是回歸到敬的本體(ti) ,能夠為(wei) 此,便可以激勵天下之人。否則將由於(yu) 事親(qin) 而失敬,導致既傷(shang) 親(qin) 又傷(shang) 本,結果親(qin) 、本與(yu) 枝俱亡,天下不複為(wei) 天下了。茲(zi) 可見事親(qin) 之敬義(yi) ,可謂惟斯為(wei) 大。難怪《詩三百》亦三致斯義(yi) :“凡百君子,各敬爾身。”(《詩·小雅·節南山之什》)

 

然則事親(qin) 亦有愛乎?當然有。《孝經》給出一特殊的語詞,曰“愛敬”。《孝經》第二章引孔子的話寫(xie) 道:“愛親(qin) 者,不敢惡於(yu) 人;敬親(qin) 者,不敢慢於(yu) 人。愛敬盡於(yu) 事親(qin) ,而德教加於(yu) 百姓。”(75)第十八章又說:“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yi) 備矣,孝子之事親(qin) 終矣。”(76)這是說,事親(qin) 的敬和通常所謂敬,宜有分別。通常之敬,是守一不易,是誌不被奪,是自性的莊嚴(yan) 。事親(qin) 之敬,則是在敬之中有愛存焉,也可以說,是在愛的感情裏麵含蘊有敬的精神。此種特有的愛敬,在事親(qin) 的過程中表現得最為(wei) 充分徹底,所以稱作“愛敬盡於(yu) 事親(qin) ”,而且認為(wei) 是“盡”了“生民之本”。所謂“本”,其實就是敬的“體(ti) ”。亦即劉邵的《人物誌》所說的:“禮以敬為(wei) 本,樂(le) 以愛為(wei) 主。”

 

《孝經》是孔子的得意大弟子曾參所作,所敘以孔子之言為(wei) 主,因此又有孔子口授而曾子為(wei) 之錄之說。此說的依據,一為(wei)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chuan) 》:“曾參少孔子四十六歲,孔子以為(wei) 能通孝道者,故授之業(ye) ,作《孝經》。”二是《漢書(shu) ·藝文誌》:“《孝經》者,孔子為(wei) 曾子陳孝道也。”言之鑿鑿,應屬可信。注《孝經》者先後有幾十家,早期的孔(安國)注、鄭(玄)疏頗受疵議,而韋昭、王肅、虞翻、劉邵諸家,鮮有異詞。《孝經》傳(chuan) 播史的大事件,是唐玄宗的禦撰《孝經注》的誕生。與(yu) 此同時,儒臣元行衝(chong) 受命為(wei) 禦注撰《孝經疏義(yi) 》,注疏同時行世,影響甚大。到了宋真宗時期,又有邢祭酒咼奉詔撰寫(xie) 《孝經正義(yi) 》三卷。阮元主持的《十三經注疏》所收的《孝經》,即為(wei) 李注、邢疏本。我講這些,一是想說明《孝經》的重要,二是想說明在為(wei) 《孝經》作注疏的各家中,劉邵是不可輕視的人物。劉邵是三國時期魏國人,字孔才,曾為(wei) 魏文帝曹丕輯《皇覽》一書(shu) ,類似群經選粹類編,非博極群書(shu) 不能為(wei) 此。他還著有《律略論》《樂(le) 論》等著作。當然最讓我們(men) 感興(xing) 趣的是他的奇書(shu) 《人物誌》。正是在《人物誌》一書(shu) 中,這位《孝經》專(zhuan) 家前無古人地提出在我看來真正是中國思想史的經典名句:

 

蓋人道之極,莫過愛敬。是故《孝經》以愛為(wei) 至德,以敬為(wei) 要道。視“愛敬”為(wei) “人道之極”,我認為(wei) 這是中國古代哲人對人的情性的極為(wei) 深刻入微的觀察,也是對人的性體(ti) 與(yu) 人倫(lun) 所作的一次具有形上意味的義(yi) 理概括。隻此一點,劉邵其人便足以不朽,其所著《人物誌》便足以不朽。《人物誌》還說:“人情之質,有愛敬之誠,則與(yu) 道德同體(ti) ,動獲人心,而道無不通也。”亦即愛敬可以稱作人情的本質,或作為(wei) 人情本質的必然組成,與(yu) 人倫(lun) 道德同體(ti) 同構,以情感人,常常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包括理亦能通,道亦相融。此無他,蓋由於(yu) 人性是自然生成,如同劉邵之自注所說:“方在哺乳,愛敬生矣。”而是書(shu) 之開篇,作者開宗明義(yi) 已經揭明:“蓋人物之本,出乎性情。”可以認為(wei) 這是劉邵“愛敬說”的義(yi) 理根據。

 

愛敬雖係一單獨的語詞,但愛與(yu) 敬亦各有取義(yi) 。隻是就作為(wei) 親(qin) 情倫(lun) 理的愛敬而言,愛與(yu) 敬是一體(ti) 而不能分離。《禮記·哀公問第二十七》載孔子答哀公之問而言之曰:“古之為(wei) 政,愛人為(wei) 大。所以治愛人,禮為(wei) 大。所以治禮,敬為(wei) 大。敬之至矣,大昏為(wei) 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親(qin) 迎,親(qin) 之也。親(qin) 之也者,親(qin) 之也。是故,君子興(xing) 敬為(wei) 親(qin) ,舍敬是遺親(qin) 也。弗愛不親(qin) ,弗敬不正。愛與(yu) 敬,其政之本與(yu) 。”(77)《大戴禮》此篇個(ge) 別文字有異,全篇內(nei) 容基本相同。要之,愛、親(qin) 、禮、敬是此段文字的關(guan) 鍵詞。“治禮,敬為(wei) 大”,前引甚夥(huo) ,敘論亦詳,此不多具。斯為(wei) 何又說“敬之至矣,大昏為(wei) 大”?古寫(xie) 昏、婚相同,婚指婦家,事涉男女之合。故當哀公不解而追詢時,孔子回答說:“天地不合,萬(wan) 物不生。大昏,萬(wan) 世之嗣也。”蓋男女之合關(guan) 乎子孫傳(chuan) 衍,況上述語境所言之婚,固是國君和諸侯之婚,禮須冕服親(qin) 迎,豈不大哉,豈不大哉。婚姻亦稱婚媾,其肌膚交合之意甚為(wei) 明顯。陰陽合,肌膚交,是為(wei) 親(qin) 。親(qin) 則有愛生矣。愛而無盡,不知所之,至有變生不測發生。故愛須有敬提導,方能夠得以升華。愛而無敬,易致淫邪。愛而有敬,能得其正。本來是愛由親(qin) 生,升華後的愛又返歸為(wei) 親(qin) 。亦愛亦親(qin) 亦禮亦敬,是為(wei) 愛的至境,是為(wei) 天地之合。以此《禮記》有“君子興(xing) 敬為(wei) 親(qin) ,舍敬是遺親(qin) ”的說法,有“弗愛不親(qin) ,弗敬不正”的斷判,以至於(yu) 將“愛與(yu) 敬”歸結為(wei) “政之本”,其誰曰不然歟。

