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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輝純作者簡介:歐陽輝純,男,西元1976年生,湖南永州人,中國人民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貴州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教授。著有《理念與(yu) 行為(wei) 的統一:中國倫(lun) 理思想論集》《傳(chuan) 統儒家忠德思想研究》《中國倫(lun) 理思想的回顧與(yu) 前瞻》《朱熹忠德思想研究》《儒家忠德思想與(yu) 實踐研究》等。 |
天誌、兼愛和明鬼——墨子自然觀的價(jia) 值構建與(yu) 審視
作者:歐陽輝純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自然辯證法研究》2016年第6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六月初五日辛卯
耶穌2016年7月8日
摘要:墨子的自然觀是對前人的繼承和發展,實現了從(cong) “天命”、“天德”到“天誌”創造性的轉變。其自然觀主要包括“天誌”、“兼愛”和“明鬼”三個(ge) 基本價(jia) 值結構體(ti) 係。“天誌”是基礎,“兼愛”是核心,“明鬼”是實踐監督力。從(cong) 曆史價(jia) 值的向度來看,墨子的自然觀具有正義(yi) 性、平等性和道德性。從(cong) 現實價(jia) 值的向度來看,墨子的自然觀是“雙重失敗”,既是自然科學主義(yi) “不科學”的失敗,又是沒有實現自然人文精神“超越性”和“突破性”的失敗。
關(guan) 鍵詞:墨子;自然觀;價(jia) 值構建;價(jia) 值審視
墨子的哲學體(ti) 係雖然是以“兼愛”為(wei) 核心,但卻是從(cong) 自然觀入手的。盡管他的自然觀今人看來顯得有些荒謬,但是卻在中國哲學發展史上產(chan) 生了重要影響。孟子說:“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1〕272錢穆也說:“先秦學派,不出兩(liang) 流:其傾(qing) 向於(yu) 貴族化者曰‘儒’,其傾(qing) 向平民化者曰‘墨’。儒者偏重於(yu) 政治,墨者偏重於(yu) 民生。法家主慶賞刑法,原於(yu) 儒;道家言反樸無治,原於(yu) 墨。”〔2〕59墨子的思想產(chan) 生了如此巨大的影響,其自然觀應當起到了重要作用。那麽(me) ,墨子自然觀的理論背景和價(jia) 值體(ti) 係是什麽(me) ,如何審視其價(jia) 值,這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
一、從(cong) “天命”、“天德”到“天誌”的轉變
“天”在先秦思想語境中主要指自然。“天”即自然,指一種自然存在的客體(ti) 。我國古代是以農(nong) 業(ye) 立國,農(nong) 業(ye) 特別依賴自然。自然界的陰、晴、雨、雪、霜等現象對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和發展會(hui) 產(chan) 生極為(wei) 重要的影響。因此,人們(men) 自然就產(chan) 生了對“天”的性質、功能、特征等各種臆想和猜測。這就形成了“天命”觀。我國天命觀可追溯到夏朝,《禮記》中說:“夏道尊命,事鬼神而遠之。”〔3〕1309
夏商時代的“天命觀”認為(wei) ,人在“天命”麵前隻有臣服、順從(cong) ,不能抗拒。如夏朝開國之君啟與(yu) 有扈氏戰於(yu) 甘時,就以代表天命者自居:“天用剿絕其命,今予維恭行天之罰。”〔4〕207《尚書(shu) 》也說:“有夏服天命”〔4〕471,“有殷受天命”〔4〕471。隻是“有夏昏德,民墜塗炭” 〔4〕P234,才導致滅亡。商朝最後也是因為(wei) 君王“暴殄天物,害虐烝民”〔4〕345,才使得國祚不繼。這兩(liang) 個(ge) 王朝的統治者往往是以“天命”的代理者而自居,其實這隻是統治者通過“天命”來
維護其統治合法性的一種工具。
西周的統治者汲取了夏商失敗的教訓,在奉行“天命”的同時,提出了“天德”觀。周
