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 郭曉東】程明道:本體即功夫,功夫即本體(上)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5-10-16 17: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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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

作者簡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於(yu) 複旦大學社會(hui) 學係,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經學研究所所長,兼任複旦大學儒學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共和與(yu) 君主—康有為(wei) 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學史》《儒家倫(lun) 理與(yu) 中國社會(hui) 》,主編《何謂普世?誰之價(jia) 值?》等。



程明道:本體(ti) 即功夫,功夫即本體(ti) (上)

作者:曾亦 郭曉東(dong)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宋明理學》(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九月初四日乙醜(chou)

           耶穌2015年10月16日

 

 

程明道,名顥,字伯淳。世居中山博野(今河北定州),自曾祖程希振葬於(yu) 河南伊川(今河南伊川),遂遷居伊川。由於(yu) 他去世時文彥博題其墓表曰“明道先生”,因而後來學者多尊稱他為(wei) 明道先生。生於(yu) 宋仁宗明道元年,卒於(yu) 神宗元豐(feng) 八年(公元1032-1085),五十四歲。

 

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明道二十五歲,中進士,先後任鄠縣主薄、上元主簿、代上元令、晉城令、著作佐郎。神宗時,王安石變法,曾短暫參與(yu) 其事,任三司條例屬官,遷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裏行,但很快由於(yu) 他對王安石變法持保留與(yu) 批評的態度,改簽書(shu) 鎮寧軍(jun) 節度判官,曆任太常丞、知扶溝、汝州酒稅等職。哲宗繼位後,召為(wei) 宗正寺丞,未及行而辭世。南宋嘉定十三年(公元1220),賜諡純公。淳祐元年(公元1241),封河南伯,從(cong) 祀孔子廟庭。

 

明道在任地方官吏期間,體(ti) 現出了非凡的才幹,他主簿鄠縣和任晉城令時所斷的兩(liang) 個(ge) 訟案,在南宋時就被收入《折獄龜鑒》之中,作為(wei) 判案的範例。明道為(wei) 官,以愛民為(wei) 本,邢恕稱其“視民如子,憂公如家”,(《遺書(shu) 》附錄,《門人朋友敘述並序》)據楊時的記載,“明道先生作縣,凡坐處皆書(shu) ‘視民如傷(shang) ’四字,常曰‘顥常愧此四字。’”(《二程外書(shu) 》卷十二)總之,明道之為(wei) 政,“必使境內(nei) 之民,凶年饑歲免一死亡,飽食逸居有禮義(yi) 之訓,然後為(wei) 盡”。(《外書(shu) 》卷十二)可說是卓然具有古代循吏的風範。

 

明道雖然“達於(yu) 從(cong) 政”,(《遺書(shu) 》附錄,《門人朋友敘述並序》)但終不能被時君所用,在中央任職隻有短暫的九個(ge) 月共計二百六十三天,最高職位也隻達到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裏行,這是一個(ge) 級別相當低下的言官,任地方官最高也隻為(wei) 縣令,因此,明道一生最大的成就不在政治而在學術,他與(yu) 其弟伊川先生在學術史上並稱“二程”,一起為(wei) 北宋儒學的複興(xing) 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men) 不但是洛學的創始人,而且甚至可以說是整個(ge) 宋明道學的實際創始人。二程之後,直至清代考據學興(xing) 起之前,宋明六百年間幾乎所有有影響力的儒家學派,無不淵源於(yu) 伊洛,其影響不可謂不大。

 

明道從(cong) 小聰明過人,十四、五歲向周濂溪問學之後,概然有求道之誌,其後又泛濫百家、出入釋老,終於(yu) 返回六經,以《易傳(chuan) 》、《中庸》、《大學》、《論語》、《孟子》諸經籍為(wei) 依據,建立了自己的學說。伊川在總結明道之學的特點時說:“明於(yu) 庶物,察於(yu) 人倫(lun) 。知盡性至命,必本於(yu) 孝悌;窮神知化,由通於(yu) 禮樂(le) 。”(程頤:《明道行狀》)這實際上也就是說,既能窮深極微,又能開物成務,不僅(jin) 明道之學的精蘊盡在其中,就是整個(ge) 宋明道學的基本精神,應當也不外於(yu) 是。

 

傳(chuan) 統上認為(wei) ,二程之學淵源於(yu) 濂溪,但濂洛之間的傳(chuan) 承關(guan) 係到底如何,卻是學術界爭(zheng) 論不休的一大公案。呂大臨(lin) 在《東(dong) 見錄》中記載說:“昔受學於(yu) 周茂叔,每令尋顏子、仲尼樂(le) 處,所樂(le) 何事。”(《遺書(shu) 》卷二上)這大概是二程與(yu) 周濂溪有師生關(guan) 係的最早記載,後來伊川作《明道行狀》,“知先生行事為(wei) 最詳”的門人劉立之在《門人朋友敘述並序》中均有類似的記載。在二程的語錄及著作中,也間或可以看到濂溪的影響之處,由此可見,二程曾經從(cong) 學於(yu) 濂溪之事是符合史實的。但是,從(cong) 道學的譜係上看,問題並不在於(yu) 二程是否曾經從(cong) 學於(yu) 濂溪,而在於(yu) 二程是否得道於(yu) 周敦頤。明道自己說:“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ti) 貼出來”。(《外書(shu) 》卷十二)這其實就是認為(wei) 自己並不曾得道於(yu) 周敦頤。其實二程問學之時,方十五、六歲,周敦頤也才三十歲左右,其代表作《太極圖說》、《通書(shu) 》均未問世,因此,諸如黃勉齋“二程得統於(yu) 周子”(《濂溪學案下》,《宋元學案》卷十二)之類的說法嚴(yan) 格上說恐怕不能成立。另外,據伊川之說,明道問學周子後,“未知其要”,以至於(yu) “泛濫諸家,出入老釋”,(《明道行狀》)這就進一步證明了二程並未得統於(yu) 周敦頤。大概二程之得於(yu) 周子者,隻是求道之誌而已,並不能說是道之本統。