 

“愛敬”作為(wei) 中國文化的一個(ge) 獨立的價(jia) 值理念,愛與(yu) 敬之兩(liang) 造是一體(ti) 而不能分離者。愛而無敬固然不能成其為(wei) 正愛,敬而無愛更是既遺其愛而又遺其親(qin) ,將直接導致不仁。仁是愛心之施於(yu) 他人,故樊遲問仁,孔子的回答直截了當,曰“愛人”(《論語·顏淵》)。孟子也說:“仁者愛人。”宋儒周敦頤亦雲(yun) :“愛曰仁。”(78)反之如不能愛人,也就是不仁了。這裏不妨以《紅樓夢》中寶玉、黛玉、寶釵幾個(ge) 人物之間的關(guan) 係,作為(wei) 愛敬釋義(yi) 的例子,以為(wei) 參證。《紅樓夢》中寶玉和黛玉兩(liang) 位主人公之間,自是青春兒(er) 女的愛情關(guan) 係,但開始一段時間,他們(men) 主要表現為(wei) 親(qin) 密親(qin) 厚,愛情的因素朦朧而不明確。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語,意綿綿靜日玉生香”、第二十三回“西廂記妙詞通戲語”之後,兩(liang) 人進入了實質性的愛情境界,並不時有因忘情而“動手動腳”的肢體(ti) 接觸。但第二十七回“埋香塚(zhong) 飛燕泣殘紅”的美豔悲淒的場麵,使熱烈的寶黛愛情為(wei) 之一轉,而走向詩意的升華。這表現在當聽完了黛玉《葬花吟》的悲泣吟唱,寶玉的感受是:“真不知此時此際欲為(wei) 何等蠢物,杳無所知,逃大造,出塵網,使可解釋這段悲傷(shang) 。”斯為(wei) 由世俗的愛情升華到詩意的愛情的特筆。所謂詩意的愛情的標誌,是在愛與(yu) 情之中注入了敬的成分。《紅樓夢》中的寶玉之於(yu) 黛玉,不僅(jin) 有愛,而且有敬。初相遇就有敬,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寶黛愛情中的敬的成分越來越增多,直到最後愛敬交並,難解難分,形成愛敬。而寶玉對寶釵的態度,則是由開始的敬大於(yu) 愛,到漸漸的有敬無愛,再到後來的愛敬全消。至於(yu) 寶釵對寶玉的態度,由於(yu) 所追求在婚姻本身,故敬和愛都不曾有真實的表現。但寶玉對寶釵的有敬無愛,並未走向不仁,因為(wei) 寶玉本身除了愛情的追求,還有泛愛眾(zhong) 生的思想取向,故寶玉始終是個(ge) 仁者,而與(yu) 不仁絕緣。寶釵則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不仁。你看她對金釧之死的態度,始而勸王夫人不要在意此事,不過多給幾件衣服就打發了;繼而說金釧本不是要跳井自盡,而是想到井裏麵去住住也是有的。此話一出,就是典型的不仁了。無愛則不仁,《紅樓夢》裏的寶姑娘,是為(wei) 不仁的顯例。

 

愛敬既是家族親(qin) 情倫(lun) 理的歸約指向,又是婚姻與(yu) 愛情升華後的道德境界。古人以相敬如賓來形容夫婦之間相處的雍容和洽,其題義(yi) 就是因此而來。故朱子有言曰:“凡禮有本有文,自其施於(yu) 家者言之,則名分之守,愛敬之實,其本也。”又說:“大抵謹名分、崇愛敬以為(wei) 之本。”(79)此是認為(wei) 愛敬是家禮之本。而《禮記·文王世子》則寫(xie) 道:“聖人之記事也,慮之以大,愛之以敬,行之以禮,修之以孝養(yang) ,紀之以義(yi) ,終之以仁。是故古之人一舉(ju) 事,而眾(zhong) 皆知其德之備也。”(80)斯可見愛敬在古代德論係統中所占之位置。

 

五、“敬字工夫,乃聖門第一義(yi) ”

 

“六經”以及孔孟諸子的著作中所陳之敬義(yi) ,可謂車載鬥量,不可勝數。但對“敬”之為(wei) 義(yi) 的係統闡述,還是首推宋儒的義(yi) 理分梳。先秦兩(liang) 漢的思想家,特別是《易經》、《詩經》、《禮記》、《孝經》以及《論語》等原典宏撰,事實上把“敬”這個(ge) 價(jia) 值理念視作了社會(hui) 人倫(lun) 乃至生之為(wei) 人的基本精神價(jia) 值取向,也可以說已經進入了中華文化的信仰之維。看來宋儒深悟此理此道,周(敦頤)、張(載)、二程(程顥、程頤)、朱(熹)諸子,直承先儒,大張旗鼓地提出了“主敬”的學說。宋儒的集大成者朱子說:“敬字工夫,乃聖門第一義(yi) ,徹頭徹尾,不頃刻間斷。”(81)又說:“‘敬’之一字,真聖門之綱領,存養(yang) 之要法。一主乎此,更無內(nei) 外精粗之間。”(82)可知朱子事實上將“敬”之立義(yi) 置放到了儒家義(yi) 理的至高無上的地位。