公特別強調“德”的價(jia) 值,他要求統治者要“明德慎罰”、“敬德保民”,“以德配天”。因此,西周初期就出現了“以德配天”的“天德觀”,因為(wei) 當時統治者已經意識到了“天命靡常”〔5〕1127,“皇天無親(qin) ,惟德是輔”〔6〕309。這在傳(chuan) 統天命神學觀中打開了第一個(ge) 缺口。〔7〕132
春秋時期,一些思想家已經對傳(chuan) 統天命觀提出了質疑和拷問,墨子就是這樣的思想家,他提出“天誌”觀。墨子的“天誌”觀是從(cong) “天命”和“天德”觀轉變和改造而來。那麽(me) ,墨子的“天誌”與(yu) “天命”和“天德”有何異同。相同之處有兩(liang) 點:一是宗教性。宗教性主要體(ti) 現在信仰層麵。天誌、天命、天德都具有信仰性,都認為(wei) 天是人間的最高主宰,人應當相信天,順應天的規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二是道德性。道德性主要體(ti) 現在善的層麵。天是抑惡揚善、賞善罰惡,具有正義(yi) 性、公平性和善性。
與(yu) 兩(liang) 者不同的是,墨子的“天誌”賦予了“天”以自主性(即能動性)、智慧性和思辨性。自主性,指天能自我圓融、自我更新、自我圓善。智慧性,指天知道什麽(me) 是善,什麽(me) 是惡。思辨性,指天能根據人們(men) 的行為(wei) 來判定善惡美醜(chou) 。他說:“順天之意,得天之賞”,“反天之意,得天之罰。”〔8〕205同時,這種自主性、智慧性和思辨性,不是因為(wei) 是統治者作惡,天就網開一麵,也不因為(wei) 百姓是被統治者行善就不獎賞,天能賞善而罰惡。
總之,墨子的“天誌”由“天命”、“天德”轉變而來,他在“天命”和“天德”具有宗教性和道德性的基礎上,進一步賦予了天的自主性、智慧性和思辨性的特征。
二、墨子自然觀的價(jia) 值構建
墨子自然觀的價(jia) 值構建包括“天誌”、“兼愛”和“明鬼”三個(ge) 基本價(jia) 值要素。“天誌”是基礎,“兼愛”是核心,“明鬼”是實踐監督力。
1.“天誌”是墨子自然觀的理論基礎
前文論述了“天誌”的特點。這裏筆者主要論述“天誌”的價(jia) 值內(nei) 涵。“天誌”是墨子的創造,在先秦其它經典文獻中找不到這個(ge) 詞。〔9〕360那麽(me) ,“天誌”的內(nei) 涵是什麽(me) ?大致說來主要是:天是具有意誌的人格神;天無時不在、無時不有、無所不能;天至高、至貴、至智;天是天下的主宰,政治的最高權源;天是義(yi) 之所出,是人類言行的標準;天是造物主,能賞善罰惡。〔10〕246
墨子認為(wei) ,“天誌”就是自然界給自身“立法”和給社會(hui) 秩序立“規矩”的原則和理論基礎。他說:“我有天誌,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shu) 不可勝載,言語不可盡計,上說諸侯,下說列士,其於(yu) 仁義(yi) 則大相遠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8〕197“天誌”是“天下之明法”,這就等於(yu) 為(wei) 整個(ge) 自然和人類社會(hui) “立法”和定“規矩”。
“天誌”不僅(jin) 是自然界構成和運行的基本“明法”,而且“天誌”時時處處體(ti) 現自然正義(yi) 的意誌。墨子說:“天欲義(yi) 而惡不義(yi) 。”〔8〕193統治者如果不珍惜被統治者的生命,任意踐踏道德和社會(hui) 正義(yi) 。這違背了“天誌”的正義(yi) 性,是要受到“天誌”懲罰的。
總之,墨子以“天誌”為(wei) 理論基礎的自然觀,已經突破了“天”的宗教性,賦予了“天”以人文精神和人文情懷,使得“天”具有了“義(yi) 理”的性質。正如侯外廬所說:“在這裏,‘天誌’實際上成為(wei) 被神化了的墨家理想的最高法則,而根據這個(ge) 法則執行賞罰的鬼神,則不過是適應傳(chuan) 統意識而設想的一種超自然的監督力罷了。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看,墨子的天道思想已經具有義(yi) 理之天的含義(yi) ,而不僅(jin) 僅(jin) 是宗教之天了。”〔11〕46
2.“兼愛”是墨子自然觀的理論核心
“兼愛”的含義(yi) ,“指一種不分差別、不分等級的愛”〔12〕56,是消除了“血肉之親(qin) ”和“貴賤之別”的“愛”,是“要求打破親(qin) 疏、遠近、貧富、貴賤之別的傳(chuan) 統等級界限”〔11〕47,是一種自然、社會(hui) 和人類整體(ti) 的愛。