 

明道的性格溫和而充養(yang) 有道,和粹之氣,盎於(yu) 麵背,門人朋友從(cong) 之數十年而未嚐見其有忿厲之容,即使與(yu) 人學術、政見不同,也是心平氣和,從(cong) 容相與(yu) 。伊川在《明道行狀》中述明道氣象說:

 

純粹如精金,溫潤如良玉;寬而有製,和而不流;忠誠貫於(yu) 金石,孝弟通於(yu) 神明。視其色,其接物也,如陽春之溫;聽其言,其入人也,如時雨之潤。胸懷洞然,徹視無間;測其蘊,則浩乎若滄溟之無際;極其德,美言蓋不足以形容。

 

明道的氣象,中正純粹,溫潤寬和,如陽春時雨,而又渾然天成,所以人往往將明道比作顏子,認為(wei) 是“天生之完器”。(全祖望《明道學案》序錄,《宋元學案》卷十三)在宋明諸儒中,明道在氣象上最為(wei) 人們(men) 所稱道,不論後來道學分化如何,但各家各派對明道之氣象均讚譽有加,無一微詞。

 

明道一生的著述不多,隻有為(wei) 數不多的詩文書(shu) 信奏折及講學言論,而與(yu) 伊川的著作和語錄一起合編成《二程全書(shu) 》,現在通行的本子是1981年中華書(shu) 局的校點本《二程集》。其中最能體(ti) 現明道思想與(yu) 學術的是他的講學語錄,與(yu) 伊川的語錄一起被朱子整理編輯成《河南程氏遺書(shu) 》與(yu) 《河南程氏外書(shu) 》。在這些語錄中,除《遺書(shu) 》的卷十一至十四專(zhuan) 門記明道語,卷十五至卷二十五專(zhuan) 門記伊川語外,其他各卷都是把明道的語錄與(yu) 伊川的語錄混編在一起,且大部分語錄未曾區分明道語與(yu) 伊川語,這給二程研究帶來一定程度的困難。

 

第一節 天道與(yu) 天理

 

如同濂溪、橫渠一樣,明道對天道的體(ti) 悟,也是首先從(cong) 《易傳(chuan) 》入手,其天道觀,幾乎可從(cong) 他對“易”字的理解上體(ti) 現出來,他說: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易是個(ge) 甚?易又不隻是這一部書(shu) ,是易之道也。不要將易又是一個(ge) 事,即事盡天理,便是易也。(《遺書(shu) 》卷二上,未注明誰語,《宋元學案》作明道語)

 

“生生之謂易,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乾坤或幾乎息矣”。易畢竟是甚?又指而言曰:“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yu) 密”,聖人示人之意至此深且明矣,終無人理會(hui) 。易也,此也,密也,是甚物?人能至此深思,當自得之。(《遺書(shu) 》卷十二)

 

明道以上所引之經文均來自《係辭》上傳(chuan) 。在明道看來,“天地設位”,其存在隻是一個(ge) 自然的事實,但是,正是因為(wei) 有了“易”行乎其中,這一自然的事實才障顯出了他的重要性。但“易”畢竟是什麽(me) 呢?聖人為(wei) 什麽(me) 要“特言易”?明道對此不厭其煩地提廝學者,顯然有其深意,他正是要人們(men) 對這一問題予以深思體(ti) 會(hui) 、默識自得。因而如何理解這一所謂的“易”字,也就成為(wei) 理解明道天道觀的一個(ge) 基本切入點。明道提示我們(men) 說,“易”指的是“易之道”,而“易之道”其實也就是我們(men) 所說的“天道”。明道又以道之“體(ti) ”來指稱“易”:

 

蓋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其體(ti) 則謂之易,其理則謂之道,其用則謂之神,其命於(yu) 人,是謂之性,率性則謂之道,修道則謂之教。(《遺書(shu) 》卷一,未注明誰語,《明道學案》、《近思錄》卷一均作明道語)

 

天道之“體(ti) ”被稱之為(wei) “易”。因此,要理解“易”,首先就要理解這一“體(ti) ”字。朱子認為(wei) 此“體(ti) ”字猶“體(ti) 質”之“體(ti) ”,在朱子看來,這種作為(wei) 道之體(ti) 的“易”隻是“與(yu) 道為(wei) 體(ti) ”,即純然是作為(wei) 本體(ti) 性的道或理的氣質載體(ti) ,屬形而下者,它與(yu) 作為(wei) 形而上的道或理不同。這實際上是將“道”與(yu) “易”截然區別開來,即將“天之顯現”與(yu) “天之本體(ti) ”劃分為(wei) 二,而這種說法又淵源於(yu) 伊川:

 

又雲(yun) :“有道,又有易,何如?”此語全未是。更將《傳(chuan) 序》詳思,當自通矣。(原注曰:變易而後合道,易字與(yu) 道字不相似也)。(《答楊迪書(shu) 》,《文集》卷九)

 

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cong) 道也。(《易傳(chuan) 序》,《文集》卷八)

 

在伊川看來,“易”隻是變易,即陰陽氣化之流行,人應從(cong) 這種變易中去“合道”或“從(cong) 道”,這也就是說,另外存在著一個(ge) 與(yu) “易”相對的天道本體(ti) 。但如果這樣去理解“易”的話,《易傳(chuan) 》中所說的“天地設位”也就是“易”,“易行乎其中”與(yu) “天地設位”似二而一,均屬形而下之“氣”的範疇。如此我們(men) 則很難理解明道為(wei) 什麽(me) 反複要人體(ti) 會(hui)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一語。如果按照伊川、朱子的理解,這句話隻是陳述了一個(ge) 極其簡單的自然事實,實在沒有什麽(me) 太多值得深究的地方。

