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偉】淺論《顏氏家訓》與《顏氏家訓集解》之得失

欄目:《原道》第28輯、家文化研究
發布時間:2016-01-20 13: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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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顏氏家訓》與(yu) 《顏氏家訓集解》之得失

作者:陳冠偉(wei) (中南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研究人員、文學院講師)

來源:《原道》第28輯,東(dong) 方出版社,2015年10月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臘月十一日辛醜(chou)

           耶穌2016年1月20日


 

內(nei) 容提要:《顏氏家訓》是關(guan) 於(yu) “治家教子之學”的優(you) 秀著作,其主旨是“忠孝”,其思想內(nei) 容是符合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主流思潮的;在一些細節方麵(如避諱)存在疏失。《顏氏家訓集解》校勘精準,解說大都正確;但對顏之推的一些批評是有爭(zheng) 議的,其“《禮經》早已失傳(chuan) ”的說法是錯誤的。

 

關(guan) 鍵詞:《顏氏家訓》《顏氏家訓集解》忠孝禮王利器

 

家訓,往往是一家的長者對全家人的訓告和指示,拿自己的經驗和認識啟示後人該如何觀察世界、判斷是非、處理問題,向後人提出長輩的勉勵和希望。中華民族在共同的長期的社會(hui) 生活中,發掘而總結出了修齊治平之學:“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在中華民族優(you) 秀而寶貴的傳(chuan) 統文化中,“齊家”從(cong) 來就和“修身”“治國平天下”之學融匯於(yu) 一體(ti) ,“家訓”從(cong) 來就和社會(hui) 、國家事業(ye) 密切地聯係在一起。《顏氏家訓》指題署為(wei) “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撰”的《家訓》一書(shu) 。該書(shu) 反映了南北朝時期著名的文人學者顏之推的人生觀和思想學識,共七卷二十篇。《顏氏家訓》流傳(chuan) 於(yu) 中國社會(hui) 至今已經1400多年,是中華民族曆史上記錄“家訓”的眾(zhong) 多書(shu) 裏的一種,因其體(ti) 係宏大、內(nei) 容豐(feng) 富而聞名於(yu) 世。《顏氏家訓集解》[1]是由著名學者王利器收集曆朝曆代對《顏氏家訓》所作的注釋,結合自己的見解編撰而成,其成書(shu) 、出版,至今也有30多年了,是一部研究《家訓》的權威之作。這兩(liang) 部著作都有其明顯的過人之處,得到研究者們(men) 的反複征引和讚譽,關(guan) 於(yu) 其錯誤或不足之處則談得不多。《集解》雖然論及《家訓》的缺憾,但其批評卻未必完全妥當,而且並未察覺自身亦有疏失。

 

一、《顏氏家訓》的主旨與(yu) 價(jia) 值

 

記錄或反映中華民族傳(chuan) 統文化的文獻寶庫中,有很多關(guan) 於(yu) “家訓”、“家禮”、“家規”的文獻材料,這些文獻都可以歸類為(wei) “治家教子之學”這樣一個(ge) 內(nei) 容豐(feng) 富的係列。貫穿於(yu) 這個(ge) 係列的宗旨之一,可以用兩(liang) 個(ge) 字來概括,即“忠孝”。這與(yu) 傳(chuan) 統十三經之一的《孝經》之旨是一致的。唐明皇在《孝經序》裏點明了《孝經》之旨:“上古其風樸略,雖因心之孝已萌,而資敬之禮猶簡。及乎仁義(yi) 既有,親(qin) 譽益著,聖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嚴(yan) 以教敬,因親(qin) 以教愛,於(yu) 是以順移忠之道昭矣……是知孝者德之本歟!”[2]宋邢昺作疏說:“經雲(yun) 君子之事親(qin) 孝,故忠可移於(yu) 君……事親(qin) 能孝,移之事君則為(wei) 忠……《論語》雲(yun) :‘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歟。’今言‘孝者德之本歟’,歟者歎美之辭。舉(ju) 其大者而言,故但雲(yun) ‘孝’,德則行之總名,故變仁言德也。”

