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劄記:《春秋》為(wei) 什麽(me) 認可複仇?
作者:朱偲
來源:“經綸”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臘月廿三日癸醜(chou)
耶穌2016年2月1日
“天下治亂(luan) 係學風”。學風正,君子興(xing) ,則天下安;學風不正,妖孽橫行,則天下危。明清之際大儒顧炎武在總結明亡清興(xing) 曆史經驗時認為(wei) ,明末之所以“亡國亡天下”,皇帝落得個(ge) 自縊景山結局,士人“以明心見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實學”是重要原因。他進一步從(cong) 三個(ge) 方麵對明末空疏學風進行了具體(ti) 的批判:“不習(xi) 六藝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綜當代之務,舉(ju) 夫子論學論政之大端一切不問,而曰一貫,曰無言。”空疏的學風不僅(jin) 於(yu) 國於(yu) 民無益,而且對自己也不利。
經典的研讀對學風的養(yang) 成至關(guan) 重要。如何閱讀經典?前麵顧炎武先生已經講得很明白了,那就是“習(xi) 六藝之文”、“考百王之典”、“綜當代之務”。換句話說,在閱讀元典(從(cong) 與(yu) 時俱進的眼光來看,經典既包括六經,也包括古今中西的其他經典)的同時,對古今中西曆史變遷之大勢及治理製度和經驗進行總結,再結合時代問題進行思考闡發,這也是我們(men) 重新閱讀王夫之的初衷。其中,本欄目定期選讀《詩》、《書(shu) 》、《禮》、《易》、《春秋》等經書(shu) ,試圖以“經世”的視野來讀史閱世。
《春秋經》:莊公四年。紀侯大去其國。
《春秋公羊傳(chuan) 》:紀侯大去其國。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wei) 不言齊滅之?為(wei) 襄公諱也。《春秋》為(wei) 賢者。諱何賢乎襄公?複仇也。何仇爾?遠祖也。哀公亨乎周,紀侯譖之。以襄公之為(wei) 於(yu) 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盡者何?襄公將複仇乎紀,卜之曰:“師喪(sang) 分焉。”“寡人死之,不為(wei) 不吉也。”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複仇乎?雖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ti) 也。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國君何以為(wei) 一體(ti) ?國君以國為(wei) 體(ti) ,諸侯世,故國君為(wei) 一體(ti) 也。今紀無罪,此非怒與(yu) ?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則紀侯必誅,必無紀者。紀侯之不誅,至今有紀者,猶無明天子也。古者諸侯必有會(hui) 聚之事,相朝聘之道,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無說焉,不可以並立乎天下。故將去紀侯者,不得不去紀也,有明天子則襄公得為(wei) 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則襄公曷為(wei) 為(wei) 之,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緣恩疾者可也。
朱偲點讀:《春秋》是六經之中最為(wei) 獨特的一本書(shu) 。書(shu) 中記載了從(cong) 魯隱公元年到魯哀公十四年的曆史。不同於(yu) 《詩》《書(shu) 》《禮》《易》《樂(le) 》等書(shu) ,《春秋》不是孔子對先王經典的簡單增刪訂本,而是孔子的創作,寄托了孔子的政治思想,孔子對曆史經驗的總結以及對後世之法的設計,都濃縮在這本書(shu) 之中。《春秋》經在漢朝非常受重視,不僅(jin) 漢朝相當長一段時間內(nei) 的大政方針都要以《春秋》為(wei) 依據,而且當時不少官吏還援引《春秋》入法、以《春秋》斷案。被譽為(wei) “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其實也不過是司馬遷試圖仿效《春秋》的一個(ge) 成果。《公羊傳(chuan) 》則是西漢時期占主流地位的《春秋》解釋經典。
