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寧對災異說經的繼承及反思——以範寧《春秋穀梁傳(chuan) 集解》為(wei) 中心
作者:閆春新(曲阜師範大學孔子文化研究院)
來源:《哲學動態》2015年12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四月十九日丁未
耶穌2016年5月25日
內(nei) 容提要:作為(wei) 漢晉“穀梁學”集大成者的範寧的《穀梁傳(chuan) 集解》,對兩(liang) 漢災異說進行了廣泛的應用與(yu) 理性發展。首先是征引與(yu) 保留了大量災異說《春秋》的經傳(chuan) 注解與(yu) 相關(guan) 著述,其次是其本人自注對《穀梁春秋》經傳(chuan) 也多有神學性發揮,更為(wei) 重要的是,範寧深受魏晉玄、佛思潮的影響,並進而對漢代以來的災異說經進行了理論反思。
關(guan) 鍵詞:災異說《春秋》/《穀梁傳(chuan) 集解》/範寧
標題注釋:本文得到山東(dong) 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nei) 訪問學者項目經費資助;又分別為(wei) 2015年度儒家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後期資助項目“齊魯儒者與(yu) 漢唐《春秋》學之生發”,山東(dong) 省社會(hui) 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齊魯文化視閾下的漢唐《春秋》學研究”(14CZXJ05)的階段性成果;同時也是孔子與(yu) 山東(dong) 文化強省戰略協同創新中心的研究成果。
對兩(liang) 漢以災異說經尤其是以災異說《春秋》,前人多有研究,其中對《公羊春秋》經傳(chuan) 的神學性詮釋時有論文發表,但對《穀梁春秋》經傳(chuan) 的相關(guan) 闡發卻相對不多。而範寧的經學名著《穀梁傳(chuan) 集解》的一大詮釋特性,就是集成、精粹先秦以來漢晉災異說經的眾(zhong) 多成果,這顯示出其與(yu) 兩(liang) 漢神學思潮互動的時代訊息。本文以《十三經注疏·春秋穀梁傳(chuan) 注疏》校刻本為(wei) 研究對象,分析範寧這一頗具漢晉尤其是東(dong) 晉時代特色的《穀梁春秋》經傳(chuan) 詮釋。
一、災異說經的概念
所謂“‘災異說’,是指依據天人合一和天人感應觀念,由自然界和人類社會(hui) 的某些變異、怪異等異常之象和某些災害、災難等災變之事來推斷其所預示的有關(guan) 政治和人事變遷的學說。”[1]“災”指天地災害,“異”指自然異象:“異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2]“災者,有害於(yu) 人物,隨事而至者。”[3]“異者,所以為(wei) 人戒也。重異不重災,君子所以貴教化而賤刑罰也。”[4]“何休認為(wei) 異先於(yu) 事而災後於(yu) 事,異是警示而災是懲罰。”[5]而董仲舒則認為(wei) “天地之物,有不常之變者,謂之異,小者謂之災”[6]。所謂災異說經,簡單來說就是將自然現象和政治相聯係。兩(liang) 者的媒介就是古代的經學典籍;其思想基礎是天人感應——基於(yu) 人們(men) 對上天的敬畏與(yu) 信仰而認定天人間相通、互感。其主要表現形式,就是將一些異常天象或自然災害所發生的原因,歸結為(wei) 社會(hui) 統治者的不合理作為(wei) ,而由於(yu) 上天不滿統治者的錯誤,便對其加以懲罰和警示。