 

顏之推撰《家訓》,無疑也屬於(yu) “治家教子之學”這一係列,其主旨與(yu) 《孝經》也是相通的,都強調“忠孝”。《家訓》二十篇的第一篇《序致》,首句話就說:“夫聖賢之書(shu) ,教人誠孝。”王利器在《集解》裏證明,“隋人避文帝父楊忠諱改為(wei) 誠”(第19頁),所以“誠孝”就是忠孝。正因為(wei) 《家訓》突出了“忠孝”之旨,符合統治階級的要求,所以該書(shu) 自產(chan) 生以來,曆代統治階級的文人評價(jia) 很高。王利器的《集解·敘錄》就注意到:“袁衷等所記《庭幃雜錄》下寫(xie) 道:‘六朝顏之推家法最正,相傳(chuan) 最遠。’王三聘《古今事務考》二寫(xie) 道:‘古今家訓,以此為(wei) 祖。’”(第1頁)《顏氏家訓》能夠聞名天下,對後世產(chan) 生重大影響,其原因除了自身本來的文字優(you) 美和內(nei) 涵深邃,得到統治階級的推崇也是重要因素。

 

在宣揚忠孝思想這一靈魂的指引或管束下,《家訓》對晚輩提出了具體(ti) 而必備的要求。譬如第三篇《兄弟》說:“二親(qin) 既歿,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yu) 影,聲之與(yu) 響;愛先人之遺體(ti) ,惜己身之分氣,非兄弟何念哉?”(第40-41頁)第八篇《勉學》說:“自古明王聖帝猶須勤學,況凡庶乎……夫明六經之指,涉百家之書(shu) ,縱不能增益德行,敦厲風俗,猶為(wei) 一藝,得以自資……諺曰:‘積財千萬(wan) ,不如薄伎在身。’伎之易習(xi) 而可貴者,無過讀書(shu) 也……”(第141,153頁)第二十篇《終製》向後人交代自己的後事,說:“今年老疾侵,儻(tang) 然奄忽,豈求備禮乎?一日放臂,沐浴而已,不勞複魄,殮以常衣……親(qin) 友來餟酹者,一皆拒之。汝曹若違吾心,有加先妣,則陷父不孝,在汝安乎?”(第536頁)

 

上引錄的三段文章,各有其義(yi) 蘊。出自《兄弟》的一段,教導後人兄弟之間互相友愛,屬於(yu) 中華民族傳(chuan) 統的“孝悌”之道。出自《勉學》的一段,勉勵後人向學(低要求是學技藝),勉勵後人用功讀書(shu) 。《終製》是寫(xie) 遺囑的文章,要求後人為(wei) 自己辦喪(sang) 事從(cong) 簡,以免“陷父不孝”。很多喪(sang) 禮儀(yi) 式都省去了,譬如“複魄”之儀(yi) ,“親(qin) 友來餟酹”之儀(yi) ,被立遺囑者明文禁行了。“複魄”之儀(yi) ,見於(yu) 《禮經·士喪(sang) 禮》,即後人為(wei) 剛剛死去的人招魂,古代喪(sang) 禮中常見,表示活著的人希望剛剛死去的人複活。[3]權貴家庭的葬禮往往極盡鋪張,而古人更甚於(yu) 今,如此家訓卻出自“黃門侍郎”的親(qin) 筆,這在古人之中是少見的。而由於(yu) 顏之推的先人後事從(cong) 簡,如果顏之推自己的葬禮規模太過講究,不僅(jin) 違背了他一貫以來“去奢”的理念,也會(hui) 使他有不孝之嫌。因此顏之推不要後人在他死後施行“複魄”之儀(yi) 和“親(qin) 友來餟酹”之儀(yi) ,表明了其思想境界上的超脫和對忠孝之道貫徹到底的決(jue) 心。