 

但宋儒中首倡“敬”義(yi) 的是程顥、程頤,特別是小程子伊川把敬義(yi) 發揮得最為(wei) 係統完善。“主一之謂敬”(83)就是小程子首次提出來的。下麵讓我們(men) 看看二程子圍繞敬義(yi) 此外都有一些什麽(me) 樣的相關(guan) 論說,茲(zi) 以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二程集》的編輯次序,逐一選錄其比較典要的案例(以下隨正文注出頁碼)。

 

1.聖賢論天德,蓋謂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若無所汙壞,即當直而行之;若小有汙壞,即敬以治之,使複如舊。(第1頁)

 

2.“必有事”者,主養(yang) 氣而言,故必主於(yu) 敬。(第12頁)

 

3.學者不必遠求,近取諸身,隻明人理,敬而已矣,便是約處。(第20頁)

 

4.“思無邪”,“無不敬”,隻此二句,循而行之,安得有差?有差者,皆由不敬不正也。(第20頁)

 

5.謂敬為(wei) 和樂(le) 則不可,然敬須和樂(le) ,隻是中心沒事也。(第31頁)

 

6.敬而無失,便是“喜怒哀樂(le) 未發之謂中”也。敬不可謂之中,但敬而無失,即所以中也。(第44頁)

 

7.執事須是敬,又不可矜持太過。(第61頁)

 

 

8.忘敬而後,無不敬。(第66頁)

 

9.入道莫如敬,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第66頁)

 

10.君子之遇事,無巨細,一於(yu) 敬而已。簡細故以自崇,非敬也;飾私智以為(wei) 奇,非敬也。要之,無敢慢而已。(第73頁)

 

11.敬義(yi) 夾持,直上達天德自此。(第78頁)

 

12.聖人修己以敬,以安百姓,篤恭而天下平。惟上下一於(yu) 恭敬,則天地自位,萬(wan) 物自育,氣無不和,四靈何有不至。此體(ti) 信達順之道,聰明睿智皆由是出。(第80頁)

 

13.發於(yu) 外者謂之恭,有諸中者謂之敬。(第92頁)

 

14.“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隻是敬也。敬則無間斷,體(ti) 物而不可遺者,誠敬而已矣,不誠則無物也。(第118頁)

 

15.敬勝百邪。(第119頁)

 

16.操約者,敬而已矣。(第126頁)

 

17.子曰:“語之而不惰者,其回也與(yu) !”顏子之不惰者,敬也。(第127頁)

 

18.天地之間,亭亭當當,直上直下之正理,出則不是,唯敬而無失最盡。(第132頁)

 

19.敬即便是禮,無己可克。(第132頁)

 

20.“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隻是敬也。敬則是不私之說也。才不敬,便私欲萬(wan) 端害於(yu) 仁。(第153頁)

 

21.有人旁邊作事,己不見,而隻聞人說善言者,為(wei) 敬其心也,故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主於(yu) 一也。主於(yu) 內(nei) 則外不入,敬便心虛故也。(第154頁)

 

22.敬則自虛靜,不可把虛靜喚做敬。居敬則自然行簡。若居簡而行簡,卻是不簡,隻是所居者已剩一簡字。(第157頁)

 

23.人心不能不交感萬(wan) 物,亦難為(wei) 使之不思慮。若欲免此,唯是心有主。如何為(wei) 主?敬而已矣。有主則虛,虛謂邪不能入。無主則實,實謂物來奪之。(第168-169頁)

 

24.嚴(yan) 威儼(yan) 恪,非敬之道,但致敬須自此入。(第170頁)

 

25.“舜孳孳為(wei) 善”,若未接物,如何為(wei) 善?隻是主於(yu) 敬,便是為(wei) 善也。(第170頁)

 

 

26.敬是持己,恭是接人。與(yu) 人恭而有禮,言接人當如此也。近世淺薄,以相歡狎為(wei) 相與(yu) ,以無圭角為(wei) 相歡愛,如此者安能久?若要久,須是恭敬。君臣朋友,皆當以敬為(wei) 主也。(第184頁)

 

27.問:“‘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方其未出門、未使民時,如何?”曰:“此‘儼(yan) 若思’之時也。當出門時,其敬如此,未出門時可知也。且見乎外者,出乎中者也。使民出門者,事也。非因是事上方有此敬,蓋素敬也。如人接物以誠,人皆曰誠人,蓋是素來誠,非因接物而始有此誠也。儼(yan) 然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其中自有個(ge) 敬處。雖曰無狀,敬自可見。”(第184-185頁)(84)

 

28.敬是閑邪之道。閑邪存其誠,雖是兩(liang) 事,然亦隻是一事。(第185頁)

 

29.涵養(yang) 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第188頁)

 

30.才說靜,便入於(yu) 釋氏之說也。不用靜字,隻用敬字。(第189頁)

 

31.學者須恭敬,但不可令拘迫,拘迫則難久矣。(第191頁)

 

32.昔呂與(yu) 叔嚐問為(wei) 思慮紛擾,某答以但為(wei) 心無主,若主於(yu) 敬,則自然不紛擾。(第191頁)

 

33.學者莫若且先理會(hui) 得敬,能敬則自知此矣。(第202頁)

 

34.敬隻是持己之道,義(yi) 便知有是有非。順理而行,是為(wei) 義(yi) 也◆若隻守一個(ge) 敬,不知集義(yi) ,卻是都無事也。(第206頁)

 

35.君子無不敬,如有心去藐他人,便不是也。(第255頁)

 

36.居敬則自然簡。“居簡而行簡”,則似乎簡矣,然乃所以不簡。蓋先有心於(yu) 簡,則多卻一簡矣。居敬則心中無物,是乃簡也。(第294頁)

 