災異說經來源於(yu) 經史古籍中對自然災害的零星記載。到了兩(liang) 漢時期,為(wei) 加強王權與(yu) 穩定社會(hui) ,災異說經變得非常流行。兩(liang) 漢的災異說首創於(yu) 陸賈,到董仲舒那裏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災異說經也形成了係統性的理論。災異說經的注經方法不僅(jin) 在漢代流行,還影響到魏晉時期的經學家。漢晉學者在詮釋經典的過程中,對災異說經理論進行了廣泛的應用。顯然,災異說經不僅(jin) 是一種單純的經學思潮,它的一項明確目的,就是希望據此來製約現世的統治者。[7]
而具體(ti) 到《春秋》經傳(chuan) 的災異說,是指在《春秋》經文的隻言片語記載中,經過三傳(chuan) 傳(chuan) 文發揮與(yu) 漢晉《春秋》學家尤其是兩(liang) 漢公羊家的神學性詮釋,所形成的一種全麵探討天人關(guan) 係的學說。[8]顯然,《春秋》災異說,是兩(liang) 漢與(yu) 魏晉《春秋》學家基於(yu) 《春秋》經文及三傳(chuan) 傳(chuan) 文的基礎,通過災異說《春秋》或對《春秋》三傳(chuan) 文本的神學化詮釋而逐步形成的。
《春秋》經文中對自然災害和現象的記載比較簡要,並且僅(jin) 僅(jin) 是對當時所發生事實的一種客觀記載,而漢晉的經學家卻將這些記載同當時的人事和現世政治相聯係,最終形成一種看似必然的因果聯係。東(dong) 晉時期的範寧也深受漢代災異說經方法的影響,這主要反映在範寧的《春秋穀梁傳(chuan) 集解》中。
二、範寧對漢代災異說經方式的征引與(yu) 繼承
範寧深受兩(liang) 漢災異說經方法的影響。自漢代獨尊儒術,經學著作層出不窮,而漢儒在對《穀梁春秋》經傳(chuan) 進行詮釋的過程中,對災異說經進行了廣泛的應用。範寧引用了兩(liang) 漢時期一些非常有影響力的學者的代表觀點,如董仲舒、京房、劉向、許慎等,以上這些大師寫(xie) 了許多關(guan) 於(yu) 災異說經的著述與(yu) 經傳(chuan) 注文,這些文獻成為(wei) 範寧作《春秋穀梁傳(chuan) 集解》的重要來源,且多被範寧所認可與(yu) 繼承。
其一,引用了漢代經學家劉向、許慎、鄭玄等關(guan) 於(yu) 災異說《春秋》的著述與(yu) 注文。
據史料記載,劉向撰有《春秋穀梁傳(chuan) 說》一卷,《晉書(shu) ·五行誌》對此進行了征引,範寧所著的《春秋穀梁傳(chuan) 集解》中也對劉向《春秋穀梁傳(chuan) 說》中的觀點進行了大量引用,其內(nei) 容多言災異。許慎在《五經異義(yi) 》之中論說五經異同,博采眾(zhong) 說,其中有許多有關(guan) 《穀梁春秋》的內(nei) 容,例如許慎曾征引劉向《春秋穀梁傳(chuan) 說》的相關(guan) 內(nei) 容,所以他也是東(dong) 漢時期“穀梁學”的重要人物。在範寧《春秋穀梁傳(chuan) 集解》中,也能見到許慎相關(guan) 的《穀梁傳(chuan) 》災異說經的內(nei) 容。
下麵主要以《春秋穀梁傳(chuan) 集解》所引劉向注文及其《春秋穀梁傳(chuan) 說》的災異說經為(wei) 線索,結合其他經學家的相關(guan) 作品,予以梳理和分析。
一方麵是征引了劉向的注文及其觀點,如:
(經文:)庚辰,大雨雪。(傳(chuan) 文:)誌疏數也。八日之間,再有大變,陰陽錯行,故謹而日之也。(範寧注:)劉向雲(yun) :“雷未可以出,電未可以見。雷電既以出見,則雪不當複降,皆失節也。雷電,陽也;雨雪,陰也。雷出非其時者,是陽不能閑陰,陰氣縱逸而將為(wei) 害也。”[9]