 

前引三段文章證明:該書(shu) 引導後人友愛兄弟,勤學而“得以自資”,自己做忠孝之人,千萬(wan) 不要“陷父不孝”。在其餘(yu) 篇章裏,還有要求子女養(yang) 成“慕賢”“去奢”“不吝”等好習(xi) 慣的意願。這樣的家訓是符合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主流思潮的,即使從(cong) 今天的觀點來看,也沒有誤導晚輩走歪門邪道之嫌。顏之推在《家訓》中向後人介紹了一生做人和治學的經驗,這些經驗對後人的為(wei) 人處事、讀書(shu) 治學都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對後世特別是宋以後有著深遠影響。可以說,治文史、治經學、治禮學、治社會(hui) 學、治倫(lun) 理學者不可不讀《家訓》。

 

二、《顏氏家訓集解》的優(you) 點

 

王利器是飽學大儒,著名文獻學家,他在《集解·敘錄》的最後兩(liang) 行說:“一九五五年五月初稿,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重稿。”這部五十萬(wan) 字的書(shu) ,自初稿、成書(shu) 到出版,經曆二十五年之久,令人對王利器治學的勤奮和嚴(yan) 謹肅然起敬。據《集解·敘錄》,“這部集解,是以盧文弨抱經堂校定本為(wei) 底本,而校以宋本、董正功《續家訓》、羅春本、傅太平本、顏嗣慎本、程榮《漢魏叢(cong) 書(shu) 》本、胡文煥《格致叢(cong) 書(shu) 》本……”(第11頁)底本之外的校本少說也有十三種之多。王利器之前,沒有哪位整理和解說《家訓》的學者找過同一種書(shu) 的這麽(me) 多版本。找對底本與(yu) 校本,對校勘學家而言是極其重要的。王利器為(wei) 整理《家訓》確定底本,搜羅眾(zhong) 校本,顯示了校勘學家的本色。

 

後麵的文義(yi) 考辯和解說之功,則得力於(yu) 王利器校勘學之外辨彰學術、考鏡源流的工夫。這裏從(cong) 《集解·教子篇》舉(ju) 例為(wei) 證:“齊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及太子即位,王居別宮,禮數優(you) 僭,不與(yu) 諸王等;太後猶謂不足,常以為(wei) 言。年十許歲,驕恣無節,器服玩好,必擬乘輿;常朝南殿,見典禦進新冰,鉤盾獻早李,還索不得,遂大怒,訽曰:‘至尊已有,我何意無?’”關(guan) 於(yu) 這裏“禮數”的解釋,常見被理解為(wei) “禮貌、禮節的等級”;“何意”則容易被理解為(wei) “什麽(me) 意思”或“何故”。

 

王利器為(wei) “禮數”加注釋說:“古言禮亦謂之數,《左傳(chuan) 》昭公三年:‘子太叔為(wei) 梁丙、張趯說朝聘之禮,張趯曰:善哉!吾得聞此數。’前言禮,後言數,此二文同義(yi) 之證。《詩·小雅·我行其野序》鄭玄箋雲(yun) :‘刺其不正嫁娶之數。’即用數為(wei) 禮。”(第32頁)這裏關(guan) 於(yu) “古言禮亦謂之數”的判斷是有根據的。王利器舉(ju) 昭公三年《左傳(chuan) 》為(wei) 證,足以說明問題。另外還可以在文獻中找出若幹證據。《昭明文選》卷二十三任彥升《出郡傳(chuan) 舍哭範仆射》詩首句雲(yun) :“平生禮數絕。”禮數指的就是作為(wei) “國之幹也”的禮。韓愈詩《桃源圖》有“禮數不同樽俎異”之句,而“樽俎異”表現的就是“禮數不同”。[4]《新唐書(shu) ·裴耀卿傳(chuan) 》:“班爵與(yu) 公同而禮數異,何也?”[5]禮數即為(wei) 禮遇。這些文獻證據都可以說明,王利器關(guan) 於(yu) “禮數”的說法是對的。

