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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
公民黨(dang) 十年宣言的錯謬“香港史觀”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香港《大公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二月十四日癸卯
耶穌2016年3月22日
今年適逢香港公民黨(dang) 建黨(dang) 十周年,其紀念宣言在篇幅與(yu) 本土化深度上遠超前例,標誌著公民黨(dang) 在政改失敗及本土激進派的雙重擠壓下已作出了“積極本土化”的政治決(jue) 斷。這一決(jue) 斷盡管有著九月份立法會(hui) 選舉(ju) 的現實政治壓力因素,但也反映了公民黨(dang) 政治理念的內(nei) 核及其合邏輯的展開。與(yu) 學苑及本土激進派相對赤裸、原始的本土主義(yi) 乃至於(yu) 港獨主張不同,公民黨(dang) 的本土主義(yi) 帶有宏大曆史敘事、精英政治風範和隱晦政治修辭的特點,因而至少在中產(chan) 階級層次具有更強的解釋力、說服力與(yu) 吸引力。公民黨(dang) 骨幹多為(wei) 香港法律界精英,其知識麵與(yu) 政治悟性在一般學運或本土草根派之上,其政治修辭與(yu) 政治策略值得認真對待與(yu) 分析。
我們(men) 對待公民黨(dang) 的十年宣言,不能以“準港獨”或“變相港獨”簡單判定,盡管其實質政治理念與(yu) 港獨有契合點,但畢竟尚未發展為(wei) 直接的港獨主張,而容留有一定的向體(ti) 製內(nei) 回轉的餘(yu) 地。盡管公民黨(dang) 在宣言中多處表達了對中央和香港現行體(ti) 製的不信任乃至於(yu) 絕望,但他們(men) 中的多數人仍然是熟練於(yu) 談判妥協的法律人,是可予對話的香港中產(chan) 階級某種意義(yi) 上的政治代表。我們(men) 要注意區分公民黨(dang) 的本土主義(yi) 與(yu) 學苑、本土激進派之類的本土主義(yi) ,在戒備其港獨轉向的同時,不放棄以一國兩(liang) 製和基本法為(wei) 框架的政治溝通與(yu) 合作的真誠努力。而且,我們(men) 也正好借此機會(hui) 梳理分析以公民黨(dang) 為(wei) 代表的香港反對派主流力量的最新政治意識形態與(yu) 行動取向,作為(wei) 應對後政改時期各種管治危機的必要基礎。
依戀殖民史觀
公民黨(dang) 這一宣言的最大特色是提供了一種貫穿香港近現代史的本土主義(yi) 史觀。類似的史觀建構也可見諸於(yu) 陳雲(yun) 的香港城邦論、學苑的香港民族論乃至於(yu) 本土激進派的鄉(xiang) 土性表達,但在理論化層次與(yu) 話語修辭上均遜色較多。公民黨(dang) 精英們(men) 建構的本土主義(yi) 史觀則結合了宏大曆史敘事與(yu) 精英政治風範,但總體(ti) 上呈現的是一種“香港人優(you) 先”的狹隘本土意識,有其相當程度的偏頗性,而不是一種真正融貫長時段大曆史敘事的可靠史觀。這一本土史觀需要處理的兩(liang) 大議題是作為(wei) 殖民者的英國和作為(wei) 主權母國的中國。
對英國殖民史及其角色問題,公民黨(dang) 宣言的處理方式是以本土史觀吸收殖民史觀,亦即一方麵以輕描淡寫(xie) 的殖民史批判表達一種相對溫情的臣民意識,僅(jin) 僅(jin) 以“處處壓製港人的自主政治訴求”一句帶過;另一方麵則正麵表達對英國殖民統治帶來的法治、自由、公平乃至於(yu) “三權分立”的香港現代性的由衷感激。由此,殖民宗主國的專(zhuan) 製與(yu) 壓迫色彩被消解,其作為(wei) 香港人的母邦與(yu) 友邦的玫瑰色被塗厚,“去殖民化”議題在公民黨(dang) 那裏被取消了問題的有效性與(yu) 合法性。
在這一關(guan) 於(yu) 殖民史的敘事中盡管部分觸及了港英管治的正麵成果及其對香港現代化的製度性支撐,但卻存在一定程度的觀念與(yu) 事實的錯謬:
第一,殖民政府從(cong) 未在香港建立過“三權分立”的完整格局,其代議製民主改革隻是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之後主要基於(yu) 大英帝國過渡期之政治利益與(yu) 撤退戰略的需要才匆忙啟動的,而且直到1997年都未在結構上真正完成,公民黨(dang) 將香港代議民主政製的建構之功歸於(yu) 殖民者,是違背事實的顯著錯誤;
