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綱”過時了嗎?——回應金耀基先生“三綱過時論”(蔣慶)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0-03-20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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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慶

作者簡介:蔣慶,字勿恤,號盤山叟,西元一九五三年生,祖籍江蘇徐州,出生、成長於(yu) 貴州貴陽。一九八二年畢業(ye) 於(yu)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係(本科),先後任教於(yu) 西南政法大學、深圳行政學院。二〇〇一年申請提前退休。一九九七年在貴陽龍場始建陽明精舍,二〇〇三年落成。著有《公羊學引論》《政治儒學——當代儒學的轉向、特質與(yu) 發展》《以善致善:蔣慶與(yu) 盛洪對話》《生命信仰與(yu) 王道政治——儒家文化的現代價(jia) 值》《儒學的時代價(jia) 值》《儒家社會(hui) 與(yu) 道統複興(xing) ——與(yu) 蔣慶對話》《再論政治儒學》《儒教憲政秩序》(英文版)《廣論政治儒學》《政治儒學默想錄》《申論政治儒學》《〈周官〉今文說——儒家改製之“新王製”芻論》等,主編《中華文化經典基礎教育誦本》。




(在“2007•北京•中國文化論壇•孔子與當代中國”研討會上的發言)

  我主要回應一下金耀基先生講話中的一些看法。

  金先生講到自由、民主、法製等等,說這些價值已經成了“中國價值”,現在沒有一個中國人認為這些價值是“西方價值”。其實不然,最起碼我自己就認為這些價值是“西方價值”,在座的張祥龍先生也會認為這些價值是“西方價值”,而不是所謂“人類價值”,更不是已經成了“中國價值”。因為我覺得我們中國的問題,特別是儒學的問題,最嚴重的異化現象就是在這一百年來的過程中,我們儒學的獨特價值不斷被西方的價值解構,現在中國的儒學已經淪為西方價值任意解釋、塑造、規範的對象,現在中國的儒學已經成為“西方的儒學”而非“中國的儒學”了。

  中國一百多年來都在拚命學西方,崇西學,一百多年過去了,現在的結果怎麽樣呢?現在的結果是中國的儒學已經變了質,成了“西方的儒學”,我們中國的整個價值體係都已經異化了西化了,所以我們現在講儒學的時候,我們在很大的程度上都是在講這一百多年來不斷被西方解釋、塑造的儒學。遺憾的是,這一西方價值解釋、塑造儒學相當成功,所謂自由主義儒學或港台新儒學受到國人的普遍推崇就是明顯的例子。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我們儒學現在麵臨的最大的問題就是要回到我們儒學自身的解釋係統或者說價值係統來解釋並重構已經被西方價值異化了的儒學,而不是按照一百年來西方價值所塑造的儒學來繼續解釋儒學。這是我對金先生發言的第一個回應吧。

  第二個回應,金先生談到對“三綱”的態度,基本的看法是“三綱過時論” ,我想這也是“五四”以來我們很多中國學者的共同看法。即便在儒家學者內部,最典型的看法也是“五倫”可接受,“三綱”必消除。在現在儒學開始複興之際,很多中國學者都傾向於認為儒學裏麵有很多價值可以接受,但這個“三綱” 則完全是過時了,堅決不能接受。對這一看法我是不同意的,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三綱”才是中國儒學真正的核心價值,而且“三綱”的價值現在仍未過時,最需要我們去光大發揚,以解決我們現在遇到的很多問題,最主要的問題就是現代性導致的社會生活與政治生活平麵化與齊一化的問題。

  因為在我看來,宇宙萬物、人類社會、人性心靈都必須具有秩序,即必須具有宇宙秩序、自然秩序、人類秩序、政治秩序、家庭秩序,社會秩序(如公司秩序)以及心靈秩序,然而,大凡講到秩序,秩序就必須是立體的,而不能是平麵的,無高下等差的齊一化與平麵化是構不成秩序的。比如,天道至尊,乾元首出,在“三才”中天道是高於地道、人道的,天道化生萬物是別異性等差性地化生萬物,而非齊一性平等性地化生萬物;因而在自然秩序中“天地之性人為貴”而不能“齊物”劃一。在人類社會、政治、家庭中必須具有立體的秩序才能體現天地人“三才”之道的秩序自不用說,就人性心靈而言,心性必須立體地高於人欲才稱得上人性心靈的秩序,而不能心性與人欲平等。如果心性與人欲平等,就構不成人性心靈的秩序。因此,凡是秩序都必須是立體的秩序,在這個立體的次序中就必須有等級性,而有等級性就必須有“綱”。

