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香港迷惘:重啟政改與本土自決

欄目:中國統一暨台灣、香港問題、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6-10-09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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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

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香港迷惘:重啟政改與(yu) 本土自決(jue)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多維CN》2016年10月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九月初八日癸亥

           耶穌2016年10月8日


 

2016年秋的香港立法會(hui) 選舉(ju) 揭開了香港全新的政治帷幕,更新了香港政黨(dang) 政治的版圖,標誌著香港政治由既往基本收束於(yu) 基本法的體(ti) 製內(nei) 博弈和政策競爭(zheng) 逐步轉向由青年本土派推動的以本土價(jia) 值觀運動、2047問題、製憲衝(chong) 動為(wei) 要旨的憲製競爭(zheng) 。這一過程是艱難困苦的,充滿高風險和不確定性。青年本土派以7席進入立法會(hui) ,將占中政治遺產(chan) 轉化為(wei) 體(ti) 製內(nei) 的正式抗爭(zheng) 資源,而被“選舉(ju) 確認書(shu) ”攔截在外的梁天琦、陳浩天等本土派青年領袖則呼應於(yu) 外,形成立法會(hui) 內(nei) 外聯動的管治隱患。

 

更進一步,青年本土派的政治理念、議程與(yu) 行動路線大大超越和突破了傳(chuan) 統反對派的體(ti) 製內(nei) 邊界和非暴力底線,以一種麵向未來的挑戰性姿態追求“本土自決(jue) ”,威脅作為(wei) 香港憲製性基礎的基本法秩序,更有著挑戰中央治港之一國兩(liang) 製底線的可能性。對此,中央與(yu) 特區政府深切憂慮,選前以“選舉(ju) 確認書(shu) ”和法律政治“大義(yi) ”相震懾,選後則以港獨的原罪式批判及特區政府的例行性“會(hui) 麵邀請”加以恩威並施,但效果並不如意。

 

選舉(ju) 是香港政治的晴雨表,加之比例代表製的特定製度安排,盡管存在功能代表製的一定的修正效應,總體(ti) 上還是反映了後占中時期香港政黨(dang) 政治的實力變遷與(yu) 版圖重構。隻是,這一次的變遷並非簡單的力量分化組合,而是本土價(jia) 值觀的勝利以及超越基本法的分離主義(yi) 的正式登場,開啟了香港政治的“泛本土化時代”,對既往的“建製派治港”模式造成極大幹擾和衝(chong) 擊。經由“本土”中介而展開的港獨建國想象與(yu) 衝(chong) 動,也在政治、經濟、社會(hui) 、文化身份等諸多方麵造成了香港社會(hui) 的深層次結構裂變並拉高了與(yu) 中央的對抗預期,使得香港陷入更加深刻的身份迷失與(yu) 前景迷惘之中。

 

香港政治的“三分天下”

 

選後的香港政黨(dang) 政治已呈現出“三分天下”之勢:建製派苦戰而維持41席的過半數但未達三分之二的議席,總體(ti) 上擁護中央和基本法,配合特區政府施政,但也存在內(nei) 部組織與(yu) 紀律障礙以及和特區政府之間的恩怨情仇,更有中間騎牆立場的“灰色建製派”可能在關(guan) 鍵時刻倒戈;泛民主派議席總數縮水至22席,大體(ti) 上延續體(ti) 製內(nei) 抗爭(zheng) 和非暴力路線,但也受到青年本土派的嚴(yan) 厲衝(chong) 擊和本土價(jia) 值的誘導,處境日益局促難為(wei) ;青年本土派以清新形象登上政治舞台,取得7席,包括香港眾(zhong) 誌、青年新政、熱血公民以及獨立參選之土地正義(yi) 聯盟、小麗(li) 民主教室、個(ge) 別功能組別,他們(men) 整體(ti) 參加泛民主派的可能性不大,內(nei) 部亦有分歧,但整體(ti) 上接受“本土自決(jue) ”甚至港獨建國,在青年世代中具有較大影響力。

 

未來香港的管治情勢很難樂(le) 觀預期。2017年新特首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承擔治港重任,但在基本法格局和社會(hui) 運動現狀下,實際作為(wei) 空間有限。重啟政改將依然作為(wei) 傳(chuan) 統泛民主派的主要政治議程,但青年本土派勢必加以突破而旗幟鮮明地深描“本土自決(jue) ”的政治標識。

 

