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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吉照作者簡介:馬吉照,西曆1977年生,河北景縣人。網名“讀行客”,故寫(xie) 讀書(shu) 劄記於(yu) 心得文字前稱“客按”。西曆2009年畢業(ye) 於(yu) 首都師範大學古代文學專(zhuan) 業(ye) ,文學碩士。出版有《生隻南瓜給人看》(花山文藝出版社,2005年)、《河北唐詩地理研究》(河北大學出版社,2012)、《父母課:我國傳(chuan) 統家庭教育經典譯注大全》(合著,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近年由讀錢穆先生及業(ye) 師鄧小軍(jun) 先生等人著作而逐漸樹立儒家信仰,參與(yu) 河北省傳(chuan) 統文化教育學會(hui) ,創辦秦皇島職業(ye) 技術學院國學社。 |
《禮記·表記》心得:儒家對“德治”和“法治”的真實態度
作者:馬吉照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正月初九日戊辰
耶穌2016年2月16日
子曰:無欲而好仁者,無畏而惡不仁者,天下一人而矣。是故君子議道自己,而置法以民。
認為(wei) 儒家主張德治而不要法治,是現代人對儒家最大的誤會(hui) 之一。《禮記·表記》記錄孔子的話“君子議道自己,而置法以民”足以令人深致敬意,我認為(wei) 它最深刻最經典地表明了儒家對德治、法治問題的態度。孔子這裏的意思是,因發自內(nei) 心安於(yu) 仁的人太少,不能以聖賢君子的標準要求普通民眾(zhong) ,所以君子以仁道的要求來檢點自己,己所能行,從(cong) 而施置法度於(yu) 眾(zhong) 人。簡言之,對求為(wei) 君子者以道德要求,對普通民眾(zhong) 使其有法度可循。孔子言法,不盡同於(yu) 法家“法、術、勢”之法,也不可能等同於(yu) 今天意義(yi) 上的法律、法製之法,但與(yu) 言“仁”相對,主要是著眼於(yu) 政令、法規等製度性安排則無可疑。
“議道自己”這一原則說明,提倡德治主要是著眼於(yu) 君子的自治——儒家所謂君子,其實質就是能夠建立起足夠的道德、理性,能夠實現自我治理的人,“置法以民”則是君子從(cong) 自身對仁道的踐行、體(ti) 會(hui) 出發,為(wei) 普通民眾(zhong) 製定現實可行而不能陳義(yi) 過高的法規、製度。儒家強調“德治”,特別重視道德引導和心靈建設在社會(hui) 治理中的作用,但儒家對不可能人人都成為(wei) 聖賢君子、不能拿對聖賢君子的要求來要求一般民眾(zhong) 有著深刻敏銳的認識(“君子以義(yi) 度人,則難為(wei) 人”,“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因此絕不可能寄望於(yu) “德治”解決(jue) 一切。
儒家重視道德,認為(wei) 道德建設不可或缺,但對士人君子和一般百姓的要求始終有別。孔子曾明確批評“道之以政,齊之以刑”的治理方式,認為(wei) 更好的是“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誤解孔子的人由此可以得出孔子主張“德治”反對“法治”的印象,這其實是忽視了“道”(導)和“齊”的分別。用道德來“道”(導)民而非“齊”民,是因為(wei) 對於(yu) 一般百姓而言,道德是引導,是感召,是指明向上的進路,不是要求和規範;而用來要求人、規範人的“禮”,恰恰屬於(yu) 法度和製度的範疇。
以對君子聖賢的標準來要求普通人是不現實的,順便提一下,1930年代,閻錫山批判共產(chan) 主義(yi) 之不切實際、不能實現,正是基於(yu) 這樣的認識。閻氏認為(wei) “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社會(hui) 必然要求能幹者多吃虧(kui) 多奉獻,這是“以教育人之事,竟以製度強人行之”。“蓋製度的責任,在限製人占便宜:學說的效用,在勉人吃虧(kui) 。前者是強迫的,後者是自動的,馬氏乃以製度強迫人吃虧(kui) ,變教人作聖賢而為(wei) 強人作聖賢……”
實際上,以道德自律、以法製他律,本是社會(hui) 治理的兩(liang) 翼,任何社會(hui) 不可能完全拋棄規則、製度和包括刑罰在內(nei) 的法律,這是顯而易見的一般常識,況且,隻要“德治”而摒棄“法治”此一極端偏頗觀念,根本也不符合凡事追求恰當之中庸狀態的儒家思維方式。這樣明顯的誤解,完全是由於(yu) “打倒孔家店”之後人們(men) “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文化,乃至文化大革命中無知而瘋狂的顛覆抹黑所致,當代人很少研讀原典,未肯認真體(ti) 會(hui) 古人的用心,乃輕易將他人別有用心之誣辭看作被缺席審判的被告人之罪過。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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