  “綱”的意思,就是人類的社會政治等秩序中必須有一個立體的在上的主導性的方麵起統攝與領導的作用,同時,又有一個立體的在下的非主導性的方麵起被統攝與被領導的作用。這樣的話,人類的秩序,即人類的社會政治等秩序就不會是一個絕對平麵化、齊一化而無等差無別異的群龍無首狀態。這一個立體的在上的主導性方麵作為“綱”起著統攝、領導與管理的作用而擁有與之相應的權力與權利,同時具有因此而必須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因為“綱”的一方在人類秩序中具有主導性的作用,因而也負有主要性的責任。具體說到“三綱”,就是作為“綱”的一方,即君、父、夫在人類政治秩序、家庭秩序與婚姻秩序中要起主導作用並承擔主要責任,而作為“綱”之下的一方,即臣、子、妻在人類政治秩序、家庭秩序與婚姻秩序中並不要求其起主導作用並承擔主要責任,雙方的權力與權利以及責任與義務不是平麵化齊一同等的,作為“綱”的一方承擔責任與義務要比非作為“綱”的一方大得多得多。如果人類的政治秩序、家庭秩序與婚姻秩序出現問題,要責備並承擔主要責任是作為“綱”的一方而不是在下的不作為“綱”的一方,比如國家治理不好出現問題、家庭關係不好出現問題、婚姻關係不好出現問題,要責備並承擔主要責任的是君、父、夫而非臣、子、妻。所以,“三綱”是一種人類秩序中自然的合理的等級秩序,其最高的理據或者說正當性來自天道立體地化生萬物之自然等差之節文性。隻要宇宙還必須有秩序,隻要人類生活還必須有秩序,“三綱”所體現的天道自然等差之原則就必須存在。如果否定了“三綱”所體現的天道自然等差之原則,即否定了人類秩序的立體性與差異性,亦即否定了人類秩序中起主導作用的自然合理的等級性,那麽,一個具有統攝領導作用的高貴的人類秩序將不複存在,而人類將處於低俗的平麵化平等狀態與機械的齊一化無序狀態。這是因為人類秩序沒有主導性的一麵就不能建立合理的秩序,而有主導性的人類秩序即是高貴的人類秩序。