 

王利器為(wei) “何意”加注釋說:“何意,猶言孰料。《古詩為(wei) 焦仲卿妻作》:‘新婦謂府吏:何意出此言?’《禦覽》九六〇引《幽明錄》:‘空中有罵者曰:虞晚汝何意伐我家居?’”(第33頁)這裏說“何意”的意思是“孰料”,也是對的,把這兩(liang) 個(ge) 書(shu) 證裏的“何意”換作“孰料”,非常順暢。另有未錄出的書(shu) 證,見於(yu) 《北齊書(shu) ·儼(yan) 傳(chuan) 》,其實與(yu) 顏之推《顏氏家訓·教子第二》說的“齊武成帝子琅邪王”雲(yun) 雲(yun) 是同一個(ge) 意思。

 

上文的意思是要說明:王利器撰《集解》,校勘精準,解說大都言之有據,大都可以信賴。所以《集解》被公認為(wei) 解讀《家訓》的權威之作。《家訓》配上《集解》,才能在中華禮義(yi) 之邦的傳(chuan) 統家風教育中發揮更好的作用。

 

三、《顏氏家訓集解》的缺憾

 

《集解》自出版問世以來,讀者從(cong) 中獲得很多方麵的教益,可是也難免會(hui) 產(chan) 生一些疑問:王利器對顏之推和《家訓》的批評全部都對嗎?譬如顏之推在《家訓·終製》臨(lin) 末要求後人“朔望祥禫”之際不可“有加先妣”、“陷父不孝”之後,又向後人表示希望說:“若報罔極之德,霜露之悲,有時齋供,及七月半盂蘭(lan) 盆,望於(yu) 汝也。”王利器加注說:“不忍違眾(zhong) 而忘親(qin) 之說,最足說明封建士大夫佞佛之心理,顏氏之以此望於(yu) 子弟,正複爾爾。”(第541頁)

 

暫且不論顏之推如果信佛是否應該被批判。“七月半盂蘭(lan) 盆”一句,其實仍然與(yu) 孝道有關(guan) 。《佛經大辭典》雲(yun) :“佛教於(yu) 每年七月十五日(僧安居竟之日)以百種供物供三寶,請其威,得救七世之父母……《盂蘭(lan) 盆經》曰: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wei) 作盂蘭(lan) 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yang) 慈愛之恩。”[6]可見顏之推此言是為(wei) 報父母長養(yang) 慈愛之恩,是忠孝之念,應該可以諒解。

 

王利器在注釋中又說:宋本原注:“本無‘七月半盂蘭(lan) 盆’六字,卻作‘乃忠孝信不辱其親(qin) 所望於(yu) 汝也’。案:《續家訓》及各本與(yu) 一本合。”於(yu) 是王利器引別的學者的說法,證明顏之推信佛,且無“七月半盂蘭(lan) 盆”六字之一本為(wei) “後人”所改。但這畢竟隻能算揣測之詞,說服力不強。《北齊書(shu) ·文苑列傳(chuan) 》本傳(chuan) 並沒有說顏氏佞佛。所以如果不能從(cong) 顏之推自己寫(xie) 的詩文裏找到關(guan) 於(yu) 他信佛的證據,隻好判斷王利器對顏氏“佞佛”的批評不足以服人。但是在王利器看來,顏之推另有更嚴(yan) 重的問題。《集解》對《家訓》有如下的一段批評:“他一方麵頌揚‘不屈二姓,夷、齊之節’,一方麵又強調‘何事非之君,伊、箕之義(yi) 也。自春秋已來,家有奔亡,國有吞滅,君臣固無常分矣’。一方麵宣稱‘生不可惜’,‘見危授命’,一方麵又指出‘人身難得’,‘有此生然後養(yang) 之,勿徒養(yang) 其無生也’。因之,他雖‘播越他鄉(xiang) ’,還是‘靦冒人間,不敢墜失’,‘一手之中,向背如此’,終於(yu) 像他自己所說的那樣,‘三為(wei) 亡國之人’。然而,他還在向他的子弟強聒:‘泯軀而濟國,君子不疚’……當其興(xing) 酣落筆之時,麵對自己之‘予一生而三化’,‘往來賓主如郵傳(chuan) ’者,吾不知其將自居何等?”(第3-4頁)也就是說,王利器認為(wei) 顏之推心口不一,雖然有時向子弟宣揚“誠孝”(忠孝)之道,但實際上奉行的是活命哲學而不忠不孝,甚至可說是恬不知恥。王利器的看法當然是有根據的,其根據就在《家訓》和該書(shu) 之外的顏之推的詩賦(特別是《觀我生賦》)。王利器從(cong) 其中錄出了一些明白地表示不忠不孝的句子,如“三為(wei) 亡國之人”,“予一生而三化”。其意分明是顏氏自承朝秦暮楚,無忠貞可言。