雨雪與(yu) 雷電都是基本的自然天象,《春秋》經文中記載,魯隱公九年三月癸酉日天空中出現了雷電現象,而僅(jin) 僅(jin) 過後第八天的庚辰日又出現了大雨雪的天氣。這實屬天氣變化的反常現象,《穀梁春秋》傳(chuan) 文中也講到,因為(wei) 八天之內(nei) 天氣兩(liang) 次大變,所以非常重視而明確記載了日期。天氣變化雖然反常,但這畢竟是一種純粹的自然現象,而劉向則解釋說,雷電發生的時間不正常,而且既然已經有雷電現象,就不應再下雪了;然後他又套用陰陽學說,認為(wei) “陽不能閑陰,陰氣縱逸”將會(hui) 出現大的災害,這一切失節的現象,都是人世間災害將要出現的征兆。劉向將反常的天氣現象和現世相聯係,是災異說經將異常自然天象與(yu) 社會(hui) 現實相聯係的明顯體(ti) 現。他先揭示這一異常現象的征兆,而後用以警示君主要警惕現實政策中的失誤,改弦易張,走向正途。
顯然,劉向等漢儒災異說經的要害,是將異常天象與(yu) 自然災害和現世政治加以必然性的因果聯係。因而從(cong) 本質上看,災異說是一種近似信仰的神學化理論,因為(wei) 上述這一強製性的關(guan) 聯已超越了客觀現實的存在而使之走向神秘,因此給經典文獻披上了一層神聖的外衣。當然,從(cong) 目的上來看,它旨在更好地維護統治階級的統治,其內(nei) 容雖荒謬神秘,但能夠督促統治者改弦易張,執行正確的統治政策,從(cong) 而減少人民疾苦,抑製社會(hui) 混亂(luan) 現象的出現,因而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和積極意義(yi) 。再如:
(經文:)夏,四月,辛卯昔,恒星不見。(傳(chuan) 文:)夜中,星隕如雨。其隕也如雨,是夜中與(yu) ?《春秋》著以傳(chuan) 著,疑以傳(chuan) 疑。……我知恒星之不見,而不知其隕也。我見其隕而接於(yu) 地者,則是雨說也。著於(yu) 上,見於(yu) 下,謂之雨;著於(yu) 下,不見於(yu) 上,謂之隕,豈雨說哉?(範寧注:)解經不得言雨星,而言隕星也。鄭君曰:“眾(zhong) 星列宿,諸侯之象。不見者,是諸侯棄天子禮義(yi) 法度也。”劉向曰:“隕者象諸侯隕墜,失其所也。又中夜而隕者,象不終其性命,中道而落。”[10]
此處所引劉向注文反映的情況亦如上述,相似的內(nei) 容在範寧集解中還有很多,茲(zi) 不具引。
另一方麵是對劉向等人《春秋》學著述中神學性記載與(yu) 相關(guan) 論述的引用。以劉向《春秋穀梁傳(chuan) 說》例證如下:“(經文:)九月,癸酉,地震。(範寧注:)震,動也。地不震者也,震,故謹而日之也。(範寧注:)《穀梁說》曰‘大臣盛,將動有所變。’”[17]在魯文公九年九月的癸酉日,發生了地震,《春秋》用一句話進行了簡短的記載。傳(chuan) 文對這一記載解釋為(wei) ,由於(yu) 大地是不動之物,所以便非常謹慎地記載了大地震動的日期。可見傳(chuan) 文隻是對《春秋》為(wei) 何記載這次地震以及為(wei) 何記載了詳細的日期加以解釋,對經義(yi) 並無進一步的拓展。劉向在對此進行注解之時則對經義(yi) 進行了進一步的發揮,他認為(wei) 地震象征著大臣權力過盛,國家政局將有所變動,是個(ge) 不祥之兆。劉向將地震這一異常的自然現象與(yu) 現世的政治相聯係,這是災異說經的典型體(ti) 現,他告誡君主,自然的災害是與(yu) 現世政治相關(guan) 聯的,現世政治中如果出現了混亂(luan) 和失誤,上天將會(hui) 以異常的自然現象對君主加以警示。又如:
(經文:)秋,有蜚。(範寧注:)《穀梁說》曰:“蜚者南方臭惡之氣所生也,象君臣淫泆,有臭惡之行。”[18]
(經文:)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範寧注:)《穀梁說》曰:雨木冰者,木介甲胄,兵之象。[19]