在香港政治中存在兩(liang) 種極端派,一種是以“一國”充分吸納“兩(liang) 製”並預期“香港大陸化”的愛國愛港派別,另一種是擺脫“兩(liang) 製”的“一國”前提而追求終極性香港建國的港獨派別。這兩(liang) 種極端派標定了香港政黨(dang) 政治的極限點,在二者之間則存在諸多偏左或偏右的政治派別。事實上,不僅(jin) 在反對派內(nei) 部存在溫和派與(yu) 激進派,存在高度自治派、永續基本法派和港獨建國派,而且在建製派甚至中央內(nei) 部亦存在鷹派與(yu) 鴿派。在選前的政治光譜上,青年本土派還隻是托庇於(yu) 傳(chuan) 統反對派陣營與(yu) 旗幟下的“青年積極分子”,而重啟政改則成為(wei) 政改失敗後反對派的主要議程,成為(wei) 與(yu) 建製派對極的最遠議題。然而如今青年本土派已獨立成軍(jun) ,傳(chuan) 統反對派的理念與(yu) 路線亦不能吸引和包含激進派別,這就使得重啟政改不再是反對派主要或唯一的政治議題。重啟政改對青年本土派的政治吸引力不大,因為(wei) 這一目標仍然是基本法的體(ti) 製內(nei) 目標,而且政治受益群體(ti) 主要是反對派大佬精英而不大可能擴及青年世代。

 

立法會(hui) 選舉(ju) 結果及重組後的香港政治版圖,使得反對派的極限議題由“重啟政改”延伸至“本土自決(jue) ”,這就導致重啟政改本身也成為(wei) 了中間偏右的議題。這裏需要加以澄清的是,本土自決(jue) 本身似乎是一個(ge) 語義(yi) 模糊的政治語詞,涵括了一係列基於(yu) 本土價(jia) 值觀的政治主張,但不能直接與(yu) 港獨劃等號。民主思路總幹事袁彌昌先生近期在《明報》撰文分析青年本土派中的“左翼本土派”,從(cong) 經濟民生綱領上將之與(yu) 激進的港獨分離主義(yi) 加以區分,有一定的政策參考意義(yi) 。香港資本主義(yi) 已充分發達,但也積累了一係列的貧富分化、階層矛盾與(yu) 官商霸權問題,在管治上不能繼續剛性維持舊式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yi) 體(ti) 製,而需要適度引入經濟民主和政治民主以建立更加顧及底層正義(yi) 的法律與(yu) 公共政策體(ti) 係。不過,將青年本土派中的一支標簽化為(wei) “左翼本土派”有可能造成與(yu) 傳(chuan) 統香港左派或愛國愛港力量的認知混淆,但這也確實反映了特區政府需要檢討管治政策以及回歸後的香港左派對底層正義(yi) 的代表性與(yu) 抗爭(zheng) 力是否衰退的問題。今年2月的旺角暴亂(luan) 固然是青年本土派突破非暴力底線的民粹化衝(chong) 動,但其背景因素上也反映了香港管治中的“食品正義(yi) ”與(yu) 民生政策存在漏洞和錯失。我在研究香港本土主義(yi) 光譜時也一再主張不能一概抹殺,而需要“政策的歸政策”,“政治的歸政治”,從(cong) 而區分出公共政策型本土派和理念政治型本土派,與(yu) 袁彌昌先生的左右翼本土派有一定的對應性但又可以避免語詞與(yu) 理解上的混淆。“以政策吸納政治”顯然應成為(wei) 分化青年本土派、提升特區管治正義(yi) 的重大課題與(yu) 突破口。

 

重啟政改反擊激進

 

重啟政改在選後管治情勢下是無法回避的:其一,普選是基本法的體(ti) 製內(nei) 目標,是中央對港做出的嚴(yan) 肅的政治承諾,無法實現也是中央的政治挫折;其二,普選受到香港普遍民意的支持,是香港作為(wei) 發達資本主義(yi) 經濟體(ti) 必須要突破的一個(ge) 政治瓶頸,也是香港人所理解的現代治理體(ti) 係的構成性特征,一國兩(liang) 製包含了對香港政治發展的高度尊重與(yu) 理解;其三,重啟政改仍然是傳(chuan) 統反對派的主要議程,因而是中央和特區政府團結吸納反對派共同反擊港獨激進勢力的主要政治抓手,操作得當將大大增加基本法權威和管治績效;其四,中央應戰略性看待香港特區在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憲製性價(jia) 值,而以其為(wei) 製度實驗場對普選、政黨(dang) 政治、法治、媒體(ti) 自由、公民社會(hui) 等現代治理組件的協調性與(yu) 製度效能加以測試和校驗,以反哺中國未來的政改規劃。

 