墨子認為(wei) ,人類政權的更迭、王位的繼承與(yu) 篡逆、社會(hui) 秩序的混亂(luan) ,主要原因是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不相愛引起的。他說:“凡天下禍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愛生也。”〔8〕102-103如果人人排除私利,人人相愛,那麽(me) ,自然界和人類社會(hui) 就會(hui) 太平。墨子說:“若使天下兼相愛,愛人若愛其身,猶有不孝者乎?視父兄與(yu) 君若其身,惡施不孝?猶有不慈者乎?視弟子與(yu) 臣若其身,惡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猶有盜賊乎?故視人之室若其室,誰竊?視人身若其身,誰賊?故盜賊亡有。……視人家若其家,誰亂(luan) ?視人國若其國,誰攻?……故天下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luan) 。”〔8〕101
墨子認為(wei) ,“兼愛”是自然界本身的價(jia) 值體(ti) 現。這種自然之愛,不是出於(yu) 私利、權勢或者其它利益,而是自然界本身固有的“正義(yi) ”的意誌。“兼愛”最後的“驅動者”是自然意誌的體(ti) 現。墨子說:“義(yi) 者,正也。……是故庶人不得次己而為(wei) 正,有士正之。士不得次己而為(wei) 正,有大夫正之;大夫不得次己而為(wei) 正,有諸侯正之;諸侯不得次己而為(wei) 正,有三公正之;三公不得次己而為(wei) 正,有天子正之。天子不得次己而為(wei) 政,有天正之。”〔8〕209-210
在墨子看來,人往往違背自然“兼愛”之“正義(yi) ”的意誌,為(wei) 了權勢、私利,往往相互攻伐。如果“處大國不攻小國,處大家不篡小家,強者不劫弱,貴者不傲賤,多詐者不欺愚”〔8〕196,那麽(me) ,“此必上利於(yu) 天,中利於(yu) 鬼,下利於(yu) 人。”〔8〕196假如天下人人“兼愛”,不違背自然意誌,那麽(me) ,自然界就會(hui) 運行有序,人類也不會(hui) 飽受戰亂(luan) 之苦。
3.“明鬼”是墨子自然觀的實踐監督力
“明鬼”觀點是墨子對他之前萬(wan) 物有靈論的繼承。他認為(wei) 鬼神是“天”對人事的監督。墨子說:“鬼神之所賞,無小必賞之;鬼神之所罰,無大必罰之。”〔8〕248鬼神的作用就是監督天的“正義(yi) ”是否能夠貫徹和實現。墨子說:“吏治官府之不絜廉,男女之為(wei) 無別者,鬼神見之;民之為(wei) 淫暴寇亂(luan) 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無罪人乎道路,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見之。”〔8〕243
鬼神隨時隨地都在監督天意在人間是否實行。他舉(ju) 例論證了這個(ge) 觀點。他說:“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殺我而不辜,若以死者為(wei) 無知,則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諸侯而田於(yu) 圃,田車數百乘,從(cong) 數千,人滿野。日中,杜伯乘白馬素車,朱衣冠,執朱弓,挾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車上,……伏弢而死”〔8〕224-225周宣王屈殺大臣杜伯,三年後,杜伯的鬼魂在數千人中殺死了周宣王。又如,“昔者,燕簡公殺其臣莊子儀(yi) 而不辜,……期年,燕將馳祖。……莊子儀(yi) 荷朱杖而擊之,殪之車上。”〔8〕228-229燕簡公冤殺莊子儀(yi) ,一年後莊子儀(yi) 的鬼魂荷朱杖而擊殺燕簡公。所以,墨子認為(wei) :“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8〕222
鬼神是站在誰的立場呢?墨子認為(wei) ,鬼神懲惡揚善是為(wei) 了老百姓的利益。他說:“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8〕73其實,這裏墨子是用自然界的“鬼神”去震懾、懲罰和製裁那些殘暴的統治者。他說:“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於(yu) 天子者,有矣。曰:天子為(wei) 善,天能賞之;天子為(wei) 暴,天能罰之;……然吾未知天之祈福於(yu) 天子也,此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於(yu) 天子者。”〔8〕198因此,墨子主張:“上尊天,中事鬼神,下愛人。”〔8〕195