37.教人者,養(yang) 其善心而惡自消;治民者,導之敬讓而爭(zheng) 自息。(第411頁)

 

38.敬有甚形影?隻收斂身心便是主一。且如人到神祠中致敬時,其心收斂,更著不得毫發事,非主一而何?(第433頁)

 

39.大抵與(yu) 近習(xi) 處久,熟則生褻(xie) 慢,與(yu) 賢士大夫處久,熟則生愛敬。此所以養(yang) 成聖德,為(wei) 宗社生靈之福。(第538頁)

 

40.禮主於(yu) 敬,喪(sang) 主乎哀。(第1137頁)

 

41.“晏平仲善與(yu) 人交,久而敬之。”人之交久則敬衰,久而能敬,所以為(wei) 善與(yu) 人交也。(第1140頁)

 

42.純於(yu) 敬,則己與(yu) 理一,無可克者,無可複者。(第1171頁)

 

43.敬則無間斷,文王之純如此。(第1174頁)

 

44.敬而無失,所以中也。凡事事物物皆有自然之中,若俟人為(wei) 布置,則不中矣。(第1177頁)

 

45.敬則虛靜。而虛靜非敬也。(第1179頁)

 

46.一不敬,則私欲萬(wan) 端生焉。害仁,此為(wei) 大。(第1179頁)

 

47.無不敬者,對越上帝之道也。(第1179頁)

 

48.識道以智為(wei) 先,入道以敬為(wei) 本。(第1183頁)

 

49.敬為(wei) 學之大要。(第1184頁)

 

50.敬,所以涵養(yang) 也。(第1188頁)

 

51.敬,所以持守也。(第1188頁)

 

52.入德必自敬始,故容貌必恭也,言語必謹也。(第1194頁)

 

53.當大震懼,能自安而不失者,惟誠敬而已。(第1227頁)

 

54.有為(wei) 不善於(yu) 我之側(ce) 而我不見,有言善事於(yu) 我之側(ce) 而我聞之者,敬也,心主於(yu) 一也。(第1255頁)

 

55.一心之謂敬,盡心之謂忠,存之於(yu) 中之謂孚,見之於(yu) 事之謂信。(第1256頁)

 

56.上下一於(yu) 敬,則天地自位,萬(wan) 物自育,氣無不和,四靈何所不至。此聖人修己以安百姓之道也。(第1271頁)

 

以上隻是二程子論敬的語要選錄,遠非其論述的全部。要之在包括宋儒在內(nei) 的中國思想文化史上,對敬義(yi) 的闡述與(yu) 分梳,以二程子的著論最具學理的係統性。首要者自是明確提出了“主敬”的概念,而且三複其義(yi) ,一再申論,強調敬是“內(nei) ”,是“中”,是心中所立之主。因此主敬亦即“主一”,主一就是不之二不之三,不之上不之下,不之東(dong) 不之西。

 

對於(yu) 敬義(yi) 既立的功能相,二程子也作了具體(ti) 厘定:一是敬為(wei) 入道之本,即所以集虛也,蓋集虛是“道”的特征;二是“入德必自敬始”;三是“敬”為(wei) 進學之“大要”;四是“敬”可以“勝百邪”,人的德性汙損,可以通過立敬來加以修補。質而言之,“敬”即是“聖人修己以安百姓之道”。當然此一思想並非程子的創發之見,而是來源於(yu) 《禮記·曲禮》的“毋不敬,儼(yan) 若思,安定辭,安民哉”一語。“敬”對於(yu) 進德、入道、為(wei) 學的作用,二程子最有名的話是:“涵養(yang) 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又說:“人道莫如敬,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這兩(liang) 句話的義(yi) 理旨歸向為(wei) 後世儒者所尊奉。故朱熹特別加以提撕,說程先生說的“涵養(yang) 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是“最切要”(85)的論斷。

 

程子關(guan) 於(yu) “素敬”的提法亦不失孤明先發之見。《論語》記載,孔子的弟子仲弓一次請教老師,到底應該怎樣理解“仁”?孔子回答是:“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論語·顏淵》)給出的分支項類甚多,曆來都以“敬恕”為(wei) 解,是為(wei) 得義(yi) 。分而言之,當然“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是“恕”,“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是為(wei) “敬”。倡導主敬學說的程子自然不會(hui) 放過孔門論學的這一案例,也以之為(wei) 題與(yu) 弟子們(men) 討論。不料一位弟子提出問題說:那麽(me) 沒有出門、未使民的時候,情形又如何呢?”程子回答道:

 

此“儼(yan) 若思”之時也。當出門時,其敬如此,未出門時可知也。且見乎外者,出乎中者也。使民出門者,事也。非因是事上方有此敬,蓋素敬也。如人接物以誠,人皆曰誠人,蓋是素來誠,非因接物而始有此誠也。儼(yan) 然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其中自有個(ge) 敬處。雖曰無狀,敬自可見。(86)程子的回答可謂機智之至,如同正中下懷,反而深化了對敬義(yi) 的詮解。蓋“敬”跟‘‘誠”一樣,都應該是不間斷的,絕非此一時敬,彼一時不敬,或此事上敬,他事上卻又不敬。因此程子以“儼(yan) 若思”回應弟子之問,可謂睿智而高明。妙的是他以“素敬”、“素誠”兩(liang) 個(ge) 人們(men) 不常聞見的概念出之,無異是對敬義(yi) 學理闡述的一種發明。朱子頗讚賞程子的回答,寫(xie) 道:“敬未嚐間斷也。且如應接賓客,敬便在應接上;賓客去後,敬又在這裏。若厭苦賓客,而為(wei) 之心煩,此卻是自撓亂(luan) ,非所渭敬也。故程子說:‘學到專(zhuan) 一時方好。’蓋專(zhuan) 一,則有事無事皆是如此。程子此段,這一句是緊要處。”(87)又說:“二先生所論‘敬’字,須該貫動靜看。方其無事而存主不懈者,固敬也,及其酬酢不亂(luan) 者,亦敬也。”(88)《禮記·曲禮》“毋不敬”的思想貫穿於(yu) 程、朱敬義(yi) 論的始終。