 

明道尤其指出,“易”即是“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yu) 密”的“此”與(yu) “密”。如果“此”與(yu) “密”就隻是在“氣”上理解,那麽(me) ,我們(men) 不免要問:聖人何以能夠以“此”來洗心?又有什麽(me) “密”之可言?顯然這一說法難以成立。明道又稱,天地設位,隻可言易行其中,而不能說“人”行其中,也不能說“神”行其中。(《遺書(shu) 》卷十一)為(wei) 什麽(me) 一定要說是“易”行乎其中呢?因為(wei) 如果說是“人”行其中,則人即被看成為(wei) 一物,即是從(cong) “氣”的層麵來理解“易”;如果言“神”行其中,則容易使人將此“神”字理解為(wei) 鬼神,而鬼神在明道看來也是屬氣。因此,我們(men) 實不能按照伊川、朱子所理解的“易”來理解明道,對於(yu) 明道來說,“易”作為(wei) “體(ti) ”當然離不開“氣”,所謂“乾坤毀則不能見易”,但“氣”本身卻不能直接認為(wei) 就是“易”,“易”有著更為(wei) 豐(feng) 富的內(nei) 涵,所以說天地乾坤無“易”亦不成其為(wei) 天地乾坤,即所謂“易不可見,乾坤或幾乎息矣”。因此,易之為(wei) “體(ti) ”,並不是“體(ti) 質”之體(ti) ,並不是從(cong) 陰陽二氣上說,而是此天道流行本身就是體(ti) 。換言之,“易”即是天道的顯現,而這種顯現本身即是天道本體(ti) ,也可以說,易即道,道即易。

 

先民在作《易》的過程中,“仰則觀象於(yu) 天,俯則觀法於(yu) 地”(《係辭下》),可見“易”本身乃是人們(men) 對宇宙萬(wan) 有觀察和體(ti) 會(hui) 的結果。天地大化流行,無一刻之暫停,是為(wei) “易”,“易”處於(yu) 恒常的“變易”之中,所以又有“生生之謂易”(《係辭上》)的說法。在明道看來,這種生生的變易,正是天道的表現:

 

生生之謂易,是天之所以為(wei) 道也。天隻是以生為(wei) 道。(《遺書(shu) 》卷二上)

 

天之所以為(wei) 道,正是因為(wei) 天具有生生之德。明道以“易”為(wei) 道之體(ti) ,不是因為(wei) “易”如朱子所說的是道的“體(ti) 質”,而是因為(wei) 它能“行”於(yu) 天地之中,而所謂“行”,也就是闔闢萬(wan) 變、生生不息的意思,對於(yu) 明道來說,正是在此“行”中,道才完全得以體(ti) 現其為(wei) 道。因此,明道所理解的天道,決(jue) 不是靜態的、不動的實體(ti) ,而是一個(ge) 變動不居的、處於(yu) 不斷生生變化之中的本體(ti) ,從(cong) 這一本體(ti) 之中,自己創生、變現出一切宇宙萬(wan) 有。

 

但“易”之為(wei) 天道生生之本體(ti) ,雖然本身不是氣,卻也離不開氣的存在,這就是明道稱“乾坤毀則無以見易”的意思所在,故明道又進一步論道器關(guan) 係曰:

 

形而上為(wei) 道,形而下為(wei) 器,須著如此說。器亦道,道亦器,但得道在,不係今與(yu) 後,己與(yu) 人。(《遺書(shu) 》卷一)

 

係辭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又曰:“立天之道曰陰與(yu) 陽,立地之道曰柔與(yu) 剛,立人之道曰仁與(yu) 義(yi) ”。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亦形而下者也,而曰道者,惟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元來隻是此道,要在人默而識之也。(《遺書(shu) 》卷十一)

 

這兩(liang) 段話的含義(yi) 基本上是一致的,如果仔細加以分析,我們(men) 可以發現,它們(men) 從(cong) 大體(ti) 上說可以分為(wei) 三個(ge) 層次:第一,形上與(yu) 形下,道與(yu) 器的分別是存在的,而且“須著如此說”;第二,“道亦器,器亦道”,不能離開器而抽象地談論道;第三,“元來隻是此道”,盡管我們(men) 承認道器的分疏,但最終器還是應該統一於(yu) 道之中。

 

具體(ti) 地說來,在明道看來,從(cong) 理論上說,形上與(yu) 形下,道與(yu) 器的分疏是完全必要的,如他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若如或者以清虛一大為(wei) 天道,則乃以器言而非道也。”(《遺書(shu) 》卷十一)以“清虛一大”為(wei) 天道,這是二程對橫渠學說的總結。明道批評其“以器言而非道”,這多少可能有其誤讀之處,但同時也可看出,對於(yu) 明道來說,“器”與(yu) “道”在理論上自應該有其分疏處,而且必須將他們(men) 清楚地分疏開來。而明道之所以要強調二者的區分,其用意是很顯然的,不外乎要向我們(men) 指出,不可以以器為(wei) 道,從(cong) 而銷道於(yu) 器。對於(yu) 我們(men) 人來說,總是生活在一個(ge) 實然的器物世界裏,但也正是因為(wei) 如此,人們(men) 也就往往容易執器而忘道,其結果必然是性命於(yu) 氣,人徇於(yu) 物。因此,明道強調“須著如此說”,這正是要向我們(men) 指出,在器物的世界裏,有道存焉。但問題的關(guan) 鍵在於(yu) 如何進一步理解這個(ge) 道字。《易傳(chuan) 》裏說“一陰一陽之謂道”,又說“立天之道曰陰與(yu) 陽”,表麵上看,似乎都是以陰陽來指稱道。但在中國傳(chuan) 統思想的語境下,陰陽顯然隻能是氣而不能是道,所以明道才會(hui) 說“陰陽亦形而下者”。