在現代人看來,墨子的“明鬼”十分荒謬。但是,我們(men) 應當回到當時的曆史語境中去看待墨子的“明鬼”觀。因為(wei) 當時萬(wan) 物有靈論的觀點,被當作“真理”彌漫在整個(ge) 思想界中,所以,墨子提出“明鬼”觀並不奇怪。任繼愈指出:“這種萬(wan) 物有靈的觀點,便是原始人最早形成的自然觀。這種觀點暫時解釋了自然現象的多樣性和變動性,在相當長的時間裏被當作普遍真理。”〔13〕52-53這個(ge) “相當長的時間裏”一直延續到墨子時代。所以,墨子相信“鬼神”,呼籲人們(men) “明鬼”,是很容易理解的。
不過,墨子超越前人的地方是,他不是把“鬼神”當作純客觀的存在物,而是將其改造成維護老百姓的利益,去震懾和宰製統治者的一種超人的自然力量。任繼愈說:“墨子心目中的天鬼善良愛民、主持正義(yi) ,是人間最公正的裁判者。這種神學對於(yu) 官方正統神學來說,無疑是一種異端神學,是對傳(chuan) 統宗教觀的大膽衝(chong) 擊和背叛,具有很大的進步意義(yi) 。”〔13〕225
總之,如果依據現代科學來說,鬼神是不存在的,墨子提出“明鬼”顯得十分荒謬,因為(wei) 自然界“天行有常,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14〕306-307但是墨子相信“鬼神”並將其改造成維護老百姓利益的一種力量,這種改造既帶有強烈的宗教情懷,又具有現實的正義(yi) 性和道德性,具有進步意義(yi) 。
三、墨子自然觀的價(jia) 值審視
墨子的“墨”,江瑔在1917年出版的《讀子卮言》中說,“墨”的意思是指戶外勞動被太陽曬黑的一群苦工,並不是“姓”。錢穆在1931年出版《墨子》一書(shu) 中認為(wei) ,墨子的“墨”指的是“墨刑”,即“黥麵”之刑。日本渡邊卓在《墨家思想》一書(shu) 中認為(wei) ,“墨”指木匠的墨繩,認為(wei) 墨家的弟子大部分是木匠。〔15〕112不論“墨”是指一群勞工,還是“墨刑”,或者是木匠的“墨繩”,但都指下層人或勞動者。這說明,墨家思想烙刻著勞動階層的屬性。他在某種程度上代表普通勞動者的利益,其自然觀也無法跳出自身的曆史條件。因此,我們(men) 在審視其自然觀的價(jia) 值時,應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來分析。
1.曆史價(jia) 值向度的審視
“天誌”、“兼愛”和“明鬼”構成了墨子整個(ge) 自然觀的價(jia) 值係統。他以“天誌”為(wei) 自然觀的基礎,“兼愛”為(wei) 核心,“明鬼”為(wei) 監督力,來震懾和宰製統治者,使得統治者在麵對強大的“自然存在物”時,不敢為(wei) 所欲為(wei) 。在墨子的自然觀價(jia) 值體(ti) 係中,自然“釋放”出來的“天誌”、“兼愛”和“明鬼”是代表了老百姓的利益。如果統治者為(wei) 所欲為(wei) ,是要受到“天”的懲罰的。他說:“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8〕22
在墨子的自然觀中,自然不是指不以人的意誌為(wei) 轉移的一種客觀存在,而是被賦予了高尚的、正義(yi) 的和道德的特性,具有強烈的人文精神和人文情懷。這種自然“釋放”出來的力量,往往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關(guan) 。這是墨子自然觀的曆史進步。任繼愈說:“在宇宙觀上,墨子是有神論者,他相信並論證有意誌的‘天’存在。‘天’高高在上,能賞善罰惡,能為(wei) 下民設置王公侯伯,是社會(hui) 和自然的最高主宰;他還相信鬼,認為(wei) 鬼神無處不有,……能在冥冥之中監視人類的行為(wei) ,並賞賢而罰暴。”〔13〕223可以這樣說,“墨子的‘天’是經過改造的下層勞動者理想的‘天’,‘天誌’也不再是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神秘的天命,而是下層勞動者利益與(yu) 願望的神聖‘外化’。”〔16〕569