 

這裏還涉及“敬”“靜”的分別問題。因為(wei) 周子敦頤在講“誠”時,同時也講“靜”,佛氏、老氏也都講“靜”。然則“敬”與(yu) “靜”如何分別?二程子一則說:“才說靜,便入於(yu) 釋氏之說也。不用靜字,隻用敬字。”二則說:“敬則虛靜,而虛靜非敬也。”這一區分十分重要,使人明了“敬”不是靜坐禪修之道,而是人的自我精神的莊嚴(yan) 覺照。朱熹在此一問題上不像程子那樣決(jue) 絕,他並不排斥作為(wei) 功夫的靜坐所起的斂心養(yang) 性的作用,但對敬、靜的區分也是很嚴(yan) 格的。當弟子發為(wei) 疑問,說人總是“靜時少,動時多”,很容易發生“撓亂(luan) ”,此種情況該如何處置?此問顯然有以“靜”為(wei) “敬”的嫌疑。朱子在回答說:“如何都靜得?有事須著應。人在世間,未有無事時節。要無事,除是死也。自早至暮,有許多事。不成說事多撓亂(luan) ,我且去靜坐。敬不是如此。若事至前,而自家卻要主靜,頑然不應,便是心都死了。無事時敬在裏麵,有事時敬在事上。”(89)“敬”、“靜”的分別,在朱子那裏是嚴(yan) 格的,回答是嚴(yan) 厲的。要之,“敬”不是靜,不是靜止不動,而恰好是要體(ti) 現在視聽言動之中。“敬”不是外加的,而是自生自存的心中事中之“主”。此正如朱子所說:“今所謂持敬,不是將個(ge) ‘敬’字做個(ge) 好物事樣塞放懷裏,隻要胸中常有此意,而無其名耳。”(90)馬一浮豈不雲(yun) 乎,包括誠敬在內(nei) 的各種理念,其實也隻是“名言”而已,真正化為(wei) 一心,融入自我的精神主體(ti) ,有此名無此名一也。

 

朱子特別強調“敬”須在“事”上見出。因此將《易·坤·文言》的“君子敬以直內(nei) ,義(yi) 以方外”,解釋為(wei) 以“敬”來立定腳跟,見於(yu) 物事是“義(yi) ”。因此提出了“敬”的“死”、“活”問題。他說:“敬有死敬,有活敬。若隻守著主一之敬,遇事不濟之以義(yi) ,辨其是非,則不活。若熟後,敬便有義(yi) ,義(yi) 便有敬。靜則察其敬與(yu) 不敬,動則察其義(yi) 與(yu) 不義(yi) 。”(91)如果要想保持敬、義(yi) 的統一,則需要“敬、義(yi) 夾持”,合動靜一體(ti) 來看。此說創自程子,原文為(wei) :“敬、義(yi) 夾持,直上達天德自此。”(92)《易》教“敬以直內(nei) ,義(yi) 以方外”合其德,自是天德。故朱子說:“敬義(yi) 挾持,循環無端,則內(nei) 外透徹。”(93)

 

另一與(yu) 此相關(guan) 的是話題是“居敬”與(yu) “行簡”問題。題義(yi) 本諸孔門師弟子論學議政。孔子一次說,弟子仲弓具備當官作宰的條件。仲弓因此聯想到桑伯子這個(ge) 人,問此人做官做得怎麽(me) 樣。孔子說做得不錯,因為(wei) 他施政臨(lin) 民尚簡,不折騰百姓。仲弓於(yu) 是發為(wei) 感想,若有所悟地說道:“居敬而行簡,以臨(lin) 其民,不亦可乎?居簡而行簡,無乃大簡乎?”(《論語·雍也》)為(wei) 官需要敬恕,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故孔子隻講“行簡”,省略了“居敬”。仲弓的感想等於(yu) 補充上了敬的立義(yi) 。但同時也提出,如果沒有敬立定腳跟,而是“居簡而行簡”,未免“簡”得太過分了吧。孔子對弟子的這一看法表示讚許,說仲弓講的是對的。程子和朱子疏論敬義(yi) ,勢必關(guan) 涉此一經典話題。程子的看法是:“居敬則自然簡。”(94)理由是,當一個(ge) 人達到了“居敬”的境界,已是“心中無物”,所以自然就簡而不繁了。如果是“居簡”,無異於(yu) 在“行簡”之外又多出了一個(ge) “簡”,其結果就不是“簡”而是繁了。

 

程子之說就其突出敬義(yi) 而言自有其道理。但朱子則認為(wei) ,居敬和行簡是兩(liang) 件工夫,按之人群世相,居敬而不能行簡者有之,行簡而不能居敬者亦有之。故朱子申論說:“居敬固是心虛,心虛固能理明。推著去,固是如此。然如何會(hui) 居敬了,便自得他理明?更有幾多工夫在。若如此說,則居敬行簡底,又那(哪)裏得來?如此,則子桑伯子大故是個(ge) 居敬之人矣。世間有那居敬而所行不簡。如上蔡說,呂進伯是個(ge) 好人,極至誠,隻是煩擾。便是請客,也須臨(lin) 時兩(liang) 三番換食次,又自有這般人。又有不能居敬,而所行卻簡易者,每事不能勞攘得,隻從(cong) 簡徑處行。如曹參之治齊,專(zhuan) 尚清靜,及至為(wei) 相,每日酣飲不事事,隔牆小吏酣歌叫呼,參亦酣飲歌呼以應之,何有於(yu) 居敬耶。據仲弓之言,自是兩(liang) 事,須子細看始得。”(95)茲(zi) 可知朱子為(wei) 學對理則物事探究之細,幾乎到了毫發不遺的地步。亦見出程朱對敬之為(wei) 義(yi) 的知行兩(liang) 造是何等重視。

 

