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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作者簡介:陳明,男,西元一九六二年生,湖南長沙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副研究員,首都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儒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現任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教授。一九九四年創辦《原道》輯刊任主編至二〇二二年。著有《儒學的曆史文化功能》《儒者之維》《文化儒學》《浮生論學——李澤厚陳明對談錄》《儒教與(yu) 公民社會(hui) 》《儒家文明論稿》《易庸學通義(yi) 》《江山遼闊立多時》,主編有“原道文叢(cong) ”若幹種。 |
在80年代以來的文化熱中,學界普遍接受了這麽(me) 一個(ge) 解釋中國近代史進程的理論框架,即傳(chuan) 統社會(hui) 在外力衝(chong) 擊下向現代社會(hui) 變遷,對應於(yu) 文化由表及裏的器物、製度、價(jia) 值三層麵,洋務運動、戊戌變法和五四運動構成該變遷的三大階段。這種描述最早出自晚清的曾廉:“變夷之議,始於(yu) 言技,繼之以言政,益之以言教。”後來,殷海光、金耀基、龐樸等當代學人先後在台灣、香港和大陸三地對此加以闡釋。當然,與(yu) 曾氏所擔憂的“變於(yu) 夷”不同,殷、金、龐諸氏均旨在論證,西化乃是出自文化科學本身之內(nei) 在邏輯。於(yu) 是,整個(ge) 近代史就被整合成一個(ge) 認識越來越深刻、行動越來越正確的現代化過程,潛台詞則是,當今文化討論的任務仍然是“打倒孔家店”,擁抱“藍色文明”。
盡管立論者的動機應予充分肯定,但不能不指出這種邏輯在理論上是難以成立的,在現實中也會(hui) 帶來一些消極影響。
首先,這個(ge) 理論框架所隱含的文化結構說前提不能成立。誠然,文化在外部描述中呈現為(wei) 物質文化、製度文化與(yu) 精神文化三個(ge) 塊板。但三者並非由表及裏的同心圓,更不是鐵板一塊,它們(men) 隻是經由人這個(ge) 文化主體(ti) 才獲得其統一性或結構關(guan) 係。物質文化對應於(yu) 人的物質生活需要;製度文化對應於(yu) 人的社會(hui) 分工與(yu) 合作的需要;精神文化對應於(yu) 人追求理想渴望永恒的需要。因此,三者間並不直接決(jue) 定,彼此間的互相影響,均需通過人這個(ge) 中介環節才能展開完成。從(cong) 經濟決(jue) 定論到價(jia) 值決(jue) 定論,均因忽略了活生生的人之“軸心”地位,而把複雜的社會(hui) 存在和曆史運作過分簡單化了。尤其製度一維,某種程度上乃是一種由社會(hui) 強勢集團支配的對現實利益關(guan) 係的劃分,又怎麽(me) 能夠籠統地以(傳(chuan) 統)文化目之並寄望於(yu) 通過文化的批判或建設即可予以改變或改造呢?