墨子代表下層勞動者的自然觀,對後世產(chan) 生了重要影響,尤其是在中國古代農(nong) 民起義(yi) 中產(chan) 生了積極影響。侯外廬說:“中國農(nong) 民戰爭(zheng) 的口號,應溯源於(yu) 戰國末年墨俠(xia) 一派之下層宗教團體(ti) 所提出的一條公法,即《呂氏春秋》所載:‘殺人者死,傷(shang) 人者刑。墨者之法也。’”〔17〕25直到19世紀天平天國農(nong) 民起義(yi) ,我們(men) 還能看到墨子自然觀中“天誌”的影響。洪秀全在《原道醒世訓》中提出:“天下多男人,盡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人,盡是姊妹之群。”這與(yu) 墨子說的“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今天下無小大國,皆天之邑也。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8〕22,具有驚人的相似性。
總之,墨子的自然觀為(wei) 整個(ge) 墨家理論體(ti) 係奠定了理論基礎,為(wei) 監督統治者提出了超越人類社會(hui) 的理論設計,為(wei) 維護老百姓的利益提供了理論支持。這在曆史上具有進步意義(yi) 。
2.現實價(jia) 值向度的審視
秦漢之後,墨子作為(wei) “顯學”的地位已經不複存在了。墨子的式微(包括自然觀)是多種原因引起的,最重要的原因還是與(yu) 墨子自身的理論體(ti) 係有關(guan) 。反映在自然觀上也是如此。從(cong) 現實的角度來說,墨學的凋零和墨家最後分崩離析,是墨子自然科學精神和自然人文精神的“雙重失敗”。
第一、自然科學精神的失敗。墨子的自然觀是一種不符合科學認知和科學精神的。“天”是客觀的,而不是主觀的。任何人和任何事,如果不將人本身的價(jia) 值建立在客觀自然的基礎之上,其失敗是必然的。墨子的“天”是主觀的,墨子的自然觀將“天”視為(wei) 具有人格意誌的神,自然不符合科學精神。盡管我們(men) 能理解,墨子為(wei) 了老百姓的利益,良苦用心地改造了“天”的“意誌”和“功能”,但是他的這種良苦用心,並不能改變自然界“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的客觀規律。可以說,墨子自然觀隻是對了“後半截”,而“前半截”卻是荒誕的。墨子自然觀的“後半截”主要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上,為(wei) 老百姓的利益進行理論論證,如人類社會(hui) 應當具有正義(yi) 性、道德性和善性。但是他把這種正義(yi) 性、道德性和善性的基礎建立在“天誌”、“明鬼”等“天”的基礎之上,將“天”這種客觀存在物作為(wei) 正義(yi) 性、道德性和善性的“驅動力”或者“策源地”,這本身就找錯了方向,這是違背自然科學精神的。因此,其失敗是自然科學精神的失敗。
第二、自然人文精神的失敗。墨子的自然觀並沒有實現人文精神的超越性和突破性,一切圍繞功利或實用在運轉。金觀濤說:“在孔子之前,中國文化尚未定型,直到孔子才完成了中華文明以道德為(wei) 終極關(guan) 懷的文化創造,使中華文明成為(wei) 區別與(yu) 世界其他文明的一種文明類型,並且延續至今。在文化哲學上,這種根本性的文化定轉化叫做‘超越突破’。”〔18〕15墨子的人文主義(yi) 是一種自然人文主義(yi) ,這種自然人文主義(yi) 並沒有實現人文精神的超越性和突破性,因為(wei) 墨子將這種人文精神的限定在“實用主義(yi) ”的層麵,並沒有如儒家那樣確立終極的價(jia) 值追求。有人對《墨子》一書(shu) 中公認的最能代表他本人思想的23篇(從(cong) 《尚賢上》到《非命下》)中出現的“利”字的不同含義(yi) 做了統計:在肯定意義(yi) 上指整體(ti) 利益的“利”字出現了160次;在否定意義(yi) 上指損人利己的私利出現44次;在肯定意義(yi) 上指不違背整體(ti) 利益的個(ge) 人利益出現11次;指非道德意義(yi) 的利出現31次。〔19〕116葛兆光指出:墨子的思想的確很實在,它以對當時社會(hui) 的有用與(yu) 無用、有利與(yu) 無利為(wei) 唯一的標準,作為(wei) 他思索的理性。〔20〕99胡適也評論說:“墨子在哲學史上的重要(性),隻在於(yu) 他的‘應用主義(yi) ’。他處處把人生行為(wei) 上的應用,作為(wei) 一切是非善惡的標準。”〔21〕118因為(wei) 墨子的自然觀一切以“功利”或“實用”為(wei) 標準,並沒有實現自然人文精神的“超越性”和“突破性”,所以,墨子自然觀的失敗也是一種自然人文精神的失敗。