第二,香港的現代崛起與(yu) 發展,尤其是作為(wei) 亞(ya) 洲四小龍的騰飛,固然有港英政府的管治改良及本港人勤勉奮鬥的因素,但也不能排除中國大陸的大力支持以及同期的冷戰格局下大陸整體(ti) 封閉帶來的絕佳地緣經濟機遇,否則就無法解釋為(wei) 何大陸充分開放且香港具體(ti) 製度大體(ti) 未變的條件下香港經濟卻風光不再,當然香港的公民黨(dang) 一代人的記憶巧合地停留在了英國人撤退時段的黃金時代裏,而未能周全分析和理解其來龍去脈和主客觀條件;
第三,就完備的政治理性而言,對殖民統治曆史合理性的肯認與(yu) 原則上對殖民主義(yi) 的批判之間必須要拿捏好分寸,注意好主次,公民黨(dang) 在此缺乏審慎的政治立場,而其以香港觀念與(yu) 政治意識形態塑造者的角色長期進行的對“殖民史觀”的維護甚至強化,對如今的央港對立、管治失效乃至於(yu) 青年人“家國無依”的漂泊慘狀,不得不負上嚴(yan) 肅的道德責任。香港青年無所適從(cong) ,精神困頓,尋求建構身份認同的失敗,其原由絕非公民黨(dang) 宣言指稱的中央的單方麵責任,其自身的曆史觀偏頗與(yu) 對殖民史觀的不自覺放任也難辭其咎。
錯置“文化中國”
對中國史觀的處理,公民黨(dang) 采取的是認同“文化中國”、抵製“政治中國”的套路。一方麵,公民黨(dang) 承認香港是現代中國現代化的一顆明珠,是絕對優(you) 等生,是繁體(ti) 字和廣東(dong) 話的純種,是會(hui) 通中西古今的“選民”,是整合了中國傳(chuan) 統文化與(yu) 西方現代性並兼容其他多元文化要素的文明高地。此種論述類似於(yu) 台灣人的混合文化優(you) 越論,其旨趣也近似於(yu) 陳雲(yun) 關(guan) 於(yu) 香港是中華文明之“梵蒂岡(gang) ”的神聖化定位。這種過度美化香港本土價(jia) 值、刻意貶低內(nei) 地政治文化發展的文化本土主義(yi) 很容易導向一種激進的政治本土主義(yi) 。其獨特效果在於(yu) ,盡管公民黨(dang) 強調建黨(dang) 之初堅持與(yu) 中央溝通的立場,但其視角與(yu) 出發點並非一國兩(liang) 製下的香港地位,而是文明優(you) 越論意義(yi) 上的“先進/落後”甚至“文明/野蠻”的二分法。如今,這種政治上屈就內(nei) 地而文化上俯視內(nei) 地的優(you) 越感日益遭到事實性的否定,其引發的是公民黨(dang) 精英對殖民史觀和香港精神更加強烈的回溯訴求和美化衝(chong) 動。公民黨(dang) 宣言中浸潤著“香港精神”而缺乏對中國近現代史之關(guan) 鍵主題、成就與(yu) 曆史正當性的理解與(yu) 認同。而其以“文化中國”消解“政治中國”的論述策略所造成的香港人意識形態內(nei) 部之“兩(liang) 個(ge) 中國”的精神內(nei) 戰,經由公民黨(dang) 此番宣言將更加高亢與(yu) 決(jue) 絕。公民黨(dang) 以傳(chuan) 統文化繼承性、民主法治創新性和本土價(jia) 值優(you) 先性相互整合而與(yu) 一種基於(yu) 一國兩(liang) 製的“回歸史觀”形成鮮明的精神對峙。由於(yu) “文化中國”沒有政治負擔,沒有遵守具體(ti) 憲製約束的道義(yi) 壓力,公民黨(dang) 通過宣揚這種似是而非的、不完整的中國意識實質上消解了他們(men) 遵守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的道德義(yi) 務,轉而為(wei) 香港的本土主義(yi) 乃自於(yu) 港獨提供了一種富有價(jia) 值的文化營養(yang) 。
公民黨(dang) 的本土史觀肌體(ti) 上附著有殖民史觀的幽靈和文化中國史觀的浮誇,而缺乏基於(yu) 中國自身曆史與(yu) 政治的精神元素。他們(men) 是香港主流媒體(ti) 與(yu) 青年意識的真正掌控者和塑造者,可是他們(men) 塑造的結果正是以港大學苑編輯部及其作者群為(wei) 代表的香港民族論和港獨論。學苑不過是毒樹之果,根源還在於(yu) 這些青年學生的導師們(men) 那裏。事實上,這並非僅(jin) 僅(jin) 是青年學生的精神成長悲劇,也是塑造他們(men) 的公民黨(dang) 精英們(men) 的悲劇,他們(men) 自身的曆史觀與(yu) 身份意識本就是雜亂(luan) 無章的,是缺乏共識與(yu) 健全之質地的。當他們(men) 在標榜自身的國際屬性與(yu) 本土屬性時,不過是在聲張自身沒有任何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民族國家與(yu) 曆史文化歸屬,而是“無國籍”族群,同時自己又要生造出一個(ge) “香港籍”。公民黨(dang) 在法律理性上不走港獨路線,但在曆史觀與(yu) 政治激情上難以根本拒絕激進化的誘惑。他們(men) 是合格的法律人,合格的殖民地臣民,但卻是不合格的中國公民,也是不合格的中國香港政治家。他們(men) 是香港政治精英,但缺乏“責任倫(lun) 理”的自覺,他們(men) 太留戀殖民史的玫瑰色和本土價(jia) 值的直觀美感,太迷戀西方教育帶來的“無國家”的公民權利本位信念。