其次,對於(yu) 個(ge) 體(ti) 來說,文化塑造其個(ge) 體(ti) 人格,對於(yu) 民族來說,文化反映該民族之氣質,但我們(men) 卻不能據此推出文化宿命主義(yi) ,得出“借思想文化以解決(jue) 問題”的結論。佛經是佛陀所說之法,先於(yu) 眾(zhong) 沙門而存在,但作為(wei) 淨飯王太子的喬(qiao) 答摩•悉達多對於(yu) 所謂佛法而言顯然又是邏輯在先。道者生於(yu) 心,法者因於(yu) 事,器者應於(yu) 物。如果道、法、器可以對應於(yu) 前述文化諸要素,那麽(me) 這應該是作為(wei) 特定文化主體(ti) (如民族、人類)與(yu) 諸文化符號之間的真實關(guan) 係。正因每一文化首先隻能是“為(wei) 人的存在”,它就必然內(nei) 在地包含著自我更新的必要與(yu) 可能,構成該文化麵向未來的生長點。在我看來,關(guan) 鍵在於(yu) 受此文化熏染浸潤之人能否挺身而出,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和義(yi) 務,法聖人之所以為(wei) 法,回應挑戰,繼往開來,而不是從(cong) 知識的完備性預設出發對古人求全責備,把現實的困境誤解成傳(chuan) 統的危機。文化的發展從(cong) 來就有如接力賽,每一代都須盡其所能跑出自己的最大速度,一代一代的成績就構成一個(ge) 民族整體(ti) 的文化景觀。前述以變教為(wei) 尋求富強之前提的觀點,則正犯了錢穆先生所謂“指生原為(wei) 病原”的錯誤。
此外,即使該理論框架邏輯上能夠成立,也與(yu) 曆史事實不盡相符。因為(wei) 戊戌維新本身並未獲得成功,康、梁他們(men) 做出的製度安排並未通過實踐驗證出其效果究竟如何,能否富國強兵或現代化。因此,按照該理論框架,接下來的應該是新一輪製度變革的努力與(yu) 嚐試,否則,變教的五四運動倉(cang) 促登場顯然就有點師出無名了。——戊戌變法與(yu) 五四運動之間有一辛亥革命,但總不至於(yu) 有人把五四運動作為(wei) 辛亥革命的接班人或後續手段來加以定位吧?相反,辛亥革命不在其解釋場域之內(nei) 正是該理論框架存在內(nei) 在缺陷的明顯標誌。
應該說,這個(ge) 理論框架從(cong) 曾廉的《與(yu) 友人書(shu) 》中脫胎而出,依次席卷台、港地區及中國大陸並非偶然。它孕育於(yu) 知識分子對政治不滿而又無能為(wei) 力的五四時期,既是由此而來的文化激進主義(yi) 的產(chan) 物,又為(wei) 這種文化激進主義(yi) 提供了知識上的合法性支持,強化了這種心理定勢。
文化熱的思維特征是以文化為(wei) 綱,不論什麽(me) 問題,似乎不“上升”到文化層麵即不可謂之深刻。實際上離開對人與(yu) 人的諸種關(guan) 係的探討,將特定社會(hui) 結構變遷的問題化約轉換成觀念文化變遷的問題,隻會(hui) 導致對問題之真實性的遮蔽,可能永遠也找不到問題的症結。當然,茲(zi) 事體(ti) 大,這裏無法展開,而隻能簡單指出該解釋框架導致的某種影響,最直接的一點就是對洋務運動、戊戌變法的整體(ti) 評價(jia) 過低,對它們(men) 的指導思想與(yu) 具體(ti) 措施沒有足夠估價(jia) 。實際上張之洞、康有為(wei) 均屬於(yu) 代表民族文化生命力的“聖之時者”,正是他們(men) ,將民族的危機化作了一次重構傳(chuan) 統的機會(hui) 。半個(ge) 世紀以來,解釋近代史的理論框架均以科學性相標榜,實際近代史的主題與(yu) 數千年來的主題與(yu) 每一代人的生活主題並無根本的不同,首先應該從(cong) 存在的人文性角度來把握。即每一代人總是從(cong) 曆史給定的情境中,從(cong) 有限的生命存在中,調動自己全部的心智力量,使自己所屬的生命共同體(ti) 戰勝挑戰,蓬勃生長。和諧,公正,和效率則顯然是以此為(wei) 出發點和終極目標的文化所必然追求的。站在某種特別設定的終極立場,給曆史人物的生平與(yu) 誌業(ye) 評分排座次,不僅(jin) 在理智上顯得狂妄,情感上也有些輕佻,因為(wei) 古聖先賢之名作為(wei) 文化符號既是一個(ge) 曆史事件,更是一份精神遺產(chan) 。捫心自問,我們(men) 之於(yu) 時代,是否也有所作為(wei) 有所貢獻因而足以傲視古今?
陳寅恪先生認為(wei) 文化的發展須一方麵接納外來之學說,一方麵不忘本民族之地位。而該文化之主體(ti) 以“日新,又日新,日日新”的精神,立足現實,沉潛以對,則不僅(jin) 是成功實施這一發展戰略的前提,我想,也應是陳氏所歸依的張南皮曾湘鄉(xiang) 中體(ti) 西用說之真諦。
【作者授權儒家中國網站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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