總之,墨子自然觀的價(jia) 值與(yu) 其說是在於(yu) “成功”,不如說是在於(yu) 他的“失敗”。從(cong) 自然科學精神來說,失敗也是一種成功。它向人們(men) 昭示了一種成功的“失敗”的自然哲學。這為(wei) 後世的進步和成功提供了一個(ge) 絕好理論嚐試失敗的教訓。他的自然人文精神的“失敗”是因為(wei) 僅(jin) 僅(jin) 圍繞“功利”或“實用”而運行,沒有實現人文精神的“超越性”和“突破性”,這也為(wei) 後世人文精神的“超越性”和“突破性”提供了有價(jia) 值的“失敗”的啟示。這些大概就是墨子自然觀的價(jia) 值所在吧!
參考文獻
〔1〕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M].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3.
〔2〕錢穆.國學概論[M].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1997.
〔3〕孫希旦.禮記集解[M].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9.
〔4〕《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hui) .尚書(shu) 正義(yi) [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2000.
〔5〕《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hui) .毛詩正義(yi) [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2000.
〔6〕楊伯峻.春秋左傳(chuan) 注(修訂本)[M].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9.
〔7〕席澤宗.中國科學思想史(上)[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9.
〔8〕孫詒讓.墨子間詁[M].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1.
〔9〕羅光.中國哲學思想史(先秦篇)[M].台北:台灣學生書(shu) 局,1983.
〔10〕周富美.救世的苦行者——墨子[M].北京:中國友誼出版社,2013.
〔11〕侯外廬.中國思想史綱[M].上海:上海書(shu) 店出版社,2008.
〔12〕張祥浩.中國哲學思想史[M].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5.
〔13〕任繼愈.中國哲學發展史(先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14〕王先謙.荀子集解[M].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8.
〔15〕錢新祖.中國思想史講義(yi) [M].上海:東(dong) 方出版中心,2016.
〔16〕劉雲(yun) 柏.中國管理思想通史(第一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17〕侯外廬.我對中國社會(hui) 史的研究[J].曆史研究,1984(3).
〔18〕金觀濤、劉青峰.中國思想史十講(上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19〕黃偉(wei) 合.墨子的義(yi) 利觀[J].中國社會(hui) 科學,1985(3).
〔20〕葛兆光.中國思想史(第一卷)[M].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13.
〔21〕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M].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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