而關(guan) 於(yu) 範寧所引許慎災異說經的注文,在《春秋穀梁傳(chuan) 集解》中則有:“(經文:)梁山崩。(範寧注:)梁山,晉之望也。不言晉者,名山大澤不以封也。許慎曰:‘山者陽位,君之象也。’象君權壞。”[20]《春秋》經文記載了一個(ge) 簡單的事實,就是成公五年梁山發生了崩塌,甚至連詳細的月份都沒有記載。許慎的注解卻將經義(yi) 從(cong) 內(nei) 涵上作出了擴展,認為(wei) ,按照陰陽理論,山是居陽位之物,它象征著國君,故而梁山崩塌也就代表著國君王位將要遭到破壞。許慎在自然災害與(yu) 社會(hui) 政治之間締結了一種必然的因果關(guan) 係,將兩(liang) 者相聯係,給《穀梁春秋》經傳(chuan) 披上了神學外衣。
其二,範寧《集解》中引用了許多其他言災異著作中的觀點,比如《京房易傳(chuan) 》、《五行傳(chuan) 》等。
範寧不僅(jin) 征引了《五行傳(chuan) 》中的觀點,比如“(經文:)無冰。(範寧注:)皆君不明去就,政治舒緩之所致。《五行傳(chuan) 》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舒,厥罰常燠’”[21],還征引了《京房易傳(chuan) 》中的觀點,比如《春秋》中記載,魯隱公“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曰有食之”。他引用京房的話:“日者陽之精,人君之象。驕溢專(zhuan) 明,為(wei) 陰所侵,則有日有食之災。不救,必有篡臣之萌。其救也,君懷謙虛下賢,受諫任德,日食之災為(wei) 消也。”[22]在《春秋》經文中隻是記載了日食發生的具體(ti) 時間,並無更多的描述。而京房在他的作品中卻將其解釋為(wei) :日是陽氣的精華所在,是人世間君主的象征,日食則為(wei) 被陰氣所侵。更重要的是,他認為(wei) 日食之災如果不救,就會(hui) 萌生亂(luan) 臣篡位之禍;而如果國君虛懷納諫、善用賢臣,日食之災就會(hui) 自然消失。上文中記載的日食,隻是正常的自然現象而非災難,更與(yu) 現實社會(hui) 的政治統治沒有必然的聯係;但京房將這兩(liang) 件完全無關(guan) 的事情聯係起來,並借此來勸誡君主要虛懷納諫,不可閉目塞聽,善任賢臣而遠離小人。可見,範寧自覺地對《春秋》學予以了災異說經的神學化處理。
三、範寧對災異說經的發揮和反思
範寧並未止步於(yu) 征引,而是在征引基礎上又進一步以自注的注經形式,繼承漢儒思路,對言簡義(yi) 豐(feng) 的經傳(chuan) 原文賦予了天人感應之義(yi) ,比如:“(經文:)冬,蝝生。(傳(chuan) 文:)蝝非災也。其曰蝝,非稅畝(mu) 之災也。(範寧注:)凡《春秋》記災,未有言生者。蝝之言緣也,緣宣公稅畝(mu) ,故生此災,以責之。非,責也。”[23]《穀梁傳(chuan) 》此處解經相當理性,認為(wei) 蟲災不是因為(wei) 魯國實行“稅畝(mu) ”所造成的;但範寧對此卻另作一種解釋,認為(wei) 《穀梁傳(chuan) 》的“非稅畝(mu) 之災”,是在責備初稅畝(mu) 引起了蟲災,這種解釋就完全誤解了傳(chuan) 文的本義(yi) ,而使經文帶上了災變感應的色彩。再如:
(經文:)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傳(chuan) 文:)肆,失也。眚,災也。(範寧注:)《易》稱“赦過宥罪”,《書(shu) 》稱“眚災肆赦”,經稱“肆大眚”,皆放赦罪人,蕩滌眾(zhong) 故,有時而用之,非經國之常製。[24]
(經文:)十年,春,王二月。公會(hui) 齊侯、鄭伯於(yu) 中丘。(範寧注:)隱行自此皆月者,天告雷雨之異,以見篡弑之禍,而不知戒懼,反更數會(hui) ,故危之。[25]
(經文:)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傳(chuan) 文:)又,有繼之辭也。其,緩辭也。曰亡乎人矣,非人之所能也,所以免有司之過也。(範寧注:)至此複食,乃知國無賢君,天災之爾,非有司之過也,故言其以赦之。[26]
