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劉海波作者簡介:劉海波,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於(yu) 山東(dong) 煙台,二零二三年卒於(yu) 北京,在青海格爾木度過少年時代,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曾經任職於(yu)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政治學係,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出版專(zhuan) 著《政體(ti) 初論》,發表《政體(ti) 論的政治科學與(yu) 當代中國政體(ti) 分析》《中央與(yu) 地方政府間關(guan) 係的司法調節》等十數篇論文。 |
原標題:政治、法律與(yu) 倫(lun) 理——評洪振快、黃鍾對郭鬆民和梅新育的侵害名譽權訴訟
作者:劉海波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首發
時間:孔子2566年暨耶穌2015年12月7日
一、實踐理性與(yu) 文革思維
1、政治、司法與(yu) 道德是相互聯係的,但也是各自獨立的領域,不要混淆。文革思維總要邏輯上將之統一起來,實踐理性則是分類處理。例如,政治反動者未必道德低下,更不是因此喪(sang) 失法律權利。
2、中國革命創造的延安體(ti) 係最大缺失就是沒有建設判例法體(ti) 係。
3、我的主張“政治與(yu) 司法兩(liang) 製並立”、“完善先進性團體(ti) 政治,建設中華判例法法治”、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要“堅決(jue) 領導國務院、拆下肋骨建法院”(此用典夏娃雖是亞(ya) 當肋骨所造,但不是亞(ya) 當附屬,二者敵體(ti) 關(guan) 係)、“判例就是法律、法律就是判例,在判例之外,沒有法律”。上述主張,都是公開的。
二、司法不能承受之重
1、言論是特殊的領域,但言論自由理論也不能闡述清楚司法中需要的法理。這個(ge) 領域隻宜基於(yu) 個(ge) 案進行討論,逐案到逐案。
2、除了“具體(ti) 損害”與(yu) “現實危險”情況外,不應該能對言論施加限製。
3、本案而言,立案沒有什麽(me) 問題。因為(wei) 立案庭不是審判庭,隻需要進行形式上的審查,不能對案件法律與(yu) 事實問題進行實質性審查。
4、此案是場無聊的訴訟,在公共議論或爭(zheng) 論的場合,極度貶低性的評論,哪怕爆了粗口,也不構成法律上的侮辱,這應該是法院判決(jue) 的法理。這就是“瑣細不理”法理。洪振快、黃鍾之訴純屬浪費司法資源。對此類行為(wei) 如何限製,是另外一個(ge) 問題。有些人總想“好人打壞人活該”的思維理解此案該判決(jue) ,是完全錯誤的。
5、此案判決(jue) 結果如何,與(yu) 政治無關(guan) 。如判決(jue) 郭鬆民、梅新育敗訴,則隻是表現了中國法院的愚蠢而已,不必上綱上線。
6、如果,狼牙山五壯士的親(qin) 屬起訴《炎黃春秋》和洪振快名譽侵權,是否應該勝訴,不應該。很多人想不通,就好好想吧。
2015年5月21日上午,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盈科律師事務所正式啟動維護邱少雲(yun) 烈士名譽權工作》的聲明。邱少雲(yun) 烈士之胞弟邱少華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作為(wei) 邱少雲(yun) 遭有關(guan) 人員和單位名譽侵權案件的代理人。(5月21日中國青年網)。
這件事仍然不適合在法院解決(jue) ,邱少華不能勝訴,左翼又一次自取其辱。
三、《炎黃春秋》的政治立場與(yu) 倫(lun) 理喪(sang) 失
1、《炎黃春秋》的文章,其一貫性的傾(qing) 向就在於(yu) 顛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曆史成就與(yu) 當下領導中國的正當性。
2、在《炎黃春秋》的某些篇章中,是穿透了倫(lun) 理底線的,洪振快的文章就是如此。大清朝也是不嘲笑和侮辱史可法的。中共堅決(jue) 消滅張靈甫是對的,禮葬張靈甫也是對的,紅衛兵對張靈甫掘墓則是錯的,政治反動的道德上未必不是值得尊重的。
四、中共政治能力的衰敗
《炎黃春秋》現象的出現,表現的是中共政治能力的衰敗。沒有了理論、道路、製度自信。振作政治意誌,重構其曆史成就和現實執政正當性的論述,檢討和改正改革開放中的失誤,是中共當下的必須。
五、“唾沫星子淹死人”對美好社會(hui) 是必須的
輿論能夠殺人,或者說是社會(hui) 放逐機製,是美好社會(hui) 的必要機製。邁克爾波蘭(lan) 尼說,“唾沫星子淹死人”的社會(hui) 才是自由社會(hui) ;儒家說,“唾沫星子淹死人”的社會(hui) 才是大同盛世;社會(hui) 主義(yi) 者說,“唾沫星子淹死人”的社會(hui) 才是真社會(hui) 主義(yi) 。
洪振快、黃鍾之流對政治共同體(ti) 的顛覆瓦解,對倫(lun) 理底線的衝(chong) 撞,需要一種社會(hui) 放逐機製的懲罰,就是如:這類人在小區出現,帶孩子的婦女,避之若蛇蠍。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