 

“三為(wei) 亡國之人”與(yu) “予一生而三化”句意思相同,都出自《北齊書(shu) ·顏之推傳(chuan) 》全文著錄的《觀我生賦》。顏之推自己的注釋是這樣的:“在揚都,值侯景殺簡文而篡位;於(yu) 江陵,逢孝元覆滅;至此而三為(wei) 亡國之人。”王利器據此作出判斷說,“此賦作於(yu) 齊亡入周之時”,這當然是符合事實的。其實還可以推斷:如果《家訓·終製》要說著者“四為(wei) 亡國之人”,“予一生而四化”,也是符合曆史事實的,因為(wei) 後來周亡入隋了。

 

然而王利器的觀點其實是有待商榷的。評判一個(ge) 人對國家是否忠貞的標準,自古以來並不完全統一。文天祥麵對元廷之刑,敢於(yu) 成仁取義(yi) ,那是對宋朝宋君的忠。他可以說“而今而後,庶幾無愧”,[7]可以高歌“留取丹心照汗青”。[8]但並不意味著所有人都要像文天祥一樣為(wei) 國捐軀才是盡忠。如顏之推,雖然“四為(wei) 亡國之人”,“一生而四化”,但他應該是沒有亡國之責任的。小戴輯《禮記·曲禮下》:“國君死社稷。”[9]《春秋公羊傳(chuan) 》襄公六年:“國滅,君死之,正也。”[10]在傳(chuan) 統觀念中,在國家需要國君為(wei) 國獻身的時候,如果國君苟且偷生,那就叫做於(yu) 國不忠,史書(shu) 就可以批評此君不正。而顏之推既不是國君,也不是手握兵權的將領。從(cong) “侯景殺簡文而篡位”“孝元覆滅”“齊亡入周”到周亡入隋,顏之推在這樣的曆史洪流之中是無力的。他雖然一生而四化,先後有四位與(yu) 他同時的國君倒下,但他和萬(wan) 千臣民一樣,並沒有必須為(wei) 這四君殉葬的責任。僅(jin) 僅(jin) 因此判斷顏之推四為(wei) 亡國之人而有不忠之罪,顯然有失公正。

 

其實依孟子的觀點,顏之推不但無需為(wei) 亡國之君盡忠,而且有理由視亡國之君為(wei) 寇讎,如果國君視臣民如草芥的話。“寇讎何服之有!”[11]王利器批評、諷刺顏之推為(wei) 人不忠,有過分之嫌。另據正史記載,顏氏後人(譬如顏清臣)正是由於(yu) 《家訓》的教導與(yu) 熏陶,成就為(wei) 彪炳史冊(ce) 的大忠臣。[12]

 