朱熹是二程“主敬說”的熱烈呼應者,其文章書(shu) 信以及平日講話論學,未嚐離開此一“敬”字。就言談話語的體(ti) 量而言,朱子論敬的篇幅實在程子之上,對程子主敬說的提出給予極高的評價(jia) 。此處且舉(ju) 數例,以見朱子的高情至理。例一是,朱子認為(wei) “敬”是程子的一項發明。當然是就觀念的學理分梳而言,而非此前不曾有敬義(yi) 提出。朱子寫(xie) 道:“聖賢言語,大約似乎不同,然未始不貫。隻如夫子言非禮勿視聽言動,‘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言忠信,行篤敬’,這是一副當說話。到孟子又卻說‘求放心’、‘存心養(yang) 性’。《大學》則又有所謂格物,致知,正心,誠意。至程先生又專(zhuan) 一發明一個(ge) ‘敬’字。”(96)把敬義(yi) 學理發掘的發明權直截歸於(yu) 程顥程頤兄弟。為(wei) 避免誤會(hui) ,朱子同時說明,此一“敬”字並非往聖前賢不曾使用過,但已往任何學者都沒有程子看得重。因為(wei) 為(wei) 學要有一個(ge) “大要”,所以程子推出一個(ge) “敬”字,學者如果能將“敬”字收斂在自我的身心,“放在模匣子裏麵,不走作了”,逐事逐物的道理方能看得清(97)。又說:“伊川隻說個(ge) ‘敬’字,教人隻就這‘敬’字上捱去,庶幾執捉得定,有個(ge) 下手處。”(98)隨後又強調:“程先生所以有功於(yu) 後學者,最是‘敬’之一字有力。”(99)後來還說:“程先生雲(yun) ‘主一之謂敬’,此理又深。”(100)上述所舉(ju) 這些例證均見諸《朱子語類》。

 

朱子在與(yu) 各學人的通信中,也每以敬義(yi) 為(wei) 言,對程子主敬說稱美不已。其《答何叔京》雲(yun) :“二先生拈出‘敬’之一字,真聖學之綱領,存養(yang) 之要法。一主乎此,更無內(nei) 外精粗之間,固非謂但製之於(yu) 外則無事於(yu) 存也。”(101)在《答胡廣仲》的信裏,又說:“近來覺得‘敬’之一字,真聖學始終之要,向來之論,謂必先致其知然後有以用力於(yu) 此,疑若未安。”(102)其《答董叔重》書(shu) 亦雲(yun) :“動靜、始終,不越‘敬’之一字而已。近方見得伊洛拈出此字,真是聖學真的要妙功夫。學者隻於(yu) 此處著實用功,則不患不至聖賢之域矣。”(103)而《答石子重》的信函,又感慨而言:“‘敬’字之說,深契鄙懷。”(104)《語類》論“持守”斯又言:“程先生所以有功於(yu) 後學者,最是‘敬’之一字有力。”(105)大程子明道生於(yu) 宋仁宗天聖十年(1032),小程子伊川生於(yu) 比明道小一歲,生於(yu) 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而朱熹則生於(yu)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比二程子晚了一個(ge) 世紀。對朱子而言,二程自是先賢。但朱子對二程子敬義(yi) 學說的看重,固不僅(jin) 是由於(yu) 輩分之先後,而是學理上的相承與(yu) 相合。程子的學說義(yi) 理,可以說主要是由朱子來提撕、闡釋、傳(chuan) 布和弘揚的。所以思想史上向來程朱並稱。而關(guan) 於(yu) 敬的思想,在二程學說中又占有中心的位置。故朱子格外看重,反複討論,述之又述,闡之又闡,使得此學的學理幾無剩義(yi) 。

 

朱子對敬義(yi) 學說不乏比程子更進一步的理解和創獲,隻不過在先賢麵前他謙虛審慎而不願僭先,總是處處將程子放在前麵。下麵,筆者輯錄二十條朱子論敬的精要語錄(所引《朱子語類》,隨正文注出頁碼),以明程朱二子如何學理相通,而在具體(ti) 分梳時又多有同中見異和異中見同之處。

 

1.敬是不放肆底意思,誠是不欺妄底意思。(第103頁)

 

2.敬不可謂之中,但敬而無失便是中。(第117頁)

 

3.敬不須言仁,敬則仁在其中矣。(第122頁)

 

4.持敬是窮理之本。(第150頁)

 

5.致知、敬、克己,此三事,以一家譬之,敬是守門戶之人,克己則是拒盜,致知卻是去推察自家與(yu) 外來底事。(第151頁)

 

6.如今看聖賢千言萬(wan) 語,大事小事,莫不本於(yu) 敬。(第206頁)

 

7.人之心性,敬則常存,不敬則不存。(第210頁)

 

8.“敬”字工夫,乃聖門第一義(yi) ,徹頭徹尾,不可頃刻間斷。(第210頁)

 

9.“敬”之一字,真聖門之綱領,存養(yang) 之要法。一主乎此,更無內(nei) 外精粗之間。(第210頁)

 

10.人能存得敬,則吾心湛然,天理粲然,無一分著力處,亦無一分不著力處。(第210頁)

 

11.敬要回頭看,義(yi) 要向前看。(第216頁)

 

12.自心而言,則心為(wei) 體(ti) ,敬和為(wei) 用;以敬對和而言,則敬為(wei) 體(ti) ,和為(wei) 用。(第519頁)

 

13.敬是立己之本。(第1740頁)

 

14.仁則心之道,而敬則心之貞也。(106)

 

15.是知聖門之學別無要妙,徹頭徹尾,隻是個(ge) “敬”字而已。(107)

 

16.其所謂“敬”,又無其他玄妙奇特,止是教人每事習(xi) 個(ge) 專(zhuan) 一而已,都無許多閑說話也。(108)

 

17.“敬”之一字,萬(wan) 善根本,涵養(yang) 省察、格物致知種種功夫皆從(cong) 此出,方有據依。(109)

 

18.讀書(shu) 固不可廢,然亦須以主敬立誌為(wei) 先。(110)

 