  當然,在今天,“三綱”中“君臣”這一關係沒有了,但“君臣”關係隻是表象,而“君臣”關係所體現的“上下”關係才是實理。所以,“君臣”關係在今天可以轉化為“上下”關係,而“君為臣綱”可轉化為“上為下綱”。隻要人類的社會政治等秩序還存在,“三綱”中“上為下綱”的關係亦必然存在,即“上”作為人類秩序中起統攝領導管理作用的主導性方麵亦必然存在,雖然此“上”作為“綱”不再是君主而是國家領導人或公司、社團等群體關係中的領導人,但此“上”作為“綱”擁有人類秩序統攝管理的權力與權利並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義務則與古代的“君”實無二致。也就是說,人類秩序中自然合理的“上下”關係必然體現為統治關係中“綱”與“目”的關係,而作為在“上”的“綱”要比作為在“下”的“目”在人類秩序中發揮更多的主導統攝作用,當然也要承擔更多的道德責任和管理義務。這在古代的君主政治中如此,在現在的所謂民主政治中也是如此,而在一個現代企業、公司、工廠以及社團、學校中仍是如此。就算在現代性平等價值影響最深的當代婚姻家庭方麵,我認為婚姻家庭秩序也不應該是絕對平麵化的對等關係或者說純粹平等化的契約關係。在一個男女作為夫妻組成的家庭中,其合理的秩序也應該是立體的秩序,仍然應該存在著“綱”的主導方麵和相應的責任義務。我們可以設想,婚姻家庭秩序隻能有三種關係:“夫為妻綱”的關係,“夫妻互為綱”的關係與“妻為夫綱”的關係。我們盡管對傳統的“夫為妻綱”關係不滿意,我們能不能說張顯現代性價值的“夫妻互為綱”的關係就更好呢?或者進而像某些女權主義者那樣反過來認為“妻為夫綱”就更好呢?我們應該冷靜地想一想,究竟“夫妻互為綱”可不可能?或者“夫為妻綱”可不可能?在我看來,“夫妻互為綱”根本不可能,“夫妻互為綱”就意味著家庭中有兩個主導統攝中心,結果必然是家庭無政府狀態,夫妻整天都為維護各自的中心統治地位爭吵打架,對不對呀?這就是《易經》所說的“陰擬於必戰”,並且結果是兩敗俱傷的“其血玄黃”。那麽,反過來主張“妻為夫綱”又行不行呢?這首先要問一問婦女願不願意來做這個家庭的“綱”。有人調查了現在還存在的雲南少數民族“走婚製”家庭,雖然婦女的家庭地位很高,在家庭中起主導性作用,但家庭責任與義務太大,整個家庭的重擔都壓在婦女身上。調查者問她們對現在漢族婚姻家庭的看法,她們很羨慕漢族的婚姻家庭,認為最起碼男人要分擔一部分家庭責任和義務。看來婦女並不想背負這個沉重的家庭的“綱”。如果現代家庭中“妻”要想完全背負這個沉重的家庭的“綱”,即“妻為夫綱”,我想現在的“夫”們定會舉雙手同意的,因為有“妻為夫綱”,“夫”們在家庭生活中多麽輕鬆幸福啊。看來由於自然的原因,“妻為夫綱”實際上也不可能,因為“妻為夫綱”超過了婦女在家庭中的自然承擔力。因此,“夫妻互為綱”完全抹平了人類兩性的自然區別,而“妻為夫綱”也同樣抹平了人類兩性的自然區別;前者把婚姻家庭關係純粹看成法理型的、契約式的、平麵化的關係,否定自然的立體統攝關係;後者把婚姻家庭關係純粹看成非自然的建立家庭絕對支配權力上的統治關係;二者都違背了自然,即都違背了天道等差性地化生萬物之大德。這與主張乾道首出庶物天理自然等差節文的儒家價值是衝突的,所以也是儒家堅決反對的。既然“夫妻互為綱”與“妻為夫綱”都違背了自然天理而不可能,那麽,在人類婚姻家庭中,最自然最合理的家庭秩序隻能是傳統儒家所推崇的“夫為妻綱”了。根據這一道理,在人類政治秩序中不能“臣為君綱”(即不能“下為上綱”,文革中“群眾專政”就是“下為上綱”。),亦不能“君臣互為綱”(即不能“上下互為綱”,平麵化無政府主義即“上下互為綱”。);在家庭秩序中不能“子為父綱”,亦不能“父子互為綱”;在婚姻秩序中不能“妻為夫綱”,亦不能“夫妻互為綱”;那麽,剩下的選擇隻能是“君為臣綱”(“上為下綱”)、“父為子綱”與“夫為妻綱”了。由此看來,“三綱”哪裏過時呢?“三綱”不僅不過時,反而是建立人類合理秩序的關鍵所在。

  另外,賀麟先生曾非常正麵地肯定“三綱”的價值,認為“三綱”講的是道德的絕對性,人類不講道德則罷,隻要人類還講道德,這個道德就必須是絕對性的,在人類關係中沒有絕對性就沒有道德。我認為賀麟先生講得非常有道理,闡明了“三綱”的本質。道德不同權利,權利要講相對講平等,而道德則必須講絕對講等差。道德隻是要求行為人一方,即董子所謂“義者正我”而不在正人,道德就是對行為人一方的絕對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說,“綱”就是人類關係中對主導一方的道德絕對性要求,而人類自然合理的秩序離不開道德的絕對性,所以人類一切自然合理的秩序也都離不開立體的主導性的“綱”。這個道理應該是明白易懂的。

  所以,我覺得我們現在不應該追隨“五四”的啟蒙迷思不加思索地簡單宣稱“三綱”過時了,我們現在的任務是要批判“五四”的啟蒙迷思而重新反省“三綱”的真實價值。隻要我們承認宇宙萬物、人類社會、政治家庭以及人性心靈必須有秩序,那麽這一秩序就必定是立體的而非平麵化的,必定是道德的而非契約化的,必定是神聖的而非理性化的,必定是高貴的而非平庸化的。如此,這樣的秩序就必須有個“綱”,因為“綱”正是立體的、道德的、神聖的、高貴的秩序的最集中體現。就中國古代的“三綱”思想而言,“三綱”思想最集中體現了這種立體的、道德的、神聖的、高貴的秩序,即體現了最自然最合理的秩序。所以,對“五四”以來流傳盛廣的“三綱過時論”我們必須重新檢討,從而發掘出“三綱”真實的時代價值。這是我要講的第二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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