顏之推之為(wei) 人忠孝是值得肯定的,《家訓》在中國傳(chuan) 統文獻的治家教子係列的地位也應予肯定。當然不是說《家訓》其書(shu) 一點問題也沒有,然就其大體(ti) 而言,就其總的思想傾(qing) 向而言,《家訓》宣揚忠孝,勉勵隋唐以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努力走正路,至少稱得上是一部好書(shu) 。而王利器說:“此書(shu) 仍不失為(wei) 祖國文化遺產(chan) 中一部較為(wei) 有用的曆史資料。”(第7頁)這樣說當然也沒什麽(me) 問題,隻是評價(jia) 嫌低了點。其中對顏之推其人其書(shu) 的批評,畢竟過分了點。

 

由於(yu) 《家訓》“涉及範圍,比較廣泛”,要真正讀懂該書(shu) ,已屬不易。要對此書(shu) 做準確的解說和評價(jia) ,力求避免“顏氏所譏之‘妄下雌黃’”,實在有比較多的困難。然而王利器畢竟是一代著名國學大師,在社會(hui) 科學諸領域(譬如哲學、史學、文字音韻訓詁之學)造詣頗深,因此在解說《家訓》的過程中,大部分時候顯得遊刃有餘(yu) 。王利器著述甚豐(feng) ,其著述表現出作者對中華民族傳(chuan) 統文化頗為(wei) 精湛的真知灼見。以《集解》而論,王利器的《序錄》注意到《家訓》“對於(yu) 研究《南》《北》諸史”,“研究《漢書(shu) 》”,“研究《經典釋文》”,“研究《文心雕龍》”,都“可供參考”;而指出其中“《音辭》一篇,尤為(wei) 治音韻學者所當措意”(第7-11頁):這就足以顯示王利器治學獨具隻眼,可謂出手不凡。《集解》二十篇中還可以舉(ju) 出很多例子來詮釋該書(shu) 的重大價(jia) 值。雖然如前文所言,《集解》亦有“有失公正”和“不足以服人”之處,但這並不影響其總體(ti) 上的優(you) 越。

 

如若再考察《集解》的成書(shu) 時期:此書(shu) 撰作於(yu)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之前(“1955年五月初稿”,“1978年3月5日重稿”),恐難免受當時左傾(qing) 思想路線以及批孔反右的影響。有鑒於(yu) 此,《集解》對《家訓》的思想內(nei) 容方麵的批評,即使有些過分,又是可以理解的。不過,在學術史方麵,《集解》也有值得商榷的說法。下麵舉(ju) 一個(ge) 例子。《家訓》第一篇《序致》有“雖讀《禮傳(chuan) 》”句,《集解》為(wei) 《禮傳(chuan) 》作注解如下:“《禮傳(chuan) 》,所以別《禮經》而言,《禮經》早已失傳(chuan) ,今之《禮記》與(yu) 《大戴禮記》,即《禮傳(chuan) 》也。”(第22-23頁)這裏說“《禮傳(chuan) 》,所以別《禮經》而言”,說“今之《禮記》與(yu) 《大戴禮記》,即《禮傳(chuan) 》也”,都對,可以證明王利器之於(yu) 禮學是有工夫的,至少不是外行。可是他還說“《禮經》早已失傳(chuan) ”,這是很有爭(zheng) 議的,甚至可以說是一大失誤。

 