 

然而,為(wei) 什麽(me) 《易傳(chuan) 》中又要說“一陰一陽之謂道”呢?對於(yu) 這一問題,朱子的處理方法是,將“陰陽”和“一陰一陽”相區別開來,一方麵承認“陰陽”屬於(yu) “氣”的範疇,而另一方麵則認為(wei) “一陰一陽”是陰陽循環不已的“理”。(《朱子語類》卷七四)然而,這樣的一種解釋似乎並不能真正令人滿意,將“一陰一陽”指為(wei) “理”,實在是有些牽強附會(hui) 的嫌疑。退一步說,即使《易傳(chuan) 》這句話說的是陰陽循環不已,它的落腳點還隻是在陰陽上,實在沒有什麽(me) 理由讓人同意“一陰一陽”說的是陰陽的“理”。但明道的解釋粗看起來也頗令人費解。為(wei) 什麽(me) 明道會(hui) 認為(wei) “惟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既然是截得上下分明,為(wei) 什麽(me) 又要說“器亦道,道亦器”?這些問題明道都沒有作出進一步的說明。但是,我們(men) 如果能將上麵兩(liang) 條語錄合起來看,也就不難體(ti) 會(hui) 出明道的用心所在。其實明道無非想告訴人們(men) ,第一,道不即是陰陽,不能以陰陽為(wei) 道,或者說不能以器為(wei) 道,所以要有形上形下的分疏;第二,道又不能離開陰陽,我們(men) 必須就“一陰一陽”的生生變易中去體(ti) 會(hui) 道,離開了陰陽,也就無所謂道的存在,這就是所謂“乾坤毀則不能見易”的意蘊所在,“器亦道,道亦器”也應該在這樣意義(yi) 上來加以解讀。

 

明道雖然說道亦器,器亦道,但我們(men) 更需要予以注意的是,明道關(guan) 心的重心仍然在於(yu) “道”。“器”的世界對於(yu) 明道說來隻僅(jin) 僅(jin) 說明了一個(ge) 自然的事實,隻有“道”才能夠使一個(ge) “器”的世界具有意義(yi) ,否則的話,“易不可見,乾坤或幾乎息矣”。因而他反複強調說,“元來隻是此道”,“但得道在,不係今與(yu) 後,己與(yu) 人”。明道說“器”的目的,隻不過是為(wei) 了提醒人們(men) ,既不要執“器”以為(wei) “道”,也不要離開“器”而抽象地談說“道”。事實上,對於(yu) 明道來說,上下並不殊絕,道器原不相外,天地之間,原來隻是此道此理,惟要學者在這一天地之間的萬(wan) 事萬(wan) 物之中去默識自得。因此,後來的學者們(men) 多稱明道的哲學為(wei) 一種“一元論”或“一本論”的哲學。而這所謂的“一元論”,即是關(guan) 於(yu) “道”之一元論,或者可稱之為(wei) “理”的一元論。

 

通過對明道之天道觀的分析,我們(men) 完全可以認為(wei) ,正是“天”賦予了“理”的本體(ti) 論特性。因此,明道所說的“天理”,與(yu) 上述所說的“天道”在內(nei) 含上基本上是一致的。在二程那裏,兩(liang) 個(ge) 詞在一般情況下可以互相通用,如明道說:“其理則謂之道”,(《遺書(shu) 》卷一)又說,“有道有理,天人一也,更不分別。”(《遺書(shu) 》二上)。就此而言,我們(men) 對明道天理觀的理解,基本上是立足於(yu) 對明道的天道觀的分析之上。但“道”與(yu) “理”二者之間也有某些細微的差別,大體(ti) 上說,“天道”所指的含義(yi) 相對寬泛一些,“天理”一詞則更扣緊人倫(lun) 日用而言,使得天與(yu) 人在本體(ti) 論上實現了完全的統一。

 

如前所述,明道哲學真正關(guan) 注的惟在此“道”此“理”,在明道看來,這個(ge) “天理”是一個(ge) 恒常自存的普遍存在者,它不會(hui) 因為(wei) 人為(wei) 的因素而有所增減:

 

天理雲(yun) 者,這一個(ge) 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是它原無少欠,百理俱備。(《遺書(shu) 》卷二上)[ 未注明誰語,但明道曾說過許多類似的話,如:“天則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又說:“君子所性,雖大行不加焉,雖窮居不損焉,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者也”。(均見《遺書(shu) 》卷十一) ]

 

而天理之所以遍在而恒存,是因為(wei) 天地萬(wan) 物都源之於(yu) 它:

 

所以謂萬(wan) 物一體(ti) 者,皆有此理,隻為(wei) 從(cong) 那裏來。“生生之謂易”,生則一時生,皆完此理。人則能推,物則氣昏,不可道他物不與(yu) 有也。人隻為(wei) 自私,將自家軀殼上頭起意,故看得道理小了佗底。放這身來,都在萬(wan) 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遺書(shu) 》卷二上,未注明誰語,《明道學案》作明道語)

 

為(wei) 什麽(me) 說萬(wan) 物都從(cong) “那裏來”呢?明道的回答是,“斯理也,聖人於(yu) 易備言之。”(《遺書(shu) 》卷四)而“生生之謂易”,這即提示我們(men) ,必須從(cong) 前述的天道易體(ti) 生生不息來理解這一點。故明道說,“生則一時生,皆完此理”,也就是說,此天道生生,即是天理的呈現。而此“生”,按唐君毅先生的理解,“依明道之意,又非隻孤立表現為(wei) 一抽象普遍而浮現於(yu) 物之上層的生相,而是表現於(yu) 其具體(ti) 特殊,而落實地與(yu) 天地中其他物相感而有應之事中。”[ 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性篇》,香港:新亞(ya) 研究所,1968,第340-341頁。] 也就是說,這一所謂的生生之理,其實也就是某種感應之理,明道說: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者,天理俱備,元無欠少,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父子君臣常理不易,何曾動來?因不動,固言寂然。雖不動,感便通。感非自外也。(《遺書(shu) 》卷二上,未注明誰語,《明道學案》作明道語)