前一注征引《書(shu) 》稱“眚災肆赦”,大大增加了經文中“肆大眚”的神秘意;而後兩(liang) 注對相應經傳(chuan) 的強行賦義(yi) ,使得原文都平添了人事與(yu) 天意的因果聯係。顯然,範寧上述經傳(chuan) 自注,在沒有明顯神學痕跡的經傳(chuan) 文之後,增加、補充了許多災異說經的內(nei) 容,這可說是其神學性發揮的一麵。
但是,範寧注經又有其理性的一麵,他對兩(liang) 漢魏晉過於(yu) 泛濫而荒誕的《春秋》災異說的某些部分予以了理性反思,甚至對走向極端的某些讖緯說法進行了揚棄:
(經文:)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範寧注:)杜預曰:“孔子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zi) 乎?’此製作之本旨。”又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斯不王之明文矣。夫《關(guan) 雎》之化,王者之風,《麟之趾》、《關(guan) 雎》之應也。然則斯麟之來,歸於(yu) 王德者矣。《春秋》之文,廣大悉備,義(yi) 始於(yu) 隱公,道終於(yu) 獲麟。引取之也。言引取之,解經言獲也。傳(chuan) 例曰“諸獲者,皆不與(yu) 也”,故今言獲。麟自為(wei) 孔子來,魯引而取之,亦不與(yu) 魯之辭也。(傳(chuan) 文:)狩地不地,不狩也。非狩而曰狩,大獲麟,故大其適也。(範寧注:)適猶如也,之也。非狩而言狩,大得麟,故以大所如者名之也。且實狩當言冬,不當言春。(傳(chuan) 文:)其不言來,不外麟於(yu) 中國也。其不言有,不使麟不恒於(yu) 中國也。(範寧注:)雍曰:“中國者,蓋禮義(yi) 之鄉(xiang) ,聖賢之宅,軌儀(yi) 表於(yu) 遐荒,道風扇於(yu) 不朽。麒麟步郊,不為(wei) 暫有。鸞鳳棲林,非為(wei) 權來。雖時道喪(sang) ,猶若不喪(sang) 。雖麟一降,猶若其常。鵒非魯之常禽蜚,蜮非祥瑞之嘉蟲,故經書(shu) 其有,以非常有,此所以所貴於(yu) 中國,《春秋》之意然也。”[27]
範寧此處解經理性樸實,辨析“引取之”、“獲”、“狩”、“來”、“有”等精細入微,又甚有魏晉清談之風。他首先解釋所引杜預之說“引取之也”,引申出經文中“獲”之蘊意,從(cong) 中對聖人的微言大義(yi) 加以發掘。他對經文“春西狩獲麟”的釋義(yi) 尤為(wei) 精到,雖仍有“麟自為(wei) 孔子來”之神道說教,但破中有立而有新意,如“不外麟於(yu) 中國也”,“不使麟不恒於(yu) 中國也”。中國是禮儀(yi) 之鄉(xiang) ,按照上天賞善罰惡的災異說,作為(wei) 瑞獸(shou) 的麒麟,理應不自外來且恒見於(yu) 中國。顯然,範寧利用自身的理性思維,發展了舊有的符命祥瑞說。又如:
(經文:)冬,十月,甲午,叔孫得臣敗狄於(yu) 鹹。(傳(chuan) 文:)不言帥師而言敗,何也?直敗一人之辭也。一人而曰敗,何也?以眾(zhong) 焉言之也。傳(chuan) 曰:長狄也,弟兄三人,佚宕中國,瓦石不能害。叔孫得臣,最善射者也。射其目,身橫九畝(mu) 。(範寧注:)廣一步,長百步,為(wei) 一畝(mu) 。九畝(mu) ,五丈四尺。[疏]注“五丈四尺”。釋曰:《春秋考異郵》雲(yun) :“兄弟二人各長百尺,別之國欲為(wei) 君。”何休雲(yun) :“長百尺。”範雲(yun) :“五丈四尺者,讖緯之書(shu) ,不可悉信。”以此傳(chuan) 雲(yun) 身橫九畝(mu) ,故知是五丈四尺也。[32]