關(guan) 於(yu) 禮籍的最早的著錄見於(yu) 東(dong) 漢班固的《漢書(shu) ·藝文誌》:“《禮古經》五十六卷。《經》七十篇。《記》百三十一篇。[注]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13]1878-1956年在世的常州著名文獻學家顧實著作《漢書(shu) 藝文誌講疏》,講述“《禮古經》五十六卷”這一句說:“此《禮》古文經也。僅(jin) 十七篇與(yu) 今文經同,餘(yu) 並亡逸。”又對《藝文誌》“經七十篇”一句作解說雲(yun) :“此《禮》今文經也。劉敞曰:‘此七十與(yu) 後七十皆當作十七,計其篇數則然。’劉說是也。”[14]北宋著名學者劉敞以為(wei) 禮今文經就是《儀(yi) 禮》十七篇,而顧實認可劉敞此說。關(guan) 於(yu) 《漢書(shu) ·藝文誌》所載禮書(shu) 中經與(yu) 記的關(guan) 係,南宋朱熹說得最明白。他說:“《儀(yi) 禮》是經,《禮記》是解《儀(yi) 禮》。如《儀(yi) 禮》有《冠禮》,《禮記》便有《冠義(yi) 》;《儀(yi) 禮》有《昏禮》,《禮記》便有《昏義(yi) 》。以至燕射之類,莫不皆然。”[15]這樣看來,如果僅(jin) 僅(jin) 說《禮經》有失傳(chuan) 而亡佚者,沒有什麽(me) 問題;但如果按王利器所言,說“《禮經》早已失傳(chuan) ”,似乎《禮經》早已完全不可得見因而今已不知其為(wei) 何物了,顯然是不正確的。事實上,《禮經》不僅(jin) 傳(chuan) 至後世,後人學者還多有引人矚目的研究成果。上個(ge) 世紀五十年代初去世的曹元弼先生撰有《禮經學》;[16]而曹元弼的弟子沈文倬先生同樣成果斐然,被公認為(wei) “當今治《禮經》之第一人”。[17]

 

要之,中國傳(chuan) 統禮籍中經與(yu) 傳(chuan) 記的關(guan) 係,本來是清楚的。譬如《漢誌》中《周官經》與(yu) 《周官傳(chuan) 》明為(wei) 經傳(chuan) 關(guan) 係。《周官經》就是傳(chuan) 存至今的《周禮》,隻不過在漫長的流布過程中丟(diu) 了《冬官》而已。“《禮經》早已失傳(chuan) ”這一論斷,反映持此說者若非一時失言,則既不知道禮籍中《禮經》與(yu) 《禮記》的關(guan) 係,又不清楚禮籍流布的曆史與(yu) 現狀。

 

當然,禮籍中《禮經》與(yu) 《禮記》的關(guan) 係,可能也存在另外的說法。有學者說:“三國魏時期,《禮記》升格為(wei) 經。”“《禮記》的升格為(wei) 經,意味著它已經取得與(yu) 《儀(yi) 禮》平起平坐的資格,已經擺脫附庸的名分,蔚為(wei) 大國。”[18]所以,出現《禮記》就等於(yu) 出現《禮經》了。但無論采取哪種說法,說《禮經》久已失傳(chuan) 都不妥當。更何況《顏氏家訓》一書(shu) 引“禮”多處,其中(如第六篇《風操》)明白地說是征引《禮經》。既如此,自然不能說“《禮經》早已失傳(chuan) ”。

 

綜上所述,《集解》確實存在一些缺憾。但即使從(cong) 中再找到一兩(liang) 處疏失(恐怕也不是根本找不出),也不能改變我們(men) 對此書(shu) 的總的看法,就其整體(ti) 而言,《集解》是一部優(you) 秀的著作。

 

四、《顏氏家訓》的疏失

 

雖然前文對王利器批駁《家訓》的一些觀點提出了異議,不過顏之推的《家訓》也不是一點問題都沒有。所謂百密一疏,其中還是能發現一些問題。

 

譬如《家訓·序致》:“夫聖賢之書(shu) ,教人誠孝。”前文提到,王利器已指出:“誠孝,即忠孝,隋人避文帝父楊忠諱改為(wei) ‘誠’。”《家訓·養(yang) 生》有“行誠孝而見賊”句,王利器注雲(yun) :“誠孝即忠孝,之推避隋諱改。”(第334頁)應該說,王利器的說法是有道理的,古時避諱是很重要的禮製,顏之推在撰作時顯然也注意到並遵從(cong) 了這一點。然而《家訓》的避諱卻是不完全的。