19.蓋聖賢之學,徹頭徹尾,隻是一“敬”字。致知者,以敬而致之也;力行者,以敬而行之也。(111)

 

20.嚐謂“敬”之一字乃聖學始終之要,未知者非敬無以知,已知者非敬無以守。(112)

 

上述朱子的二十條論敬語要,雖隻是大海中的一瓢飲而已,亦可見出其所蘊含的諸多義(yi) 理創獲和新出之精彩判斷。顯然朱子把敬義(yi) 提撕得比程子還要置於(yu) 更高的層級。試想,“‘敬’字工夫,乃聖門第一義(yi) ”,“‘敬’之一字,真聖門之綱領”,“‘敬’之一字乃聖學始終之要”,“‘敬’之一字,萬(wan) 善根本”,“敬是立己之本”等等,都是何等重大的判斷。

 

而且朱子極為(wei) 重視六經原典對敬義(yi) 的論述。二程子的主敬學說他固然給予高度評價(jia) ,許為(wei) 一項學理發明,但亦不時提醒:“如堯舜,也終始是一個(ge) 敬。”並舉(ju) 《尚書(shu) ·堯典》開篇一段:“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113)二孔(孔安國、孔穎達)之傳(chuan) 、疏,皆以“敬”義(yi) 來解“欽”字。故朱子說:“‘欽明文思’,頌堯之德,四個(ge) 字獨將這個(ge) ‘敬’做擗初頭。”(114)又說:“堯是初頭出治第一個(ge) 聖人。《尚書(shu) ·堯典》是第一篇典籍,說堯之德,都未下別字,‘欽’是第一個(ge) 字。如今看聖賢千言萬(wan) 語,大事小事,莫不本於(yu) 敬。”(115)還說:“如湯之‘聖敬日躋’,文王‘小心翼翼’之類,皆是,隻是他便與(yu) 敬為(wei) 一。”(116)而當他知道有人對程子的敬義(yi) 論不以為(wei) 然,認為(wei) 往聖並沒有單獨說敬,如果有的話,也隻是在敬親(qin) 、敬君、敬長的情況下,方使用“敬”字,朱子對此斥之為(wei) “全不成說話”,反駁道:“聖人說‘修己以敬’,曰‘敬而無失’,曰‘聖敬日躋’,何嚐不單獨說來。若說有君、有親(qin) 、有長時用敬,則無君親(qin) 、無長之時,將不敬乎?都不思量,隻是信口胡說。”(117)此可見朱子對敬義(yi) 的持守是何等牢固而不可動搖。也可以說,他是以敬的精神來守持敬義(yi) 的理性的聖潔。

 

然而要真正做到以“主一無適”的精神守持敬義(yi) ,也就是居敬、持敬,對學者而言,亦並非易事。朱子何等樣人,但他自稱有時不免有躁妄之病。他在寫(xie) 給何叔京的信裏寫(xie) 道:“躁妄之病,在賢者豈有是哉?顧熹則方患於(yu) 此,未能自克,豈故以是相警切耶?佩服之餘(yu) ,嚐竊思之:所以有此病者,殆居敬之功有所未至,故心不能宰物、氣有以動誌而致然耳。若使主一不二,臨(lin) 事接物之際真心現前,卓然而不可亂(luan) ,則又安有此患哉?”(118)茲(zi) 可見朱子的自省精神何其深誠乃爾。事實上,終朱子之一生,其明誠主敬的精神歸旨從(cong) 未有所少忽,而對敬義(yi) 的提撕與(yu) 闡論,比程子亦有過之而無不及。

 

蓋程顥、程頤和朱熹共建的主敬學說,使得儒家思想的信仰層麵在學理上得到了係統的深化和補充,此固是思理之現實,亦曆史之跡蹤也。

 

注釋:

 

(1)《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第十一,《二程集》上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第127頁。

(2) 《河南程氏粹言》,《二程集》下冊(ce) ,第1170頁。

(3)《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第二十四,《二程集》上冊(ce) ,第315頁。

(4) 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7年版,第196頁。

(5) 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196頁。

(6)  黃暉:《論衡校釋》,第一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0年版,第65頁。

(7) 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196頁。

(8) 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197頁。

(9) 馬一浮:《複性書(shu) 院學規》,《馬一浮集》第一冊(ce)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08頁。

(10)《春秋左傳(chuan) 正義(yi) 》下,《十三經注疏》標點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00頁。

(11)《淮南子·覽冥訓》,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上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9年版,第203頁。

(12)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411-415頁。

(13)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419頁。

(14)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417頁。

(15)《朱子語類》(王星賢注解)第二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419頁。

(16)《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第十五,《二程集》上冊(ce) ,第168頁。

(17)《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第十五,《二程集》上冊(ce) ,第169頁。

(18)《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第十五,《二程集》上冊(ce) ,第169頁。

(19)《法句經》卷上,明哲品第十四,金陵刻經處本,第十六頁。

(20)《河南程氏外書(shu) 》卷第十二,《二程集》上冊(ce) ,第423頁。

(21)馬一浮:《複性書(shu) 院學規》,《馬一浮集》第一冊(ce) ,第109-110頁。

(22)馬一浮:《複性書(shu) 院學規》,《馬一浮集》第一冊(ce) ,第110頁。

(23)《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一,《二程集》上冊(ce) ,第8頁。

(24)馬一浮:《複性書(shu) 院學規》,《馬一浮集》第一冊(ce) ,第110頁。

(25)馬一浮:《複性書(shu) 院學規》,《馬一浮集》第一冊(ce) ,第110頁。

(26)《周禮注疏》上冊(ce)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31頁。

(27)《周禮注疏》上冊(ce)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60頁。

(28)《尚書(shu) 正義(yi)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104頁。

(29)《尚書(shu) 正義(yi)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105頁。

(30)《尚書(shu) 正義(yi)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110頁。

(31)《尚書(shu) 正義(yi)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110頁。

(32)王弼注、樓宇烈校釋:《周易注校釋》,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2年版,第14頁。