(經文:)冬,十有一月,有星孛於(yu) 東(dong) 方。(範寧注:)不書(shu) 所孛之星,而曰東(dong) 方者,旦方見孛,眾(zhong) 星皆沒故。[疏]注“不書(shu) ”至“方者”。釋曰:文十四年“有星孛入於(yu) 北鬥”,昭十七年“有星孛於(yu) 大辰”,彼皆言所佩之星。此不言所孛之星,直言東(dong) 方者,彼北鬥大辰未沒之時有,故得言所孛之星;此則旦明之時,方乃見孛,其東(dong) 方常見之星,並以沒盡,故不言所孛之處星也。[29]
範寧於(yu) 前一注文直言,說災異的讖緯之書(shu) ,不可全信,並根據《穀梁》傳(chuan) 文“身橫九畝(mu) ”之傳(chuan) 記,按照當時每畝(mu) 九尺的計量常製,推算出死者身高應是五丈四尺。後一注文則一反常態的並未以災異說經,而是解釋經文書(shu) 法,重在理性地指出此經文不書(shu) 所孛之星之由:“不書(shu) 所孛之星,而曰東(dong) 方者,旦方見孛,眾(zhong) 星皆沒故”,其注經簡潔而不虛妄。
那麽(me) ,我們(men) 應如何看待範寧對兩(liang) 漢災異說經的上述貌似矛盾的做法?從(cong) 《春秋》經傳(chuan) 的累成、分合及其後漢晉的思想發揮來看,災異說經特別是《春秋》經傳(chuan) 神學化的本意與(yu) 成型,是在承認至善上天決(jue) 定世間人事的前提下,試圖將無序而雜多的天人萬(wan) 象,整合成自然異象與(yu) 現實政治相關(guan) 聯的可解釋圖像,並為(wei) 人的道德理性奠基。這種信仰與(yu) 理性一而為(wei) 二的理論張力,為(wei) 漢晉的神學《春秋》學埋下了神性與(yu) 人性合二為(wei) 一的混同基因。不過,兩(liang) 者畢竟合中有分。從(cong) 範寧《穀梁傳(chuan) 集解》文本來看,無論是範寧自注,還是其所引漢晉注,都可分為(wei) 兩(liang) 類:一是《穀梁春秋》經傳(chuan) 的神性詮釋,另一是《穀梁春秋》經傳(chuan) 的理性詮釋。相應於(yu) 其經傳(chuan) 詮釋內(nei) 容與(yu) 所發經意,根據上述所引經傳(chuan) 材料及相關(guan) 漢晉詮釋進一步具體(ti) 表現為(wei) ,彰顯與(yu) 引申災異與(yu) 君臣昏亂(luan) 淫佚、君主失勢乃至被逐替間的關(guan) 係,強調君主的權威性(德行與(yu) 權勢)與(yu) 君臣的秩序性以及天人關(guan) 係的和諧性。最為(wei) 其指斥的各國執政卿大夫的專(zhuan) 權,隱然是針對當時桓溫的不臣之跡。範寧在理論上認同、承襲漢儒的災異說經,從(cong) 而在實踐上為(wei) 以災異指導日常政治活動,提供了理論依據,並大大強化了其說理效果。他在出補豫章太守前,以苛政怨結人鬼而感傷(shang) 和氣的天人相感互通說政,上疏曰:“今四境晏如,烽燧不舉(ju) ,而倉(cang) 庾虛耗,帑藏空匱。古者使人,歲不過三日,今之勞擾,殆無三日休停,至有殘刑剪發,要求複除,生兒(er) 不複舉(ju) 養(yang) ,鰥寡不敢妻娶。豈不怨結人鬼,感傷(shang) 和氣?”[30]顯然,這裏借用天人感應思想,規勸司馬氏盡量少用酷刑,讓百姓休養(yang) 生息而勿結神怒鬼怨。
範寧對災異說經的反思和理性發展,也與(yu) 漢末傳(chuan) 統的王權天命觀的衰落與(yu) 魏晉玄、佛思辨漸入人心相關(guan) 。其一,兩(liang) 漢以來尤其是董仲舒的天命觀,其理論核心與(yu) 精神實質是論證大一統帝國下的劉姓王權的君權神授。在皇權強大的承平年代,這基本不成問題;但隨著漢末軍(jun) 閥混戰的展開與(yu) 魏晉皇權的禪代,靠軍(jun) 事實力與(yu) 強權篡逆而先後上台的曹氏與(yu) 司馬氏,不僅(jin) 自身已對其合法性深有懷疑,而且從(cong) 現實行動上徹底摧毀了漢代以來士大夫的這一天命信念,進而使人們(men) 對至善上天這一理論前提發生了動搖。