 

譬如《家訓·勉學》有“猶能以學成忠”句,王利器引近代著名學者、經學家龔道耕注:“《家訓》忠字皆作誠,避隋諱,《序致》篇‘聖賢之書(shu) ,教人誠孝’,是其證。此當作‘以學著誠’。”(第193頁)宋本此句作“猶能以學著忠誠”。顏之推在這裏就沒有避諱,其中緣由雖不可考,但結合全書(shu) 來看可能是粗心之故。《家訓·勉學》又有言:“世人讀書(shu) 者,但能言之,不能行之,忠孝無聞,仁義(yi) 不足……”(第161頁)此處的“忠孝”又沒有避諱。

 

又,據前文引過的《集解·終製》“及七月半盂蘭(lan) 盆”句注,宋本原注謂一本無“及”下六字,全句作“及盡忠信不辱其親(qin) 所望於(yu) 汝也”。王利器謂“《續家訓》及各本與(yu) 一本合”,又引清代學者趙曦明說“固宜有此言”。既如此,這裏的“盡忠信”為(wei) 何不避隋文帝父楊忠諱,也是讓人生疑的。

 

總之,如果不是版本之誤,那就隻有一種解釋,著者未能堅持避諱的原則。究其緣由,若是偶然忘記了當時“忠”字要避諱,則有粗心大意之失;若是原來就另有考慮,則有違背禮製之嫌。顯然這裏是顏之推一時疏忽的可能性更大。避諱本來是件麻煩事。“忠孝”恒言,每逢碰到要說“忠孝”的時候,馬上要避諱改說“誠孝”,偶爾出錯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還要從(cong) 《家訓》一書(shu) 中找差錯,大概多是這一類情況。所謂瑕不掩瑜,就大體(ti) 而論,《家訓》與(yu) 《集解》一樣,是一部相當優(you) 秀的著作。有誌於(yu) 學習(xi) 或研究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人,讀一讀《家訓》和《集解》,都能從(cong) 中取得借鑒或教益。

 

注釋:

 

[1]王利器:《顏氏家訓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下引《顏氏家訓集解》簡稱《集解》,僅(jin) 在正文適當位置標注頁碼;《顏氏家訓》簡稱《家訓》。

 

[2]《十三經注疏·孝經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第2540頁。

 

[3]鄭注:“複者有司招魂複魄也”,見《十三經注疏·儀(yi) 禮注疏》,第1128頁。

 

[4]《文選》,中華書(shu) 局1977年版,第333頁。

 

[5]《新唐書(shu) 》卷127,中華書(shu) 局1975年版,第4454頁。

 

[6]丁福保:《佛教大辭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622頁。

 

[7]《宋史》卷418,中華書(shu) 局1977年版,第12533-12540頁。

 

[8]《全宋詩》卷3598,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43025頁。

 

[9]《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yi) 》,第1259頁。

 

[10]《十三經注疏·春秋公羊傳(chuan) 注疏》,第2302頁。

 

[11]《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第2726頁。

 

[12]《唐書(shu) ·顏真卿傳(chuan) 》。《顏氏家訓集解》所附顏氏後人撰寫(xie) 的多篇序跋亦可為(wei) 證。

 

[13]《漢書(shu) ·藝文誌》,中華書(shu) 局1962年版,第1709頁。“[注]”是班固自注,本無“注”字。

 

[14]顧實:《漢書(shu) 藝文誌講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2頁。

 

[15]《朱子語類》卷85《禮二·儀(yi) 禮》,嶽麓書(shu) 社1997年版,第1971頁。

 

[16]曹元弼:《禮經學》,《儒藏》精華編73,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17]《儒學與(yu)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沈文倬先生學術紀年》,中華書(shu) 局2006年版,第589頁。

 

[18]呂友仁:《<禮記>五講》,《儒家文化研究》第3輯,北京三聯書(shu) 店2010年版,第273-274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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