對重啟政改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中央和特區政府事實上已有所認知。中央多次重申支持特區政府在基本法下繼續推進政改,而特區政府亦表示並未停止研究重啟政改的可能性,隻是在本屆任期內(nei) 缺乏適當的政治時機加以突破。對於(yu) 傳(chuan) 統反對派及香港民意中關(guan) 於(yu) 重啟政改的連續呼聲,中央不可能置若罔聞。尤其在青年本土派崛起和港獨分離主義(yi) 威脅下,以民主化團結香港民意共同抗拒本土分離主義(yi) ,應成為(wei) 中央治港和特區治理的基本共識。

 

具體(ti) 到如何重啟政改,需要考慮政治時機和法律基礎。從(cong) 政治時機上,以2017年新特首及其首屆任期為(wei) 宜,給出明確政治綱領和路線圖,以新的五年周期緩釋港獨動員效果和煽動力,對香港激進政治加以適度降溫,使民意和人心重新聚焦於(yu) 基本法下的普選議題,給香港社會(hui) 一個(ge) 新的機會(hui) 來重新考慮普選與(yu) 國家利益之間的價(jia) 值兼容和製度嵌套問題,爭(zheng) 取凝聚更大範圍共識與(yu) 更寬鬆普選框架。從(cong) 法律基礎上看,八三一決(jue) 定依然是直接規製香港普選的生效法律文件,其效力位階等同於(yu) 全國性法律,而香港社會(hui) 對於(yu) 該決(jue) 定過於(yu) 嚴(yan) 厲的提名限製難以接受和認同,因此重啟政改需要研擬八三一決(jue) 定的實施甚至修改問題。

 

八三一決(jue) 定在香港占中威脅和管治惡化情勢下以“連落三閘”的提名規製機製來控製反對派參選,有著具體(ti) 政治情勢下的針對性與(yu) 合理性,不能予以簡單批判或否定。香港反對派和一般民意在理解普選與(yu) 國家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相互關(guan) 係時出現了障礙和錯失,未能體(ti) 認國家在香港的憲製性重大利益,而一味追求香港自身的政治利益最大化。中央在不能相信香港普選可以選出愛國愛港或維護基本法秩序與(yu) 國家利益的特首之前,很難完全放開選舉(ju) 限製。是雙方的互不信任和互不理解造成了2014/2015的占中運動和政改失敗。現在來看,由於(yu) 占中後香港本土主義(yi) 的迅速發展及港獨的威脅日益坐大,中央政府內(nei) 部的和解民主派遊說強硬決(jue) 策者的政治效果並不顯著,而青年本土派的立法會(hui) 勝選更加重了中央決(jue) 策者的憂慮。因此,即便2017年新特首計劃重啟政改,但如何說服中央支持以及傳(chuan) 統反對派合作,仍然困難重重。在中央與(yu) 香港反對派適當和解之前,中央一定會(hui) 繼續強調八三一決(jue) 定的法律效力及前提意義(yi) ,反對任何無視該決(jue) 定的普選提議。

 

從(cong) 法律邏輯而言,八三一決(jue) 定是重啟政改的合法性基礎,所謂重啟是從(cong) 政改失敗的“第三步”重走,即特區政府重新提出基於(yu) 八三一決(jue) 定的新政改方案,但改進空間和實質新意不大。但從(cong) 立法論角度而言,八三一決(jue) 定的實質理性基礎在於(yu) 嚴(yan) 峻的管治情勢和港獨威脅,若這些情況確定性地緩和,特別是香港傳(chuan) 統泛民主派如中央期望的那樣成為(wei) “特區建製的一部分”亦即忠誠反對派,與(yu) 港獨分離主義(yi) 加以切割,則八三一決(jue) 定本身是可以相應修改放寬的。在這方麵,特首是線人,傳(chuan) 統泛民主派是合作者,中央政府是決(jue) 策者,三方如何智慧互動以便在達成反港獨共識的前提下展開有限但重要的政治合作,是未來香港管治在精英層麵的關(guan) 鍵。今年5月張德江訪港,泛民主派正式提出特首下台、重啟政改及建立與(yu) 中央的單獨而直接的溝通機製,前者在國家政治邏輯下很難直接實現但可以促使中央更加嚴(yan) 肅謹慎地考慮新特首人選,後兩(liang) 者應當可以在中央治港的策略規劃中予以納入。

 

本土自決(jue) 的“觸底時刻”

 