(33)《周易正義(yi)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31-32頁。

(34)《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一,《二程集》上冊(ce) ,第78頁。

(35)王弼注、樓宇烈校釋:《周易注校釋》,第13頁。

(36)王弼:《老子道德經注》,《王弼集校釋》上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第13頁。

(37)程頤:《周易程氏傳(chuan) 》卷第一,《二程集》下冊(ce) ,第712頁。

(38)程頤:《周易程氏傳(chuan) 》卷第一,《二程集》下冊(ce) ,第708頁。

(39)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198頁。

(40)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198頁。

(41)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200頁。

(42)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201頁。

(43)焦循著,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yi) 》上冊(ce) ,第202頁。

(44)來知德:《周易集注》上冊(ce) ,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頁。

(45)《二程粹言》,《二程集》下冊(ce) ,第1174頁。

(46)王弼注、樓宇烈校釋:《周易注校釋》,第262頁。

(47)王弼注、樓宇烈校釋:《周易注校釋》,第26頁。

(48)朱熹:《周易本義(yi) 》,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9年版,第56頁。

(49)程頤:《周易程氏傳(chuan) 》,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1年版,第31頁。

(50)王弼注、樓宇烈校釋:《周易注校釋》,第26頁。

(51)王弼注、樓宇烈校釋:《周易注校釋》,第26頁。

(52)程頤:《周易程氏傳(chuan) 》,第34-35頁。

(53)王弼注、樓宇烈校釋:《周易注校釋》,第27頁。

(54)朱熹撰:《周易本義(yi) 》,第125頁。

(55)王弼注、樓宇烈校釋:《周易注校釋》,第115頁。

(56)王弼注、樓宇烈校釋:《周易注校釋》,第115頁。

(57)《荀子·禮論》,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2年版,第340頁。

(58)孫希旦:《禮記集解》,上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9年版,第3頁。本稿引《禮記》原文均本此著。

(59)孫希旦:《禮記集解》,下冊(ce) ,第1260頁。

(60)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3年版,第14、134頁。

(61)《墨子·經上》,吳毓江:《墨子校注》上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3年版,第461頁。

(62)孫希旦:《禮記集解》,中冊(ce) ,第914、917頁。

(63)《孝經·廣要道章》,《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42-45頁。

(64)《孝經·廣要道章》,《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44頁。

(65)《春秋左傳(chuan) 集解》第二冊(ce)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721頁。

(66)《春秋左傳(chuan) 集解》第二冊(ce) ,第721-722頁。

(67)《周禮注疏》上冊(ce)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246頁。

(68)孫希旦:《禮記集解》中冊(ce) ,第943頁。

(69)《禮記正義(yi)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1038頁。

(70)孫希旦:《禮記集解》下冊(ce) ,第1237頁。

(71)孫希旦:《禮記集解》下冊(ce) ,第1238頁。

(72)孫希旦:《禮記集解》上冊(ce) ,第202頁。係子路援引孔子之說,故首句雲(yun) “吾聞諸夫子”。

(73)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第15頁。

(74)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第15頁。

(75)《孝經注疏》,《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5頁。

(76)《孝經注疏》,《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61頁。

(77)孫希旦:《禮記集解》下冊(ce) ,第1260頁。

(78)周敦頤:《通書(shu) 》,《周敦頤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0年版,第16頁。

(79)朱熹:《家禮序》,《朱熹集》第七冊(ce) ,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940頁。

(80)孫希旦:《禮記集解》中冊(ce) ,第579頁。

(81)《朱子語類》第一冊(ce) ,第210頁。

(82)《朱子語類》第一冊(ce) ,第210頁。

(83)《二程集》上冊(ce) ,第169頁。

(84)《二程集》上冊(ce) ,第184-185頁。

(85)《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一十八,第七冊(ce) ,第2855頁。

 (86)《二程集》上冊(ce) ,第184-185頁。

 (87)《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13頁。

(88)《答廖子晦》,《朱熹集》卷四十五,第四冊(ce) ,第2161頁。

(89)《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12-213頁。

(90)《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12頁。

(91)《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16頁。

(92)《二程集》上冊(ce) ,第78頁。

(93)《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16頁。

(94)《二程集》上冊(ce) ,第294頁。

(95)《朱子語類》卷第三十,第三冊(ce) ,第762-763頁。

(96)《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07頁。

(97)《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08頁。

(98)《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09頁。

(99)《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10頁。

(100)《朱子語類》卷第十八,第二冊(ce) ,第403頁。

(101)《答何叔京》,《朱熹集》卷四十,第四冊(ce) ,第1880頁。

(102)《答胡廣仲》,《朱熹集》卷四十二,第四冊(ce) ,第1945頁。

(103)《答董叔重》,《朱熹集》卷五十一,第五冊(ce) ,第2476頁。

(104)《答石子重》,《朱熹集》卷四十二,第四冊(ce) ,第1981頁。

(105)《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10頁。

(106)《答張欽夫》,《朱熹集》卷三十二,第三冊(ce) ,第1404頁。

(107)《答程允夫》,《朱熹集》卷四十一,第四冊(ce) ,第1922頁。

(108)《答呂子約》,《朱熹集》卷四十八,第四冊(ce) ,第2345頁。

(109)《答潘公叔》,《朱熹集》卷五十,第五冊(ce) ,第2437頁。

(110)《答鄭仲禮》,《朱熹集》卷五十,第五冊(ce) ,第2445頁。

(111)《答程正思》,《朱熹集》卷五十,第五冊(ce) ,第2450頁。

(112)《答符舜功》,《朱熹集》卷五十五,第2790頁。

(113)《尚書(shu) 正義(yi) 》,《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25頁。

(114)《朱子語類》卷第七,第一冊(ce) ,第126頁。

(115)《朱子語類》卷第七,第一冊(ce) ,第206頁。

(116)《朱子語類》卷第七,第一冊(ce) ,第208頁。

(117)《朱子語類》卷第十二,第一冊(ce) ,第207-208頁。

(118)《答何叔京》,《朱熹集》卷四十,第四冊(ce) ,第18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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