由此,公民黨(dang) 創黨(dang) 元老湯家驊的離去,就不是偶然的。隨著回歸史的充分展開,我們(men) 除了看到在身份認同上掙紮困頓的公民黨(dang) 與(yu) 港獨青年們(men) ,也要看到一種“新香港人”的誕生,一種經由理解和參與(yu) 國家而成長成熟起來的負責任的香港新世代,國家對此應稟有耐性、尊重、寬容和開放。
2047的秩序難題
十年之前,公民黨(dang) 從(cong) 民主黨(dang) 中分化而出,基於(yu) 回歸初期的政治語境而以自身所理解的偏重於(yu) “兩(liang) 製”的一國兩(liang) 製理想作為(wei) 政治奮鬥的基本綱領。如今,公民黨(dang) 麵對政改失敗和中央控局,尤其是白皮書(shu) 和八三一決(jue) 定展現出的中央官方基本法法理學之形態,其更加無所措置手足。這源於(yu) 雙方對基本法理解上的根本分歧。當基本法中的“一國”不再僅(jin) 僅(jin) 是局限於(yu) 國防/外交的、不觸及自治權內(nei) 部的權力形象時,當中央開始由協商政治轉向法製政治而尋求將基本法中規定的中央管治權與(yu) 監督權法律化和程序化時,公民黨(dang) 律師精英們(men) 無法從(cong) 本地司法判例中尋找到熟悉的法理學與(yu) 法律規範資源,無法僅(jin) 僅(jin) 依靠本地自治權對抗中央治港的憲製性權力建構,於(yu) 是就會(hui) 出現一係列的話語和政治衝(chong) 突。占中與(yu) 政改集中體(ti) 現了這樣的衝(chong) 突。
於(yu) 是,希望便由對基本法的本地化期待轉向對2047新秩序的政治願景。當然,公民黨(dang) 畢竟是法律黨(dang) ,不是街頭運動黨(dang) ,也不是青年學生黨(dang) ,其2047願景盡管也強調香港人不缺席、香港人優(you) 先和公民抗命,但並未走到與(yu) 旺角暴亂(luan) 事件齊平的層次,也不如真正的本土激進派那樣公開擁抱暴力路線和全民製憲主張。
我充分理解在香港民主政治生態中,2047問題已經不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遠期願景問題,而是一個(ge) 現實化的政治綱領問題,哪個(ge) 政黨(dang) 如果不對此表態和提出正麵規劃,就一定會(hui) 在選舉(ju) 中失分。公民黨(dang) 對2047的理解與(yu) 追求顯示了其對香港本土化的政治理解與(yu) 熱枕,這對於(yu) 其鞏固在反對派陣營中的話語和綱領領導權顯然是有利的。但其偏頗之處亦存在:
第一,通篇宣言隻以悲情絕望情緒對待一國兩(liang) 製和基本法,而不進行有效的政治反思和調整,不考慮所謂的“忠誠反對派”命題,顯示其與(yu) 體(ti) 製溝通的意願和能力均在下降;
第二,2047本身不是一個(ge) 基本法失效的節點,“五十年不變”是基本法的一個(ge) “拉長”了的試行期,中央保留在2047的憲製檢討、修改甚至再造的合法權力,而在新基本法出台之前,原有製度在法理和法律解釋上均屬繼續有效;
第三,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製定過程中,香港人有充分的民主參與(yu) ,在其政治資格允許的範圍內(nei) 享受了必要的本地人參政權,因而不能認為(wei) 自身在後續製度實施中不滿意或不順利就質疑甚至反對憲製秩序本身,理性的法律人與(yu) 政治家均不應如此;
第四,2047時刻,香港反對派如何參與(yu) 憲製檢討和再造是一個(ge) 懸而未決(jue) 的問題,但無論如何,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為(wei) 反對派的政治參與(yu) 開放了合法空間,但絕對沒有開放獨立製憲的任何空間;
第五,後政改時期,除了應對周期性選舉(ju) 不得不做出必要的綱領調整之外,公民黨(dang) 如要建設性參與(yu) 香港政治,就必須節製其本土主義(yi) 轉向,與(yu) 本土激進派有效切割而不是被牽引和吸收,成為(wei) 一國兩(liang) 製下永遠“鬥而不破”的民主諍友。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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