 

“感”作為(wei) 先民領會(hui) 世界的基本方式,早就在《易傳(chuan) 》中就“備言之”:“天地感而萬(wan) 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wan) 物之情可見矣”。(《易·鹹卦》)天地萬(wan) 物之理,便是在這一感通中“從(cong) 那裏來”。理論上說,萬(wan) 物之間也能相感,但這一點對於(yu) 明道來說實際上並不重要,因為(wei) 物不能“推”,因而所謂的物物相感充其量隻能說是一種消極的感應;而人能“推”,這一“推”字生動地表現出了人心積極的感應能力,如唐君毅所說的,“泛觀萬(wan) 物之相感應,尚不切,隻觀其他人與(yu) 物之相感應,亦不切。此亦必須直落實到吾人之一己,而觀此一己之如何與(yu) 其他之天地萬(wan) 物相感,然後能深切著明其義(yi) 。”[《中國哲學原論·原性篇》,第341頁。] 在明道那裏,也是在這一意義(yi) 上將此感應之理收攝於(yu) 人的身上:

 

“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不獨人爾,物皆然。都自這裏出去,隻是物不能推,人能推之。雖能推之,幾時添得一分?不能推之,幾時減得一分?百理具在,平鋪放著。幾時道堯盡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盡子道,添得些子道多?元來依舊。(《遺書(shu) 》卷二上,未注明誰語,《明道學案》作明道語)

 

這段話與(yu) 前引“所以謂萬(wan) 物一體(ti) 者”一段話,所闡述的顯然是同一個(ge) 內(nei) 容,隻是明道轉換了一個(ge) 視角而已。這兩(liang) 段話我們(men) 可以對參來看。前一段話從(cong) 天道生生處著手,故稱“從(cong) 那裏來”;這一段話則從(cong) 我們(men) 自身的立場出發,則稱“都自這裏出去”。兩(liang) 者其實說的都是同一個(ge) 生生之源,隻是後者更強調人心對世界的感應,由此看天地萬(wan) 物之百理萬(wan) 理皆生於(yu) 吾人之一心,從(cong) 而人之心性本體(ti) 的道德創造能力亦由此而更加充分地予以障顯。這也就是明道“心具天德”之類說法所應有的內(nei) 涵。

 

既然“從(cong) 那裏來”就是“自這裏出去”,“萬(wan) 物一體(ti) ”也就是“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那麽(me) ,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也就可以認為(wei) 天人之間真正地貫通為(wei) 一了。明道進一步說道: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隻是敬也。敬則無間斷。體(ti) 物而不可遺者,誠敬而已矣。不誠則無物也。詩曰:“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於(yu) 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純亦不已。純則無間斷。(《遺書(shu) 》卷十一)

 

明道要人反複體(ti) 會(hui) 的“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一句,在這裏被詮釋為(wei) “隻是敬也”。“敬”字是一個(ge) 純然屬於(yu) 描述功夫的字眼,但居然在這裏被賦予了天道本體(ti) 的地位,這相當耐人尋味。明道在下文中反複引用了《周頌·維天之命》一詩,將“於(yu) 穆不已”的天道與(yu) “純亦不已”的“文王之德”相對舉(ju) ,無非是要人們(men) 從(cong) 切身的道德生活中去領會(hui) 與(yu) 體(ti) 證此天道天理之本體(ti) 。換句話說,在“敬”的功夫中,即在“德”的“純亦不已”中,天理也就如如地向我們(men) 呈現了出來。同時,天理既然能夠無間斷地如如呈現,那麽(me) 也就昭示著人心能夠“純亦不已”。這樣,在十分積極正麵的意義(yi) 上,明道賦予了道德踐履的工夫以天道本體(ti) 上的根據。因此,所謂“敬則無間斷”,“純則無間斷”,既可認為(wei) 是本體(ti) 之無間斷,也可以說是功夫上的無間斷,亦即所謂“天人無間斷”,(《遺書(shu) 》卷十一)或者說,隻是一個(ge) 天理之無間斷。這裏說的是功夫,同時也說的是本體(ti) ,即本體(ti) 即功夫,即功夫即本體(ti) 。明道在這裏直言天人不二,天人無間,他所講的天理既是從(cong) 本體(ti) 處立言,又緊緊扣住了人倫(lun) 日用之間,緊扣住了人心之純亦不已、感通無礙,從(cong) 而“此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當處便認取,不可更外求。”(《遺書(shu) 》卷二上)這樣,我們(men) 體(ti) 認天理既不是“苦心極力”地去強製我心,又不是沒頭沒腦地懸空體(ti) 認,而就是在日用之間通過功夫而當下體(ti) 認,如明道說:

 

道之浩浩何處下手,惟立誠有可居之處。(《遺書(shu) 》卷一)

“居處恭,執事敬,與(yu) 人忠”。此是徹上徹下語,聖人原無二語。(《遺書(shu) 》卷二上)

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故君子隻在慎獨。(《遺書(shu) 》卷十三)

 

以上所說的隻是日常生活中的庸言庸行,但在明道看來,所謂的形而上者就隻能由此才可能得以體(ti) 會(hui) ,而德行之無間斷也就是天道之生生不息的寫(xie) 照。這也就是明道所謂的“徹上徹下”之意。其實如果更嚴(yan) 格地說,根本沒有上下之可“徹”,即不存在上、下之分。灑掃應對並不是“下”,“立誠”、“忠敬”、“慎獨”也不屬於(yu) “下”,這裏並不存在所謂的由“下學”而“上達”的問題,因為(wei) 對於(yu) 明道來說,所謂的理,並無大小之分,也沒有上下之分。這是明道工夫論的獨到之處。