當然,這種對傳(chuan) 統天命觀的“去神化”,也可能與(yu) 日漸發達的天文知識與(yu) 曆法有關(guan) 。其二,盡管東(dong) 晉建國之初所興(xing) 起的反思玄風思潮,到範寧所生活的時代達到了高潮,但範寧直指開魏晉玄風的玄學領袖何晏、王弼之罪深於(yu) 桀、紂,更說二人叛逆儒學,煽起玄風,致使士風日下,中原傾(qing) 覆。[31]不過,就其批評的內(nei) 容和對象而言,隻是批判一些玄學人士的怪異言行與(yu) 玄學士風對魏晉社會(hui) 的負麵影響及其後果,而對玄學及其清談的本質內(nei) 容與(yu) 功用並未進行深思。清談的理性思辨已融入到上層主流社會(hui) ,一直是大多數東(dong) 晉士人所刻意追尋或樂(le) 於(yu) 接受的。[32]即如範寧而言,其所撰《春秋穀梁傳(chuan) 集解》,無論是經傳(chuan) 詮釋的“集解”體(ti) 例,還是其《春秋》學以《穀梁》為(wei) 主、以《穀梁春秋》經傳(chuan) 文本融通《春秋》三傳(chuan) 及其漢晉諸家注文,而不固守學派家法的學術理性,都隱然受到了何晏、王弼的影響。同時,受家族的影響,範寧也深受魏晉佛學的影響。可以推見,魏晉玄、佛思潮推進了中古理性主義(yi) 與(yu) 人文精神的發展,從(cong) 而增強了範寧反思神學經學的理論深度。
對範寧等深受魏晉理性思潮影響的《春秋》學者來說,聖人的微言大義(yi) 應源自《春秋》經文而非後世傳(chuan) 記及注說,漢儒將災異記載同當時的人事相聯係有一定的詮釋的合理性,但更有虛妄與(yu) 牽強附會(hui) 的地方。一方麵,天人交通淵源於(yu) 遠古以來的禮樂(le) 文明,孔子確然保存了對天命、大人與(yu) 聖人之言的敬畏,認定三者之間有一種神秘而神聖的交流;不過,另一方麵,範寧等人又認為(wei) ,天人同類交感是很神秘而又不可言說的神聖之舉(ju) ,漢儒將這種天人關(guan) 聯發揮得過於(yu) 繁複、荒誕而令人難以置信,其神化劉姓的媚俗說經更是讓人厭惡,故而其在承襲漢儒思路進一步災異說《春秋》的同時,對兩(liang) 漢讖緯等一些將《春秋》過於(yu) 神學化的說法進行了反思與(yu) 批評。從(cong) 這兩(liang) 點綜合來看,肖耀林所言對錯參半:“《春秋》經文中多有一些災異的記載,《穀梁傳(chuan) 》對此很少有牽強附會(hui) 的解釋,這種平實嚴(yan) 謹的解經風格,正是《穀梁傳(chuan) 》的長處。但也有另外一派觀點這些記載有深意存焉,認為(wei) 這是天變示警,借此以進退褒貶。範寧在作注時多采用後一派的觀點,保留了當時各家的一些發揮附會(hui) 之說。這其實是違背了《穀梁傳(chuan) 》的本意和解經原則,反映了範寧思想上的一些偏頗之處。”[33]此處前半部分極是,其後半部分則似乎不甚精確。因為(wei) 範寧雖保留與(yu) 繼承了漢魏各家的一些發揮附會(hui) 之說,但也有對其反思與(yu) 批評的地方,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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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房玄齡等:《晉書(shu) 》卷七十五《範寧傳(chuan) 》,中華書(shu) 局,1974,第1987頁。
[31][32]閆春新:《“儒玄雙修”的開啟及其經學意義(yi) 》,《中國哲學史》2015年第2期。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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