重啟政改在香港民主史上屬於(yu) 回歸一代政治人物與(yu) 政黨(dang) 的“民主回歸論”範疇,是中央與(yu) 泛民主派關(guan) 於(yu) 香港政治發展的曆史默契與(yu) 憲製共識。體(ti) 製內(nei) 的強硬派缺乏對一國兩(liang) 製的政治實驗意義(yi) 以及自由民主原理的內(nei) 在理解,習(xi) 慣於(yu) 以國家主義(yi) 道德姿態和傳(chuan) 統統戰思維進行敵我區分、權力控製並遲滯香港民主進程。與(yu) 之相對極的青年本土派則同樣缺乏對一國兩(liang) 製憲製原理的基本理解而以第四波民主化浪潮和香港本土價(jia) 值觀直接對接形成一種與(yu) 曆史和憲製相抗爭(zheng) 並尋求製憲機會(hui) 的本土自決(jue) 路線。二者針鋒相對又相互證成,是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全麵準確實施以及香港持續繁榮穩定的威脅性因素。

 

從(cong) 法理與(yu) 力量的雙重邏輯來看,港獨不可能在中國全麵崛起的時代獲得任何政治或法律上的實現空間,本土自決(jue) 除去其公共政策上的合理性之外,不可能在政治上取得合法性。本土自決(jue) 是一個(ge) 很寬譜係的香港政治現象,不等於(yu) 港獨,但邏輯上包含港獨,甚至港獨也被本土派自我想象和建構為(wei) 一種終極性的理想憲製目標。為(wei) 了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的治理實驗及中國治理現代化的整體(ti) 前途,我們(men) 必須看到國家主義(yi) 強硬派與(yu) 分離主義(yi) 港獨派之間相互建構、相互提供理由的非意圖的隱秘邏輯,堅持以憲法和基本法為(wei) 依據反對港獨,同時也反對過強的國家主義(yi) 幹預。當然,在港獨泛濫成災而香港本地管治無力製約的特定條件下,一國兩(liang) 製的常規憲製秩序遭到結構性破壞,國家主義(yi) 的全麵幹預就具有了政治憲法意義(yi) 上的正當性。我將引發國家主義(yi) 全麵幹預的港獨運動臨(lin) 界點稱為(wei) 本土自決(jue) 的“觸底時刻”,如若發生,不僅(jin) 是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的基本失敗,是香港民主化的嚴(yan) 重倒退,更是中國治理現代化甚至整個(ge) 近現代轉型發展史的重大挫折,是完全的國家治理悲劇。

 

這種悲劇在國家發展帶來的重新威權化與(yu) 香港本土主義(yi) 過分幼稚的香港建國衝(chong) 動共同作用下並非完全不可能。兩(liang) 三年前,我們(men) 都還覺得港獨是少數人的邊緣化議題,如今已有蔓延之勢。2047的基本法再造與(yu) 重新製憲已經形成一種對衝(chong) 1997憲製體(ti) 製的未來主義(yi) 激進政治觀,這就造成了香港法治嚴(yan) 重的觀念危機,並連帶累及香港作為(wei) 國際金融中心的遠期地位甚至近期合約選擇與(yu) 安排,反向托舉(ju) 新加坡的替代性國際地位。這種一國兩(liang) 製內(nei) 高強度的製度性內(nei) 耗,是一場發生於(yu) 改革轉型中的中國和英美係世界強權之間的文明總體(ti) 戰,其成敗之意義(yi) 不在香港,而在中國自身,在中國與(yu) 西方的長期競爭(zheng) 帶來的世界曆史構成,而香港主要是一個(ge) 代理性的實驗場和治理單元。

 

總之,2016立法會(hui) 選舉(ju) 充分反映了香港占中以來的政治運動遺產(chan) 及香港管治的結構性困境,設定了未來立法會(hui) 內(nei) 部運作與(yu) 外部聯動的新議程,進一步限定了2017新特首的施政綱領與(yu) 作為(wei) 空間,也為(wei) 整體(ti) 反對派範疇內(nei) 的重啟政改和本土自決(jue) 提供了政治博弈平台。重啟政改是香港管治的命門與(yu) 活眼,是中央與(yu) 泛民主派的最後默契及合作窗口。本土自決(jue) 在港獨意義(yi) 上絕無前途,但足以切斷香港管治的基本法秩序共識並引發製憲衝(chong) 動,應以政策和政治雙重管道分化治理。香港法治與(yu) 民意是反港獨的基礎性要素,司法轉向和民意重結需要複雜的溝通智慧與(yu) 程序耐性。一切的努力都是為(wei) 了避免本土自決(jue) 的“觸底時刻”,否則觸底是否能夠反彈,以何種形式重生,難以逆料。

 

(原載《多維CN》2016年10月號,略有刪節,作者係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一國兩(liang) 製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會(hui) 員,法學博士)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