 

第二節 生之謂性與(yu) 天命之謂性

 

在北宋諸儒當中,明道論“性”的學說極富有特色,並對後世產(chan) 生了相當深遠的影響。《二程遺書(shu) 》卷一中記載了明道論性說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段文字:

 

“生之謂性”,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人生氣稟,理有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liang) 物相對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惡,是氣稟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隻是說“繼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謂“繼之者善”也者,猶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終無所汙,此何煩人力之為(wei) 也?有流而未遠,固已漸濁。有出而甚遠,方有所濁。有濁之多者,有濁之少者。清濁雖不同,然不可以濁者不為(wei) 水也。如此,則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則疾清,用力緩怠則遲清,及其清也,則卻隻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將清來換卻濁,亦不是取出濁來置在一隅也。水之清,則性善之謂也。故不是善與(yu) 惡在性中為(wei) 兩(liang) 物相對,各自出來。此理,天命也。順而循之,則道也。順此而修之,各得其它,則教也。自天命以至於(yu) 教,我無加損焉,此舜有天下而不與(yu) 焉者也。

 

這一段話在《遺書(shu) 》中沒有注明誰說,但古今學術界基本上都認為(wei) 是明道的話。不過,這段話同時也被認為(wei) 難解,如朱子就多次說其“難看”、“難說”,近人也有批評其語義(yi) 曖昧、不甚明了者。宋明以來,對這段話的理解一直是學者們(men) 關(guan) 注的問題之一,不斷地有人為(wei) 之聚訟不已。

 

“生之謂性”最初乃是告子的說法。明道在這裏借用了告子的說法,但這是否意味著他同意告子的觀點呢?從(cong) 字麵上看,明道說“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好像就是從(cong) 氣稟處論人性,似乎與(yu) 告子沒有什麽(me) 分別。 但如果這樣來解讀明道,則明道的人性觀不但與(yu) 孟子性善論相違,與(yu) 《中庸》“天命之謂性”的說法不倫(lun) ,也就是說,與(yu) 正統儒家的觀念大異其趣。如果真是這樣,那麽(me) 明道在儒家道統中顯赫的地位也就不能不令人懷疑了。然而,明道又確確實實提出了“生之謂性”的說法,這又應作如何解釋呢?要回答這一問題,我們(men) 必須首先考察一下明道所說的“生”是什麽(me) 意思,明道說道:

 

“天地之德曰生”,“天地絪縕,萬(wan) 物化醇”,“生之謂性”,(原注:告子此言是,而謂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則非也)。萬(wan) 物之生意最可觀,此元者善之長也,斯所謂仁也。人與(yu) 天地一物也,而人特自小之,何耶?(《二程遺書(shu) 》卷十一)

 

從(cong) 這裏我們(men) 很明顯地可以看出來,明道所謂的“生”,正是《易傳(chuan) 》中所說的,也即是我們(men) 在上一節中所講的天道生生的“生”。在明道看來,天隻是以生為(wei) 道,而此生生之天道“命於(yu) 人,是謂之性”。(《二程遺書(shu) 》卷一)因此,明道以生言性,不但不違於(yu) 《中庸》之義(yi) ,而實際上正是將“生之謂性”建立在“天命之謂性”的基礎之上,或者也可以說,是以“生之謂性”的形式來理解“天命之謂性”,如他說:“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天命之謂性也”。(《遺書(shu) 》卷十二)其實,既然天道隻是生生,那麽(me) “天命之謂性”也就可以合理地解讀成“生之謂性”了,“生之謂性”隻不過是“天命之謂性”的具體(ti) 流行而已,所以明道才會(hui) 在本節開頭所引的一大段話的最後點出,“此理,天命也。”這也就是說,此理,即“生之謂性”所表現出來的理,也即是天命流行之理。由此可見,明道所說的“生之謂性”,根本上要說的不是告子所說的那個(ge) 意思,告子所說的“生之謂性”,看到的隻是人物所生的自然事實一麵,而沒能夠看到由此“生”所體(ti) 現出來的本然的天命之性;明道的次序正相反,他所強調的是,由此本然的天命之性直順而下,而由具體(ti) 的“生”來表現出來,這就是所謂的“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地絪縕,萬(wan) 物化醇”,從(cong) 而才好說“萬(wan) 物之生意最可觀”,如此,則盡管自然如飲食男女,也可認為(wei) 是本然的天命之性呈現與(yu) 流行。這樣,明道的理解雖然不同於(yu) 告子,卻也已經內(nei) 在地將告子所說的含義(yi) 涵攝於(yu) 其中了,是以他在其自己的義(yi) 理係統中認可了告子“生之謂性”的說法。但總的來說,我們(men) 還是認為(wei) ,明道隻是在借題發揮,隻是借用告子的這一命題來闡述自己對天道與(yu) 人性的理解而已,他真正所要闡述的,並不是那個(ge) 無關(guan) 乎人生意義(yi) 的自然生命事實,而是《易傳(chuan) 》與(yu) 《中庸》中為(wei) 人生所賦予天命價(jia) 值的那個(ge) 道理,或者我們(men) 可以更準確一點說,他是通過《易傳(chuan) 》來解釋《中庸》,從(cong) 而為(wei) 人生賦予一種天命價(jia) 值。

 