“存亡國,繼絕世”是孔子的一個(ge) 政治理想,故而在《春秋》中對於(yu) 滅人之國的行為(wei) 孔子大多會(hui) 給予批評。但在有一個(ge) 地方,孔子卻對滅人之國的行為(wei) 表示了肯定:就是發生在魯莊公四年的齊襄公滅紀國。孔子在記述這件事時,沒有用“齊滅紀”,而是“紀侯大去其國”,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紀侯永遠地離開了紀國。同時根據史料記載,當時紀侯是一個(ge) 賢人,而齊襄公是一個(ge) 荒淫無道的君主。孔子的這個(ge) 記述方法,卻對齊國這一行為(wei) 表示認可,原因是齊滅紀並非一個(ge) 普通的諸侯國相互攻滅,而是一次複仇行為(wei) 。
這得從(cong) 齊國跟紀國的九世之仇講起。原來,齊襄公九世之前,紀國國君紀煬侯向周天子進言,當時的周夷王因此將齊哀公烹殺,另立新君。齊、紀兩(liang) 國從(cong) 此結下了梁子成為(wei) 世仇。在九世之後,齊襄公繼位時齊國終於(yu) 迎來了複仇的時機。在複仇行動之前,齊國方麵進行了占卜預測,占卜結果顯示齊國在這次行動中要喪(sang) 失一半的軍(jun) 隊,齊襄公說:“如果能夠成功複仇,就算在這次行動中我死了,也不是不吉利的(是值得的)。”
《春秋》讚賞複仇,並認為(wei) “不複仇而怨不釋”。因為(wei) 齊滅紀是複仇,所以盡管齊襄公荒淫悖謬,但在此事上卻符合大義(yi) ,故而《春秋》肯定了他。
《春秋》在這個(ge) 地方肯定了齊國向紀國複仇,在另外一個(ge) 地方,還責備批評了魯國不向齊國複仇(齊襄公以陰謀手段害死了魯桓公。繼位的魯莊公在沒有複仇的前提下,與(yu) 齊襄公釋怨,在《春秋》中受到了批評。)
後來漢武帝討伐匈奴,也正是以《春秋》複仇為(wei) 依據的。漢武帝在一次討伐匈奴行動之前,特意下了一份詔書(shu) ,裏麵大意說:在漢高帝時候在平城被匈奴圍困,在呂後時候匈奴曾致書(shu) 侮辱漢朝。齊襄公複九世之仇,得到了《春秋》的讚同,所以我討伐匈奴,進行複仇。漢武帝的言下之意是,進攻匈奴是符合孔子思想的,大家誰都不要阻攔。
那麽(me) 孔子為(wei) 什麽(me) 主張國與(yu) 國之間可以複仇呢?這是因為(wei) 國家是有人格性的,“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之前國君受到的侮辱,現在國君應該感同身受,這是複仇的必要性。舉(ju) 個(ge) 例子來說,在春秋時候,兩(liang) 國使節相見,往往會(hui) 先說,咱們(men) 兩(liang) 國自古以來就是友好的鄰邦,在古代這個(ge) 儀(yi) 式叫“通先君之好”。如果兩(liang) 國有國仇存在是無法“通先君之好的”。
為(wei) 複仇提供可能性的則是國家之間的無政府狀態,在國際上尚存有公義(yi) 或者有一個(ge) 公道的主持者的時候,是不會(hui) 存在齊國國君因為(wei) 紀國讒言被烹殺的情況,或者一個(ge) 國家侵略另外一個(ge) 國家行為(wei) 的發生。不平則鳴,國家之間的無政府狀態賦予了被傷(shang) 害者以複仇的權利。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人與(yu) 人之間,由於(yu) 不處於(yu) 無政府狀態,複仇是不被允許的。
《春秋》認可複仇並不是鼓勵國與(yu) 國之間相互的仇殺。《春秋》在認可複仇正當性的同時,還強調“複仇不除害”,在複仇的過程中要講求人道,要嚴(yan) 格限定仇殺的範圍,不濫殺平民,反對趕盡殺絕對手。就以齊滅紀來說,當紀侯離國出走、紀國放棄抵抗成了齊國的附庸後,齊國就自動失去複仇的權利。當後來紀侯夫人去世時,齊侯以國君夫人之禮葬了她。
《春秋》還限製無條件的複仇:“父不受誅,子複仇可也。父受誅,子複仇,此推刃之道。”父親(qin) 無辜被殺,兒(er) 子報仇是可以;父親(qin) 有罪被殺,兒(er) 子報仇,則冤冤相報沒有盡頭,是不被允許的。換句話說,如果侵略國以此為(wei) 依據,試圖死灰複燃,則是不合法的。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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