在明道看來,講天道生生,並不能隻抽象地說一個(ge) “能生”的理,凡言“生”者必須連著“所生”來談,所以他要借用告子“生之謂性”的命題,也正因為(wei) 如此,他接著又說“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所謂“不容說”,指的是在人物未生的時候,天命之性即無所表現,甚至連“性”這一名字也無由確立。因此,我們(men) 隻能就“已生”處言性,即在具體(ti) 的“所生”中體(ti) 察此天命之性。而就所生之物來談性,勢必就要涉及到“氣”的問題,如朱子所說的,“然天命流行,必二氣五行交感凝聚,然後能生物也。”(《明道論性說》,《朱文公文集》卷六七)明道正是在這一意義(yi) 上說“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這實質上是認為(wei) ,隻有通過氣稟才能指向本然之性,也就是說,本然之性隻有通過氣稟才可能被我們(men) 所領會(hui) ,離開了氣稟也就談不上性,因而說性即是氣,氣即是性。明道說“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時,其用意不外乎是要指出,根本不能說有所謂“人生而靜以上”的性,雖然有天命之性,但天命之性必須隻有通過生生之流才能向我們(men) 昭示出來,離開“生”就沒有所謂空頭的天命之性;而“才說性時,已不是性也”,意指在人物既生之後,我們(men) 才能談得上真正的性,這一即生之性已不是“人生而靜以上”那種抽象的靜止的性了,這其實是進一步地否認了有所謂的“人生而靜以上”、離生而獨存的性。因此,隻此一性,原無二性。

 

如上所說,本然之性隻有在生生中才能向我們(men) 呈現出來,這就涉及到氣稟的問題。在明道看來,人稟天地之氣以生,但在稟受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hui) 出現氣的清濁厚薄不同,按明道的話來說,即有氣之“精一者”或氣之“雜揉者”的區別:

 

夫動靜者陰陽之本,況五氣交運,則益參差不齊矣。賦生之類,宜其雜揉者眾(zhong) ,而精一者間或值焉。以其間值之難,則其數或不能長,亦宜矣。吾兒(er) 其得氣之精一而數之局與(yu) ?天理然矣,吾何言哉?(《程邵公墓誌》,《二程文集》卷四)

 

這一段話是明道為(wei) 其次子程端慤所作的墓誌。我們(men) 不難發現,這其實可以認為(wei) 是對明道“人生氣稟,理有善惡”的絕佳注釋。朱子稱此“理”字“不是說實理,猶雲(yun) 理當如此”,又稱“理隻作合字看”。(《朱子語類》卷九五)從(cong) 文句上說,這也說得通,但對明道而言,實不必如此解,這句話的意思隻是說,氣稟之有善惡,乃天理之自然。“善惡”在這裏顯然不是倫(lun) 理價(jia) 值判斷意義(yi) 上的善惡,它隻代表著氣之“精”或“雜”的不同,稟得中正精一之氣,是為(wei) 善;氣有所偏有所雜,是為(wei) 過或不及,就是惡,所謂的惡,隻是過與(yu) 不及而已。

 

氣稟有精雜善惡之不同,是否意味著說人性有善惡的不同呢?明道說“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這似乎認為(wei) 人性是有善有惡的。但明道又說,“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liang) 物相對而生也”。這兩(liang) 句話從(cong) 字麵上看起來完全是自相矛盾的。但我們(men) 若從(cong) 明道思想的整體(ti) 來看,就不難給予一個(ge) 合理的解釋了。對於(yu) 明道來說,既然天道本體(ti) 涵攝善惡於(yu) 一本,則天命之性亦可以認為(wei) 是超越善惡的,“道即性也”。明道曾說,“如說妄說幻為(wei) 不好底性,則請別尋一個(ge) 好底性來,換了此不好底性著”,(《二程遺書(shu) 》卷一)可見,既不能說有不好的性,也無所謂有好的性,性中本來就沒有此兩(liang) 物相對而生的。明道在《識仁篇》中又說:“此道與(yu) 物無對,大不足以明之”。(《二程遺書(shu) 》卷二上)所表達的也正是這一意思。天道與(yu) 物無對,本然之性亦與(yu) 物無對,大不足以言之,善(善惡相對之善)亦不足以言之。因此,我們(men) 可以認為(wei) ,對於(yu) 明道來說,這一本然之性實超乎善惡之對待,隻是如如一性而已。同時,此如如一性並不是所謂“超越”的性,它必需經由氣稟才能得以呈現,而氣稟既有精雜(善惡)之分,所以這一性之流行必然要遍現為(wei) 善惡諸相。從(cong) 善相中我們(men) 固然可以領會(hui) 到本然之性,惡相也並不是不能向我們(men) 昭示這一本然之性,所以明道說,“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由此也可以看出,善惡作為(wei) 一價(jia) 值判斷,隻是從(cong) 本然之性中派生而來,並不是性的本身。

 

然而,我們(men) 說本然之性超越善惡,是否意味著明道讚成告子性無善無不善之說?同時,與(yu) 之相關(guan) 聯的另一個(ge) 問題是,明道此說是否與(yu) 孟子性善之說相違?從(cong) 儒家特別是從(cong) 道學家的立場來看,這兩(liang) 個(ge) 問題都是極不容忽視的。第一個(ge) 問題的答案是很顯然的,明道之說不同於(yu) 告子。對於(yu) 告子來說,純然說的是氣稟之性,說的是人的自然的、生物的屬性,如“食色,性也”,說的隻是生物學意義(yi) 上的一個(ge) 自然事實,因而無所謂善與(yu) 不善的倫(lun) 理規定。同時,性作為(wei) 單純的材質,勢必要受到環境的範圍,如湍水決(jue) 之東(dong) 則東(dong) ,決(jue) 之西則西,所以告子又說性可善可不善。告子說的是自然之性,而明道雖然也是即生言性,但他所說的性卻是本然之性。本然之性之所以超越善惡,隻是因為(wei) 善惡這種價(jia) 值判斷的語匯不足以規定它,如胡五峰說:“性也者,天地鬼神之奧也,善不足以言之,況惡乎?”(朱子《知言疑義(yi) 》引)同時,雖然善惡不足以形容此性,但此本然之性卻又不象告子說自然之性那樣任意的、無規定性的。對於(yu) 這一點明道說得很清楚,“聖賢論天德,蓋謂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遺書(shu) 》卷一)因此,人們(men) 如果能隨順此性,則無有不善,所謂“若無所汙壤,即當直而行之”。(《遺書(shu) 》卷一)在這一意義(yi) 上說,這一超越善惡的性,也可謂是純然至善的性。

 

在明道看來,孟子所說的人性善,隻是說“繼之者善也”。“繼之者善”一語,出自《易傳(chuan)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係辭上》)明道對之解釋道:

 

生生之謂易,是天之所以為(wei) 道也。天隻是以生為(wei) 道,繼此生理者,即是善也。善便有一個(ge) 元底意思。‘元者善之長’,萬(wan) 物皆有春意,便是‘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卻待它萬(wan) 物自成其性始得。(《遺書(shu) 》卷二上,未注明誰語,《明道學案》作明道語)

 

由此可見,所謂的“繼”字,不外乎指的是繼此生之道、生之理,而繼此生道生理,簡單地說來,就是一個(ge) 現實的“生”字。天道生生相繼,天命之性由生生而如如呈現,這就是善,這也就是《易傳(chuan) 》中乾元善長的意思。如果進一步予以分析,這裏其實又包含了兩(liang) 個(ge) 層麵上的含義(yi) :第一個(ge) 層麵是從(cong) 乾元生生之善上說,“生”即是“繼”,“繼”就是善,這是《易傳(chuan) 》中的本身義(yi) ;第二個(ge) 層麵指的是繼此能生之理而生,其所生若能隨順此本然之性,則是善也,這是從(cong) 已生的表現上說。明道本人並沒有向我們(men) 指出“繼之者善”可以有這兩(liang) 個(ge) 層麵的含義(yi) ,也沒有十分自覺地意識到這兩(liang) 層含義(yi) 上應該有這樣的分別,但就明道給我們(men) 的文本本身而言,則完全有可能呈現出這樣一種詮釋的可能性,從(cong) 而得出這樣的結論也是應有的題中之義(yi) 。從(cong) 第一個(ge) 層麵上說,此善與(yu) 物無對,乃本然的超越倫(lun) 理規定的至善;就第二個(ge) 層麵上說,則是天道本體(ti) 遍現為(wei) 善惡諸相的善,則具有價(jia) 值判斷的意味。

 

明道進而以水為(wei) 喻,“夫所謂繼之者善也,猶水流而就下也。”“水流而就下”,原是孟子的比喻。明道在此借用這一比喻時,在用法上與(yu) 孟子略有不同。按孟子之說,就象水無不下流一樣,人性無有不善,而不善之產(chan) 生,乃外界之影響,如水之“過顙”、“在山”之類,如果沒有這些所謂外在之“勢”的阻礙,人性之善就會(hui) 自然而然地呈現出來。這裏說的實是人的本心性體(ti) 。而明道則主要從(cong) 水之清淨或染汙這一角度來論性。在明道看來,原初之水本自清淨,其自然流出時如果不受外界染汙,則此水依然清淨,這就是“繼之者善也”,所謂孟子的“人性善”在明道看來應該在這一意義(yi) 上加以解讀。此水在流出過程中,如果受到泥沙的染汙,就會(hui) 由清變濁,這就是所謂惡,而此惡也隻是所繼之善受到染汙而已,所以說“謂之惡者非本惡”。由此可見,明道這裏說“繼之者善”,主要是從(cong) 前述第二義(yi) 上說,即是從(cong) 性之發用上說。因此,我們(men) 可以看出,明道心目中孟子道性善的“善”,也隻不過是派生出來的善,而不是說本然的性善。對於(yu) 明道而言,“人生而靜以上”的本然之性既然“不容說”,能夠說的隻有已生之後的“繼之者善”,我們(men) 要領會(hui) 所謂的本然之性,也隻有通過這一“繼之者善”才有可能,所以他稱孟子之人性善隻是“繼之者善”。同時,“繼之者善”雖是表現層麵上的善,但既然天道生生相繼能成善,即所“繼”者為(wei) 善而不是惡,亦由之而反顯此本然之性純粹至善,這樣,明道就將《易傳(chuan) 》中“繼之者善”的說法與(yu) 孟子性善之論會(hui) 通了起來。

 

明道進而指出,水在流派的過程中雖然有清濁之分,但清水是水,濁水亦不可不叫作水,就象“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一樣。從(cong) 另一方來看,無論是“清”還是“濁”,都不是水中固有的兩(liang) 兩(liang) 相對之物,以此來比喻“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liang) 物相對而生也”。因此,水之清,隻是本然清;性之善,亦是本然善。濁與(yu) 惡都是派生出來的第二性的東(dong) 西,因而我們(men) 才可能加以“澄治之功”。然而,我們(men) 雖然能加澄治之功,卻不是說要另取清水來替換濁水,也不是要將此濁水另置一隅,澄治的結果隻是恢複了原初的水而已;對於(yu) 性而言,即不是“別尋一個(ge) 好底性來,換了此不好底性著”,所要做的隻不過是隨順本然之性使之自然呈現,“若無所汙壤,即當直而行之;若小有汙壤,即敬以治之,使複如舊。”(《遺書(shu) 》卷一)所以明道總結說:“此理,天命也,順而循之,則道也。順此而修之,各得其它,則教也。自天命以至於(yu) 教,我無加損焉,此舜有天下而不與(yu) 焉者也。”當然,這種“澄治之功”的前提是,我們(men) 要對這一本然的性、即所謂本體(ti) 要有切實的體(ti) 認,相應地,“澄治之功”作為(wei) 一種功夫也就隻能是一種直接體(ti) 認本體(ti) 的功夫。

 

責任編輯:汝佳